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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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將Wikipedia:拉票列為正式方針

廣告與侵權

如一條目同時違反了廣告(速刪)與侵權原則,處理方法有沒有優先次序?我個人覺得是速刪比較乾脆。(例:美寶蓮精純礦物自然親膚粉底液)—祁勳留言 2010年4月28日 (三) 19:26 (UTC)

(+)同意,碰到這種情況直接掛速刪模板即可。--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4月29日 (四) 08:31 (UTC)
我認為應該掛侵權優先。首先,善意推定,我們假設新用戶不是故意要做廣告,而是不懂得我們的規則,因此直接把廠家的廣告作為產品介紹複製到維基百科上。其次,通過使用侵權規則可以提醒新用戶,告訴他們維基百科的版權規則。速刪沒有任何教育效果。--Wing (留言) 2010年4月29日 (四) 08:36 (UTC)
完全反對Wing的說法。掛了侵權模板,僅僅是告訴用戶不要直接從其他網站複製內容,而沒有告訴用戶不要做廣告。假如有用戶創建了廣告條目,被掛上了侵權模板,那麼該用戶接下來做的事,很可能就是在臨時頁面用自己的話重寫條目,但仍然是做廣告。已被刪除的咀嚼軟膠囊/temp條目就是一個例子。可見,僅僅掛侵權模板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只有掛速刪模板,並用模板{{Uw-advert1}}警告該用戶,才能有效防止該用戶繼續創建廣告條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4月29日 (四) 08:51 (UTC)
速刪、提刪還是掛侵權都好,目的都是阻止不合資格的頁面在維基上出現,只要達到這個目的,用什麼方法,其實都沒差。—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4月29日 (四) 09:01 (UTC)
贊同wing的意見。--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4月29日 (四) 12:10 (UTC)
同意Wing兄意見,善意推定為先。—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0年5月1日 (六) 05:31 (UTC)

維基理念用戶框

基於最近表現出來的社群對維基百科理念的不同認識和理解,我做了一些用戶框(草稿階段),見用戶:Shizhao/test,不知道是否能夠通過這種形式讓社群不同理念用戶之間更加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21日 (三) 18:27 (UTC)

挺有趣的,可以加深不同用戶對彼此的認識。—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4月22日 (四) 02:47 (UTC)

要不把那個條目從元維基移植過來吧。直接在本地告訴用戶這些理念都是什麼—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4月22日 (四) 02:49 (UTC)

(+)支持,我覺得有道理。 —NewSpeaks友愛部真理部 2010年4月28日 (三) 05:23 (UTC)

用戶框就拿出來吧,沒什麼不好。--達師147228 2010年4月24日 (六) 09:50 (UTC)

我絕不反對你搬這些出來,增加用戶對不同理念的認識。但我的感覺是﹕是否我掛了一個「我支持納粹主義」的模板,就可以繼續屠殺「劣等民族」﹖當然這說法只是個比喻。--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05:27 (UTC)

有條件(+)支持,提議者的意見是十分好的,令大家更了解維基的意識形態,討論更有深度,但我需要附加一些(!)意見。第一,中文有些翻譯是很難理解的,例如 Communityism 說是社群主義,別人很容易誤解的。第二,並不是每個意識形識的混合都是合理的,例如 Communityism 應該很討厭人身攻擊,但這是為了保護新人,讓新人更容易接受維基社群。如果一個人懶於告訴新水的錯誤在何,屢屢傷害新人,但對人身攻擊的言論打擊絕不手軟,毫不手軟地永久封禁,那是很差勁的意識形識的混合,只選取了 Communityism 的僵化與及 Encyclopedyism 的冷漠,雖然比不上「我支持納粹主義」,但是,豈直就是災難性的。--Kittyhawk2(談♥) 2010年5月1日 (六) 11:30 (UTC)
(+)支持,另建議翻譯那些元維基內容。--Bcnof (留言)

列表

有編輯對現有的列表形式有異議,並提刪某幾個列表條目希望引發討論,請各位關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4/30祁勳留言 2010年4月30日 (五) 17:40 (UTC)

  • 如有異議,應提下方相關的修正,別拿提刪試探其他人,否則……請小心眾怒難犯。
  1. Wikipedia:列表
  2. Wikipedia:列表格式指南
  3. Wikipedia:作品列表
  4. 如果還不夠的話,看誰要再寫相關的指南或方針吧?
-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07:16 (UTC)
  • 感覺列表必須作為「索引」,也就是必須有連結是不對的(特色列表的要求)。英文版很多FL(比如說什麼佛羅里達州降雪記錄列表),都是沒有連結的。--達師147228 2010年5月1日 (六) 07:27 (UTC)
  • 列表作為「索引」,但是前題是必需要有其各自的條目。但有時受限於關注度,並不是每一個拉出來寫的獨立條目都能存活下來。因此列表常主要用於相關內容的條列整理,且因為也無各自的條目,因此「分類」也無法完全取代「列表」。列表常出現一堆外部連結,則純脆是來源舉證的考量,如果沒有那些外部連結,是否有人又要提原創研究了?-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09:34 (UTC)
有些列表是缺乏導言的,在下認為單純的資料羅列並不足以成為條目。此外,條目不應包含過多的外部連結是鐵一般的事實,如果那些是作為參考資料倒還好,外部連結則顯得有點多餘。—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5月2日 (日) 01:41 (UTC)
列表的收錄標準最基本就是要和分類有一個分工,在主條目空間就要符合維基百科:格式手冊收錄標準,需要導言、參考資料,也理應就各項目提供額外資訊。—〖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5月2日 (日) 18:59 (UTC)
我覺得只要列表中的內容比分類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就有保留的必要,缺少導言或者外部連結過多只能算是不足,應該修正而不是一刪了之。--Stevenliuyi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22:59 (UTC)
可是,在下認為作為巡查員,其實沒有修改的責任,如果修改的責任都落在發現者的身上的話,試問怎能解決問題?—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5月3日 (一) 00:31 (UTC)

建議降低特色條目重審和優良條目重審的門檻

記得在2008年的Wikipedia:投票/優良條目重審和特色條目重審機制改革方案,大家一致同意把特色條目重審的門檻從5票提高到8票,把優良條目重審的門檻從3票提高到6票。當時User:Shizhao提出「目前參與重審的人數和積極性都很低,重審和提名的參與人數相差很大。看看二者參與討論的熱烈程度就知道了(而且目前要求的票數是根據每次投票的參與人數的平均數得來的,有一定的科學性)。如果採用下面的辦法,估計大部分合理的重審都會流產」([1])。現在他果然說對了,許多重審都未能成功,比如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香港電車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太陽系外行星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黑胡椒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水族箱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伊巴密濃達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開普敦Talk:謝安#優良條目重審Talk:1955年越南公民投票#優良條目重審Talk:全球變暖#優良條目重審Talk:托馬斯·品欽#優良條目重審Talk:冬季戰爭#優良條目重審Talk:電子遊戲歷史#優良條目重審,都是沒有人投反對票,只因為支持票的數目不夠而未能通過。因此,我建議再次降低特色條目重審和優良條目重審的門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12:47 (UTC)

  • (+)支持:有一些很明顯的低質素條目不能正常淘汰,這樣不利於整體質量提升。——快龍人過留名 2010年3月18日 (四) 13:24 (UTC)
  • (+)支持,建議FA重審由8票更改至4票吧,GA重審則改作3票,隨着票數減少重審期應一律訂於一星期內完成。FAGA都需要整理一下,不少缺乏維基人維護,導致長期閒置,鮮有更新。被除名的資格下降後,相信有助相關編者盡快作出改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3月18日 (四) 13:28 (UTC)
  • (-)反對提名成立票多少,重審成立票就有多少:這是恰當公平的做法。在「管理者」而言,當然不夠方便,但「重審」門檻低於「評審」,根本是不尊重原有共識。更甚,正因為「重審」太輕易,「評審」就草率起來。2014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5:54 (UTC)另外,當時就有提議將「重審頁」和「候選頁」合併起來,增加「重審」的「能見度」,應該先跟進。—2014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5:59 (UTC)
  • (-)反對。維持現狀,公平合理。--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15:34 (UTC)
  • (+)贊成。特色和優良的評審,在平均的態度上,甚麼時候嚴謹過?橡皮圖章有之,始終同上有之,抵銷反對有之。如果被取消的條件較低,也就代表上去容易,下來也容易,這才有可能在評審的階段提高投票者的注意力。公平之說是有道理,不過條件應該是建立在現今評選的態度上要更嚴謹才適合推廣。-cobrachen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19:05 (UTC)
    • (:)回應所謂「意見同上」、「同意某某」這類你稱之為「橡皮圖章」的投票,在重審都有出現。這些問題,在上一次大型投票,均有詳細討論,有很多建議,但沒有被執行(例如先設「候選條目提問期」、「合併候選重審頁」等)。有道理的事不應被一時方便推翻,請先提升重審的能見度,提升候選的投票質素,不要本末倒置。不論如何,我建議你先支持合併兩頁,因為兩者沒有衝突。2014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21:18 (UTC)
  • (:)回應橡皮圖章是甚麼條目參選優良或者是特色都投贊成,意見也都處於符合標準這種等級上,往往連條目內容有些甚麼都沒有概念的狀況。這樣的情況在重審的時候不常出現。也可以說,在優良和特色條目的投票上,贊成的標準太低。-cobrachen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22:58 (UTC)
這總比現在來得容易。—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3月28日 (日) 03:50 (UTC)
  • (!)意見:請勿沮喪!我覺得評審員應該會斟酌每一位作者的能力和態度來打分數。究竟不是每一位作者都能成為像羅貫中、曹雪芹那樣的大文豪。— 老陳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00:17 (UTC)

合併「重審頁」和「候選頁」

合併「重審頁」和「候選頁」為「評審頁」可以增加維基人對重審的參與度,我建議:

  1. 維基百科:優良條目重審維基百科:優良條目候選合併為維基百科:優良條目評審
  2. 維基百科:特色條目重審維基百科:特色條目候選合併為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評審

請各位作一個簡單的表態,然後請管理員代為執行(如獲共識)。123.203.132.239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19:13 (UTC)對不起,未曾登入。2014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19:14 (UTC)

現在是談論重審。—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3月28日 (日) 03:50 (UTC)
一回事——分數不夠就拿下。--Gilgalad 2010年4月9日 (五) 18:41 (UTC)

方案2

不如做個摸板,意思是該頁面容易缺乏投票較冷門需要關注,鼓勵可加入監視列表。-- [ ] 2010年4月30日 (五) 08:19 (UTC)

有關在維基公開拉票行為

如下文字: "懇請閣下參與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Shizhao/第4次,該投票已經誤入歧途,支持方明顯拉票,Shizhao勞苦功大,貢獻卓著而瑕不掩瑜,懇請閣下投下反對票,Shizhao罷免案過者,維基百度化又進一步。"

在維基公開拉票正確與否小弟不作評論,但實在難以理解在維基公開拉票行為是否正確?--建燁 (留言) 2010年4月22日 (四) 06:31 (UTC)

不喜歡拉票。--百楽兎 2010年4月22日 (四) 12:46 (UTC)
同上Ciked (留言) 2010年4月25日 (日) 00:36 (UTC)

這句話就是我寫的,我朋友告訴我可以在維基百科拉票,我就留言幾個人,後來他說是可以拉來投票,不是拉來投支持反對票,我已經修改改了相關留言了。 囧rz...NewSpeaks友愛部真理部 2010年4月28日 (三) 05:22 (UTC)

有立場的拉票是被方針禁止的,僅僅可以通知其參與。--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 2010年4月30日 (五) 09:31 (UTC)
沒有理由禁止在本質上是政治的事件進行有立場的拉票。其實反對方把問題說到去拉票這一點上,當中又涉及這麼多行政員與管理員,已經證實了中文維基集體腐敗。--Kittyhawk2(談♥) 2010年5月5日 (三) 15:43 (UTC)

設立活躍用戶群組

資格
  • 過去8日至半年有任何編輯的自動確認用戶
權限
  • 參與方針相關投票

這寬鬆的規定,投票者傾向為比較不與維基政策脫節的非傀儡用戶。以上。—〖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4月22日 (四) 08:20 (UTC)

技術可行嗎?-HW (討論 - 貢獻) 落選的管理員,多謝意見及支持 2010年4月23日 (五) 07:56 (UTC)
mw:Manual:$wgAutopromote是為了決定用戶使用軟件的權限的--Liangent (留言) 2010年4月23日 (五) 14:53 (UTC)
這跟既有的Special:活躍用戶差別在哪邊呢?或許應該要另外定一個名稱? --Anghualee (留言) 2010年4月23日 (五) 16:56 (UTC)
雖MediaWiki做不到,但用各種API還是很容易完成判斷的。請各位專心於方針問題,不用太關注技術。--Jimmy Xu407·RfB 2010年4月24日 (六) 03:03 (UTC)
如果是有準備的拉票,設立了這一群組實質上也沒有任何作用。治標並不可靠--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 2010年4月30日 (五) 09:30 (UTC)
作用是有的,若要特意準備不時之需的投票便要每半年做一次編輯。若不是有心維基發展也不會這樣做吧。—〖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5月2日 (日) 12:57 (UTC)
  • 強烈(-)反對 很多曾有熱情的人沒有再回來,是因為他們在方針面對面對一塊巨牆。在適當的方針題目,只要他們在互聯網上被通知,他們仍然會重返維基就一些方針投票的。為什麼要排斥他們呢?中文維基之所以溣為小圈子,感到被排斥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Kittyhawk2(談♥) 2010年5月6日 (四) 15:40 (UTC)

落實照來源撰寫內容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加油添醋又來了中管理員User:人神之間竟能認為該爭議段落沒有「不實」的問題。如果從該來源能寫出該段,維基百科的來源段落根本就是自欺欺人。--百楽兎 2010年4月27日 (二) 12:16 (UTC)

同意百樂兔的意見。下面說說User:人神之間的另一樁劣跡:
去年10月16日,User:Choij二氫硫辛酰基乙酰基轉基酶條目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後被User:RalfX封禁。因為他回退的並非破壞,但卻使用了回退功能,沒有填寫編輯摘要,違反了Wikipedia:回退功能#什麼時候可以使用回退功能,因此我在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請求移除他的回退員權限。但User:人神之間卻這麼說[2]

**(-)反對,此次封禁本來就有問題,而且如果按嚴格意義來說,是蘇州3RR,Choij反而是防止破壞了,故我已經解封。—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10月16日 (五) 14:47 (UTC)

這不是睜着眼睛說瞎話嗎?[3][4][5][6]不是四次回退嗎?而User:蘇州宇文宙武在10月16日只回退了三次。--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4月28日 (三) 08:47 (UTC)

不管幾個人說,管理員不動就是不動。既然儼然特權階級自居,以後就別再聲稱管理員只是多了一些權限及執行社群共識與決議的普通用戶,撒謊騙人。--百楽兎 2010年4月29日 (四) 13:45 (UTC)

「在首次回應後的再48小時內,管理員拒絕道歉並改正受影響者所述的行為,也無法引用方針、指引文句或討論得出的共識,証明自己的判斷或行為是有根有據的,或受影響者能在回覆中詳細說明為何相信管理員是濫權」 「基本上只要有在互相對方的對話頁上留言,管理員一方拒絕道歉,受影響一方表明不接受解釋,那便已經是溝通無效了。」 那麼這位人神共憤管理員是否己達「溝通無效」的標準?202.116.62.218 (留言) 2010年4月30日 (五) 19:34 (UTC)

  • 好笑!我沒有溝通?去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加油添醋又來了看看吧,至於你不相信或不認可我溝通的東西,那也是沒有辦法的,我只希望大家依照方針辦事!包括Symplectopedia,我半年以前就給你溝通過了,當時你也沒有出來異議,現在又拿出來說豈不可笑?
  • 另外,不要總想着說別人,我認為維基人應該首先從自己找問題。如果不是百楽兎不由分說的回退,會發生這樣的情況麼?為什麼你當時不能幫助其修改一下,使其更加符合維基的要求呢?我只希望大家不要一面罵着刪除主義,一面又不由分說的刪除。而且,你一來就要將我問斬,我殺人放火了?維基的不要人身攻擊你記得麼?善意推定你又還記得麼??如果記得,我想你也不至於一味的回退了吧!先找找自己的問題吧!—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0年5月3日 (一) 06:35 (UTC)
依你神妙的邏輯,如果我不能回退不實的編輯,還有修改不實內容的義務,則你無視內容不實,又逕自把條目鎖在不實的版本,那麼你便是既未盡義務,也濫用管理員的權限,真該彈劾。君之語真乃神!神!神!妙不可言。--百楽兎 2010年5月7日 (五) 08:20 (UTC)

問:更好的維基管理營運政策

問: —Play1play1 (留言) 2010年4月27日 (二) 02:08 (UTC) 為什麼不要把維基交給好的公司、財團經營,這樣也不需要籌措經費、拜託外人捐獻,你也再也不用煩惱,也不會被外人說你是靠捐款過生活的人,例如將維基交給Discovery Channel

參見維基媒體基金會,另外建議按照維基用戶的習慣將簽名簽在留言後而不是前面,謝謝。--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27日 (二) 02:16 (UTC)
這些問題請找基金會,基金會極可能不會答應—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4月27日 (二) 03:01 (UTC)
根本不可能。—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27日 (二) 15:38 (UTC)
完全不可能。 —NewSpeaks友愛部真理部 2010年4月28日 (三) 05:18 (UTC)
  • (!)意見,不可能。會有廣告化與不中立的後遺症。就算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不是所有人都滿意他們的作為。更何況「Discovery Channel」是營利組織,如果你重新檢視他們的節目,似乎有些有中立性與廣告化的問題,而且還有過造假被揭發的前科。但是,就算要營利,也應該另外成立與維基百科無任何隸屬關係的營利組織,也就是負責賺錢的單位不能來影響到維基百科現有與日後的一切內容。更不能在既有的維基媒體計劃下的任何網站,掛上任何的廣告。-P1ayer (留言) 2010年4月28日 (三) 09:25 (UTC)
  • 維基百科是非營利慈善組織,所有內容都以自由版權的形式發佈,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在不經維基百科的同意下刊印、售賣這些百科知識,而維基百科是不可能對他們徵收版權費的,這種「賠本生意」,那些營利性組織會願意做嗎?——♠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8日 (三) 11:52 (UTC)
  • 把維基交給盈利組織的話,WP:NPOV如何保障???所以堅決反對。--Bcnof (留言) 2010年5月8日 (六) 02:25 (UTC)

建議修改Wikipedia:傀儡及確認成為方針

Wikipedia:傀儡/temp已經完成翻譯(藉此機會,我想謝謝快龍和RalfX的幫忙),故建議經討論後確認成為方針。

在確認前,需就條文中的用戶查核員、擁有監督權限用戶和仲裁委員會的替代角色達成共識並加入條文中。此外,如對條文有任何修改提議也歡迎在意見區提出。希望各位能參與討論,協助確立這個非常重要的方針,謝謝!—Altt311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7:55 (UTC)

  • 查閱的時候還擔心裏面封禁中的「至於主帳號是否一併查封,可由不涉及此事的管理員依情況自行決定。」會不會引來車輪戰,後注意到後者已是正式方針,應有可行性,故(+)支持。至於替代角色,如果不嫌麻煩,還是走元維基路線吧。—奔流沙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10:15 (UTC)
    • (:)回應:再看一次條文,我認為應該是按「標記-主帳號」那個表的第一點來決定。也就是說,那句應該是指「主帳號已經永久封禁的,就不需要再封;正被封的和未被封的,管理員可自行按嚴重性決定封禁期限。」的意思。為避免混淆,我把「依情況」這個字眼修改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17:51 (UTC)

有關替代角色

由於現時中文維基沒有用戶查核員、擁有監督權限用戶和仲裁委員會,故需討論是否需要設定這三種人士的替代角色(如用戶查核員是否必須由元維基的用戶查核員代替?)。—Altt311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7:55 (UTC)

仲裁委員會的部分看來只能刪除了,CU可以換成元維基的steward吧。——快龍人過留名 2010年4月18日 (日) 09:42 (UTC)
仲裁等內容能否繼續保留在臨時頁面,在中文社群日後發展時將會有用。—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4月20日 (二) 04:58 (UTC)
Oversight在傀儡的事情上作用不大,可以直接去掉。部分仲裁委員會可以改成unblock-zh,還有的就要換個手段了。仲裁委員會的問題似乎已經被多次退回了。CU的問題反而簡單,可以再討論一次(反對的理由99%是怕泄露給大陸的網管),如果不行就找steward。—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at600對話 貢獻)加入。
仲裁委員會這件事就別想了,中文維基的管理員們已經被說成是小圈子了,等真正有特權的仲裁委員會出來豈不被鬧到雞飛狗跳?--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4月20日 (二) 11:43 (UTC)
似乎很多也不需要這個委員會,改成行政員什麼的就好。——快龍人過留名 2010年4月20日 (二) 13:36 (UTC)
也不是我不想改,只是想着反正一定要改,就交給社群討論,達成共識以後才修改比較省事。說到替代角色,我認為CU直接去元維基申請調查應該沒爭議;仲裁委員會改為行政員討論或unblock-zh的話,可能會有一點爭議,但可行性較高;反而擁有監督權限用戶比較有問題,因為個人印象監督權限者在這邊幫忙的時間好像很少。至於Mys_721tx提到的,不適合的我認為是被隱藏及加上隱藏註解,以後適用了才拿出來討論修改。還有要先說抱歉,因為近來比較忙,可能周末才能回來。其間希望各位繼續討論,先謝謝您們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6:14 (UTC)
Oversight在傀儡認定的過程中貌似沒有決定性作用。--達師147228 2010年4月21日 (三) 10:26 (UTC)

傀儡參與投票的處理

傀儡如果影響一些投票結果(如AFD等投票),是按剔除傀儡票後計算,還是應該重新開始討論?這個問題在看WP:傀儡/Seedermaster事件頁面的時候沒有發現討論結果-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4月30日 (五) 01:10 (UTC)

這個需要討論,但可能不是此方針包括的範圍。不過,討論先進行吧,另開一段討論。—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08:50 (UTC)

十多天沒有更多意見,已經移動相關頁面,正在進行後續修改。--Jimmy Xu talk·396 2010年5月8日 (六) 03:24 (UTC)

關於MediaWiki:Bad image list的收錄標準

話說MediaWiki:Bad image list是為了應對破壞而設立的圖片黑名單(見討論頁),主要是阻止破壞者四處亂貼某些圖片。但在目前並沒有任何針對圖片黑名單的方針建立。

疏於整理的問題
中文維基的MediaWiki:Bad image list一開始是把英文維基的en:MediaWiki:Bad image list黑名單照搬過來,包括了File:Post-and-Grant-Avenue.-Look.jpg這張1906年三藩市大地震的照片,估計是這張圖片曾在英文維基被人用來亂貼破壞,所以被列入黑名單,但可在en:1906 San Francisco earthquake中使用。雖然該圖片並沒有被用來破壞中文維基,但該圖片在中文維基的卻照樣列入黑名單,而且完全不能在任何條目中使用(包括1906年三藩市大地震在內),這是抄寫英文維基的名單後卻沒有整理的結果。
這張警察照片是英語和德語維基的特色圖片,卻也無辜地被中文維基列入黑名單中(目前該圖在條目警察中使用,但完全不能顯示)。
黑名單沒有「收錄標準」
雖說MediaWiki:Bad image list是為了應對破壞而設立,然而大部份被列入黑名單的其實大都是「兒童不宜」的「色情圖片」,雖說「色情圖片」有可能被用於破壞,然而許多圖片卻是在沒有破壞發生的情況下被無聲無息地列入黑名單中。雖說一些「令人不快」的圖片可能會被限制、只能在相關條目使用,但實際操作上,往往卻連相關條目也不能使用。
例如,這張清朝的春宮圖File:Love play in China.jpg曾在同性戀條目中做為介紹中國古代同性戀歷史的插圖使用,然而後來卻在原因不明的情況下被完全禁用。
File:Ejaculation educational seq 4.png在全域多個語言維基中使用,都作為射精條目的插圖,中文維基也將其限制於Ejaculation條目之中,雖然說Ejaculation就是射精,但中文維基基本上不以英文為條目命名,所以這張圖已被「事實上完全封禁」。
相比之下,File:Wiki-cumshot.png這張「口內射精圖」雖然也被列入黑名單,但還可在口內射精的條目使用。為什麼會有不一樣的標準?
這裏的問題是:
  1. 管理員能不能在沒有任何破壞出現的情況下,假定一張圖片將使用於破壞而將其列入黑名單?
  2. 管理員是否可以在沒有經過任何討論的情況下,把一張正在使用(非破壞)、而且被多個其它語言維基接受的圖片列入黑名單?
  3. 既然維基百科不為兒童過濾內容,那麼,「淫穢圖片」的定義是什麼?應該以哪一國、哪一個宗教、哪一種文化、哪一個年齡階層作為標準?
  4. 「令人不快」的定義是什麼?如果一張圖片對一些人來說是「令人不快」的,可是對另一些人來說卻是「令人愉快」的,請問維基百科應如何判斷?還是單單讓管理員「自由心證」?

我們是時候思考一下,為什麼File:Wiki-cumshot.png可在相關條目中使用,而File:Love play in China.jpg卻不能?是淫穢?是不安?還是個人感觀?

由於相關方針缺乏,很少人知道MediaWiki:Bad image list的存在,對於被列入黑名單的圖片也沒有任何審查、申訴及複查機制,MediaWiki:Bad image list幾乎變成一個秘密黑名單。——♠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8日 (三) 22:14 (UTC)

黑名單不是為了讓它成為秘密而存在的,圖片缺乏審查,是管理員工作不力造成的。--藍色理想 @ZJU113 2010年4月29日 (四) 05:45 (UTC)
應該不是什麼秘密吧?應該就是copy了英文版黑名單的結果,可能還有幾個曾在中文版用來搞破壞的圖片。這個功能本身就不是用來審查的,只是為了防止破壞。黑名單上有些能用,有些不能用是否是技術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29日 (四) 06:18 (UTC)
口內射精能能用是因為之前有用戶向我提出請求而作出的例外處理,用戶如果發現圖片不能顯示,可以向管理員反映,如理由合理是可以恢復顯示的。—瓜皮仔Canton 2010年4月29日 (四) 14:03 (UTC)—瓜皮仔Canton 2010年4月29日 (四) 14:03 (UTC)
File:Post-and-Grant-Avenue.-Look.jpgFile:HH Polizeihauptmeister MZ.jpg這兩張就不應該長期列入黑名單。是時候整理了。至於其他,有些是在近期才被加進去的,但是原因不明。——♠白布¤飄揚§§ 2010年4月30日 (五) 03:19 (UTC)
是否可以確立大概的使用範圍?--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 2010年4月30日 (五) 09:25 (UTC)
應該設立一個類似wp:檔案存廢討論一樣的頁面(可以考慮把現有的MediaWiki_Talk:Bad image list列入wp:幫助的目錄之中),在討論頁取得共識後,才決定是否把一張圖放進黑名單,對於緊急破壞,則可以「先斬後奏」,管理員可把被用來破壞的圖片加入黑名單後,再到該討論頁報備,讓其他維基人知情,以備事後檢討。——♠白布¤飄揚§§ 2010年5月2日 (日) 19:51 (UTC)
MediaWiki talk:Bad image list討論就足夠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3日 (一) 13:03 (UTC)
是沒錯,問題是一般人很難找到MediaWiki talk:Bad image list,不像wp:檔案存廢討論有許多導航,或許可以為被隱藏的圖片掛上模板,引導維基人到MediaWiki talk:Bad image list討論?——♠白布¤飄揚§§ 2010年5月6日 (四) 07:07 (UTC)
  • (!)意見,圖片黑名單比照一般普級的媒體的尺度就應該可以了,凡是涉及妨礙風化者,參考各地現行的法規去處理。例如台灣的刑法第235條:「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因此有時圖檔要看情況加工過,例如線條化。-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5日 (三) 21:34 (UTC)
    • (!)意見,問題是各國法律寬鬆不同,維基是以伺服器所在地美國佛羅里達州法律為標準的,不然,如果要遵守所有國家的法律(如中國大陸、伊朗、朝鮮等),恐怕許多條目都不應存在了。比如在馬來西亞,肛交口交都是可被判監的刑事罪啊,維基有「散播不良意識」之嫌;在伊朗,同性戀是要被絞刑處死的,怎麼這裏卻可以讓維基人掛上自認同志的模板?(見: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 囧rz...——♠白布¤飄揚§§ 2010年5月6日 (四) 07:07 (UTC)
    • (!)意見,上回不小心翻到一個變態者的圖檔收集區commons:User:Wikipr0n,結果在2010年5月6日 (四) 17:14終於被刪掉了,所以也應該不是毫無限制?如果有處理過的圖可以用的話,建議還是替換為一般人都能接受的圖吧?-P1ayer (留言) 2010年5月6日 (四) 21:11 (UTC)

此臨時方針已由正式方針取代,仍放在這裏好像有點不倫不類,應該直接刪去或存檔至......?另有一錯字「在正式方針過之前」 囧rz...(2010年5月1日 (六) 22:24 (UTC)刪去)yukiseaside1272422955

支持刪除--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 2010年4月30日 (五) 09:27 (UTC)
Done完成--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 2010年5月10日 (一) 10:18 (UTC)

建議恢復「不安」模板

支持刪除的觀點主要是(一)維基百科沒必要「保護未成年人」,(二)既然讀者已經搜索此條目就不必再提示,(三)百科資料已經十分平實,(四)有助於某些人通過鏈入頁面索引專門查找此類條目。

然而,我以為(一)該模板並不同於「少兒不宜」模板,並不是針對某特定人群,也並不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而是給所有讀者的一個提醒,而且在免責聲明中也沒有類似的論述;

(二)讀者搜索條目時,並不一定知道條目中有什麼樣的內容。例如科倫拜校園事件,光憑名字讀者並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也許以為只是一場罷課事件;就算是凌遲這類大家普遍知道的條目,對於一個不熟悉古代文化的讀者而言,誇張點說,可能會以為不過是一個平常的打屁股一樣;即便是兇殺犯罪事件,讀者可能也不知道其經過到底如何,如果有對經過的具體描述,還是加此模板為好;

(三)令人不安的不是語言,而是事實本身;

(四)心理變態的人即便沒有這樣的模板,照樣可以查找此類條目,例如通過「兇殺」這樣的category查找。

此外,有些條目只是某個小部分(很有可能是不為人知的部分)使人不安,加此模板會有助於讀者瀏覽時進行選擇。

最後說點自己的私人感受,此模板使我對維基百科產生了最初的好感;當初剛知道維基百科的時候,看到此模板,從而感到這不僅是一個很規範、尊重學術的網站,而且也很體貼、有人情味、尊重讀者的感受。現在發現此模板被刪除,感到相當惋惜。 --尖尖的鹿角 (留言) 2010年4月7日 (三) 18:48 (UTC)

維基百科頁面底部有免責聲明,而且這種模板屬於wikipedia:自我參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8日 (四) 02:54 (UTC)
(一)免責聲明是為了免去法律責任,該模板只是出於提醒讀者,與劇情透露的性質相似;(二)如果不提及維基百科,只是說「以下內容可能會引起敏感讀者的恐懼和不安」,應該不算自我參照吧?如果這樣說,劇情透露模板是不是也是自我參照呢?--尖尖的鹿角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7:37 (UTC)
溫馨提示:劇情透露模板在英文維基已被刪除 en:wikipedia:spoiler,建議中文維基也一同跟隨。 --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9:02 (UTC)
(+)支持,維基百科要盡量人性化,是給人看的,不應因任何原因而這個移除對讀者有益同時不違反百科方針的模板。—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8:00 (UTC)
(+)支持,我覺得這是一種不可推卸的責任。順便也應該恢復成年人內容的模板。我覺得這些絕對不是法律問題,而且與方針不衝突。—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13:16 (UTC)

我看了英文版對於spoiler的說法,恐怕是和en:WP:NDA的基本方針相違背。中文維基是否有此基本方針?我以為,頁面底部的免責聲明,是為了避免法律糾紛,是概括、模糊、虛幻的;而在文中所加的模板,則是真切、具體的,確實是為讀者着想。還有人說,既然已經加載了網頁,不管模板加不加,讀者也已經看到了這方面的內容。我以為完全可以把模板掛在頂端,而把相關內容放下面一些。至於說,到底如何定義「不安」內容,到底哪些條目加哪些不加,我以為雖然定義難下,但恐怕有這樣的共識:兇殺犯罪、妖魔鬼怪、極惡性事件、有直露的暴力描述,以及一些爬蟲動物,可能是令人不安的。

想到了另一個話題,上次某個關於蛇的條目評為特色而登上首頁,就有讀者反映首頁上顯示的圖片很噁心;那我想,如果是關於一些敏感的條目(例如色情)評為特色,上首頁的問題怎麼解決?試想一個沒接觸過維基百科的讀者,點開首頁就發現有色情內容,會不會有不好的影響?在這方面,維基百科有沒有相關的規矩?--尖尖的鹿角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15:31 (UTC)

en:WP:CENSOR Discussion of potentially objectionable content should not focus on its offensiveness but on whether it is appropriate to include in a given article. Beyond that, "being objectionable" is generally not sufficient grounds for removal of content. 雖然最後一句不是指應否提示讀者接下會有「反感內容」,但道理上還是接近的。題外話:很黃很暴力。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15:59 (UTC)
我沒有說要刪除不良內容(維基百科本來就不過濾內容,這是值得驕傲的);只是說應該給予提醒。內容具有冒犯性確實不足以使它被刪除,但總可以給他人一個提示吧?此外還建議具有冒犯性的內容最好不要上首頁。--尖尖的鹿角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20:03 (UTC)
我想引申的觀點是:條目內容是否令人反感亦不應該成為附加提醒/免責聲明的藉口。冒犯與否本來就很主觀,要是真的因為有人要以很黃很暴力為由而堅持要為特定條目加不安/冒犯提示,那其實維基大部份條目都有加提示的潛力,例如伊斯蘭教徒可以為豬肉鬆加冒犯模板因為吃豬肉是他們信仰的禁忌、基督教徒或恐同者為同性戀加不安模板、恐血/臟者為所有的外科條目加不安,潔癖者為糞便加不安,被某動物襲擊產生了恐懼而將該動物條目加不安……(好像太夸張了)維基對條目的首段編寫是由指引的,如果讀了條目首段覺得不對勁又堅持讀下去而感到嘔心那是他們自己的責任(劇透同理)。不過我倒是認敏感圖片不要置頂或放在首頁是比較說得通,但現在來看加反感模板只是畫蛇添足吧。--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23:02 (UTC)
不知道為什麼,原文提及的科倫拜校園事件--重定向->科倫拜校園事件--重定向->科倫拜校園槍擊事件;且搜尋結果,多數文章內有科倫拜校園事件的連結也都維持原樣,未改成科倫拜校園槍擊事件。基本上我是贊同保護未成年人,但是可以請想要保護這些人而作出條目移動的人,把相關的二重定向以及連入到該頁的連結也都一並處理嗎?謝謝。─Anghualee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9:12 (UTC)
插句題外話:今年3月的時候,德語維基百科曾經在每日圖片中介紹了女陰,圖片則是一張特寫,也引起了不小的爭議,據說吉米·威爾士當時還讓德語維基社群移掉圖片,不過圖片最後還是保留下來了。--Stevenliuyi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03:18 (UTC)
查了下英文版女陰似乎以德文版作先例都用了類似圖片,同類的還有en:hemorrhoids(痔瘡)=v= 另外針對「反感圖片」的問題,維基設置了en:Help:Options to not see an imageHelp: 停止瀏覽圖片的方法翻譯中),不妨一看。--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0:26 (UTC)
我就看到了那張女陰,那時候我正捧著飯盒用午餐。我沒有預期在瀏覽德語維基百科的首頁會讓我看到跟眼前的食物不搭的圖片。--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0:29 (UTC)
  • Help:停止瀏覽圖片的方法,恐怕沒有任何意義。在你點進去條目之前,你不會知道哪些條目會引起你的不悅。如果說是家長保護小孩也說不通,因為不在阻擋清單的圖還是看得到,這種清單是加不完的。因為維基百科並未有任何的圖片分級設定,所以無法像瀏覽器的網站分級處理那樣,去做自動攔截處理。在日文維基,可以開啟預覽該連結的第0段的功能,可以藉由文字敘述讓人自行決定要不要點進該連結去看。
-P1ayer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5:44 (UTC)
個人認為還是有必要恢復的,畢竟有些條目只有部分內容具有冒犯性,有時讀者無法通過標題判斷內容是否適合自己閱讀。——快龍人過留名 2010年4月13日 (二) 13:44 (UTC)

隱藏圖片可用模板:PicH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4:49 (UTC)

(-)反對恢復,理由可見「維基百科: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雖然該指引並未在中文版達成共識,但仍然是值得我們參考的。其中關於「難以界定哪些條目需要加入免責模版」這個理由,我可以舉些例子,比如「尖尖的鹿角」在上文提到妖魔鬼怪會讓他不安,但對於象我這樣一個無神論者來說,我沒有半點的不安。比如他認為的爬蟲動物,很多人還把它們當寵物飼來養,那些人會不安嗎?更不用說專門研究爬蟲動物的生物學家了。又比如一些人體骨骼、器官或手術的內容,可能也會令很多人感到不安,但那對於醫生卻是再平常不過的,難道也要全部掛上不安模板嗎?再說回我,我對「尖尖的鹿角」提到的「兇殺犯罪、妖魔鬼怪、極惡性事件、有直露的暴力描述,以及一些爬蟲動物」大部分都沒有不安的情緒,除非是殺人現場的真實視頻。而令我最感到不安的是,時間和空間的一些內容,比如時間和空間有沒有邊界,宇宙大爆炸,蟲洞,那是不是我也要給這些內容加上不安的標籤?--長夜無風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10:55 (UTC)
(+)支持恢復。玖巧仔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4:12 (UTC)
(-)反對恢復。意見同USER:長夜無風。「以及一些爬蟲動物」,單是這一點已是人各有異而且絕不客觀。近日地震傷亡慘重,要掛不安模版嗎?足球籃球的運動員受傷也是一整個血流披面,要掛不安模版嗎?各類型的昆蟲爬蟲類生物等,條目中的圖像就是赤裸的,很多人對希特拉也是嗤之以鼻,也要給他一個不安模版嗎?這類模版只做成更多的爭論、回退、編輯戰;也要考慮印刷版本的可閱讀性,你在翻閱大英百科有看到哪個字條有提示?有哪幅圖片加上提示去增加閱讀的難度?不要做自我審查。—LokiTalk 2010年4月21日 (三) 15:18 (UTC)
(-)反對,wiki本不會讓人心神不寧,加了這個模板反而可能會了。—Jsjsjs1111 (留言) 2010年4月24日 (六) 17:02 (UTC)
(-)反對,加上了模版有一作用是告訴讀者條目中有東西值得不安,反而令不值得不安的事變得不安。另同長夜無風。--愛執漏的人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7:24 (UTC)

諸位金言甚有道理,鄙人收回此提議。—尖尖的鹿角 (留言) 2010年5月11日 (二) 16:50 (UTC)

中國君主家族樹」符合命名常規嗎?

如題所示,請問這種「中國朝代/世家/氏族+家族樹」的創意滿分的命名方式符合命名常規嗎?用google搜尋的結果獨中文維基一家,查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並沒有直接了當的說明,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僅是針對條目內容的方針。—O-ring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4:20 (UTC)

除了「家族樹」改成「族譜」更好之外,其餘也沒什麼。像石牆騷亂發生前的美國LGBT平權運動事件列表恐怕也不會有別的地方記載。--達師147228 2010年4月17日 (六) 14:57 (UTC)
不好意思,這不是族譜。族譜包括姓源、遷徙、名人、字派、祖墓、祖先遺像等一系列內容,如天下第一譜《孔子世家譜》就包括新舊譜序、民國修譜職名、修譜事宜、凡例、捐輸、姓源、宗派論、分派圖、嫡裔相承圖、南宗相承圖、偽孔辨、內院真孔圖,之後才記錄歷代子孫。而且類似於Family tree的「吊線圖」只有蘇式家譜使用,歐式、寶塔式、三代式都與之有很大差異。本來叫世系圖也不是不可以,但我現在就是轉不過來,誰能說服我我畫的那堆東西是圖,那我不反對重命名。 —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6:24 (UTC)
經過和你短時間的交流中,我認為你可能被困在「表」這個字的框框裏了,在你的主觀里已經塞滿了「表」指的是表格(table)的想法,所以不能夠容下「表」指的是圖表(diagram)的想法。目前的家族樹系列條目就是圖表的模式,所以我的意見依然是「世系圖/世系表」都可以被接受,把家族樹系列和google圖片搜尋世系圖的結果google圖片搜尋世系表的結果以及google圖片搜尋家族樹的結果做比較的話,可以看到世系圖/世系表和家族樹系列的模式是一樣的,不過我沒有辦法分辯哪些是歐式、寶塔式、三代式和吊線圖。另外一提,家族樹系列似乎少了百科內容不可或缺的說明文字呢。—O-ring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7:14 (UTC)

返回討論主題,這種中西方名詞混用的命名方式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有哪一條可以參靠?而且那麼原創的命名在常規里也沒有明確的說明,不知道是否有必要將它添加在命名常規里?—O-ring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8:00 (UTC)

可考慮系譜表系譜圖或只用「系譜」。Category:系譜學Category:系譜模板RalfX2010年4月19日 (一) 17:36 (UTC)
「家族樹」應該是英文「Family tree」的直譯吧?這種譯法太過生硬,而且這些支系圖並沒有列出「家族」,只列出歷代帝王的的世系,所以,全部條目應移回原名「世系表」。——♠白布¤飄揚§§`
強烈反對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隨意移動,family tree是直譯,但並非我的直譯,家譜網和我家我秀都是這種說法。

至於生硬不生硬,不是你能評價的。 所謂世系表,你應該看看是怎樣的格式,我堅決不同意用世系表這種說法。 世系表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7:53 (UTC)

「表」這個單字詞比「表格」、「圖表」這些合成詞的出現時間要早很多,古人也沒有把「表」的含義局限於「表格」,例如「帝系表」,事實上沒有任何詞典規定「世系表」必須是表格。您的「堅決不同意」恐怕只是一廂情願。——♠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1日 (三) 12:51 (UTC)
「帝系表」與我何干?這種生造詞根本沒有來源,又不是「古人」的東西,我真不知道你舉這種例子什麼意思,完全無視之。《新唐書》之後所有正史中,世系表就是這種表格格式,你打算挑戰二十四史嗎?再看看這個,你把我的認識看做一廂情願才是真正的「一廂情願」。—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16 (UTC)
再者,像中國君主世系表這些條目的原名就是世系表,是您在未有共識的情況下先行把它們移到「家族樹」,另外,像漢朝皇帝家族樹雖然是你建立的原名,但內容卻是從中國君主世系表 (先秦至秦漢)copy & paste 過去的,原有的世系表都快要被搬剩空架了,雖然我不反對分柝歷代帝系表,但我不覺得你已經取得共識來創立「家族樹」系列帝系表,再者,您的搬空改動也已經導致原有的分類:中國君主世系表被管理員刪除。——♠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1日 (三) 13:25 (UTC)
首先不好意思,中國君主世系表 (先秦至秦漢)當中的漢朝皇帝家族樹也是我創建的,原本是建立在中國歷代皇帝家族樹 (早期)當中,後來被合併了。其次,這種討論已經進行過很多次,這裏和這裏,我沒見到有持續的反對意見,也沒見到你去參與討論。—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34 (UTC)
另外,您看到的「正史」里的帝系表「表格」,可能大都是近代印刷排版技術局限的產物,絕不是原文原圖,而且,我所見到的五、六十年代的舊書中早就 有「帝系表」這個詞,歷史恐怕比「家族樹」要遠久。——♠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1日 (三) 13:47 (UTC)
如果您還是不喜歡「帝系表」這個例子,那請看這個「世系表」吧!——♠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1日 (三) 13:47 (UTC)
扯淡,近代印刷技術跟世系表的格式一點關係沒有,你要不要去找日本藏的古本?「五六十年代的舊書」?哪本?儘管拿出來,我需要「可靠來源」

另外你給的confucianism那個網站的連結讓我捧腹大笑,這裏面的內容全部都是COPY自維基百科中國君主世系表以前的版本!你居然想用克隆體來說明原版的合理,讓人嘆為觀止。—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53 (UTC)

香港出版 的《中國五千年大事記》,書本在家鄉,詳情暫缺。……
就是這本。——♠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1日 (三) 14:47 (UTC)
聽你的口氣,貌似只有維基人懂得畫表?古人都不會用這種表來記載?難道歷代帝王的世系是維基原創的不成?可笑。——♠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1日 (三) 14:39 (UTC)
另,看來,沒多少人會把帝王的世系叫做「家族樹」的。
古人當然就沒有用「這種表」來記載,你憑什麼說有?莫須有?笑之前,先用證據推翻我的結論,否則你只能把笑吞下肚,那就成某種氣了。—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4:47 (UTC)
明清家譜修撰的格式,那你以為「瓜藤圖」是什麼?——♠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1日 (三) 14:57 (UTC)
看過的家譜多了,從沒聽說過有把瓜藤圖叫「世系表」的,此文並非第一手資料,可信度折扣大大。

要不要看看[這個? -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05 (UTC)

歐洲蘇聯有中國就沒有?這裏的資料說至少在南宋就有「寶塔式」的世系表了,人家還有圖為證(看來至少也是清代版本的重印)。「瓜藤圖」就是世系表的格式之一啊。無論如何,「家族樹」(family tree)肯定是這個新新時代的叫法。——♠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1日 (三) 15:33 (UTC)
(不好意思,會錯意(看上面的連結),「歐式圖譜」和「蘇式圖譜」原來是指歐陽修蘇洵所創的格式。)
  • (!)意見:其實世系表跟家系圖(家族樹)有些不同,世系表只列出君主傳承關係(如父傳子、兄傳弟、叔傳姪、祖傳孫等),但不包括其他皇室成員,家系圖則詳列所有近支皇室成員及他們的配偶(如母親、兄弟姊妹、配偶、兄弟姊妹的配偶及子女等)--Ws227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38 (UTC)
    • (:)回應:這是您的原創研究,請去看《新唐書· 宗室世系》。—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2日 (四) 01:38 (UTC)
      • (!)意見:我覺得Ws227想說的是「帝系表」,的確,帝系表會着重於標示帝系傳承,而世系表可寬可狹,既可標示全族,也可以如「皇帝世系表」(帝系表)只標示帝系傳承。至於「家族樹」,的確比較傾向於標示整個「家族」,甚至外家也可以寫進去,但目前的圖表並沒有包括支系成員。——♠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2日 (四) 03:46 (UTC)
        • 其實至少清初已經在用世系表來形容將整個王室家族男丁編於一表的圖表了,我依循的是文淵閣四庫全書影印本,事實上古今圖書集成也有見過類似例子,但太久沒有翻查,我不確定是否自己記錯,但四庫全書的例子是我剛剛用手邊的書證實過的,今日我們會誤會,純因現代編輯者簡化圖表所致,如手上唐代世系表略,即有一則是襄武公倫,他是高祖的爸爸太祖的弟弟蔡烈王蔚的兒子西平懷王安的兒子襄武王琛的兒子,關係夠疏了吧--罰抄(罰抄會館) 2010年4月24日 (六) 13:46 (UTC)
  • (!)意見:個人建議恢復使用「世系表」作為這類條目的名稱:

Isnow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20:56 (UTC)

哪個常用?—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2日 (四) 01:38 (UTC)

以用在帝王的世系來說,世系表明顯佔優勢。——♠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2日 (四) 02:51 (UTC)
你只會搜索,不看內容的嗎?自己看看有幾個「世系表」是掉線圖模式的。—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2日 (四) 03:04 (UTC)
世系表也好,世系圖也罷,肯定比「帝王家族樹」要來得妥當。——♠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2日 (四) 03:17 (UTC)
勞駕看看我在這個討論串的第一次回復,我不反對使用「世系圖」的說法,但你在這個討論沒有結束之前就在移動,這就是你理解的「共識」?—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2日 (四) 03:33 (UTC)
我只移動一次就沒再移了,任何不便請原諒。從以上的討論,就使用「世系表」吧。沒有證據顯示世系表不能畫成樹系圖表的。——♠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2日 (四) 03:54 (UTC)
「世系表」至少存在着「吊線圖」和新唐書中的表格版兩種格式,我是不會支持用這種名字的。—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2日 (四) 14:45 (UTC)
既然「世系表」可圖亦可表,甚至牒式(純文字)也有,只要用法沒錯,原則上就可使用;再者,以帝王的世系來說,「世系表」還是最常用的。此外,如果未來還要添加文字章節說明,那將不僅僅是「圖」了,「世系表」名稱的兼容性會比「世系圖」來得強。——♠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4日 (六) 02:41 (UTC)
真有趣,「表」添加文字章節說明就可以「僅僅」是表了?什麼兼容性完全扯淡,維基什麼時候有這種規矩?—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4日 (六) 04:22 (UTC)
很好,既然您理解世系圖不會因為加上文字就不能叫「圖」,那麼,同理,世系表也不會因為有圖有表就不能叫「世系表」。的確,維基百科沒有要求命名「兼容性」,同樣的,也沒有要求「排他性」,所以,實在沒理由反對以最常用的「世系表」來命名。另,User:Penal已在下面舉出最有力的實例,我就不多說了。——♠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5日 (日) 13:14 (UTC)
搞笑了,User:Penal的話就是金科律例?我沒有看到世系表是最常用,搜索結果我上面已經給了。你一邊說要最常用,所給「最有力」的實例《四庫全書》有幾分證實是最常用的?要不要我發《春秋世族譜》和《增訂春秋世族輯略》?—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00:57 (UTC)

(!)意見大家不妨參考《四庫全書》中《御定歷代紀事年表》,每代序言部份都會先附上一個樣式同今日家族樹完全一樣既樹狀圖表,留意,是圖表,內容包括整個王族主要男性成員,其命名為(如唐朝)《唐世系表略》,所以很明顯,世系表為此一類圖表之名稱,大家有需要的話,我可以提供文淵閣四庫全書影印本之相關圖像。--罰抄(罰抄會館) 2010年4月24日 (六) 13:32 (UTC)

要發就發,雖然我估計這種圖表發出來也沒意義,不就是《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一樣的格式嗎,根本就與family tree兩樣—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6日 (一) 00:57 (UTC)
《四庫全書》《御定歷代紀事年表》卷三的夏世系圖,置於<夏世系表略>之後。——♠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8日 (三) 20:09 (UTC)
有趣,我只看到了類似family tree的「世系圖」的存在。—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9日 (四) 01:12 (UTC)
翻前兩頁,就可知「夏世系圖」是「夏世系表略」的附圖。——♠白布¤飄揚§§ 2010年4月29日 (四) 04:35 (UTC)
只能後翻,前翻不行。—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4月29日 (四) 06:16 (UTC)
最近有點忙,感謝白布代發,我舉這個例子,就是表明這個爭議中,世系表事實上是行之已久的用詞,我不明白為何仍堅持要改稱做圖呢?--罰抄(罰抄會館) 2010年5月11日 (二) 08:54 (UTC)

(!)意見這個世系表看起來象是「文言體的列表」星光下的人不能夠接受「世系表」是認為它應該留給列表使用嗎?如果是這樣的話,「世系圖」應該是適合的名字吧。—O-ring (留言) 2010年4月29日 (四) 09:24 (UTC)

那段文言文的是引言,表是後面的部份,另外回一下下面的星光,所謂只是誰生誰的列表,family tree也是這種性質呀,而且光看夏朝會有點看不出來御定歷代紀事年表,大概六十卷之後是唐代以後,史料較多而family tree的特色亦會更加明顯,我不明白為何會認為是文字堆砌,我亦不明白為何會無關,我更不明白人名又怎樣分文言跟白話--罰抄(罰抄會館) 2010年5月11日 (二) 09:06 (UTC)
下了個火狐看到了圖,不就是A生B,B生C,C生D的文字堆砌嗎?敢問這和現在討論的family tree有何相關?更何況該書之後就是使用「世系圖」一詞。—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00:09 (UTC)
如果閣下堅持用「世系圖」,那就用「世系圖」吧,反正兩者的現代意義差別不大,另外,希望世系圖可以和君主列表整合,讓世系圖除了以獨立條目的形式存在之外,也可以模板形式顯示在君主列表之中。——♠白布¤飄揚§§ 2010年5月2日 (日) 19:13 (UTC)

(:)回應,恐怕有點難度,撇開條目定名暫不談,你看看這兩個例子,楚國君主家族樹晉朝皇帝家族樹,如果轉化為模板我懷疑會很卡。—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5月3日 (一) 08:02 (UTC)

我在楚國里放上{{:楚国君主家族树}},情況還可以。(模板化並不一定要移到「Template:」名字空間。)——♠白布¤飄揚§§ 2010年5月6日 (四) 07:25 (UTC)

謝謝星光下的人帶我來.贊成用"世系圖",參考[7]--Gakmo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06:50 (UTC)

提議修訂管理員罷免方針

關注度指引的執行問題

移除併音分類排序

不知誰開了以併音排序分類的先例,以致大量條目以此排序,甚至新用戶的條目亦如是。首先,中文維基應照顧不同語言的用戶,雖語族/語言相同,但語族內的各語言/方言的發音有不少差異。另外會使一些正常條目與之分開排列,例如王某某會列在「王」,另一王某某就列在 "W" ,難以檢索。第三,如需加入併音排序功能應由軟件着手,印像中曾經嘗試有開發過以上功能但似乎不了了之?以上各點,我建議把全部併音分類排序移除,並列為方針指引。―yukiseaside1273089205

維基條目互助組請求管理員協助

是的,我現在打算成立維基條目互助組,以協助一些因為侵權而可能被刪除的條目重寫,或者提升一些質量極差的條目。目前我們只有兩個人,希望有興趣的朋友能夠加入本互助組。另目前有兩個活動:

頁面內容修改請求(需管理員協助)

有維基人建議將維基百科:侵權拯救工作小組頁面修改至與本互助組一致或者將兩者合併,如不行則我們自建頁面。

成立慶祝活動:修正富士康公司條目

富士康國際條目內容極其混亂,正好符合我們的修正方向。也歡迎廣大維基人協助。—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7日 (五) 14:30 (UTC)

不要忘了,我們還有一個專題:維基百科:拯救侵權條目專題。是否應該把這幾個合而為一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10日 (一) 02:42 (UTC)
既然你這麼說那算了,第一條當我沒說過。—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5月10日 (一) 15:13 (UTC)

興趣小組與專題

興趣小組專題有很大的重合度,是否把兩者合二為一更能發揮效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11日 (二) 13:14 (UTC)

其實都沒有人在真的經常參與這些活動,大多數專題都是空的或長期不更新的,所以這種東西越少越好,(+)支持合併。--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5月11日 (二) 14:00 (UTC)
(+)支持合併。另問一下:Portal和專題現在是否都不活躍?看起來很慘淡的樣子。—尖尖的鹿角 (留言) 2010年5月11日 (二) 14:10 (UTC)
portal本來就是展示的,做完後就基本空上幾年都不會過時。比如Portal:佛教等。—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5月21日 (五) 14:59 (UTC)

目前來看,比較活躍的似乎有生物,北京,ACG,足球等幾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11日 (二) 15:18 (UTC)

興趣小組目前來看基本就是一個簽到處,不如作為專題成員的簽到頁比較合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11日 (二) 15:19 (UTC)

這種小組的頁面,要能夠成為一個功能導向的頁面。不僅僅是一個常態展示的頁面,而是能夠有新消息、報告階段工作進度的地方、交流工作細節的地方。一些長期推放佔重要版位的內容要收起來了,時常有新內容才能夠吸引參加者去交流。--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5月12日 (三) 11:33 (UTC)

你說的內容恰恰是專題的範疇,所以我認為興趣小組與專題應該結合到一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13日 (四) 02:35 (UTC)
贊同書生的「簽到處」理論。單獨分出一個興趣小組,意義不大,實際沒有專題的興趣小組也不會有什麼活動,徒占空間。--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5月13日 (四) 11:25 (UTC)
專題目前的問題是宣傳太少。另外想起日文維基最近正在準備開設專題名字空間。--達師147228 2010年5月13日 (四) 13:19 (UTC)
(+)支持:當然該如此,不然荒廢到無法想像...我倒認為維基人口太少也是個主因......防火長城什麼時候垮?—Rocking Man !! 舌戰 2010年5月16日 (日) 09:07 (UTC)
現在大陸已經解除了對維基的封鎖(大部分),然而在維基被封的這些日子某些所謂的百科網站倒是發展得挺迅猛的。藍色的頂夸克-對撞機|氣泡室- 2010年5月21日 (五) 14:24 (UTC)
那麼就把已經有相應專題的的興趣小組先併入該專題,作為其一個子頁面?其他的再慢慢整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21日 (五) 12:42 (UTC)
(+)支持早該這樣了—Ciked (留言) 2010年5月21日 (五) 13:09 (UTC)
(+)支持的確早該如此,如果能有辦法提升現有專題活躍程度就好了。藍色的頂夸克-對撞機|氣泡室- 2010年5月21日 (五) 14:24 (UTC)
我總覺得「專題」這個名字會讓很多人不明所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21日 (五) 15:03 (UTC)
「專題」是大學裏的常用術語,業界多使用「專案計劃」或簡稱「專案」。-Kolyma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0:16 (UTC)
(+)支持,目前真的參與度很低……—CHEM.is.TRY 2010年5月22日 (六) 02:08 (UTC)
(&)建議,我覺得應該刪除一些長期閒置的小組和專題,只保留活躍的,並且最好有人擔任組長,先從幾個入手,然後逐步擴大。如果能夠保持幾個小組長期活躍,那麼維基質量數量都可以有大的提升。—NewSpeaks友愛部真理部 2010年5月22日 (六) 14:56 (UTC)
(+)支持合併:沒有目標的興趣小組毫無意義。-Kolyma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0:19 (UTC)
關於刪除專題,很多專題都含有相關條目的編輯指引之類的內容,不太適合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24日 (一) 13:28 (UTC)
已經移動的頁面: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24日 (一) 14:15 (UTC)

關於合理使用圖片特定版本的刪除

非自由版權的圖片,如果有多次上傳同一個文件(相同文件名),目前管理員看到會刪除舊版本的圖片,以保證伺服器上存在最少量的非自由版權圖片。這主要是根據維基百科:合理使用準則闡述的「至少有一個條目使用「,以及

維基百科的使命是要創造一部內容開放的百科全書。這代表任何人只需按照GNU自由文檔許可證(簡稱GFDL)的條款,都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任何媒體、毫無限制地分發、修改維基百科的內容。GFDL既然沒有禁止以收費形式發佈內容,所以維基百科也不一定是「免費」的百科全書。 既然要保障內容自由開放,維基百科也許要禁止一切不以GFDL發佈的非自由內容,才能達到這個目標。換言之,任何有版權的物品:商號標誌、螢幕截圖、廣告海報、對原著的引述,都不能收入。其實,日文版、德文版等計劃正正就是實施了這樣的制度。不過,中文版和英文版等版本則認為:為了讓維基百科擁有一定的質量,可以允許一小部份非自由內容(「有版權內容」)來補助說明條目的關鍵要點。這就是「合理使用」非自由內容的大意。需知道,這是有限度的妥協,不能凌駕於上述維基百科的宗旨。

但是有維基用戶認為目前沒有明文規定應該刪除非自由版權的特定版本圖片,就不應該刪除。因此是否應該明確一下非自由版權圖片的舊版本是否應該刪除,以及如何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5月26日 (三) 16:10 (UTC)

(:)回應我認為應該經一定程序討論,確定新版本比舊版本更適合該條目後,再由提刪者依照一般刪除圖片程序來提刪,也就是經過兩程序後,就可刪除。
(!)意見另外,就有一定的質量,可以允許一小部份非自由內容(「有版權內容」)來補助說明條目的關鍵要點。這句話,我想以編輯實務觀點舉例來詢問個問題。當有一張(或多張)GFDL圖片及一張合理使用圖片都可為條目所引用,其中,「合理使用」圖片可強烈增加條目質量,GFDL圖片雖可勉強可用,卻非常粗糙,且在「切題」的邊緣,那麼中文維基該如何在這兩張圖片做選擇?舉例:某上檔荷里活電影,A圖片是電影台灣首映會的GFDL照片(僅有代言人活動照),B圖片是電影海報(合理使用),那這兩張圖片該如何抉擇呢?--Winertai (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00:30 (UTC)

IP用戶掛的關注度模板

維基百科:關注度/提報#5月#26日27日有幾個IP用戶掛的關注度模板,大部份針對配音員(部份已被其他編輯除掉)。你們覺得是否須要跟進到期提刪?—祁勳留言 2010年5月27日 (四) 19: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