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崇禧赴台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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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崇禧前往台湾宣慰是指在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于台湾二二八事件中,国防部部长白崇禧前往台湾宣慰。

抚慰过程

中华民国国防部部长白崇禧抵达台湾宣慰(善后)。

绥靖和清乡期间,为舒缓民众恐慌且调查制度问题,国民政府探访、宣慰并改革制度[1]:74-76[2]:458-466。3月8日,监察院闽台区监察使杨亮功便前往台湾调查[3]:202-222[2]:472-480,视察行政长官公署、军警、学校、县市政府[1]:74-76[2]:528-530。3月10日,蒋中正在对二二八事件的首次谈话中,指控中国共产党煽动为主要原因[4]:116-120[1]:154-161[3]:247-259[2]:458-466。这时杨肇嘉等台籍人士前往南京市请愿[4]:116-120[1]:132-136、161-169,并于上海市召开二二八惨案报告会[4]:120-126[5]:26-30。3月17日,蒋中正派遣中华民国国防部部长白崇禧、陆军总部副参谋长冷欣、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团部处长蒋经国等14人,前往台湾视察抚慰[1]:74-76[2]:375-376。3月17日,国防部长白崇禧及蒋经国于中午搭机抵达台北[6]:423。白崇禧刚抵达台湾后,便宣誓将采行宽大处理、尊重法纪、恢复秩序、进行改革等原则[1]:74-76[2]:513-518

白崇禧还视察各地政府机关和治安状况,与地方重要人士座谈[1]:74-76[2]:518-522;并要求军警人员不应任意杀害或报复,嫌疑犯交军法处公正处理,青年学生亦予以免责,此举降低台籍民众伤亡[1]:74-76[2]:522-528,另外国防部参谋本部部长陈诚也对有所干涉[1]:140-144。但尽管白崇禧向蒋中正回报不需调派第205师[2]:513-518,且下令逮捕应由警备总司令部执行,但宪兵队仍继续进行逮捕行动[1]:264-269。3月21日,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公教人员因二·二八事件损失抚恤救济办法》,且成立台湾省二二八事变临时救恤委员会,对各机关公教人员及其眷属[1]:95-104、佣工发放救济金[4]:120-126[2]:509-513;但此举并未包含普通民众,也让部分公教人员趁机向民间勒索[1]:290-294,未能有效抚平民心[2]:509-513

其他调查

3月22日,监察院派遣监察委员何汉文前往台湾以协助杨亮功的调查[1]:74-76、114-120[2]:528-530。两人调查期间,亦和白崇禧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1]:74-76。4月2日,结束宣慰工作的白崇禧返回南京市[1]:74-76,并提出人员奖惩名单[1]:136-140。4月11日,杨亮功与何汉文返回南京市后,向监察院院长于右任报告[1]:74-76,同日丘念台也上书表达见解[1]:120-124[2]:530-534。之后杨亮功和何汉文就政治、经济、教育、善后等撰写报告书与改革建议[1]:10-12、114-120,并向蒋中正回报[1]:74-76、214-220[2]:528-530。4月3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起诉查缉员傅学通、叶得根等人,误杀台北市民众陈文溪的傅学通判处死刑[2]:472-480

善后工作

早在3月8日,中国国民党总裁蒋中正命令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陈立夫、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李翼中拟定《台湾二二八事件处理办法要点》,提出改制行政长官公署为省政府、省政府主席不兼警备总司令部司令、省政府委员和处长起用台籍人士、县市长提前民选、不同省籍者于政府机关享有平等待遇、减少公营民生事业等意见[1]:74-76[2]:458-466。尽管行政长官公署指控台湾共产党介入[2]:565-572,中国大陆传播媒体对二二八事件则有多种意见[2]:555-565[7]。许多中国大陆的台籍团体呼吁进行改革[2]:549-555刘文岛等部分人士则提出批评与改善方案[1]:107-114[2]:588-595

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也向蒋中正提出备忘录,批评陈仪的镇压行为且要求弹劾撤换[4]:150-152,由于担心美国的贷款落空,蒋中正勉强接受撤换的意见。当各界沓伐陈仪的声音风起云涌,陈仪一手导演国大代表、参政员、省县市参议会、各保甲长联名电呈中央挽留自身职位的戏码[1]:214-216。3月17日,陈仪电请蒋中正表示辞职。3月18日,蒋中正批准请辞,并慰勉陈仪“收复台湾,劳苦功高,不幸变故突起,致告倦勤,殊为遗憾,现拟勉从尊意”[1]:218 。3月17日、18日连续两个晚上,陈仪征求蒋经国同意让自己接任台湾省主席,蒋经国坚决拒绝[1]:133 。3月22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将陈仪撤职查办[1]:132-136、161-169、 214-220[2]:595-602。4月22日,行政院院会撤销行政长官公署,改制为台湾省政府[3]:247-259,同时由立法院副院长魏道明担任首届台湾省政府主席[4]:150-152[1]:74-76[8]:204-208[2]:602-608。4月29日,行政院核定台湾省政府委员、厅长和处长人选,全部22个职位中共有12名台籍人士[1]:74-76[2]:602-608。5月11日,遭撤职的陈仪返回南京市[2]:608-614,改任国民政府顾问[1]:214-220[8]:176-186

5月15日,新任台湾省政府主席魏道明抵达台湾,与行政长官公署进行交接[2]:614-618。隔天台湾省政府正式成立[1]:74-76,立即宣布解除台北和基隆的戒严,各地实施的清乡也正式结束[2]:614-618。台湾省政府同时停止新闻、图书和邮政检查,并废除交通管制及释放被捕人员[2]:618-625;但下令在高雄市镇压的彭孟缉升任警备总司令部司令[1]:258-263[8]:143-145、176-186,军警人员亦持续展开拘捕行动。政府也未应民众要求而对事件有所调查或检讨,亦未对其他受害者有积极补偿[8]:625-635。陈仪在隔年6月任命为浙江省政府主席[1]:161-169,之后策动汤恩伯投靠中国共产党失败,1950年枪决台北[1]:214-220[8]:176-186[2]:644-658

注释

参考资料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张炎宪.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财团法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2006. ISBN 978-957-29362-1-4.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褚静涛.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 海峡学术出版社. 2011. ISBN 978-986-6480-49-2. 
  3. ^ 3.0 3.1 3.2 王建生; 陈婉真; 李贤群; 李坚. 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 陈婉真. 2017. ISBN 978-957-43-4008-8. 
  4. ^ 4.0 4.1 4.2 4.3 4.4 4.5 杨逸舟; 张良泽. 二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 前卫. 1991. 
  5. ^ 再現台灣 民國時期. 二二八事件. 莎士比亚文化出版. 2006. 
  6. ^ 陈正茂、林宝琮编著. 《中國現代史含台灣開發史》. 台北: 新文京开发出版. 2001. ISBN 957-512-456-1. 
  7. ^ 褚静涛. 全国媒体对台湾二二八事件的反应.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2010-04-28 [2016-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中文(简体)). 
  8. ^ 8.0 8.1 8.2 8.3 8.4 李筱峰. 解讀二二八. 玉山社. 1998. ISBN 978-957-9361-74-3. 

参考书目

外部链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