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杭州飙车案
杭州飙车案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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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优良条目落选 |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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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
-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 继草泥马之后,网络新名词欺实马源于什么事件?(自荐)—蘑菇@(☎)(♨) 2009年5月12日 (二) 15:30 (UTC)
- (!)意见,按照上面须知,问题中不用重复“你知道…吗”。—街燈電箱150號 熄灯致哀 2009年5月12日 (二) 17:00 (UTC)
- (:)回应:已修改。—蘑菇@(☎)(♨) 2009年5月13日 (三) 01:14 (UTC)
- (!)意见,按照上面须知,问题中不用重复“你知道…吗”。—街燈電箱150號 熄灯致哀 2009年5月12日 (二) 17:00 (UTC)
- (!)意见:我给挂了不少来源请求和疑似原创研究。注意不要原创总结出一些来源中没有的结论;还有,因为当事人并不是社会公众人物,所以如果要公布其个人资料,应该预先检查是否有其他来源已经公布,而不能拿人肉搜索的结果去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12日 (二) 17:09 (UTC)
- (:)回应:来源已经补充,有原创研究嫌疑的表述已修改,部份无来源的表述已撤下。—蘑菇@(☎)(♨) 2009年5月13日 (三) 01:14 (UTC)
(=)中立,其实我很希望此条目登上新条目推荐,但是有些内容欠缺来源,编者请尽速补充来源。—Iflwlou [ M { 2009年5月12日 (二) 17:14 (UTC)
- (!)意见:我给挂了不少来源请求和疑似原创研究。注意不要原创总结出一些来源中没有的结论;还有,因为当事人并不是社会公众人物,所以如果要公布其个人资料,应该预先检查是否有其他来源已经公布,而不能拿人肉搜索的结果去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12日 (二) 17:09 (UTC)
- (!)意见,建议参考:谭卓的概述、杭州市长的反应、车辆存在改装问题、舆论对杭州交警的质疑、肇事者家人的态度。甚至乎,我找到人肉搜索的结果,有肇事者的一切资料(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QQ连密码、父母家宅等等等等),要找到肇事者的概述,想必不难。—Iflwlou [ M { 2009年5月12日 (二) 17:19 (UTC)
- (:)回应:已修改词条。—蘑菇@(☎)(♨) 2009年5月13日 (三) 01:14 (UTC)
- 改(+)支持,但条目仍有扩充空间。—Iflwlou [ M { 2009年5月13日 (三) 14:36 (UTC)
- (:)回应:已修改词条。—蘑菇@(☎)(♨) 2009年5月13日 (三) 01:14 (UTC)
- (!)意见,建议参考:谭卓的概述、杭州市长的反应、车辆存在改装问题、舆论对杭州交警的质疑、肇事者家人的态度。甚至乎,我找到人肉搜索的结果,有肇事者的一切资料(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QQ连密码、父母家宅等等等等),要找到肇事者的概述,想必不难。—Iflwlou [ M { 2009年5月12日 (二) 17:19 (UTC)
- (+)支持--试后不适症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02:51 (UTC)
- (+)支持建议改一下提问方式,“......源于什么事件?”是否更合适些?--疯行天下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04:17 (UTC)
- (-)反对重要性不明—天上的云彩 พูดคุย 2009年5月13日 (三) 08:33 (UTC)
- (+)支持—无印良民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1:12 (UTC)
- (=)中立写得尚可以但似乎重要性不足。窗帘布(议会厅) 2009年5月13日 (三) 13:10 (UTC)
- (+)支持,这样能充分反映当今中国大陆社会状况的条目应当上首页,另外那张估算车速的图片很敬业—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5月13日 (三) 15:43 (UTC)
- (+)支持—阿斯特·纳罗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22:53 (UTC)
- (=)中立事件仍在进一步发展之中,目前难以预料如何变化。--刻意 2009年5月14日 (四) 09:22 (UTC)
- (+)支持作为杭州人和浙大人,我暂时放弃老维基人的冷静,投上一票!--Hamham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0:19 (UTC)
- (!)意见条目名称略显简单,是否可以改得具体一点?因为有可能日后还有第二次杭州飙车案。。。--Hamham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0:20 (UTC)
- (-)反对 重要性不明、内容笼统。--傑 雁過留聲 2009年5月14日 (四) 10:47 (UTC)
- (+)支持——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5月14日 (四) 14:09 (UTC)
- (-)反对,平常的维基条目可以用常识或者因为历史事件有所了解而在其中有所自由撰写,但是对于目前来说焦点瞩目,争议较大的新闻事件的条目,在很多举证方面应该严谨:
- “根据现场拍摄的照片,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对死者不闻不问且与同伴嬉笑打闹的行为”,缺乏来源支持,我也听说肇事者有所放肆言论,但请注明可靠来源。
- “事后,杭州交警公布肇事者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中的参考来源 杭州警方通报富家子飙车撞死人案 并无指出70公里之说,反倒是该页面的论坛里网友发的一个帖子。虽然事实上杭州交警的确声明时速为70公里。另外,我记得杭州交警是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而不是文中那种亦然下决断的“公布”一词。
- 肇事者实为“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而非“杭州师范学院”,该高校已于几年前升格成大学。
- “同时目击者声称胡斌肇事后态度依旧嚣张,并向其母亲寻求帮助。后据现场人士回忆,胡斌的母亲在车祸之后拨打了将近40分钟的电话。”很重要之处,也是影响众多关注者的一个关注点,居然没有来源。
- “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人指出胡斌被交警带走后很快就被释放了。”,事实上,查看来源后发现所谓的有人指出立刻释放,是因为有网友破解了其QQ,发现其即时聊天工具QQ有更新。
- 标题为“肇事者当时车速的计算”的推算图,明显是原创内容,因为在版权中上传者声明了是上传者制作。而且公式中因为缺少关键的数值,采用假设的估算数值代入公式。尽管事后证明其和14日发布的官方鉴定结果的“84.1km/h—101.2km/h”相近,该图的计算也十分能表现图的制作者的理科功底,但是我个人觉得不适宜原创内容进入条目,建议采用网友的推论方法来描述(其实也不适合,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更适合的方法)。
- 其他的还有一些细节,相对不是很有影响,但是作为一个条目,而且是本身被关注也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条目,那么中立性和可靠来源我认为是很重要的,内容里,死者和肇事者的隐性的形象塑造,也客观上引导了维基读者的对事件的看法,而事件本身不仅仅是死者的事件,还有肇事者的。“生者传记”的出台,也许是因为维基唯恐律师上门,但是我个人也认为,也怕不客观不中立和被扭曲误导的事件影响生者。
- 我个人认为,无须有意无意塑造死者的可怜和价值,肇事者理当受到相应处罚,但是请在情绪外于维基的条目里以更中立的角度和用可来的来源来撰写影响着生者的内容。如果能按生者传记方式更改内容,我会改票的-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4:45 (UTC)
- (-)反对,平常的维基条目可以用常识或者因为历史事件有所了解而在其中有所自由撰写,但是对于目前来说焦点瞩目,争议较大的新闻事件的条目,在很多举证方面应该严谨:
- (!)意见 我在上面已投反对票。再补充一下:
- 一、如模版所述,“本文记述一项新闻动态。随着事件发展,内容可能会快速更新。 注意: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道,如果您想要提供与此条目相关的新闻讯息,请至维基新闻发布。”
- 二、格式、行文问题。现况就像把一段段各方言论和疑似报道凑成条目,不像百科内文,娱乐、主观因素太重。诸如“有目击者声称”、“可能当场死亡”、“后据现场人士回忆”、“但有人指出胡斌被交警带走后很快就被释放了”、“后有网友测算出其时速大于90公里/小时”、“另据杭州媒体报道,杭州市长称该事件骇人听闻要严惩”、“杭州市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发表声明对此事表示关注”、“专家称‘车速肯定不是70码’”。
- 三、“参考文献”本身也成疑。文献应在一定时间、一定准则下才成立的。网站、报道固然可以是参考资料,但若然连这些都不能令人贴贴服服,条目又凭甚么支撑?
- 正、反、中立意见俱备,可见条目未如埋想。希望各位不要为支持而支持,一点意见。--傑 雁過留聲 2009年5月14日 (四) 16:02 (UTC)
- (!)意见 我在上面已投反对票。再补充一下:
- (!)意见,改为 继草泥马之后,网络新名词“欺实马”源于什么事件?,加入引号可能更容易断句。-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4:45 (UTC)
- (-)反对,条目的显著性没有问题,但同意Samwingkit和孙学等人的意见。本条目充满臆测性的内容,目前为止也依然存在许多缺乏引用来源、疑似原创的文字。附图所谓“速度计算”更是毫无根据,且列了一大堆前提,譬如受害人被撞飞的距离是目击者推测,柏油路摩擦系数采用一般平均值,计算结果是在一切条件理想情形下等等,是表现看来科学,实际上一点准确性也没有的东西。该图片我已加以删除。用情绪和猜测搞出一堆不可靠的内容,对死者而言并无正义。想帮死者伸张公道,我们就更应该冷静地把条目整理得精确客观。--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5月14日 (四) 17:39 (UTC)
- (!)意见,同意孙学的意见.故意炒作的行为(嫌疑?)违反WIKI精神.--浮云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6:19 (UTC)
- (:)回应:如果没有实际说我炒作的证据的话,请阁下收回你的话。—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6:30 (UTC)
- (:)回应:从实质上已经构成炒作.大量未经验证的论据广而告之.另外,希望注意礼节.---浮云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9:04 (UTC)
- (:)回应:冒昧地问一句,阁下认为我的那句话有哪一句冒犯到您了?按照WIKI上关于炒作的定义(且不说这个定义是否严谨)。“一些记者经常会把一些新闻事件或名人的行为大肆炒作,以增加销量或收视,有不少是把小事化大来引人注目,过程中常会加入一些主观臆测和未经证实的内容。”首先这是一个媒体现象,在WIKI这样一个地方炒作有什么意义吗?我只是将一个新闻事件完整表述出来而已。大量未经验证的论据,请问我参考文献中的哪条新闻出处是不可考的?阁下口口声声说我在炒作,我倒想问问,如果按照你的逻辑,WIKI最后应该只是一个词典罢了吧?孙志刚案或杨佳这样的词条是不是应该提删呢?这些条目的出处比我的词条还不可靠,大部份都是一些部落格或BBS的传闻,起码的来源都是正规的新闻吧?请阁下要么拿出真凭实据来指控我炒作,要么就将你的话收回。红口白牙的,谁不会说?—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9:58 (UTC)
- (:)回应:从实质上已经构成炒作.大量未经验证的论据广而告之.另外,希望注意礼节.---浮云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9:04 (UTC)
- (:)回应:如果没有实际说我炒作的证据的话,请阁下收回你的话。—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6:30 (UTC)
- (!)意见,同意孙学的意见.故意炒作的行为(嫌疑?)违反WIKI精神.--浮云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6:19 (UTC)
- (:)回应
- 来源可靠性问题,根据WIKI的可靠来源方针:“通常同行评审的出版物被认为是最可靠的,其次就是已确立的专业出版物。政府出版刊物常常是可靠的,但不同政府的可靠程度有着很大的差异,常常为了他们自身利益而明确地容许资讯抑制或者甚至欺诈公众。”这次报导中引用的新闻来源大部份是网易、新华网等中国大陆新闻门户网站新闻,而部份新闻又是他们转载当地报纸的新闻,可靠性应该过关吧?除了引用中国大陆的报导之外,还有诸如明报和新浪香港站的报导,甚至包括自由亚洲的报导,这些报导从各个角度证明了我在词条中描述内容的可靠性吧?
- 生者传记问题,对于肇事者胡斌,我仅仅提供了他的姓名、年龄和就读的学校,没有提供更隐私的内容,虽然很多内容在网路上一搜一大堆的。至于肇事者所就读的学校,目前我所查到的新闻来源是杭州师范学院,并没有看到杭州师范大学的报导。
- 一些没有可靠来源的消息我是以第三方立场的角度转述,虽然网路上有一些疑似是胡斌好友或女友的辩护,但是因为没有更多的旁证且煽动性太大和缺乏中立性而没有引用。转述的内容也仅仅是描述事件背身,并没有太多的评论和针对肇事者本人的攻击。
- 以上,我不认为该词条的中立性和可靠性有问题。—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6:30 (UTC)
- (:)回应,蘑菇,我知道你填入了许多各方来源,但是填入各方来源不表示内容就中立了。另外你真的仔细看了我写的反对原因吗?我个人认为有涉及生者传记的有如下:
- 文中“根据现场拍摄的照片,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对死者不闻不问且与同伴嬉笑打闹的行为”,缺乏来源支持,我也听说肇事者有所放肆言论,但请注明可靠来源。
- 文中“同时目击者声称胡斌肇事后态度依旧嚣张,并向其母亲寻求帮助。后据现场人士回忆,胡斌的母亲在车祸之后拨打了将近40分钟的电话。”,同上,一样是很重要之处,也是影响众多关注者的一个关注点,居然没有来源。
- 以上2点绝对是涉及了生者负面消息了吧,但同时缺乏来源,我知道传闻很多,我个人也是在杭州,但是可靠来源仍旧不能替代,因为此处可能影响到肇事者一生。
- 另外:
- 杭州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学院这个细节其实很简单可以验证杭州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为什么在我提出后仍要继续坚持媒体的疏忽呢?
- 文中“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人指出胡斌被交警带走后很快就被释放了。”13 ^ 杭州富家子飙车撞死人续:肇事者事发后还在上QQ,你的确引用了比较权威的媒体新闻——搜狐网,我承认,但是对比来源里写的和条目里的原文,文中是指很快被释放,但是来源里是报道的记者从网友中得到消息,网友破解了肇事者QQ,发现肇事者QQ上有更新。此处,我希望你能再次冷静的看待我和其他维基人为什么投你反对票,再次查看下你的可靠来源与你的内容是否是直接有关,或者没有被你的推论及听到的传闻所误导,尽管可能对新条目推荐苛刻了些,但是我再次强调,事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肇事者(生者)的生活,推论和传闻也许99%是正确,但是那1%呢,而如果尽力做到按可靠中立的来源撰写的话,我想出现出入,也无愧已心的
- “事后,杭州交警公布肇事者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中的参考来源 杭州警方通报富家子飙车撞死人案 并无指出70公里之说,反倒是该页面的论坛里网友发的一个帖子。虽然事实上杭州交警的确声明时速为70公里。意思就是说,你的来源和你的内容不对不符,
- 刚再看了下条目,条目里蘑菇上传的原创的车速推理图被其他维基人删了,但是再看看支持票的,有人是因为反应大陆实情或者杭州和浙大情节投的,而且都是我以前认为是编辑方面的榜样(虽然没有交流,但是曾多次关注他的维基编辑),感到有点失望。请蘑菇检查一次来源和内容,我其实很想删去自己的反对票。-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5:10 (UTC)
- (:)回应:时速七十公里是来自新闻发布会上交警自己的说法,这个是有视频为证的。如果你看过那个视频的话,就知道了。其他有违背生者传记的东西在修改中。—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16:53 (UTC)
- (:)回应,我自然也听说了交警的70码一说,“事后,杭州交警公布肇事者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新添加的参考来源5.7杭州富家子弟 飙车撞死人 警方通报会视频 也证明了交警说的肇事者始发地,案发基本经过,死者目的的,肇事车为改装车及70码的初步认定。;另,看了其他你的来源的视频,联想我以前半夜老听到的飙车声,搞不好也是肇事者,当时住文三的翠苑,与文二西路就是隔壁了。也同意K君的社会影响,中立性有了很大改善,对敏感性内容的来源也丰富了。-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6:50 (UTC)
- (:)回应
- (+)支持--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0:02 (UTC)
- (-)反对:虽具知名度但重要性成疑,而且内容以点例或条例为主,过于松散。--五月病中的小琛儿 探病去 病历表 2009年5月15日 (五) 15:01 (UTC)
- (!)意见:这实在是一个可以持续关注追踪的事件,谨对后续的写作提供一点浅见。当前条目中立性和原创性的问题确实逐渐改善了,但对于非杭州人,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台湾人来说,事件的重要性仍不是那么容易理解(我相信事件本身是重要的,但现在条目主要是依日程表列事件发展经过,缺乏对社会影响的描述)。像这样的事件,其重要性应该在于它如何激起舆论的反应,有甚么社会性的效应,乃至于对制度或既有的陋规造成破坏性的冲击(如果有的话)。譬如写舆论的反应,不是说要去引用几句网友的话,而是可以看网路在这样的事件中扮演甚么样的社会角色,对舆论和官方造成甚么样的压力,进而影响到社会公义的实现等等。这些才是一个社会事件之所以被人们记忆,并值得被写成百科条目的价值所在。我相信应该有不少社会观察家的评论会写到这些,也许可以参考看看吧。--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5月15日 (五) 17:53 (UTC)
- (=)中立:重要性要写清楚,那内容一定是跟本案例息息相关,内容有点不够充分,请阁下注意!----小跃(Xiou yue)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21:54 (UTC)
如果需要挂中立模板请不要匿名
关于中立性问题的质疑请在讨论页中提出,也不要匿名。—蘑菇@(☎)(♨) 2009年5月14日 (四) 03:12 (UTC)
关于新闻来源的可靠性
- 大部份的新闻来源为网易、新华网等中国大陆的知名新闻网站的新闻,而且部份新闻还是这些网站转载当地报纸的欣慰,为什么这样的新闻会被人质疑可信度?
- 除了中国大陆的新闻之外,还攫取了香港的新闻报导,甚至包括对中国大陆不友好的新闻媒体报导。
- 有部份内容为现场网友的个人言论,我也在条目中用第三方的角度予以引用,我想这不构成中立性问题吧?
—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6:15 (UTC)
2009年是中国网络“马年”啊!o(∩_∩)o...哈哈
都是马的远亲啊!!! —5·12♡中国爱 2009年5月17日 (日) 11:16 (UTC)
来源如何不代表内容如何,请保证用来源写出了符合来源的内容
条目中直接引用了来源的一节标题“网友呼吁封杀百度 飙车事件上失语,被指责充当保护伞”,文中甚至没有提到“媒体”,而是用3个网友来痛斥百度“疑似”抓取能力和百度屏蔽的行径,我想说的是,用可靠的来源可以写出任何你想写的东西,但那是可取的吗?难道现在写可靠中立可查证的内容不足以泄愤了?-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06:54 (UTC)
- 这样就有点求全责备了,媒体并不都是中立的。我们每个人都没法做到完全中立,你用你的价值观去选择所谓中立的媒体报道,也并不能保证100%客观中立。但可靠的来源可以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不过原文中的语气可以变动。但引用上无误。因为如果太过执着于“可靠来源”“客观中立”的新闻,那么“欺实马”这样来自民间论坛的名称,岂不是绝无可能进入维基的范围内?—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5月20日 (三) 07:18 (UTC)
- 原表述确实有问题“飙车事件上媒体失语,被指责充当保护伞”如果“失语”的话,哪里来了那么多报道,来源里有很多是出自新浪搜狐的报道。“百度等搜索网站存在与政府的内部金钱交易。”更是可笑,政府对付百度这个流氓网站难道还需要金钱交易?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07:45 (UTC)
“胡斌无罪释放”缺乏根据,并且从各大媒体渠道得不到确认,因此删除。Shining365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5:42 (UTC)
优良条目候选
- 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版本)
- 杭州飙车案(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历史-事件(或交通?觉得不单纯是交通),推荐-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0:01 (UTC)
- (+)支持,条目长度已勉强达标,10,819字节。中立性和可查证的来源可以说是在User:Iceheart、菲菇等帮助下有相当的示范性,而且全文措辞简练却是内容完整,目前审判结束,可以说是事件的大致结束了(好像暂时没有想上诉的报道)。-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0:01 (UTC)
- (+)支持+(!)意见基本上还是支持的,不过如果暂时没有想上诉的报道的话,就应该等罪犯入狱再来推荐会比较好一些。--围棋一级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1:44 (UTC)
- (+)支持}+(!)意见,同上诸君,另敬请再扩充主要内容—ArikamaI:M16、M249、M1911,全部惹人不愉快,全部毁掉(ArikamaI的24小时运作通讯装置) 2009年7月20日 (一) 22:33 (UTC)
- (-)反对,对事件的经过、庭审、引发的争议等描述都过于简单,有大幅扩充的余地。—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7月20日 (一) 16:15 (UTC)
- (+)支持+(!)意见,结构清晰,如果有一些图片就更好了!快乐大师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6:10 (UTC)
- (-)反对,尚未尘埃落定。--Gilgalad 2009年7月21日 (二) 13:51 (UTC)
- (!)意见发展中条目不必急推,现在看下有点空虚。窗帘布(议会厅)(参与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22日 (三) 02:03 (UTC)
- (+)支持},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我在马路边撞倒一青年/把他交到JC叔叔手里边/叔叔拿了钱/才判我3年/我高兴地的说了声/叔叔再见”。(!)意见,按道理双方可能还会要求上诉,只要上诉,案件就没有结束,结果还会有改判的时候。这个案子注定不会被客观判决。—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7月22日 (三) 04:25 (UTC)
- (!)意见,建议条目尽量采用段落式,而避免条列式。另外,可以加入庭审时有人怀疑被告被替身的内容。作为杭州人,我也很希望这个条目可以引起大家的关注。谢谢!--Hamham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05:08 (UTC)
- (:)回应,可能的后续发展,主要内容的扩充,条列式的不适宜,诸位主要是这三点回馈和建议(或反对意见),我作为条目的推荐人,当然有责任进行适当补完,不过我们再看看
文笔流畅; 内容精确; 中性观点; 不会大幅变更; 符合可供查证的要求; 尽可能包括图像描述内容,而图像授权信息必须充分;
我想,杭州飙车案除了的确应该延后到事情平静几波后推优提名,其他诸项是符合了,尽管这些是必要的而不是充要的。可我在起初那么性急将其推优推荐时是想把杭州飙车案作为简练的优良条目的典范的,内容简练到位但足以完整地支撑起条目,来源覆盖和权威性较好,最难耐可贵的是在多位维基人的贡献和自我修正下,角度理性言词没有偏见,可以说丝毫没有因为事件和肇事者而主观偏向,我认为这几点是足以符合优良条目了。当然,我前文所说的三点的确是存在的问题,但优良条目决不是条目的终点,我们是可以去认同他基本符合优良条目时也提出条目的不足处的。再次谢谢诸位的反馈和对杭州飙车案的关注。-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13:20 (UTC)
- (-)反对。这个条目算是对于一个新闻事件的报导,在内容深度上不够,有不少内容仅仅是法律条文,虽然与条目所叙述的事件有关系,但是也不能真的算是很有关系的内(类似的事件都可以引用相关的内容)。-cobrachen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1:10 (UTC)
- (-)反对。内容多为观点和法律条文的罗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27日 (一) 03:34 (UTC)
- (:)回应,法律条文为推优提名后,关注的维基人增加的,现在的问题只是使人注意力变迁而已。而且法律条目是单击后才显示的,而各方观点作为事件的影响罗列了正文的三分一-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6:52 (UTC)
优良条目候选(第二次)
杭州飙车案(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罪案,提名人:Fxqf·留言簿
- (+)支持:提名人票。28,363字节>6,000字节,事实清楚,文笔清晰,通俗明了,观点中立,没有来源请求。文章把案件的来龙去脉梳理的很清楚。此条目曾在一年前提过一次优良条目,但未当选,因为当时一审刚刚结束,很多事情都还在发展。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了,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了,该更新的都更新,条目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并且最近一个月内没有发生编辑战,符合优良条目的要求。——Fxqf·留言簿 2010年12月2日 (四) 11:15 (UTC)
- (-)反对--其实我不喜欢投反对票,但这个条目……起码的起码,事件进展和影响不要写成年表和点列。资料来源最好能补充信息,以cite web模板统一格式。然后突然冒出个“二是胡斌“替身”的问题。”,但是前文并没有提到任何和替身有关的话题,再者起诉审判太简略,像是双方辩护律师、人证物证,公诉人法官等情况都没有说明。还有最好等够提供事发时的背景信息,肇事人当时是在从事飙车活动还是日常驾驶?这个事件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70码,因此可以将70码所引发的讨论和媒体、网友关注多写一点。蓝色的顶夸克-对撞机·气泡室- 2010年12月2日 (四) 13:30 (UTC)
- (+)支持,但是希望能更正以上问题,重新排版。——路恩 (留言) 2010年12月3日 (五) 01:36 (UTC)
- (-)反对,同意zjc263的意见。另外,那个信息框用错了吧?这是一个社会案件,而不是战争中对平民的攻击,居然还有武器....无语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2月3日 (五) 03:35 (UTC)
- (-)反对,质量之粗劣,实为不堪入目--Coekon (留言) 2010年12月3日 (五) 06:18 (UTC)
- (-)反对:没有像不堪入目般这么糟。但这个条目仅DYK的等级而已。--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0年12月5日 (日) 12:26 (UTC)
- (-)反对条目格式与排版、叙述语气都还可以,但内容包含广度和信息翔实性不足,该事件前前后后所造成影响和反应远远不足此些,“70码”这个流行词有很多深入的“演绎”。--∰ 黑目观世界 ⌘ 2010年12月6日 (一) 13: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