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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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DYK archive nav}}

关于2010年回顾的部分还没有加上,今年已经是2011年了(据UTC),可是模板却没加上2010年的部分,导致用该模板可以回顾2009、8、7、6、5年的DYK,却无法回顾2010年的DYK。该模板为保护状态,因此我没办法修改。请管理员尽快补上。--RekishiEJ (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08:00 (UTC)[回复]

请关注新科管理员或行政员的活跃度

刚才稍微看了看,2008-2010年新科管理员或行政员的共通编辑状况,竟是当选后,其活跃度远远不比当选前。这并不是好现象,如果选了个管理员,少了个活跃编辑,选了个行政员,少了个活跃管理员,那这遴选或授权制度就有百般问题啊。--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2:50 (UTC)[回复]

参见User:AT/不活跃管理员。—ATRTC 2011年1月2日 (日) 04:53 (UTC)[回复]
这种情况由来已久。中文维基百科的首批管理员,不也只剩下时昭哥哥了吗?三仇诱惑之下,能够坚持自己理想的,少之又少。但是,不管怎么说,能够成为管理员的人,堕落成为破坏者的可能性极低。为此,我们当以弟兄的爱,包容他们,鼓励他们,帮助他们。在他们回来的时候,要接纳他们。愿吉米老大哥的平安与我们的心灵同在!--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5:18 (UTC)[回复]
我们的信德告诉我们:那些不活跃的管理员,他们是愿意执行自己的职责的。只是由于人性的软弱,他们在与三仇的争斗中处于劣势。他们需要我们的关爱,需要我们为他们朗读吉米老大哥的语录,坚固他们的信德,重燃他们心中的爱火。我们祈求他们能够战胜三仇,与吉米老大哥同生共死,但是我们不应该过多地指责他们,因为他们曾经是,并且现在也是维基精神的工具。--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5:31 (UTC)[回复]
生活的重担会压垮一个人。火星国虽然规定了八小时工作制,但是生产企业强迫加班十多个小时的比比皆是。维基百科的管理员是无薪的志愿者,身处火星国的生产企业的管理员也要过日子。他们虽然愿意执行职责,却没有时间。这不代表他们是背信弃义,不可信赖的人。--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5:44 (UTC)[回复]
根据吉米老大哥的重要指示:“(管理员)不应该有什么大不了的”,WP:SYSOP也一再强调拣选管理员是基于是否“值得信任”。虽然“社群的确期待管理员行使必要的清洁整理杂务”,但是这只是期望。--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6:00 (UTC)[回复]
唉,饭桶你还是老样子啊。--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1月2日 (日) 13:45 (UTC)[回复]
已经改善了。没有说老大哥是最红最红的红太阳了。--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01:59 (UTC)[回复]
像在读天书。←并非褒义 219.114.181.99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4:44 (UTC)[回复]

关于授予星章

我想请问重定向星章、外部链接星章等不同类型的站务星章,有没有一个特定的标准去授予?因我近来集中处理重定向页,想问问有关事宜。谢谢。Will629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1:31 (UTC)[回复]

您好。根据维基星章,“要奖励某人非常简单,只要把星章模板或者星章直接放在他的用户对话页,并且说明理由就可以了。”,与维基荣誉与奖励不同。--Gakmo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1:51 (UTC)[回复]

那么人们授予给我呢?因为我希望个人在维基的资历能更丰富。有需要可查阅我的贡献记录。谢谢。Will629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2:11 (UTC)[回复]

感谢您的贡献。不过还是要提醒一下:不要把这些东西看得重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1年1月5日 (三) 12:52 (UTC)[回复]
谢谢您的提醒,我会继续努力。另外,我还想问问如何可以长期把自己看维基百科内容设定为“港澳繁体”?因我每次上来编辑时,系统每每把自己设为“不转换”。Will629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4:42 (UTC)[回复]
依次点击 参数设置——用户资料—“国际化”—界面‘语言’和字体变换两项--玖巧仔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5:44 (UTC)[回复]

又再重提Pending Changes

制图请求

希望制图高手能协助翻译以下十周年相关图片:

--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7日 (五) 06:56 (UTC)[回复]

上述图片是C授权,翻译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0:38 (UTC)[回复]
"contributions by people like you",这句如何翻译?—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0:55 (UTC)[回复]
感谢你们的一路贡献。—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1:01 (UTC)[回复]
已制作

如对这两张制图有意见,请提出。—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1:36 (UTC)[回复]

..................................意见极大。白色图完全看不到年后面的字,两张图的年都很怪。我重做试试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2:14 (UTC)[回复]
这只是缩图而已,完整显示就无此问题了。字型太小微调就好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2:26 (UTC)[回复]
很好,图做好了,可是维基媒体的上传出问题了,也许是某墙的缘故。我的建议是黑图删除年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2:39 (UTC)[回复]
原文中是有用"years of",所以不建议把“年”移除。已加上标点符号,这样应该够明了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2:45 (UTC)[回复]
File:10yrs-contributing k+30 zh.svg中你们的们很像简体字,繁简混合版?对于"contributions by people like you",半官方机构WMHK作出了的翻译如下:File:Wp-10-hong-kong-en-cmyk.png翻译成File:Wp-10-hong-kong-zh-cmyk.png,把这句看似略过了。那些CopyrightByWikimedia的图片都可以翻译,但大前提是翻译后需以相同方式授权,亦即是翻译出来的作品都要CopyrightByWikimedia,因为他包括了维基百科的标志。要上传图片而不能上传至commons者,请改用代理上传。-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7日 (五) 13:07 (UTC)[回复]
这套字型的风格就是这样,你过度联想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3:14 (UTC)[回复]
换个颜色吧。黑白两色好像是在搞葬礼一样,太不舒服了。—Snorri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0:01 (UTC)[回复]
( ✓ )同意,颜色反差太大。--ИванКукaдов-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4:14 (UTC)[回复]
(&)建议说实话,中文的“岁了”像英文中的“years of”那样左对齐,显得挺古怪……其实不如在大“拾”的右下角加上一个“年”。下面的内容感觉还可以更简洁一些,比如“感谢您的一路贡献”……--∰ 黑目观世界 2011年1月8日 (六) 14:42 (UTC)[回复]
岁了建议放在拾的右下方,而非左下。或是直接用拾岁两个加个感叹号,不要岁字。纯黑加白的现代人的眼光中不太适合,可以将黑做得偏灰一些,底色不一定要纯色,可以由深至浅,字也是,可以加效果,令其看起来不要太呆板。--玖巧仔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23:27 (UTC)[回复]
(&)建议底色应该可以用红色,“岁了”放在右下,字体大小改小一点或许会比较好。--Rockpelt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4:13 (UTC)[回复]

分段

征求翻译以下文字:

  • “A knowledge Odyssey”
  • “Knowledge's flight to the Wikipedia... Follow the edit button”

希望有人能翻译这些深奥的句子,拜托各位了,谢谢。—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7:56 (UTC)[回复]

  • Odyssey的音译是奥德赛,但是应该有很多中文用户不知道典故,所以建议干脆写出它的含意较好。我建议用“一个探索知识的旅程”
  • 建议译作“知识往维基百科飞翔……跟随编辑按钮”,原句很是生动,我的翻译及不上。
以上--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8:37 (UTC)[回复]
太诗意了……第二个翻译成“随着编辑按钮,踏上维基知识之旅”。怎么听着很像蓝猫淘气三千问啊, 囧rz…… --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1月10日 (一) 12:09 (UTC)[回复]

这里有一篇翻译英文维基百科的文章

[1] 60.240.101.246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2:47 (UTC)[回复]

文章侵权。页面下方标记了版权所有,而非保留部分权利,故作侵权处理,稍后通知英文维基社群跟进。-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8日 (六) 13:22 (UTC)[回复]
很好,顺便利用这个文章把中文的条目更新了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3:38 (UTC)[回复]

十周年纪念品

请问一下,要如何才能取得或购得基金会的十周年徽章、衣服等纪念品(如果无法前往聚会的话)--靖天子~北伐抗战军统局/生物学提升计划 2011年1月10日 (一) 07:53 (UTC)[回复]

请向香港维基媒体协会咨询。--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10:11 (UTC)[回复]
请向台湾冬聚主办人查询,问问可否留一件给你。此外,香港维基媒体协会将于1月28日至2月3日在年宵市场出售最新纪念品及派发宣传品。-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0日 (一) 11:41 (UTC)[回复]

正式投诉User:Crazy_daisuke在以下条目人身攻击及诽谤本人

以下为涉及人身攻击本人的条目:

本人期望社群,能就Crazy Daisuke近乎失控的无礼举动,作出适当处理。事实上,他在他本人的用户页,言论对其他维基人亦极为无礼。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2:28 (UTC)[回复]

希望进行人身攻击者自我控制。-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8日 (六) 13:54 (UTC)[回复]
我并不认为他有意自我控制,请见User:Crazy_daisuke,他在Talk:黄世泽连你也攻击,更不要说他在香港独立媒体以及facebook对我那些诽谤言论(那些我自己懂处理),我认为社群应该考虑封禁行动。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7:47 (UTC)[回复]
已发出两个最高等级的人身攻击警告,另感谢告知本人被攻击,我已将页面提交修订版本删除。-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8:20 (UTC)[回复]
不过亦提示,封禁可能导致该用户开设傀儡账户绕过。-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8:21 (UTC)[回复]
用户已被某管理员永久封禁。唯继续要求修订版本删除。-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9:20 (UTC)[回复]
只要不是侵权,最好还是不要随便删除历史版本。—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0:49 (UTC)[回复]
我对删除历史版本没意见,我不要求做到这点。我自己的条目资料很多outdate,如果我要当自我宣传舞台相信不用留一堆outdate资料的东西。我目的是阻止Crazy Daisuke因这个先例,随时拿维基当网典来用。事实上,居欧权问题并非我什么污点,但这部分应该要在英国国民(海外)条目写,Crazy Daisuke的动机相当令人怀疑。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1:25 (UTC)[回复]
我同意BNO一事不宜在黄世泽的条目过分详述,不过有一点我想提的是“不要在维基猜疑争拗对象的动机”,同不要诉诸法律威胁,都是不文明的,就算对方这么做过也不代表你有权做十五,请尽量保持克制。--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1:53 (UTC)[回复]
同舟先生,我有说就这次事件要控告维基媒体基金会?如果维基百科社群在防止诽谤和人身攻击方面,有充分执行社群共识,而不是双重标准,没有人有兴趣向维基媒体基金会兴讼,基金会的钱应用在更有意义的地方,而维基社群这方面有白纸黑字的规章,只看大家用什么尺度执行。假定善意,对大部分维基人都适用,但T.A白河封禁原因讲得好清楚,Crazy Daisuke连同他之前用IP在林辉香港独立媒体等条目的编辑战,以及他在香港独立媒体、高登发表抹黑文章,难道他的动机不可以怀疑的吗?难道这又叫不文明,定你想抹黑我不文明,然后为有人想做一些双重标准决定做铺陈。我不想现阶段你猜度你的动机,但我希望维基中文部分管理员,用行动证明我的猜疑是多余而不必要。有部分管理员以及社群公正表现,令我相信中文维基还是有前途,至少没我以至一些想像中黑暗,只不过要破坏这些人脆弱的改观亦很容易。这次Crazy Daisuke事件怎解决,是一个指标,我静观维基中文社群怎解决事件,反正我与大部分网络社群己经取得共识,我并不急于解决事件。就社群整体安全,以至网络长远健康发展而言,社群寻求一个执法尺度,既不损害真正新人,亦不会让维基中文变成香港网络大典的翻版,甚至在其他人的条目上令维基媒体基金会冒上法律风险,相当重要。我是维基人,我明白维基百科避免诉诸法律方针,我会在这里与大家长篇大论讨论,我亦愿意等大家去达致共识,别人只会选择找律师发律师信,根本不会考虑与社群沟通。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5:04 (UTC)[回复]
你又自作多情了,我什么时候说你“要控告维基媒体基金会”?那是指你曾经对Crazy Daisuke要求联系方法之后(略)的行为。--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22:31 (UTC)[回复]
我未见过人在维基可以写些自打嘴巴的话,请问你打“不过有一点我想提的是“不要在维基猜疑争拗对象的动机”,同不要诉诸法律威胁,都是不文明的,就算对方这么做过也不代表你有权做十五,请尽量保持克制。”干啥?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08:19 (UTC)[回复]
[User:martinoei]]身为黄世泽条目的主角,不避嫌地多次容许/加入不实内容、没有来源可证以的章节以及过量的宣传,并对如实编辑者作出回退及无事实根据的投诉,企图打压异见者,就黄之个人博客[2]一句“对呢条友好简单,佢个facebook、雅虎blog,通通拎晒去举报,同佢辩论都费时,如果佢有乜违法言论,直头报警得喇,当正佢系“实名五毛党”处理,我睇佢以后点样出嚟网界行。”,可见此人对编辑者的敌视,以及其不欲沟通以及对编辑者的诬告企图。本人撰写任何条目已经基于事实也客观中肯,黄世泽的反对,只是基于其政见的预设立场,以及他不欲将自己的问题被列举及讨论,他曾经投诉的香港独立媒体林辉两条目亦是如此──本人所编辑的均基于客观、事实及来源,有关时事评论员的言行或对时事的错误判断错亦出于各人本身,黄先生每次投诉亦不能具体指出哪字哪句是属于对他的“人身攻击”或“诽谤”,多次误导管理员,其做法很有问题。事实上,黄世泽公开异见网民个人资料、箝制言论,不逊的事皆出自自己的博客,于电台电目语塞撒野企图离席,也是源于其情绪管理不佳,种种负面评价乃基于自身的言行,重点是有来源连结可证,自己不慎言、不包容、行不义,不能怪谁,也不能怪维基的如实编辑。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10 (UTC)[回复]
我写这句话时最低限度脑里并没有你所指的意思,你偏要这么理解我也很遗憾,而我对你的事情的介入就到此为止,因为我发现大家对语言的理解存在一条鸿沟之隔。--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08:59 (UTC)[回复]

请不要将所谓的社区形象、社区安危当作挡箭牌去让管理员处理问题。删除历史存档应该仅限于侵犯版权行为,而不是无可靠来源编辑,尤其要注意所谓的无可靠来源并非永久之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02:00 (UTC)[回复]

删除历史不只包括侵权(版权)行为,无可靠来源编辑当然不应删掉历史版本,这是这里都知的常识,但如果历史版本包括诽谤内容,而有人成功申请临时或永久禁制令,结果就是有部分司法管辖区可以被视为藐视法庭举动,至少在英格兰及威尔士以及香港会是这样。当然,现阶段不必要删除历史纪录,但社群应该在方针那边讨论这个问题,而不是掩耳盗铃。特别如果现时东方报业诉活现媒体(高登)案中,把Godfrey v Demon Internet Service案例一并在香港使用,社群明知内容涉及诽谤,仍然要保留历史版本,这应否保留是有法律疑虑。社群有责任确保维基媒体基金会承受最少法律风险。当然,如果有人认为吃官司不是问题,那我己经尽了维基人提醒有关风险责任。还有,现时有人明显只是把Crazy Daisuke的问题,只看成无可靠来源,事实上他还涉及诽谤及人身攻击行为。上趟Crazy Daisuke以IP用户搞无可靠来源,社群回退有关版本就完成责任,Crazy Daisuke坚持自己的版本,妙诗人才出手来个半保护。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08:19 (UTC)[回复]
(!)意见 - 恭录英文维基百科方针en:Wikipedia:Libel:“It is Wikipedia policy to delete libelous material when it has been identified.”--Mewaqua 2011年1月12日 (三) 13:41 (UTC)[回复]
感谢Mewaqua提供英文维基方面的做法给大家参考。我相信要将英文维基方面的做法,在中文方面订立类似方针。生者传记以及无可靠来源的方针,某程度存在就是保护这里。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7:14 (UTC)[回复]
只能说对此深感遗憾,我决定对此事同舟共济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6:17 (UTC)[回复]
(!)意见如果对方只是张三李四,着实毋须本人太在意,但黄世泽先生是香港略有知名度的时事评论员,此人在维基的与动以及在外间的举动都会有影响力,黄世泽在香港的网界已臭名远播,但此人仍不断抹黑个别网民,其做法是不公义的。
本人的立场与以往一样──希望大家能了解︰黄先生对本人及网民的恐吓,在于其动辄声言使用法律手段控告网民,惟黄先生似乎并无律师身份,在香港,没有律师资格而自称律师是刑事罪行,而黄先生声称别人对他“诽谤”亦无法和理的根据,但此人多次的声明均有误导及恫网民和公众的效果。黄先生及User:Waihorace本身亦一直未能具体指出有哪些问题句语是属于“诽谤”或“人身攻击”。黄先生及User:Waihorace对本人ADORU的指控是无理的,亦滥用了投诉机制,黄世泽的反对只是基于他不欲将自己的问题被讨论,黄世泽本人的所作所为是人所共知,此人公开异见网民个人资料、箝制言论,不逊的事皆出自自己的博客,于电台电目语塞撒野企图离席,也是源于其情绪管理不佳,种种负面评价乃基于自身的言行,自己不慎言、不包容、行不义,不能怪谁,也不能怪维基的如实编辑,要知道,本人记述这些事实也引用到大量报章以及电台网站链接。
而此人更联同User:Waihorace对本人的诬告抹黑,此二人让我早前被某管理员错判“永久封禁”,更令本人连申诉电邮的渠道都不能使用,可见此二人是处心积虑要“置本人于死地”,特别是User:Waihorace,此人不断要求个别管理员要求封禁本人,但多名管理员已经细阅过有关页面,了解到根本没有所谓的人身攻击成分,对我的指控并不成立,黄先生又要输打赢要地说管理员对其不公,而User:Waihorace就说“要结案”、“不再评论”,二人的企图置身事外,对于一个一直贡献,如实编辑的我而言又是否应该被这样欺凌?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05 (UTC)[回复]
本人在维基编辑条目众多,但都是基于来源、中立、事实,与不同人士沟通亦自问用词温和,但仍被扣上各式帽子,所面对的不公义和被针对本人感受至深,但面对此等恶势力本人实在不能辜息,没有问题的编辑被人天天抗议,维基将会没有安宁,希望维基社群的各位也能审慎考虑一个问题──是否因为要平息一些野蛮人在维基的撒野,就要断送维基的中立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5:29 (UTC)[回复]
Wikipedia:争论的解决。声明,本人与黄先生绝无任何关系。-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3日 (四) 13:19 (UTC)[回复]
简单而言,伍先生喜爱就是未有好好学习维基格式的情况下,在任何讨论中,加入一大串条理难明的文字,这样不可能会有任何共识。我都己经提出替代方案,你要谈BNO居欧权问题,英国国民(海外)条目绝对是好地方。你不断的人身攻击,而这里的人竟然没有怎处理,我己经感到很惊异。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16 (UTC)[回复]
用户抒毕己见,无事可办,此请可结。请君抒见于己页。—J.Wong 2011年1月13日 (四) 08:09 (UTC)

—在WP:VIP对封禁本人与Martinoei的要求之管理员回应

既然阁下如此不满而如此下去,亦只会沦为争议,建议求助于第三位管理员,由其再复核是案,以及上列君所提之新论点、论据。—J.Wong 2011年1月10日 (一) 09:06 (UTC)

—在WP:VIP对封禁Crazy daisuke的要求之管理员回应

敬请尽快平息争议-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3日 (四) 13:23 (UTC) }}[回复]

有点,小弟认为Crazy Daisuke做法极度不当,那是他在HW用户对话页的举动,我理由相信违反Wikipedia:骚扰方针。本人敬请管理员,先出手解决这问题,本人条目是否人身攻击,己经无关要旨。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33 (UTC)[回复]
同样地,黄先生,你已经不是第一次扣别人帽子,继“人身攻击”之后又想诬告本人“骚扰”?请作出有关指控的同时也言明问题句语,阁下一而再、再而三地将别人留言隐屏企图制造假象并误导管理员,可能黄世泽先生从来都不知道沟通为何物,所以每次受到批评都只能理解为“别人对你人身攻击”。也不明白为何一个时事评论员需要经常“教”维基的管理员去做事,事实上,本人只是质疑黄世泽的条目被黄先生扶植到如此满有贴金味道,黄便强言别人人身攻击,但这已被多位管理员所识破,并清楚各条目皆没有黄所指的“攻击”,重申,黄先生没有特权要求移除有可靠来源的章节,只不过是你自己所不喜见到被如实记载,这并非编辑者须要考虑的,请勿阻碍编辑自由。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4:48 (UTC)[回复]

恭录Wikipedia:生者传记

Wikipedia:生者传记

如果对主角的批评和赞扬与主角所受到的关注有关,能从可靠的第二手来源中获取,且倘若这段内容不会导致条目比重失调或出现偏袒,则应该表现出对主角的批评和赞扬;并应以中立和百科全书式的语调负责、谨慎地表达。须注意不能让某个观点占据不合理的比重,应避免将少数观点表达成多数观点的印象。极少数人的观点在条目中没有容身之处。还应注重条目结构,以确保整体内容大致是中立的;特别地,子章节标题应能反映出主角所受关注的重要领域。

--Mewaqua 2011年1月13日 (四) 15:23 (UTC)[回复]

  • 而在黄世泽条目由Crazy daisuke编辑的版本内,““BNO与居欧权”事件”、“网络争议”两章节占去正文绝大部分篇幅,明显不符合上述的“Wikipedia:生者传记”方针。--Mewaqua 2011年1月13日 (四) 15:30 (UTC)

参见︰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 [3]

维基百科拒绝宣传。维基百科不是演讲台、宣传工具或者广告场所。因此,维基百科不是:

  1. 说服他人或拥护某方的场所。条目当然可以客观地描述某一主张的内容,但必须符合中性的观点。如果您想就您的高见说服其他人,请创建您的个人网志。
  2. 自我宣传场所。您固然可以叙述自己所属的机构,但请谨记您所写条目都必须符合维基百科的标准。参见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Wikipedia:成为维基百科传记的标准。
  3. 广告。有关商业机构或产品的条目,应该以客观、无偏见的笔调撰写。所有内容必须可以经由外人查核,所以内部商业秘密、小规模公司都应该不能接受。商业机构网站的连结应该有足够的代表性。维基百科并不会支援任何个别商业机构,或结立任何宣传伙伴。
  • 黄世泽条目由Martinoei回退的版本内,即现行版本满载太多似是广告新闻稿的内容、很多来源亦无从可证,现在该条目宣传更是占去正文绝大部分篇幅,明显不符合上述的“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方针。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5:39 (UTC)[回复]
由主角自行出版的资料可以加到条目中,如果它:
  1. 没有过度的自我宣扬;
  2. 不包括针对第三方的主张;
  3. 不包括与主题无直接关联事件的主张;
  4. 来源内容的真实性未受到合理的质疑;
  5. 不是文章主要的来源。
  • 在“黄世泽”条目内的“简历”章节大致上(或绝大部分)没有违反上述方针,没有必要被Crazy daisuke几乎全删。--Mewaqua 2011年1月13日 (四) 15:44 (UTC)
  • 补充,其实“简历”章节的主要编辑者是User:Clithering,不是黄世泽本人,见[4]。--Mewaqua 2011年1月13日 (四) 15:51 (UTC)[回复]

要说也真的说到口臭,打字也打累了,条目明显出现过量宣传,当中来源也成疑,真实性疑问更在条目讨论页详细陈明了,一个电台节目做了不到几集便被彻换、做大学兼教一个学期,学期完了还四处以此名号自居,以上种种都叫来源没可疑?先生你居然认为此种条目品质没有问题,好,我问你,为何比黄更知名的时事评论员不会像本条目般冗长?作为时事评论员必定会在这个那个节目中给予意见,这些评论员都没有像黄世泽段“详历”其履历,即使该个问题编辑不是出自黄世泽,但黄没有改善条目品质,不能判断该版本有过量宣传内容,甚至将“改善广告新闻稿字眼”的模板都给移除并回退条目,明显可见此人有心扶植条目成为自己的宣传平台,但对于“居欧权”又只容许网民“知道自己有极力争取”,但又不让网民知道黄的“争取失败”,根本就是隐恶扬善。更令人发指的是,此人根本不屑与编辑者讨论,并将编辑争议强言是破坏、将别人对他的批评都看成是对他人身攻击,抹黑编辑者的做法是很可耻的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6:50 (UTC)[回复]

请Crazy Daisuke不要翻来覆去三幅被,维基百科不是让你来做网络判官的地方。以小弟得罪人之多,都没有大量负面的资料出现于条目,因为维基百科确有一套原则,去进行生者传记写作,而不是去批斗他人之用。现时别人己经引用了规章,那不是我引用,而是其他社群成员引用,你好应该收手。如果你收手的话,我可以之前其他投诉一概撤销,你在Talk:黄世泽讲那些话,全数存档我亦不坚持要删除,免得浪费大家时间,我亦不想我的朋友受到不必要的烦扰,大家都很忙。但如果你仍然打算按你自己意思,不理社群共识编辑我,或者其他人的条目,那只好我继续按程序做,特别你骚扰HW,己经影响他搞庆祝维基百科十周年的活动,你有没有顾念过其他社群中人?全社群要绕着你一个人而转?在庆祝维基十周人的日子,我亦不会再覆Crazy Daisuke的长篇大论,实在不值得牺牲时间,做其他更值得做的事。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22:46 (UTC)[回复]
冗长的讨论不易令人理解,所以我只用一句总结:请把事件结束,平息风波,参考WP:争论的解决有什么可做。我想说,我关于维基十周年的电邮一夜间可收到23个,你便知道十周年到底有那么重要。我不希望在此事件运用本人之回退权,但如有需要者,我可以使用。-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4日 (五) 01:02 (UTC)[回复]
警告黄世泽再一次诽谤本人强加“骚扰你的朋友”罪名,缪美诗小姐不是属于你黄世泽一人,黄先生不是缪女的什么人,网民与她电邮交流黄无权阻止,如缪小姐有感受到电邮滋扰,只有她才有权利亲自表达感受。另,我不知也不想知道HW“在忙什么大PROJECT”,只知道此人早前联同黄先生对本人的诬告,以及误导管理员是欠本人和网友一个公道,管理员亦已了解此人砌词狡辩的不光明,他亦再无资格提出什么“被骚扰”,作为时事评论员居然可以这样不公道,你认为凭你这种是非判断还可以在哪个平台立足?我“讲来讲去都是这些”,盖因黄先生一直没有回应自己的问题,只一味说别人在抹黑自己、诽谤自己、人身攻击自己,其实最不尊重维基方针的,是黄世泽,简明就是这几点,理应易明,倘有人还是“不理解”,可能是有人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欠佳,又或是负隅顽抗,明知自己没有论据但又要将反对进行到底,企图为这场争议“拉布”,维基当然不是任何人做判官的地方,不过更加不是你黄世泽的宣传花园,你的事迹有可靠来源又和公众有关,绝不可能因为黄一人所不悦,不想自己IQEQ之欠佳暴露于人前而将有关他的报章及电台连结移除,诚如网友所说,生者传记不是你的挡箭牌,黄有负面评价乃源于其言行修养等等,这不是编辑者的责任。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01:19 (UTC)[回复]

另外,相信HW君在此件事之后阁下不再有回退别人留言的特权,此人在庆祝维基十周年的同时你却“洗太平地”、“粉饰太平”,风波明明源自阁下,但当自己诬告别人的阴谋不得要领,就摆出一个闪缩态度,企图想置身事外,不负无风起浪的责任,这种所作所为是不公道,是不义的,请明白,维基走过十年,得来不易,但HW君的所作所为根本对维基就是伤害。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01:30 (UTC)[回复]

哈萨克汗国历史要改,写的太极端。牵扯人种,

问: 哈萨克大玉兹是蒙古人后裔吗?请你们改改哈萨克部落历史的内容,哈萨克大玉兹,中玉兹不是蒙古人后裔—Aks1314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4:05 (UTC) 哈萨克汗国写的再具体一点,不要牵扯人种,[回复]

不好意思,这个内容我觉得还是移动到条目讨论比较好。—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01:42 (UTC)[回复]

不靠谱的十周年纪念活动

WP:聚会上这些聚会,各位从他们的“详细页”也可以一窥真相,至少有4个有些我不客气的说,是不靠谱且涉及假公济私的。我反对由中文维基百科社群给他们背书。建议至少在中文维基百科的页面上予以撤销,在十周年纪念网站上再议。--Zhxy 519(联系啊) 2011年1月11日 (二) 07:00 (UTC)[回复]

有的用户连一次编辑都没有也来凑热闹……例如成都的组织者[5],至少我留言这时还没有。 AlexHe34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9:35 (UTC)[回复]
(+)同意,我们没有必要借助这些假活动来让社群活动看起来“热闹纷呈”。虽然不一定非要有维基编辑(可以是维基读者),但有一些活动未免太离谱了。--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1月11日 (二) 13:47 (UTC)[回复]
囧rz...,重庆的活动应该不是批判对象吧…… —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1年1月12日 (三) 09:36 (UTC)[回复]
最少有用户页吧...-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2日 (三) 10:19 (UTC)[回复]
Newspeak你说呢?(奸笑)——行得正的人自然不会被批判了,放心。--Zhxy 519(联系啊) 2011年1月12日 (三) 11:04 (UTC)[回复]

这个用不着那么认真吧?只要不做出危害维基百科的事情就好。主办人也许不愿意露出真身。在大陆有情可原。--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5:34 (UTC)[回复]

全体喂鸡人过几年以伟大的生物学家巴甫洛夫同志诞辰220周年为名去全聚德吃烤鸭如何?说罪无可逭过分了,但是中国看来还真不缺灵道的材料呢。--Zhxy 519(联系啊) 2011年1月12日 (三) 15:52 (UTC)[回复]
苹果树的话倒是一番善意的提醒。 AlexHe34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6:08 (UTC)[回复]
同意苹果派的提醒,而Zhxy 519的意见可以参考的,但是我反对聚会是有否决的机制的,但是我都看过部分聚会会在私人地方举行,加上从未有编辑记录的维基人,Zhxy 519提出删除这个页面都是正常和为了维基人的安全,我都不建议维基人参与在在私人地方举行,加上从未有编辑记录的维基人举行的聚会。—Railhk0512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16:48 (UTC)[回复]

澳门活动筹备

为庆祝维基十周年,澳门维基媒体协会已定于正日举行聚餐,详情请参阅庆祝活动页面。本会另正筹备稍后到香港和广州和当地维基人交流,详情请参阅聚会页面。--Whhalbert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7:25 (UTC)[回复]

Sdee啊,Sdee。这几月以来User:Cdip150User:建烨老是反对User:Sdee的新条目推荐,并且在Wikipedia:维基荣誉/授奖提名投票/维基内容奖/Sdee投了反对票,导致Sdee未能获得维基内容奖,Sdee与Cdip150、建烨的关系肯定一落千丈了吧?不知道Sdee会不会出席这次澳门维基聚会?--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14 (UTC)[回复]

我觉得大家还是应该成熟一点,不要把私人恩怨扩大到影响理智,请大家爱护维基百科,这是我们自己的家园。--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5:30 (UTC)[回复]

活动页面已准备好。希望广东朋友多多帮忙。--Whhalbert (留言) 2011年1月16日 (日) 13:56 (UTC)[回复]

中国汉奸!?

Category:中国汉奸”这个分类很不适当,请问该历史人物是否为汉奸该由哪位学者定义?或是大众的一般认可?我认为这个分类实在没有存在的必要。-TW-mmm333k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20:12 (UTC)[回复]

英语维基都有,但英文维基亦有标明,这可能不恰当地标签个别人士,我建议需要这个警告字眼,以及将这分类一般化,不泛指中国,而指所有曾经出卖国家的人,例如维德孔·吉斯林或者汪精卫这类,在战时背叛自己国家,投靠法西斯阵营的人物。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23:05 (UTC)[回复]
支持保留。--玖巧仔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23:08 (UTC)[回复]

建议更名为“Category:汉奸”,什么叫中国汉奸?难道还有外国汉奸?--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0:10 (UTC)[回复]

汉奸都有地域中心之嫌,叛国者这个中性词语就成了。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7:48 (UTC)[回复]

还有Category下面好像不能使用重定向,否则会出错。不知道如何更名。--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0:12 (UTC)[回复]

将分类中所有页面修改为新的分类并把旧的分类提交快速删除O4。-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0:27 (UTC)[回复]
如果用“叛国者”之类的标题或许还能接受,但是“汉奸”一词实在有待商榷。如果该历史人物并非纯汉族血统,那要如何定义呢?像川岛芳子虽在日本战败后遭“汉奸罪”起诉,但是她可是个满族人呀!日本人要替他们复国,她的行为真的是叛国吗?总之,中国近代史本就有很多有理说不清、欲断却更乱的史料,从不同角度可以得到不同答案,所以我认为不该有这种带着强烈贬义的分类存在。-TW-mmm333k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8:17 (UTC)[回复]
汉奸应该是特指汉族叛国者或者背叛汉民族的人吧,毕竟曾经在书籍中见到过荷奸(指荷兰人)的说法。不过(+)支持更换分类为更中性的CAT:叛国者-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9日 (日) 09:15 (UTC)[回复]
我同意应移动到汉奸(包括Category:现代汉奸等等),但不同意移动到叛国者。想深一层,叛国又有何中立?单是汪精卫是否叛国也可以让史界争执几个世纪。我同意汉奸一词本身并非中立,往往更是扣帽子的绝佳用词,不过历史上的确出现了这个名词、这种分类,而百科是理应接收的。简而言之,条目本身编写不可只采所谓汉奸角度编写(最近例子就有陈炯明广州商团事变孙中山,这两个人物均极有机会陷有汉奸的分类之中);但分类上可以采用。只要内文描述中立,分类本身不成问题。
又比如南京大屠杀南京事件,到底日军战争罪行一分类是否中立?的而且确,世上是有观点认为这不是大屠杀,更否认这是战争罪行,难道分类上又要避免使用?
我的想法是,要么索性取消这个分类(亦即回避中立问题,不过我认为这最多只会稍为减少争议,实际未有触及问题),要么就转成汉奸,但文章引用上要清晰指出何等来源称之为汉奸,方可将之编入该分类,以免引起争议(比如李泽楷居然编入了现代汉奸,但从未有来源);而条目编写亦要中立。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3:47 (UTC)[回复]
饭桶觉得应该指明来源,比如Category:被中华民国方面认定为汉奸的人士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认定为汉奸的人士。侮辱李泽楷先生的言论,明显违反WP:BLP,饭桶已经隐藏。Oneam哥哥做得对!--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4:33 (UTC)[回复]
刚刚我曾打算撤销所有现代汉奸的分类,但为免争议,还是再看一下讨论。
另外,其实汉奸与否,实在难以分类(包括以政权、立场、地域等等)。我的意见是,具主观或争议性的分类,宜先于条目详细指出并论析,方可加上。这不限于是汉奸还是叛国,连烈士、国父这些都是一样。
人文条目的“不中立分类”,或“不中立命名”,与百科无尤(例如绝不中立的历史命名:早前的讨论例子有香港/澳门是回归还是主权移交),维基不应尝试纠正之。这责任在读者、老师及社会。只有不中立地使用这些分类或词语才是百科的问题所在(如在有充足、可靠、多元的资料下,孙中山仍单以“国父”的来源及角度描述,并编入一个爱国者的分类(先假设有这分类吧);而军阀则以“土匪”为主调,全部编入“汉奸”类别)。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5:57 (UTC)[回复]
命名要考虑最常用名称,但是分类可以使用定语让这个分类归属于某个组织。--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6:57 (UTC)[回复]
英语维基百科,确是用Defectors。除非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像韩国政府一样,有极为清晰明确,而且打击政敌意图不强的“汉奸”定义(大韩民国有个委员会编订韩奸名册,那有韩奸这分类,无话可说,那把政府韩奸名册内的人掉到这个分类便是。),否则搞出来的结果就是吵翻天。因为连汉奸条目本身,都表明这是不清晰概念。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12:09 (UTC)[回复]
在立场对立和种种政治因素的关系下,“汉奸”一词变成了一种标签,历史人物可能会因为某个单一事件而被烫上这个烙印。我同意Martinoei所说的,并不是不能在维基百科指说谁是“汉奸”,而是在中国近代史中,“汉奸”的定义是极其争议性和模糊的。
-TW-mmm333k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13:35 (UTC)[回复]
其实这种分类,我觉得最好最好不要用......我明白两位的意思,只不过若果将汉奸转成叛国者,也算不上清晰明确很多(除非又有名册吧,那就可以用饭桶哥哥的方法分类了),到头来只是将滥用与扣帽子的问题转到另一个分类之上。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2:59 (UTC)[回复]
叛国者至少有英文、日文和韩文维基的例子可资参考和跟循,像英语维基,defectors的子分类,包括在冷战期间由东欧投奔西方人士,或由西欧投奔苏联阵营人士,加上分类含糊性警告,那就大大减低编辑战的可能性。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7:49 (UTC)[回复]
哥哥啊,打击政敌意图明确也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已经把一切的罪,永远地归于那个贴标签的组织。对于我们可敬的川岛芳子先生,完全可以在她的条目里面加上Category:被中华民国法院认定为汉奸的人士。--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5:55 (UTC)[回复]
川岛芳子是法院认定“汉奸”,如果有法源有判决,搞个“中华民国法院曾根据惩治汉奸条例判定为汉奸人士”的分类,把川岛芳子列入其中没问题。但像将“李泽楷”定为“汉奸”,没有官式文书认定去指责人汉奸,我恐怕这不是违反生者传记方针,便是令维基媒体基金会吃官司。避免编辑战最佳做法,就是尽可能在明知引发争议条目或分类,采用中性用字。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7:46 (UTC)[回复]

投入中文维基时间计算

若课程研究需要,要以量化来订定“投入中文维基时间”,我想请教各位先进:巡查员平均巡查一条目的时间约为多久?平均编写完成一条1000字小条目约为多少时间?--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04:49 (UTC)[回复]

这题目完全因人而异,每个人的写作习惯不同,参与的前中后期也可能有差异。Winertai兄要不要开一个线上问卷,或是找几位巡查员访谈?--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09:03 (UTC)[回复]
个人巡查一条目需要数秒至数分钟不等-HW (留言 - 贡献) 维基百科十周年 2011年1月18日 (二) 09:06 (UTC)[回复]
谢谢两位的资料提供。因为最近很多大学课程需要“劳教义工”时数,我蛮想私下做勾稽与概略评估。--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0:17 (UTC)[回复]

科学名人堂

《科学》杂志登载了一个报告,分析了自达尔文以来的科学家的名声度,并做了一个科学名人堂,不知道对维基百科的人物关注度方面有没有什么借鉴作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14日 (五) 13:14 (UTC)[回复]

  • 请留意“This first version of the Science Hall of Fame is a rough draft. There are classification errors, and many famous scientists are excluded at this point for technical reasons”,《科学》杂志用来抛砖引玉,作学术探讨是好事,但维基百科只能用来参考一下,社群内按不同学科,探讨人物知名度的量度方式可以,但离实用相当远。维基百科互动客栈可以开一些“研究所”,就编辑维基百科一些遇到的理念性、学术性问题作研究和探讨,例如引用格式等等是可以。这东西该交给这类“研究所”大家讨论一下先,把未成熟的东西拿出来,恐怕编辑战打极打不完,维基本身对狂热分子是很有吸引力,大家要想念著这点。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05:27 (UTC)[回复]
(+)支持相当值得参考,若有些较少听闻的科学家若进入此榜内,当可成为符合关注度条件并可成为条目,当然若未入此榜,亦不能成为不符关注度之理由(亦即不可以此当成提删条目之准则)。--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18日 (二) 11:00 (UTC)[回复]

原片层体

我移动时按错了,现在弄不回来.........条目名称应为黄化叶绿体,请管理员协助。--靖天子~北伐抗战军统局/生物学提升计划 2011年1月21日 (五) 11:41 (UTC)[回复]

完成,已经移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1:59 (UTC)[回复]

维基百科歌曲

刚发现英文维基有一个这样的页面:en:Wikipedia:Songs about Wikipedia,里面收录了许多由维基人创作的关于维基百科的歌曲。我们要不要也建立一个Wikipedia:维基百科歌曲,写几首歌?--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4:32 (UTC)[回复]

如果有人为维基百科写了中文歌,找不到地方放,来寻求意见时,再来考虑要不要给他wikipedia的名字空间比较好。不必事先创一个可能空着占空间的页面。--Reke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6:50 (UTC)[回复]

问:为什么没有【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这词条的扩充(自动转入)?

问: 类似“国家形象宣传片”“形象宣传片”“中国形象宣传片”都可以自动转入到【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啊!

Lwhy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06:27 (UTC)[回复]

难道国家形象宣传片/形象宣传片都只能是中国的么?--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19日 (三) 06:29 (UTC)[回复]


寻求管理员决定

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Sysywjel#支持里面,Symplectopedia发表与支持无关的反对意见,也并不是对于支持票的反驳。本人主张将其移动到反对或意见章节,但未获得的Symplectopedia的赞同。为了避免形成编辑战,我特此寻求管理员决定,是否应该将之移动。--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7:40 (UTC)[回复]

已经解决,已经被管理员移动到页面最下方。--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9:12 (UTC)[回复]

请大家劝一劝User:Mosesofmason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1月27日 (四)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寻求支持解除User:Mosesofmason管理员权限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1月27日 (四)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可以要求别人的密码吗?

我看到有人好像在给密码,小虎向虞海要求另一个用户的密码,这样作没问题吗?--Toshihikone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0:41 (UTC)[回复]

他们在合法使用傀儡,没有问题(我当年申请User:HW账户也是由User:Liangent给我密码并随即自行更改)-HW留言 - 贡献2011年1月27日 (四) 12:42 (UTC)[回复]
为什么傀儡还有合法用途,不太懂耶。 囧-TW-mmm333k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2:50 (UTC)[回复]
傀儡可用作:签名保护、测试维基百科功能(限于条目名字空间外)或社群认可的功能。-HW留言 - 贡献2011年1月27日 (四) 12:52 (UTC)[回复]
WP:傀儡#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 --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3:48 (UTC)[回复]
当然有问题,虞海涉嫌创建我的昵称来混淆视听,要回密码并没有错,可是还是有问题,是虞海的问题!--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7日 (四) 13:55 (UTC)[回复]

Mosesofmason的行为是否违反WP:WHEEL

--UAL55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04:17 (UTC)[回复]

似乎不。--达师198336 2011年1月29日 (六) 07:54 (UTC)[回复]

次方

近来我发现维基百科上有这个条目,却没有次方Pelt of Rock.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00:18 (UTC)[回复]

(:)回应感谢,已把上方留言划掉。Pelt of Rock.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14:34 (UTC)[回复]

对于百度百科之侵权

近期Rivalry (留言) 反映:

在百度看到这个罗杰·费德勒简介 ,看来该条目登上优良之后,又被直接贴过去,变成他们的文库了... 所以除了到这里维基百科:百度百科对维基百科的侵权,更新被抄袭的列表外,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敝人属于行动派,面对同为百科性质的“友站”,应当去研究而不是排斥,因此敝人有去百度注册,后来发现百度有贯彻条目分级制度,级数高的条目需要有一定级数的注册户才能编辑,所以若有空闲会去试着去提升级数,希望让这些侵犯维基百科的条目能够“回退”或者“改善”,毕竟百度在中国大陆拥有极高的占有率,与其当成是知识的传播放任不管或者见簿公堂,倒不如有些其他积极的反制作为,希望除了混入“狼群”中,也希望大家能研议出别的作法出来。--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29日 (六) 18:08 (UTC)[回复]

到百度百科的投诉点投诉侵权必然不会被通过;同样删除Copy内容亦会以“编辑前后词条质量无变化或降低”拒绝通过。但在其他地方修改一下,同补充参考连接可以通过的。(不知如此可否?)
罗杰·费德勒简介是文库,即使发布者也无法撤回,这个估计只能“严正抗议”了。--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18:46 (UTC)[回复]
对于百度百科,请先认识一下自由版权,可以从自由软件开始认识,再看一下条目百度百科#存在问题,如果这些你早已知悉,我应会明白我跟着所说。我并不认为中国大陆会是一个永远没有法度或不守法的世界,对照 VeryCD ,百度百科的未来可以预见,不是自然死亡,就是“转型”,只要它的内容是真正的自由,多一个自由的百科全书只是自由社群的壮大。而现在的百度百科,最少我不会认为它是维基百科的“友站”。
反制方法不是没有,不过比较邪恶,我不打算在这里公开。而且反制了它会怎样?百度百科中都应该也有真的为知识出付出过心血的人,如果反制成功的话,对他们未必是好事。
--LungZeno(talk) 2011年1月29日 (六) 23:22 (UTC)[回复]

该模板显示不正常,请求修复并同时补正模板说明。

如说明文档给出:

officerTitle= 官衔(默认为“区长”) | officer = 首长/区长名字 | officerTitle= 官衔2 | officer = 首长名字2

但实际上只能显示“官衔2”

--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18:29 (UTC)[回复]

说明文档有问题。已解决。--达师198336 2011年1月30日 (日) 08:03 (UTC)[回复]

征求巡查员

Special:Newpages/hidepatrolled严重积压,在此征求巡查员协助,平常“日日清”(日日把未巡查页面清至0)的我现因十周年之事务暂时离开巡查队列,在此希望各位帮忙,以便使质数不良的条目删除、修改或挂维护模板。-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1日 (二) 14:22 (UTC)[回复]

征求友善对待新手、照顾新条目的巡查员。--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0:00 (UTC)[回复]

与其狂点[标记此页面为已巡查],还不如审慎巡察。--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18日 (二) 11:05 (UTC)[回复]

台中聚会

台湾维基人冬季聚会暨维基百科十周年活动在嘉义举办,圆满结束(我拍了一些照片,而眼镜虎则在嘉义公园和劳工育乐中心各拍了一次大合照,等他上传)。这次聚会,陈力、魔设、Jason、眼镜虎、KJ都出席了,对我来说真是像很久没开的同学会一样。既然这次在嘉义非常成功非常愉快,接下来应该来个遍地开花,安可已经开了一个台中聚会的页面,请大家一起讨论吧!--mingwangx (talk) 2011年1月30日 (日) 17:4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