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My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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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 09:32 2006年7月14日 (UTC)

欢迎来到并感谢阁下参与维基百科。阁下于维基百科进行过编辑测试,而测试内容已获回退或移除。现请阁下参阅欢迎页面帮助页面以进一步了解如何为维基百科做出贡献。如阁下仍需进行编辑测试,请使用沙盒。如果您认为您的编辑没有错误,或者有任何疑问,可以在我的讨论页留言,也可以在互助客栈使用即时聊天工具寻求帮助。祝好!--石添小草 10:02 2006年7月14日 (UTC)

国库券国债的链接不是我做的,两者的差别我不大清楚,国库券国库券 (美国)是我做的,主要是货币理论里面涉及到了美国国库券,可惜我也没有进一步充实条目。谢谢关注,欢迎您在条目中补充两者的差别。——Nutcracker胡桃夹子^.^留言 16:53 2006年7月16日 (UTC)

二次动员令

为了增加中文维基的条目数量,8月15日到10月1日为止,请每个维基人编辑至少5个新条目,条目必须符合维基的规则,内容至少要达到条目标准,不可以是小条目或小小条目。如果可能的话,请尽量提高所编写条目的质量,内容,甚至达到推荐新条目的水平。写成后请在二次动员令设内部链接。

收到此动员令的维基人,请将此动员令贴到至少5个还没收到此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就算不想参加编辑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首次动员令”效果不太大,就是因为没有在传播。

现在中文维基有9万注册用户,只要有4000人参加动员令,10月1日就会增加2万条目,意味着中文维基将迅速超越俄文维基,进而突破10万条目大关,而且是很漂亮的突破10万大关,因为增加的是有质量的条目,非滥竽充数者。请大家尽力帮忙完成这壮举。就算是新人,也不要害怕,尽量贡献新条目,若有问题就改正,参加这次动员令活动,或者可以让新人们更快的掌握如何编辑条目。--18164 08:16 2006年8月17日 (UTC)

侵权争议 李鸿忠于幼军黄丽满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我注意到,您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因而可能侵权的内容已被隐藏。希望您能理解:即使标明出处,只要未获原作者授权还是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您可以阅读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了解原因。

但是请不要担心,您还能够挽救您的作品。如果您确实转贴了别人的作品,只要在侵权通告的页面上找到“临时子页面”的链接,点击进入并用自己的语言将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下即可。不需要很长的篇幅,两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经是对维基的不小贡献。如果您是文章的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者当天的侵权审查里提出自己的意见。下次创建新条目的时候,希望您能继续以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作为编写守则。谢谢您的合作,希望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天上的云彩 找我聊天 13:42 2006年8月23日 (UTC)


上述三个条目是我编辑的,对于中国政府官员的官方个人简历是否能自由使用,本人存在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版中有相关条款支持 第一章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二章第四节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个人以为,中国的官方个人简历一般是官员在人大选举或任职时提供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构成公开文件,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中行政类文件,实际上国内各新闻机构对这种简历都是自由使用的。同时符合第二十二条(三)“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五)“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因为这些简历都会在人大会议上散发。

同时:根据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哪里有版权自由的材料?中对“公有领域内的文章”文章定义:包含“美国联邦政府的文件,包括美国之音、NASA等官方机构;”。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认为中国的官方个人简历,属于中国政府文件范围内的,属于公有领域内的文章。

实际上,李鸿忠的个人简历来源于深圳市政府的官方网站:http://www.sz.gov.cn/zhengfu/lingdao/js/200505230038.htm 于幼军、黄丽满的简历最早也是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只是我根据他们后来的任职变化情况加以了补充。

因此,我坚持官方个人简历可以自由引用,该三条目属于非侵权条目。

同时我已经就官方简历是否可以自由引用问题在网络上向新华网的律师提出咨询,但尚未收到答复,在对方答复前,希望暂时不予删除,谢谢--mycode 18:08 2006年8月23日 (UTC)--Mycode

关于版权问题

Mycode兄您好,

本来我是要审核及授与您的见习编辑申请的,检查您的资料时,发现您建立的许多条目都有版权争议,请注意,维基百科有严格的版权要求,引用其它网站的资料,并非有标明出处即可使用,没有得到版权持有者明确授与版权许可(除了公有领域GFDL及CC-SA授权的内容,可以自由的贴到百科上外,其它的不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即是侵权,事实上,绝大部分的网页都是不可直接使用的,有关维基百科对版权的要求,可以参考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请注意,过多的侵权条目,会被停止在百科上的权利,您为维基百科编辑条目的同时,即是代表维基百科,您的侵权行为 ,即代表整个维基百科的侵权行为,请注意。

关于对公众人物的描写,您当然没有侵犯该人物的权利,但是如果是描述某一个公众人物的文章,那么那个文章的作者(或是网站)是有著作权的,所以,不能是因为对方是公众人物,或是因为文章的内容是事实,即可直接复制过来用,因为虽然您没有侵犯那位公众人物的任何权利,但已经侵犯了文章作者的权利了。

提出侵权处理并非我所愿,我们都希望能够让百科更加丰富,但是,参与百科撰写,您即是代表维基百科,我们总不希望有天维基百科因为误用版权资料,而被著作权人提出告诉吧?所以,希望您能够先阅读有关百科对于版权的规定及要求,以免陷百科于不义,对于提出侵权造成您的困扰,献上最诚挚的歉意。--天上的云彩 找我聊天 14:04 2006年8月23日 (UTC)

test--mycode 17:31 2006年8月31日 (UTC)

关于引用中国大陆政府官员的官方简历的问题

Mycode 兄您好,

中国大陆政府官员的官方简历,甚至任何一个国家官员的简历,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您是直接复制新华通讯社网络中心的网页资料,您可以看看这些网页的最下面,都是版权所有的宣告。

我的意思是说,您可以用您自己的话描述任何一个人的资料,不管他是不是官方人员,都没有侵犯到任何人的权利,但是,如果是直接复制了别人家已经写好的资料,那就是侵犯版权了,您侵犯的不是中国大陆政府的权利,而是新华网这个单位的著作权。--天上的云彩 找我聊天 22:17 2006年8月23日 (UTC)

补充
    1. 事实上,全世界只有美国,以法律规定,所有政府著作物为公有权版,其它国家的法律都不是这样规定甚至是相反的规定。
    2. 五一九讲话早已被提出侵权请求,且无人反对,详见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8月22的记录。
    3. 要保住这些条目的最好方法,是到这些条目下,目前页面的说明里都可以找到临时子页面的连结,您可以重新改写这些条目的内容(写在临时子页面里面),届时(提出侵权之后的第七天)管理员会自行判断这些新内容是否仍有争议,如果争议已不存在,即可移除掉侵权的宣告,然后将临时子页面的内容移动到条目页面里,所以您应该在七天之内,尽速改写这些内容才是保住条目的好方法。
    4. 提出侵权请求的人,永远是惹人嫌的麻烦人,但是,我们都同样希望百科能更好,因此,我们更应该严格的要求我们的每一次编辑,都能做到不要让别人(百科网站之外的人)说闲话,您已是见习编辑,不再是新人,应做为其他维基新人的榜样喔。--天上的云彩 找我聊天 23:09 2006年8月23日 (UTC)
Mycode 兄您好,感谢您的理解,谢谢--天上的云彩 找我聊天 15:51 2006年8月24日 (UTC)

请不要把官方简历直接搬到百科全书里

Mycode兄,我看你写的Dodolook的简历不是写的挺好的么,怎么一到中国官方人物就只知道复制官方简历了呢?你稍微花点时间就能写得不错,官方简历实在是很难符合百科全书的视角、格式、文风。谢谢。--鸟甲 17:39 2006年8月31日 (UTC)

关于官方简历是否侵权问题之我的声明

条目中直接引用中国大陆官员官方简历并不侵权。这个问题我已经在Wikipedia talk:怀疑侵犯版权条目Wikipedia talk:版权常见问题解答做了法律解答,还咨询过新华网的法律顾问,我的律师朋友也回答我不侵权。强烈的呼吁各位:把直接引用中国大陆政府公开信息当作侵权的观念改改吧。如果你再打算以直接引用官方简历涉嫌侵权为由打算删除本人写的相关条目,务必先阅读本人申明,且从法律条文上证明这种引用的确侵权。--mycode 18:05 2006年8月31日 (UTC)

中国大陆官方简历版权讨论

你好。感谢你对版权议题的认真探究与讨论。面对鸟甲激烈的指控与质疑,你仍然能够保持冷静、不离题、并作出具体回应,这是很少维基新人所能够做到的。我对相关问题的意见会留在那边的讨论页;仅借此就你良好的讨论态度,向你表达由衷的敬佩。另外,希望你能谨记:维基百科并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的法律体系,只按照(不完美的)GFDL版权概念办事,极其量是根据服务器所在地的美国版权法。也请希望你能何时都避免使用“我国”这样的非中立词汇。-- tonync (talk) 17:48 2006年9月1日 (UTC)

新华社律师对建立版权的2次答复

我又询问了一遍新华网律师,问题和答复如下:

一位读者
性别:男 留言时间:2006-9-2 11:10:51
贵所是新华社的法律顾问,请问,新华社编发的领导人简历有没有著作权?具体而言,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1/16/content_240483.htm 刊登的是胡主席的简历,页上端写明“来源: 新华网 ”,页下端特别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这种声明并非每页都有)请问,该简历有著作权么?他人可以原文转贴么?
值班律师回复: 有无著作权,要视简历内容而定,如果经认定确有著作权,他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可随意将原文转贴.

  ---北京总所李卫红律师

显然,新华社法律顾问也拿不准这个问题,目前简历的版权并没有得到全面澄清,您论证得再多,也无法保证法院和您想的一样。因此,禁止复制官方简历,是最稳妥的办法。而且,官方简历并不符合百科全书格式和要求,食之无味,弃之也一点也不可惜。 --鸟甲 07:03 2006年9月7日 (UTC)


我在该网站还看见这样一段问话,相信也是鸟甲留下的
维基百科编者
性别:男 留言时间:2006-9-5 14:06:25
我是维基百科的编者,2006-9-2 11:10:51我曾留言询问新华社播发的领导人简历是否受版权法保护,但一直没有收到贵所的回应,对这个问题我希望贵所要有足够重视。2006-8-24 17:56:12曾另一个维基百科的编者问过类似的问题,大庆分所秦兰律师回答说:“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官员的个人简历不属于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基于秦兰律师的回答,有些维基编者据此认为领导人官方简历没有著作权,因此可以自由复制。对此我有疑虑,想请贵所再次确认一下,因为在新华网上领导人简历页有版权声明,例如胡主席的简历: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1/16/content_240483.htm 该页面上端标明“来源: 新华网 ”,页下端特别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贵所是新华社的法律顾问,我想澄清的是,新华社所作的上述版权声明是否无效??新华社所编发的领导人简历是否属于公有领域而不受版权法保护?

鉴于贵所律师曾答复官方简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有些维基编者将受到鼓励而大规模复制新华社编发的官方简历。鉴于贵所是新华社的法律顾问,贵所提供的意见将在未来可能的法律诉讼中对新华社不利。

所以,恳请贵所能够澄清一下,究竟新华网编发的领导人官方简历有没有著作权?新华网所作的相关版权声明究竟是否无效?
鸟甲自称是位律师,相信对“鉴于贵所是新华社的法律顾问,贵所提供的意见将在未来可能的法律诉讼中对新华社不利。”这句话给律师带来的压力完全了解。在此种情况下,对方律师仍然没有回答胡锦涛官方个人简历肯定具有版权,能给出这种模棱两可的意见已属不易。在整个讨论过程中,鸟甲多次对本人及本人的朋友做过一些激烈的评价,本人一直没有做反击,但对于鸟甲这次采取的手法,我忍不住要说一说:我们在这里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寻求正确的答案,不是为了维护某个人自己的脸面。--mycode 11:18 2006年9月7日 (UTC)

第三次动员令

为增加维基百科条目素质以及增加维基人的团结性,第三次动员令将于12月内举行,是次动员会开放更多规则,参与是次活动的维基人,希望你能尽力,在活动时间内最少对新增及修改五条条目,我们极力鼓励您将条目提升至新条目推荐,甚至是优良条目以及特色条目的水平。无论您对是次活动参加与否,也烦请阁下花两分钟的时间将此讯息传递给五名维基人,上一次的动员有已经有六十多名的维基人参与,由于上次动员令有广泛的宣传,所以在此亦无谓卖弄花巧,希望今次朝着200名维基人参加为目的,这样的话,将会有1%的条目将会达到作为正式条目水平。详情请参阅Wikipedia:动员令/正在进行的动员令。--18164 02:05 2006年12月2日 (UTC)

Wikipedia:Wikipedia索引

我提删了以上重定向页面的目标页面“Wikipedia:维基百科名字空间内的页面列表”,参见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4月3日,您是否可以将用户页面中的该链接修改为Wikipedia:Wikipedia索引([[Special:Allpages/Wikipedia:|Wikipedia:Wikipedia索引]]),以便减少“Wikipedia:维基百科名字空间内的页面列表”的链入页面?谢谢,并祝编辑愉快。-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4日19:35留言

邀请出席2009广东第四次维基聚会

2009广东第四次维基聚会预计划于2009年12月于广州举行,欢迎讨论。David290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5:43 (UTC)[回复]

是否可以请您参与懂经济学人的聚会?

邀请您参加第十三次动员令

中文维基百科 第十三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十三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维基娘,第十三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ycode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十三次动员令会于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间进行,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来积极参与动员活动。

详细动员事项请参见第十三次动员令,让您从动员令说明书中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并请参考主页的报名指引报名参与本次动员令(报名处现已开放)。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动员令及小动员令,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而小动员令主题有:地球科学数学物理电子计算机欧洲历史地理以及多于15种外语版本的条目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或参考推广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WalterBot留言2015年7月1日 (三) 15:28 (UTC)[回复]

维基百科奖励纸本授奖机制调查

维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实践策略调查

您好。身为一个较新使用者具备更多经验的的维基百科社群成员,您可能已经了解到中文维基百科一直以来都有许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参与贡献的状况,而为寻找优化中文维基百科使用者与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们举办了一场调查,希望利用调查取得的结果作为研究及策略规划参考之用。这个调查不会花费您太多宝贵时间,经过测试,完成调查所需的时间约为2到3分钟。这一调查的有效时间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们由衷期待您的参与。

[-现在就参与调查!-]

十分感谢您的参与!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执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