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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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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承宣(1613年7月4日—1639年),長卿康侯山西平陽府蒲州官籍南直隸揚州府泰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韓承宣是崇禎三年(1630年)的舉人[2],七年(1634年)成進士,先在大理寺觀政,同年獲授淄川知縣,復行一條鞭法,又用三個月興建石城保障人民;十年(1637年)調任歷城知縣[3],肅清政務令奸吏屏息,餘暇時到書院教育士子,同時修繕城池、興建望臺招撫流民,十二年(1639年)清朝軍隊攻陷歷城,他遇難身亡[4][5],明朝朝廷追贈僉事諭祭[6],再追贈光祿寺少卿,兒子韓世琦在清朝入旗籍,官至巡撫,追贈他為工部尚書、右副都御史[1][7]

家族

曾祖父嘉靖四十四年進士、右通政韓楫;祖父貢生、淮安府同知、(清朝)贈工部尚書、右副都御史韓煥;父親萬曆四十三年舉人、刑部主事、(清朝)贈工部尚書、右副都御史韓奎[3],兒子清朝四川巡撫韓世琦[7]

引用

  1. ^ 1.0 1.1 乾隆《蒲州府志·卷十三·忠節》:韓承宣,蒲州人。大學士爌【侄】孫。明末以進士,知山東歷城縣,大兵至,攻破歷城,承宣死之。贈光祿少卿。有子世琦,國朝入旗籍,官至巡撫。
  2. ^ 乾隆《蒲州府志·卷八·選舉上》:舉人……崇禎庚午 韓承宣 見進士
  3. ^ 3.0 3.1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韓承宣,曾祖楫元□□右□□贈符進光祿□□囯少□□太,祖□□尚書□□□□府□□□□□□□□□□□□□□□□□□□□□□□□□□□□□布亞魁見任陽設升□長卿,書四房,癸丑五月十八日生,平陽府蒲州官籍,揚州府泰州人,庚午鄉試一三名,會一百五十七名,三甲三十九名,大理寺觀政,八月授山東□□【淄川】知縣,丙子本省同考,丁丑調□【歷】城知縣
  4. ^ 崇禎《歷城縣志·卷六·職官志》:韓承宣 山西蒲州人,初任淄川,以建石城功調歷城,庶政肅清,奸胥屏息,簿書之暇猶臨書院課士,戊寅□□公調度有方,奈羣指亂,視朝令夕更、甲可乙否,未知適從,然猶修濬城池剏建望臺招𢯦鄉民,奬勸輸助,徒勞罔功遇難身殞,公早已知之矣,事聞候恤。
  5. ^ 乾隆《淄川縣志·卷四·官師志》:歷代官秩……明……韓承宣 字康侯,蒲州人,七年任侯,明察精核,令行禁止,復條鞭法,淄人便之;創建石城不三月竣,事為淄永利焉,十年調繁歷城,己卯殉難具歷志
  6. ^ 康熙《潼關衛志·卷中·選舉志第七》:明……韓承宣,布政公【韓楫】曾孫,崇禎庚午鄉試,辛未【甲戌】進士,任(歷)城知縣,殉難。贈僉事。諭祭,有蔭。……以上蒲州守禦千戶所人。
  7. ^ 7.0 7.1 乾隆《蒲州府志·卷九·選舉下》:封廕……國朝……韓煥 世琦曾祖,同知,贈工部尚書、右副都御史 韓奎 世琦祖,主事,贈工部尚書、右副都御史 韓承宣 世琦父,少卿,贈工部尚書、右副都御史

參考文獻

  • 乾隆《蒲州府志》·卷八·選舉上
  • 乾隆《蒲州府志》·卷九·選舉下
  • 乾隆《蒲州府志》·卷十三·忠節
  • 康熙《潼關衛志》·卷中·選舉志第七
  • 乾隆《淄川縣志》·卷四·官師志
  • 崇禎《歷城縣志》·卷六·職官志
  • 《崇禎七年甲戌科進士三代履歷》
官銜
前任:
李芳塘
明朝淄川縣知縣
1634年-1637年
繼任:
楊蕙芳
前任:
貴養性
明朝歷城縣知縣
1637年-1639年
繼任:
宋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