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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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樸

大明南京國子監祭酒
籍貫 山西省太原府榆次縣
字號 字文甫,號又泉
出生 六月初九日
配偶 郝氏
親屬 曾祖閻最,祖閻瓉
閻大綸,母張氏;繼母李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阎樸(1504年—?年),字文甫,號又泉山西省太原府榆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進士。觀大理寺政。選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升翰林院检讨[1],十八年陞右贊善兼检讨[2]。二十九年升南京國子監祭酒[3],三十年以赴任迟缓,为给事中何云雁等劾奏革职閑住[4][5]。居家以詩文自娛,後爲榆次知縣董三遷、舉人王里等诬害身死,其子阎焕上奏鸣冤[6]。有《文集》、《通鑑逸旨》。[7]

参考资料

  1. ^ 嘉靖十三年十二月戊午,授庶吉士秦鸣夏、闵如霖、浦应麒为翰林院编修,阎朴、李本、郭希颜为翰林院检讨。
  2. ^ 嘉靖十八年二月癸丑,先是吏部上选置 东宫官僚,至是大学士夏言等疏名以请拟……检讨郭希颜、阎朴俱右春坊右赞善兼检讨。
  3. ^ 嘉靖二十九年六月,升右春坊右赞善兼翰林院检讨阎朴为南京国子监祭酒。
  4. ^ 万历三十年九月,夺南京吏部尚书屠楷等俸一月,革南京国子监祭酒阎朴职闲住,以朴赴任迟缓,又不遵例自陈,而楷等失于查参,为给事中何云雁等劾奏也。
  5.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軍籍,治《易經》,年二十九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進士。六月初九日生,行二,曾祖閻最;祖閻瓉,壽官;父閻大綸;母張氏;繼母李氏。具慶下,妻郝氏,兄梅,弟模;桓;格;樞;梯,子沐。由國子生中式山西鄉試第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九十六名。觀大理寺政。選翰林院庶吉士,陞右贊善。兼檢討。南京國子監祭酒。以到任違限罷。
  6. ^ 洪朝選《洪芳洲先生奏疏》《覆奏人阎焕疏》:榆次县生员阎焕奏稱伊父原任南京国子监祭酒阎朴被本县知县董三遷、舉人王里等诬害身死一节,为照原任祭酒阎朴居官素秉刚方之节,处乡尤高靖重之风,据其解官之故,为赴任迟耳,非有它也。屡经撫按薦章交稱,久幽贤德。知县董三遷乃有心于逆人,而本官偶以卧疾見迟,遂生怪憾。王里、王甲親受业于本官之门,徒以身被恶名,憾其不为造請,而归怨之,乘董三遷蓄怪之隙,相與缔交,深谋张机设陷,此何理也。既分布爪牙沿门搜索本官于家矣,又密遣腹心追捕于省城潜寓之处。既锁曳其受封八十岁之老母矣,又惊吓其九岁之孙女,至于投井而身毙。既设酒讲好以和解矣,復预令凶徒丛打本官于館门之首。既将阎焕兄弟家产、房产、田地断给还人矣,復連累家人门仆以及其親识之人如劉仲才、侯胤、阎廷学輩之各死于非命、郭三畏等妻之堕胎、白云化等家之荡破,臣不知阎朴何罪而當此抄剳孥勠之禍,又不知曾有无奉明旨而以一知县、一舉人、一監生而公然擅持威福之權一至于斯也。
  7.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991:閻樸,山西楡次人。嘉靖十一年進士,官右春坊,力主復河套之議,擧朝壯之。歷南京國子祭酒,致仕。居家以詩文自娛。有文集、通鑑逸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