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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縉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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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縉彥
《明郭忠節公聯吟雅集圖》之張縉彥像,明人繪 河南新鄉孝思堂郭氏祠堂藏
《明郭忠節公聯吟雅集圖》之張縉彥像,明人繪
河南新鄉孝思堂郭氏祠堂藏
大清工部侍郎
籍貫河南新鄉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濂源,號坦公,又號外方子,別號大隱
出生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
河南新鄉縣
逝世康熙十一年(1672年)
寧古塔
出身
  • 天啓元年辛酉科舉人
  • 崇禎四年辛未科同進士
著作
  • 著有《菉居封事》二卷、《寧古塔山水記》一卷、《域外集》一卷、《岱史十八卷》,查志隆撰,張縉彥刪補(順治康熙增修本)、《依水園文集前集》二卷、《依水園文集前集後集》二卷、《菉居詩集》一卷、《菉居文集》二卷、《禹峰先生文集》二十四卷,彭而述撰,張縉彥、夏嘉瑞評等。

張縉彥(1600年—1672年),濂源坦公,又號外方子,別號大隱河南新鄉人,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中辛未科進士[1],戶部觀政,歷任清澗三原知縣、後入京為戶部主事、郎中,累遷翰林院檢討、兵科都給事中。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清晨,時任兵部尚書的張縉彥主動打開正陽門[2],迎劉宗敏軍隊,崇禎帝景山自縊。

清軍入關後,張縉彥回鄉反大順,遭大順劉汝魁部擊敗。張縉彥遂退守山寨抗清。順治三年(1646年)被洪承疇招降。順治十年(1653年)授山東右布政使,順治十五年(1658年)擢工部侍郎。因罪籍沒家產,流徙寧古塔。在北地與吳兆騫、姚琢之、錢威、錢虞仲、錢方叔、錢丹季等結成詩社為「七子之會」。終老當地。

著作

  • 《菉居封事二卷》,張縉彥撰,張明弼輯,崇禎刻本
  • 《寧古塔山水記》一卷,附《域外集》一卷,張縉彥撰 清康熙松石齋刻本
  • 《岱史十八卷》,明查志隆撰,張縉彥刪補,明萬曆十五年載相堯刻,清順治康熙增修本
  • 《依水園文集前集》二卷,《後集》二卷,張縉彥撰,清順治刻本
  • 《菉居詩集》一卷,張縉彥撰,明末刻本
  • 《菉居文集》二卷,張縉彥撰,清順治刻本
  • 《禹峰先生文集》二十四卷,清彭而述撰,張縉彥、夏嘉瑞評,清順治十六年張芳刻本

參考文獻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張縉彥,坦公,易一房,戊申九月十四日生。新鄉人,辛酉三十,會一百二十,三甲四十八名。戶部政,授清澗知縣,癸酉調三原縣,丁丑行取,戊寅考選,授戶部浙江司主事,戊寅升山西司郎中,督理邊務管庫。戊寅欽選翰林院簡討,己卯改兵科都。曾祖行高。祖登。父問仁,貢生。
  2. ^ 《明季北略·卷二十二》:張縉彥,字坦公,河南衛輝新鄉人。崇禎辛未進士,官尚書。三月十九辰時,同太監曹化淳,開齊化、東便二門,納賊以入朝,為太監王德化所擊,須盡拔,賊亦鄙之,竟戮之。一云南歸為實。
    大事紀云:二十一日,內監王德化出朝,見兵部尚書張縉彥青衣待罪於皇極殿前。叱曰:汝輩誤國至此,今不急殯先帝,乃復推戴新主耶?縉彥曰:此與我無干。自有主之者。德化憤極,呼從者連擦其頰,縉彥掩面垂涕。
官銜
前任:
劉昌
明朝三原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葛某
前任:
馮元飈
明朝兵部尚書
1643年-1644年
繼任:
韓岱
清朝兵部滿尚書
繼任:
史可法
南明兵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