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非自由版權圖片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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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圖片大小

徵集最終反對意見

根據Wikipedia:修改和創建方針:「一般說來,有三種方式可將方針官方化:……將方針官方化的信息已經在互助客棧、郵件列表或者相關的討論頁面得到了顯著傳布,並且經過一段合理的時間,所有的反對意見都已經被處理。」討論進行至此近三個月,已完全符合這一要求。鑑於有用戶仍然質疑這一共識的明確性,現在此徵集最終反對意見。如即日起兩周內(2月4日前)無明顯且合理的反對意見,本項討論視為形成共識。反對意見應以與版權相關的本地方針指引和基金會聲明為依據,且做好接受答辯的準備。--Wcam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3:54 (UTC)[回覆]

又來了,沒交集的事情當共識,重複再說也無益。總之前面不同你意見的建議跟看法都打回票,一意孤行就是了?--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4:32 (UTC)[回覆]
@Wcam如果沒有有效反對意見的話,的確可以通過。
然而我想提出一問:以維基今日的實力,就算公然違反版權法,又有多少公司敢向維基叫板呢?維基又不缺錢打官司,大可以慢慢耗,更可以出動寫手在維基上攻擊對方。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律風險並不大。--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5:23 (UTC)[回覆]
這是您的個人觀點,而維基媒體基金會的官方立場是所有的維基媒體計劃理應全部使用自由版權內容,非自由內容作為例外情況則需要最小限度使用。本地方針也明確規定,維基百科條目和其他地方都不會自動擁有使用非自由內容的資格。如果這兩個現狀沒有發生改變,涉及非自由版權內容的問題仍然應從嚴處理。維基百科的使命之一是推廣自由內容的創作和傳播,如果使用了侵權內容,則違反了這一使命。--Wcam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7:43 (UTC)[回覆]
先不談公司敢不敢向維基叫板。本地方針公然違反版權法,基金會一定不會不管。WP:基金會行動。——꧁༺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監管員選舉2017年1月26日 (四) 17:58 (UTC)[回覆]
Wcam和星耀晨曦都作出了很好的論述,然而並不完整。
事實上所有反對理由儘管打着不同的旗號(用戶體驗、像素多少等),實質上都都指向同一點:法律風險其實並不大。試問中文維基何曾因這些「並不合理的合理使用」而吃上官司呢?網絡上的侵權隨處可見,正是版權法實質效力並不高的明證。
Wcam和星耀晨曦所指的基金會壓力,更多是一種自主規制。本質問題其實就是為什麼維基如此重視版權?
Antigng的論述「在我的心目中,維基百科不是某些商業公司,也不會去學那些公司,她永遠會是一個遵紀守法的人,哪怕為了遵守這些法律她要犧牲自己的利益。但是這並不妨礙她針對不合適的法律條款發表自己的意見。當歐盟打算加強FoP的限制時,她不就勇敢地發出了自己的聲音嗎?不少網絡媒體不注重版權又如何呢,維基百科能和他們同流合污嗎?」就是答案。
維基成立時有一種理想,就是開放版權,分享知識,追求凡是以理服人,而不是用法律武器民意力量等方法逼使其他團體就範。如果今日維基自恃有影響力就「壓逼」其他公司,盜用他們的知識財產,就違反了這種理想。
故與其說維基目前面臨法律安全,倒不如說目前做法和維基的理念有衝突。以上。--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04:34 (UTC)[回覆]
根據基金會的觀點:「合理使用」只是一種例外,本不應該存在的例外。但為了發展自由圖片,基金會允許了這種例外。——꧁༺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監管員選舉2017年1月27日 (五) 05:22 (UTC)[回覆]

大概看了下上面的討論。我個人不認為當前社群對此事的討論和前一次的投票已經足夠達成共識。對於一個涉及到幾乎所有合理使用圖片的共識,如此達成太過草率。前面的投票加在一起也就15人,投個管理員還要至少25票呢。投票之前也沒有慣例的公示之類,直接就投了,投票之前的討論亦不充分,大多數人邊投票邊討論。我要不是發現上面寫着「投票區」三個字我還以為這就是正常的社群討論,想都沒想到這是投票。而支持票僅多出反對1票,也難怪難以服眾。我們必須遵守 CC 協議,要求維基的版權一定要嚴格,這些都是基金會要求我們做的。但是,本地能不能開啟合理使用,這就不是基金會要求的了。也就是說,在此事上,我們中文維基的社群理應擁有絕對足夠的自治權。考慮到上面的討論意見僵持,我認為最好應該再好好開個投票,拿出一個令社群信服的共識。
除此之外,我們也應該考慮,單純限制合理使用圖片大小是一回事,從其他方面上過度使用合理使用,是不是我們都把它忽視了?有些條目里(比如某些 ACG 人物列表條目),每個人物都配了一張合理使用的圖,整個條目合理使用不下十張,這就算合理?規範合理使用的方法很多,我們也不應該只局限一種。
--Techyan留言) 2017年1月29日 (日) 15:35 (UTC) @星耀晨曦Temp3600WcamJustice305先把人@出來。我個人建議2月4日之後開投票。支持票數應達到三分之二多數。--Techyan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9:26 (UTC)[回覆]

限制同一條目內合理使用數目容後再議。10萬pixels 是否太多或太少也可再議。應先通過原則。至於應否通過投票方式來解決問題,我希望先聽Wcam的意見。--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9:32 (UTC)[回覆]
如果這樣我早贊成了好嗎?問題他硬塞英文維基公式,根本不尊重別人看法,連贊成的人後來感到有點不妥提出修正意見也被他打回票,口口聲聲方針卻不先討論共識→選擇方案→公告→投票程序,最後這幾天公告還是別人幫他加上去的。尚在討論中就發起投票,到徵求意見還設前提,最好出社會可以跟人這樣溝通。--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0:23 (UTC)[回覆]
問了你若干遍你始終講不出道理,又不是沒有給過你機會,現在卻來說我不尊重別人看法。我已經反覆詳細解釋了我為什麼選擇了10萬像素這個標準,如果你覺得10萬像素不合適,那你認為多少合適,理由是什麼,這些都已經反覆問了你你確從來不說。再有就是如果這次討論的圖片尺寸指引沒有通過,今後尺寸過大的非自由圖片是不是就不應該縮小了?整個討論的緣由就是由於你反對我依據方針縮小非自由圖片,我為了尊重你的意見,立即暫停縮小圖片並參與你的討論,而你從始至終都拿不出合作的態度。你到底想要什麼?可不可以明明白白說出來給大家聽?--Wcam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8:28 (UTC)[回覆]
你是不是弄錯了什麼?這討論串是我開的,前面也說了是想討論出共識,連初步結果都沒出來你就逕自發起投票也沒公告,討論出共識不是以你的意見為準,我還不知道啥時候可以依維基方針認定別人意見無效,到底誰態度有問題?--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00:09 (UTC)[回覆]
無視方針竟然還有道理了?方針如果不依那還要方針做什麼?--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30 (UTC)[回覆]
無視、不依方針還會在這討論嗎?問題是哪個方針授權你認定意見無效?前面有人提出癥結你還是不聽,還好意思說尊重人家意見?--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45 (UTC)[回覆]
非自由圖片使用小尺寸是方針,有人縮小非自由圖片你卻來反對就是明顯無視方針,就這麼簡單。在你有錯在先的情況下我停下來與你討論,還指責我不尊重意見?--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53 (UTC)[回覆]
提出討論尋求共識叫「有錯在先」?原來只要不合你的做法就是錯的?--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7:06 (UTC)[回覆]
不合方針的做法當然是錯的。--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7:18 (UTC)[回覆]
方針≠你對方針的觀點,謝謝。--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7:22 (UTC)[回覆]
我覺得Wcam應舉出一個原圖>十萬像素的實例,方便大家參考。--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8:36 (UTC)[回覆]
前面有人提過了,他叫我們去看英文維基。跟他討論真的沒交集,一直重複迴圈打轉。--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00:09 (UTC)[回覆]
可是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啊,我們可以不需要遵循英文的指引。W君在討論時,一直說要「參考英文維基」,我是不認同的,而且這個沒有顧及用戶的感受。因此,我建議W君主動請辭管理員的職務。(個人觀點僅供參考)--Shwangtianyuan 祝您節日快樂 2017年1月31日 (二) 05:17 (UTC)[回覆]
你始終就知道說不要遵循英文維基,那英文維基也有五大支柱,既然我們不需要凡事都遵循英文維基,那我們把五大支柱也廢除了好不好?--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34 (UTC)[回覆]
請你們看清楚Temp3600問的是大於十萬像素。在Category:需要縮小大小的非自由文件中包含的文件都是尺寸大得離譜的(高達百萬像素級別)、需要儘快處理的非自由圖片。另外Special:新建文件中時常有尺寸非常大的新圖片上傳。--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26 (UTC)[回覆]
這個分類的第一個圖片,File:691712402853.jpg,文件大小就高達2MB。這就違背了維基百科:非自由內容使用準則的「尊重作品的商機」。這張圖片幾乎就是原圖。——꧁༺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監管員選舉2017年1月31日 (二) 17:36 (UTC)[回覆]
請放大這張2.59MB的圖片,看看細節處的瑕疵。很明顯,這應該是網站上的截圖或者紙質品的掃描件,只不過之後沒有壓縮。我下載到電腦上,很輕鬆地就給壓到了300K,且肉眼幾乎不可分辨。請問這是原圖?
方針里的確寫了要使用小尺寸,但是沒看到優先使用小尺寸嗎?用小尺寸本身沒錯,關鍵問題是把所有的圖片都給縮小這合適嗎?10萬的標準是怎麼定的?--Techyan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0:13 (UTC)[回覆]
十萬像素的圖片是怎樣的呢?--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7:46 (UTC)[回覆]
英文維基的電影或唱片海報幾乎都已經由機器人自動縮小至10萬像素以下,並且我們同英文維基的版權方針幾乎是一致的,因此實在找不到這一做法在中文維基為何不合適的理由。可參考en:File:Swamp Sally.jpg這個例子感覺一下10萬像素的效果。--Wcam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4:25 (UTC)[回覆]
再舉一個之前舉過的網頁截圖的例子:en:File:Silk_Road_Marketplace_Item_Screen.jpg這張網頁截圖先以相當於640x480的分辨率截取了第一屏的截圖,再由機器人縮小至10萬像素以下,對於展示網頁風格和辨識網頁界面已然足夠。--Wcam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4:30 (UTC)[回覆]

新討論區

  • (!)意見WMF所要求的「合理使用」的圖片的分辨率越低越好。了,然而也必須考慮讀者的感受。所以本人的意見是設定一個讀者勉強可以辨識的標準。比如,一個網站首頁的截屏,只要大致可以體現出來網頁排版即可。可以先實驗一下「10萬像素」的樣子如果10萬像素可以達到「讀者可以勉強辨識」的標準,那麼應該採用。如果完全無法辨識,標準可以適當上調一下。——꧁༺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監管員選舉2017年1月30日 (一) 11:29 (UTC)[回覆]

維基百科作為全世界最大的自由版權網站,在自由版權方面應作為領導者,以身作則示範自由版權之應用,讀者體驗反而應屬次要。即使法律已規定如何合理使用其他有版權內容,維基也應該自行訂立比法律更嚴格的合理使用規定。另一方面,大家可想過每使用一次合理使用內容,就意味維基少了一次獲得自由版權內容的機會,因為內容的版權擁有者無需提供自由版權即可得到在維基宣傳的機會(條目會直接宣傳有關產品、圖片頁會註明版權擁有者及產品等資料),更加沒有動機提供自由版權內容。關於合理使用圖片大小,以我所見有些條目的確使用了尺寸過大的圖片,對於整個電視節目來說這樣一張圖片也許不會對版權擁有者造成甚麼損失,實際上也好像沒有人要求Take Down。相比條目內容誹謗他人的法律風險,在版權方面維基面對的法律風險的確不大。但在讀者觀感上,會否令外界以為維基可隨意使用有版權圖片呢?所以合理使用圖片大小(及數量)是十分需要規管。

至於甚麼大小才合適,Wcam提倡的10萬像素以下似乎不太被大家接受。我覺得可以有2個方案,方案1是按Wcam的方案所有圖片一律不得超過某個大小上限,但設定另一個較寬鬆的上限,由大家討論或投票方式設定。方案2是在方案1基礎上,增加一個例外條款,要求使用超過大小上限的圖片的人解釋必須的原因,其他編者可按現行檔案存廢討論的機制要求刪除原因不符的圖片。—Baycrest (作客) 2017年2月1日 (三) 06:44 (UTC)[回覆]

同意Baycrest的方案2,我提議的10萬像素是指引,這就意味着該標準應適用於絕大多數情況,但允許偶發的例外。上傳並使用過大的圖片必須給出詳細充分的理由,否則可提報刪除,依據是WP:NFCC:「維基百科條目和其他地方都不會自動擁有使用非自由內容的資格」。--Wcam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4:15 (UTC)[回覆]
如果沒有繼續討論的話,就以"上限為10萬像素,但允許偶發的例外。上傳並使用過大的圖片必須給出詳細充分的理由,否則可提報刪除"為指引吧。--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3:23 (UTC)[回覆]
嗯,若折衷方案沒人反對的話,就列入Wikipedia:合理使用指引。不過我還想多聽聽看別人怎麼說。--Justice305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12:02 (UTC)[回覆]
等等,維基百科:合理使用還不是指引。——꧁༺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監管員選舉2017年2月5日 (日) 12:06 (UTC)[回覆]
哎呀,被準則的關於維基百科處理「合理使用」的指引,詳見「Wikipedia:合理使用」給誤導了,就看後續發展吧--Justice305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12:13 (UTC)[回覆]

根據大家討論的意見,我草擬了一篇User:Wcam/非自由版權圖片大小,供參考。若是大致同意,則將其確立為正式指引。--Wcam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9:36 (UTC)[回覆]

同意。--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7日 (二) 05:10 (UTC)[回覆]
(+)贊成--脳補。◕‿◕。讨论 2017年2月7日 (二) 12:26 (UTC)[回覆]
(-)反對最後還是只討論大小,而不討論如何更好地操作的問題,在指定大小之前,應該說明不同類型的需要合理利用的圖片應該這樣製作和獲得。最後又要重演大長條截屏被縮成一條JB一樣的迷之尷尬。——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9日 (四) 01:50 (UTC)[回覆]
大長條截屏本身就不應該鼓勵。放在文章里同樣是「被縮成一條JB一樣的迷之尷尬」,完全無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9日 (四) 06:41 (UTC)[回覆]
所以還需針對一些獲得合理使用圖片的方法事例,例如網頁截圖或者屏幕截圖如何截取,限定在能表現所敘述事物風格情況的適當分辨率和長寬比,避免出現長條的情況,然後再是大小的縮小。——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9日 (四) 06:57 (UTC)[回覆]
(:)回應:以上意見已補充進草案。草案中已包含關於大長條圖片如何處理的敘述。關於不同類型圖片做法舉例,我認為有必要,但需要另行討論,擬出草案後補充進指引。本次討論的主要範圍是適用於絕大多數情況下的圖片大小。--Wcam留言2017年2月9日 (四) 13:42 (UTC)[回覆]
OK,剩下不表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10日 (五) 06:09 (UTC)[回覆]
暫時持(=)中立意見。--Shwangtianyuan 祝您節日快樂 2017年2月10日 (五) 05:06 (UTC)[回覆]

一周過後已無反對意見。歷經數月討論,已確立為正式指引(Wikipedia:非自由版權圖片大小)。完成--Wcam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16:30 (UTC)[回覆]

其實指引里還有一點沒有提,條目中縮略圖的大小默認是250px,參數設置里最大也就能設到400px,而infobox一般都是默認200或250px,在這種尺寸下,分辨率達到10萬像素以上基本沒有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15日 (三) 07:29 (UTC)[回覆]
那個是系統自動縮略,實際上點擊進入圖片文件頁的話,還是大圖。——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20日 (一) 01:11 (UTC)[回覆]

提議修改Wikipedia:非自由版權圖片大小的上傳上限

爭議連結,由於管理員Antigng提出掛Non-free reducee模板的質疑,10萬像素包含了從100000到109999,以至於在下掛模板,與他爭論過,但希望上傳上限能夠改成100000像素,以避免爭議。--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6日 (一) 01:01 (UTC)[回覆]

(+)支持,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下不代表可以判人五年零364天。--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6日 (一) 04:39 (UTC)[回覆]
(-)反對,10萬是任意挑選的一個數。除非有人證明100000像素和109999像素的非自由版權圖片在法律上的差別,否則oppose。--Antigng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04:56 (UTC)[回覆]
認為「10萬」可以達109999的說法明顯有違常識。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3月6日 (一) 06:11 (UTC)[回覆]
十萬就是十萬,為何會有個超越十萬的說法呢?若然要挑戰這項規定,則應為挑戰者提出證據證明放寬沒有問題。--J.Wong 2017年3月6日 (一) 06:35 (UTC)[回覆]
證明100000和109999沒有差別是非常容易的事情。隨便舉個例子,此文件此文件在觀感上沒有任何的區別,沒有什麼細節內容因為尺寸的變化而變得看得見/看不見,然而它們的大小差了15%。說到底,還是那句話,10萬是隨意挑的一個數,其數值本身並沒有明確的物理意義,真正有意義的量是它的數量級。--Antigng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06:42 (UTC)[回覆]
定下十萬的首要意義是明確在某一數值處「切開」,任意大於該數值的大小都被我們認為是不可接受的。這比你所說的數量級更為重要。按你的要求,那麼十萬毫無意義(包括其數量級在內),因為沒有經過法庭判決,就無法證明任意數字的法律差別。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3月6日 (一) 07:05 (UTC)[回覆]
這十萬可以理解為在某一個準確的數切開,也可以是在某個數量級切開。如果把它理解為在某一個準確的數量上切開本身的合理性就有問題,上文已述,我想不出合理的理由這樣做。另一方面,之所以選擇十萬這個數量級,並不是有法律判決這個數量級以上為違法,而是因為這個數量級對應的圖片大小基本上就是正常排版情形下,我們在條目裡面能夠遇見的非自由版權圖片(不像自由版權的畫卷那樣可以很大)的最大尺寸。根據合理使用的要求,合理使用的圖片是為說明條目文本服務的,我們是在以文本中圖片的最大尺寸衡量非自由版權圖片的最大可能尺度。--Antigng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0:35 (UTC)[回覆]
對不起,不過我還是不能認同10萬=100000=109999,假設一張20公分的紙裁切為一半,如果是10.9999公分,這張紙就廢掉了。-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25日 (六) 08:06 (UTC)[回覆]

《非自由版權圖片大小指引》是翻譯自英文版《非自由版權內容指引》相關段落,該段落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廿四日加入,而討論時,表示加入此標準並非硬性規定,而是此標準在大部分情況下都適用。而如果未能符合此標準,則應該解釋為何不能。(「the number we feel comfortable around is about 0.1 megapixels in total size, which works for most movie posters, cover art, screenshots, and the like. But that is far from a hard limit. However, if you have an image that is not free and exceeds 1000px in one direction, you probably need good justification for that much detail.」)當時甚至有用戶提議加入範圍+/- 30%以防熱心用戶過份解讀。往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則修訂為整數,十萬。是次修訂只是旨在提供更清晰標準,而非志在收窄規範。當然英文版立例精神是一回事,中文版是否要跟從則交由諸位決定。不過中文版翻譯時亦有寫道「大部分情況」,即謂可以有例外。當然,要例外,就要解釋了。即是如果少於十萬都已經能夠清楚顯示圖像細節,就應該解釋一下為何要大於十萬。--J.Wong 2017年3月6日 (一) 09:15 (UTC)[回覆]

其實我不覺得因為有人上傳了一張大小為100001甚至999999的圖片然後就有人馬上過來打官司了。--逆襲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3:09 (UTC)[回覆]

同意J.Wong意見。--Wcam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3:41 (UTC)[回覆]

贊同J.Wong說法,指引就是大部分情況需要遵守,如果不得已大於,必須解釋,這也是為了保護版權避免違反相關法律。--脳補。◕‿◕。讨论 2017年3月6日 (一) 15:03 (UTC)[回覆]
總得找個位置立下死線,100000也好,110000也好。--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9:09 (UTC)[回覆]
我支持設立一個死線,但可以有個上下浮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8日 (三) 08:09 (UTC)[回覆]
上下浮動的範圍如果機器人不統一,也會有問題。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3月9日 (四) 03:43 (UTC)[回覆]
我提議的死線已包含浮動上限,i.e. upper class boundary.--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9日 (四) 03:52 (UTC)[回覆]
不建議訂下所謂死線。有些圖若然縮得太細,會導致細節無法顯示。大於十萬的圖檔,應該由人手判斷其理由是否合適。理由合適即可。判斷為可大於十萬以後,所謂的上限就應該因圖而異。--J.Wong 2017年3月10日 (五) 16:36 (UTC)[回覆]
@Wong128hk:你誤解了。這個死線是給bot判斷用,不是給人用。--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0日 (五) 17:08 (UTC)[回覆]
我的機器判斷程式的浮動上限為50總像素。--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0日 (五) 23:51 (UTC)[回覆]
50總平方像素面積容限跟沒有幾乎無區別。至少請參照User:Cwek的容限(100,000*5%=5,000平方像素),確保自己不要把人做過的也標了。寫的什麼bot真是。——Artoria2e5 保持討論完整直接{{ping}}我回復 2017年3月11日 (六) 05:13 (UTC)[回覆]
在下應該沒有理解錯誤……就是說不建議訂立十萬 +/- X% 的 +/- X%。而是機械人直接以十萬作判斷。若然過了,就提示上傳者填寫理由。再交人手判斷理由是否合適。因圖制宜,而非劃一縮到少於十萬,或十萬 +X%。這樣應該更符合指引精神,亦更貼合運作需要。--J.Wong 2017年3月11日 (六) 06:19 (UTC)[回覆]
eagerbot 本來就不會把圖片縮小。它只會掛模版。--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7:30 (UTC)[回覆]
對圖片和相關規定不熟,但最近上傳的File:動物朋友官方宣傳海報.jpg被縮小了,原上傳版本的圖和英文維基百科的尺寸完全一樣,如果非自由版權圖片大小指引翻譯自英文版,標準理應和英文版一致,那為什麼還是被縮小了? --KRF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0:08 (UTC)[回覆]
英文版的那張圖片也沒有符合那裡的規定,將會被機器人縮小。--Wcam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1:31 (UTC)[回覆]
直接用100000像素,不要弄個容許誤差,如File:The Gate of Hell (Jigoku no Mon, Limited Edition).jpg的316像素*316像素一樣--林勇智 2017年3月30日 (四) 07:47 (UTC)[回覆]

非自由版權圖片太小了

現時一上載非自由版權圖片時,會指出圖片過大的問題,並通過技術手段直接修復。但同時使一些圖片,如網頁截圖、電視節目截圖及電腦程式截圖細到文字根本看不到Office2003 screenshot.PNG The House News 20140702.png。一些歷史圖片也一樣,讀者根本看不到動作,令圖片失去可讀性。Police Force use Brick attack protesters AP 20160209.jpg建議非自由版權圖片最少應為640x480像素,以平衡版權及讀者的需要。--Wpcpey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03:23 (UTC)[回覆]

File:Office2003_screenshot.PNG四個截圖混合一起應該是侵權的吧。File:The House News 20140702.png在條目只是用來展示大概外觀,條目內容應該沒有議論截圖裡面的文字,所以沒有需要連裡面的文字也要清楚。File:Police_Force_use_Brick_attack_protesters_AP_20160209.jpg那個警察拿著石頭準備投擲的動作看得我覺得十分清楚。--113.52.64.3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03:55 (UTC)[回覆]
所以當時就反對這樣子情形了,圖片縮小後就失真了。--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2日 (日) 04:40 (UTC)[回覆]
討論主題一樣,合併討論。--J.Wong 2017年3月12日 (日) 09:18 (UTC)[回覆]

(+)支持放寬。考慮到圖片形狀的原因,是否可以將提議的640*480改述為「較短一邊至多400像素較長一邊至多1000像素」?此外機器人不應使用jpeg,特別是不能像前面提到的AP圖像一樣使用低如75的質量係數——{{svg}}裡面JPEG模糊的原因是白吃的?JPEG Artifact generatorJPEGreen的質量滑塊是純粹玩的?User:Wcam-bot,背鍋,去搞個mozjpeg自己壓。——Artoria2e5 保持討論完整直接{{ping}}我回復 2017年3月12日 (日) 17:23 (UTC)[回覆]

不背,機器人除了修改尺寸以外,不會修改圖片的任何其他參數。圖片使用什麼格式與參數是上傳者的決定。--Wcam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7:45 (UTC)[回覆]
@Wcam:質量的事情去RFBA那裡繼續討論吧。像素大小不同,質量參數高低造成問題的顯著程度也不同。——Artoria2e5 保持討論完整直接{{ping}}我回復 2017年3月12日 (日) 18:38 (UTC)[回覆]
機械人Eagerbot、Antigng-bot 18、Wcam-bot及Jimmy-abot處理過大非自由版權圖檔流程正在覆核,請注意。--J.Wong 2017年3月13日 (一) 03:02 (UTC)[回覆]
我覺得重新縮放相當於二次壓縮,如果維持原有的質量參數的話,可能會導致圖像質量進一步惡化,所以應該考慮二壓時儘量挑選近接無損的質量,以儘量維持一壓時的圖片質量。——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3月13日 (一) 03:21 (UTC)[回覆]
重點是要怎麼挑?目前也只有.svg的檔案不會失真,可正常標記運行。--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3日 (一) 03:27 (UTC)[回覆]
個人建議Eagerbot挑選準則只有一個,就是是否大於十萬,及避開已經標記過處理完的圖檔。其他事情交予其他管理員及機械人處理。--J.Wong 2017年3月13日 (一) 03:34 (UTC)[回覆]
@Wong128hk:早已避開。純粹手動。判斷交給電腦判斷--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3日 (一) 03:40 (UTC)[回覆]
我前幾天看到有bot縮小的圖片比10萬多了幾個像素....所以「挑選準則只有一個,就是是否大於十萬」會不會有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15日 (三) 03:47 (UTC)[回覆]
現時餘下大於十萬的圖檔還有多少?--J.Wong 2017年3月15日 (三) 05:06 (UTC)[回覆]
Antigng-bot的上傳日誌。--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5日 (三) 08:52 (UTC)[回覆]
如果都停了bot的話,數百張左右。--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5日 (三) 10:53 (UTC)[回覆]
放寬的話(小於10.5萬像素),bot已處理一萬多張。--小躍撈出記錄2017年3月15日 (三) 23:48 (UTC)[回覆]
  • 既然圖檔已經不多,小躍的BOT轉為半自動,可否?已經處理完。往後新上載的圖檔自動加入分類之後,人手分流,要縮小就交由機械人縮小及刪除舊版,可否?--J.Wong 2017年3月15日 (三) 11:10 (UTC)[回覆]
反對。有破壞者亂掛就無法處理。--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7日 (五) 18:1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