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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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中止。 註:黨領袖依據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登記截止日(2000年4月13日),各政黨時任黨主席定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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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政府(沿革) |
政治 |
國民大會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原本預計於2000年5月6日舉行[1]。本屆選舉總計有6個政黨、673位候選人登記參選,選出第四屆國大代表共339席,包含233名區域代表、6名原住民代表、80名全國不分區代表、20名僑居國外代表[2]。
然而,隨著國民大會延任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及國民大會虛級化等事件,由於選舉無辦理法源依據,最終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中止選舉,成為解嚴以來首場選務進行中途被停辦的選舉[1]。在國民大會虛級化後,國民大會轉為任務型[3]。直至2005年,因應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方舉行中華民國史上的末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國民大會並於同年凍結、走入歷史[4]。
政治背景
政治局勢
2000年前中華民國近年選舉政黨得票率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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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在1996年國代選舉[5],出現三分天下的局勢,中國國民黨席次穩定過半,民主進步黨 拿下三成的席次,新黨亦有一成四的席次。而在同日舉行的總統大選,中國國民黨提名的「李連配」以五成四的得票率,高票當選首任民選正副總統。
然而,自上屆國代選舉,國內的政治局勢已出現重大的變化。民主進步黨在1997年縣市長選舉[6],一舉攻下過半席次,並首度在全國性的選舉中,超越中國國民黨的得票率,「綠色執政」下的人口亦跨越全國的七成,形成「地方包圍中央」的局面。
在1998年立委選舉及直轄市長選舉[7],中國國民黨得以止跌回升,民主進步黨未有重大突破,而新黨則在內鬨的陰影下,政治地位迅速下滑。
在2000年總統大選[8],由民主進步黨提名的「水蓮配」當選,完成中華民國史上首次政黨輪替,終結了中國國民黨在臺灣長達五十五年的執政。脫離中國國民黨自行參選,並拿下第二高票的宋楚瑜,則在選後組建親民黨,對票源重疊的中國國民黨、及新黨造成極大衝擊。
本屆選舉預計是政黨輪替以來的首場全國性選舉[9],對往後的國內政局發展具有重大的指標意義,但由於修憲爭議,選舉處於未定之天,因而導致登記作業冷清,及部份選區出現登記不足的情形。
選前議席
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時,國民大會黨團共有4黨1派,包括中國國民黨黨團、民主進步黨黨團、新黨黨團、第四黨團、以及在該會期中成立的親民黨黨團。[10]
政黨 | 上屆結果 | 選前議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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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席次 | 黨籍 | 黨團 | |
中國國民黨 | 183 | 163 | 163 |
民主進步黨 | 99 | 88 | 91 |
新黨 | 46 | 31 | 31 |
綠色本土清新黨 | 1 | - | - |
親民黨 | - | 22 | 22 |
新國家連線 | - | 3 | - |
建國黨 | - | 1 | - |
無黨籍(第四黨團) | 5 | 6 | 7 |
總計 | 334 | 314 | 314 |
選舉法源及辦法
憲法第四次增修
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任期至2000年5月19日結束,依據1997年7月21日修正公布之憲法第四次增修條文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原本預計於2000年5月6日舉行本屆選舉投票,並於2000年4月13日截止候選人登記。
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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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期 | 2000年5月6日 |
應選名額 | 339席 |
選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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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五次增修
國民大會延任案是歷次修憲中最引起社會爭議的一次,於1999年9月15日公布[11][12]。雖然本次議案以「選制改革」為名,然而由於涉及總統、立法委員、及國民大會代表的延任,其中國民大會代表任期延長至2002年6月30日,長達二年之餘,而引發輿論批評。最後,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499號解釋,明確指出修憲議事程序有重大瑕疵,修憲實質內容違反憲政精神的本質,修憲結果於2000年3月24日起失效。
憲法第五次增修規定國民大會代選舉辦法(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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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期 | 與立法委員選舉同日舉行。 |
應選名額 | 300席(第四屆)、150席(第五屆起) |
選舉辦法 | 國民大會代表以政黨比例代表制選出,並以立法委員選舉,各政黨所推薦及獨立參選之候選人得票數之比例分配當選名額。 |
各政黨參與狀況
候選人數
第四屆國大代表選舉候選人登記於2000年4月13日截止。總計有6個政黨、673位候選人登記參選,應選名額共339名。
政黨 | 區域及原住民 | 全國不分區 | 僑居國外國民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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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 | 136 | 57 | 18 | 211 |
民主進步黨 | 107 | 44 | 8 | 159 |
親民黨 | 100 | 44 | 12 | 156 |
新黨 | 18 | 15 | 3 | 36 |
中國民主憲政黨 | 1 | 0 | 0 | 1 |
中華少數民族正義黨 | 1 | 0 | 0 | 1 |
無黨籍 | 109 | 0 | 0 | 109 |
應選名額 | 239 | 80 | 20 | 339 |
登記不足情形
全國共有8個選舉區,出現登記名額不足應選名額的情形。
選舉區 | 候選人數 | 應選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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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第六選舉區 | 3 | 4 |
宜蘭縣第一選舉區 | 2 | 3 |
宜蘭縣第二選舉區 | 3 | 4 |
桃園縣第四選舉區 | 3 | 4 |
苗栗縣第二選舉區 | 2 | 3 |
彰化縣第三選舉區 | 3 | 4 |
澎湖縣選舉區 | 2 | 3 |
連江縣選舉區 | 2 | 3 |
全國各選舉區 | 263 | 233 |
候選人名單
各政黨全國不分區代表候選人名單:
政黨 | 全國不分區候選人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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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 | 陳金讓、王志剛、邱正雄、詹火生、彭作奎、謝瑞智、朱新民、柯三吉、彭錦鵬、蘇永欽、高朗、陳新民、許慶復、蔡長梅、包宗和、李英明、陳川、莊隆昌、陳鏡仁、吳東昇、李成家、陳治男、蔡正元、姚棋輝、黃哲三、李總集、趙麗雲、王麗容、丁永慶、陳子欽、等57人。 |
民主進步黨 | 姚嘉文、利錦祥、王忠信、鄭貴蓮、黃昭凱、周民進、蔡啟芳、邱議瑩、洪平朗、林意楨、劉俊秀、鄭麗文、朱銅樹、余政靖、蘇嘉富、陳玉惠、黃清賢、郭炳宏、徐正樹、王明玉、等44人。 |
親民黨 | 吳容明、鍾榮吉、蔡鐘雄、李本仁、李繼生、陳小紅、林淵源、高明見、陳正雄、邊裕淵、洪文湘、黃東熊、林欽濃、林騰鷂、秦金生、張人俊、周玉山、羅美枝、王廣生、吳東野、等44人。 |
新黨 | 許歷農 、陳癸淼、王建煊、高惠宇、賴來焜、李彌、吳成典、何振盛、楊鎮雄、江惠素、黃鴻鈞、 邱智淵、鍾日紅、蔡忠雄。 |
選舉中止
憲法第六次增修
依據2000年4月25日修正公布之憲法第六次增修條文規定,國民大會虛級化,轉為任務型,在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或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時,才舉行選舉。在本屆選舉無法源依據的狀況下,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中止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正在辦理的相關選務,也於同日停止。
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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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期 | 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或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時,應於3個月內舉行投票。 |
應選名額 | 300席 |
選舉辦法 | 國民大會代表以政黨比例代表制選出。 |
後續影響
本屆選舉是解嚴以來首場選務進行中途被停辦的選舉,而國民大會的虛級化,亦對臺灣政局影響深遠[3][13]。
國大代表選舉的取消,影響到政黨發展,國民黨防止新成立的親民黨藉由選舉搶攻席次、鞏固根基,同時也造成立法院的重要性大增。
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出現重大變化[14],國民大會大多數職權移轉給立法院,使其實質成為「單一國會」。原本屬於國民大會職權包括罷免正副總統、補選副總統、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議決領土變更、及行使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三院人事同意權全數移轉給立法院。國民大會僅保有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及議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三權。
參考資料
參考文獻
- ^ 1.0 1.1 歷次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摘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
- ^ 國代改選總計673人登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時報
- ^ 3.0 3.1 台灣變相廢除國民大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BBC
- ^ 國民大會走入歷史 還憲於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紀元
- ^ 我國首次總統直選 李連配大贏 得票率54%,聯合報
- ^ 1997年縣市長選舉觀察──變遷中的地方政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施正鋒
- ^ 台湾地区1998年第四届“立委”选举情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台湾网
- ^ 2000年總統大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時報
- ^ 國代選舉登記 冷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時報
- ^ 《第三屆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實錄》,國民大會秘書處編,2000年
- ^ 國代逐利 無視民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時報
- ^ 修憲、毀憲不如公投入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李慶雄
- ^ 國大虛級化,憲政體制待考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灣光華雜誌
- ^ 憲法第六次增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華民國總統府
書籍
- 《第四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紀要》,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2000年。
外部連結
- 國大虛級化新聞專輯(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國時報,2000年。
- 憲法第五次增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華民國總統府,2005年。
- 歷次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摘要,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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