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12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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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恢复我创建的条目!

希望解除条目效益主义(功利主义)的封锁

希望将之重定向至功利主义 不明白为什么该条目要封锁。吃白菜的企鹅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4:47 (UTC)cbcdqe

括号之前要留有一个空格。-非管理员HW 抗议SOPA 2012年1月26日 (四) 05:57 (UTC)

希望解除条目:{辛亥革命}的封锁

恳托管理员解除条目辛亥革命的封锁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61.139.105对话贡献)于2012年1月12日 (四) 20:29‎加入。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1月26日 (四)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相关条目未被保护。如果你来自中国大陆且无法查阅相关条目,请尝试其他方式浏览维基百科。-非管理员HW 抗议SOPA 2012年1月26日 (四) 05:57 (UTC)

希望管理员在首页“分享与收藏”菜单中添加“腾讯微博”

 本人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我一直用腾讯微博,为什么这个菜单上有新浪和网易,就是没有腾讯?  腾讯的用户量也挺大啊! ~  希望管理员将“腾讯微博”加进去。。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W457137120对话贡献)于2012年2月1日 (三) 22:12加入。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2月2日 (四) 00:01 (UTC)之前加入的。

有关原创

有些条目很难找到原文出处,比如很多哲学宗教信仰方面的理解,是否可以用实名注解的方式在条目中加以阐述观点,因为真理的表述必须有第一次,不能说找不到出处就否认真理。 实名注解的方式可以用实名注册来完成,比如给出参与编撰者的姓名或者身份信息。 盼复,四川省绵阳市南塔路5号程国海510702197410311219,联系电话13699602437 ~~~~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程国海对话贡献)于2012年2月10日 (五) 08:42加入。

抱歉,维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就是可供查证,如果想要发布研究,请往别处可靠的平台,因为维基百科本身并不是可靠来源。抱歉。Ben.MQ 2012年2月10日 (五) 05:06 (UTC)

对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有关操作的不同意见

我因对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先生的有关管理操作持不同意见,在其用户页作过交流。现根据他的提议,我在此提请其他管理员能调查并裁决。

1. 乌拉跨氪先生判断Hans Zheng是我的傀儡ID而把其封锁 但我在维基这儿至今天为止,只有一个ID。 Hans Zheng绝不是我。故希望调查清楚,不要冤枉我,也不要冤枉了HANS。

2. 条目法轮_(消歧义)宣称F自称是政治组织和附佛外道一说,未给出来源,我判断此信息严重失实,故对此作出编辑调整。但有编辑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任意撤消我的操作,后乌拉跨氪管理员先生对条目法轮_(消歧义)作出保护,该不实信息仍旧被维护在其中。在此,我希望其他管理员能对此作出调查和裁决。

3.法轮功在各国的发展及影响条目是编辑User:Aistsana不久前才设置的。这些信息大多包含在法轮功条目中,除了董建华和梁立人的言论之外。这两人言论由一维持公正的助理编辑从F条目的删除情况下,Aistsana另外新创条目,特别把政治人物董建华和梁立人在中共文汇报的揭批文章,又抛出来。 梁立人按维基条目,可算是中共打手一个,不是Aistsana所说的什么著名人士。Aistsana不管许多香港真正著名人士支持F反迫害的言论,而专门只用梁立人大批判成名教授的文章,是有违中立原则。 2001年董建华受江核心压制下,以邪教说抹黑F之时,在香港广受批评,除了中共自己的文汇报之流,几乎所有香港媒体批评董建华的错误言说,对此不加引用,而只用董建华单向说辞也非中立。为平衡那台湾编辑的单向信息,我以前曾给出许多对应的中立媒体报导,这儿稍举一些例子。比如BBC的报导:董建华谈法轮功引起批评 香港传出反 "邪教" 立法声音

比如,香港三十个团体联名致信董建华,表示称F为邪教并无证据等。香港大律师公会也表示反对等。香港三十个团体联名致信董建华

大律师公会执委会 所发就政府考虑立法取缔“邪教”的新闻稿 比如,香港名人冯智活牧师在对F的评论 法轮功必再盛放 当时因为我还另外给出的许多香港中立媒体报导均被删除;我在讨论页表示其实董和梁的单向信息更应删除,才有一编辑出面,为维持公正,删除了董和梁的单向信息。 我注意到Aistsana另设新条目搬回被删除的见容后,根据以前的讨论对此撤消,但几次被Aistsana取消。后来乌拉跨氪先生对此条目加以保护,保护了应被删除的内容。我希望其他管理员能认真了解一下这件事,加以更正,以维护维基的中立性。

谢谢关注! Marvin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3:35 (UTC)

(+)支持对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的行为调查有无不当。此管理员的见解很可议,他竟可以认为三人以上车轮回退就证明了回退的合理性,因此对此管理员是否适任严重质疑。--百楽兎 (留言)维基百科:维权联盟 2012年2月13日 (一) 07:46 (UTC)

请管理员User:Liangent解释你的错误封禁

请管理员User:Liangent解释你为何解除你对我的错误封禁后仍锁住我的IP,实质上封禁我一天?--百楽兔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1:50 (UTC)

我没有看懂什么是“锁住我的IP”,我只进行了对User:Πrate封禁-解除封禁的操作,而没有同时对任何IP执行IP封禁,另外我也无法查得你的IP来特定于你进行IP封锁。请问你在我完成封禁-解除封禁动作后进行编辑,得到的具体被阻止的提示信息是什么?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4:07 (UTC)
提示信息如下:

这位用户现正被封锁。 下面有最近的封锁纪录以供参考:

  • 2012年2月11日 (六) 15:42 2012年2月11日 (六) 15:42 Liangent (讨论 | 贡献) 已解封 Πrate (讨论 | 贡献) ‎ (数错了,正好3次……)
检视完整日志
你解封账号后,我使用同一IP,仍是封禁一天的状态。相信如有同一IP的用户也是相同情况。--百楽兔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7:39 (UTC)
我是说编辑页面时(对应于MediaWiki:Blockedtext)的提示,不过从现在提供的信息看起来像是软件bug?等我测试一下。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1:17 (UTC)
看过了,确实是一个存在很久的问题,另外抱歉我平时很少执行封禁不了解这个情况(并一直以为自动封禁只会封禁其他用户而不会封禁IP)。如果下次再遇到此情况建议按照提示给unblock-zh发个邮件,应该就能较快处理了。Liangent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2:03 (UTC)

管理员的页面触发网络防火墙

导致出了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交流,访问页面就立即被重置,刚刚经历了一次碾转使用QQ才交流到一名管理员。 另外一些功能性页面也会触发,比如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BD%93%E5%89%8D%E7%9A%84%E7%A0%B4%E5%9D%8F , 我想申请封禁一名破坏用户时,发现根本无法访问。

引申一下,一些特色条目甚至都无法访问,比如清朝,可能是dalai喇嘛触发的,管理员应该商量一个方法尽量避免这个(比如用他的全名代替),让大陆网友尽可能看到更多的条目,毕竟百科全书做出来是给人看的,一下子13亿人看不到,损失很大,看中文维基的绝大多数人无法访问的页面,就算是特色条目,也失去了很多意义。我们应该投票来取得一个共识,在不失去原意的情况下修改条目使条目都可以被大陆网友访问到。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7:26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5%BD%93%E5%89%8D%E7%9A%84%E7%A0%B4%E5%9D%8F --MakecatTalk 2012年2月1日 (三) 06:41 (UTC)
共识不是通过投票取得的。迁就也有个限度,难道被女生被流氓侵犯,她要把自己的着装改变成回教妇女吗?至于防火墙一事,请将http改为https即可。Ben.MQ 2012年2月1日 (三) 07:08 (UTC)
(✓)已修复,此外反对因此删除相关内容。--MakecatTalk 2012年2月1日 (三) 08:04 (UTC)
你这个比喻不恰当,正常的比喻应该是,女生被流氓侵犯,我们在不改变着装的情况下尽量避免她被流氓侵犯的可能。我已经说了“在不失去原意的情况下修改条目”,没有提议要删除任何内容(XX喇嘛改成他的全名你觉得受到侵害了?),你觉得为了避免被流氓侵犯使之让世界上大多数男人都看不见她就对了?共识不是通过投票取得的,难道是某几个人说了算的?另外你的言论涉及宗教歧视,回教妇女怎么了?你是在暗示回教妇女没有吸引力么?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5:37 (UTC)
讨论无限上纲上线就不好了。回到原题,现在有加密访问途径可以解决屏蔽问题。
而阁下举的替换全名的例子,适用这种修改方式的条目似乎很少。另外其实大可不必这样,这个模板({{BreakLink}})思路是类似的。但是不要忘记GFW也是由人维护的,你替换了之后他也可以跟着修改关键词或屏蔽规则,所以到头来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KuailongTM 2012年2月14日 (二) 14:15 (UTC)

管理员User:Shizhao滥用权力

警告管理员Shizhao,多次无理由撤销我对“中华民族”的编辑。 我编写的词条全部有出处,有链接,有参考资料,可以查证。管理员Shizhao无理由撤销编辑。 User:五鹿充宗 (留言)

部分管理员滥权已久,Shizhao确实屡次无理由撤销他人贡献。--百楽兎 (留言)维基百科:维权联盟 2012年2月13日 (一) 07:41 (UTC)
(!)意见:请针对事件本身进行讨论。针对用户无助于解决事件本身,反而会加重维基社群分裂,违反维基方针。—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07 (UTC)
你对中华民族的修改单看首段就完全颠覆了前版本的说法,前版本都有来源佐证,那么那个被你移除的版本又算什么?是你滥用编者的权利吗?就算要改都应该是在讨论页有了共识才套用,而且Shizhao的回退动作与管理员身份无关,作为普通编辑亦没有问题。--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08:03 (UTC)
无论你编辑的资料有没有来历,是不是个人的看法,你为什么要删除同样有来源的之前的资料呢?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2月13日 (一) 14:03 (UTC)
不好意思,我再一次回退了您的编辑。如上所言,为什么把以前有来源的内容删除呢?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您虽然增加了很多内容,引证文献也很多,但是夹杂了太多个人观点在其内。例如首段“中华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国族”运动的产物,是一种受到西方民族主义影响的共同体认同意识。”后面所列的3个参考文献,我没在文献中看到有对中华民族作如是定义。例如“为了解决这一困境,中国共产党正建设以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思想道德基础的中华民族,促使党国文化认同深入人心。”,我也没在相关参考文献中看到有提到这“促使党国文化认同深入人心”的说法。类似情形似乎还有不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14日 (二) 01:41 (UTC)
参考文献2-谢世忠,2004,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国族论述: 中国与北东南亚的场域》,《形式资源的操控与竞争——非汉族群政治运动的生成条件》:“所谓中华民族,就是由国家政权领导集团与社会精英分子所共同创建的国族。”参考文献3-[1]清末民初“国族”构建研究专辑之二user:Shizhao竟然说他没有看到,要么是没读,要么是文化水平太低看不懂。中华民族就是人造的假民族,你没法接受就乱删是吧?新添了一个参考资料[2]"就历史而言,“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真正兴起,始自清末民初,是一种受到西方民族主义影响的共同体认同意识。"“促使党国文化认同深入人心”是参考资料31-“以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思想道德基础的“达理创新”的中华民族的转型。”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党国文化。此外还有人民日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还有《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均可以证明“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党国文化。“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教育人民就是使党国文化深入人心。User:五鹿充宗 (留言)
  1. ^ 《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
  2. ^ 《族群政治的东方神话——儒家民族主义与中华民族认同》
我是美国博士,必须讲一下学术圈的一个原则,学术期刊上的研究和说法要远高于以宣传为目的的文章。泰国中华会馆之类的东西不适用于百科参考资料。此外[1]这个台湾人的说法和你所谓的“境内56民族的统称”不一样的。中华民国不承认民族识别的。民族识别是共产党搞出来的东西。中华民国的“中华民族”指的是单一民族,共产党的“中华民族”指的是《宪法》里的“中国各民族”。前版本的说法并未得到参考资料的支持,连中华民国和中共的“中华民族”定义都未区分。而我一般是引用原始文献、学术期刊以及学术著作的说法。总之,我的来源级别比你的高,删除前版本的说法天经地义。User:五鹿充宗 (留言)

  1. ^ 桂宏诚. 中華民族的凝成:國家認同與文化一體 (中文(台湾)). 


维基百科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请在前人基础上编辑,谢谢。——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12年2月14日 (二) 03:38 (UTC)
同意。另外,中华民族照字面看就是组成大中华地区的民族。维基百科是面向大众,学者的理论(如它是由精英所建构等)可以有,但不应在首段首句就出现,否则只会招来宣传观点的疑虑,见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指南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常见问题解答。--Gakmo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5 (UTC)
你可以保留你的观点,但是不要删除其他人的观点,就算台湾和大陆的定义不一样,你为什么非要删掉大陆的定义而替换成台湾的呢?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4:51 (UTC)
"中华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国族”运动的产物,是一种受到西方民族主义影响的共同体认同意识。"的这句叙述后半句的确有来源,是我看漏了,但是前半句的来源在哪里?是所给参考文献里哪篇文章说的?而且诚如Gakmo所言,学者的理论与通常的认知应该分开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14日 (二) 03:55 (UTC)
另外,"中华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国族”运动的产物,是一种受到西方民族主义影响的共同体认同意识。"的这句作为条目的首句,您觉得合适吗?这代表了对“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普遍认知吗?此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党国文化”的依据是什么(虽然我也认同这个观点)?又如何能够得出这“促使党国文化认同深入人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2月14日 (二) 04:02 (UTC)
什么叫普遍认知?“普遍认知”有出处吗?民国的定义在先啊。“生活在大中华地区境内各民族及海外华人的统称”是不正确的。按社科院的说法,“中国境内未识别的和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民族人口”也是中华民族。[1]共产党的“中华民族”指的是56个民族。第一句话应该指出中华民族的来源。“大中华”地区也是不正确的。中华是相对于四方蛮夷而言。“教育人民”就是“促使党国文化认同深入人心”?User:Shizhao因为前言的分歧,撤销我近三万字的编辑,明显属于违背wikipedia自由编辑的原则。wikipedia也不是宣传某些人的“普遍认知”的地方。User:五鹿充宗 (留言)
  1. ^ 关于中华民族构成的思考


维基百科是协作性的百科全书,如此重大的修改(数千字)请在放上条目前先在讨论页上讨论,取得共识后再说。—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0 (UTC)

(!)意见:该用户已经违反3rr原则,请先将其封禁,谢谢。——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6 (UTC)
如果五鹿充宗认为自己在维基百科的编辑受美国宪法保护,请先阅读WP:言论自由以消除一些误解。另外观察过你和小骆驼商队的对话后我强烈建议你遵守最起码的待人接物礼仪,自恃学位高人一等而恶言贬低他人的学者是可悲的,不会得到任何人的信赖。--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14日 (二) 06:25 (UTC)

如果是为了提高条目的质量,删去旧有章节换上新的质量更高,更有考证的资料,是符合维基百科五大支柱,以及维基百科:勇于更新页面等的说法的,但是如果阁下的修改引发争议,比如遭到回退等,则应当考虑是否是自己的修改有所问题,并提交到讨论页进行讨论。诚然,五鹿充宗的说法可能更具说服力,也可能真得离真理更进一步,但是在这里提醒一下,第一,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建基于集合各方面的意见,而不是谁的话是“真理”就用谁的,不论是中共的宣传资料还是其他的资料,只要可以作为一方面的意见都值得,并应该在条目中写上去。第二,阁下的资料虽然很正式很学术,但争议性可能过大。可以在后文,或者在开篇后边简要提及,再到后文详说。个人认为开头的定义应该是大多数人,不论是精英还是大众,不论是大陆还是港澳台,以及新马泰欧美等,都能认同的一个定义,。毕竟,既然您的版本已经在维基百科内部产生如此大的争议,在媒体以及舆论中的争议可能更大。然而,这一点并非是对阁下观点的否定,您所主张的相关内容,可以在定义后边提及。毕竟,“中华民族”这玩意,政治性更大,谁也说不清。

另外,希望各位在争论中保持善意推定原则以及保持相应的礼仪,不论是五鹿充宗还是余下的各位。请各位在争论中保持一定的理性。此外,维基百科并非是宣扬精英主义的平台,您可能是美国博士,您可以在您的用户页中表明自己的身份以及在这一领域的专业水准,以便于其他用户在这一领域咨询阁下。然而,学位的高低并不一定代表阁下在这一领域的说法一定会得到接受,也不会代表阁下就比其他人的地位更高。

此外,提醒余下各位,五鹿充宗虽然亮明其“美国博士”的身份,但并没有具体的行为证明其利用“博士”的学位打压他人,请各位遵循上述原则。五鹿充宗学位高不一定代表他发言权更大,余下的各位参与维基百科的时间长也不一定代表你们的发言权更大。—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2年2月14日 (二) 12:23 (UTC)

完全有理由怀疑user:苏州宇文宙武 是 user:Shizhao的马甲。User:Shizhao和我的争论仅限于概述部分,仅涉及两条,其一“中华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国族”运动的产物”;其二“促使党国文化认同深入人心”,争议部分不到100字。user:Shizhao仅仅不同意这两条,而user:苏州宇文宙武把我的编辑全部退回 user:Shizhao 的版本,删除我数千字的编辑。这是否构成恶意删除,无礼的行为?而且存在不让任何人修改正文的行为。
记录 注释
从 2011年12月7日 (三) 07:18‎ 苏州宇文宙武 m (46,445字节) (取消由114.34.90.162 (对话)所作出的修订 18544937)
2012年2月14日 (二) 01:31‎ Shizhao (46,759字节) (rv 原创研究。虽然参考文献很全,但是夹杂很多所引文献中没有的个人观点) 而他在这里的回应仅限于概述的两句话,不到100个字,但他删了数千字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3‎ 苏州宇文宙武‎ m (46,934字节) (增加或调整内部链接:晕倒,第一次被人指是书生的马甲,荣幸之至!)
2012年2月14日 (二) 03:26‎ 苏州宇文宙武‎ (46,759字节) (维基百科来源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请在他人基础上编辑,谢谢!) 对比这三个版本,文字部分根本就没有变化,完全回到12月7日的版本。完全有理由怀疑他们是同一个人。

user: 苏州宇文宙武 再次把编辑退回 2011年12月7日的版本。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7‎ 苏州宇文宙武‎ m (46,930字节) 未改一字,仅增加了方括号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5‎ 苏州宇文宙武 m (46,884字节) 未改一字
2012年2月14日 (二) 03:40‎ 苏州宇文宙武‎ m (46,862字节) 未改一字
2012年2月14日 (二) 03:29‎ 苏州宇文宙武 m (46,858字节) 未改一字
2012年2月14日 (二) 03:26‎ 苏州宇文宙武 ‎ (46,759字节) (维基百科来源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请在他人基础上编辑,谢谢!)
意见:该用户已经违反3rr原则,请先将其封禁,谢谢。——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12年2月14日 (二) 06:16 (UTC) user: 苏州宇文宙武 连续进行4次修改,阻止我回到我修改过的版本,设圈套让我违反3rr原则,并且先告状

请问这几个账号不让别人修改一个字是出于什么心态和动机?是在维护中宣部统一供稿么? 上面既然承认“中华民族是清末民初“造国族”运动的产物”为何又全部删除了?哪条你不同意,你就删哪条呀。你全部删了就是心里有鬼了。此外还要求在讨论页讨论,我有参考资料跟你们有什么讨论的必要,你们可以改为什么我不可以改,其他人不可以改?还需要你们批准嘛。User:五鹿充宗 (留言)

这你就太搞笑了,你大概不知道有善意推定这回事。一个北京人一个苏州人竟然成了一个人,太搞笑了,其实我这个上海人也是shizhao,shizhao分身无处不在啊。至于其他的,别的维基人说的够多了。至于您上面所说,在下越看越觉得你控诉他们的行为不正是您自己的行为么?您不是号称博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懂吗?你在美国没有人告诉您对待别人要善意推定吗?您自称博士,就有资格不和别人讨论,您反复阐述您的观点,又有哪些是你的原创研究呢?您无视别人的贡献,反而强调自己的贡献,您倒是说说,是美国的什么大学,培养出了你这么一个博士?不过说来不怪,据说方舟子都是博士呢。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您要先学会尊重别人,而不是妄自菲薄,自尊自傲。您看看您的观点有多少赞同,您的编辑有多少人认可?你还说我们是中宣部统一供稿,我倒问问您,您一意孤行,不听他人意见的独裁学术做法,和中宣部有什么区别呢?--AddisWang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1:47 (UTC)
我提出您应该被封禁时您已经被封禁了,可以参看时间,不是我的话起了作用,而是管理员秉公办事。至于我是不是书生的分身,我都懒得辩白。如果我是书生,或者说我拥有他那样的权力,我早就把您封禁了,您都没时间在这里写什么投诉。——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12年2月17日 (五) 02:46 (UTC)
你如果不连续小修改4次,会有3RR。问题是你存心故意修改4次,回退到你自己的版本,再来恶人先告状。你还当管理员,啧啧。搞人治咩?想封谁就封谁。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4:12 (UTC)
就因为我想封谁就封谁,所以当不了管理员,所以我不是管理员书生。您的推理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怀疑“苏州宇文宙武是Shizhao马甲”,呵呵。我就算不连续小修改4次,也不会违反3rr,我只不过回退了您一次而已,请先弄明白什么叫3rr,谢谢。您的观点和作为至今无人支持,您似乎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别跟我说什么“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云云。再说一次,您的封禁并不是因为我“恶人先告状”而导致的,因为您的封禁先于我的“告状”,如果我真要“告状”,会去某个管理员对话页而不是这里。其余的我不想和您继续废话。——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12年2月17日 (五) 04:37 (UTC)
如果2月14日不是User:苏州宇文宙武而是User:Shizhao这个账号回退的话,被封的就是User:Shizhao了嘛。因为他那天已经回退了至少2次了。你说这是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再说,严格的讲我也并没有回退,你仔细看2012年2月14日 (二) 06:02‎ 的概述版本是综合了User:Shizhao的说法的。我只是恢复了他的破坏行为。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4:55 (UTC)
人必自辱,然后人辱之。我不想在这无聊的话题上和您纠缠,您的所作所为自有公断,请好自为之。——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12年2月17日 (五) 05:06 (UTC)
这你就更太搞笑了,我几时强调过我是博士呀?我说我是美国博士无非是教育你们参考资料相互矛盾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所谓peer review的出版物享有最高参考价值。我也有法学学位,还真没听过“善意推定”这种说法。管理员里面法盲太多怎么的?“谁主张谁举证”都没听过么?我改了几千字,user:ShizhaoUser:乌拉跨氪滥用权力全部删除,要删得先举证啊。举不出来还删的话就是道德问题,就是独裁专制。你如何“善意推定”讲讲呀。我又没打算和某些中国大陆的管理员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干嘛寻求你们的赞同和认可?说到底,某些管理员不让别人修改才是独裁学术呀。User:五鹿充宗(留言)
您大概学傻了已经,谁跟你讲善意推定是法学原则,善意推定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则吧。你连做人都做不好,还煞有其事的拿出什么法学出来,您自己不觉得可笑么?你改了几千字,人家都说了你参考资料不够,重大有争议的修改未通过社群取得共识,您是看不着还是怎么的,还说别人举证,好呀,人家说你没通过社群讨论,您能举证证明你通过了么?您大概还没学傻到方舟子的程度。至于冒出几句“教育你们”,哈哈,你大概是在开玩笑。这个你做人有问题,在下本来还以为您是新手不懂维基百科的方针,看在您对某些方面确实有所长才“教育教育”你怎么为人处世,把您父母老师没有教给您的事教会。真是可笑用法律标准解释道德准则。您大概出去别说您是中国人,不然美国同胞还都以为中国人和您一样。“干嘛寻求你们的赞同和认可”,您这就更有趣了,您说您不要寻求社群认可,还反咬一口别人不让您修改是独裁?那仿佛就是我党说,我篡改历史需要您们这些屁民同意么?你们不让我改才是赤裸裸的独裁。大概您博士学位是马克思主义?独裁专制?莫非是太祖之孙口中的美帝国毛主席思想研究所里出来的?你以为别人都是傻子你随便一忽悠就上当啊?呵呵。--AddisWang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19 (UTC)
我跟你讲法律,你跟我讲道德。我讲的是维基百科编辑的正常操作,你拿“善意推定”来要求我。怎么和共产党一样无赖啊。还来个父母老师,你有60岁了啊?跟个老太婆一样这么罗嗦。User:Shizhao说的是我搞原创研究,对我的参考资料视而不见,不是“参考资料不够”。既然有参考资料,还以原创研究的罪名删除,这就是学术独裁。社群认可又不是强制要求。干嘛需要社群认可?莫名其妙。你才傻,素质太低了。User:五鹿充宗(留言)
拜托,是我和你讲道德,你拿法律来搪塞。某些人既然要教育我们怎么样判断参考资料,那至少要会为人处世,待人接物吧。这您要说我素质低,您要低到哪里去才行啊。现在是有争议,争议不通过讨论解决么?讨论不就是社群讨论社群认可么?您的逻辑思维有问题啊。放下你那点自负的心态吧,是不是原创研究您自己清楚,是不是您自己的个人观点夹杂着别人的观点您自己清楚。在下还是不和你这种逻辑混乱,没有道德准则的人争论了。您要是不想通过讨论解决争议,您就随便把。我监视着您的编辑就行了。--AddisWang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37 (UTC)
你哪里看出来我不会“为人处世,待人接物”啊?难道管理员中除了法盲还有被迫害幻想者?汗!!!争议通过讨论解决行啊。怎么User:ShizhaoUser:乌拉跨氪不经过讨论解决就删除别人的编辑呢?要讨论解决可以,管理员要以身作则啊,不然这是单边迫害没有权力的维基人。你没看见他们几个管理员不敢出来了吗?讨论解决根本就不是管理员擅长的,删除封禁你们在行。User:Shizhao后来不是承认“叙述后半句的确有来源,是我看漏了”,怎么这句话后来又被删了?所以LS这个要求太搞笑了嘛。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56 (UTC)
请注意“善意推定”是维基百科的方针之一。请通读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弄清楚维基百科是什么再开始编辑。—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3:20 (UTC)
我完全遵守维基百科“依据已经获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发表过的事件、主张、理论、概念、意见和论证”的要求。某些管理员大量删除不符合其所谓“普遍认知”的行为才是违反“善意推定”的。他进行的两次修改均违反了“善意推定”,不让人改一个字。
2012年1月3日 (二) 21:30‎ 五鹿充宗 (47,959字节) 2012年1月4日 (三) 01:26‎ Shizhao ‎ m (46,763字节) (内容与来源不符)
2012年2月12日 (日) 11:29‎ 五鹿充宗 (60,668字节) (内容扩充) 2012年2月13日 (一) 01:58‎ Shizhao ‎ m (46,759字节) (取消五鹿充宗 (对话)的编辑;更改回219.137.209.35的最后一个版本)

User:Shizhao明显违反了“合乎情理地假定某次编辑是善意的错误,那就请你改正它,而不是回退或者标记为故意破坏”。这种明显违背维基百科方针的人居然是行政员,不可思议。User:Shizhao已经被提请卸任多达六次,可见民怨极大。五鹿充宗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4:12 (UTC)

(※)注意,请诸位就事论事,并遵守WP:CIVWP:NPA。另外,条目已被保护,请大家到讨论:中华民族,讨论如何改善条目,而不是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Gakmo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3:30 (UTC)
像“中华民族”这样庞大的条目的修改必定会涉及多人协作。在此之前应当保证每一协作方都对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有足够的了解,并且有协作的诚意。否则无法有效率的协作改善条目。—Snorri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3:35 (UTC)
认识苏州君和书生也快四年了,两人相处有合作也有不愉快,没想到被说成一个人,真是一件又荒唐又好笑的事情。--Walter Grassroot () 2012年2月28日 (二) 19:58 (UTC)

以破坏为名对刘志军这一条目进行长达一年的半保护

此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已遭到多名用户举报,他自己活还非常心安理得,我知道一些人毫无羞耻之心,我不管事情有没有人出来解决,但是问题还是需要提出来,把肮脏的东西揭露出来,拿出来给维基用户晒一晒,如果不知道什么叫耻辱,请看下面。

这里主要说说刘志军这个条目,他进行长达一年半保护的理由是破坏,而我加入的内容是由于刘志军与日本相关企业间的利益关系,刘志军被双规后,日本媒体做了大篇幅的报道,日本相关企业担心利益受损,日本人加藤嘉一更是撰文,而对方引用的参考来源的文章本来就是加藤嘉一发表在FT中文网个人观点栏里的个人观点性文章,属于他个人的观点,先不说在正面评价中通篇引用一个人的观点是否荒谬,但刘志军从日本引进动车技术,他与日本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这种常识性的内容,谁人不知?而刘志军被中央双规后,日本媒体确实进行了广泛的报道。 依据破坏方针,我找不到这算什么破坏? 相反,这个用户User:慕朗没有在讨论页进行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讨论页只是讨论条目偏离初衷,没有讨论语调、风格、新闻稿等问题)在刘志军条目上方加入以下三个模板:

  • 语调或风格可能不适合百科全书的写作方式。自2011年7月起标示本模板。
  • 需要校对,以确保语法、用语、语气、风格、表达恰当。自2011年7月起标示本模板。
  • 阅读起来像是新闻稿,或包含过度的宣传性语调。自2011年7月起标示本模板。

依据维基百科:破坏方针---- Wikipedia:破坏#破坏类型#未说明理由擅自加入警告模板属于破坏,基于这种原因我移除了模板,但是管理员user:Ellery却以IP用户多次移去模板为由(见2011年11月12日 (六) 01:53操作记录)将条目进行2周的保护。当时我觉得这是小事,就没有纠缠下去,但是现在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不仅违反维基百科:破坏方针进行半保护,并且进行长达一年的半保护。老天! 他是在害怕用户说出真相吗?请问:

1,明明是日本人将他命名为中国高铁之父,为什么要用模棱两可的有人呢?我加入有参考有署名的日本人加藤嘉一,有什么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地方吗?

2,我加入由于刘志军与日本相关企业间的利益关系顶多属于维基百科:破坏方针中Wikipedia:破坏#哪些不是破坏行为违反中立的观点的行为(当然我本人不觉得违反中立,只是没有参考来源而已),依据方针这不属于破坏。

--113.111.155.127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2:51 (UTC)

看了一看刘志军的历史你曾经加过博客或微博的参考来源这是维基百科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能接受,你添加的当然不例外。你又在编辑择要写过“人怎么可以不要脸到这种地步,一个日本人的评论也好意思拿出来,不觉得羞耻”这种失礼的说话,另外{{article issues}}并非如果你所说的“恶意模板”,即是说你已经违反了假定善意,就是没有假定别人添加article issues模板是出于善意希望提醒其他编者注意条目需要改善的地方,你不认同没所谓,但不能假定所有人都认同你的想法。--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3:49 (UTC)
    • 我曾经加入博客或微博的参考来源与以IP用户多次移去模板为由(见2011年11月12日 (六) 01:53操作记录)将条目进行2周的保护有何关联?Wikipedia:破坏#破坏类型#未说明理由擅自加入警告模板是说给谁听的?我移除模板完全依照方针行事,而你进行保护,就属于破坏方针。“人怎么可以不要脸到这种地步,一个日本人的评论也好意思拿出来,不觉得羞耻”这种失礼的说话,有没有出现在维基百科正文中?如果你觉得是失礼的话,甚至是侮辱的话,可以删除编辑摘要啊, 我还通过各种方式对User:乌拉跨氪这人进行过多次羞辱,又能怎样?跟条目有关吗?我羞辱他,他只能听着,还能怎样?跟条目有半毛钱关系吗? --113.64.217.88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4:51 (UTC)
      • {{Article issues}}不是警告模板,真正的警告模板是{{uw-vandalism4}}之类,不过是否警告模板都好我(包括恢复article issuses模板的用户)都不认为该模板是恶意加上的,所以亦不涉及“扰乱式的擅自加入模板”的问题。另外严重违反wp:礼仪的用户可以遭到封禁,不过由于你是非注册用户而IP地址经常浮动只好以保护条目的方式避免受到你的编辑了。--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4:56 (UTC)
        • Ok,就算不是警告模板,我删除模板也属于编辑争议,而不是故意破坏,注意,关于贪污犯刘志军这个条目大部分都是我一个人编辑的,去除模板本身就是想让本来已经很脏的刘志军变得干净一点,根本没有破坏之意,因此将其保护2周,不妥。

再者被我多次羞辱、侮辱(曾用及其肮脏的语言攻击他的母亲)的User:乌拉跨氪对条目进行半保护的理由是维基百科:破坏,请问哪里是破坏? 不要转移话题到wp:礼仪上面。没有人会平白无故羞辱他。呵呵,他把我对他的羞辱,气急败坏的发泄在条目上,进行长达一年的保护,从而给自己心理安慰,来证明自己很牛(他心里可能会想,我就是厉害!就是保护1年,谁能奈何?呵呵,这让我想到了阿Q式的人物。)?--113.111.214.147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5:20 (UTC)

          • 当然没人会平白无故羞辱别人,某些人被羞辱就是因为你个人太过坚持自见而意气用事。如果封禁是不合理的话其他管理员早就出来推翻其操作,而且是有方针禁止管理员A推翻管理员B对自己的操作作出的回退。(如果你喜欢表达自己脑内补完的情节我也阻止不了你,但希望那是与改善维基百科有关系的。)-- 同舟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5:50 (UTC)

管理员丑陋行为揭露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9F%A9%E5%AF%92%E8%A2%AB%E8%B4%A8%E7%96%91%E9%80%A0%E5%81%87%E4%BA%8B%E4%BB%B6&action=history 这里面 Youssarin 和 Kuailong 疑似为一个人,加入大量微博作为参考来源,在经过编辑战后,Youssarin 此人因体力不支暂时退出,但是他的主号 Kuailong在几个小时后,再次进行回退,并事先联系管理员Mys 721tx,在Kuailong回退后Mys 721tx(曾被羞辱多次)马上故意以破坏(实际上是编辑战)为名进行半保护。然后乌拉跨氪(曾被羞辱过多次),再修正为编辑战进行全保护。--113.111.197.130 (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11:05 (UTC)

抗议 User:Gakmo管理员粉丝

本人是合理的编辑请看,是具有主流报章的援引来源,但Gakmo管理员竟然无理警告本人,及找个无理借口想封禁本人,请问维基百料是否只可以记录主流报章报导正面的援引来源及评语,如学警狙击内加入Laughing哥热潮,编写他很受观众欢迎就可记录?那就不可以记录受观众投诉的具有主流报章的援引来源的负面的评语吗?就因为他们粉丝不满就不可记录,及被列为此主流报章的援引来源是不中立内容和个人评论?即是维基百料只可以记录主流报章是正面的援引来源才是中立内容和个人评论?

Gakmo管理员还偏帮Naiveandsilly繁花落叶MiroirArikamaI四个用户,疑似傀儡行为,时常合力回退有关援引来源[请看],不作出任何修改及讨论,此引是破坏行为,还要冤枉我是傀儡,在提报CU已证明,我不是傀儡,他们还要继续冤枉我???他们良心何在???正方有其他用户支持,都很正常,就被他们冤枉为傀儡,他们反方都是疑似傀儡行为。Gakmo管理员已屡次帮他们查过,证实我不傀儡,但仍被他们冤枉,请问维基百料是否公平对待每位用户吗?求助 --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07:07 (UTC)

从你这里的留言看,“管理员竟然无理警告本人,及找个无理借口想封禁本人”、“就因为他们粉丝”、“他们还要继续冤枉我???他们良心何在???”这些用字让我对你的第一印象非常之差,如果你是真心有冤屈请你保持冷静,别再使用这些被害主义的字眼。再看你的个人讨论页,至少3为管理员已经苦口婆心解释了你的不足之处,如果你依然坚持己见,我强烈建议你放一个维基假期让精神得到放松。--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3日 (二) 08:04 (UTC)
我是请求你们帮忙,请你不要奚落我好吗?请对事不要对人好吗?--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10:15 (UTC)
一位管理员反驳你的编辑你也许可以认为他不公正,但当3位管理员都指你有问题时你是不是该自我反省呢?还是怀疑他们都是同一个人操控的傀儡吗?你说要再找另一位管理员协助,但恐怕结果都是差不多吧。如果你无法改变潮流,为什么不选择改变自己去适应它呢?--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3日 (二) 11:35 (UTC)
要是我也会回退,1.是哪个报章报导,没写;2.预计明年陈展鹏及陈茵媺则是视帝/视后热门之一这里是百科全书不是部落格。光这2点就不及格--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13日 (二) 12:06 (UTC)

补充,百科全书出现反问句是错误的,避免带反问语气的句子,请阁下冷静后在做编辑。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14日 (三) 04:51 (UTC)

Honmingjun,如果有用户编写得不好,大家可以修改或提出讨论,老是回退用户的编辑及删除整个连结,那设讨论页有何意思?REF的第13黠真有此事主流报章有报导过,而你说的那句我已删除,但其他内容是按主流报章字眼写出来,请看连结内容。还有你在此句‘无线贬有线视帝吴卓羲来捧陈展鹏上位,此造马不公行为’加了"请求来源,在REF的第10点全句都是由主流报章报导,请看清楚内容--rightpeople 2012年3月12日 (二) 07:07 (UTC)

扫奖铺路一事属预言性质(维基百科不是水晶球),就算有报章报导,其重要性都非常成疑,特别是其报导手法近乎于娱乐杂志/小报的小道分析,如果分析是出自有公信力的评论员则另当别论。至于贬某捧某一事,我真想问一句,你是想将维基百科变成娱乐百科对吧?是的话我请你去香港网络大典编辑或干脆向Wikia申请搞一个香港娱乐百科好了。--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3:37 (UTC)

但是您给大家的态度(包含我来看这篇全文),您是非常激动,询问问题按照您的方式,绝对没有好结果,‘无线贬有线视帝吴卓羲来捧陈展鹏上位,此造马不公行为’加了"请求来源,那是您漏看有报导指有网民投诉这段我有加进去,如果我只把有报导指有网民投诉加了来源请求那会变得很奇怪,当然还要加入,‘无线贬有线视帝吴卓羲来捧陈展鹏上位,此造马不公行为’这段,请求来源为何才有个依据,生者传记内,明白写了本条目必须遵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在移除这些资料时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规范。--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04:59 (UTC)

忘了写这种跟爆料没有啥么两样,没有相当证据来源不可靠是成立的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05:04 (UTC)

请先回复我的问题????请问维基百料是否只可以记录及公开主流报章报导正面的援引来源及评语,而不可记录及要隐瞒主流报章报导负面的评语的援引来源及评语?

举例:

1)学警狙击内有用户加入Laughing哥热潮,是主流报章报导正面评语,LAUGHING哥很受观众欢迎,就被列有公信力,可以记录及编写出来?

2)同样叛逃主流报章报导负面评语,网民投诉某艺人,因为其粉丝不喜欢就不可记录,及被列为此主流报章的援引来源是不中立内容和无公信力?

请回复即是维基百料只可以记录及公开主流报章是正面的援引来源,而不可记录及要隐瞒主流报章报导负面的评语的援引来源及评语? --rightpeople 2012年3月15日 (二) 03:11 (UTC)

维基百科中正统的影视条目的评价一章只会引用专业评论员的个人意见评述,如果要牵扯到大众的评价都会是引用有正式普查,而不会是报导被几多个人不喜欢云云。同理,投诉广管局一事除非相关媒体因为受到实质官方执法,例如有些影视媒体太过于暴力而在某些国家地区禁播禁售才有收录价值,单纯被大众投诉则不达标,只会让人觉得维基百科是几个3姑6婆的怨言都有百科价值。--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5:45 (UTC)
同样单纯被大众喜欢也是则不达标,只会让人觉得维基百科是几个3姑6婆的自买自跨的声音都有百科价值???即是学警狙击内一句"网民对此反响热烈,让Laughing哥复活的呼声高涨,谢天华也人气急升"又没有来源,可以删除吗???--rightpeople 2012年3月15日 (二) 06:25(UTC)
那么你有认为林书豪中关于“Linsanity”的陈述是否也该移除呢?如果你想借刀杀人我劝你不要那么做。--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6:25 (UTC)
请不要激动,只是你说的话自相矛盾,我才提出疑问???我是想大家都是要公平对待,如能容许用户记录正面报导,负面报导也应记录,对吗?同样如不能记录,都应该正负面都不能记录。甚能偏向一边,容许单纯被大众喜欢也是则不达标,只会让人觉得维基百科是几个3姑6婆的自买自跨的声音都有百科价值?请不要拉开话题,谢谢。--rightpeople 2012年3月15日 (二) 06:45(UTC)
我不明白正负两方的报导的差异有那么难判断。剧集是因为拉fing戈效应而开拍,这是一个有因果关系的报导因此有收录价值。但投诉一事没有大规模的后续发展或其后果只是流于未来的预言,甚至带有小报色彩,收录的话就违背了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收录资讯的原则。--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06:57 (UTC)

您又激动了,维基百料不只可以记录及公开主流报章是正面的援引来源,也可以纪录报导负面的,但是您的来源有问题,这个来源跟爆料没有啥么两样,没有相当证据来源不可靠--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10:25 (UTC)

有读者投诉指不少网民于无线官方网讨论区投诉,这句话,我大可问是哪位读者指不少网民有多少,来源明显有问题?--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10:33 (UTC)

佩服上面诸位的耐性。r君理解的维基百科就如他常打的“维基百料”——没有WP:NOTWP:BLPWP:NPOV方针限制的资料修习处。一言以蔽之,播了出来发现八卦杂志和报章娱乐版说的没错才加也未迟。——天真傻子傻瓜,傻瓜,傻瓜……2012年3月15日 (四) 12:09 (UTC)

我是好久没打别人嘴巴,练习一下手感,只是这个范本程度比我低,开胃菜尔尔--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15日 (四) 12:27 (UTC)

另,本人反对加入段落的任何内容,应根据WP:BLP立即移除整段内容。如要加入的话,东西宫略应该要加入两位女主角不和,On Call 36小时要写胡定欣到里面客串6秒为探马国明班,金枝欲孽(贰)巡礼一大卖点的两个女主角的同床kiss镜头因为邓萃雯抗拒拍同性恋而删去…… ——天真傻子傻瓜,傻瓜,傻瓜……2012年3月15日 (四) 15:41 (UTC)

naiveandsilly请你不要再回退,Gakmo说来源失效,我补回有效来源有什么不对?如编写不好,你可作修改,为什么要回退及删除我的编辑,不淮我编辑?[大家请看,你是否只懂回退,不懂修改及讨论?另外Honmingjun,我已删除读者,请你不要再加"请求来源",谢。--rightpeople 2012年3月16日 (二) 02:59 (UTC)

你知不知道上载、公开和转载版权材料是犯法的?而且方向报的截图但出版社又写大公报?--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03:19 (UTC)
你知不知报章报导时间久了连结就失效,请问是否可以当没有报导过?就可将所有内容删除???如果是,也有很多剧集条目来源也是失效,我都可以去这么删除???--rightpeople 2012年3月16日 (二) 04:00 (UTC)
请不要以保留内容这种华丽籍口作为你知法犯法的理据,维基媒体基金会非常重视版权协议,宁愿让资讯流失都绝不提供侵权的资讯或链接。--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04:21 (UTC)
是因Gakmo说来源失效,要将内容全部删除,我才加入。如你说这是犯法,那就真抱歉,不知者不罪。我亦说过很多次,如编写有不好,你们可作修改及讨论,但naiveandsilly坚持回退及删除我的编辑内容,不淮我编辑?请问你们是否只懂回退,不懂修改及讨论?要讨论页来干什么?? --rightpeople 2012年3月16日 (二) 04:35 (UTC)
强大的rightpeople呀,今次删除是因为触动过滤器,这次回退是巡查时适当的编辑呢。找天没触动过滤器了我(们)便跟你好好解释中立性可靠性生者传记里你永远看不懂的内容了。顺便一问,什么语言比较方便你理解?我憋著好久了,为什么我的用户名会是个条目名来的,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天真傻子傻瓜,傻瓜,傻瓜……2012年3月16日 (五) 04:35 (UTC)
再送你一句:“粉丝行为,偶像埋单”。——天真傻子傻瓜,傻瓜,傻瓜……2012年3月16日 (五) 04:58 (UTC)

只想说,有资料来源不是免死金牌,不少娱乐报导的内容偏颇,不宜尽信,编者更不应将个人意见加入条目中,维基百科不是发表个人意见的园地。--Gakmo留言2012年3月16日 (五) 06:07 (UTC)

原本想训练它能够好好写维基,但是他的想法让我感觉还是蛮偏激,看它就好像看到以前的自己,苦恼--Honmingjun--铭均 2012年3月16日 (五) 14:39 (UTC)

为什么不能编辑"陈晓(演员)"页面?

我在试着要编辑"陈晓(演员)"页面时看到了这个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action=edit&preload=&editintro=&summary=&nosummary=&prefix=&minor=&title=%E9%99%B3%E6%9B%89%28%E6%BC%94%E5%93%A1%29 为什么禁止创建这个页面?什么是"本页标题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单配合"?请问我可以创建这个页面吗? 现在的维基百科中的"陈晓"指的是国美电器前总裁(不过该页面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9%88%E6%99%93写的还是"现任",尚未更改),"陈晓(演员)"是一位和国美前总裁同名同姓的中国新生代男演员,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和国美前总裁陈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因此有必要创建另一个页面.结果出现了"权限错误"这个页面,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可能最早也要下礼拜六才能用电脑,如果我能用的话,我希望能看到你的答复,得到一个我能理解它的意思的解答) 林瑜涵留言2012年3月10日 (六) 19:18 (UTC)

陈晓 (演员), 条目标题的消歧义索引的半型括号前要与主标题刘一个空格。-- 同舟留言2012年3月11日 (日) 02:47 (UTC)

了解.谢谢!林瑜涵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15:46 (UTC)

抗议 User:乌拉跨氪 删除雅乐的编辑

请问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我哪句话侵犯了http://yuedu.baidu.com/book/view/98996c2daf9561fa9d14ecc6的版权? 我参考的是《汉书》《隋书》《晋书》《诗经》《风雅十二诗谱》的资料。国际著作权法仅仅保护70年版权。70年以前的古籍可以随意引用。要求恢复被删除的内容。User:五鹿充宗 (留言)

内容已悉数被删,第三者无从核对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的判定是否正确。由于该管理员对管理权限的行使颇有问题,建议重新审查此一删除。--百楽兎 (留言)维基百科:维权联盟 2012年2月24日 (五) 09:11 (UTC)
看吧,各位IP用户及新进的维基用户,一些管理员对于他们自己的判定基本上是不容置疑的,他们说了就算,你申诉没有用,他们不理你就是不理你,所以各位在活动时自己保重啰。--百楽兔(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08:32 (UTC)
@百楽兔 见用户讨论:五鹿充宗--C933103(留言) 2012年3月22日 (四) 10:08 (UTC)
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对此篇质疑不回应就是不回应,傲慢 ╮(╯︵╰)╭--百楽兔(留言 2012年4月4日 (三) 09:24 (UTC)

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语句的编辑建议

但由于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的影响,安全问题令人担忧,但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失事动车技术源于日本新干线和德国ICE高铁的所谓"混合"技术,而非官方所宣称自主研发。

1.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是动车 绝对源于新干线, 不是新干线ICE高铁的混技术。一般动车使用的是新干线技术。京沪高铁使用ICE技术。编辑以上语句的人明显想混淆视听。 2.对与自主研发这个论断,还有争议。 自主研发,就是说由我们自己负责设计,装配,生产,即:从图纸到成品. 除非有人能证明高铁项目不是中国负责设计,装配,生产,则不能怀疑官方所宣称自主研发。


plo188821 2012.4.2 22:37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4月4日 (三) 02:01 (UTC)之前加入的。

这跟管理员有关吗?--MakecatTalk 2012年4月4日 (三) 09:25 (UTC)

对管理员乌拉跨氪滥用职权的抗议

Wikipedia,本来一个不错的板块,只要写的对的东西,应该允许大家拿出来交流共享。这是每个人的言论自由。问乌拉跨氪,擅自删除别人编辑的段落算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删除别人的话语?就凭你是所谓管理员? 你所指的侵犯版权,胡扯。其实只是说的不对你的胃口而已。你又不是学者,又不是历史方面的专家,大家都是业余作者,你仅凭自己的偏向和喜好删除别人的段落,凭这一点,你就没资格当管理员。 话放在这里,有你这样的管理员在,言论控制,妄删他人文章。华语维基百科和大陆网站一言堂就是一路货色。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corponok对话贡献)加入。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3月18日 (日) 14:50 (UTC)之前加入的。

您能不能做点实际编辑,而不是调换几个大学的前后顺序?--MakecatTalk 2012年3月19日 (一) 09:35 (UTC)
哈哈,看来这位Scorponok一定是上交学子了……--小烈 (找我?) 2012年3月30日 (五) 16:17 (UTC)
问题不在这里,而是这位同学在这篇文章里面(http://202.120.33.37/history5/sjtu.doc )复制了太多的段落。--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2年4月4日 (三) 09:35 (UTC)

询问

User:乌拉夸克,为什么在词条里面加入自己上传到维基共享资源的图片也会侵权?侵犯了谁的权利?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4月8日 (日) 12:08 (UTC)之前加入的。

这些图片不是你本人制作或拍摄的,请不要上传。另外,留言请以4个“~”签名。乌拉跨氪 2012年4月8日 (日) 12:08 (UTC)

询问

自己拍摄的照片能否上传并应用于Wikipedia? 系统怎么识别上传的图片是不是上传者自己的作品呢? 谢谢! 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8日 (日) 13:41 (UTC)

在上传之前,请确认该图片未侵犯版权。乌拉跨氪 2012年4月8日 (日) 14:56 (UTC)

薄熙来被免去党内职务的新闻可以上首页吧

因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免去薄熙来党内职务,由中纪委立案调查。据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武铁辆玻 意见簿 2012年4月10日 (二) 15:36 (UTC)

为何没有有关南京大屠杀的内容

南京大屠杀作为我中华之国耻、日本军国主义暴行之见证有必要让世界人民知晓,请贵网站添加有关此事件之真实内容,以慰藉在南京大屠杀中遭受残酷杀害之亡灵,以警示国人勿忘国耻!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4月10日 (二) 02:02 (UTC)之前加入的。

南京大屠杀 囧rz.......................—— 天真傻子  §⇈ 狼来了!狼来了! 2012年4月10日 (二) 18:08 (UTC)

建议

User:乌拉跨氪,页面单龙寺乡上方的警示框可否移除?因为已经添加了部分参考来源。谢谢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11日 (三) 15:17 (UTC)

建议

User:乌拉夸克,我创建了一个新的[Category:中国国家级生态市区县],你能不能协助将相关页面都添加到该分类? 谢谢! 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8日 (日) 13:41 (UTC)

在相应条目内添加[[Category:中国国家级生态市区县]]代码即可。乌拉跨氪 2012年4月8日 (日) 14:55 (UTC)

User:乌拉夸克,没有更快速便捷的方法吗?这样好麻烦啊。作为管理员,你可能有更好的方法。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9日 (一) 06:51 (UTC)

(:)回应就我所知,这可能是最方便的方法 茶烟留言2012年4月11日 (三) 15:22 (UTC)

关于侵犯版权的相关项目删除

本IP所编辑的词条“霍山县”,在其中添加了一个“国家及生态市区县”的模板,请问为什么侵犯了他人版权?侵犯了谁的版权? 为什么被乌拉跨氪删除了? 还有,关于“国家级贫困县”的问题,早在今年3月份就已经调整了38个区县,怎么还不作更改?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4月8日 (日) 02:01 (UTC)之前加入的。

何止,你加入了30000字节的内容,其中大量是复制粘贴来的。Ben.MQ 2012年4月8日 (日) 02:03 (UTC)

Ben 请看清问题,我说的不是那些复制的段落,而是指那个 Category.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4月14日 (六) 16:03 (UTC)之前加入的。

求解释

各位大侠,维基系统里面的时间是不是比北京时间慢了8个小时? Zhengqian zhang留言2012年4月8日 (日) 13:43 (UTC)

是,维基用的是UTC±0。—— 天真傻子  §⇈ 狼来了!狼来了! 2012年4月8日 (日) 13:49 (UTC)
Special:参数设置中,可以选择自己的时区。还可以在小工具中启用“以本地时区显示用户签名的时间,并显示发言时间到当前时间的间隔”。 留言2012年4月14日 (六) 16:07 (UTC)

请管理员解除"中华民族"页面保护

五鹿充宗已在讨论:中华民族讨论页发起讨论, 2个月无人讨论.是否可以当做没有异议了?五鹿充宗留言2012年4月20日 (五) 04:57 (UTC)

为什么首页没有每天更新和十分混乱?

为什么首页没有每天更新和十分混乱?如每日图片和优良条目栏...Asiaworldcity 2012年5月18日 (五) 01:31 (UTC)

更新时间是北京/香港/台北时间早上8时。Ben.MQ 2012年5月18日 (五) 03:22 (UTC)
不是应该在首页/明天中先准备好了吗? Asiaworldcity 2012年5月18日 (五) 03:30 (UTC)
维基百科:首页/明天和首页的内容不是不一样吗。请按照对话页的留言修改签名。Ben.MQ 2012年5月18日 (五) 04:00 (UTC)

有关于国立金门大学

国立金门大学(英语译名:National Quemoy University,NQU),简称为金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金门县第一及唯一的一所国立大学。也是金马地区的最高学府。校区位于金门县金宁乡,目前共有三大学院,十个学系,五个研究所。招收学制设有四年制大学部、进修部。 简称为金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金门县第一及……部分内容有误,金门大学为“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才是正确的。

完成--留言2012年5月21日 (一) 05:22 (UTC)

为什么管理员以编辑战以及加入原创研究为名 对南阳郡进行半保护?

如果是编辑战,为什么不是全保护?

真的是原创研究吗?参考来源 有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11019/222710652484.shtml 还有水经注, 这些是原创研究吗?

对 T.A 白河 的操作提出质疑!

目前的版本 参考来源 3 和4 就是反驳 躬耕南阳指的是南阳郡,但被Msuker 篡改为 躬耕南阳指的就是南阳郡。 但是参考来源还在。 难道维基百科变成了伪基百科?

要说原创性研究 由刘备几次三番北赴宛县探访诸葛亮的可能性极小 才是原创性研究,可能性极小是谁的判断? 为什么管理员进行如此荒唐的操作? --113.111.201.228留言2012年5月27日 (日) 23:34 (UTC)


并且用户 User:Edouardlicn 在讨论页也指出

以下内容,无实质资料支撑

东汉南阳郡并无南阳县,其治所在宛县,即今天的南阳市市中心,诸葛亮出山前长期为曹操势力控制。刘备投靠刘表驻守的新野就在襄阳县与宛县之间,是防备北方曹操的军事据点,由刘备几次三番北赴宛县探访诸葛亮的可能性极小。而南阳郡最南部的邓县,与南郡襄阳县分界为万山[5]。隆中在万山以西,当时属于南阳郡邓县,故可以有“躬耕于南阳”之说。

既然是维基百科为什么不敢放中立的观点? 有哪个人敢肯定躬耕南阳就是指襄樊近代伪造的隆中? --113.111.201.228留言2012年5月27日 (日) 23:41 (UTC)

翻了一下条目的修订历史,阁下确实未能遵循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不断违反共识修改条目,同时也不愿意与他人沟通,几乎从未对他人提出之讨论项目作出任何回应,也未在编辑摘要做出说明,在重复修改和他人有争议的内容时,先到讨论页进行讨论,没有进行讨论就擅自进行编辑属于编辑战,这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我认为阁下必须检讨自己编辑时与他人之间进行沟通的态度,条目的中立的观点虽然重要,但是却忽略了文明礼仪,这样只会让事情越搞越糟,甚至不会有任何结果。
还有请不要持续的违反维基百科的共识,这样只会让您的编辑不断的被大家回退,您应该也不希望您每天花费这么多时间与心血一直被大家回退吧?建议阁下编辑时遇到其他维基人保持不同看法而回退或坚持某些修改时,可以利用编辑字段下方的“编辑摘要”将您的编辑理由写上去,好让大家能够了解您为何这样做的原因。另外,在下只会依照方针办事,保护条目只是避免条目再次沦为战场,至于条目的对或错在下无权插手,因此请阁下试着与他人进行沟通与相处,这才是维基百科的成立的目的。--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5月28日 (一) 03:16 (UTC)

凯风网尚在存废投票中,建议管理员撤消对此的全保护

注意到有人以前不至一次建立过同名条目,结果都被删除了。 这一回在投票过程中,有一编辑Aistsana近日在条目中大幅度引入单向信息。故如要回退,管理员是否应回退至开始投票时的状态?目前管理员把存在大量偏向非中立内容且正在投票中的条目保护三个月,有违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故在下敦请管理员先生重新考虑。 Marvin留言2012年5月31日 (四) 05:52 (UTC)

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在Wikipedia:页面保护方针里面有提到,在保护发生内容争议的页面时,除非当前的修订版本含有明显违反方针的内容,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对某个版本实施保护,并不意味着支持该版本,所以不应该继续请求回退到另外一个版本。因内容争议而保护的页面应当有明确的共识才可以进行修改,除非遇到严重的破坏的行为,保护前才会进行回退至未经破坏的版本。--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6月1日 (五) 04:51 (UTC)

为什么我的词条修改数次后每次都被删除,你们有没有及时的解决方案?

为什么我的词条修改数次后每次都被删除,你们有没有及时的解决方案?—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Jackwangm对话贡献)于2012年6月1日 (五) 03:25加入。

您好,您所建立的条目都属于广告内容,因此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简单来说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因此在维基百科上不是收录广告以及自我宣传的场所,加上屡次散发广告会直接永久封禁,不得编辑维基百科,建议阁下先阅读编辑手册以及小周的维基攻略再来进行编辑。--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6月1日 (五) 05:11 (UTC)

管理员无理移除本人的"Template:李中注册校董"及"Template:李中校董"

本模板原本所载内容,非任何宣传资料,在香港,每间学校的"注册校董"都是公开的。即公众理论上可查阅,但本人见到除了顺联会相关邗物,公众就难查阅本校的注册校董资料。所以将本校注册校董名单列出,以让公众查阅,而绝无宣传之事。

另外,在香港,"注册校董"/"校董"地位是高于校长,低于校监,既然较低级的校长名称可以列出并毫不争议,为何"注册校董"名单不能列出?只是因为太多人数?

校长必须由校董会选出或委任,即校长狭义上是本校最大,但广义上校长之上有校董,最高为校监。既然列出校监、校长、副校长没有问题,为何列出"注册校董"就不行?就被指摘是搞宣传?

可恶的是,user:Aplay 就投诉我Template有问题,说这是卖广告、宣传,我非常不愤,就去问个究竟,就算有错,也应给我知道答案。 未几,就有管理员user:石移除我本人两个template, 就算我写了以上理由{{ hangon }},也不闻不问,也不正面回答,就快速移除,前后不足一天

就算有问题,都应具体地说,但我连错在那也不知道,就在不足一天就被管理员移除,甚至没有知道答案/理由就被管理员移除,完全没有改过机会,非常无理!

我现在心里很不愤,请有公道、有良知的管理员明察,为我平反,为我申冤。 亦请公道的管理员指点如何投诉user:石user:Aplay等人

Zzzto留言2012年6月8日 (五) 15:49 (UTC) ZzztO 2012 客家文化萬歲

KO.2对话页 | 用户贡献

该用户自2007年创建,截止到2012年一共拥有17个傀儡用户:KO.7对话页 | 用户贡献)、KO.135对话页 | 用户贡献)、2B tomorrow对话页 | 用户贡献)、David I Beckham对话页 | 用户贡献)、David I Beckham-2对话页 | 用户贡献)、Derrick Rose对话页 | 用户贡献)、Durant35对话页 | 用户贡献)、Liuwei002对话页 | 用户贡献)、LUZ1985对话页 | 用户贡献)、PhiLiPout对话页 | 用户贡献)、PhiLiPshabi对话页 | 用户贡献)、PhiLiPsuck对话页 | 用户贡献)、Smashing对话页 | 用户贡献)、Taiwan 2040对话页 | 用户贡献)、Yamamoto2222222对话页 | 用户贡献)、管理员对话页 | 用户贡献)、Гздавидуонг对话页 | 用户贡献

其中,Гздавидуонг对话页 | 用户贡献)和Smashing对话页 | 用户贡献)这两个傀儡用户都是在最近24小时内于同一公用IP创建。

此外,АТМ-1对话页 | 用户贡献)、Future 2040对话页 | 用户贡献)、以及唯积摆颗鲜为人知的故事对话页 | 用户贡献)这三个用户都与KO.2对话页 | 用户贡献)无关,这三个破坏者都不是本人,应该是另有其人。请管理员更正错误,绝对不要以KO.2傀儡的名义封禁。

用户KO.2的主页面是英文维基百科,其他所有文字的维基百科页面已经重定向到英文维基百科,有留言请自行移动至英文讨论页,否则作清空处理。

最后,请全体滥用权力的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注意,除非你们胆敢永久封禁中文维基百科用户KO.2,否则KO.2的用户页面被删除几次就会被重建几次,被篡改几次就会被回退几次。

{Danson Lei} - 2012年6月16日 (六) 00:50 (UTC)

有趣,把别人诬为自己的傀儡这样神奇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的家伙说的话又有几分可信呢? - Dr.Cravix Not Dumping Ground!♬ 2012年6月21日 (四) 14:29 (UTC)

封禁前请小心核对

83.171.31.206在2012年5月1日 (二) 08:59于“北京大学”条目修改错字[1]一次,把“北京大学李任校长列表”改正为“北京大学历任校长列表”,结果被管理员User:唐戈在2012年5月1日 (二) 10:45封禁1星期,理由是“无故删除条目内容”。--Mewaqua 2012年6月20日 (三) 13:58 (UTC)

可是113.97.91.8的相关编辑似乎主要是分拆条目内容或删去重复内容,如另建北京大学教学研究机构列表北京大学社团列表,只是没有在编辑摘要说明,也不至于要封禁。--Mewaqua 2012年6月22日 (五) 03: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