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东雄
戴东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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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日治台湾高雄州屏东郡 | 1937年8月21日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37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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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东雄(1937年8月21日—),出生于屏东县屏东市,台湾法学家,曾任司法院大法官。
经历
小学三年级时随父亲北上任教,就读于龙安国小,后进入师大附中初中部、高中部,1960年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受系主任韩忠谟启发决心前往德国留学,1969年获德国美茵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专长为民法,尤其身份法领域更系台湾之权威。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法学院院长,1994年起任司法院大法官,2003年卸任,并长年于东吴大学兼任教授亲属法与继承法课程。现任铭传大学法律学系专任讲座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兼任教授、中华民国法务部民法亲属暨民法继承修改委员会之召集人。
戴氏于2004年曾因推动中华民国和德国的法学、文化、经济、环境保护等交流,获颁德国联邦总统“一级联邦十字勋章”,是有史以来,获颁这项勋章殊荣的第一位台湾人。
家庭
父戴炎辉亦为台湾著名法律学者,并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也是首任台湾人出任司法院院长。三弟戴东原为前台大医院院长,四弟戴怡德则是国立台湾大学化工系退休教授。侄子戴桓青、戴松青。 育有一子一女,女儿戴瑀如亦为美因兹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儿子戴楠青毕业自台大造船系,拥华盛顿大学博士学位,现于台北科技大学任教。
逸事
- 因其屏东人出生于高雄的背景,其父取名为“东雄”。在高雄州山下町就读幼稚园时,曾短暂使用过田井雄次之名。
- 其就学回忆里,自承韩忠谟与萨孟武两位教授影响他最深[1]。
- 留学时期本来打算就读海德堡大学,但因许多法律系前辈亦在该地攻读博士,劝说他在此环境将使德语无法进步,故后决定转往迈茵兹大学。
- 包括前司法院院长翁岳生、大法官施启扬、王泽鉴都是他在德国时期留学的前、后辈。
参考文献
- ^ 台湾法界耆宿口述历史第六辑- 戴东雄先生访谈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