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費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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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撤銷的典範條目費雯·麗曾屬典範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優良條目落選費雯·麗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新條目推薦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8年3月8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08年4月8日典範條目評選入選
2015年5月8日典範條目重審撤銷
2016年11月7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新條目推薦 本條目曾於2008年3月4日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新條目推薦的題目為:
    當前狀態:已撤銷的典範條目;其後評選優良條目亦落選
    基礎條目 費雯·麗屬於維基百科人物主題的基礎條目擴展。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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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版本

    本條目是在原中文版2008年2月14日的基礎上,結合英文版2008年2月27日版本翻譯而成。—木木 (發呆中) 2008年3月3日 (一) 08:29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8年3月4日 (二) 00:07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
    ~移動完畢~木木 (發呆中) 2008年3月8日 (六) 08:16 (UTC)[回覆]

    費雯麗中間不應該加·

    因為這是一個中式的譯名。這種譯名是約定俗成,姓名連在一起的,加了·反而不對了。我不想評論這種譯名的好壞,畢竟是幾十年前,對人名的翻譯還不正規,但是費雯麗三個字加在一起表示這個人,當英語稱她為Miss Leigh時,中文翻譯仍然要叫費雯麗小姐,不可能叫麗小姐的。開頭可以這樣寫:維維安·利(原名:Vivien Leigh,常被譯作費雯麗)。或者直接去掉·也可以。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13:21 (UTC)[回覆]

    如此不如用港式譯法慧雲李?—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4月16日 (三) 17:16 (UTC)[回覆]
    文中沒有一處出現「麗小姐」的稱呼,至於香港譯法已在TA模板中體現。我個人認為費雯麗是大陸更約定俗成的譯法,但是為尊重原來的條目創建者,保留了間隔號。剛才查了大陸的一些主流網站,多數也加了間隔號。—木木 (發呆中) 2008年4月16日 (三) 20:14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費雯麗三個字不能分開,加了·號就表示可以分開了,Miss Leigh不過是舉個例子。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21:18 (UTC)[回覆]
    應該尊重約定俗成的譯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4月17日 (四) 03:55 (UTC)[回覆]
    已修改。—木木 (發呆中) 2008年4月17日 (四) 07:39 (UTC)[回覆]

    特色條目重審

    費雯·麗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AT 2015年4月24日 (五) 07:09 (UTC)[回覆]

    投票期:2015年4月24日 (五) 07:09 (UTC) 至 2015年5月8日 (五) 07:09 (UTC)
    0支持,3反對,撤銷。--59.39.125.240留言2015年5月8日 (五) 07:21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第二次)

    費雯·麗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歌手、演員與模特,提名人:LanaDiva黑歷史 2016年10月31日 (一) 11:50 (UTC)[回覆]

    投票期:2016年10月31日 (一) 11:50 (UTC) 至 2016年11月7日 (一) 11:50 (UTC)

    1支持,0反對:未達標準--KP留言2016年11月7日 (一) 11:5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