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優良條目/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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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清朝特有的集軍事、生產和行政管理於一體的社會組織,旗下之人稱作「旗人」或「八旗子弟」。八旗的雛形來自於明代女真人滿洲人)的射獵小隊「牛錄」。努爾哈赤將這一制度進行了改善,於1615年正式創立八旗,依位次,分為鑲黃正黃正白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八個旗色,隨後數十年的征戰和發展過程中,又逐漸吸收了蒙古漢人等族群而增設蒙古漢軍八旗,形成了一個以滿洲為核心、蒙古、漢軍為主體的多族群聯合的社會集團。八旗對清兵入關和此後維持政局的穩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出征平叛,無役不與,因此被清朝統治者視為「國家根本所系」。清廷在施政方面採取旗民分治的政策,在漢地的統治基本上沿用明制,而八旗在行政隸屬上則獨立於這一體系之外,因此又被稱為「國中之國」。八旗子弟「生則入檔,壯則當兵」,故以披甲從軍為主要職業,此外還可選擇出仕,他們在教育、科考、任職、律法等政治、經濟領域均享有一定特權。自清中後期,由於八旗人丁的滋生而兵額有限,閒散旗人增多,從而導致了八旗生計問題突顯。相對安逸的生活也造成了八旗兵丁逐漸疏於操練,給了湘軍等漢人地方武裝的崛起的機遇;另一方面,西方列強用新式武器打開了中國的大門,統治者嘗試對八旗進行改制以適應時局,但都收效甚微,無法阻止清朝和八旗走向衰敗。民國初年(1912年),八旗衙門因《清室優待條件》獲得保留部分職能。1938年,隨着最後一支八旗組織新疆錫伯旗營被改編為縣治,八旗正式成為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