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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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haf:我在原存廢討論中有提到這一理由,不能說因為我用了「意見」,就代表該理由不成立。參見WP:BURO。--Wcam留言2018年9月24日 (一) 20:09 (UTC)
哪模樣下次更新提刪理由吧?--Cohaf留言2018年9月25日 (二) 01:13 (UTC)
下次會注意,但這次的圖片仍然應當刪除。--Wcam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4:53 (UTC)
未完成,不符合是生者傳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3日 (一) 12:17 (UTC)

我希望能夠保留這模板,因為我不覺得它是種族歧視的模板,創建這模板時沒有破壞之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普通平民對話貢獻)於2018年12月1日 (六) 09:40 (UTC)加入。

  • (-)強烈反對恢復:該詞現時是含有極為嚴重的種族歧視或侮辱的意涵的詞彙[1][2][3];即使創建模板之時並無破壞之意,此模板已令很多人感到不舒服(其中一個在AFD支持刪除者還要是新加坡人),請普通平民勿再創建不恰當頁面。Sæn 2018年12月2日 (日) 08:19 (UTC)

參考資料

  1. ^ Joshua A. Fogel,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The Writings of Joshua Fogel", Brill, p44
  2. ^ Bob Tadashi Wakabayashi, "The Nanking Atrocity, 1937-38: Complicating the Picture" (2007), Berghahn Books, p395-399: 「However, two classes of postwar Japanese have continued to use derogatory terms like Shina. Poorly educated and/or elderly persons who grew up with the term go on using these from force of habit.」
  3. ^ 香港新議員「辱華」宣誓引發論戰, BBC, 2016-10-14
未完成已重定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5日 (三) 12:25 (UTC)
未完成,已重定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6日 (四) 11:45 (UTC)
未完成,廣告,沒有可恢復版本--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6日 (四) 11:4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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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已重新編輯,並有新增第三方新聞來源,煩請確認,謝謝您。若仍有似廣告內容,是否能告知何處違規?再次感謝。2018年8月6日 (一) 02:53 (UTC)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8年8月20日 (一)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未完成,重複申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6日 (四) 11:49 (UTC)

-- Sunny00217 --維基餐廳開幕了,歡迎參觀。 2018年11月29日 (四) 12:10 (UTC)

 他亦時常為香港電台31台紀錄片《零距離科學》配音,比如:幻聽好平常:報幕截圖[17])、深海最深處:報幕截圖[18])、黑洞傳奇(一):報幕截圖[19])等。
 至於他的幕前演出,在舞台劇也是主角。比如2015年《唐寅演義》,他都是大頭相在海報左上角具名介紹。  至於條目中關於他做童星的經歷,《蘋果日報》「【呢個人相當熟口面】臨時頂檔一演30年 ETV御用媽媽:唔係玩玩嚇」報導記載甘草演員許思敏當年帶著兒子梁家池拍劇云云。  --Kameyou留言2018年6月8日 (五) 19:52 (UTC)

未完成。都不是有效的符合關注度的來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7日 (五) 06:49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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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首先,該企業的咖啡連鎖店確實有獨立來源,滿足關注度要求,所以有建立條目的可能性。該條目已經經過修改,儘量選取了這些比較中立的獨立來源,盡力保證語氣不帶宣傳色彩,原條目也業已經過查詢,咱將大多數來源進行了替換,力求不和原頁面來源相近,查詢頁面見此。希望管理能再加考慮。--❄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1月27日 (二) 12:48 (UTC)
還有,希望管理能一併考慮恢復相關頁面麥隆咖啡股份有限公司File:Mellower_Coffee_Logo.png(如果到時被刪)。❄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1月27日 (二) 15:31 (UTC)
還原。—AT 2018年12月6日 (四) 11:53 (UTC)
可是那兩個相關頁面並沒有還原❄冰精❄瑟諾--給我留言 2018年12月7日 (五) 15:43 (UTC)
圖片我還原了,另一個的話我覺得沒有必要。—AT 2018年12月7日 (五) 16:04 (UTC)
2010年6月3日 (四) 09:05 Shizhao(對話 | 貢獻) 刪除頁面 天城路 (内容为:'<noinclude>{{Afd|1=关注度30天|date=2010/05/27|force=}}</noinclude> {{Notability Unreferenced |time=2010-05-23T10:53:52+00:00 }} {{Infobox Hong Kong Road | 中文街道名稱 = 天城路 | 英文街道名稱 = Tin Shing Road | ...')
未完成,來源依然不足以支撐WP:關注度。--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8日 (六) 12:31 (UTC)

完成,per AT--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6日 (四) 11:46 (UTC)

[22][23][24][25][26][27]。 這7個頁面就請你還原編輯歷史吧。 —Colin1990813留言2018年12月9日 (日) 11:24 (UTC)

[28]。 這個頁面能還原在2017年3月之前的編輯歷史嗎?? —Colin1990813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09:24 (UTC)

[29]。 似乎好像還有更早的歷史編輯?? 應該有2016年的吧?? —Colin1990813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13:4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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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2017年代表中華民國台灣參加法國南特主辦的Mondial du Pain第六屆世界麵包大賽冠軍,該頁面說明陳耀訓獲得獎項,並說明比賽麵包為何獲獎,此乃烘焙技術層面問題,與廣告無關。再則,在世人物維基百科不是都要我們搜尋添加相關資訊嗎?為佐證陳耀訓獲獎資訊,將相關媒體報導至於參考資訊,這叫廣告?陳耀訓的麵包店叫做「巴黎波波」,有關媒體報導麵包銷售的相關資訊,在頁面上並沒有放上去。Leftabo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06:01 (UTC)
  • 覆核理由:一樣是世界麵包冠軍,只有吳寶春可以放上?吳寶春的頁面有麵包店及公司資訊。這不算廣告?陳耀訓的頁面說明簡介,就是廣告?Leftabo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06:03 (UTC)
  • 覆核理由:陳耀訓獲得第六屆Mondial du Pain世界麵包冠軍是事實,2017年當時媒體皆以「台灣之光」作為標題報導,他的有機天然酵母麵包獲獎也是事實,把比賽作品的特色與創作理念揭露於維基百科上,這與廣告有何直接關聯。 再則,在這次比賽中使用了許多的台灣在地食材,這些食材本身就應該讓更多人看到是如何運用的,推廣在地食材與運用,這和廣告並無直接關聯。Leftabo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06:06 (UTC)
  • 覆核理由:沒有要廣告,第三方媒體報導世界麵包冠軍陳耀訓,此為一般新聞報導,並非廣告。Leftabo留言2018年8月28日 (二) 04:23 (UTC)
  • 覆核理由:本頁面非廣告,若有廣告嫌疑請明確指出。Leftabo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08:23 (UTC)

@Leftabo:或許閣下可以前往Wikipedia:已刪除內容查詢問看看-- Sunny00217 2018年9月29日 (六) 00:59 (UTC)

未完成確認廣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1日 (二) 08:33 (UTC)

未完成,確認廣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1日 (二) 08:35 (UTC)
〈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10)〉摘要》中寫明:「在劉凱與達茂旗政府等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2008)民申字第47-1號】中,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行政區劃圖中關於行政區的整體形狀、位置以及各內設轄區的形狀和位置等,由於系客觀存在,表達方式非常有限,在認定侵權時應不予考慮。」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楊修清與中工武大設計研究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地圖主要是對地理實體進行分類、分級、綜合取捨,並使用個性化的地圖語言來體現創作者意圖,再現地理實體間內在的規律。其中表現地貌特徵、水平位置,陸地、水域的顏色和繪畫方法,表現城市、道路的圖例,表現山脈、河流、湖泊以及居民點等所在的客觀位置等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該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審中維持原判。
不同於城市景區等其他主題的標準地圖,本圖圖名為「吉林省標準地圖 1:450萬政區版」,圖中刊載的吉林省及其附近地域行政中心位置、國界、地方行政區界、湖泊、河流、水庫等信息屬於上列兩例中所稱的「客觀存在的公知信息」,應當認定為公有領域作品,因而應當保留。——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8月27日 (一) 13:24 (UTC)
建議兩位轉移客棧討論。--AT 2018年8月27日 (一) 14:38 (UTC)
(~)補充:之前留言所稱的最高院再審判決書如下:(2016)最高法民申1226號:楊修清與中工武大設計研究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糾紛申請再審民事裁定書。該案為最高人民法院推薦案例,其權威性顯然高於法制日報的一篇報導。
(※)注意:請有關相關方到本頁討論爭議,而不是搞擴大戰場、雙線作戰那一套。——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5日 (六) 22:55 (UTC)
(※)注意@WcamYFdyh000:既然你們在此處先開了討論,就不要再去另一個頁面開另一個討論。Wcam在本處開設討論後近一個月無任何回應,如今主刪方又在另一頁開啟討論。如果你們連善始善終的意識都沒有,那你們的討論顯然缺乏誠意。
(一)關於YFdyh000所說的「最初考慮過在存廢覆核跟進討論,但我仔細思索後認為,目前那個圖片被標記的該模板所述可靠性是更本質的問題」。我不得不說,我沒有發現這兩個問題之間有任何的區別,模板的可靠性是更本質的問題嗎?想必不是,模板只是對之前討論的內容作出基本的總結,列舉出證明該圖可以上傳至維基百科的論據。如果模板不存在,我一樣可以把條文直接粘貼在圖片描述頁,圖片版權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YFdyh000說的「在頁面存廢開題能吸引更多資深編者介入討論」,就更加可笑了,簡直不值一駁。如果你們真的希望「吸引更多資深編者介入討論」,那要做的是在本頁進行認真討論直接在互助客棧開題並同時請求本頁以無共識結案,而不是對模板進行提刪(對模板提刪+客棧開題後會成為三線作戰),這樣對連貫討論沒有任何益處。
(二)關於YFdyh000所說的令其他人誤認為所述具有共識;您還逕自將其加入了共享資源,唯已被刪除。您的言論不僅口出無憑,而且充滿惡意推定,仿佛上傳個圖片都成了不可告人的陰謀似的。Wcam君在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18/07/13曾把「煽情」、「充耳不聞」等詞定義為「人身攻擊」,並表示,

是的,按WP:人身攻擊的要求,請對內容或觀點發表意見,而不是對編輯者。我僅僅是不同意你的觀點而已,而你對我的人身進行了負面定性。你不需要道歉,希望你今後自行留意。

如今你們提刪者卻反過來進行負面定性,簡直堪稱雙重標準的典範。本人在共享資源的存廢討論頁已經說過了,「請先解決中文維基本地的存廢討論,請不要搞兩線作戰」,如今故事再次重演,本人對此深表不齒。
(三)共享資源存廢討論的刪除理由是「unused template」,這是我個人比較認可信服的理由。因為本人上傳模板時並沒有考慮到該圖片會成為像今天這般冗長複雜的討論,因此未有適合該模板的圖片上傳。如今共享資源的刪除卻被你們煞有介事地說成「逕自加入共享資源,唯已被刪除」,仿佛邪惡軸心的陰謀被正義女神粉碎似的,請不要給自己加戲,本人對你們混淆視聽深表遺憾。
(四)請YFdyh000不要試圖搞偷換概念的把戲:
第一,YFdyh000自行理解出「依您的觀點,似乎所有(行政地理區劃)地圖都可歸入公有領域」,並強加到本人身上。而本人一直說的是「僅刊載行政區劃的標準地圖作品」,兩者完全是不同的概念,一幅行政地理區劃地圖可能不僅有「地域行政中心位置、國界、地方行政區界、湖泊、河流、水庫等信息」,還具有其他帶有獨創性的內容(如旅遊景點介紹信息),但本圖顯然沒有這些信息。
第二,YFdyh000把本人在檔案存廢討論頁的觀點偷換為「供無償使用」=「公有領域」,然而本人從未把無償使用與公有領域這兩個概念劃等號,這是他自己強加給本人的定義。
(五)說話要實事求是,楊修清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為推薦案例、劉凱案載入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年度報告,本身就證明了此種判斷有其普適性。YFdyh000所謂「具有極高的針對性而沒有法條普適性」的說法沒有根據且站不住腳。
維基百科的目標是傳播知識,如果你們刪除黨真如自己所言「應謹慎起見做刪除處理,以符合維基媒體計劃的宗旨」,那麼就請在一個地方認認真真、簡簡單單、痛痛快快地對版權問題進行討論,而不是到處開闢戰場、多線作戰,讓討論的另一方隨著你們疲於奔命,謝謝。——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6日 (日) 03:58 (UTC)

回應如下幾點:

  1. 「存廢覆核請求」通常是請求人提出請求後只需等待管理員處理即可。本請求提出以來並沒有人叫我回應任何東西,故無法接受「缺乏誠意」這一訴諸人身的指控。
  2. 該圖片版權是否為公有領域,已不是本次存廢覆核請求的關鍵點,因為這一問題已在原存廢討論進行了充分持久的討論,且已被管理員以無共識結案。但是我反對涉及版權問題的存廢討論在已被認定無共識的情況下進行保留處理,因為根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規定和本地方針的精神,涉及法律風險的問題(例如版權、個人隱私、生者傳記等),疑「罪」應當從有。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中,條目只需被認定為疑似侵權即可刪除,體現了這一標準。
  3. 「煽情」、「充耳不聞」等詞明顯屬於人身攻擊,因為只有人才會「煽情」、「充耳不聞」,而觀點並不會。
  4. 如果你不喜歡到處開闢戰場、多線作戰,這只是你個人偏好而已,你無權要求別人照辦。維基百科沒有任何方針指引規定圖片和模版的存廢討論必須在同一個地方進行,不同地方進行的討論的內容和目的並不是完全相同。
--Wcam留言2018年9月16日 (日) 12:49 (UTC)
(:)回應
(一)原存廢討論所討論的是「無償使用」問題,引用的是地圖條例和測繪法,而本覆核請求開啟後本人著重論述的是「公有領域」問題,本人亦同時對後者增加了新發現的相關論據加以佐證(引用的是最高院的兩案例)。請閣下不要混淆了兩者的概念。
(二)沒錯,的確「沒有人叫您回應任何東西」,但也沒有人願意看到近一個月未回應的討論有一天突然在另一個頁面開啟,然後您把之前的理由再複製一遍過去對吧?這樣搞法真的合適?
不管您是否認同之前的結案意見,但您丟出一個「謹慎起見做刪除處理」,然後拒絕回復他人的一切留言,這顯然不是具有誠意的討論態度,也不能夠真正解決問題。至於您說的所謂「「存廢覆核請求」通常是請求人提出請求後只需等待管理員處理即可」。我想說,方針指引沒有規定這一點,本頁頁首的說明也沒提到這一點。就算這真的是存廢覆核的「潛規則」,您也不能理所應當地拒絕對他人的留言作出回復,這樣是否有點欺負新手?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堅持每天泡在存廢討論里進行提刪大業的吧?
這裡我不得不引用您的一句話,「這只是你個人偏好而已,你無權要求別人照辦」,您也無權在未事先說明的情況下將您的偏好加諸於他人之上。總而言之,一邊要求對方遵循您的「潛規則」,一面又說別人無權指責你們的兩線作戰,不容他人置喙,這樣是否有點不太好呢?
(三)「煽情」、「充耳不聞」這樣低烈度的用詞是否屬於人身攻擊,想必自有公論。但本人希望諸位刪除派同袍不要搞雙重標準的戲碼:一面指責別人「人身攻擊」,自認受害者;一面卻對別人假定惡意,充當加害者。這也不是延續討論的正常態度。
無論如何,您能夠回歸本頁的討論,就證明了您還是具有一定的認真討論問題的誠意,這一點我對您表示肯定。——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16日 (日) 14:16 (UTC)
如果想要通過證明圖面上所有內容均為PD來保留這個圖片的話,還需要證明:字體(圖中縣名的字體好像不是GB系列的字體)、比例尺的畫法(理論上可以抹掉)、外框均不受保護,完了之後還要證明這些內容不受美國法律保護。目測字體繞不過去。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9月20日 (四) 07:44 (UTC)
(:)回應:首先,外框和比例尺顯然不具備獨創性。其次,縣名字體目測使用了幼圓,應該是屬於常用的免費商用字體。——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21日 (五) 14:45 (UTC)
關於美國法律,請參見c:Commons:Derivative_works#Maps倒數第四段。美國法庭確立了雖然地圖中的某些元素(例如客觀位置等信息)可不受著作權保護,但地圖的整體設計是具有原創性的表達,是著作權保護的範圍。在客觀信息不變的情況下,此地圖絕非只有如File:吉林省標準地圖 1:450萬政區版.jpg一圖所示的唯一一種畫法,因此根據美國法律,可以確定此地圖受到版權保護。--Wcam留言2018年9月21日 (五) 17:54 (UTC)
(:)回應@Wcam:根據最新找到的資料,包括該圖在內的全部公益性地圖,均為公有領域作品。由於公益性地圖屬於「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屬於具有行政性質的文件。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第八條:
「第八條 以下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測繪地理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二)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規劃等各類測繪地理信息規劃;
……
(九)基礎測繪成果目錄及匯交的其他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目錄,測繪地理信息標準目錄,局組織編制的公益性地圖,重要地圖內容變更情況,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9月22日 (六) 10:02 (UTC)
新的理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益性地圖、行政性質的文件)和{{PRC-StandardMap}}模板好多了,目前我無所辯駁,傾向支持。不過,該模板以及「公益性地圖」、「公有領域」等尚未呈現社群共識和共享資源等認可,應當考慮在客棧評議。--YFdyh000留言2018年9月27日 (四) 16:48 (UTC)
對測繪地圖的版權有疑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六章測繪成果
第三十三條 國家實行測繪成果匯交制度。國家依法保護測繪成果的智慧財產權。
第三十六條 基礎測繪成果和國家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用於政府決策、國防建設和公共服務的,應當無償提供。
除前款規定情形外,測繪成果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軍隊因防災減災、應對突發事件、維護國家安全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無償使用。
測繪成果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說明了測繪成果並非公有版權。但可無償使用。同時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相關說明
第十九條 基礎測繪成果和財政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用於國家機關決策和社會公益性事業的,應當無償提供。
除前款規定外,測繪成果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軍隊因防災、減災、國防建設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無償使用測繪成果。
依法有償使用測繪成果的,使用人與測繪項目出資人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測繪成果涉及著作權保護和管理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以上內容明確說明測繪成果是有版權的,非公有領域,在特定情況(國家機關決策、社會公益性事業)下基礎測繪成果和財政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可無償使用,其他情況下有償使用。支持保留,但不認同是公有領域。以上~ viztor 2018年11月15日 (四) 18:23 (UTC)
這樣看來就很明確了。無償使用僅限國家機關決策、社會公益性事業兩種特定情況,商業用途明顯不在此列,依法應有償使用。而維基媒體基金會所能接受的自由版權內容必須允許用於商業用途,且地圖內容已有多種方法取得自由版權內容(c:COM:MAP),使用這類地圖違反WP:NFCC,因此這類地圖不應保留。--Wcam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19:10 (UTC)

完成,刪除。--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11日 (二) 15:01 (UTC)

煩請指出 我會配合修改,謝謝~--Sumyang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06:41 (UTC)

完成,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12日 (三) 09:56 (UTC)

未完成,只是例行報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2月13日 (四) 08:55 (UTC)

完成,暫時還原,改走30天關注度。--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14日 (五) 10:05 (UTC)

  • 狀態:   還原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此頁面是經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此頁面曾於2016年8月11日被管理員刪除,不過當時被刪除的理由具爭議性,小弟認為乾隆帝的后妃不應合併到乾隆帝的頁面,因為重要歷史人物條目中頗重要的一點是此人的成就、貢獻以及對歷史等方面的影響,不應該在乾隆帝的頁面上詳細記載他的后妃。至今次小弟編輯時,有用戶認為應快速刪除「白貴人」的條目,原因是「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小弟認為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僅是標題相同而已。在這種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多謝!Sing20041130留言2018年10月7日 (日) 05:14 (UTC)
  • 您好。此頁面是因為WP:關注度不足才被重定向的,因此請提出可證關注度的來源。謝謝。—AT 2018年10月7日 (日) 06:08 (UTC)

新補充:主要出版與故宮博物院業務相關的歷史、文物的《紫禁城出版社》於2006年出版的《清代帝后的歸宿》有記白貴人的人物生平,河北人民出版社於1985年出版的《清東陵大觀》亦有記白貴人的生平。即有「有效介紹」,來源資料亦具備編輯可信度,也是第二手來源,也「獨立於主題實體」! 全草原的貓貓都是我的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13:11 (UTC)

新補充:「關注度不足」是2016年8月「白貴人」這個頁面被重定向的原因,2018年重新創建的版本------>「白貴人」被快速刪除,是因為「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用戶MCC214和用戶太刻薄都是以G5為理由作2018年重新創建的版本----->「白貴人」被快速刪除的理由,其他管理員亦只執行提案,沒有表明2018年「白貴人」是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快速刪除。小弟認為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僅是標題相同而已。在這種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多謝!

小弟編輯的頁面雖有些不足之處,但也不是大問題吧,小弟在2018年10月6日(六) 12時48分時第一次編輯此頁面, 12時51分就被請求快速刪除(CSD G5),13時06分就被回退到可保留的重定向版本了,小弟自認沒有足夠能力在那麼短時間內改善條目! 小弟的心情也受到影響。因為在存廢覆核期間,小弟仍在編輯+改善該頁面,卻多次被其他用戶回退! @JWong:希望閣下理解! ! 全草原的貓貓都是我的留言2018年10月30日 (二) 13:18 (UTC)

  • (~)補充:騰訊網的[39]搜狐網的[40]

古代人物拿出史料當資料來源容易,而關注度就很難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ing20041130對話貢獻)於2018年11月3日 (六) 07:24 (UTC)加入。@Wong128hk:@at

完成,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16日 (日) 10:13 (UTC)

@Jubaoxuezhiyong:條目被刪除原因是:G12:未列明來源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與廣告無關。--AlexLeeCN留言2018年12月8日 (六) 14:52 (UTC)
那不就可以直接關了嗎?(反正Jubaoxuezhiyong也被封了)-- Sunny00217 --維基餐廳開幕了,歡迎參觀。 2018年12月16日 (日) 12:05 (UTC)

完成,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18日 (二) 09:48 (UTC)

1.您提出的刪除理由一開始是「分類標題之問題」,之後在討論後改為「維基百科暫時不需要如此大的單位」,不管是哪種理由都明顯不在快速刪除的標準當中。Mark40304留言2018年12月19日 (三) 04:22 (UTC)
2.您提出快速刪除後,數分鐘內就逕行將頁面刪除,中間未曾與他人討論。Mark40304留言2018年12月19日 (三) 04:22 (UTC)
3.即使您操作時並沒有刪除存廢的意思,但在經過討論後您仍認為此頁面沒有復原的必要,那現況即是您將此頁面刪除後又不願復原。Mark40304留言2018年12月19日 (三) 04:22 (UTC)
4.如果您認為「維基百科不需要千紀的分類」,建議可到Category:千紀那提出頁面存廢討論,若討論出來的結果真是如此,那我也不會對此頁面的刪除有任何異議。若維基百科明明仍有許多掛有「千紀」的分類存在,那我認為這點並不構成刪除的理由。以上四點,多有冒犯,還望見諒。Mark40304留言2018年12月19日 (三) 04:22 (UTC)
此頁面沒有經過存廢討論或速刪,因此存廢覆核無法處理。請持續與操作者進行溝通。個人見解是此分類沒有問題,英維有對應分類,而且顯然不等同20世紀XX。下同,駁回。—AT 2018年12月19日 (三) 16:06 (UTC)
@AT:瞭解,感謝您。Mark40304留言2018年12月20日 (四) 04:37 (UTC)

未完成上次存廢是因為過期的小小作品(字數不足50個字),直接恢復的請求駁回。@Shan Wu:在此允許可以自行重新建立條目任曉雯。--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1日 (五) 10:07 (UTC)

還原:根據[46][47][48]等應有關注度,然而原先條目內容需要清理。另外通知@13568zhu:下次提出覆核請求的時候,請像我這樣自主提供資料連結和明確事由,而不是只講說「不應刪除」之類的,這樣很難處理。--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4日 (一) 09:42 (UTC)

駁回。內容複製自Wikia站點,當時經過驗證確認為侵犯版權。即便來源現在已經移除,也不能據此主張「侵權來源根本不存在」。如果再繼續使用這種狡辯,可能會被視為遊戲維基規則。另外顯然目前難以證明具有人物關注度。--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5日 (二) 06:18 (UTC)

未完成,存廢討論中同意刪除的編者同時提到條目內容存在原創研究,刪除理由亦不僅是管理員在刪除時留下的留言。--Lakokat 2018年12月27日 (四) 07:02 (UTC)

完成。--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09:16 (UTC)

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10:02 (UTC)

該條目存在圖書館存檔,您可以通過本工具容易地查看這個存檔。--Bluedeck 2018年5月17日 (四) 22:08 (UTC)
  • 狀態:   還原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Aoke1989指出「本案的焦點在於怎樣的介紹才能符合收錄標準」,惟該人沒指出「怎樣的介紹」是什麼;重點是User:Nivekin說「街道與其環境包括店鋪的關注度基本上不能分割,不然要介紹該街的土質才成?」,加上以前無「來源[51]條目正文內容應不少於50字」先例。User:Sanmosa3ATENUW1 2018年5月15日 (二) 12:21 (UTC)
  • 個人認為,即使要復還,亦只應恢復首次創建時(直至刪除前)的版本。--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19日 (六) 11:18 (UTC)
  • 刪除者以「小小作品」的來源不少於50字為刪除理由,更顯刪除理由不合理及草率,根據來源[52] - 「加上海壩街又是區內主要街道之一」「海壩街聚集食肆等民生店鋪,加上鄰近萬景住宅區,人流聚集,是區內主要民生消費點。」,即使扣除標點符號都超過50字,還未計入「附近有金行及電器連鎖店例如蘇寧電器等,由於食肆覓位困難」等描述該街道環境的內容,反映連刪除者自己提出的理由都不成立。--Thomas.Lu留言2018年5月21日 (一) 06:19 (UTC)
  • (○)保留(▲)同上,明顯不合刪除者自己提出的理由。「即使要復還,亦只應恢復首次創建時(直至刪除前)的版本」未有方針指引支持(最近的版本既非破壞,又非廣告,亦非人身攻擊,也非侵權)。ŚÆŊ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1日 (一) 14:53 (UTC)

3ATENUW1 2018年6月15日 (五) 05:48 (UTC)

沒有什麼,閣下認為有關注度是閣下的事,我認為沒有關注度。閣下或者任何人的觀點不代表一切,正如我不能說服你一樣。我認為:樓盤的那個來源的主題明明只是介紹該物業,以及其周邊的環境,海壩街根本不是被介紹的主體。--【和平至上】💬📝 2018年6月15日 (五) 09:05 (UTC)
提及式的來源不等同此街道有關注度。--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6月15日 (五) 09:37 (UTC)
給個來源建議好嗎?那會方便我找來源。你至少説一説要如何才算「被介紹的主體」。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6日 (六) 03:30 (UTC)
來源不只是提及式的。--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6月19日 (二) 06:34 (UTC)
最好的當然是全文的主題就是「海壩街」(而不只是海壩街的其中一個物體,順帶論及街道),如果沒有,至少要有一個章節是。--【和平至上】💬📝 2018年6月16日 (六) 08:06 (UTC)
意思就是有一個來源把海壩街的所有物體和地質都列出了,就可以了?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9日 (二) 10:52 (UTC)
[57](荃灣海壩街近香車街一段乃雙線雙程行車)。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9日 (二) 11:01 (UTC)
這即是「有效介紹」。3ẤṬḔṆỦẄ1留言2018年7月17日 (二) 06:14 (UTC)

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12:11 (UTC)

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13:40 (UTC)

未完成,只有事故報導和官網來源,依然不足以彰顯條目主體的關注度。@WQL:知會你一下。--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14:33 (UTC)

(!)意見,至少四票保留,有兩條的理由看得有點迷,毫無現有規則根據的。的確我也可以援引NOT來質疑。另外,管理員的確可以不完全投票數量而是討論情況來自行確定處置,或者可以理解為AT認為滿足刪除。——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1月29日 (四) 08:05 (UTC)

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14:42 (UTC)

駁回,2018暫時沒後續消息,目前依然是WP:水晶球。--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05:14 (UTC)

駁回,已改為消歧義頁面。--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06:30 (UTC)

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07:04 (UTC)

(×)刪除 短期關注度。--夢蝶葬花@生涯不敗 2018年8月16日 (四) 03:43 (UTC) (×)刪除,提名階段大鍋菜式的報導,無法凸顯個人具有足夠的關注度,選上了再說。--Kolyma(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15:12 (UTC) (×)刪除:實際上未擔任過任何公職。--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18年8月30日 (四) 16:54 (UTC)

反對刪除的意見則是: (○)保留:「風傳媒」、「自由時報」、「自由時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7月12日 (四) 16:40 (UTC) (○)保留:曾任桃園市客家青年會理事。

長期經營並非短期因為選舉而創建,即便因為選舉會提升熱度,但維基百科註解便是自由的百科全書,卻因少數人對政治冷感而認為只是短線炒作,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舉例:台北市議員候選人吳沛憶,也並未擔任過任何公職,存廢便不會有這種短線熱度炒作的論述出現。 故合理懷疑希望刪除的人,其心可議。 故,申請恢復該頁面。Insidepower留言2018年10月17日 (三) 13:39 (UTC)

未完成,未能提供來源證明其具備長期關注度。--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08:10 (UTC)

未完成,缺乏第三方來源證明其關注度。--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08:24 (UTC)

駁回,侵權,無可恢復版本。除了內容相似,當中有一段的20個字是完全相同的。--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08:35 (UTC)

未完成,未能提供關注度來源。另外先前並不是快速刪除,而是頁面存廢通過。--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08:51 (UTC)

未完成,未能提供來源證明其具備長期關注度。--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09:40 (UTC)

還原[69][70][71]。--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10:02 (UTC)

完成。@Richardcai:知會一下。--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09:06 (UTC)

完成,有專訪來源。--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9日 (六) 08:23 (UTC)

允許重建:仍有許多用字語氣不合WP:中立的觀點,因此不恢復原先版本。另外原先連結標題有誤,應使用半形括號,如陳滿 (澳門)。@Martindavid1980:在此允許條目可重新建立,惟仍需注意應確保符合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關注度第三方可靠來源避免地域中心等維基方針指引。--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9日 (六) 09:03 (UTC)

還原。另外摘錄的手冊宣言內文太長算是侵權,相關侵權版本不恢復。--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9日 (六) 09:30 (UTC)

還原。--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29日 (六) 10:00 (UTC)

駁回,沒有刪除紀錄。--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12月30日 (日) 15: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