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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歷史檔案/2012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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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恢復我創建的條目!

希望解除條目效益主義(功利主義)的封鎖

希望將之重定向至功利主義 不明白為什麼該條目要封鎖。吃白菜的企鵝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4:47 (UTC)cbcdqe

括號之前要留有一個空格。-非管理員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6日 (四) 05:57 (UTC)

希望解除條目:{辛亥革命}的封鎖

懇託管理員解除條目辛亥革命的封鎖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61.139.105對話貢獻)於2012年1月12日 (四) 20:29‎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1月26日 (四)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相關條目未被保護。如果你來自中國大陸且無法查閱相關條目,請嘗試其他方式瀏覽維基百科。-非管理員HW 抗議SOPA 2012年1月26日 (四) 05:57 (UTC)

希望管理員在首頁「分享與收藏」菜單中添加「騰訊微博」

 本人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我一直用腾讯微博,为什么这个菜单上有新浪和网易,就是没有腾讯?  腾讯的用户量也挺大啊! ~  希望管理员将“腾讯微博”加进去。。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457137120對話貢獻)於2012年2月1日 (三) 22:12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2月2日 (四)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有關原創

有些條目很難找到原文出處,比如很多哲學宗教信仰方面的理解,是否可以用實名註解的方式在條目中加以闡述觀點,因為真理的表述必須有第一次,不能說找不到出處就否認真理。 實名註解的方式可以用實名註冊來完成,比如給出參與編撰者的姓名或者身份信息。 盼覆,四川省綿陽市南塔路5號程國海510702197410311219,聯繫電話13699602437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程國海對話貢獻)於2012年2月10日 (五) 08:42加入。

抱歉,維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就是可供查證,如果想要發佈研究,請往別處可靠的平台,因為維基百科本身並不是可靠來源。抱歉。Ben.MQ 2012年2月10日 (五) 05:06 (UTC)

對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有關操作的不同意見

我因對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先生的有關管理操作持不同意見,在其用戶頁作過交流。現根據他的提議,我在此提請其他管理員能調查並裁決。

1. 烏拉跨氪先生判斷Hans Zheng是我的傀儡ID而把其封鎖 但我在維基這兒至今天為止,只有一個ID。 Hans Zheng絕不是我。故希望調查清楚,不要冤枉我,也不要冤枉了HANS。

2. 條目法輪_(消歧義)宣稱F自稱是政治組織和附佛外道一說,未給出來源,我判斷此信息嚴重失實,故對此作出編輯調整。但有編輯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任意撤消我的操作,後烏拉跨氪管理員先生對條目法輪_(消歧義)作出保護,該不實信息仍舊被維護在其中。在此,我希望其他管理員能對此作出調查和裁決。

3.法輪功在各國的發展及影響條目是編輯User:Aistsana不久前才設置的。這些信息大多包含在法輪功條目中,除了董建華和梁立人的言論之外。這兩人言論由一維持公正的助理編輯從F條目的刪除情況下,Aistsana另外新創條目,特別把政治人物董建華和梁立人在中共文匯報的揭批文章,又拋出來。 梁立人按維基條目,可算是中共打手一個,不是Aistsana所說的什麼著名人士。Aistsana不管許多香港真正著名人士支持F反迫害的言論,而專門只用梁立人大批判成名教授的文章,是有違中立原則。 2001年董建華受江核心壓制下,以邪教說抹黑F之時,在香港廣受批評,除了中共自己的文匯報之流,幾乎所有香港媒體批評董建華的錯誤言說,對此不加引用,而只用董建華單向說辭也非中立。為平衡那台灣編輯的單向信息,我以前曾給出許多對應的中立媒體報導,這兒稍舉一些例子。比如BBC的報導:董建華談法輪功引起批評 香港傳出反 "邪教" 立法聲音

比如,香港三十个团体联名致信董建华,表示称F为邪教并无证据等。香港大律师公会也表示反对等。香港三十个团体联名致信董建华

大律師公會執委會 所發就政府考慮立法取締「邪教」的新聞稿 比如,香港名人馮智活牧師在對F的評論 法輪功必再盛放 當時因為我還另外給出的許多香港中立媒體報導均被刪除;我在討論頁表示其實董和梁的單向信息更應刪除,才有一編輯出面,為維持公正,刪除了董和梁的單向信息。 我注意到Aistsana另設新條目搬回被刪除的見容後,根據以前的討論對此撤消,但幾次被Aistsana取消。後來烏拉跨氪先生對此條目加以保護,保護了應被刪除的內容。我希望其他管理員能認真了解一下這件事,加以更正,以維護維基的中立性。

謝謝關注! Marvin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3:35 (UTC)

(+)支持對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的行為調查有無不當。此管理員的見解很可議,他竟可以認為三人以上車輪回退就證明了回退的合理性,因此對此管理員是否適任嚴重質疑。--百楽兎 (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2年2月13日 (一) 07:46 (UTC)

請管理員User:Liangent解釋你的錯誤封禁

請管理員User:Liangent解釋你為何解除你對我的錯誤封禁後仍鎖住我的IP,實質上封禁我一天?--百楽兎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1:50 (UTC)

我沒有看懂什麼是「鎖住我的IP」,我只進行了對User:Πrate封禁-解除封禁的操作,而沒有同時對任何IP執行IP封禁,另外我也無法查得你的IP來特定於你進行IP封鎖。請問你在我完成封禁-解除封禁動作後進行編輯,得到的具體被阻止的提示信息是什麼?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4:07 (UTC)
提示信息如下:

這位用戶現正被封鎖。 下面有最近的封鎖紀錄以供參考:

  • 2012年2月11日 (六) 15:42 2012年2月11日 (六) 15:42 Liangent (討論 | 貢獻) 已解封 Πrate (討論 | 貢獻) ‎ (數錯了,正好3次……)
檢視完整日誌
你解封帳號後,我使用同一IP,仍是封禁一天的狀態。相信如有同一IP的用戶也是相同情況。--百楽兎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7:39 (UTC)
我是說編輯頁面時(對應於MediaWiki:Blockedtext)的提示,不過從現在提供的信息看起來像是軟件bug?等我測試一下。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1:17 (UTC)
看過了,確實是一個存在很久的問題,另外抱歉我平時很少執行封禁不了解這個情況(並一直以為自動封禁只會封禁其他用戶而不會封禁IP)。如果下次再遇到此情況建議按照提示給unblock-zh發個郵件,應該就能較快處理了。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2:03 (UTC)

管理員的頁面觸發網絡防火牆

導致出了問題,不能得到有效的交流,訪問頁面就立即被重置,剛剛經歷了一次碾轉使用QQ才交流到一名管理員。 另外一些功能性頁面也會觸發,比如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BD%93%E5%89%8D%E7%9A%84%E7%A0%B4%E5%9D%8F , 我想申請封禁一名破壞用戶時,發現根本無法訪問。

引申一下,一些特色條目甚至都無法訪問,比如清朝,可能是dalai喇嘛觸發的,管理員應該商量一個方法儘量避免這個(比如用他的全名代替),讓大陸網友儘可能看到更多的條目,畢竟百科全書做出來是給人看的,一下子13億人看不到,損失很大,看中文維基的絕大多數人無法訪問的頁面,就算是特色條目,也失去了很多意義。我們應該投票來取得一個共識,在不失去原意的情況下修改條目使條目都可以被大陸網友訪問到。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7:26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BD%93%E5%89%8D%E7%9A%84%E7%A0%B4%E5%9D%8F --MakecatTalk 2012年2月1日 (三) 06:41 (UTC)
共識不是通過投票取得的。遷就也有個限度,難道被女生被流氓侵犯,她要把自己的着裝改變成回教婦女嗎?至於防火牆一事,請將http改為https即可。Ben.MQ 2012年2月1日 (三) 07:08 (UTC)
(✓)已修復,此外反對因此刪除相關內容。--MakecatTalk 2012年2月1日 (三) 08:04 (UTC)
你這個比喻不恰當,正常的比喻應該是,女生被流氓侵犯,我們在不改變着裝的情況下儘量避免她被流氓侵犯的可能。我已經說了「在不失去原意的情況下修改條目」,沒有提議要刪除任何內容(XX喇嘛改成他的全名你覺得受到侵害了?),你覺得為了避免被流氓侵犯使之讓世界上大多數男人都看不見她就對了?共識不是通過投票取得的,難道是某幾個人說了算的?另外你的言論涉及宗教歧視,回教婦女怎麼了?你是在暗示回教婦女沒有吸引力麼?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5:37 (UTC)
討論無限上綱上線就不好了。回到原題,現在有加密訪問途徑可以解決屏蔽問題。
而閣下舉的替換全名的例子,適用這種修改方式的條目似乎很少。另外其實大可不必這樣,這個模板({{BreakLink}})思路是類似的。但是不要忘記GFW也是由人維護的,你替換了之後他也可以跟着修改關鍵詞或屏蔽規則,所以到頭來還是解決不了問題。 --KuailongTM 2012年2月14日 (二) 14:15 (UTC)

管理員User:Shizhao濫用權力

警告管理員Shizhao,多次無理由撤銷我對「中華民族」的編輯。 我編寫的詞條全部有出處,有連結,有參考資料,可以查證。管理員Shizhao無理由撤銷編輯。 User:五鹿充宗 (留言)

部分管理員濫權已久,Shizhao確實屢次無理由撤銷他人貢獻。--百楽兎 (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2年2月13日 (一) 07:41 (UTC)
(!)意見:請針對事件本身進行討論。針對用戶無助於解決事件本身,反而會加重維基社群分裂,違反維基方針。—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07 (UTC)
你對中華民族的修改單看首段就完全顛覆了前版本的說法,前版本都有來源佐證,那麼那個被你移除的版本又算什麼?是你濫用編者的權利嗎?就算要改都應該是在討論頁有了共識才套用,而且Shizhao的回退動作與管理員身份無關,作為普通編輯亦沒有問題。--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8:03 (UTC)
無論你編輯的資料有沒有來歷,是不是個人的看法,你為什麼要刪除同樣有來源的之前的資料呢?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4:03 (UTC)
不好意思,我再一次回退了您的編輯。如上所言,為什麼把以前有來源的內容刪除呢?另外更重要的一點是,您雖然增加了很多內容,引證文獻也很多,但是夾雜了太多個人觀點在其內。例如首段「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運動的產物,是一種受到西方民族主義影響的共同體認同意識。」後面所列的3個參考文獻,我沒在文獻中看到有對中華民族作如是定義。例如「為了解決這一困境,中國共產黨正建設以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思想道德基礎的中華民族,促使黨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我也沒在相關參考文獻中看到有提到這「促使黨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的說法。類似情形似乎還有不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14日 (二) 01:41 (UTC)
參考文獻2-謝世忠,2004,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國族論述: 中國與北東南亞的場域》,《形式資源的操控與競爭——非漢族群政治運動的生成條件》:「所謂中華民族,就是由國家政權領導集團與社會精英分子所共同創建的國族。」參考文獻3-[1]清末民初「國族」構建研究專輯之二user:Shizhao竟然說他沒有看到,要麼是沒讀,要麼是文化水平太低看不懂。中華民族就是人造的假民族,你沒法接受就亂刪是吧?新添了一個參考資料[2]"就歷史而言,「中華民族」這個概念的真正興起,始自清末民初,是一種受到西方民族主義影響的共同體認同意識。"「促使黨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是參考資料31-「以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思想道德基礎的「達理創新」的中華民族的轉型。」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就是黨國文化。此外還有人民日報「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強調,着力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全面發展。」還有《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均可以證明「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就是黨國文化。「要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全黨、教育人民,大力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用發展着的馬克思主義指導新的實踐。」教育人民就是使黨國文化深入人心。User:五鹿充宗 (留言)
  1. ^ 《民族社會學研究通訊》
  2. ^ 《族群政治的東方神話——儒家民族主義與中華民族認同》
我是美國博士,必須講一下學術圈的一個原則,學術期刊上的研究和說法要遠高於以宣傳為目的的文章。泰國中華會館之類的東西不適用於百科參考資料。此外[1]這個台灣人的說法和你所謂的「境內56民族的統稱」不一樣的。中華民國不承認民族識別的。民族識別是共產黨搞出來的東西。中華民國的「中華民族」指的是單一民族,共產黨的「中華民族」指的是《憲法》裏的「中國各民族」。前版本的說法並未得到參考資料的支持,連中華民國和中共的「中華民族」定義都未區分。而我一般是引用原始文獻、學術期刊以及學術著作的說法。總之,我的來源級別比你的高,刪除前版本的說法天經地義。User:五鹿充宗 (留言)

  1. ^ 桂宏誠. 中華民族的凝成:國家認同與文化一體 (中文(臺灣)). 


維基百科沒有高低貴賤之分,請在前人基礎上編輯,謝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2年2月14日 (二) 03:38 (UTC)
同意。另外,中華民族照字面看就是組成大中華地區的民族。維基百科是面向大眾,學者的理論(如它是由精英所建構等)可以有,但不應在首段首句就出現,否則只會招來宣傳觀點的疑慮,見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指南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常見問題解答。--Gakmo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5 (UTC)
你可以保留你的觀點,但是不要刪除其他人的觀點,就算台灣和大陸的定義不一樣,你為什麼非要刪掉大陸的定義而替換成台灣的呢?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4:51 (UTC)
"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運動的產物,是一種受到西方民族主義影響的共同體認同意識。"的這句敘述後半句的確有來源,是我看漏了,但是前半句的來源在哪裏?是所給參考文獻裏哪篇文章說的?而且誠如Gakmo所言,學者的理論與通常的認知應該分開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14日 (二) 03:55 (UTC)
另外,"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運動的產物,是一種受到西方民族主義影響的共同體認同意識。"的這句作為條目的首句,您覺得合適嗎?這代表了對「中華民族」這個概念的普遍認知嗎?此外「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就是黨國文化」的依據是什麼(雖然我也認同這個觀點)?又如何能夠得出這「促使黨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14日 (二) 04:02 (UTC)
什麼叫普遍認知?「普遍認知」有出處嗎?民國的定義在先啊。「生活在大中華地區境內各民族及海外華人的統稱」是不正確的。按社科院的說法,「中國境內未識別的和外國人加入中國籍的民族人口」也是中華民族。[1]共產黨的「中華民族」指的是56個民族。第一句話應該指出中華民族的來源。「大中華」地區也是不正確的。中華是相對於四方蠻夷而言。「教育人民」就是「促使黨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User:Shizhao因為前言的分歧,撤銷我近三萬字的編輯,明顯屬於違背wikipedia自由編輯的原則。wikipedia也不是宣傳某些人的「普遍認知」的地方。User:五鹿充宗 (留言)
  1. ^ 關於中華民族構成的思考


維基百科是協作性的百科全書,如此重大的修改(數千字)請在放上條目前先在討論頁上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說。—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0 (UTC)

(!)意見:該用戶已經違反3rr原則,請先將其封禁,謝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6 (UTC)
如果五鹿充宗認為自己在維基百科的編輯受美國憲法保護,請先閱讀WP:言論自由以消除一些誤解。另外觀察過你和小駱駝商隊的對話後我強烈建議你遵守最起碼的待人接物禮儀,自恃學位高人一等而惡言貶低他人的學者是可悲的,不會得到任何人的信賴。--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25 (UTC)

如果是為了提高條目的質量,刪去舊有章節換上新的質量更高,更有考證的資料,是符合維基百科五大支柱,以及維基百科:勇於更新頁面等的說法的,但是如果閣下的修改引發爭議,比如遭到回退等,則應當考慮是否是自己的修改有所問題,並提交到討論頁進行討論。誠然,五鹿充宗的說法可能更具說服力,也可能真得離真理更進一步,但是在這裏提醒一下,第一,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建基於集合各方面的意見,而不是誰的話是「真理」就用誰的,不論是中共的宣傳資料還是其他的資料,只要可以作為一方面的意見都值得,並應該在條目中寫上去。第二,閣下的資料雖然很正式很學術,但爭議性可能過大。可以在後文,或者在開篇後邊簡要提及,再到後文詳說。個人認為開頭的定義應該是大多數人,不論是精英還是大眾,不論是大陸還是港澳台,以及新馬泰歐美等,都能認同的一個定義,。畢竟,既然您的版本已經在維基百科內部產生如此大的爭議,在媒體以及輿論中的爭議可能更大。然而,這一點並非是對閣下觀點的否定,您所主張的相關內容,可以在定義後邊提及。畢竟,「中華民族」這玩意,政治性更大,誰也說不清。

另外,希望各位在爭論中保持善意推定原則以及保持相應的禮儀,不論是五鹿充宗還是餘下的各位。請各位在爭論中保持一定的理性。此外,維基百科並非是宣揚精英主義的平台,您可能是美國博士,您可以在您的用戶頁中表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在這一領域的專業水準,以便於其他用戶在這一領域諮詢閣下。然而,學位的高低並不一定代表閣下在這一領域的說法一定會得到接受,也不會代表閣下就比其他人的地位更高。

此外,提醒餘下各位,五鹿充宗雖然亮明其「美國博士」的身份,但並沒有具體的行為證明其利用「博士」的學位打壓他人,請各位遵循上述原則。五鹿充宗學位高不一定代表他發言權更大,餘下的各位參與維基百科的時間長也不一定代表你們的發言權更大。—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2年2月14日 (二) 12:23 (UTC)

完全有理由懷疑user:蘇州宇文宙武 是 user:Shizhao的馬甲。User:Shizhao和我的爭論僅限於概述部分,僅涉及兩條,其一「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運動的產物」;其二「促使黨國文化認同深入人心」,爭議部分不到100字。user:Shizhao僅僅不同意這兩條,而user:蘇州宇文宙武把我的編輯全部退回 user:Shizhao 的版本,刪除我數千字的編輯。這是否構成惡意刪除,無禮的行為?而且存在不讓任何人修改正文的行為。
記錄 註釋
從 2011年12月7日 (三) 07:18‎ 蘇州宇文宙武 m (46,445位元組) (取消由114.34.90.162 (對話)所作出的修訂 18544937)
2012年2月14日 (二) 01:31‎ Shizhao (46,759位元組) (rv 原創研究。雖然參考文獻很全,但是夾雜很多所引文獻中沒有的個人觀點) 而他在這裏的回應僅限於概述的兩句話,不到100個字,但他刪了數千字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3‎ 蘇州宇文宙武‎ m (46,934位元組) (增加或調整內部連結:暈倒,第一次被人指是書生的馬甲,榮幸之至!)
2012年2月14日 (二) 03:26‎ 蘇州宇文宙武‎ (46,759位元組) (維基百科來源沒有高低貴賤之分,請在他人基礎上編輯,謝謝!) 對比這三個版本,文字部分根本就沒有變化,完全回到12月7日的版本。完全有理由懷疑他們是同一個人。

user: 蘇州宇文宙武 再次把編輯退回 2011年12月7日的版本。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7‎ 蘇州宇文宙武‎ m (46,930位元組) 未改一字,僅增加了方括號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5‎ 蘇州宇文宙武 m (46,884位元組) 未改一字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0‎ 蘇州宇文宙武‎ m (46,862位元組) 未改一字
2012年2月14日 (二) 03:29‎ 蘇州宇文宙武 m (46,858位元組) 未改一字
2012年2月14日 (二) 03:26‎ 蘇州宇文宙武 ‎ (46,759位元組) (維基百科來源沒有高低貴賤之分,請在他人基礎上編輯,謝謝!)
意見:該用戶已經違反3rr原則,請先將其封禁,謝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6 (UTC) user: 蘇州宇文宙武 連續進行4次修改,阻止我回到我修改過的版本,設圈套讓我違反3rr原則,並且先告狀

請問這幾個賬號不讓別人修改一個字是出於什麼心態和動機?是在維護中宣部統一供稿麼? 上面既然承認「中華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國族」運動的產物」為何又全部刪除了?哪條你不同意,你就刪哪條呀。你全部刪了就是心裏有鬼了。此外還要求在討論頁討論,我有參考資料跟你們有什麼討論的必要,你們可以改為什麼我不可以改,其他人不可以改?還需要你們批准嘛。User:五鹿充宗 (留言)

這你就太搞笑了,你大概不知道有善意推定這回事。一個北京人一個蘇州人竟然成了一個人,太搞笑了,其實我這個上海人也是shizhao,shizhao分身無處不在啊。至於其他的,別的維基人說的夠多了。至於您上面所說,在下越看越覺得你控訴他們的行為不正是您自己的行為麼?您不是號稱博士,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懂嗎?你在美國沒有人告訴您對待別人要善意推定嗎?您自稱博士,就有資格不和別人討論,您反覆闡述您的觀點,又有哪些是你的原創研究呢?您無視別人的貢獻,反而強調自己的貢獻,您倒是說說,是美國的什麼大學,培養出了你這麼一個博士?不過說來不怪,據說方舟子都是博士呢。想要獲得別人的尊重,首先您要先學會尊重別人,而不是妄自菲薄,自尊自傲。您看看您的觀點有多少贊同,您的編輯有多少人認可?你還說我們是中宣部統一供稿,我倒問問您,您一意孤行,不聽他人意見的獨裁學術做法,和中宣部有什麼區別呢?--AddisWang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1:47 (UTC)
我提出您應該被封禁時您已經被封禁了,可以參看時間,不是我的話起了作用,而是管理員秉公辦事。至於我是不是書生的分身,我都懶得辯白。如果我是書生,或者說我擁有他那樣的權力,我早就把您封禁了,您都沒時間在這裏寫什麼投訴。——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2年2月17日 (五) 02:46 (UTC)
你如果不連續小修改4次,會有3RR。問題是你存心故意修改4次,回退到你自己的版本,再來惡人先告狀。你還當管理員,嘖嘖。搞人治咩?想封誰就封誰。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4:12 (UTC)
就因為我想封誰就封誰,所以當不了管理員,所以我不是管理員書生。您的推理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懷疑「蘇州宇文宙武是Shizhao馬甲」,呵呵。我就算不連續小修改4次,也不會違反3rr,我只不過回退了您一次而已,請先弄明白什麼叫3rr,謝謝。您的觀點和作為至今無人支持,您似乎應該反省一下自己,別跟我說什麼「真理總是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云云。再說一次,您的封禁並不是因為我「惡人先告狀」而導致的,因為您的封禁先於我的「告狀」,如果我真要「告狀」,會去某個管理員對話頁而不是這裏。其餘的我不想和您繼續廢話。——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2年2月17日 (五) 04:37 (UTC)
如果2月14日不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而是User:Shizhao這個賬號回退的話,被封的就是User:Shizhao了嘛。因為他那天已經回退了至少2次了。你說這是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再說,嚴格的講我也並沒有回退,你仔細看2012年2月14日 (二) 06:02‎ 的概述版本是綜合了User:Shizhao的說法的。我只是恢復了他的破壞行為。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4:55 (UTC)
人必自辱,然後人辱之。我不想在這無聊的話題上和您糾纏,您的所作所為自有公斷,請好自為之。——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12年2月17日 (五) 05:06 (UTC)
這你就更太搞笑了,我幾時強調過我是博士呀?我說我是美國博士無非是教育你們參考資料相互矛盾的時候應該怎麼處理,所謂peer review的出版物享有最高參考價值。我也有法學學位,還真沒聽過「善意推定」這種說法。管理員裏面法盲太多怎麼的?「誰主張誰舉證」都沒聽過麼?我改了幾千字,user:ShizhaoUser:烏拉跨氪濫用權力全部刪除,要刪得先舉證啊。舉不出來還刪的話就是道德問題,就是獨裁專制。你如何「善意推定」講講呀。我又沒打算和某些中國大陸的管理員同流合污,沆瀣一氣,幹嘛尋求你們的贊同和認可?說到底,某些管理員不讓別人修改才是獨裁學術呀。User:五鹿充宗(留言)
您大概學傻了已經,誰跟你講善意推定是法學原則,善意推定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則吧。你連做人都做不好,還煞有其事的拿出什麼法學出來,您自己不覺得可笑麼?你改了幾千字,人家都說了你參考資料不夠,重大有爭議的修改未通過社群取得共識,您是看不着還是怎麼的,還說別人舉證,好呀,人家說你沒通過社群討論,您能舉證證明你通過了麼?您大概還沒學傻到方舟子的程度。至於冒出幾句「教育你們」,哈哈,你大概是在開玩笑。這個你做人有問題,在下本來還以為您是新手不懂維基百科的方針,看在您對某些方面確實有所長才「教育教育」你怎麼為人處世,把您父母老師沒有教給您的事教會。真是可笑用法律標準解釋道德準則。您大概出去別說您是中國人,不然美國同胞還都以為中國人和您一樣。「幹嘛尋求你們的贊同和認可」,您這就更有趣了,您說您不要尋求社群認可,還反咬一口別人不讓您修改是獨裁?那仿佛就是我黨說,我篡改歷史需要您們這些屁民同意麼?你們不讓我改才是赤裸裸的獨裁。大概您博士學位是馬克思主義?獨裁專制?莫非是太祖之孫口中的美帝國毛主席思想研究所里出來的?你以為別人都是傻子你隨便一忽悠就上當啊?呵呵。--AddisWang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19 (UTC)
我跟你講法律,你跟我講道德。我講的是維基百科編輯的正常操作,你拿「善意推定」來要求我。怎麼和共產黨一樣無賴啊。還來個父母老師,你有60歲了啊?跟個老太婆一樣這麼羅嗦。User:Shizhao說的是我搞原創研究,對我的參考資料視而不見,不是「參考資料不夠」。既然有參考資料,還以原創研究的罪名刪除,這就是學術獨裁。社群認可又不是強制要求。幹嘛需要社群認可?莫名其妙。你才傻,素質太低了。User:五鹿充宗(留言)
拜託,是我和你講道德,你拿法律來搪塞。某些人既然要教育我們怎麼樣判斷參考資料,那至少要會為人處世,待人接物吧。這您要說我素質低,您要低到哪裏去才行啊。現在是有爭議,爭議不通過討論解決麼?討論不就是社群討論社群認可麼?您的邏輯思維有問題啊。放下你那點自負的心態吧,是不是原創研究您自己清楚,是不是您自己的個人觀點夾雜着別人的觀點您自己清楚。在下還是不和你這種邏輯混亂,沒有道德準則的人爭論了。您要是不想通過討論解決爭議,您就隨便把。我監視着您的編輯就行了。--AddisWang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37 (UTC)
你哪裏看出來我不會「為人處世,待人接物」啊?難道管理員中除了法盲還有被迫害幻想者?汗!!!爭議通過討論解決行啊。怎麼User:ShizhaoUser:烏拉跨氪不經過討論解決就刪除別人的編輯呢?要討論解決可以,管理員要以身作則啊,不然這是單邊迫害沒有權力的維基人。你沒看見他們幾個管理員不敢出來了嗎?討論解決根本就不是管理員擅長的,刪除封禁你們在行。User:Shizhao後來不是承認「敘述後半句的確有來源,是我看漏了」,怎麼這句話後來又被刪了?所以LS這個要求太搞笑了嘛。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56 (UTC)
請注意「善意推定」是維基百科的方針之一。請通讀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弄清楚維基百科是什麼再開始編輯。—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3:20 (UTC)
我完全遵守維基百科「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發表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的要求。某些管理員大量刪除不符合其所謂「普遍認知」的行為才是違反「善意推定」的。他進行的兩次修改均違反了「善意推定」,不讓人改一個字。
2012年1月3日 (二) 21:30‎ 五鹿充宗 (47,959位元組) 2012年1月4日 (三) 01:26‎ Shizhao ‎ m (46,763位元組) (內容與來源不符)
2012年2月12日 (日) 11:29‎ 五鹿充宗 (60,668位元組) (內容擴充) 2012年2月13日 (一) 01:58‎ Shizhao ‎ m (46,759位元組) (取消五鹿充宗 (對話)的編輯;更改回219.137.209.35的最後一個版本)

User:Shizhao明顯違反了「合乎情理地假定某次編輯是善意的錯誤,那就請你改正它,而不是回退或者標記為故意破壞」。這種明顯違背維基百科方針的人居然是行政員,不可思議。User:Shizhao已經被提請卸任多達六次,可見民怨極大。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4:12 (UTC)

(※)注意,請諸位就事論事,並遵守WP:CIVWP:NPA。另外,條目已被保護,請大家到討論:中華民族,討論如何改善條目,而不是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Gakmo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3:30 (UTC)
像「中華民族」這樣龐大的條目的修改必定會涉及多人協作。在此之前應當保證每一協作方都對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有足夠的了解,並且有協作的誠意。否則無法有效率的協作改善條目。—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3:35 (UTC)
認識蘇州君和書生也快四年了,兩人相處有合作也有不愉快,沒想到被說成一個人,真是一件又荒唐又好笑的事情。--Walter Grassroot () 2012年2月28日 (二) 19:58 (UTC)

以破壞為名對劉志軍這一條目進行長達一年的半保護

此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已遭到多名用戶舉報,他自己活還非常心安理得,我知道一些人毫無羞恥之心,我不管事情有沒有人出來解決,但是問題還是需要提出來,把骯髒的東西揭露出來,拿出來給維基用戶曬一曬,如果不知道什麼叫恥辱,請看下面。

這裏主要說說劉志軍這個條目,他進行長達一年半保護的理由是破壞,而我加入的內容是由於劉志軍與日本相關企業間的利益關係,劉志軍被雙規後,日本媒體做了大篇幅的報道,日本相關企業擔心利益受損,日本人加藤嘉一更是撰文,而對方引用的參考來源的文章本來就是加藤嘉一發表在FT中文網個人觀點欄里的個人觀點性文章,屬於他個人的觀點,先不說在正面評價中通篇引用一個人的觀點是否荒謬,但劉志軍從日本引進動車技術,他與日本企業之間的利益關係,這種常識性的內容,誰人不知?而劉志軍被中央雙規後,日本媒體確實進行了廣泛的報道。 依據破壞方針,我找不到這算什麼破壞? 相反,這個用戶User:慕朗沒有在討論頁進行任何說明的情況下(討論頁只是討論條目偏離初衷,沒有討論語調、風格、新聞稿等問題)在劉志軍條目上方加入以下三個模板:

  • 語調或風格可能不適合百科全書的寫作方式。自2011年7月起標示本模板。
  • 需要校對,以確保語法、用語、語氣、風格、表達恰當。自2011年7月起標示本模板。
  • 閱讀起來像是新聞稿,或包含過度的宣傳性語調。自2011年7月起標示本模板。

依據維基百科:破壞方針---- Wikipedia:破壞#破壞類型#未說明理由擅自加入警告模板屬於破壞,基於這種原因我移除了模板,但是管理員user:Ellery卻以IP用戶多次移去模板為由(見2011年11月12日 (六) 01:53操作記錄)將條目進行2周的保護。當時我覺得這是小事,就沒有糾纏下去,但是現在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不僅違反維基百科:破壞方針進行半保護,並且進行長達一年的半保護。老天! 他是在害怕用戶說出真相嗎?請問:

1,明明是日本人將他命名為中國高鐵之父,為什麼要用模稜兩可的有人呢?我加入有參考有署名的日本人加藤嘉一,有什麼違反維基百科方針的地方嗎?

2,我加入由於劉志軍與日本相關企業間的利益關係頂多屬於維基百科:破壞方針中Wikipedia:破壞#哪些不是破壞行為違反中立的觀點的行為(當然我本人不覺得違反中立,只是沒有參考來源而已),依據方針這不屬於破壞。

--113.111.155.127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2:51 (UTC)

看了一看劉志軍的歷史你曾經加過博客或微博的參考來源這是維基百科在絕大部分情況下都不能接受,你添加的當然不例外。你又在編輯擇要寫過「人怎麼可以不要臉到這種地步,一個日本人的評論也好意思拿出來,不覺得羞恥」這種失禮的說話,另外{{article issues}}並非如果你所說的「惡意模板」,即是說你已經違反了假定善意,就是沒有假定別人添加article issues模板是出於善意希望提醒其他編者注意條目需要改善的地方,你不認同沒所謂,但不能假定所有人都認同你的想法。--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3:49 (UTC)
    • 我曾經加入博客或微博的參考來源與以IP用戶多次移去模板為由(見2011年11月12日 (六) 01:53操作記錄)將條目進行2周的保護有何關聯?Wikipedia:破壞#破壞類型#未說明理由擅自加入警告模板是說給誰聽的?我移除模板完全依照方針行事,而你進行保護,就屬於破壞方針。「人怎麼可以不要臉到這種地步,一個日本人的評論也好意思拿出來,不覺得羞恥」這種失禮的說話,有沒有出現在維基百科正文中?如果你覺得是失禮的話,甚至是侮辱的話,可以刪除編輯摘要啊, 我還通過各種方式對User:烏拉跨氪這人進行過多次羞辱,又能怎樣?跟條目有關嗎?我羞辱他,他只能聽着,還能怎樣?跟條目有半毛錢關係嗎? --113.64.217.88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4:51 (UTC)
      • {{Article issues}}不是警告模板,真正的警告模板是{{uw-vandalism4}}之類,不過是否警告模板都好我(包括恢復article issuses模板的用戶)都不認為該模板是惡意加上的,所以亦不涉及「擾亂式的擅自加入模板」的問題。另外嚴重違反wp:禮儀的用戶可以遭到封禁,不過由於你是非註冊用戶而IP位址經常浮動只好以保護條目的方式避免受到你的編輯了。--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4:56 (UTC)
        • Ok,就算不是警告模板,我刪除模板也屬於編輯爭議,而不是故意破壞,注意,關於貪污犯劉志軍這個條目大部分都是我一個人編輯的,去除模板本身就是想讓本來已經很髒的劉志軍變得乾淨一點,根本沒有破壞之意,因此將其保護2周,不妥。

再者被我多次羞辱、侮辱(曾用及其骯髒的語言攻擊他的母親)的User:烏拉跨氪對條目進行半保護的理由是維基百科:破壞,請問哪裏是破壞? 不要轉移話題到wp:禮儀上面。沒有人會平白無故羞辱他。呵呵,他把我對他的羞辱,氣急敗壞的發泄在條目上,進行長達一年的保護,從而給自己心理安慰,來證明自己很牛(他心裏可能會想,我就是厲害!就是保護1年,誰能奈何?呵呵,這讓我想到了阿Q式的人物。)?--113.111.214.147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5:20 (UTC)

          • 當然沒人會平白無故羞辱別人,某些人被羞辱就是因為你個人太過堅持自見而意氣用事。如果封禁是不合理的話其他管理員早就出來推翻其操作,而且是有方針禁止管理員A推翻管理員B對自己的操作作出的回退。(如果你喜歡表達自己腦內補完的情節我也阻止不了你,但希望那是與改善維基百科有關係的。)--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5:50 (UTC)

管理員醜陋行為揭露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9F%A9%E5%AF%92%E8%A2%AB%E8%B4%A8%E7%96%91%E9%80%A0%E5%81%87%E4%BA%8B%E4%BB%B6&action=history 這裏面 Youssarin 和 Kuailong 疑似為一個人,加入大量微博作為參考來源,在經過編輯戰後,Youssarin 此人因體力不支暫時退出,但是他的主號 Kuailong在幾個小時後,再次進行回退,並事先聯繫管理員Mys 721tx,在Kuailong回退後Mys 721tx(曾被羞辱多次)馬上故意以破壞(實際上是編輯戰)為名進行半保護。然後烏拉跨氪(曾被羞辱過多次),再修正為編輯戰進行全保護。--113.111.197.130 (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1:05 (UTC)

抗議 User:Gakmo管理員粉絲

本人是合理的編輯請看,是具有主流報章的援引來源,但Gakmo管理員竟然無理警告本人,及找個無理藉口想封禁本人,請問維基百料是否只可以記錄主流報章報導正面的援引來源及評語,如學警狙擊內加入Laughing哥熱潮,編寫他很受觀眾歡迎就可記錄?那就不可以記錄受觀眾投訴的具有主流報章的援引來源的負面的評語嗎?就因為他們粉絲不滿就不可記錄,及被列為此主流報章的援引來源是不中立內容和個人評論?即是維基百料只可以記錄主流報章是正面的援引來源才是中立內容和個人評論?

Gakmo管理員還偏幫Naiveandsilly繁花落葉MiroirArikamaI四個用戶,疑似傀儡行為,時常合力回退有關援引來源[請看],不作出任何修改及討論,此引是破壞行為,還要冤枉我是傀儡,在提報CU已証明,我不是傀儡,他們還要繼續冤枉我???他們良心何在???正方有其他用戶支持,都很正常,就被他們冤枉為傀儡,他們反方都是疑似傀儡行為。Gakmo管理員已屢次幫他們查過,証實我不傀儡,但仍被他們冤枉,請問維基百料是否公平對待每位用戶嗎?求助 --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07:07 (UTC)

從你這裏的留言看,「管理員竟然無理警告本人,及找個無理藉口想封禁本人」、「就因為他們粉絲」、「他們還要繼續冤枉我???他們良心何在???」這些用字讓我對你的第一印象非常之差,如果你是真心有冤屈請你保持冷靜,別再使用這些被害主義的字眼。再看你的個人討論頁,至少3為管理員已經苦口婆心解釋了你的不足之處,如果你依然堅持己見,我強烈建議你放一個維基假期讓精神得到放鬆。--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3日 (二) 08:04 (UTC)
我是請求你們幫忙,請你不要奚落我好嗎?請對事不要對人好嗎?--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10:15 (UTC)
一位管理員反駁你的編輯你也許可以認為他不公正,但當3位管理員都指你有問題時你是不是該自我反省呢?還是懷疑他們都是同一個人操控的傀儡嗎?你說要再找另一位管理員協助,但恐怕結果都是差不多吧。如果你無法改變潮流,為什麼不選擇改變自己去適應它呢?--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3日 (二) 11:35 (UTC)
要是我也會回退,1.是哪個報章報導,沒寫;2.預計明年陳展鵬及陳茵媺則是視帝/視後熱門之一這裏是百科全書不是部落格。光這2點就不及格--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3日 (二) 12:06 (UTC)

補充,百科全書出現反問句是錯誤的,避免帶反問語氣的句子,請閣下冷靜後在做編輯。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4日 (三) 04:51 (UTC)

Honmingjun,如果有用戶編寫得不好,大家可以修改或提出討論,老是回退用戶的編輯及刪除整個連結,那設討論頁有何意思?REF的第13黠真有此事主流報章有報導過,而你說的那句我已刪除,但其他內容是按主流報章字眼寫出來,請看連結內容。還有你在此句『無線貶有線視帝吳卓羲來捧陳展鵬上位,此造馬不公行為』加了"請求來源,在REF的第10點全句都是由主流報章報導,請看清楚內容--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07:07 (UTC)

掃獎鋪路一事屬預言性質(維基百科不是水晶球),就算有報章報導,其重要性都非常成疑,特別是其報導手法近乎於娛樂雜誌/小報的小道分析,如果分析是出自有公信力的評論員則另當別論。至於貶某捧某一事,我真想問一句,你是想將維基百科變成娛樂百科對吧?是的話我請你去香港網絡大典編輯或乾脆向Wikia申請搞一個香港娛樂百科好了。--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3:37 (UTC)

但是您給大家的態度(包含我來看這篇全文),您是非常激動,詢問問題按照您的方式,絕對沒有好結果,『無線貶有線視帝吳卓羲來捧陳展鵬上位,此造馬不公行為』加了"請求來源,那是您漏看有報導指有網民投訴這段我有加進去,如果我只把有報導指有網民投訴加了來源請求那會變得很奇怪,當然還要加入,『無線貶有線視帝吳卓羲來捧陳展鵬上位,此造馬不公行為』這段,請求來源為何才有個依據,生者傳記內,明白寫了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04:59 (UTC)

忘了寫這種跟爆料沒有啥麼兩樣,沒有相當證據來源不可靠是成立的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05:04 (UTC)

請先回覆我的問題????請問維基百料是否只可以記錄及公開主流報章報導正面的援引來源及評語,而不可記錄及要隱瞞主流報章報導負面的評語的援引來源及評語?

舉例:

1)學警狙擊內有用戶加入Laughing哥熱潮,是主流報章報導正面評語,LAUGHING哥很受觀眾歡迎,就被列有公信力,可以記錄及編寫出來?

2)同樣叛逃主流報章報導負面評語,網民投訴某藝人,因為其粉絲不喜歡就不可記錄,及被列為此主流報章的援引來源是不中立內容和無公信力?

請回覆即是維基百料只可以記錄及公開主流報章是正面的援引來源,而不可記錄及要隱瞞主流報章報導負面的評語的援引來源及評語? --rightpeople 2012年3月15日 (二) 03:11 (UTC)

維基百科中正統的影視條目的評價一章只會引用專業評論員的個人意見評述,如果要牽扯到大眾的評價都會是引用有正式普查,而不會是報導被幾多個人不喜歡云云。同理,投訴廣管局一事除非相關媒體因為受到實質官方執法,例如有些影視媒體太過於暴力而在某些國家地區禁播禁售才有收錄價值,單純被大眾投訴則不達標,只會讓人覺得維基百科是幾個3姑6婆的怨言都有百科價值。--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5:45 (UTC)
同樣單純被大眾喜歡也是則不達標,只會讓人覺得維基百科是幾個3姑6婆的自買自跨的聲音都有百科價值???即是學警狙擊內一句"網民對此反響熱烈,讓Laughing哥復活的呼聲高漲,謝天華也人氣急升"又沒有來源,可以刪除嗎???--rightpeople 2012年3月15日 (二) 06:25(UTC)
那麼你有認為林書豪中關於「Linsanity」的陳述是否也該移除呢?如果你想借刀殺人我勸你不要那麼做。--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6:25 (UTC)
請不要激動,只是你說的話自相矛盾,我才提出疑問???我是想大家都是要公平對待,如能容許用戶記錄正面報導,負面報導也應記錄,對嗎?同樣如不能記錄,都應該正負面都不能記錄。甚能偏向一邊,容許單純被大眾喜歡也是則不達標,只會讓人覺得維基百科是幾個3姑6婆的自買自跨的聲音都有百科價值?請不要拉開話題,謝謝。--rightpeople 2012年3月15日 (二) 06:45(UTC)
我不明白正負兩方的報導的差異有那麼難判斷。劇集是因為拉fing戈效應而開拍,這是一個有因果關係的報導因此有收錄價值。但投訴一事沒有大規模的後續發展或其後果只是流於未來的預言,甚至帶有小報色彩,收錄的話就違背了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收錄資訊的原則。--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6:57 (UTC)

您又激動了,維基百料不只可以記錄及公開主流報章是正面的援引來源,也可以紀錄報導負面的,但是您的來源有問題,這個來源跟爆料沒有啥麼兩樣,沒有相當證據來源不可靠--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10:25 (UTC)

有讀者投訴指不少網民於無綫官方網討論區投訴,這句話,我大可問是哪位讀者指不少網民有多少,來源明顯有問題?--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10:33 (UTC)

佩服上面諸位的耐性。r君理解的維基百科就如他常打的「維基百料」——沒有WP:NOTWP:BLPWP:NPOV方針限制的資料修習處。一言以蔽之,播了出來發現八卦雜誌和報章娛樂版說的沒錯才加也未遲。——天真傻子傻瓜,傻瓜,傻瓜……2012年3月15日 (四) 12:09 (UTC)

我是好久沒打別人嘴巴,練習一下手感,只是這個範本程度比我低,開胃菜爾爾--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12:27 (UTC)

另,本人反對加入段落的任何內容,應根據WP:BLP立即移除整段內容。如要加入的話,東西宮略應該要加入兩位女主角不和,On Call 36小時要寫胡定欣到裏面客串6秒為探馬國明班,金枝慾孽(貳)巡禮一大賣點的兩個女主角的同床kiss鏡頭因為鄧萃雯抗拒拍同性戀而刪去…… ——天真傻子傻瓜,傻瓜,傻瓜……2012年3月15日 (四) 15:41 (UTC)

naiveandsilly請你不要再回退,Gakmo說來源失效,我補回有效來源有什麼不對?如編寫不好,你可作修改,為什麼要回退及刪除我的編輯,不淮我編輯?[大家請看,你是否只懂回退,不懂修改及討論?另外Honmingjun,我已刪除讀者,請你不要再加"請求來源",謝。--rightpeople 2012年3月16日 (二) 02:59 (UTC)

你知不知道上載、公開和轉載版權材料是犯法的?而且方向報的截圖但出版社又寫大公報?--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03:19 (UTC)
你知不知報章報導時間久了連結就失效,請問是否可以當沒有報導過?就可將所有內容刪除???如果是,也有很多劇集條目來源也是失效,我都可以去這麼刪除???--rightpeople 2012年3月16日 (二) 04:00 (UTC)
請不要以保留內容這種華麗籍口作為你知法犯法的理據,維基媒體基金會非常重視版權協議,寧願讓資訊流失都絕不提供侵權的資訊或鏈接。--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04:21 (UTC)
是因Gakmo說來源失效,要將內容全部刪除,我才加入。如你說這是犯法,那就真抱歉,不知者不罪。我亦說過很多次,如編寫有不好,你們可作修改及討論,但naiveandsilly堅持回退及刪除我的編輯內容,不淮我編輯?請問你們是否只懂回退,不懂修改及討論?要討論頁來干什麼?? --rightpeople 2012年3月16日 (二) 04:35 (UTC)
強大的rightpeople呀,今次刪除是因為觸動過濾器,這次回退是巡查時適當的編輯呢。找天沒觸動過濾器了我(們)便跟你好好解釋中立性可靠性生者傳記裏你永遠看不懂的內容了。順便一問,甚麼語言比較方便你理解?我憋著好久了,為甚麼我的用戶名會是個條目名來的,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天真傻子傻瓜,傻瓜,傻瓜……2012年3月16日 (五) 04:35 (UTC)
再送你一句:「粉絲行為,偶像埋單」。——天真傻子傻瓜,傻瓜,傻瓜……2012年3月16日 (五) 04:58 (UTC)

只想說,有資料來源不是免死金牌,不少娛樂報導的內容偏頗,不宜盡信,編者更不應將個人意見加入條目中,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個人意見的園地。--Gakmo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06:07 (UTC)

原本想訓練它能夠好好寫維基,但是他的想法讓我感覺還是蠻偏激,看它就好像看到以前的自己,苦惱--Honmingjun--銘均 2012年3月16日 (五) 14:39 (UTC)

為什麼不能編輯"陳曉(演員)"頁面?

我在試着要編輯"陳曉(演員)"頁面時看到了這個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action=edit&preload=&editintro=&summary=&nosummary=&prefix=&minor=&title=%E9%99%B3%E6%9B%89%28%E6%BC%94%E5%93%A1%29 為什麼禁止創建這個頁面?什麼是"本頁標題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單配合"?請問我可以創建這個頁面嗎? 現在的維基百科中的"陳曉"指的是國美電器前總裁(不過該頁面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9%88%E6%99%93寫的還是"現任",尚未更改),"陳曉(演員)"是一位和國美前總裁同名同姓的中國新生代男演員,畢業於中央戲劇學院,和國美前總裁陳曉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因此有必要創建另一個頁面.結果出現了"權限錯誤"這個頁面,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可能最早也要下禮拜六才能用電腦,如果我能用的話,我希望能看到你的答覆,得到一個我能理解它的意思的解答) 林瑜涵留言2012年3月10日 (六) 19:18 (UTC)

陳曉 (演員), 條目標題的消歧義索引的半型括號前要與主標題劉一個空格。--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1日 (日) 02:47 (UTC)

瞭解.謝謝!林瑜涵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15:46 (UTC)

抗議 User:烏拉跨氪 刪除雅樂的編輯

請問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我哪句話侵犯了http://yuedu.baidu.com/book/view/98996c2daf9561fa9d14ecc6的版權? 我參考的是《漢書》《隋書》《晉書》《詩經》《風雅十二詩譜》的資料。國際著作權法僅僅保護70年版權。70年以前的古籍可以隨意引用。要求恢復被刪除的內容。User:五鹿充宗 (留言)

內容已悉數被刪,第三者無從核對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的判定是否正確。由於該管理員對管理權限的行使頗有問題,建議重新審查此一刪除。--百楽兎 (留言)維基百科:維權聯盟 2012年2月24日 (五) 09:11 (UTC)
看吧,各位IP用戶及新進的維基用戶,一些管理員對於他們自己的判定基本上是不容置疑的,他們說了就算,你申訴沒有用,他們不理你就是不理你,所以各位在活動時自己保重囉。--百楽兎(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08:32 (UTC)
@百楽兎 見用戶討論:五鹿充宗--C933103(留言) 2012年3月22日 (四) 10:08 (UTC)
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對此篇質疑不回應就是不回應,傲慢 ╮(╯︵╰)╭--百楽兎(留言 2012年4月4日 (三) 09:24 (UTC)

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語句的編輯建議

但由於2011年甬台溫鐵路列車追尾事故的影響,安全問題令人擔憂,但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甬台溫鐵路列車追尾事故失事動車技術源於日本新幹線和德國ICE高鐵的所謂"混合"技術,而非官方所宣稱自主研發。

1.2011年甬台溫鐵路列車是動車 絕對源於新幹線, 不是新幹線ICE高鐵的混技術。一般動車使用的是新幹線技術。京滬高鐵使用ICE技術。編輯以上語句的人明顯想混淆視聽。 2.對與自主研發這個論斷,還有爭議。 自主研發,就是說由我們自己負責設計,裝配,生產,即:從圖紙到成品. 除非有人能證明高鐵項目不是中國負責設計,裝配,生產,則不能懷疑官方所宣稱自主研發。


plo188821 2012.4.2 22:37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4月4日 (三) 02:01 (UTC)之前加入的。

這跟管理員有關嗎?--MakecatTalk 2012年4月4日 (三) 09:25 (UTC)

對管理員烏拉跨氪濫用職權的抗議

Wikipedia,本來一個不錯的板塊,只要寫的對的東西,應該允許大家拿出來交流共享。這是每個人的言論自由。問烏拉跨氪,擅自刪除別人編輯的段落算什麼?你有什麼資格刪除別人的話語?就憑你是所謂管理員? 你所指的侵犯版權,胡扯。其實只是說的不對你的胃口而已。你又不是學者,又不是歷史方面的專家,大家都是業餘作者,你僅憑自己的偏向和喜好刪除別人的段落,憑這一點,你就沒資格當管理員。 話放在這裏,有你這樣的管理員在,言論控制,妄刪他人文章。華語維基百科和大陸網站一言堂就是一路貨色。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corponok對話貢獻)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3月18日 (日) 14:50 (UTC)之前加入的。

您能不能做點實際編輯,而不是調換幾個大學的前後順序?--MakecatTalk 2012年3月19日 (一) 09:35 (UTC)
哈哈,看來這位Scorponok一定是上交學子了……--小烈 (找我?) 2012年3月30日 (五) 16:17 (UTC)
問題不在這裏,而是這位同學在這篇文章裏面(http://202.120.33.37/history5/sjtu.doc )複製了太多的段落。--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2年4月4日 (三) 09:35 (UTC)

詢問

User:烏拉夸克,為什麼在詞條裏面加入自己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的圖片也會侵權?侵犯了誰的權利?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4月8日 (日) 12:08 (UTC)之前加入的。

這些圖片不是你本人製作或拍攝的,請不要上傳。另外,留言請以4個「~」簽名。烏拉跨氪 2012年4月8日 (日) 12:08 (UTC)

詢問

自己拍攝的照片能否上傳並應用於Wikipedia? 系統怎麼識別上傳的圖片是不是上傳者自己的作品呢? 謝謝! 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8日 (日) 13:41 (UTC)

在上傳之前,請確認該圖片未侵犯版權。烏拉跨氪 2012年4月8日 (日) 14:56 (UTC)

薄熙來被免去黨內職務的新聞可以上首頁吧

因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免去薄熙來黨內職務,由中紀委立案調查。據新華社:授權發佈:中共中央決定對薄熙來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 ——武鐵輛玻 意見簿 2012年4月10日 (二) 15:36 (UTC)

為何沒有有關南京大屠殺的內容

南京大屠殺作為我中華之國恥、日本軍國主義暴行之見證有必要讓世界人民知曉,請貴網站添加有關此事件之真實內容,以慰藉在南京大屠殺中遭受殘酷殺害之亡靈,以警示國人勿忘國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4月10日 (二) 02:02 (UTC)之前加入的。

南京大屠殺 囧rz.......................—— 天真傻子  §⇈ 狼來了!狼來了! 2012年4月10日 (二) 18:08 (UTC)

建議

User:烏拉跨氪,頁面單龍寺鄉上方的警示框可否移除?因為已經添加了部份參考來源。謝謝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11日 (三) 15:17 (UTC)

建議

User:烏拉夸克,我創建了一個新的[Category:中國國家級生態市區縣],你能不能協助將相關頁面都添加到該分類? 謝謝! 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8日 (日) 13:41 (UTC)

在相應條目內添加[[Category:中国国家级生态市区县]]代碼即可。烏拉跨氪 2012年4月8日 (日) 14:55 (UTC)

User:烏拉夸克,沒有更快速便捷的方法嗎?這樣好麻煩啊。作為管理員,你可能有更好的方法。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9日 (一) 06:51 (UTC)

(:)回應就我所知,這可能是最方便的方法 茶煙留言2012年4月11日 (三) 15:22 (UTC)

關於侵犯版權的相關項目刪除

本IP所編輯的詞條「霍山縣」,在其中添加了一個「國家及生態市區縣」的模板,請問為什麼侵犯了他人版權?侵犯了誰的版權? 為什麼被烏拉跨氪刪除了? 還有,關於「國家級貧困縣」的問題,早在今年3月份就已經調整了38個區縣,怎麼還不作更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4月8日 (日) 02:01 (UTC)之前加入的。

何止,你加入了30000位元組的內容,其中大量是複製粘貼來的。Ben.MQ 2012年4月8日 (日) 02:03 (UTC)

Ben 請看清問題,我說的不是那些複製的段落,而是指那個 Category.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4月14日 (六) 16:03 (UTC)之前加入的。

求解釋

各位大俠,維基系統裏面的時間是不是比北京時間慢了8個小時? 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8日 (日) 13:43 (UTC)

是,維基用的是UTC±0。—— 天真傻子  §⇈ 狼來了!狼來了! 2012年4月8日 (日) 13:49 (UTC)
Special:參數設置中,可以選擇自己的時區。還可以在小工具中啟用「以本地時區顯示用戶簽名的時間,並顯示發言時間到當前時間的間隔」。 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16:07 (UTC)

請管理員解除"中華民族"頁面保護

五鹿充宗已在討論:中華民族討論頁發起討論, 2個月無人討論.是否可以當做沒有異議了?五鹿充宗留言2012年4月20日 (五) 04:57 (UTC)

為甚麼首頁沒有每天更新和十分混亂?

為甚麼首頁沒有每天更新和十分混亂?如每日圖片和優良條目欄...Asiaworldcity 2012年5月18日 (五) 01:31 (UTC)

更新時間是北京/香港/台北時間早上8時。Ben.MQ 2012年5月18日 (五) 03:22 (UTC)
不是應該在首頁/明天中先準備好了嗎? Asiaworldcity 2012年5月18日 (五) 03:30 (UTC)
維基百科:首頁/明天和首頁的內容不是不一樣嗎。請按照對話頁的留言修改簽名。Ben.MQ 2012年5月18日 (五) 04:00 (UTC)

有關於國立金門大學

國立金門大學(英語譯名:National Quemoy University,NQU),簡稱為金大,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金門縣第一及唯一的一所國立大學。也是金馬地區的最高學府。校區位於金門縣金寧鄉,目前共有三大學院,十個學系,五個研究所。招收學制設有四年制大學部、進修部。 簡稱為金大,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金門縣第一及……部份內容有誤,金門大學為「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才是正確的。

完成--留言2012年5月21日 (一) 05:22 (UTC)

為什麼管理員以編輯戰以及加入原創研究為名 對南陽郡進行半保護?

如果是編輯戰,為什麼不是全保護?

真的是原創研究嗎?參考來源 有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11019/222710652484.shtml 還有水經注, 這些是原創研究嗎?

對 T.A 白河 的操作提出質疑!

目前的版本 參考來源 3 和4 就是反駁 躬耕南陽指的是南陽郡,但被Msuker 篡改為 躬耕南陽指的就是南陽郡。 但是參考來源還在。 難道維基百科變成了偽基百科?

要說原創性研究 由劉備幾次三番北赴宛縣探訪諸葛亮的可能性極小 才是原創性研究,可能性極小是誰的判斷? 為什麼管理員進行如此荒唐的操作? --113.111.201.228留言2012年5月27日 (日) 23:34 (UTC)


並且用戶 User:Edouardlicn 在討論頁也指出

以下內容,無實質資料支撐

東漢南陽郡並無南陽縣,其治所在宛縣,即今天的南陽市市中心,諸葛亮出山前長期為曹操勢力控制。劉備投靠劉表駐守的新野就在襄陽縣與宛縣之間,是防備北方曹操的軍事據點,由劉備幾次三番北赴宛縣探訪諸葛亮的可能性極小。而南陽郡最南部的鄧縣,與南郡襄陽縣分界為萬山[5]。隆中在萬山以西,當時屬於南陽郡鄧縣,故可以有「躬耕於南陽」之說。

既然是維基百科為什麼不敢放中立的觀點? 有哪個人敢肯定躬耕南陽就是指襄樊近代偽造的隆中? --113.111.201.228留言2012年5月27日 (日) 23:41 (UTC)

翻了一下條目的修訂歷史,閣下確實未能遵循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不斷違反共識修改條目,同時也不願意與他人溝通,幾乎從未對他人提出之討論項目作出任何回應,也未在編輯摘要做出說明,在重複修改和他人有爭議的內容時,先到討論頁進行討論,沒有進行討論就擅自進行編輯屬於編輯戰,這是非常不文明的行為,我認為閣下必須檢討自己編輯時與他人之間進行溝通的態度,條目的中立的觀點雖然重要,但是卻忽略了文明禮儀,這樣只會讓事情越搞越糟,甚至不會有任何結果。
還有請不要持續的違反維基百科的共識,這樣只會讓您的編輯不斷的被大家回退,您應該也不希望您每天花費這麼多時間與心血一直被大家回退吧?建議閣下編輯時遇到其他維基人保持不同看法而回退或堅持某些修改時,可以利用編輯欄位下方的「編輯摘要」將您的編輯理由寫上去,好讓大家能夠了解您為何這樣做的原因。另外,在下只會依照方針辦事,保護條目只是避免條目再次淪為戰場,至於條目的對或錯在下無權插手,因此請閣下試着與他人進行溝通與相處,這才是維基百科的成立的目的。--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5月28日 (一) 03:16 (UTC)

凱風網尚在存廢投票中,建議管理員撤消對此的全保護

注意到有人以前不至一次建立過同名條目,結果都被刪除了。 這一回在投票過程中,有一編輯Aistsana近日在條目中大幅度引入單向信息。故如要回退,管理員是否應回退至開始投票時的狀態?目前管理員把存在大量偏向非中立內容且正在投票中的條目保護三個月,有違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故在下敦請管理員先生重新考慮。 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05:52 (UTC)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在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裏面有提到,在保護發生內容爭議的頁面時,除非當前的修訂版本含有明顯違反方針的內容,管理員通常會保護當前的這個修訂版本。對某個版本實施保護,並不意味着支持該版本,所以不應該繼續請求回退到另外一個版本。因內容爭議而保護的頁面應當有明確的共識才可以進行修改,除非遇到嚴重的破壞的行為,保護前才會進行回退至未經破壞的版本。--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6月1日 (五) 04:51 (UTC)

為什麼我的詞條修改數次後每次都被刪除,你們有沒有及時的解決方案?

為什麼我的詞條修改數次後每次都被刪除,你們有沒有及時的解決方案?—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ackwangm對話貢獻)於2012年6月1日 (五) 03:25加入。

您好,您所建立的條目都屬於廣告內容,因此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簡單來說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因此在維基百科上不是收錄廣告以及自我宣傳的場所,加上屢次散發廣告會直接永久封禁,不得編輯維基百科,建議閣下先閱讀編輯手冊以及小周的維基攻略再來進行編輯。--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6月1日 (五) 05:11 (UTC)

管理員無理移除本人的"Template:李中註冊校董"及"Template:李中校董"

本模板原本所載內容,非任何宣傳資料,在香港,每間學校的"註冊校董"都是公開的。即公眾理論上可查閱,但本人見到除了順聯會相關邗物,公眾就難查閱本校的註冊校董資料。所以將本校註冊校董名單列出,以讓公眾查閱,而絕無宣傳之事。

另外,在香港,"註冊校董"/"校董"地位是高於校長,低於校監,既然較低級的校長名稱可以列出並毫不爭議,為何"註冊校董"名單不能列出?只是因為太多人數?

校長必須由校董會選出或委任,即校長狹義上是本校最大,但廣義上校長之上有校董,最高為校監。既然列出校監、校長、副校長沒有問題,為何列出"註冊校董"就不行?就被指摘是搞宣傳?

可惡的是,user:Aplay 就投訴我Template有問題,說這是賣廣告、宣傳,我非常不憤,就去問個究竟,就算有錯,也應給我知道答案。 未幾,就有管理員user:石移除我本人兩個template, 就算我寫了以上理由{{ hangon }},也不聞不問,也不正面回答,就快速移除,前後不足一天

就算有問題,都應具體地說,但我連錯在那也不知道,就在不足一天就被管理員移除,甚至沒有知道答案/理由就被管理員移除,完全沒有改過機會,非常無理!

我現在心裏很不憤,請有公道、有良知的管理員明察,為我平反,為我申冤。 亦請公道的管理員指點如何投訴user:石user:Aplay等人

Zzzto留言2012年6月8日 (五) 15:49 (UTC) ZzztO 2012 客家文化萬歲

該用戶自2007年創建,截止到2012年一共擁有17個傀儡用戶:KO.7對話頁 | 用戶貢獻)、KO.135對話頁 | 用戶貢獻)、2B tomorrow對話頁 | 用戶貢獻)、David I Beckham對話頁 | 用戶貢獻)、David I Beckham-2對話頁 | 用戶貢獻)、Derrick Rose對話頁 | 用戶貢獻)、Durant35對話頁 | 用戶貢獻)、Liuwei002對話頁 | 用戶貢獻)、LUZ1985對話頁 | 用戶貢獻)、PhiLiPout對話頁 | 用戶貢獻)、PhiLiPshabi對話頁 | 用戶貢獻)、PhiLiPsuck對話頁 | 用戶貢獻)、Smashing對話頁 | 用戶貢獻)、Taiwan 2040對話頁 | 用戶貢獻)、Yamamoto2222222對話頁 | 用戶貢獻)、管理員對話頁 | 用戶貢獻)、Гздавидуонг對話頁 | 用戶貢獻

其中,Гздавидуонг對話頁 | 用戶貢獻)和Smashing對話頁 | 用戶貢獻)這兩個傀儡用戶都是在最近24小時內於同一公用IP創建。

此外,АТМ-1對話頁 | 用戶貢獻)、Future 2040對話頁 | 用戶貢獻)、以及唯積擺顆鮮為人知的故事對話頁 | 用戶貢獻)這三個用戶都與KO.2對話頁 | 用戶貢獻)無關,這三個破壞者都不是本人,應該是另有其人。請管理員更正錯誤,絕對不要以KO.2傀儡的名義封禁。

用戶KO.2的主頁面是英文維基百科,其他所有文字的維基百科頁面已經重定向到英文維基百科,有留言請自行移動至英文討論頁,否則作清空處理。

最後,請全體濫用權力的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注意,除非你們膽敢永久封禁中文維基百科用戶KO.2,否則KO.2的用戶頁面被刪除幾次就會被重建幾次,被篡改幾次就會被回退幾次。

{Danson Lei} - 2012年6月16日 (六) 00:50 (UTC)

有趣,把別人誣為自己的傀儡這樣神奇的事情都做得出來的傢伙說的話又有幾分可信呢?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6月21日 (四) 14:29 (UTC)

封禁前請小心核對

83.171.31.206在2012年5月1日 (二) 08:59於「北京大學」條目修改錯字[1]一次,把「北京大學李任校長列表」改正為「北京大學歷任校長列表」,結果被管理員User:唐戈在2012年5月1日 (二) 10:45封禁1星期,理由是「無故刪除條目內容」。--Mewaqua 2012年6月20日 (三) 13:58 (UTC)

可是113.97.91.8的相關編輯似乎主要是分拆條目內容或刪去重複內容,如另建北京大學教學研究機構列表北京大學社團列表,只是沒有在編輯摘要說明,也不至於要封禁。--Mewaqua 2012年6月22日 (五) 03: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