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優良條目評選/檔案4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優良條目評選探討

我報了個優良評選,有人提出要用全形括號,有人提出五個引文不足以支撐10000位元左右的條目(儘管這5個引文加起來內容超長)。我有個困惑,優良條目中哪點要求有要求到這個。看看其它條目,還有要求外籍人士的名字要用中文名,英文的不行。我看看優良條目要求只有翻譯條目需要完全翻譯,但沒有說原創條目不能有英文啊?我覺得現在部分維基人不但要求優良要到特色的水平,還有點吹毛求疵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2:56 (UTC)

那你就照他們的改了唄,小不忍則亂大謀,為了獲得優良的榮譽,照顧一下「吹毛求疵」的人也是值得的。-治癒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6:54 (UTC)

其實優良和特色條目的評選標準並不完備,有不少模糊的地方。我已經提過,最好是細化、完善優特條目的評選標準,減少模糊地帶,提升可操作性。—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9:09 (UTC)

要用全形標點符號、要有一定量的參考資料、要把人名翻譯成中文,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連這些都不能做到的話,那就甭希望成為優良條目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19:31 (UTC)

那你就照他們的改了唄,小不忍則亂大謀,為了獲得優良的榮譽,照顧一下「吹毛求疵」的人也是值得的。所以我最後還是妥協了,雖然對方還是沒有投我票。話說用全形標點符號、要有一定量的參考資料、要把人名翻譯成中文,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參考資料你可以具體看看我的條目裡面參考些什麼,全形標點必須中文人名還沒有上升到方針,如果上升到方針我一定嚴格執行,所以不能說是基本要求。—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18日 (日) 13:03 (UTC)

  • (樓上未簽名),要求「全部翻譯完畢」,即使是純學術條目也需要翻譯人名(除非是以某某人命名的事物),而全形標點在WP:MOS#標點符號——不過是指引。如果條目只符合方針的話恐怕是不能成為GAFA的。--達師147228 2010年7月18日 (日) 10:50 (UTC)
    • 不好意思已經補回簽名,我覺得例如香港球隊那樣的條目,如果(只是如果)沒有準確的名字,寫中文名只會誤導讀者。「如果條目只符合方針的話恐怕是不能成為GAFA的。」那是否應該說方針本身就應該嚴格地再討論以修正呢?達到了方針都上不去,那還算是方針?—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18日 (日) 13:03 (UTC)
      • 藉助相關的人名譯名辭典。第二點你誤解我的意思了,我是說,如果只符合方針而不符合指引的話是不能上GAFA的。由於方針指引僅僅是基本的格式和內容要求,而條目文字質量並不在方針指引的覆蓋範圍之內,因此即使符合方針指引,也不一定能上GAFA。--達師147228 2010年7月19日 (一) 03:58 (UTC)

所以我的意見就是,要麼就按現行的方針去處理條目,而將不明確的部分如符號要求去掉。要麼就這樣模糊處理「你上了合格分數線,但是我們還是排隊的,至於排隊怎麼個規則,這就是不清不楚了」不過到最後,方針還是要改。要麼你就乾脆不要叫方針叫最低標準算了。現在這麼搞,就是說理論上代表全部指導意見的方針,實際上只是一個最低級的門檻。或者說只是冰山一角,所以進去的都撞在冰山上,因為冰山上面(優良評選上部分)寫著「我不是冰山」。這樣對任何一個提交優良條目評選的人,都是絕對的不公平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19日 (一) 05:02 (UTC)

也可以參考{{Grading scheme}}中乙級條目的標準,或者en:Template:Grading scheme--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7月21日 (三) 07:35 (UTC)

希望能有更多人參與討論,將優特評選儘早擺脫感性判斷。—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21日 (三) 08:03 (UTC)

@Gligalad:應當增加關於虛構內容(不過應該先把WP:格式手冊/虛構內容翻譯出來)和劇透、自我參照、內文外部連結和跨語言連結(完全禁止)的內容。另外「符合專題要求」前面要註明「活躍的」,否則像鐵路專題(純日系,條目名必須叫做「XX車站」)就要害死人了。--達師147228 2010年7月21日 (三) 11:40 (UTC)
請一起來完善這個草案。現在我只是把一些方針裡面有關的內容搬過來,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內容。--Gilgalad 2010年7月21日 (三) 18:23 (UTC)
這幾天還有點事,過幾天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04:49 (UTC)


  • (!)意見。如果要修改評選方針,有兩個概念應該要一起考慮進去。
首先是負責任的態度,無論是在提名或者是投票上面。沒有按照提名或者是投票程序進行評選的,即使無法禁止或者是強迫,至少在評選的精神上不鼓勵。出現次數頻繁的用戶應該予以適當的警告。
對參加的條目進行評選的基礎在於,提名人在進行提名前已經按照要求進行檢查與修改,因此,參選期間不能,也不應該抱持協作的態度,要求其他用戶協助改善。這也是基於負責的精神:你提名代表你已經檢查過,簽了名就是要負責。
過去有人提到提出的時候需要有數位用戶附議,表示他們都認可條目已經符合參選標準,雖然說人情票一定會出現,不過也可以參考是不是要加入,但是,如果覆議過的條目被指出未能滿足規定,就得要立即停止投票,予以撤銷。這樣一來,鼓勵其他用戶協助投票前的檢查,但是也加上較為嚴格的移除限制,降低人情票氾濫的影響。
就整個流程上來,需要將提名,確認,投票,撤銷,複審等等一起考慮進去,並且將優良和特色條目的標準以較大的差距與以區隔,但是在票數認定上則是相同的標準。-cob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24日 (六) 02:27 (UTC)
(!)意見。補充一點。提名的時候,或許加上這個條目是以翻譯為主,翻譯大幅改寫,或者是自行編寫的類別,這樣避免並非以翻譯為主體的內容,被當作是翻譯作品來對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24日 (六) 02:33 (UTC)
你的部分意見我已經加入草案中,翻譯內容區別我暫時還想不到加到哪一段去。但是我覺得要求人家編輯你的條目這個不能太嚴厲,警告即可。—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05:57 (UTC)
可以考慮把條目評選分成同行評審和投票兩個階段。同行評審期間鼓勵改進條目,票選期間提名人不應當要求投票人改進條目。--Gilgalad 2010年7月27日 (二) 13:01 (UTC)
同行評審的要求就不應在這裡提出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28日 (三) 08:25 (UTC)
剛剛想了一陣...這可能不太理想,但也拋出來讓大家想想吧。
提名後不立即投票,先用一個星期冷靜期,讓大家討論、校對、修改。(總之不太長不太短吧,同行評審放一個月很多時也只有一兩句話,改動也不多,很多時候一星期來也可搞定。等一個月,寫條目的可就急壞了。到底自己寫的是完全沒有問題,還是沒有人協助?)現在反對票最強的理由就是:你放上來這版本就是不及格,不論你在投票期間怎樣改,也是不及格,改正應放在同行評審云云。而支持票則覺得這些小問題改改就可,既然改了之後合格,還要在投票期內,根本無理反對。既然如此,就用一個星期來褒貶點評,之後投票大家也理據充足,免得一會這邊又指對方只是做人情;那邊就說對方只是吹毛求疵。
提名者的工作就是仔細說說為何條目優良特色...我覺得不一定要每段審(視乎情況吧),但也不能簡約一句詳盡可讀了事。總之,不可苛求也不可沒要求。提名者(或人)並非完美,只要做足功課即可。當然,過於簡陋的提名,在冷靜期間自然會被狠批。但特別一提,就算很不爽有人多次提名或多次反對,請針對提名的疏漏,不要人身攻擊;請評論條目,而不是評論提名者!既然覺得對方提名簡陋,那就請不要簡陋反對,只留下一句人情一句沒準備了事。提名者可不一定是主編者。假若我寫好一條條目,我覺得上優特無妨,然後另一人提名了,卻換來一張反對,理由是提名者亂來,這可傷人了。
至於如何才是「不一定要每段審,但也不能簡約一句詳盡可讀了事」,或許要在日內弄一個範例。
最後留一個問題,到底優特之間應如何分別?現在太模糊了,根本評不了。我也懶得提名自己覺得可以的條目了,留待制度改善後再算。草案我就不敢修改了...總覺得有點可怕 囧rz...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7月28日 (三) 15:10 (UTC)
(!)意見。就是因為提名不用負責,亂搞不會被譴責,所以這種狀況就不會有改善。不花時間的亂提名,但是卻要其他用戶花時間去評審,為什麼?該負責的就是要負責,不想負責,那就不要做。這不是很簡單的道理,為什麼要姑息?-cob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28日 (三) 15:24 (UTC)

(!)意見。補充一點。在發表條目編輯內容前,都可以看到要求編輯用戶在送出前確定接受方針指引,換句話說,用戶在按下按鈕前已經被提醒有規範要注意,要遵守。在編輯上要遵守這些規範,不然就可能被回退,送交侵權或者是刪除討論。那麼,為什麼明明提名優良或者是特色條目也有程序規範在,卻不需要遵守呢?那麼,是不是一個用戶可以選擇他高興遵守哪一條哪一款呢?如果我們允許,放縱這樣的雙重標準去衡量維基的方針,指引和規範,中文維基會變成一個什麼樣的環境呢?-cob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28日 (三) 18:38 (UTC)

所以才說投票前先用一個星期冷靜,讓大家看看提名者如何認為條目符合優或特標準,同時評審。是亂提還是不亂,到時一目了然,屆時你大可說提名者未有詳細點出條目如何達標,並同時提出論據評核條目是否達標。但假若有人僅因提名者的馬虎而投下反對,而從未在回覆在認真審核條目,那麼我覺得他和馬虎支持的其實沒兩樣。眼見他人亂來可能令人不爽心淡,但這不是馬虎的理由。
另外,這與違反方針指引可是兩碼子事。編輯上的規範有客觀標準,比如航艦命名自有其規範(我當初也錯了幾次,也是你協助修正的),是否違反一目了然。但條目評審可是主觀標準,我之蜜糖可能是你之毒藥,不到提名出來也難下判斷。現在的問題正是標準模糊:文筆流暢,如何流暢?內容精確,如何精確?中性觀點,如何中性?通俗明瞭又如何通俗明瞭?只有6KB才真的是客觀規範。
現在的問題在於:提名者覺得合格自會提名,但其他人卻不一定認同;適逢目前規範簡陋不足,提名者只寫合乎標準的幾點出來,也難以指摘。支持的人可以都認同條目合乎那幾點,但各人的認知必然不同,不經詳細評核是無法分別的。
正是如此,所以現在才要討論怎樣改善。所以我才提出一星期討論。馬虎提名;一星期後條目又未有改善;提名者又沒有回應,投票期大可反對。辯論過後,所謂人情票也難出現吧?你看新薦那邊的條目,未發現問題前是有人支持的,有人現身指出條目可能有抄襲之類的問題,連支持票都撤了幾張。至於怎樣的提名才算「不可苛求也不可沒要求」,看來真要弄個範例說明。這方法正是針對你提出的「不花時間亂提名」。
假若為規範提名者而忽略審核條目,我覺得是因咽廢食。我認為提名者應在提名前清楚指出條目如何合格,自己先審核一翻,但不能要求提名者提出來的必然完美而沒有問題。一雙眼的盲點總比多雙眼多。
說到底還是要一個範例,好讓屆時的提名可以參考。現在有些提名可能太惰性了,上一手的理由只寫兩句,下一手也照跟。沒有範例而只有條文,流於空泛,難以立竿見影。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7月29日 (四) 01:02 (UTC)
(!)意見。現在提名程序雖然有很多是無法量化的部分,但是,你所提到的一些提名程序當中的要求,是可以有一定的衡量標準。格式上在方針當中有提到,像是度量衡,數字的表示等等,其次,有沒有明顯的錯字,有沒有全部翻譯完(這一點也是很容易判斷的),標點符號的格式等等,這些都是需要透過閱讀全文來檢查。連這個都沒有做的話,那麼是在提名甚麼呢?而這些並不是沒有規定,就看提名的人要不要去遵守。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選擇他們高興得遵守,那如何維持中文維基的運作呢?
至於整個參選程序要不要包括一個星期的冷靜期,這個需要將整個流程合併起來考慮。另外會寫一段。-cob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29日 (四) 01:36 (UTC)
同意啊...那些基本問題都應該先解決,並寫入草案入面。我上面只是希望指出現有制度的漏洞,哈哈。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7月29日 (四) 01:41 (UTC)
這些基本要求現有的規範已經提到了。更何況,總不會認為有明顯錯字的內容算是品質良好?該怎麼用字都不能掌握好的話,怎麼談用詞遣句呢?其他常見,但是目前規範不夠清楚,或者是應該要量化的,是補充的對象。然而,現在一些人提名都做不到這些簡單的,以後更不用講,直接無視,拉拉票,照樣通過。-cobrachen (留言) 2010年7月29日 (四) 01:48 (UTC)

你們說的一周冷靜期也好,橡皮圖章也好,有一個前提是要有足夠的積極參與者。但例如同行評審,去的人很少。優良條目評選去的人其實也不算多,但由於有提名人們和拉票者的參與比同行評審要好。所以我的建議是在解決以上兩個問題的唯一辦法是擴大參與人群。—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29日 (四) 05:55 (UTC)

長期放公告欄吧XD (看來這討論也要公告天下了,參與的人好像不太多)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7月29日 (四) 06:35 (UTC)

條目評選草案

我新建了一個WP:條目評選/草案,希望對當下特色和優良評選規則不是很滿意的各位加入修改。--Gilgalad 2010年7月21日 (三) 18:23 (UTC)

報名:

  1. --Gilgalad 2010年7月21日 (三) 18:23 (UTC)
  2. --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DYK 秋聚 2010年7月22日 (四) 06:13 (UTC)
  3. --Snorri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11:09 (UTC)
  4. 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22日 (四) 15:39 (UTC)
  5. —談不上不滿意,錦上添花啦,投票是否正式時talk我一下。-- [ ] 2010年7月24日 (六) 04:43 (UTC)
  6. --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7月27日 (二) 02:20 (UTC)
  7. TINHO (留言) 2010年8月7日 (六) 18:19 (UTC)
  8. 虛構類條目的要求是敝人所貢獻,不過現在才來報名…—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14日 (二) 01:34 (UTC)

草案進一步修改建議

是時候對草案作進一步修改了。我建議將評選標準分作幾部分:

  1. 基本要求
  2. 優良條目要求
  3. 特色條目要求
  4. 特色列表要求

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日 (日) 12:18 (UTC)


  • 標準只是整個流程的一部分,如果沒有將整個流程想清楚,甚麼是必須,甚麼可以取消,甚麼需要建立,那麼,修訂標準不過是將現在每個分開的小島各自考慮,而無法連成一氣。-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1日 (日) 13:07 (UTC)
  • 回應
  1. @Cobrachen:那就逐步去做。我的意思是先做了標準這部分,流程再議。
  2. @Gilgalad:評分不是說不能用,但用在這裡不合適。比如說版式設為40分,其餘內容60分,那一個條目內容豐富,引用準確方方面面都十分好,唯獨版面混亂。那這個條目能不能評優?要做到優良或者特色,就算不能百分百,起碼要百分之九十五符合要求。—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3日 (二) 02:31 (UTC)
  • (!)意見,其實不然,流程當中每個階段的細節可以稍後再議,但是整個大方向需要先有一個基本的架構在,不然就有可能產生對於細節太過計較,忘記整個Big Picture的狀況。
譬如說吧,以前和最近都有建議提名和投票之間需要幾天的審議或者是冷卻期,那麼,這個不算是提名,也不是投票,要放在哪裡呢?如果要在現行優良或者是特色條目的頁面和規範下進行,為什麼不能放在同行評審呢?現在同行評審沒有什麼效果就是因為沒有強制性。如果強制了,是不是可以承擔這個部分的作業呢?如果並不適合,那是不是乾脆取消同行評審呢?所以讓整個流程都在同一個項目下進行?但是這樣會不會造成用戶上對於目前每一個條目的狀況產生混淆呢?
很多時候,要將某一個頁面或者是作業流程階段特別分開,看似增加麻煩,但是有他背後的意義在。因此,那些階段是需要的,先把架構想清楚,然後將每個階段的前後關聯作出一個簡單而清楚的劃分,接下來就可以進行細部的規則擬定或者是修定。如果已經有適合的流程階段,可以修改之後加入,如果不夠,再來增加,如果多餘,可以刪除。-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4日 (三) 16:30 (UTC)
  • 這個雖然沒有絕對的對錯或者是前後順序,你可以根據優先順序調整,只是在進行的過程中,預留一些彈性,儘量不要在單一項目下鑽的太深,反而加深執行和理解上的困難。此外,也要注意到不同過程階段程可能有相互影響的規定。你進行一陣子之後多少就會發現了。-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7日 (六) 14:44 (UTC)
  • 我有個問題,特色列表不能有太多紅字鏈接,但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都這個同等的要求,是雙重準則還是什麼理由呢?有紅字的出現都是希望有編輯人士編輯有關條目,然而紅字不應該成為優良條目、特色條目以及特色列表的一個準則,因為這個會大大影響了合符標準的規定,加上也會大大加大了編輯者的難度很多之外,由單人一個要創建所有紅字的條目可能有違有共合作的原則外,也可能會因消紅的效果下而影響了條目的質量。另一方面,紅字的問題可能會成為打壓的一種白色恐怖的無形力量。—TINHO (留言) 2010年8月7日 (六) 18:27 (UTC)
基礎要求---- 優良條目
      |-特色條目
      |-特色列表
這樣分開要求的標準如何?也就是說特色列表、特色條目以優良條目的平行而不是更高標準去要求。-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7:00 (UTC)
這個{{grading scheme}}當中描述的無法作為一個可以量化評估的標準,像是格式手冊被描述不需要嚴格執行,這個定義是如何界定呢?現在條目評選出現那麼多的問題,也就在於許多規範其實非常模糊,邊界可以隨便放,想要認真衡量品質還會被認為是挑眼或者是找麻煩。明確一點的規定,不需要太複雜,可以達到減低亂提名(看看這最近兩篇優良條目的提名)和人情票的目的。-cobrachen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12:48 (UTC)

各位請注意,我已經重新安排草案的段落了,並加入了自己的一些意見,請速前往閱讀並提出建議。—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05:36 (UTC)

提醒各位維基人,我已經在草案中作出部分可能大幅度提高評選要求的修改,請有興趣者儘快進入參與。說白了就是到時候你的條目提交不通過不要怪我。—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06:07 (UTC)
辛苦了。這幾天很忙,沒有進來客棧。
還有個疑問。基本要求條目符合相關專題的標準,但如果現在沒有相關專題(比如軍事?以前好像有,現在找不到,我想總會有其他類別條目出現此狀況),如何處理?
剛弄了個範例,試一回就遇到不少問題。有些部分總覺得寫出來會重覆。我傾向用自己的文字來介紹如何合格,而不是只按草案提及的標準當作格式,照搬。不然屆時提名的只須要按標準來填充提名(比如參考就說兩個字詳盡,版權說沒有問題,簡紹內文就說很詳細,善用參考等等),那其實和現在沒什麼分別。
另一問題是,很難限制提名者必須用兩三句話來逐段簡介,有時會不停重覆;反而按參考來簡介會較容易(對我來說吧,或許對主編者也是),也順道帶出條目如何詳盡真確廣度深度云云。
此範例沒有觸及翻譯條目,故此......留待各位了。很累,如果覺得範例有問題,隨便修改,我沒所謂。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15:43 (UTC)
朋友,你要看到我在草案上提出的一個修改是,這幾個評選都必須經過同行評審。也就是說同行評審就完成了條目是否合格這個評價的大部分工作,所以在題名時無需說太多是否合格的話,這不是更好嗎?—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9 (UTC)
要限濫提名嘛。屆時若有條目過了同行評審仍舊有問題,提名的只拋下一句已過同行評審/同同行評審,又說成濫提了。何況現時不少條目過了同行評審,放到優特還是有一堆問題被揪出來,也不是一兩次的事了。
雖然草案提出要每段作一兩句簡介,但若只歸納內容,難免又變成將條目翻抄一遍,根本沒有說明條目的結構。(對於長條目而言,每段簡介一兩句沒有彈性,最後可能又是草草了事:這段說了某國地理/政治/經濟狀況,我從來沒看過的,真棒!就這樣逐個章節寫下去,最後又用了去提名。)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0:08 (UTC)
所以我十分強調將主要修改工作交到同行評審處理,儘量不要將事情放在投票部分。打個不恰當的比喻,有議員會在投票日才開始拉票的嗎?不過我還是覺得你的話有參考價值,我們是時候想辦法提高同行評審地位以及儘量降低人情問題了。至於段落,我個人看法是要求不要太死。—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2:08 (UTC)

草案修改:提名要求

請各位再次關注。我已經就提名要求作出多處修改:

  1. 允許由管理員確認的IP用戶提名
  2. 提名需經過具有一定編輯經驗的用戶協助
  3. 提名需標示最近一次的同行評審內容

感謝大家關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19日 (四) 11:38 (UTC)

評選方案設想簡介

討論了這麼久,我建議大家把自己對條目評選的設想用幾句話總結一下,供社群參考。--Gilgalad 2010年8月24日 (二) 05:22 (UTC)

方案A

  • 分項評分制
    • 分項目評分。對條目質量相關的幾個方面分別制定評分標準。目前設想的幾個方面是:篇章結構、具體內容、中立與可查證、版面格式、版權。
    • 評審到期時,各單項上各個用戶評分的均值即作為條目在這個單項的得分。
    • 制定特色(優良)條目在各單項上的分數標準(各項分數標準不必相同),全部單項都達到特色(優良)有關分數標準的即當選特色(優良)條目。

這是我對評選的主要設想,主要關注的是大方向,不涉及太細節的東西(評分細則方面,希望能在詳細可行和簡單易行之間尋找到平衡)。請大家在大方向上多多討論,儘量達成共識。否則每個人的設想差距太大的話,很難協作修改草案。--Gilgalad 2010年8月24日 (二) 05:28 (UTC)

另外,我這個設想的下面還有幾個不成體系的想法,請大家批評:

  • (optional)對提名提出高要求,具體的辦法是:
    • 提名者必須提出詳細的條目大綱,要具體到每一個段落、並指明章節的詳略。其他用戶按評分標準,首先對大綱(結構)進行打分,並提出修改意見。假如提交的大綱被評為不合格,即終止評選。同時,根據修改和評分的意見,生成一份新的大綱,這樣即使評選失敗,新的大綱還可以供作者參考修改。
    • 大綱合格之後,才能進入到對條目其他方面的評審。
  • (optional)提高同行評審的作用
    • 要求所有提名條目必須先通過同行評審。
    • 或者,評分就在同行評審中進行。同行評審給出分數和修改意見,然後提交社群對條目是否當選進行投票。
  • (optional)對評審參加人數提出要求,保證足夠的參與人數。根據當前維基活躍用戶的總人數,定一個合適的比例,只有參評人數達到這個比例,評審才有效。

--Gilgalad 2010年8月24日 (二) 05:22 (UTC)

還是沒有十分具體的內容啊,很多地方還需要商榷。分數評選的缺陷我已經在草案討論頁與Gilgalad討論,有興趣者可前往觀看。另希望各位積極參與討論,支持方案A者積極提出意見建議。—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4日 (二) 11:15 (UTC)
我希望先討論框架,不要迷失在細節里。--Gilgalad 2010年8月24日 (二) 13:04 (UTC)
評分機制我已經反覆說明了,最大的問題就是不能解決「評選目標物必須達到的要求」這個問題。因此完全的評分制是幾乎不可能的,我還是建議你參考討論頁中我剛剛想到的後續部分,想想如何將我們的方案融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4日 (二) 14:53 (UTC)

方案B

我的基礎方案是基本維持現有的評選機制,並注意加強或增加幾個方面內容:

  1. 分類設置所有評選的基本要求及各類評審的各自要求;
  2. 必須通過同行評審,併集中強調將同行評審視為條目的修正及篩選區域,評選部分作為投票區域,減少投票時的補充修改以提高條目開始投票時的質量,在投票時列明同行評審結果;
  3. 要求有相關資格(維基執行編輯或以上等級維基人)作為助理提名人協助提名。
  4. 允許由管理員確認的IP用戶提名

基本內容我已經在草案修改中體現。—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8月24日 (二) 11:15 (UTC)

再次提起方案合併

不知道什麼時候方案C被刪除了。現在也好,時間過去很多天了,依然是我們兩人在唱對台戲。現在可以開始討論合併的可能性了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3日 (五) 04:08 (UTC)

還不至於唱對台戲,不過可考慮把方案整合了,不過維基百科:條目評選/草案流程頗為繁複,施行上有某種程度困難。- Enco 安可 酒吧聊天 發表於 2010年9月3日 (五) 12:00 (UTC)
難得有人回復了。我提出的流程新增內容其實很簡單,就是兩個人提交條目投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4日 (六) 04:59 (UTC)

最近優良條目重審的數目和現象

在研究如何改善優良與特色條目的參選條件與評審過程之際,看到最近優良條目重審的案件數量突然上升很多。這個現象在6月的時候曾經發生過,還引起一些用戶激烈的反應和討論。兩個月多一點的時間,類似的狀況再度出現,可是,這一次到是有個非常不同的發展。

而從這個發展的對比來說,究竟優良和特色條目對於一般讀者,社群與個別用戶的意義是甚麼,或許應該重新思考一下。-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03:14 (UTC)

之前就有用戶提出取消或取代優特,取而代之「標準條目」或類似的東西。反過來又有不少人提出「DYK不止這麼多要求」、「優特條目什麼時候有這樣的要求」,其實都是因為所有的評選都沒有一個很詳細的細則,而中文社區有人要爭上優特(包括本人),有人要維持優特的高品質,有人又希望能以更簡單的方法(例如取消)去處理優特。維基百科之所以比百度不同,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高質量,優特條目正是這樣的一個標杆。不是說要求每個條目都上優特,但是優特既是條目寫作的標杆,也是關注度的標杆,我是這麼想的。而解決紛爭的最好辦法,便是以類似於「法」的東西訂下來,這也是我的想法。—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04:30 (UTC)

亂入,何時投票?不到投票又是只有幾個人討論。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4:54 (UTC)

目前尚未有相對完整的架構,何來投票?我預計投票應該是明年5月份左右。—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4:20 (UTC)

新建討論建議

如果大家沒有意見我打算關閉此次討論,重新建立一次討論以吸引更多維基人關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4:21 (UTC)

唉,討論快歸存檔了。另外新討論可以放公告欄的嗎?維基有個很怪的現象,就是投票常比討論熱烈,不到投票也只是那幾個人討論。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9:55 (UTC)

(!)意見若要發新討論串,還先把過去的重要意見彙整再發。--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11日 (六) 13:34 (UTC)
整理一下各種看法之後再存檔吧。--Gilgalad 2010年9月13日 (一) 13:44 (UTC)
  • (&)建議不用等到明年了!在這討論條目評選絕對是不會因此改善的,各位何不來參與條目質量提升計劃重新發起討論?既然有提議條目評選方案,就應該立即執行。該計畫亦有條目評級機制,此計畫原本就是維基百科的正式計畫,只是目前不活躍,但經敝人啟動後 一定會實行,其中有評級為是比優秀條目更高階,有興趣者不彷前往討論

連續提名的意義和限制

這個現象其實過去已經發生過幾起,不過最近在優良和特色條目參選規範上進行改編,因此一起提出討論。

所謂連續提名指的是在短時間之內將同一個條目,先後或者是同時(印象中是有)在優良和特色條目中提名並且期望當選的現象。優良和特色條目是對於條目的內容,品質,編排以及其他必須的條件給與層次不同的規範和肯定,雖然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看作是不同等級的條目,但是,如果讓這兩個參選變成像是遊戲當中的晉級,多了一個標籤的目的和意義又在哪裡呢?

換個角度看,既然認為有資個參選特色條目,那麼,為什麼要先經過優良呢?然後要社群花費兩次時間和精力,在短時間之內審理同一個條目呢?有了特色條目的名牌之後,掛上優良的意義是甚麼呢?除了浪費資源之外,實際上的效果和意義非常的少。

而且,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的要求和一些考慮也不相同,主要編輯者想要透過編輯進一步提升,也是需要花費一些時間,不是光靠人情票來達到目的。更何況,目前贊成票當中,對於參選標準的認定多數是走低標,而非折衷,諸多投票的用戶連是否閱讀過一次都有疑問。那麼,這種多加上一兩個標籤的做法,除了讓用戶頁多一些花絮之外,對於條目的品質有多少貢獻呢?

因此建議在優良和特色條目的參選規範上,加上如果通過一項,另外一項的提名需要有一個穩定期(可以參考兩個月的時間),讓品質成為多數人注意的焦點,而不是分數而以。-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3:58 (UTC)

問題是,你說的問題通常是條目本身未有通過優良的情況下又上特色評選(是否應該這樣理解?),而你的對策是已經上了(通過一項)優良的需要冷靜期。那還是解決不了問題啊。換一種情況,如果你不讓同一條目同時提名兩項,理論上又說不過去。提名無罪啊......雖然是浪費大家的時間......所以現在我撮合MTBELL的方案,目的在於在滿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將兩個評選(優良特色條目)合併在一起,用分數去判斷條目是屬於哪一類,這樣也可以節省很多時間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19 (UTC)

有必要在短時間之內同時提名兩項嗎?實質的效果除了在於個人之外,對於條目的品質,如果不是依靠編輯來提升,光是多提名一次,多個標籤,並沒有內涵上的改變,不是嗎?-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30 (UTC)

我的意思不是有沒有必要,而是你沒有辦法阻止他們這樣做。沒有必要是事實,但是合理也是事實,不准同時做兩個提名於理不合。更何況現在就是有人提出優良和特色有什麼區別?結果沒幾個人說的出。我現在提出的建議就是將兩個評選合併,然後抽取現有優良和特色條目的共性,建立一套標準來評價條目是優良還是特色。—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3:54 (UTC)
補充一句,我說的評分,是建立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這樣就可以過濾很多本來就打算渾水摸魚的條目。—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3:57 (UTC)

現在的風氣就是個人分數比品質重要,討論的再多,說的和作的是兩回事的時候,有用嗎?-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2:11 (UTC)

本段討論結束

我將會組織一次新的討論,請不要再參與此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