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 (明朝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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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越

大明
籍貫 應天府江寧縣
出生 閏七月初八日
配偶 方氏
親屬 曾祖沈信,祖沈沂,父沈琪,前母李氏;吳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

沈越(1501年—1560年),字中甫,號麓村,南京錦衣衛匠籍應天府江寧縣人。

生平

閏七月初八日生,行二,治《易經》,由國子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五名舉人,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會試第二百十九名,第三甲第九十四名進士。觀都察院政,任羅田縣知縣,陞監察御史,巡按江西,二十三年八月因甲辰会试案,失于纠察,降一级调外任,謫開州判官,遷彰德府推官[1][2],历官德安府同知。

家族

曾祖沈信,壽官;祖沈沂;父沈琪;前母李氏;母吳氏。永感下,妻方氏,兄超,弟起。有子沈朝陽,為池州教授[3]

参考资料

  1.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3. ^ 《江南通志》卷一百三十九. [201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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