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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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 熊毅 |
副檢察長 5 | 楊彬、韓曉帆、梁雲、程序、蒯建欣 |
政治部主任 | 季紅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南京市法律監督機關 |
行政級別 | 正地廳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南京市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南京市紀委監委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 |
聯絡方式 | |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 |
實際地址 | 中國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秣陵路108號 |
郵政編碼 | 210004 |
電話號碼 | +86 (0)25 86502000 |
對外官網 | 官方網站 |
機構沿革 | |
1950年-1955年 | 南京市人民檢察署 |
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簡稱南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南京市的檢察機關。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歷史沿革
1950年11月20日,南京市人民檢察署成立,隸屬最高人民檢察署華東分署,按乙級省署編制,並成立檢察委員會。1954年12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南京市人民檢察署更名為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隸屬江蘇省人民檢察院。1959年至1962年,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與南京市公安局合署辦公。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檢察機關陷入癱瘓。1967年1月25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被造反派奪權。1967年3月5日,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由江蘇省軍區獨立二師派員實行軍事管制。同年4月1日,南京市公檢法臨時工作委員會成立,由支左部隊及部分原公檢法領導組成,下設政治、偵破、辦案、治安、接待、行政辦公室。8月,因兩派群眾組織矛盾突出,工作陷於停頓狀態。12月15日,公檢法軍管組撤離[1]。1968年2月,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1978年12月15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重新組建[2]。
職責
- 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 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 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 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 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 履行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置
- 辦公室
- 第一檢察部
- 第二檢察部
- 第三檢察部
- 第四檢察部
- 第五檢察部
- 第六檢察部
- 第七檢察部
- 第八檢察部
- 第九檢察部
- 政研室
- 案件管理部
- 信息技術部
- 組織人事處
- 宣傳處
- 教育處
- 計財裝備處
- 檢務督察處
- 機關黨委
- 離退休幹部處
- 事業單位
- 檢察官培訓中心
歷任領導
- 歷任檢察長
姓名 | 任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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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曉燕 | 2011年1月-2016年1月 | |
范群 | 2017年1月-2021年3月 | |
黃利民 | 2021年3月-2023年1月 | |
熊毅 | 2023年1月- |
參見
參考文獻
- ^ 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南京检察志. 深圳: 海天出版社. 1994: 418. ISBN 7806151117.
- ^ 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編). 南京简志. 南京出版社. 2014: 363. ISBN 978755330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