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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中華郵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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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郵局也可以製作各郵局維基,內容絕不輸鐵道--220.141.1.1 18:05 2006年12月12日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Gzyeah(留言)於2009年9月1日 (二) 06:2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 目前,在台灣,郵政相關業務屬於法定特許營業項目,而相關的特別法至今還未修法;所以此次倉促掛牌改名有爭議;在尚未跑完修法程序之前,此條目仍有爭議……P1ayer 03:25 2007年2月16日 (UTC)

名稱問題

目前傳出上大郵通有意申請中華郵政招牌--蒼空 翔 有事點我 16:05 2007年3月5日 (UTC)

舊稱消歧義問題

是否可以另建一個「中華郵政」的消歧義條目呢?其中註明:

  • 大陸時期郵票銘記(中文):「中華民國郵政」或「中華郵政」
  • 在臺時期郵票銘記(中文):「中華民國郵政」——>「中華民國郵票」——>「臺灣」


同時包含主條目「臺灣郵政」的鏈接。而這裏的「臺灣郵政」條目,應該再大體劃分爲中華郵政隨國民政府來臺前遷臺後兩個部分。讓大家都知道中華郵政和臺灣郵政的更詳細的歷史和關聯,這樣不是更好嗎?
請勿對此參雜任何預設之政治立場,應從歷史角度和以中立原則去評述事件。這是我作爲一個集郵愛好者所提出的設想,希望大家能夠接受和幫助,謝謝。
Gzyeah (留言) 2008年2月4日 (一) 16:49 (UTC)[回覆]

改名問題

名稱為何又改回來?臺灣郵政是目前的名稱,並不是什麼「暫名」。—Jerrch (留言) 2008年2月4日 (一) 00:12 (UTC)[回覆]

  • 可是相關法律,至今還未進行修正吧。(因此法定名稱仍是「中華郵政公司」),以下資料來自台灣的立法院
第三條   (中華郵政公司之設置)
  交通部為提供郵政服務,設國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其設置另以法律定之。
第二條   (監督及許可機關)
  郵政儲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辦理,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財政部監督;其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第一條   (立法依據)
  交通部依郵政法第三條規定,設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 因此,行政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因此「臺灣郵政」可能隨時會被在正名為「中華郵政」。
  • 因為,「郵政儲金匯兌事務」與「郵政服務」是法定的特許營業項目。因此導致「臺灣郵政」之名,衍生的違法爭議。(例如:民間的快遞業者不可發行郵票,也不可收存款。)
  • 郵政法
第十五條   (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及具交付證明票證之禁止)
  除中華郵政公司外,任何人不得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且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P1ayer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2:07 (UTC)[回覆]

  • 發現第4個相關法律了……
第二條   (主管機關)
  簡易人壽保險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經營者,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
  其他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並適用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 因此,也衍生出「臺灣郵政」違法經營「人壽保險」保險的爭議。

-P1ayer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2:24 (UTC)[回覆]

因為臺灣郵政中華郵政的名稱有爭議被多次退回及提出移動請求(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2008年2月4日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2008年2月11日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2008年3月30日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2008年5月20日),為避免繼續編輯戰正需要尋求共識。是否應該繼續原用臺灣郵政的名稱?—ZModdlyg討論+ 2008年5月20日 (二) 17:38 (UTC)[回覆]

支持
  1. (+)支持,直到該企業再次更改其官方用名為止。—Gzyeah (留言) 2008年5月20日 (二) 17:52 (UTC)[回覆]
  2. (+)支持,同上—ZModdlyg討論+ 2008年5月20日 (二) 17:58 (UTC)[回覆]
  3. (+)支持,看法同上。郵局現在於經濟部登記的公司名稱就是「臺灣郵政」,不管郵局改名有沒有違法,至少要以公司登記資料為準,雖然我個人也覺得郵局改名違法。—大摩 ~大家加油~ 2008年5月21日 (三) 09:51 (UTC)[回覆]
  4. (+)支持,雖然我非常看不起中華郵政改名背後所隱藏的意識型態目的,但是該公司目前註冊名是啥,就該用啥當條目,這沒啥好爭議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5月21日 (三) 15:38 (UTC)[回覆]
  5. (+)支持經濟部登記資料查詢,目前統編03741302的公司名稱是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他去登記用什麼名字,維基百科照錄就是了,這沒什麼好懷疑的。—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5月22日 (四) 19:41 (UTC)[回覆]
  6. (+)支持:沒有可爭議之處,不應該把藍綠之爭都放上來,既然現在是這個正式名稱,就用這個為條目名,藍營不滿的話就讓他們把名字改回來我們再改。—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5月23日 (五) 02:15 (UTC)[回覆]
  7. (+)支持:現有『中華郵政』名稱乃何煖軒個人名義所登記:台灣郵政董事長何煖軒昨天表示,他早就以個人名義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登記「中華郵政」名稱,避免被他人註冊使用,只要政策拍板,馬上可拿回來用。[1]--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06:27 (UTC)[回覆]
  8. (+)支持,這理不是政治擅場,以現有的事實為優先。→ 囉唆的阿佳 2008年5月23日 (五) 06:12 (UTC)[回覆]
  9. (+)支持,意見同上。—Iflwlou [ M {  2008年5月25日 (日) 17:51 (UTC)[回覆]
  10. (+)支持,既然正式的登記名稱是臺灣郵政那麼就暫時以臺灣郵政為主比較好,在這裏提啥法律與憲法問題帶有政治意涵,等事情解決再來移動條目。--robinhou (留言) 2008年6月1日 (日) 18:59 (UTC)[回覆]
中立
反對
  1. (-)反對裏由(一)法律觀點:"臺灣郵政"的更名申請已經被立法院駁回,扁政府要求中華郵政違法更名,並挾經濟部為其背書,現520過後扁政府已經下台,新總統馬英九曾多次表示,該公司更名無效,與中正紀念堂情況相同,更名不具任何效力,正式名稱就叫做中華郵政。在維機條目中,中正紀念堂仍然存在。裏由(二)事實觀點:中華郵政與世界各國的郵政單位之業務往來,仍然使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對應之英文名稱,正式公文也是使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唯讀不具任何法律意義的招牌與網頁使用"臺灣郵政",故正式條目應改回"中華郵政"。--Nhnc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01:29 (UTC)[回覆]
  2. (-)反對,中華郵政移動到臺灣郵政的動作並未達成共識,因此應回復到最初未變更的狀態。--Sly0615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04:14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Gzyeah於2008年5月20日 (二) 18:38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意見:我對中華郵政或台灣郵政沒興趣,但是很好奇上面有幾位一貫支持「常用名」原則的維友為何投下支持票。我要求你們對自己搖擺的立場作出說明,並建議設群修改常用名的方針。  Mu©dener  留 言  2008年5月23日 (五) 15:15 (UTC)[回覆]

我自信Mukdener兄應該不是指的是我,不過我忝為說明一下。除了『中華郵政名稱現今為何次長以公務名申訂』的此因素外,我認為該公司的現今常用名應該就是台灣郵政,因為該公司使用的所有郵票版面,使用的名稱都是台灣郵政,新申辦的存簿等資料,也都是使用台灣郵政字樣。不過因為改名比中油困難,(中國石油只要拿下「國」和「石」)有很多營業點是乾脆拿掉中華郵政,卻仍使用舊「郵局」字樣。如果照Mukdener兄的想法,在台灣,台灣郵政或中華郵政的「常用名」其實是郵局。講中華郵政或台灣郵政的頻率遠比郵局低。不過郵局此名稱似乎不合乎維基慣例。--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03:08 (UTC)[回覆]
我理解的常用名不是自己常用哪個,而是別人常用哪個。另外郵局是人們對台灣郵政的業務的稱呼至於對於這間公司怎麼叫肯定另有稱呼。  Mu©dener  留 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1:16 (UTC)[回覆]
(:)回應:很抱歉,在台灣,不管是「自己」或是「別人」,對台灣郵政公司或中華郵政公司最常稱呼就是「郵局」,甚至2003年的「正式名稱」亦是郵局。據我所知,郵局是「郵便局」的轉音沿用,連同郵便局名稱,在台灣已經百年。(1895年-2002年)2003年才改名為中華郵政。[2][3][4]--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5:40 (UTC)[回覆]
那也可以叫郵局 (台灣)啊,我只要求一貫的立場。  Mu©dener  留 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8:39 (UTC)[回覆]
我也喜歡用郵局啊,不過Wikipedia:消歧義告訴我們:

消歧義頁面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讓讀者可以選擇同名不同義的條目。如果沒有混淆的可能,盡量不要加消歧義。

既然有法定名稱,主條目名稱就盡量不要用需要消歧義的郵政總局郵局。--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2:35 (UTC)[回覆]

(!)意見Wikipedia:命名常規中有多條規則,不應分開遵守。除了「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外,還有「使用全稱」此條,其內容為「請盡量不要使用簡稱或縮寫來命名條目。除非這個名稱只有它使用或者這個名稱大部分人都知道。盡量避免使用中文或外文縮寫,除非該縮寫已經被公認為專有名詞,例如蘇聯、IBM等。」。而「郵局」這詞不單為「台灣郵政」的簡稱,因此並不符合「命名常規」,而現有的全稱就是「台灣郵政」。

現在「命名常規」雖為正式方針,但實際上中文維基人並無完全遵照,甚至違背「命名常規」,這種「人治大於法治」的做法,不應該繼續下去,重新討論完善「命名常規」,然後遵守,是有其必要的。例如「命名常規」並沒有中立、使用原名、避免原始研究等這些考量,但這些在各討論中都分別被視為取捨用詞的標準,有些時候重「中立」,有時又「先到先得」,有時又「使用原名」,標準不一,大家自設標準,很顯然現有的「命名常規」已經不符合中文維基所需,有重新討論的必要。

現有「命名常規」給我的印象是,其注重點在「用詞清楚,避免混淆」而已,而有偏向大陸用詞嫌疑,大有爭議的「使用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重點其實是在提倡「儘量避免混淆」,其實改成「儘量使用最多人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更能表達其意義。--真實事求是() 2008年5月24日 (六) 12:14 (UTC)[回覆]

在大家尋求共識時大談現有「命名常規」給你的印象is not help.完全多餘.88.191.80.227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23:08 (UTC)[回覆]
並不多餘,命名常規不完善,正是引發各爭執的根本原因。且沒有完善的方針依照,各爭執難以妥善解決。--真實事求是() 2008年6月22日 (日) 14:45 (UTC)[回覆]
  • (!)意見,行政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目前有4個相關法律仍使用「中華郵政」。因此,目前「台灣郵政」違法經營「存款」、「郵票」、「壽險」……等業務。因為那些都是法定特許的經營項目,因此在台灣,其他的快遞業者,不可印製與發行「郵票」,不可收「存款」,不可辦理「壽險」……等。-P1ayer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12:20 (UTC)[回覆]
    • (!)意見,樓上講的是老生常談的外行之見,行政命令固然與法律牴觸無效,但某部行政命令是否抵觸某部法律,卻非由你決定,你這裏的思考太過跳躍,如果認為台灣郵政違法經營業務,應由有權能者以司法途徑解決,不是在這裏比賽個人法律見解。未命名 (留言) 2008年5月26日 (一) 08:23 (UTC)[回覆]
    • (!)意見,願聞您認為該行政命令有效之見解。「中華郵政」改「台灣郵政」的最大爭議,就是卡在那4個相關法律上。而行政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這是憲政常識,各國皆然。再者違法之說,實非在下所原創,而是當時倉卒改名之時,「中華郵政」的工會所提出。既有法定特許營業項目,那若維持法律不改,「台灣郵政」又堅持其名的話,那置台灣其他的快遞業者於何在?「台灣郵政」在沒有法源的保障下,經營法定特許營業的「存款」、「郵票」、「壽險」……等業務。那其他的快遞業者能否比照辦理呢?如果基於公平交易的基礎上的話……。如果不想改回「中華郵政」的話,惟有修法一途,但走立法院一途難矣。-P1ayer (留言) 2008年5月30日 (五) 03:40 (UTC)[回覆]

2008年8月1日中華郵政官方網站發出新聞稿「臺灣郵政復名中華郵政」,符合事實,但需發起投票才可移動條目,大家是否支持臺灣郵政條目命名為中華郵政?—ZModdlyg討論+ 2008年8月2日 (六) 15:56 (UTC)[回覆]

支持
  1. (+)支持,既然官方更名,維基百科也應該作出相應變更。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6:50 (UTC)[回覆]
  2. (+)支持,改什麼名字就用什麼名字,哪一天改就哪一天移動條目名稱,以事實為準,希望不要再出現撈過界的合法性爭論。未命名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9:00 (UTC)[回覆]
  3. (+)支持,以官方名稱為準(不過希望官方名稱別再改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9:56 (UTC)[回覆]
中立
反對
意見
  1. (!)意見,8月4日星期一機關名稱更動登記生效,就以「名從主」移動條目名稱。不用投票吧?--winertai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6:55 (UTC)[回覆]
  2. (!)意見:不錯,根本不用投票,只要證實了改名,維基就跟着改(但是前提是一定要證實),改成什麼名字維基都照用不誤。—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日 (六) 19:44 (UTC)[回覆]
  3. #(:)回應,我也認為不用投票,但管理員要求的。請看User talk:Wing#移動請求User talk:Moddlyg#台灣郵政命名ZModdlyg討論+ 2008年8月2日 (六) 17:21 (UTC)[回覆]
  4. (!)意見同上。投票不會也不能改變事實,這種投票是沒有意義的。哪位路過這裏的管理員請花個一分鐘移動一下吧。--百楽兎 2008年8月3日 (日) 00:28 (UTC)[回覆]

已移動。—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8月3日 (日) 10:28 (UTC)[回覆]

關於勞工工作問題

目前內容均由IP用戶編寫,但不符合維基化;語句冗長並未有中立化。請維基用戶或IP用戶幫忙解決問題。一週後 如未解決,就將所有內容暫置至此章節裏。--福克大叔留言2015年7月2日 (四) 12:21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郵政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3日 (四) 14:4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