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化学)/草案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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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针是用于规范化学类条目的命名。

化学反应

可以搜索到化学反应的中文名称时,使用中文。[1]铃木反应作为条目名称优先于Suzuki反应,但Suzuki反应可以创建重定向至铃木反应。

化学物质

化学物质命名中所用的括号遵循IUPAC命名法的规定,标题中的“(”“)”使用半角括号且不加空格,而标题中的“[”“]”由于技术原因需改为全角的“[”“]”。如:二氯化二(苯甲腈)合钯螺[5.5]十一烷[2]

当该物质有通用名时,优先使用通用名,如甲基黄优先于“N,N-二甲基-4-(苯偶氮基)苯胺”。在优先度一样时,一种物质如果有多种命名法,则可先到先得。如2-氯苯酚邻氯苯酚

化学数据页

化学数据页应以化学物质分子、离子或粒子名称后面加上“性质表”作为条目命名,譬如水性质表、氨气性质表、二氧化碳性质表等。[3][4]

  • 若原条目是一个消歧义页且其同名物质中至少有一个也需要创建数据页时,为其创建的数据页当沿用其消歧义标识并将此标识放置在题目最末尾处,
    • 例如:条目“”与“锂 (药物)”条目皆存在,
      的数据页应命名为“锂性质表”、
      锂 (药物)的数据页应命名为“锂性质表 (药物)”;
  • 若与其同名条目没有任一需要创建数据页,则其创建的数据页不应当含有任何消歧义标识,
    • 例如“品红 (化合物)”的数据页应命名为“品红性质表”而非“品红性质表 (化合物)”。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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