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投票/关于管理员罢免方针修订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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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内容:管理员罢免方针的修订。

互助客栈进行了讨论。目前已经在改革方向和一些具体内容上取得了初步共识。但由于在通过门槛上有多种提案,且相对复杂,故在此进行多轮投票表决。

具体投票内容

  1. 目前已对削弱行政员决定权取得一致意见,但是否保留一定的权力?两个提案处理各不相同。
    1. 行政员没有决定权。除非投票作弊或出现有严重影响的行为。这相当于只有一个投票门槛。
    2. 保留一个由行政员决定是否罢免的空间。这相当于有两个门槛,与现在的相同。
      • 罢免行政员时,投票结果在中间段即取消行政员权限。
  2. 是否允许少于25票的总票数。可以规定“如支持罢免的票数少于10票或少于总票数的50%,均视为罢免不通过。如支持罢免的票数达10票或以上及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当然这是只有一个门槛的情况。
  3. 投票的具体比例。这与第一项的结果有关。

投票规则

  • 投票资格至少为自动确认用户或同等资格以上。
  • 在表决区内请不要写下任何意见或理由
  • 有意见者请移步至意见区发表,阁下亦可选择不参与投票而发表意见。
  • 用户只可在一个选项下投支持票。不设中立票和反对票。获支持票过半数的选项获胜。
  • 意见区内可以各自发表意见,亦可参阅之前的讨论,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讦、谩骂或人身攻击等意见,如发现将直接移除该部分意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投票规则(第三阶段)

  • 投票期:2009年8月19日 00:00:00 (UTC) 至 2009年9月1日 23:59:59 (UTC),为期两周。
  • 投票资格至少为自动确认用户或同等资格以上。
  • 在表决区内请不要写下任何意见或理由。
  • 有意见者请移步至意见区发表,阁下亦可选择不参与投票而发表意见。
  • 用户只可在支持反对选项中,择一投票。
  • 意见区内可以各自发表意见,亦可参阅之前的讨论,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讦、谩骂或人身攻击等意见,如发现将直接移除该部分意见。
  • 此投票通过门槛:
    • 议案一:有效总票数:25票66%以上支持

现在的日期与时间是2024年4月24日 05时26分(UTC按此更新

投票现已结束!
请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则会被视为废票。

议案一

  • 内容:50%投票者支持罢免则罢免案通过。(前提是总投票数不少于25票。)

支持

  1. (+)支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1 (UTC)[回复]
  2. (+)支持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7 (UTC)[回复]
  3. (+)支持—〖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19日 (三) 09:47 (UTC)[回复]
  4. (+)支持--Mewaqua 2009年8月19日 (三) 15:08 (UTC)[回复]
  5. (+)支持--Jimmy Xutalk·+ 2009年8月20日 (四) 03:35 (UTC)[回复]
  6. (+)支持快龙到此一游 阁下有话请讲 2009年8月20日 (四) 08:19 (UTC)[回复]
  7. (+)支持。—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20日 (四) 12:55 (UTC)[回复]
  8. (+)支持Ben.MQ 2009年8月20日 (四) 13:06 (UTC)[回复]
  9. (+)支持。—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8月21日 (五) 02:22 (UTC)[回复]
  10. (+)支持-小霖 (留言) 2009年8月21日 (五) 15:37 (UTC)[回复]
  11. (+)支持窗帘布(议会厅)(为动员令加油) 2009年8月22日 (六) 02:56 (UTC)[回复]
  12. (+)支持Alberth2-汪汪 2009年8月23日 (日) 14:15 (UTC)[回复]
  13. (+)支持Kolyma (留言) 2009年8月24日 (一) 14:20 (UTC)[回复]
  14. (+)支持--ffaarr (talk) 2009年8月24日 (一) 15:31 (UTC)[回复]
  15. (+)支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8月25日 (二) 16:01 (UTC)[回复]
  16. (+)支持北极企鹅观赏团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09:23 (UTC)[回复]
  17. (+)支持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09:51 (UTC)[回复]
  18. (+)支持TBG To Be Great 2009年8月30日 (日) 07:47 (UTC)[回复]
  19. (+)支持孙学 (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8:53 (UTC)[回复]
  20. (+)支持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9:26 (UTC)[回复]
  21. (+)支持香港の達人(有话直说)(动员令) 2009年8月30日 (日) 23:44 (UTC)[回复]
  22.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8月31日 (一) 06:42 (UTC)[回复]
  23. (+)支持Choij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6:51 (UTC)[回复]
  24. (+)支持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8月31日 (一) 22:47 (UTC)[回复]
  25. (+)支持Msuker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08:27 (UTC)[回复]

反对

意见

  1. (!)意见上面既有“50%投票者支持”又有“66%以上支持”。到底百分之多少?--蒙人 ->敖包相会 2009年8月21日 (五) 19:43 (UTC)[回复]
  2. 终于达标了……现在中文维基还真够冷清的。-快龙 毁人不倦 2009年9月1日 (二) 08:30 (UTC)[回复]
    祝贺够了25人--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14:25 (UTC)[回复]

议案二

  • 内容:将联署放在罢免页面上(原先是放在互助客栈之上)

支持

  1. (+)支持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6 (UTC)[回复]
  2. (+)支持--Mewaqua 2009年8月19日 (三) 15:08 (UTC)[回复]
  3. (+)支持--Jimmy Xutalk·+ 2009年8月20日 (四) 03:35 (UTC)[回复]
  4. (+)支持。—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20日 (四) 12:56 (UTC)[回复]
  5. 顺手在{{Bulletin}}或者客栈说一下就是了—Ben.MQ 2009年8月20日 (四) 13:07 (UTC)[回复]
  6. (+)支持。—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8月21日 (五) 02:23 (UTC)[回复]
  7. (+)支持,但必须在公告栏以及互助客栈公告。—〖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2009年8月21日 (五) 02:55 (UTC)[回复]
  8. (+)支持-小霖 (留言) 2009年8月21日 (五) 15:36 (UTC)[回复]
  9. (+)支持更清晰。窗帘布(议会厅)(为动员令加油) 2009年8月22日 (六) 02:55 (UTC)[回复]
  10. (+)支持-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9:28 (UTC)[回复]
  11. (+)支持香港の達人(有话直说)(动员令) 2009年8月30日 (日) 23:45 (UTC)[回复]
  12.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8月31日 (一) 06:43 (UTC)[回复]
  13. (+)支持Choij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6:51 (UTC)[回复]

反对

  1. --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2 (UTC)[回复]
  2. J.Wong 2009年8月20日 (四) 05:13 (UTC)[回复]
  3. --但没有说明这个放上去的意思是具有等同票数性质的作用,还是纯粹示意有罢免需要但没有作算票作用。另外曾联署的是否有可以临时划票的权利。治愈系的小琛儿 探病 病历 2009年8月21日 (五) 18:07 (UTC)[回复]

第三阶段提议

建议可以在提出罢免页面上进行联署,因为要在个别页面联署并非不是每一个人看到,大大提高维基人的注意。—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2日 (日) 05:54 (UTC)[回复]

这个应该是属于罢免程序的一部分吧?—奔流沙 2009年8月3日 (一) 14:42 (UTC)[回复]

是的,所以我建议统一页面,如果未能争取支持会将有关内容存档,如果获足够支持投票可以开始。—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3日 (一) 15:29 (UTC)[回复]

原先的规定是必须在客栈内征集连署,但有人不熟悉程序而与他人起争端,不如直接在罢免页面征集连署,并在客栈引用或公告栏进行提示—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8月4日 (二) 14:16 (UTC)[回复]

第三阶段是否有排除延长投票时间呢?--治愈系的小琛儿一年一度相会的日子中,我等你!2009年8月12日 (三) 12:54 (UTC)[回复]

看来大家对此部分都不太热情。--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18日 (二) 08:02 (UTC)[回复]

可能觉得没意义吧,改来改去也未必真的有效果。-快龙到此一游阁下有话请讲 2009年8月28日 (五) 09:16 (UTC)[回复]

User:Winertai勿在投票将近完结前,自行提高议案二的通过门槛,谢谢。--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2:21 (UTC)[回复]

  • 两议案既同一阶段投票,就该适用同一投票规则。我发现阁下与奔流沙等几人都呛声呛错对象了,第三阶段门槛不是我订的;我只是将规则明文化。--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33 (UTC)[回复]
    • 很明显,直至8月30日你修改本页前,议案二一直没有写明通过门槛(见[1])。投票开始前后,你一直没有对此表示意见,直到投票将近结束前,私自提高议案二的通过门槛,实属不当。既然你说第三阶段门槛不是你订的,为何坚持把规则改成你的版本?--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4:41 (UTC)
      • 我想请问您,议案二有无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共识或讨论或投票?此议案强加纳入,已属夹带蒙混过关了,适用第三阶段规则(再度强调,门槛不是我订的[2])已是折衷。--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48 (UTC)[回复]
        • 议案二只不过是简化一些行政手续,我看不出为何一定要凑够25票才能显示社群意向?你如果反对议案二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提出反对理由,胜过在投票中途去找寻投票程序漏洞以拖延议案。--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5:00 (UTC)
      • 您若真要怪,就该怪第三次投票订定规则的这用户,规则订得简要,又不周全。我是被这用户要胁我[3],才好心跑来这边将这规则明文化,看可不可以让这投票顺利完成,免于被这用户每个月请安,现在可说是好心没好报。你们把全部中文维基管理员全部罢光光,也不关我事情。只不过善意提醒各位,根据我以往小小经验,没有普遍基础的共识,通常会在尔后议案操作上饱受质疑,我知道你们都是为了维基好,但是谨慎一点比较好,绝非所谓拖延议案。何况,您投票中途去找寻投票程序漏洞以拖延议案已是相当严重的非善意推定。不过为了尊重您的意见看法,我删除议案二必须适从第一议案门槛的规则,不过也希望您也别坚持未有说明的混沌不明擅加注解。一切就待投票完追认管理员或行政员的看法--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57 (UTC)[回复]
      • 这就叫“意气用事”吗?--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5:00 (UTC)
        • 1. 请Winertai修改早前留言时,另加注明。2. Winertai不必多虑,如果不符合管理员解任条件,即使找到50万位注册用户联署提请罢免,也是无效提案。--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5:29 (UTC)
1.抱歉,斟酌修订留言是我的习惯;就好像阁下不习惯使用四个波折号相同,应在维基礼仪容忍范围下。2.您也别太乐观,中文维基注册用户到现在还没50万位。--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5:35 (UTC)[回复]

管理员罢免案通过比例 66% 的好处

(*)提醒: 很多组织的罢免规则是“支持罢免的票数达66%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 假如“支持罢免的票数达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即有略低于50%反对罢免,容易令支持和反对双方分裂,有伤和气。 故此,“支持罢免的票数达66%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是最适合的方案,最令人服服众。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8:29 (UTC)[回复]

一个管理员上台的时候,反对者不能达到20%。不管他做了些什么,居然能够让反对者增加了150%以上(50%),难道还不够?
更何况,你说的所谓很多组织,几乎都是有任期的,换句话说罢免是非常、不得已的手段,除非到了特别紧急的情况,不必轻易启动,到了任期该当权者重新参加竞选过程得不到足够支持自然会解决问题。而维基是没有任期的,除非某些不合格管理员主动良心发现请辞,否则罢免是唯一社群发言的有效途径。—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20:51 (UTC)[回复]
没看到,先在上面回复了。挪下来。--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10:04 (UTC)[回复]
  1. (:)回应,如果连50%的人都反对一位管理员,他还有什么留任的理由?--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11:30 (UTC)[回复]
    (*)提醒,很多组织的罢免规则是“支持罢免的票数达66%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 “支持罢免的票数达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容易令别有用心的人操控投票。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5:26 (UTC)[回复]
    (:)回应,那些组织多有任期,现在本地社群没有精力搞任期制。管理员上任靠的是80%以上共识,而现在居然连50%支持他留任的人都没有,共识早就破裂了,管理员有什么理由留任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10:05 (UTC)[回复]
    (:)回应,如果别有用心的人操控投票,针对意见不合的管理员(表面上针对管理员的操守问题,实际上并非管理员的操守真的有问题)。 “支持罢免的票数达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是容易造票。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7:53 (UTC)[回复]
我建议如果争持激烈(双方票差少于10%),可由管理员进行内部投票。窗帘布(议会厅)(参与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31日 (五) 06:59 (UTC)[回复]
你是嫌中文维基暗箱操作不够多呢,还是嫌拉帮结派不够严重呢?“内部投票”?!符合的是维基基金会的哪一条原则、哪一个价值观?特权?封闭?义气?—Msuker (留言) 2009年8月2日 (日) 05:41 (UTC)[回复]
我刚刚被投票宣传吸引入来,我想问,所谓行政员的决定权何所指?—Iflwlou [ M {  2009年8月30日 (日) 18:57 (UTC)[回复]
已经根据第二阶段投票结果修改条文:[6]--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1:37 (UTC)[回复]
可看现行管理员罢免方针。--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8月31日 (一) 09:20 (UTC)[回复]
看来是完成了。—林跃锠(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5:3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