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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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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铉(?年—?年),字耳君,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礼部观政,授浙江长兴县知县,被御史王某弹劾,七年降职为吉安府照磨,十三年升本府推官[1],署永新县事,为修撰刘同昇所称赞。历任户部主事、员外、郎中,督西城草场,捐出自己的俸禄及税赋盈余六百金来周佐公用。升江西南饶道副使,当时总兵左良玉所部横掠江楚一带,于铉亲率士卒守御,左军不能侵犯。迁岭北道(下辖赣州、南安二府,驻南安)参政,时袁州、吉安二府已失陷,于铉劝输足饷,鼓励将士,以图恢复,后终以一木难支,随南明小朝廷入广东后卒于楚雄府[2]

参考文献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于铉,口生,书三房,庚子二月初一日生。金坛人,甲子二十二,会二百六十六,三甲六十六名。礼部政,授长兴知县,甲戌降补江西吉安府炤磨,庚辰升吉安府推官。曾祖未,亚魁、赠户部主事。祖明照,举人、都察院都事。父玉节,都司断事。
  2. ^ 《金坛县志》:于铉字耳君,明照孙,崇祯辛未进士,授长兴知县,为治务击豪强,全善类。邑中御史王某中伤之,谪吉安府照磨,寻升本府推官,署永新县。多惠政,修撰刘同升谓其三月之治,有百岁之利,可以愧世之视官府若传舍者。历户部主事、员外、郎中,督西城草场,捐己俸及羡余六百金以佐公帑。升江西南饶道副使,时总兵左良玉所部横掠江楚,铉亲率士卒守御,左不能犯。迁岭北道参政,时袁、吉二郡已陷,铉劝输足饷,鼓励将士,以图恢复,后终以一木难支,入粤卒于楚雄府。
官衔
前任:
向鼎
明朝长兴县知县
崇祯四年-七年
继任:
吴钟峦
前任:
毕拱辰
明朝吉安府推官
崇祯十三年任
继任:
韩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