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虞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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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虞夔(?—1649年),和廷平阳府平陆县[1]明朝政治与南明军事人物。

生平

李虞夔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山西乡试第三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的进士,刑部观政,三年授大理评事,七年升兵部职方司主事,崇祯元年升本司郎中,负责犒宣军队;四年外任陕西参议,升本省副使。八年起补原职,分守关中。十二年升宁夏道参政,制裁宗藩。十三年升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击败入侵安定皇太极入侵,并因功加左副都御史[1]北京失陷,李虞夔隐居在家不出仕,到永历二年(1648年)冬天,姜瓖大同反正,乡官万练王维垣刘迁等人举兵响应;他和儿子李弘乘势起兵,收复潼关蒲州解州。永历三年(1649年)十二月,清兵到达平陆,山寨失守,李弘跳崖而死,其子李文球则遭擒杀。李虞夔逃到陕西,躲在女婿王自简家中,很快也被找到,不屈而死[2]

参考文献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九·列传第二十五》:李虞夔,字和廷,平陆人。天启二年进士。历大理评事、兵部主事、郎中,犒宣大军。出为关中参政,裁抑宗藩。擢佥都御史,巡抚宁夏。鞑虏黄台吉部入侵安定,大破之。以绥辑功,加左副都御史。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九·列传第二十五》:北京陷,家居不出。永历二年冬,姜瓖反正大同,诸在籍乡官万练、王维垣、刘迁等皆举兵应之。虞夔偕子弘乘势起兵,复潼关,蒲、解二州。三年十二月,清兵至平陆,山寨不守,弘投崖死,子文球执死。虞夔走陕西,匿婿王自简家。迹得之,皆不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