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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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中憲大夫南京鴻臚寺卿 |
籍貫 | 直隸淮安府海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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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子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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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靖十五年(1536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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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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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葬 | 孔望山之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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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葛氏,累封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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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張應濯、張應泰、張應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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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朝瑞(1536年—1603年),字子禎,號鳳梧,直隸淮安府海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第八十八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三甲進士[1][2]。授山東安丘縣知縣,丁父母憂歸。服闋,補鹿邑縣知縣,遷南京行人司副,轉戶部員外郎,升郎中,升金華府知府,升山東按察司副使,濟南兵備道兼管河道,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閏十一月調浙江,整飭金衢道兵備,二十三年(1595年)二月升浙江嘉湖道左參政,遷南京應天府府丞,二十七年(1599年)五月升南京鴻臚寺卿[3]。累疏乞休,兩次詔旨慰留,起復原職,兼攝應天府尹事,三十一年(1603年)二月病卒,享年六十八。葬海州東門外鳳凰山下。
著作
著有《孔門傳道錄》、《禹貢本末》、《皇明貢舉考》、《南國賢書》等[4]。
家族
曾祖張俊;祖父張通,典史;父張昶,號伊湖,恩例訓導。嫡母孟氏;繼母王氏、孟氏;生母鍾氏。具慶下[5]。
參考文獻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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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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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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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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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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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2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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