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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拱辰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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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拱辰
大明
籍貫廣東廣州府順德縣
出生七月初五日
配偶娶馬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張拱辰(1481年—?),字仰德廣東順德龍山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沙富張氏。

生平

廣東鄉試第三十二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三百二名,廷試二甲二十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戶部江西清吏司主事,後升任戶部員外郎、郎中,監管太倉。轉任福建布政使司參議[1],欽命南京漕運,後負責鹽運管理。娶妻馬氏為廬陵縣知縣馬騶之女[2][3]

家族

曾祖張觀惠。祖父張德政,壽官。父張真。母馮氏。永感下。

參考

  1. ^ 清朝·咸豐3年·郭汝誠《順德縣誌》(卷十·選舉表一·二十六):張拱辰,福建參議,有傳。
  2. ^ 沙富村概况. 順德區人民政府. [2014-06-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7-14). 
  3. ^ 清朝·咸豐3年·郭汝誠《順德縣誌》(卷二十三·列傳三·明二·四十八):張拱辰,字仰德,龍山人,善昭族子。少力田吏員馬騶以為才,妻以女。舉正德八年癸酉鄉試,十二年丁丑第進士,嘗遇驃騎將軍於途立馬,談期過倖臣朱寧第竟不往,授戶部主事,歷郎中,監太倉。尚書侯觀欲私概人不聽,既而監兌南直隸糧金,壇令任佃者,進士同年也。遽如例杖之,明初鹽法以行運道遠費煩召商人,就所近官司納米而給予鹽引,使得定地自鬻,所入增減率視時,緩急與米值高下為差,謂之開中鹽後又折銀,悉輸戶部濟邊,以次給引。當正統中已有祖孫相代,自永樂來,候支而不得者,至是黠商潛賄,計曹通內閣及中貴,祈請四朝鹽引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