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
目前模板中只有部分大日本帝国的傀儡政权,例如满洲国和蒙古部分自治政府,而没有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察南、晋北自治政府、上海市大道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维新政府和汪精卫政权。她们也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期间的割据政权,因此有必要加进来吧?——真理在胸笔在手,无私无畏即自由。(留言) 2018年4月14日 (六) 05:06 (UTC)[回复]
“中华民国割据政权”违反中立性,是基于“大一统”思想,暗示这些政权原本应该是中国的一部分。各政权情形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以西藏为例,第一次驱汉事件将中国官方势力驱逐,水牛年文告正式宣布解除与中国皇帝之间的“供施关系”,西姆拉会议要求中国承认独立,根本否定中国对西藏的主权,而英国在此期间也不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只承认“宗主权”。由于清朝是帝国型态,以武力征服各民族,在帝国崩溃的过程中,各民族要求独立,成立民族国家,有国际法法理上的正当性,中立的名称不应该暗示中华民国对这些政权理应拥有主权,否则至少蒙、藏、回等民族区应该排除在外。照现行内容,建议改名“中华民国疆域内独立政权”、“中华民国领土内独立政权”或类似名称。--欢颜展卷(留言) 2022年10月9日 (日) 03:4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