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投票/关于管理员罢免方针修订的投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投票内容:管理员罢免方针的修订。

互助客栈进行了讨论。目前已经在改革方向和一些具体内容上取得了初步共识。但由于在通过门槛上有多种提案,且相对复杂,故在此进行多轮投票表决。

具体投票内容

  1. 目前已对削弱行政员决定权取得一致意见,但是否保留一定的权力?两个提案处理各不相同。
    1. 行政员没有决定权。除非投票作弊或出现有严重影响的行为。这相当于只有一个投票门槛。
    2. 保留一个由行政员决定是否罢免的空间。这相当于有两个门槛,与现在的相同。
      • 罢免行政员时,投票结果在中间段即取消行政员权限。
  2. 是否允许少于25票的总票数。可以规定“如支持罢免的票数少于10票或少于总票数的50%,均视为罢免不通过。如支持罢免的票数达10票或以上及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当然这是只有一个门槛的情况。
  3. 投票的具体比例。这与第一项的结果有关。

投票規則

  • 投票資格至少為自動確認用戶或同等資格以上。
  • 在表决区內請不要寫下任何意見或理由
  • 有意見者請移步至意见区發表,閣下亦可選擇不參與投票而發表意見。
  • 用户只可在一个选项下投支持票。不设中立票和反对票。获支持票过半数的选项获胜。
  • 意見區內可以各自發表意見,亦可參閱之前的討論,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訐、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意見,如發現將直接移除該部分意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投票規則(第三階段)

  • 投票期:2009年8月19日 00:00:00 (UTC) 至 2009年9月1日 23:59:59 (UTC),為期兩周。
  • 投票資格至少為自動確認用戶或同等資格以上。
  • 在表決區內請不要寫下任何意見或理由。
  • 有意見者請移步至意見區發表,閣下亦可選擇不參與投票而發表意見。
  • 用戶只可在支持反對選項中,擇一投票。
  • 意見區內可以各自發表意見,亦可參閱之前的討論,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訐、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意見,如發現將直接移除該部分意見。
  • 此投票通过门槛:
    • 議案一:有效總票數:25票66%以上支持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2024年3月14日 03時45分(UTC按此更新

投票現已結束!
請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議案一

  • 内容:50%投票者支持罢免则罢免案通过。(前提是总投票数不少于25票。)

支持

  1. (+)支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1 (UTC)[回复]
  2. (+)支持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7 (UTC)[回复]
  3. (+)支持—〖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19日 (三) 09:47 (UTC)[回复]
  4. (+)支持--Mewaqua 2009年8月19日 (三) 15:08 (UTC)[回复]
  5. (+)支持--Jimmy Xutalk·+ 2009年8月20日 (四) 03:35 (UTC)[回复]
  6. (+)支持快龙到此一游 阁下有话请讲 2009年8月20日 (四) 08:19 (UTC)[回复]
  7. (+)支持。—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20日 (四) 12:55 (UTC)[回复]
  8. (+)支持Ben.MQ 2009年8月20日 (四) 13:06 (UTC)[回复]
  9. (+)支持。—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8月21日 (五) 02:22 (UTC)[回复]
  10. (+)支持-小霖 (留言) 2009年8月21日 (五) 15:37 (UTC)[回复]
  11. (+)支持窗簾布(議會廳)(為動員令加油) 2009年8月22日 (六) 02:56 (UTC)[回复]
  12. (+)支持Alberth2-汪汪 2009年8月23日 (日) 14:15 (UTC)[回复]
  13. (+)支持Kolyma (留言) 2009年8月24日 (一) 14:20 (UTC)[回复]
  14. (+)支持--ffaarr (talk) 2009年8月24日 (一) 15:31 (UTC)[回复]
  15. (+)支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8月25日 (二) 16:01 (UTC)[回复]
  16. (+)支持北極企鵝觀賞團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09:23 (UTC)[回复]
  17. (+)支持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09:51 (UTC)[回复]
  18. (+)支持TBG To Be Great 2009年8月30日 (日) 07:47 (UTC)[回复]
  19. (+)支持孙学 (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8:53 (UTC)[回复]
  20. (+)支持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9:26 (UTC)[回复]
  21. (+)支持香港の達人(有話直說)(動員令) 2009年8月30日 (日) 23:44 (UTC)[回复]
  22.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8月31日 (一) 06:42 (UTC)[回复]
  23. (+)支持Choij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6:51 (UTC)[回复]
  24. (+)支持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8月31日 (一) 22:47 (UTC)[回复]
  25. (+)支持Msuker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08:27 (UTC)[回复]

反对

意见

  1. (!)意見上面既有“50%投票者支持”又有“66%以上支持”。到底百分之多少?--蒙人 ->敖包相会 2009年8月21日 (五) 19:43 (UTC)[回复]
  2. 终于达标了……现在中文维基还真够冷清的。-快龙 毁人不倦 2009年9月1日 (二) 08:30 (UTC)[回复]
    祝贺够了25人--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14:25 (UTC)[回复]

議案二

  • 内容:將聯署放在罷免頁面上(原先是放在互助客棧之上)

支持

  1. (+)支持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6 (UTC)[回复]
  2. (+)支持--Mewaqua 2009年8月19日 (三) 15:08 (UTC)[回复]
  3. (+)支持--Jimmy Xutalk·+ 2009年8月20日 (四) 03:35 (UTC)[回复]
  4. (+)支持。—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20日 (四) 12:56 (UTC)[回复]
  5. 顺手在{{Bulletin}}或者客栈说一下就是了—Ben.MQ 2009年8月20日 (四) 13:07 (UTC)[回复]
  6. (+)支持。—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8月21日 (五) 02:23 (UTC)[回复]
  7. (+)支持,但必須在公告欄以及互助客棧公告。—〖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21日 (五) 02:55 (UTC)[回复]
  8. (+)支持-小霖 (留言) 2009年8月21日 (五) 15:36 (UTC)[回复]
  9. (+)支持更清晰。窗簾布(議會廳)(為動員令加油) 2009年8月22日 (六) 02:55 (UTC)[回复]
  10. (+)支持-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9:28 (UTC)[回复]
  11. (+)支持香港の達人(有話直說)(動員令) 2009年8月30日 (日) 23:45 (UTC)[回复]
  12.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8月31日 (一) 06:43 (UTC)[回复]
  13. (+)支持Choij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6:51 (UTC)[回复]

反对

  1. --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2 (UTC)[回复]
  2. J.Wong 2009年8月20日 (四) 05:13 (UTC)[回复]
  3. --但沒有說明這個放上去的意思是具有等同票數性質的作用,還是純粹示意有罷免需要但沒有作算票作用。另外曾聯署的是否有可以臨時劃票的權利。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09年8月21日 (五) 18:07 (UTC)[回复]

第三階段提議

建議可以在提出罷免頁面上進行聯署,因為要在個別頁面聯署並非不是每一個人看到,大大提高維基人的注意。—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8月2日 (日) 05:54 (UTC)[回复]

这个应该是属于罢免程序的一部分吧?—奔流沙 2009年8月3日 (一) 14:42 (UTC)[回复]

是的,所以我建議統一頁面,如果未能爭取支持會將有關內容存檔,如果獲足夠支持投票可以開始。—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8月3日 (一) 15:29 (UTC)[回复]

原先的规定是必须在客栈内征集连署,但有人不熟悉程序而与他人起争端,不如直接在罢免页面征集连署,并在客栈引用或公告栏进行提示—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8月4日 (二) 14:16 (UTC)[回复]

第三階段是否有排除延長投票時間呢?--治癒系的小琛兒一年一度相會的日子中,我等你!2009年8月12日 (三) 12:54 (UTC)[回复]

看來大家對此部份都不太熱情。--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8月18日 (二) 08:02 (UTC)[回复]

可能觉得没意义吧,改来改去也未必真的有效果。-快龙到此一游阁下有话请讲 2009年8月28日 (五) 09:16 (UTC)[回复]

User:Winertai勿在投票將近完結前,自行提高議案二的通過門檻,謝謝。--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2:21 (UTC)[回复]

  • 兩議案既同一階段投票,就該適用同一投票規則。我發現閣下與奔流沙等幾人都嗆聲嗆錯對象了,第三階段門檻不是我訂的;我只是將規則明文化。--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33 (UTC)[回复]
    • 很明顯,直至8月30日你修改本頁前,議案二一直沒有寫明通過門檻(見[1])。投票開始前後,你一直沒有對此表示意見,直到投票將近結束前,私自提高議案二的通過門檻,實屬不當。既然你說第三階段門檻不是你訂的,為何堅持把規則改成你的版本?--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4:41 (UTC)
      • 我想請問您,議案二有無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的共識或討論或投票?此議案強加納入,已屬夾帶矇混過關了,適用第三階段規則(再度強調,門檻不是我訂的[2])已是折衷。--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48 (UTC)[回复]
        • 議案二只不過是簡化一些行政手續,我看不出為何一定要湊夠25票才能顯示社群意向?你如果反對議案二可以投反對票,可以提出反對理由,勝過在投票中途去找尋投票程序漏洞以拖延議案。--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5:00 (UTC)
      • 您若真要怪,就該怪第三次投票訂定規則的這用戶,規則訂得簡要,又不周全。我是被這用戶要脅我[3],才好心跑來這邊將這規則明文化,看可不可以讓這投票順利完成,免於被這用戶每個月請安,現在可說是好心沒好報。你們把全部中文維基管理員全部罷光光,也不關我事情。只不過善意提醒各位,根據我以往小小經驗,沒有普遍基礎的共識,通常會在爾後議案操作上飽受質疑,我知道你們都是為了維基好,但是謹慎一點比較好,絕非所謂拖延議案。何況,您投票中途去找尋投票程序漏洞以拖延議案已是相當嚴重的非善意推定。不過為了尊重您的意見看法,我刪除議案二必須適從第一議案門檻的規則,不過也希望您也別堅持未有說明的混沌不明擅加註解。一切就待投票完追認管理員或行政員的看法--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57 (UTC)[回复]
      • 這就叫「意氣用事」嗎?--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5:00 (UTC)
        • 1. 請Winertai修改早前留言時,另加注明。2. Winertai不必多慮,如果不符合管理員解任條件,即使找到50萬位註冊用戶聯署提請罷免,也是無效提案。--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5:29 (UTC)
1.抱歉,斟酌修訂留言是我的習慣;就好像閣下不習慣使用四個波折號相同,應在維基禮儀容忍範圍下。2.您也別太樂觀,中文維基註冊用戶到現在還沒50萬位。--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5:35 (UTC)[回复]

管理員罷免案通過比例 66% 的好處

(*)提醒: 很多組織的罷免規則是「支持罷免的票數達66%或以上,罷免投票通過」。 假如「支持罷免的票數達總票數50%或以上,罷免投票通過」,即有略低於50%反對罷免,容易令支持和反對雙方分裂,有傷和氣。 故此,「支持罷免的票數達66%或以上,罷免投票通過」是最適合的方案,最令人服服眾。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8:29 (UTC)[回复]

一个管理员上台的时候,反对者不能达到20%。不管他做了些什么,居然能够让反对者增加了150%以上(50%),难道还不够?
更何况,你说的所谓很多组织,几乎都是有任期的,换句话说罢免是非常、不得已的手段,除非到了特别紧急的情况,不必轻易启动,到了任期该当权者重新参加竞选过程得不到足够支持自然会解决问题。而维基是没有任期的,除非某些不合格管理员主动良心发现请辞,否则罢免是唯一社群发言的有效途径。—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20:51 (UTC)[回复]
没看到,先在上面回复了。挪下来。--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10:04 (UTC)[回复]
  1. (:)回應,如果连50%的人都反对一位管理员,他还有什么留任的理由?--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11:30 (UTC)[回复]
    (*)提醒,很多組織的罷免規則是「支持罷免的票數達66%或以上,罷免投票通過」。 「支持罷免的票數達總票數50%或以上,罷免投票通過」,容易令別有用心的人操控投票。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5:26 (UTC)[回复]
    (:)回應,那些组织多有任期,现在本地社群没有精力搞任期制。管理员上任靠的是80%以上共识,而现在居然连50%支持他留任的人都没有,共识早就破裂了,管理员有什么理由留任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10:05 (UTC)[回复]
    (:)回應,如果別有用心的人操控投票,針對意見不合的管理員(表面上針對管理員的操守問題,實際上並非管理員的操守真的有問題)。 「支持罷免的票數達總票數50%或以上,罷免投票通過」是容易造票。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7:53 (UTC)[回复]
我建議如果爭持激烈(雙方票差少於10%),可由管理員進行內部投票。窗簾布(議會廳)(參與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31日 (五) 06:59 (UTC)[回复]
你是嫌中文维基暗箱操作不够多呢,还是嫌拉帮结派不够严重呢?“内部投票”?!符合的是维基基金会的哪一条原则、哪一个价值观?特权?封闭?义气?—Msuker (留言) 2009年8月2日 (日) 05:41 (UTC)[回复]
我剛剛被投票宣傳吸引入來,我想問,所謂行政員的決定權何所指?—Iflwlou [ M {  2009年8月30日 (日) 18:57 (UTC)[回复]
已經根據第二階段投票結果修改條文:[6]--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1:37 (UTC)[回复]
可看现行管理员罢免方针。--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8月31日 (一) 09:20 (UTC)[回复]
看來是完成了。—林躍錩(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5:3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