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吳承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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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陳雅蘭於2017年1月4日所發表的《老婆因「維基」簡介愛上他 吳鳳自首「那是我寫的」》,出自NowNews。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利益衝突的原因
原因是來自2017/1/7的新聞「老婆因「維基」簡介愛上他,吳鳳自首「『那是我寫的』(來源:NOWnews)」。--Wolfch (留言) 圓周率協作中 2017年1月5日 (四) 04:32 (UTC)
另外,維基百科的Wikipedia:自傳中有提到:「我們強烈不鼓勵你在維基百科中撰寫自傳,除非你的寫作已經被社群中的其他編輯者認可。只有在非常明確的情形下才可以編輯你自己的傳記。」--Wolfch (留言) 圓周率協作中 2017年1月5日 (四) 04:42 (UTC)
依據此新聞來源,該條目所指涉人物自行撰寫自己的條目,已違反衝突原則,請討論如何處置。副知@Wolfch。臺灣杉 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7年1月5日 (四) 05:48 (UTC)
- 目前相關此次衝突迴避的討論大部分都在台灣維基社群的臉書頁進行,故也在此公告供參。--上官(留言) 2017年1月5日 (四) 06:52 (UTC)
- 感覺上條目不需刪除,但需調整內容中有宣傳意味的部份--Wolfch (留言) 圓周率協作中 2017年1月5日 (四) 07:06 (UTC)
- 個人以為應該ping當事人User:Richiebanderas向他說明。--Tb095811zhwiki(留言) 2017年1月5日 (四) 14:0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