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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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應文

大明
籍貫 山西省遼州榆社縣
出生 正月三十日
配偶 周氏
親屬 曾祖常顯,祖常經,父常在,前母李氏(封孺人);母李氏(封孺人);繼母田氏(封孺人)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著作

常應文(1499年—1558年),字汝實,號冲瀾山西省遼州榆社縣人,民籍,治《春秋》,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正月三十日生,行一,曾祖常顯,左布政使;祖常經,知縣封監察御史;父常在,知府;前母李氏(封孺人);母李氏(封孺人);繼母田氏(封孺人)。慈侍下,妻周氏,兄應魁,弟應元(典膳);應齊(教官);應周(七品散官);應恩(教官);應榮;應豸;應河;應春;應麟,子三奇。由國子生中式山西鄉試第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二十二名。觀兵部政[1][2]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嘉靖十一年,登進士。曾于1532年接替曹煜任上海县知县一职,1534年由杜鍷接任。1556年接替劉本學再任上海县知县一职,1558年由牛鏡接任。

参考资料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衔
前任:
曹煜
上海县知县
1532年-1534年
繼任:
杜鍷
前任:
劉本學
上海县知县
1556年-1558年
繼任:
牛鏡


  1.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