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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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康系列条目的消歧义方式
消歧义页面建于“刘康”;香港人刘康存于“刘康 (香港)”。Sanmosa 灾难固首发于荃湾 2019年11月1日 (五) 10: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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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歧义页面刘康近来被多位用户直接改为香港人刘康的内容,但被回退。后又有用户建立刘康 (消歧义),致使内容重复。涉及剪贴移动的操作无疑有违方针,但希望通过讨论,确定这些页面的消歧义方式,并以合适的手段去完成,避免丢失编辑历史。主要问题如下:
- 消歧义页面是建于“刘康”还是“刘康 (消歧义)”?
- 香港人刘康是存于“刘康 (香港)”还是“刘康”的标题之下?
以上--Tiger(留言) 2019年10月29日 (二) 08:52 (UTC)
- 理应采用平等消歧义。(以刘康作为消歧义页面)--【和平至上】【反对暴徒破坏异见企业,打压言论自由】💬📝 2019年10月29日 (二) 16:01 (UTC)
- 同上,另将刘康 (消歧义)重定向至刘康或删除。Itcfangye(留言) 2019年10月29日 (二) 18:30 (UTC)
- 采用平等消歧义,香港人刘康并非明显地较普遍的。--SCP-2000(留言) 2019年10月31日 (四) 14: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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