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宋祖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宋祖法(?—?),尔绳,号澺水河南新蔡县人,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八年进士宋训之孙,慈善家宋有德之子,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举人[1],七年(1634年)甲戌科进士[2],八年授齐河县知县[3],同年丁忧归乡。十一年补祁门县,十二年己卯调历城知县。升兵部职方司郎中,调易州兵备道,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十七年京城陷,归乡。后仕清。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接替陈瑾,提学福建

参考文献

  •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
  • 孙尔准、陈寿祺、程祖洛、魏敬中,《重纂福建通志》,清同治七~十年(1868~1871年)
  1. ^ 乾隆《新蔡县志·卷六·选举》:崇祯三年庚午科(举人) 宋祖法 进士
  2.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履历便览》:宋祖法,曾祖大经,赠奉直大夫;祖训,通政参议、祀乡贤;父有德,庠生。意水,诗二房,戊申年八月初一日生,汝宁府新蔡县人,庚午乡试,会一百十五名,三甲一百八十九名,礼部观政,乙亥授齐河知县,乙亥丁忧,戊寅补祁门县,己卯调历城知县。
  3. ^ 乾隆《新蔡县志·卷七·人物》:……(宋)训子有得【德】。宋有德……以子祖法贵赠如其邑官人,请祀乡贤。祖法字尔绳,以进士起家,授齐河知县,累迁部郎,有著述行世。

外部链接

官衔
前任:
樊昌
进贤举人
明朝直隶祁门县知县
崇祯十一年(1638年)上任
继任:
边𡒊
前任:
韩承宣
明朝历城县知县
1639年-崇祯年间
继任:
前任:
陈瑾
福建提学道
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廿七甲申(1660年1月9日)任
继任:
陆求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