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国务机要费案
国务机要费案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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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初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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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冠以2006年吧?
国务机要费案目前为此也就这么一次而已,不必冠以“2006年”让读者有“发生一次以上”的错觉吧?--百楽兎 08:44 2006年11月8日 (UTC)
不够周延吧?
提供之意见绝大多数为一种偏向。且所有对本案采较为激烈批评之意见皆未列举。如新潮流系、李前总统、或者在野各党。洛卡其 20:02 2006年11月25日 (UTC)
这是open的园地,你认为不够周延的地方,那就请你把自己认为缺乏的资料加上去吧,不要以“既定立场”来界定说这内容是偏颇的。--Yyk 08:55 2006年11月26日 (UTC)
我看应该用减法,不是加法。如果把进行中的各种媒体报导都加上,把各种立场的言论都加上,那又成为另一场战争了。与其如此,不如挂著“中立性问题”标签。我不想为“周延”而增加抵触您情感的资料。我也不会悍然使用减法去删减您们辛苦贴上来的新闻。洛卡其 02:41 2006年11月28日 (UTC)
道义诚信
- 果然有人开始注意到“道义诚信”这几个字,而加以“评论”了,这真是一个颇具“反讽”的场景。心中对此有所“评论”的人,一定会认为:“我呸!阿扁这家伙哪有资格跟人家说‘道义诚信’?”当其开始有这项反应时,也正验证其潜意识对“某圣人”的“道义诚信”已然破灭,不信,自己再深思想想看[1]!--Yyk 15:36 2006年11月28日 (UTC)
关于维基精神
楼上网友预设我有某种立场,不妨去见习一下我参与的许多跟部分中国维基争取公正表达的网页。楼上维基的同事在政治上预设与自己对特定词条不同看法的人一定是支持与自己政治上相反的人,请问有任何根据?“一定会认为”的证据在哪里?
平心而论,若是真的支持某人,更应该把维基的周延性照顾好。就如同我若跟中国维基朋友争公正表达,不是把他改为台湾政府甚至个别政党的立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发挥维基的自由言论功能。老实讲楼上说的什么阿扁、圣人,我一点研究没有。我只知道,人民日报引用多了,也该引用朝鲜日报、朝日新闻。相反,也是一样。很多事情我们无法看到真正的真相,因为我们不是检察官、科学家。退一步,则希望有关消息来源均衡一些。本条您贴了曹长青、陈师孟、绿六组等方面的意见,那是不是不该等别人来“补充”,做为创作者的维基人,就自动能补上简锡皆、林浊水、李登辉、陈长文(举例而已)等的意见?您自己能周延照顾这一词条,别人怎会有“偏向”的感觉?如果您照顾好了,精选了代表性意见,别人何必“将缺乏的资料”加上去,变成资料大战?作为维基编者,写所有词条时都应公正周延。您无根据的污蔑我一定是反对陈总统,一定是支持您所谓的“圣人”(王建煊吗?陈定南吗?),我基于维基人的精神,不予追究。这条词条我不参加了,您自己照顾好。洛卡其 22:51 2006年11月28日 (UTC)
- 实在很抱歉,由于上文我没把话说清楚,竟然让你“对号入座”。上文是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的内容庞杂的新闻内容 回应Ellery指教的一部份内容,当时也没考虑清楚,本想“道义诚信”原出自本条目,所以必须说明一下,故剪贴过来此处。这样造成您的误会,再次向您致歉。--Yyk 00:46 2006年11月29日 (UTC)
- 您转贴时我毫不知Ellery任何事。您没介绍背景就转贴过来,加上您在本文历史的说明栏中的意见,读者当然会认为您就是有针对性的批评来此参与编辑的维基朋友。这不是谁“对号入座”的问题。这是有关我们大家参与维基这一事业的态度问题。我曾跟中方的维基朋友就很多政治领域条目争来改去,也就是为了一个“公允”而已,我也不想强迫他们接受无根据的,他们不喜欢的观点。我认为台湾号称开放社会,是中文维基的主力,很大程度决定中文维基的前途和声誉。而中国正在慢慢开放,多年后也许会追平我们。我们应该现在及时把条目写好,写公正。以后华文界数以亿计的网友查询资料,才不会说“维基也只是就是泛蓝/中共/泛绿...”的一个“媒抗”、“联合网栈”,那我们辛苦在这里编辑,不是全部白费?这真是一个大事业啊,要慎重啊!总之,不管您转贴诚信议题是否针对小弟,小弟我接受您的诚意。所以也改了本讨论的标题。希望我们真正以维基精神互勉。--洛卡其 01:52 2006年11月29日 (UTC)
- 还有我忘了回应,为何“自由”与“东森”资料最多?因为“自由”这资料库是免费的(在两年内),而“东森”因很早之前就参加会员,所以其费用是free,况且这两者超连结的内容不会随年代久远而被中断,同时此两者的“政治立场”也各不相同,所以也符合我平衡引用的原则。至于其他要收费及会中断连结的资料库,只好忍痛放弃了,尤其以以前最常用的“中时”资料库。--Yyk 01:28 2006年11月30日 (UTC)
- 感谢告知资料情况。两年的资料过期后会不会原始连结也无法检阅?据我所知,中时过了一个月线上是无法检索有关新闻,但连结还在。联网就有可能不见了。不过这应该没关系,只要引用时写明是根据几月几日那个新闻来源,就算是停刊的自立早报,也是可以引用啊!我们本著维基精神,忠实引述,就不必担心人家去查或不去查。被查到虚构原始资料,就退出维基以示负责嘛。所以不必担心。还是均衡为要。(东森新闻品质我认为仍不及中时很多,而中时的偏向没有联合那样明显)洛卡其 12:37 2006年11月30日 (UTC)
优良条目评选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 2006年中华民国国务机要费案(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分类:文化与社会分类:法律--dbslikacheung 09:29 2007年3月6日 (UTC)- (!)意见:最初我见这个条目很详细、又有充份的资料供参考,因此提名优良条目;但却不是太清楚应该把条目归纳在哪一个分类里,所以请各投票者提提意见(是否真的适合分类于“文化与社会”中);谢谢。--dbslikacheung 09:33 2007年3月6日 (UTC)
- (-)反对,相关评论章节,引用过多未整理的新闻内容。--winertai 10:25 2007年3月6日 (UTC)
- (!)意见:建议分类到法律;也建议加强案件本身,也就是案件审理的开端和过程之类的,现在的内容大多只是案件周围的事物。LivingRoom 11:07 2007年3月6日 (UTC)
- (:)回应:不错的提议,已更改为“分类:法律”--dbslikacheung 11:18 2007年3月6日 (UTC)
- (-)反对,这件事情仍在司法阶段之中,动态新闻模板还挂在上面,未有具体结论的事件,个人认为不适合列入优良条目。--会游泳的猪 12:54 2007年3月6日 (UTC)
- (-)反对,看法同上述几位维基人。尤其相关评论那节太杂了,保留较相关人的评论即可。--Ellery 07:56 2007年3月7日 (UTC)
- (-)反对:尚未有结论的司法事件不适合做为优良条目,因有未确定性。--David Jackson(talk) 16:38 2007年3月8日 (UTC)
- (-)反对--三十年河东 21:10 2007年3月12日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国务机要费案中的4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010653&IssueID=20061106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1205031357/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
- 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23/today-t1.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1028210031/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23/today-t1.htm
- 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23/today-fo1.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31217224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23/today-fo1.htm
- 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8/today-o2.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929132851/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8/today-o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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