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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Ko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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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支持,10反對,不通過--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56 2007年3月29日 (UTC)

  • 原因:有維基人認為我濫用管理員權力(事實上,明眼人看「歷史」中的文字就知道我用的回退是手動方式,並不是管理員的快速回退),卻又遲不提罷免,一直對我人身攻擊。。我個人並不喜歡這種吵架式的討論,而Wikimania 2007將近,我也沒時間多費唇舌,還是讓大家決定我的去留最快。--Koika 20:12 2007年2月28日 (UTC)

我都已經說過你最好自己知所進退,就是因為很明顯看到你一錯再錯,但是我沒有足夠的舉證能力可以證明你確實說謊。只有你自己知道自己幹了什麼,只有你自己可以決定你自己的去留,不要用別人的反對罷免當你繼續擁有特權的藉口。這裡的罷免成功率極低,你自己知道。你會用這個方法真的很聰明。

我知道你們其他人一樣也覺得我很欠幹,而且User:Koika所做的似乎也不是十惡不赦,所以你們會反對罷免。不過有一點你們要知道,我沒有特權,我的性格多卑劣,我也不能用特權做壞事。你們該處置的卻是一個可能已經濫用特權,而且可能一再說謊的管理員。他到底有沒有說謊,請你們仔細回答以下的問題:

  • 我發現User:Koika的回退是退回自己支持的版本,但是他用「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當理由。
  • 我發現User:Koika所謂「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其實是登上首頁時的前一個編輯。登上首頁時的編輯是我的,這裡他可能已經開始說謊了。
  • User:Koika說「管理員的「特權」也僅於多了保護文章、刪除文章及封鎖某人,而以上我都沒有使用,所以不存在「特權」問題」。但是這裡看起來他用的就是管理員快速回退的功能,因為他其他地方都用繁體,只有回退用了簡體,看起來就像是用了管理員的快速回退參加編輯戰。
  • 雖然一般用戶也可以回退,管理員快速回退也並非十惡不赦。但是User:Koika後來又說「明眼人看了就知道我用的是手動回退,用簡體字只是我個人的喜好,因為整個中文版維基百科都用簡體字作為界面用語(我的輸入法可以自由正簡切換),沒想到也變成把抦,真讓我哭笑不得。明眼人一定知道,管理員快速回退並不會出現「回復登上首頁」這樣的字眼」。從他過去的編輯記錄,我發現很可能他所有的編輯說明都是繁體。我沒有管理員功能,不知道到底工具是怎麼回事,我只知道這個人說的「用簡體字只是我個人的喜好」有很嚴重的問題。
  • User:Koika也在回退過程中殺了User:WiDE加入的內容。User:WiDE也不高興,但是User:Koika並未以負責的態度處理另一個人的抱怨。他對我當然有百分之百的不爽,但是當另一個人也抱怨的時候,他繼續好官我自為之。

這裡有個關鍵:User:Koika可以在第一時間誠實告訴我們他為什麼回退到自己喜歡的版本然後尋求保護:

  1. 他以一般用戶身分的回退是:繁體字+標明回退版本作者。
  2. 他以管理員身分的回退是:(小)+簡體字+標明回退版本作者。
  3. 他的爭議性回退是:簡體字+似乎是刻意誤導的「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

User:Koika有沒有用管理員回退我不知道。但是他為什麼不把回退版本說清楚?他想隱藏什麼?在他當管理員以前的回退,查到的也都把回退的人跟版本說清楚(還是用繁體)。他為什麼要用「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打迷糊仗?是不是要掩飾自己回退的其實不是「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

重點:回退到什麼版本也許不重要,因為也許中間的很多人都是在搞破壞。但是從各項明顯證據可以推測,User:Koika似乎一開始就想欺騙別人,並且用特權保護自己喜歡的版本。規則禁止管理員自己保護自己,他就把User:Wing抓出來。你們想要這樣的管理員嗎?

我早就知道你們很多人不爽我。上次我提議很多小語言版本沒有存在價值的時候,我已經得罪很多這裡的基本教義派。反正我在這裡也不是做自己的公關,討好你們對我也沒有好處。重點是你們選出什麼樣的管理員,你們自己該知道。

這種被罷免人自己貼出來譁眾取寵的罷免,我拒絕投票。 -- Toytoy 12:35 2007年3月1日 (UTC)

支持

  • (+)支持,我不認為你的疏失,達到需要罷免的地步,但你的孩子氣行為,因為跟某位普通用戶鬥嘴而請罷,加上對你不恰當的行為,從未有回應,不見得有改進的動機,令我覺得你不值得到維基人的信賴,已不再乎合管理員的標準。罷免仍未成為正式方針,現時也沒有甚麼規則可言,還是建議自動請辭。Srr 08:29 2007年3月1日 (UTC)
User:KoikaToytoy口氣的確欠佳,不過並不代表他說的東西全部都沒道理,反而閣下對方針不熟悉,對自己的疏失亦採取迴避態度:
1.你明顯沒有看清楚玩具護照台灣共和國護照的討論頁,這並不是你所講的「原創研究」,已經找到相應來源網頁,所以只是一個命名爭議,閣下引用Wikipedia:非原創研究是非常錯誤的,再者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只是被建議的方針,不具完整效力。
2.閣下的確未經討論,獨斷獨行,與其任他人參與筆戰,還禍及「無辜」,將非爭議的內容一併回退掉,更甚的是,條目並無保護的必要性,討論頁已經進行調解程序,但閣下則要求使用「暴力」保護。到這一刻,這一秒,我還未見到閣下坦承錯誤。
以上兩點,可見你不熟悉維方針,而且不值得維基信賴,管理員的特質何在?我認為你指斥別人身攻擊的同時,作為管理員,你是否應就你的行為負責,出來講一句說話?如果你拋出一個合理解釋,我會改為反對罷免。(當然我明白你不會在意我這一票)Srr 13:51 2007年3月1日 (UTC)
  • (+)支持,很明顯Koika對方針不夠熟悉,應先撤除管理員身份,學習後再來選過也不遲。而且我也很不欣賞Koika既不解釋自己的錯誤,也不自己請辭,卻來這裡要求罷免自己,但又投中立票顯示其實他去意不堅給其同伴看的做法,令人懷疑Koika弄這罷免投票難道是為了顯示其人氣給Toytoy看,好讓以人氣逼Toytoy知「難」而退?若我的懷疑屬實,這種顯示人氣,拉幫結派的做法對維基是有害的,應該罷免Koika,以阻此風氣蔓延。--真實事求是() 13:31 2007年3月3日 (UTC)
  • (+)支持。第一, Shizhao 兄也常常受到別人的批評和責難,但不會搞成這樣的局面。在這一點上 Koika 兄不能服眾,很難不支持罷免。第二,現在管理員的質素低了是事實。就算 Koika 兄本人的行為不是十惡不赦,此次事件也應該嚴辦,讓管理員有所警惕。
    還有一句是對那些口口聲聲說罷免一定不能通過的人說的:如果要扳倒別人,不去其他地方號召群眾,是不會成功的。自己不努力爭取支持卻只在這兒叫囂,做造反派也這麼不負責任,怎能怪其他人?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11:46 2007年3月9日 (UTC)
根據某些國家實施民主的經驗,號召群眾只會造成更強的對立,讓兩方都不想發表意見,也不想聽別人的意見。如果我擺出禮貌的姿態,用委婉的口氣去換取群眾支持,或者是裝成受害人騙取同情,也許會拿到更多票。但是這樣得來的票品質很差。我自己也不希望得到這樣的「民意」,因為群眾其實沒有自己的意見,他們只是把一個既得利益者的聲音放大而已。
我鼓吹的是管理員本人必須避嫌,必須收拾自己所造成的不滿。如果個別的管理員不肯對自己造成的混亂負責,管理員社群就要自清。其實我並不想得到任何人的支持。你們絕對不會支持我 Toytoy 這個人。我希望你們看到管理員自律的立場,自己就站過去。真的造反派是堅守自己的特權,別人怎麼抨擊都當馬耳東風,自己利益抓緊就好。真的造反派會鳩集烏賊部隊 ... -- Toytoy 12:27 2007年3月9日 (UTC)
謝謝您的分享。就當我胡扯,如果換成這個角度看可能好一些:有沒有人支持您或者 Koika 兄,不是重點 (我上文所指的「支持」是指支持對論題的有關立場。因為同一立場的人本質可以很不同)。至少我希望我可以做到:對一個人的好惡,最多只影響客套話的使用多寡 (否則恐怕到哪兒都會吵大架) 。另外請恕本人不贊成「指望管理員社群自清」這個想法,否則我想我也不用投票和發言了。再次謝謝您肯和我交流意見。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15:44 2007年3月9日 (UTC)
  • (+)支持 -- Srr的話對我有一定參考價值。此外,愚見認為管理員最好避免介入不必要的衝突,以保持中立的角色。--當然,有些衝突是難以避免的,但口舌之爭應可以避免的。--Kevin wong 18:20 2007年3月9日 (UTC)
  • (+)支持。我一直在關注這件事情,也曾經試圖以旁觀者的身份調解,投下這一票時我很慎重,理由如下:1)回退事件我認為Koika有錯,但錯不至免;2)我雖然不喜歡Toytoy的討論方式,但他有一定道理;3)本來不大的過失由於回應的不當演變成現在的罷免提議,Koika負有責任;4)最重要的是,Koika提議罷免自己,表明他對自己的管理員身份不珍惜,已經失去了擔任管理員的責任感,我認為他不可能再以管理員的身份很好的約束自己,因此支持其離任。不過,即使不再是管理員,希望Koika依然能夠參與維基的計劃,參與熱情不要受這件事太大的影響。另外,Wikipedia:投票/罷免管理及行政員的票數的結論不應該作用於這次的投票,因為本次投票在先。-下一次登錄 2007年3月12日00:31留言
  • (+)支持Toytoy的語氣有問題,咄咄逼人的態度令人反感,但他的指控的確正確。本人不喜歡去剝奪別人的權利,不過Koika在這事上沒任何補救態度,沒有道歉,沒有向Toytoy澄清一切,導致事件一發不可收拾,此事上Koika必須負上某程度責任,既然投票是他發起,我推想他為事件作負責,故我投下支持罷免一票。--Iflwlou 14:27 2007年3月12日 (UTC)

反對

  • (-)反對,我對Koika在「台灣共和國護照」的「大幅回退」多有責難,但是主要仍針對他編輯手法過於粗糙,有待商傕,就事論事,整個過程裡並沒有Koika動用管理員權力的證據,所以沒有進行罷免的必要,只希望今後各位管理員多多發揮老練的編輯經驗,循循善導,不要一遇到編輯戰,動不動就訴諸「武力」,強行保護。WiDE 寫於世界時間 02:11 2007年3月1日 (UTC)
  • (-)反對すぐる@武蔵 02:25 2007年3月1日 (UTC)
  • (-)反對--Wing 09:03 2007年3月1日 (UTC)
您是不是該保持中立或沈默?User:Koika的大幅回退+尋求不恰當保護您也是直接參與的一份子。您不對自己的不當保護提出支持證據,讓我們乾吵那麼多天就算了,現在您跑出來投票是什麼意思啊? -- Toytoy 12:36 2007年3月1日 (UTC) (忘記簽名補簽名)
(!)意見:凡有利益衝突時則應迴避,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在這個事件中User:Wing從寬處說是關係人/證人(雖然至今不願意解釋決定保護該條目的正當理由),從嚴說已是共同被告,哪有還能身兼陪審團在此投票的道理?我對身為資深維基人與維基行政員的User:Wing對這件事的處理態度難以認同,也建議大家可以考慮將「利益衝突時應迴避」的原則納入方針中。--醉洛陽 (寒夜客來) 00:35 2007年3月4日 (UTC)
  • (-)反對,編輯的行為是否妥當不影響其管理員的權利。另外不論如何不能非議人家的投票權。--氫氧化鈉 NaOH 13:45 2007年3月1日 (UTC)
管理員的功能是「特權」不是「權利」。保護、刪除頁面是「權利」嗎?「權力」還差不多。如果當管理員有薪水、休假等,那就是「權利」。相反的,用戶有權利要掌握特權的人解釋自己為什麼使用特權User:Koika跟我對幹,不鳥我就算了,他還殃及其他人,照樣不回應。這是權利嗎?持有特權需要有別人對其不濫用特權的信任,User:Koika能滿足這種信任嗎?User:Wing自己是不當行為的一份子,如果他有權利投票,那共犯越多的事件,大家互相支持就算了。我主張User:Wing最起碼必須迴避。這是底線。 -- Toytoy 14:32 2007年3月1日 (UTC)
前面百楽兎都說過了:『據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開宗明義:「管理員負有日常維護的責任及維基群體的信任, ...」』。如果一個管理員自己就在製造問題,行為難以讓人信任,後來還擴大問題,是不是已經違反了給予特權的前提?願意回答這個問題嗎? -- Toytoy 14:49 2007年3月1日 (UTC)
  • (-)反對,我在這裡看了大家的討論這麼久,個人認為雖然我很認同Toytoy的主張(當然不是罵人的主張),但是就事論事來說,Koika被指責的行為或許有瑕疵,但是那並非是Koika的問題,即使他是故意那麼做,但是並沒有任何地方有說過那樣的行為不可以,所以應該是管理規範不足產生漏洞的問題,如果因為如此而投下不信任票,那對其他管理員也絕對不公平。當然,如果是Koika自己請辭那例外,否則應該請大家多多理性的一起檢討改善的各種方案。--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2:16 2007年3月9日 (UTC)
  • (-)反對--阿仁 05:15 2007年3月10日 (UTC)
  • (-)反對,稍早本對Koika強悍的編輯作風頗有微詞,但是見到Toytoy的已經接近瘋狂焦躁的論述態度,發現只要此例一開,萬難收山,因此投下反對票。我很坦白質疑,Toytoy這種因為一條目的編輯恩怨,無限上綱的行為實不可取。--winertai 14:27 2007年3月11日 (UTC)
如果看編輯歷史,就會發現是你自己要保護自己偏頗的條目內容,才這樣緊咬不放。 -- Toytoy 14:53 2007年3月11日 (UTC)
如果我有錯,正確的處置方法是:罷免 Koika,同時停權 Toytoy。對我整天咬個不停,但是都沒下文。這叫什麼?我猜是圍魏救趙。 -- Toytoy 01:01 2007年3月12日 (UTC)
  • (-)反對Koika確有言行不當之處。然Toytoy將個人心結與政治意識形態無限擴大釀此結果,實乃再度造成社群躁鬱感。--出木杉 14:39 2007年3月11日 (UTC)
你可以看看編輯歷史。我的編輯是刪除政治宣傳,然後改寫為事實。是我把政治意識清理乾淨,也是 Koika 先在保護請求裡面談到政治立場的。請看記錄。 -- Toytoy 14:53 2007年3月11日 (UTC)
  • (-)反對:抱歉我很主觀的認為,Koika的行為只是剛好阻擋了toytoy的企圖,所以被用來借題發揮,若是發生在其他非toytoy「掌控」的條目,將不會有如此的後果。至於無辜的受害者WIDE,則應該直接向Koika本人表達意見。LivingRoom 03:19 2007年3月14日 (UTC)
Talk:台灣共和國護照#移動自互助客棧這裡已經舉證很清楚:
  • 2007年1月13日 15:59 Winertai:部分宣稱是「台灣共和國」之台灣籍人民,於2000年之後,宣稱自行製作台灣共和國護照,並出示蓋有宏都拉斯等國家簽證。該主張人士表示,此案例證明「台灣共和國」已踏出爭取國際承認的第一步
  • 2007年1月14日 10:47 Winertai:台灣共和國護照為部分台灣台獨人士持有的非官方護照
  • 2007年2月15日 06:38 Winertai:台灣共和國護照為部分支持台灣獨立運動的人士製作的護照,之後並獲得包含巴西等國的簽證
  • 2007年2月16日 11:00 Koika:台灣共和國護照,為部分支持台灣獨立運動的人士所自行印製的護照。並於2001年5月17日召開記者會,聲稱已經獲得巴西等國簽證
這幾個版本有很明顯的政治宣傳特徵。很容易讓人誤解為:
  1. 這個東西是護照。
  2. 有些人持有這種護照。
  3. 這種護照可以申請簽證。
  4. 這種護照代表某種國際承認。
這些都不是事實。雖然文章後面還提到中華民國外交部的反駁,這種反駁看起來像是同等的地位。例如可口可樂說百事可樂不好喝,百事可樂反駁,兩邊的地位是等同的。不對,這裡兩者地位絕不相同。自己私印的「護照」不能當護照用這是常識。不管簽證是怎麼來的,還是假造的,總之這不能用來當旅行文件。
為了說這個東西,Winertai 發明了非官方護照,後來又明目張膽改成沒有引號的護照。「非官方護照」有這個名詞嗎?這個東西是護照嗎?
Koika 回復的內容就是 Winertai 所堅持的那個系列。他回復的不是 Winertai 的編輯,卻是他堅持的那個用法。而我一直修改的,就是把這些類似於政治宣傳的文字去掉,回到正確的資訊:
  • 我的版本:「台灣共和國護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發行的玩具護照。實際上,2001年3-5月間,部分支持台灣獨立運動的人士所印製過這種玩具護照」
  1. 這個東西不是護照,任何人都可以印刷,因為也不犯法。
  2. 印這種東西沒有特別旅行上的意義。
  3. 拿這種「護照」申請簽證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我所做的。 -- Toytoy 15:23 2007年3月11日 (UTC)
  • (-)反對:本來不大了解Koika兄,也不打算投票,但監視多時,見Toytoy與Koika兄有仇似的,但在這投票區表現極差,個人認為Koika兄對Toytoy所作的必有其道理,若是我,就只談這投票區,我一早就警告並阻止了Toytoy了。再加上參看了以上的各朋友們的討論意見,認為Koika兄有為我們的社群盡了很大的努力,有過失實可原諒。--王者之王 Chaplin () 12:15 2007年3月17日 (UTC)

中立

  • (=)中立--Koika 20:15 2007年2月28日 (UTC)
你自己最沒身分中立。如果你沒犯錯,你一定可以把理由講完全清楚。以我的人格,我也一定會向你道歉。如果你自己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站不住腳,還繼續硬拗浪費大家時間,那就該自己滾蛋,不管是辭管理員還是離開Wikipedia都可以。都已經自己發起罷免了,你還有什麼身分「中立」? -- Toytoy 12:55 2007年3月1日 (UTC)
  • (=)中立,尊重個人意願,對參與編輯又同時身兼協助維護站務的管理員身分感到不便,Toytoy持續違反站規的行為已經破壞其參與維基百科的初衷。現時應當將全心全力投入到Wikimania 2007的籌備工作上,避免將時間耗用在處理損害社群整體利益的爭論。--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12:16 2007年3月1日 (UTC)
插一段笑傲江湖娛樂一下大家:『人人都看得出來,岳不群只是勸架,請二人罷手,卻無偏袒。但妻子的長劍被丈夫壓斷並無干係,魯連榮這一下卻無論如何受不了。』67.103.245.50 23:07 2007年3月1日 (UTC)
所謂「Toytoy持續違反站規的行為」,可以給個解釋嗎?所謂的「站規」是你們不爽我,我就該閉嘴嗎?我有不當動用特權嗎?
  • 事實:有個User:Koika管理員嚴重涉入編輯戰,不當使用回退,不當尋求保護,很可能不誠實,不鳥我以外的其他用戶抱怨,對自己的進退採取很糟糕的處理方法。你希望這種人跟你們一起處理Wikimania 2007的籌備工作
我的態度太惡劣嗎?用我的話講就是:惡劣個屁。我每次教訓你們,都把證據跟事實說得清清楚楚,讓你們知道我的老大態度是有所本的。我從來不會像User:KoikaUser:WingUser:Jusjih三位管理/行政員一樣,做出有利自己的特權/不當行為之後就躲起來好官我自為之。
  • 是我教訓你們惡劣,還是動用特權以後就不鳥任何人更惡劣?
  • 是我揭發User:Koika明顯的不當行為惡劣,還是User:Koika非但不肯急流勇退,還自己搞個罷免投票,希望被這裡的超低罷免成功率拯救的行為更惡劣? -- Toytoy 12:50 2007年3月1日 (UTC)
Toytoy,你的言語會讓我感覺你在罵人,這樣算不算惡劣?對了,我只想看你寫重點,寫很多很多我還是看不懂。小鬍子 -(對話) 13:09 2007年3月1日 (UTC)
你問這麼多問題,我也不懂。 -- Toytoy 13:20 2007年3月1日 (UTC)
  • (=)中立,Koika確實過失,ToyToy有些指控也確有道理,但重要的是吵的太兇,變成互相攻擊。基於友愛和對人身的尊重,所以我不偏向哪一邊。--陋室茶話獻曝工具與關注 13:40 2007年3月23日 (UTC)

意見

這是「台灣共和國護照」的部份編輯歷史

但是從Template:Dyk編輯歷史看,「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時間說不過去。

時間對嗎?User:Koika的回退是「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但是登上首頁時的編輯剛好不幸是敝人小弟在下我修改的。我懷疑他可能刻意回復到我之前的一個編輯,那個編輯跟他的上一次編輯只有一點點小修改。

比較2007年2月16日 14:00和2007年2月18日 15:58發現沒有差異,這就是所謂「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

容我再由小到大排序一次時間,這樣會更清楚。

  • 2007年2月16日 10:18 DKY:還沒有「台灣共和國護照」
  • 2007年2月16日 13:38 台灣共和國護照:Koika 改寫
  • 2007年2月16日 14:00 台灣共和國護照:Srr - (引號並非「政治含意」...)
  • 2007年2月16日 14:20 台灣共和國護照:Toytoy 改寫,加入「玩具護照」
  • 2007年2月16日 17:24 DKY:加入「台灣共和國護照」
  • 2007年2月17日 00:17 台灣共和國護照:水水
中間又改寫過幾次
  • 2007年2月18日 15:57 台灣共和國護照:Koika 小 - 恢復到WiDE的最後一次編輯
  • 2007年2月18日 15:58 台灣共和國護照:Koika - 「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

我想聽聽各位的意見,從客觀的角度看,User:Koika是誠實犯錯呢,還是自己介入編輯戰再利用別的管理員保護自己喜歡的版本。如果是說謊,我認為這會是完全不可原諒的錯誤。我希望User:Koika不要再繼續躲著。如果不能給很好的解釋,我希望你自己停止使用任何特權。如果你繼續使用管理員特權,我會提名罷免你。 -- Toytoy 02:50 2007年2月27日 (UTC)

或許你有點誤解了,修改內容及申請保護,都是一般人可以做的,並不是管理員的特權。事實上,管理員的「特權」也僅於多了保護文章、刪除文章及封鎖某人,而以上我都沒有使用,所以不存在「特權」問題。另外,這裏是方針,相關討論請至Talk:台灣共和國護照。--Koika 03:44 2007年2月27日 (UTC)
這裡在講管理員誠信問題。這裡在講誠信問題。這裡在講誠信問題。
你是管理員,你從2005年11月8日起就是管理員。管理員的規則包括不能保護自己參與修改的文章,所以你找User:Wing代替你保護你認可的版本。現在在我看來,越來越像是鑽規則的漏洞。請不要做一般user的工作的時候就主張自己只是一般user,你是管理員,你就是管理員。
這裡在講你身為管理員的誠信問題。你最好解釋清楚為什麼「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會是2007年2月16日 14:00的版本。請不要支吾其詞。 -- Toytoy 03:54 2007年2月27日 (UTC)
很簡單,因為其下一個的版本被你改成「台灣共和國護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發行的玩具護照」,這樣巨大的改寫應先經過討論,而不是自己說了算。而且最重要的,這個寫法事實上已觸犯原創研究,也就是百科一定要引經據典,不能寫出自己想法的東西(您在討論頁中的論述,都表現出這段文字是您的想法、而非可靠的來源),所以我才回退至該版本。換句話說,這不是誠信的問題,這是你對維基百科寫作不暸解而造成的誤會罷了。--Koika 04:02 2007年2月27日 (UTC)
你還在說謊。你說「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其實是恢復到2007年2月16日 14:00的版本。你仍然在說謊。我的玩具護照已經解釋很多次了,你們始終沒辦法提出更好的說法。這裡談的是你身為管理員的誠信問題,還有你現在的死不認錯。事實是你說「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不過是找個藉口換掉我的編輯,然後叫另一個管理員保護你認可的版本。你自己是編輯戰的一方,卻假借回復遂行自己的意志。要談實體的玩具護照內容,請到Talk:台灣共和國護照
你沒有當管理員的格調。 -- Toytoy 04:09 2007年2月27日 (UTC)
你還不明白嗎?「已經解釋很多次」是沒有用的,建議你真的應該好好讀讀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尤其是「不應在文內引入一種對文章中數據、事實、觀點、主張的新分析」這條。我的解釋就到此為止。--Koika 04:12 2007年2月27日 (UTC)
請不要繼續為你自己的說謊辯護。這是你自己的誠信問題。如果你沒有誠信,你沒有當管理員的資格。 -- Toytoy 04:33 2007年2月27日 (UTC)
Toytoy兄,如果你認為Koika不適合擔任管理員,就請發起罷免投票討論,如果你認為現今條目保護方針或守則措施有漏洞,就整理提出方案來討論,別為了條目內容不合你意就死纏爛打,不但專門抓人語病,且又是不遵守維基禮儀的左一句「滾蛋」右一句「沒格調」的到處咆哮。該條目的第一次提出保護的是我﹔我認為Koika在申請上只是持的理由不盡理想,另外他編輯過程中,想恢復到哪版本,亦是編輯者的權利。就算Koika處置稍有瑕疵或語帶疏忽或你講的所謂沒有誠信,也沒有你講的「邊喝酒邊開飛機」或「醉醺醺行開刀手術」那麼嚴重。--當然,倘若你認為這維基條目或你的政治意識型態比人命還重要,我就收回最後這句話。--winertai 05:06 2007年2月27日 (UTC)
我當然有政治傾向。但是我更有誠信。這裡的問題不是語病,而是當管理員的以回退與保護為工具,強制保送自己的版本。如果這是平常的回退,那他就不該自己大回退,然後再叫另一個管理員保護。所有的行為個別來看都沒錯,加起來就有問題。我不是沒誠信又裝公正,最後還說謊保護自己的人,我對看起來像是這樣的人實在說不出好話。 -- Toytoy 05:25 2007年2月27日 (UTC)

TO: Koika,您指稱別人未經討論就改寫的版本是「對維基百科寫作不暸解而造成的誤會」,但是你未經討論就「先大幅回退,後申請保護」就是對維基百科寫作瞭解透徹的作法嗎?我多次提出抗議,倒也未見您提出過任何合理解釋。也許刮別人鬍子前,自己的要先刮乾淨。WiDE 寫於世界時間 04:44 2007年2月27日 (UTC)

忍不住忽然想要留幾個字囉嗦一下。其實我相當認同Toytoy的主張,因為規則就是規則,身為管理階層不應該去帶頭做出不好的榜樣。不過也因為我並非兩方面當事人,所以對於事件為何造成火氣這麼大感到有點奇怪?大過年的,元宵都還沒到,建議火氣或許都消一下再討論比較正面吧。另外,我想或許這個行為有瑕疵,但是應該也沒有必要咄咄逼人,或許這樣的事情有人會認為不夠資格當管理員,那一樣可以在適合的地方去討論或表決,同時,我不但認同Toytoy這裡所說的話,我也很認同他在反對某人申請管理員投票時的反對理由,尤其是那句遇上用戶糾紛不利溝通,希望各路管理員都先退一步再繼續討論,似乎會對溝通比較有利,以上建議請參考。--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6:08 2007年2月27日 (UTC)

我簡單看了一下歷史,我覺得Koica回退的問題倒是不大,畢竟可能有不同的觀點。 但是保護有點看不懂,當天沒有違反3PR啊,也沒有破壞。確實應該釐清按什麼規定進行保護的。--用心閣(對話頁) 12:40 2007年2月27日 (UTC)
我認為Koika回退的部份問題頗大,因為其中有我為所有外部連結加上的來源名稱,他卻一聲不響給回退了,問他也不答話,難道讓資料表達得更詳細也是錯誤的嗎?希望他以後做事多尊重其他使用者,不要任意把別人的心血踩在腳底下'WiDE 寫於世界時間 13:40 2007年2月27日 (UTC)
那個「遇上用戶糾紛不利溝通」是User:tonync說的。我應該沒參加那個投票,因為我之前不知道那個投票,好像也沒在任何管理員的選舉中投票。
抱歉是我眼花搞錯,不是您本人,而是User:tonync那篇反對的理由,希望大家先做良好溝通。--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4:28 2007年2月27日 (UTC)
今天的問題很明顯。管理員User:Koika做出爭議性的回退,管理員User:Wing的保護看起來有瑕疵,然後管理員User:Jusjih明目張膽利用管理員特權進行可能帶有政治立場的修改。事後三個人裝作沒事,什麼都不說,反正爽到了就走人。我從User:Koika開始抓起,發現他的回退根本不是表面上所說的那回事。如果被抓到的換成是我,會怎麼處理呢?
直接承認我有偏見,或者說是犯錯就是了。還需要講這些阿里不達的東西嗎?還需要扯別人的政治立場嗎?
回退有爭議,我們可以尊重任何一個編輯(不管有沒有管理員身分)的理性判斷。但是當幾個爭議程序加起來看爭議更大,瑕疵更多的時候,就不見得應該照單全收了。因為看起來就像是他們在搞一些見不得人的小手段。用Koika自己的話講,就是「少搞一些小手段會比較好」。在這裡可以看到User:Koika似乎連誠信也有問題。因為不斷挖,就不斷發現瑕疵程序好像是用管理員特權做出來的。誠實一點可以嗎?
三個管理/行政員都不是昨天才上任吧? -- Toytoy 13:41 2007年2月27日 (UTC)
和Wing溝通後,我解除了保護。User:Jusjih的編輯確實違反了保護方針。當然Koica的回退沒有看到別人的貢獻是存在瑕疵。--用心閣(對話頁) 14:57 2007年2月27日 (UTC)

我認為管理員User:Koika在這裡不算很可信。他說「管理員的「特權」也僅於多了保護文章、刪除文章及封鎖某人,而以上我都沒有使用,所以不存在「特權」問題」。但是這裡看起來他用的就是管理員回退的功能:

使用管理員回退功能的跡象看起來是「小」+(恢復到____的最後一次編輯)。這和他當上管理員以前的「恢復完全不同」。

  • Koika可能不使用管理員特權的證據:「台灣共和國護照」的爭議性回退沒有「小」
  • Koika可能使用管理員特權的證據:用簡體字。

我還不確定,但是這裡似乎很啟人疑竇。

  • 大致上是當管理員以後的五千次條目編輯
  • 15:58 2007年2月18日 台灣共和國護照 (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
  • 15:57 2007年2月18日 小 台灣共和國護照 (恢復到WiDE的最後一次編輯)
  • 09:55 2007年2月13日 小 中國國民黨 (恢復到Johnnycheng的最後一次編輯)
  • 14:44 2007年1月8日 小 美國總統繼任順序 (恢復到楊齊賢的最後一次編輯)
  • 16:05 2006年12月24日 小 小孩不笨 (2002年電影) (恢復到Koika的最後一次編輯)
  • 16:11 2006年12月6日 小 2006年梅嶺遊覽車事故 (恢復到Koika的最後一次編輯)
  • 15:20 2006年11月23日 小 梳士巴利道 (恢復到Bananasims的最後一次編輯)
  • 18:08 2006年11月22日 去中國化 (恢復到未命名的最後一次編輯)
  • 18:08 2006年11月22日 去中國化 (恢復到壯志滿天涯的最後一次編輯)
中間很多次「恢復」。因為太多,所以省略。
所有省略的「恢復」都是簡體,也都是「小」。
  • 15:21 2006年6月1日 板橋站 (日本) (板橋站 (日本)已移動到板橋車站 (日本): 恢復)
  • 08:12 2006年5月18日 台南市 (台南市已移動到臺南市: 恢復正式名稱) (頂)
  • 08:12 2006年5月18日 小 臺南市 (台南市已移動到臺南市: 恢復正式名稱)
只有在恢復移動的時候才自己用繁體輸入「恢復」。
  • 12:20 2006年4月1日 小 琉球群島 (恢復到61.68.20.174的最後一次編輯)
  • 18:40 2006年2月19日 小 十分瀑布 (恢復到146.114.155.107的最後一次編輯)

以下是User:Koika擔任管理員以前的部份「恢復」(因為使用 user 的方法恢復可能不會留下容易辨認的記錄,這裡的記錄可能不齊全):

  • 大致是當管理員以前的條目編輯
  • 14:46 2005年6月24日 臺南車站 (恢復上一次編輯)
  • 14:46 2005年6月24日 臺南車站 (恢復上一次編輯)
  • 20:51 2005年6月10日 黑臉琵鷺 (請勿任意復原 會斷掉日文維基連結)
  • 14:27 2005年6月4日 批踢踢 (恢復koika最後一次編輯)
  • 06:33 2005年4月2日 台北捷運新北投支線 (恢復"臺灣少年"最後一次編輯)
  • 14:10 2005年3月9日 小 南越語 (恢復hom最後的編輯,並譴責任意篡改的行為。)
  • 14:14 2005年8月17日 成龍 (恢復Yurik最後一次編輯)

請注意,這裡只能找到「恢復」,沒有任何「恢復」。這是User:Koika不使用管理員特權的「恢復」方法。

不當恢復的嚴重性可大可小。但是不誠實的嚴重性我認為很大。 -- Toytoy 13:32 2007年2月27日 (UTC)

這是所謂「快速恢復 (rollback)」的管理員功能,以前在這裡的最後一部份中有提到這個問題。--百楽兎 14:50 2007年2月27日 (UTC)
我雖與Koika曾有意見不合的糾紛,也曾對他某些做法頗有微詞。不過我認為Toytoy這種翻舊帳,並口口聲聲用不友善的「特權」或「不誠實」字眼攻擊Koika的做法不足為取。我再次呼籲,如果Toytoy兄認為Koika不適任管理員,盡可以發起對他的罷免討論或投票,不要在此條列式的扒糞,這些行為讓我想起當初趕走優秀維基人阿儒的一些不友善做法。容我直言,Toytoy的許多口吻和做法都非善意推定,且含有政治意識型態。來維基是來寫條目的,不是來吵架或是專門來闡述政治立場的。再講透徹一點,管理員固然犯了疏失,他也是義務職,我們要做的是希望對方改善做法,而不是踩到腳下或視其為寇讎。Toytoy一連串咄咄逼人的做法,讓我不寒而慄。--winertai 16:05 2007年2月27日 (UTC)
您跟在提請罷免阿儒的人後面,把你認為『不寒而慄』的作法連結到阿儒管理員不告而別上,我覺得您也有點那個.....67.103.245.50 22:38 2007年2月27日 (UTC)
我看不懂這句話,您的聯想力也太豐富了吧。我只是因為這些討論,聯想到阿儒的「傑克」系列和那時候逼走阿儒的可怕連串文字攻擊。維基哪時候變戰場了?抓到幾條小辮子就可以又是滾蛋又是特權的到處咆哮。我始終質疑的是討論者的口氣和心中的意識型態。講直一點,比Koika或阿儒更專制更常犯錯的管理員不是沒有,為何討論他人時,就多有人跳出來要求討論時的語調,這時候就鮮少有人提出這方面要求。有所不同是因為害怕Toytoy的潑辣語氣與尖酸刻薄,還是因為提案者或當事管理員的鮮明政治立場與意識型態?還是相關討論還要看這些管理員人緣好不好?--winertai 06:42 2007年2月28日 (UTC)
「比Koika或阿儒更專制更常犯錯的管理員」是誰?請注意這次又濫權又說謊的是Koika,不是其他管理員。「幾條小辮子」?你以為我抓的就是「幾條小辮子」?你以為他的所作所為就這麼無辜嗎?那我是不是更無辜?我還沒有管理員特權。
「為何討論他人時,就多有人跳出來要求討論時的語調,這時候就鮮少有人提出這方面要求」,你不是已經出來當保皇黨了嗎?還需要別人?一堆說不出道理的已經被我教訓過了。Bstlee還不是說些酸話,幾分鐘以後就自己擦掉。我還需要你抹黑嗎? -- Toytoy 06:59 2007年2月28日 (UTC)
我不是昨天才生下來。使用行政特權做這麼多爭議事,就不要怪被我挖出來。不寒而慄?我又能對你們怎樣?少給我裝可憐。
  • 善意推定≠裝白癡、裝瞎子。
  • 義務職≠為所欲為。
事實:User:Koika的回退欠缺正當性,程序也有瑕疵,後來的申請保護更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要我裝白癡還是裝瞎子?你要我推定他善意,我都看到這麼多問題了,你要我推定他善意?那這個善意的管理員怎麼不推定我善意?他怎麼有時間編輯那麼多東西,卻對自己的爭議行為說不出一個道理,還是根本不肯說。
我咄咄逼人?你們是在裝可憐啊?條目都已經給他改了,然後也給他保護那麼多天,後來還有管理員自己動手修改。實質的好處都佔光了,現在說別人不該咄咄逼人?那我是不是更可憐?我不像你們有特權。我有特權也不會像一些人一樣濫用。我從一開始就根本不想要這些特權。我是不是更可憐?
我從來沒隱藏過立場。我不裝中立。我也不會尋求特權。我從頭到尾光明磊落。
義務職就可以為所欲為嗎?行政瑕疵就可以不接受審查嗎?
  • 事實:中文版從來就不缺管理員。
  • 事實:不當管理員還是可以寫條目。
  • 事實:管理員身分又不能賺錢,剝奪以後也不影響人權。
  • 事實:就算User:Koika現在自己滾蛋,他還是可以用IP編輯,還是可以註冊新帳號,還是可以繼續加入編輯戰。
  • 事實:就算罷免User:Koika的管理員身分,他還是可以編輯,還是可以繼續加入編輯戰。
  • 事實:User:Koika還在繼續迴避解釋自己的濫權,還在繼續保留並使用管理員特權。
在這裡裝什麼可憐啊?做錯了就承認還不簡單。這麼簡單的都不肯做,是侮辱我?還是侮辱自己的人格? -- Toytoy 22:26 2007年2月27日 (UTC)
誠心希望別因為不同的編輯意見而毀了討論的氣氛。每個人認為條目陷入了編輯戰都可以依造方針的指導將條目回退到編輯戰之前的版本並申請保護。也許編輯的理念不相同也不建議選擇使用不禮貌方式溝通。既然對同時關注到同個議題的條目,何不先試著在對方的對話頁聊聊想法,交換一下彼此的意見呢?也許直接提交申請保護是過於直接了些,部分參予編輯的夥伴也都有點情緒。
在這條目的編輯參與上,也許Koika兄口直心快,幾位夥伴性情也比較直,不客氣的指出可能引發爭議的行為。但小弟我在此要特別強調,Koika兄在這次條目編輯行為上並沒有行使sysop所特有的功能,申請保護之後也停止了自己的編輯。
編輯意見相左是家常便飯的事,如何面對不同的編輯意見,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議題。也許今天部分夥伴有點情緒,也許是有點不滿在心中蘊藏了很久了吧,我想有些夥伴是相當語重心長選擇使用公開對話的方式希望可以社群的重視,寧願使用有些冒犯不禮貌的方式來點出對方不完善的行為。我想發起討論的夥伴要表達的意思,社群都接收到了,如果整個討論延伸成為針對某人的嚴厲批評,破壞了互助客棧討論的氣氛,可能會讓原發文者的意見反而被社群遺漏或被稀釋掉。--Jasonzhuocn 23:11 2007年2月27日 (UTC)
我前面已經指出User:Koika很可能用了管理員的快速回退功能。雖然這個功能跟一般人的歷史編輯回退功能相同,這是管理員才有的工具。從行政的角度看,我覺得這是非常不當的。這次事件之後,我也發覺原來以前阿儒也有類似的記錄。這個東西看起來是一再被缺乏自制力的管理員濫用。我都已經點出來了,你們還不檢討嗎?
我不認為對管理員該有太詳細的規則。因為規則隨時可以設法迴避。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管理員行為可疑,就該收回特權。之前都已經有阿儒的案子了,為什麼User:Koika還繼續濫用權力?這樣的人不該罷免嗎?
在這個案例裡,User:Koika看起來像是故意要殺掉我的「玩具護照」,所以就回退到有「玩具護照」之前的版本。為了讓自己看來師出有名,就說是「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可惜登上首頁時的編輯是我的「玩具護照」,雖然可能是犯錯,我看起來像是說謊。為了回退到他自己喜歡的版本,他也把User:WiDE加入的內容砍掉了。這不是一句意見相左就能打發的。我一直希望User:Koika自己知所進退,所以慢慢等。還是要我現在就發動罷免?
「Koika兄在這次條目編輯行為上並沒有行使sysop所特有的功能,申請保護之後也停止了自己的編輯」。事實是他該拿到的都拿到了,回復到自己喜歡的版本,然後又得到保護,他就迴避解釋的義務,自己在雲深不知處逍遙。這樣難道不該抓出來嗎? -- Toytoy 00:38 2007年2月28日 (UTC)
別又是滾蛋又是行政特權又是濫用權力的大放厥詞,你遇到的不平事情,我也不是沒碰過。我只是不滿你在此的討論口氣。你趕快「光明磊落」的發動罷免,把你發現的這些「裝白痴」罪狀移動到上面。快快快。--winertai 06:42 2007年2月28日 (UTC)
我還在等User:Koika自己知所進退。該承認就承認,該解釋就解釋,還會少他一塊肉?自己已經濫用特權,然後又說謊,行政的瑕疵這麼明顯,還把我以外其他人的修改也一併丟掉,就為了跟我打編輯戰。我已經給他夠多時間跟夠多面子了。我在這裡多給他一天,他就自己出醜一天。你當什麼保皇黨? -- Toytoy 07:04 2007年2月28日 (UTC)
你認為管理員是皇帝,我可不認為。你趕快發動,不然搞不好有人恥笑你沒有膽量。--winertai 07:09 2007年2月28日 (UTC)
你笑就笑啊。你再笑也不可能把User:Koika難看的記錄抹掉。做過的事就是做過了,你笑到口水流到地上也只是你一個人忘掉。 -- Toytoy 07:14 2007年2月28日 (UTC)
好吧,接受你的建議﹔我倆討論就此打住。不過最後還是善意提醒你,你那些笨蛋、白痴語句,已經是構成人身攻擊,小心被「皇帝」封禁歐。--winertai 07:23 2007年2月28日 (UTC)
我本來確實是寫了一些針對Toytoy的酸話,不過寫完之後覺得很沒意義。為什麼沒意義呢?看看上面的討論演變成什麼狀況就知道了。原本Toytoy提起的討論或許是很好的、很有道理的,然而到最後Toytoy卻不斷的自以為能夠教訓他人,更把別人的退讓,當作是自己論點的勝利。此外如果與Toytoy立場不同的人都學Toytoy的方法來對話(我學過),要怎麼討論下去?根據我的經驗,到最後就是變成只剩兩三個人在吵,其他的人都不想插進來。LivingRoom 10:34 2007年2月28日 (UTC)
附帶一提(雖然有點離題),這個條目爭議的起始點,是源自2月某日,Toytoy提議刪除「台灣共和國護照」條目。後來Koika的提起保護,剛好又來淌這混水。LivingRoom 10:55 2007年2月28日 (UTC)
你又講過什麼正確的話? -- Toytoy 13:40 2007年2月28日 (UTC)
  • 怎麼,別人不能發表意見?發表意見還要經過你同意正確才能出現?你就算是有天大的理由,現在也看不出你有任何希望這件事情有良好發展,並且促進未來程序上友善與能夠被更多人接受的方向。鬧吧。--cobrachen 21:46 2007年2月28日 (UTC)

誠心希望不要讓討論延伸的發展破壞了互助客棧討論的氣氛,有話好好說。遵守站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請對事不對人,人身攻擊會破壞這個社群。-- Jasonzhuocn 20:24 2007年2月28日 (UTC)

明眼人看了就知道我用的是手動回退,用簡體字只是我個人的喜好,因為整個中文版維基百科都用簡體字作為界面用語(我的輸入法可以自由正簡切換),沒想到也變成把抦,真讓我哭笑不得。明眼人一定知道,管理員快速回退並不會出現「回復登上首頁」這樣的字眼。不過這樣也好,我討厭吵架,自己提了罷免案,請移駕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吧。--Koika 20:12 2007年2月28日 (UTC)
原來User:Toytoy認為有問題的回退只有紅字這一項:
  • 15:58 2007年2月18日 台灣共和國護照 (恢复到登上首頁時的编辑)
  • 15:57 2007年2月18日 小 台灣共和國護照 (恢复到WiDE的最后一次编辑)
我一直以為黑字這一項也是被User:Toytoy認為有問題的回退,原來是我自己誤會了。--百楽兎 02:06 2007年3月1日 (UTC)
因為太多太多問題了,有時候一次只能打一個。
  • 恢復到登上首頁時的編輯」似乎真的是用管理員工具。不要說是「恢復」用簡體,「編輯」也是,但是「首頁」居然不是簡體的「首頁」。看起來就像是用了簡體的管理員工具,自己再打一個繁體的「登上首頁時」以誤導大眾。
  • 其他用管理員工具的何嘗不是用管理員工具進行編輯戰?我知道很多管理員會這樣做,這裡管理員的訓練很差不只是他一個人有問題。所以這個就暫時沒打。
這種不誠實的人對我是很嚴重的侮辱。 -- Toytoy 03:33 2007年3月2日 (UTC)

請上面的各位勿吵了,也不要以一些具攻擊性的詞彙來發言。我們應以客觀的記述來表達立場,而不是這樣互相攻擊,謝謝。 --王者之王 Chaplin () 12:02 2007年3月9日 (UTC)

一般意見
  • (!)意見,我相當認同Toytoy所主要訴求的內容,但是Toytoy的言論卻也讓我很難投下支持罷免的一票。看過Toytoy的文字很容易能了解他是位性情中人,雖然偶有粗言,但是那應該是他個性明確的一種表現,希望大家能多針對Toytoy所說的「管理職權與作風」為主要考量,不要因為他的言行而影響大家能夠中立的處理這個表決。並且希望Toytoy您能夠先靜一下,相信大家能夠知道您所要訴求的是什麼了,有時候太多沒必要的話出現,不見得有加分的作用,先冷靜一下,表決一定會有與您不同的意見出現,如果大家都認為該那樣,您打再多的字也沒有什麼用處啊。同時請大家仔細想一下如果涉及管理職權濫用,是否保留有爭議性的人是中文維基之福?當然,這個內容屬於技術性上的濫權問題,並不是Koika自己本身直接濫權,即使今天他不是管理員,也一樣可以有同樣的狀況出現。所以是否這個事件直接與他本身的身分有關,也有待商榷。--by--阿佳真的很囉唆! 23:01 2007年3月1日 (UTC)
重點不在我的態度。我從來就沒打算用態度誤導你們。如果我的態度這樣,你們還能做出正確的決斷,就代表你們有理性思考的能力。有些人買房子是看工地秀決定的,有極少數人是看規格、施工品質、地段、售價、其他品質而決定。我從來就不想招那些看工地秀的人生意。
如果User:Koika真的像我所說的有很多問題,而且為了拯救自己的面子越陷越深,你就可以投票罷免他。否則你就可以投票反對罷免。而我呢?我不想跟你們拉票。我也不想當管理員,所以我也沒興趣討好你們。
我想幾年後,會有人挖出這些話,搞不好就是當Wikipedia的墓誌銘。世界上的東西都有興衰。很多衰敗的原因,其實早在興起的開始就存在了。我的聽眾不是你們,而是以後的人。你們當然可以選擇繼續包庇很可能說謊而且又不對自己爭議行為解釋或道歉的「管理員」。 -- Toytoy 03:37 2007年3月2日 (UTC)
同樣的,我也可以說,因為在你的暴虐手段下作出的決定反而是不理性的,因為是蒙受不當壓力下所形成的。真的要理性就得要在其他不當壓力都消失下讓每個人思考,而不是被某些聲音大的牽著鼻子走。
同意你的就是理性,不同意你的就得要蒙受你的各種不當字眼,那我寧可反對你。你這種樣子網路上到處都有,不是第一個也不是唯一的。--cobrachen 23:39 2007年3月6日 (UTC)
  • 我與阿佳看法十分接近,不過仍有小小歧異看法。個人認為不能以性情中人或個性明確為由,來容忍「偶有粗言」出現。再怎樣,類似白痴,滾蛋,欠幹的人身攻擊詞句不應當出現。嗯嗯,就我看法,所有謬誤莫過汙辱人及不佳討論語氣為甚。--winertai 02:57 2007年3月2日 (UTC)
汙辱跟語氣不佳?是不是你們該檢討一下?是我一直在解釋跟舉證問題大,還是User:Koika實問虛答問題大?你少浪費我的時間。
  • 我知道你們其他人一樣也覺得我很欠幹。 ← 這是在罵誰?你自己問問自己是不是這樣想的?
  • 善意推定≠裝白癡、裝瞎子。 ← 這是一針見血的評論。你有什麼資格講「善意推定」?都已經幾乎是人贓俱獲了,你還要我「善意推定」?我說裝聾作啞是不是就比較文雅?
  • 如果你自己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站不住腳,還繼續硬拗浪費大家時間,那就該自己滾蛋, ← 我不說滾蛋,是不是說「知所進退」?事實是面對一個「一皮天下無難事」的人,我難道還要繼續溫文恭儉讓?
還是一個老問題:你是把我當白癡耍嗎?善意推定難道就沒有值得假設善意的前提嗎?善意推定的原因只是因為User:Koika是管理員嗎?那他怎麼就推定我有政治意圖?是不是我也可以覺得我沒受到尊重?因為你們一直在把我當白癡耍。
你要我做的大概就是閉嘴吧?我是不是又說太白了?息事寧人可以嗎?鄉愿可以嗎?當乖乖牌可以嗎?這樣就不算罵人了吧? -- Toytoy 03:24 2007年3月2日 (UTC)
這種話都跑出來,你絕對符合你自己所說的「一皮天下無難事」的人。--cobrachen 23:41 2007年3月6日 (UTC)
我善意推定各位是群而不黨之人,所以我也善意推定各位不會以人廢言。
且觀後效67.103.245.50 04:38 2007年3月2日 (UTC)
  • (!)意見:其實這種「自己申請罷免自己」的事叫「辭職」,不叫「罷免」。應該移動到Wikipedia:管理員自行申請離任,就連票也不用投,便可以讓他如願以償了。但是,我也不清楚辭職是不是他的目的,因此我不投票。--Computor 05:43 2007年3月3日 (UTC)
    • (!)意見:對於他的目的,當然要『善意推定』啦!也就是說,這種「自己申請罷免自己」的事一定具有某種善意,他不明說他的善意大家也要推定他有善意,別人看不懂他的善意不代表他沒有善意,反正他是一定有善意的,無您是欲安怎?67.103.245.50 06:32 2007年3月3日 (UTC)
  • (!)意見:我認同Computor的看法,我認為這等於辭職。另外,我也同意cobrachen的說法。我一直覺得網路上常常有「會吵的孩子有糖吃」的現象,欠缺溝通技巧的發言只會昇高衝突而已。--Jnlin討論) 02:47 2007年3月11日 (UTC)

其實這個投票案非常吊詭。建議社群思考一下,一項連提案人自己都不是真心希望通過的提案(如果真心希望通過,早就自己辭職了),到底在法理上站得站不住腳,有沒有讓社群關注並處理的意義?社群的答案影響到將來會不會有別的管理員受到此案啟發,在遭到質疑時不正面面對,再如法泡製一齣這種「自己提案罷免自己,卻又希望自己的提案不通過,只不過是藉此提案迴避問題」的爛戲碼。 --醉洛陽 (寒夜客來) 22:51 2007年3月14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