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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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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年中华民国官員。福建闽县人,秀才出身,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法科。

早年参与《公债论》与《日本民事诉讼法论纲》的译制[1]民国二年,二次革命失败,福建省都督孙道仁离职、北洋军阀李厚基入闽后被委任为福宁府知府废府后转任霞浦县知事[2]。离职后将省公款带到福州赌博输尽,遭到通缉潜逃上海。民国16年(1927年)福建北洋政府垮台后才改名回到福州。[3]

陈与年在任霞浦县知事期间的碑文记事,位于松港街道下村。

參考文獻

  1. ^ 【提供资料信息服务】公债论 商务印书馆 日本田中穗积闽县陈与年_孔夫子旧书网. mbook.kongfz.com. [2022-04-22]. 
  2. ^ 陈永庚.; 霞浦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霞浦县志. 北京: 方志出版社. 1999: 1099. ISBN 7-80122-542-2. OCLC 47112521. 
  3. ^ 霞浦县政协文史组. 《霞浦文史资料·第一辑》. 霞浦县: 地方国营霞浦县印刷厂. 1981年: 第10页. 
官衔
前任:
胡桂高
 中華民國福宁府知府
1913年在任
繼任:
职务废除
前任:
王邦怀
 中華民國霞浦县知事
1913年5月-1914年春
繼任:
左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