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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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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复升
大明广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福建福州府长乐县
出生癸巳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王氏,封安人加恭人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陈复升(1533年—?),字以见,号见菴,福建福州府长乐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卯科(1555年)福建乡试第六十四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十四名进士[1][2]。兵部观政,授广东潮州府推官,三十八年升南京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中,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官广东广州府知府[3]。隆庆二年(1568年)八月升广东副使。降广西浔州府知府,六年四月升为广东按察司副使、整饬琼州兵备,万历三年(1575年)十一月提督两广殷正茂弹劾陈复升奸利,诏革职为民。

家族

曾祖陈文谅;祖父陈良瑞;父陈有斐,生员封南京户部郎中加封知府;母郑氏,封太安人加恭人[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四库全书本《广州通志·卷二十七》:陈复升福建长乐人进士四十三年任。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莫抑
广东广州府知府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上任
继任:
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