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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Wildcursive/存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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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在下在此條目上方掛了維護模板,希望閣下能夠適當優化該條目,使其更具備中立性。同時,在下也希望閣下可以看見兩岸交流合作的正面作用,在下相信臺灣可以潛移默化地改變大陸。若覺得在下的模板掛得不妥,閣下就自行去除吧。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7月6日 (六) 03:49 (UTC)[回覆]

另,在下把「東莞陸工殺台商案」移動至了「2009年東莞台商遇害案」。理據:時效性,若再次在該地發生當地人殘害台商的事件,則會導致區分不清,所以我加上了時間,閣下若覺得不能認同,也可以自行移動回原來的名稱。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7月6日 (六) 04:28 (UTC)[回覆]

RPG遊戲反派NCP與藏書家的反差

以前有個跟鴉片戰爭有關的武俠RPG,裏面有個反派NCP叫伍紹榮,我現在才知道他就是著名的刻書家伍崇曜。--Outlookxp留言2013年7月7日 (日) 03:06 (UTC)[回覆]

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而非「字句」來源

您好,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感謝您在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所作出的編輯,但請注意不要將受版權保護的資料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維基百科。基於合法性考量,維基百科不能接受違反版權取自其他網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圖片;此種增訂將會被刪除。您可將其他網站作為參考的「資料」來源,而非「字句」來源。維基百科十分重視違反版權事件。謝謝。--M940504留言2013年7月9日 (二) 10:44 (UTC)[回覆]

Re:臺灣與印尼關係

Wildcursive君 您好,

會的!會在近期內創建臺灣與印尼關係,那是要用「臺灣與印尼關係」還是「臺灣與印度尼西亞關係」?順帶一提,也會在近期內創立臺灣與新西蘭關係,因應簽定的經濟條約。倒是就請多指教囉!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7月10日 (三) 05:14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W君您好,

之前曾經提過的臺灣與印尼關係條目已創建完成,煩請過目及指教,謝謝囉!

另外,此條目已經放到「你知道嗎?」中候選了,懇請支持喔!

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14:47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回覆:臺灣與印度尼西亞關係

這是一個國與國之間關係的條目,條目名應將兩者置於對等位置上。同時,根據方針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如果用『中華民國』一詞來描述欲撰寫的內容,較為準確的話,「台灣」一詞也不應使用,特別是在命名與中華民國政府、法律或政治有關的條目時」。顯然這裏指的是一個國家,而這個國家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台灣只是其通稱,且台灣是一個不準確的描述。以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將中華民國歷史切割成兩部分是很奇怪的,在遷台前後國民政府沒有發生變化,國名或國格更沒有發生變化,只是管轄範圍的變化;也就是說遷台前後都是中華民國與之關係,並無差別。其次,台灣是一個地理概念,中華民國並不只管轄台灣;且在1949年前台灣也肯定與之存在各種關係,所以從台灣歷史角度上以遷台為切割也不是恰當的。

對於條目內容,中華民國-印度尼西亞關係,即應包含中華民國建國以來歷年與印度尼西亞之關係之變化。若只含1949年遷台後,則為內容缺失,而非削足適履,讓條目名去適應內容。烏拉跨氪 2013年7月20日 (六) 16:06 (UTC)[回覆]

但條目內容大半與中華民國有關有如何解釋?條目內的模板,及敘述「目前臺灣與印尼兩國在彼此……」。條目內僅「歷史」段落內內容可以歸為台灣與印度尼西亞之關係,而將其他內容硬歸入台灣與印度尼西亞之關係恐怕很牽強。烏拉跨氪 2013年7月20日 (六) 16:52 (UTC)[回覆]

User:Wildcursive您好!首先感謝你在新公民運動/temp存廢討論里對此頁面的支持。原頁面新公民運動的copyvio標識七天期限已到。根據維基幫助中的說明「七日之後未通過驗證的頁面將會被刪除,若那時存在無版權問題的臨時頁面,則會用其替代本頁面」,我試圖用臨時頁面新公民運動/temp取代原頁面新公民運動。此移動需要管理員權限。我遵循步驟提出了移動請求,請幫助。非常感謝。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06:45 (UTC)[回覆]

  • 更新:一個小時之前我提請用臨時頁面新公民運動/temp取代主頁面新公民運動,但是卻遭到無正當理由的惡意刪除。您能否幫助恢復?

刪除者的理由是「原新公民運動條目存在侵權問題,temp頁面沒有改進,只是將部分內容刪除。但餘下的內容不能支撐詞條,介紹有點亂」,這完全是睜眼說瞎話。這個temp頁面沒有任何侵權行為,而且內容非常豐富,有眾多reference,結構也是經過仔細編輯。並且「新公民運動「本身是有很大的輿論反響,中文和外文媒體都有很多介紹。請幫助恢復,並取代主頁面新公民運動。非常非常感謝。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08:09 (UTC)[回覆]

    • 更新:剛才我將原來的臨時頁面的內容複製在主頁面新公民運動上了,並且在Talk頁面做了解釋說明。但是我懷疑上次惡意刪除臨時頁面的用戶,會再次惡意刪除此頁面。請問,您能否對此主條目作一定的防惡意刪除操作?非常非常感謝。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08:32 (UTC)[回覆]

鄭秀玲

我看了鄭秀玲老師的條目,覺得內容有一點亂,主要是重複部分頗多,是否需要稍微整理?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3年8月6日 (二) 03:41 (UTC)[回覆]

就是因為那個是垃圾,所以我才非編它不可,否則我怕一般人不知道就不關心...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3年8月6日 (二) 10:38 (UTC)[回覆]

十分感謝閣下對這個條目的關注與添加圖片,替這個條目增色不少。不過關於File:Cca110001-hp-pb01331300701-i.jpgFile:Wooden Taipei Bridge.jpgFile:The view of Kironten.jpg這三張圖片的位置調整,我想可能是閣下受到原本圖片本身頁面說明的影響,誤以為這些圖片裏的設施都是日治初期的建設,所以將之移動到日治時期去了。但是這些設施正確來說是清朝留給日本的鐵路設施,只是照片是在日治時期拍的而已,所以我已經修改了圖片的說明,以免又有人誤會。順便跟閣下詳細說明一下我撤銷此編輯的理由。--祥龍留言2013年8月6日 (二) 15:26 (UTC)[回覆]

抱歉,關於洪仲丘事件討論頁

您說「跟各位說聲抱歉, 依方針規範刪除與條目主題內容無關之文字, 維基百科討論頁不是範圍無界限的bbs)」您這一筆刪掉了許多對話,問題是這樣一來,許多回應的發言會變成無的放矢的攻擊性語句。(因為看不到前文,回應就不知所云),這一刪除甚至有誹謗的責任問題。所以,請千萬不要刪掉,非常感謝您。Mapayna留言2013年8月14日 (三) 16:32 (UTC)[回覆]

其實依我的見解,是覺得不用刪除討論的任何留言啦,因為就算是有人討論偏題出軌,這也是他的選擇,也可以顯示他的水準何在。既然您認為應該刪除,我也沒有意見。只是,後面許多人趁機開始刪掉自己的留言,只留下回應的發言,造成問題,這點必須留意。很高興認識您,謝謝指教。Mapayna留言2013年8月16日 (五) 13:16 (UTC)[回覆]

敬邀閣下參予評比

洪仲丘案條目目前已被提出評級,銀老 的粉絲『Shuomingshu留言)』又在鬧事了!,敬邀閣下參予評比,請諸位移到台灣專題/評級/洪仲丘事件表示意見。--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0日 (二) 06:41 (UTC)[回覆]

Re: 條目討論頁段落離題之處理

您好,已回退移除無關之內容,並全保護一週。--Ellery留言2013年8月22日 (四) 07:21 (UTC)[回覆]

多謝您出面保護討論頁。我相信與條目主題內容無關之意見應由當事人自行於各該用戶討論頁進行,而非條目討論頁。我本來要刪除該岔出之段落全文,後來則將與前段落和正文相關者酌加保留,合併之。--WildCursive留言2013年8月22日 (四) 09:19 (UTC)[回覆]

『人物條目可成作秀、打廣告的舞台』一文,敬邀閣下參與討論、發表高見!

我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發表了『人物條目可成作秀、打廣告的舞台』一文,敬邀閣下參與討論、發表高見!

——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2日 (四) 13:00 (UTC)[回覆]

2013年8月

您似乎在台灣史前時期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廣雅 范 2013年8月30日 (五) 14:53 (UTC)[回覆]

建議

看了某人的意見。我建議在俄國歷史模板加上元朝、明朝、日本統治,因為誰叫俄國佔領了庫頁島還有北方四島;美國歷史模板也要加入俄國統治、墨西哥,因為誰叫美國把阿拉斯加買下,把新墨西哥州侵佔--Outlookxp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16:02 (UTC)[回覆]

  • 您好,個人認為User:Sengnam在澎湖的描述有「台灣地區首度出現的正式地方統治者」、「中國第一位駐於台灣地區的官員」,大致上可以猜測其用心,這部份姑且不論。Sengnam根本上誤解所謂「台灣地區」的定義,根據現行定義,金門群島、馬祖列島也包含在內,依此推論,台灣歷史是否也應加入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的部份?個人認為澎湖歷史就是地方史,不只是模版,甚至台灣歷史文中也不需要特別加入某一地的地方史。-留言 2013年9月2日 (一) 09:20 (UTC)[回覆]

re

我可以理解你想放上自己照片的想法,但是條目的圖片大小跟文字比例本來就要拿捏,你這樣洋洋灑灑放了一堆大圖,又沒有圖片文字敘述,還到處亂灑,自己想想合乎編輯慣例嗎??!! 搞到圖片喧賓奪主,像話嗎??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裏清楚寫着維基百科不是圖片集或媒體檔案集,你為了讓你自己的照片被人看見,而弄大圖,還放上作者名,你的私心也太重了吧,真要放,學學人家,用<gallery>放--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3年9月5日 (四) 16:52 (UTC)[回覆]

那些都不是我照的,所以沒什麼私心可言。我上傳的自由圖像不少,主題亦屬多元,但原創作者都是別人。大小與數目可斟酌,但總統府前的大圖最清晰、亦可彰顯主題(尤其是白衫軍1985聯盟),比文字更具說服力(如究竟有多少人?),拿掉顯有不妥。你去看看臺北車站台北捷運等條目,有助說明的圖片應該是多多益善!--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7:03 (UTC)[回覆]
那這樣更好,既然不是你照的,那何必去灑在根本無關的條目裏(你敢有聽着咱的歌),另外放眼望去,維基哪個條目有像這樣大圖亂灑的,更合況還都是重覆性極高的圖片(全是人頭)--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3年9月5日 (四) 17:07 (UTC)[回覆]
你敢有聽着咱的歌中放兩張不同事件的照片,是說明這首歌在總統府前抗議中分別被傳唱的場景/背景/context, 你要刪,我沒意見。至於你說的「重覆性極高」,因為你看到的是「人頭」,而我看到的是「不同路段角度與時間的照片可印證究竟有多少人、究竟是哪些人、現場氣氛如何?」你看的是同,我看的是異,出發點不同,互相尊重,但圖片能活化增色枯燥無味的文字應該是無從否認的。--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7:20 (UTC)[回覆]
你敢有聽着咱的歌是一首歌,他的條目內容就只是歌曲而已,照片跟沒關係,照片只跟誰唱了它有關,所以請拿去白衫軍運動放,真要放,至少也放張主持人帶着唱的照片,而不是放一張一堆人蹲在那的照片,那跟歌曲一點關連也沒有.至於那一堆人頭的照片,你自己都敢拿台北車站來講了,人家台北車站每張照片都多有代表性,你貼那些照片有啥勞子代表性.要證明人多,一張全景就夠了,根本沒必要把重覆性的照片貼一堆,還弄475px勒,妨害閱讀.台北車站跟捷運的照片多半都是200px,拿台北車站那些具代表性的照片來跟你貼那些重覆性極高的照片比,能比嗎?--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3年9月5日 (四) 17:27 (UTC)[回覆]

目前的辦法就是只能當成沒看到

目前的辦法就是只能當成沒看到,直接存檔或者刪除,這是根據互助客棧的討論所臨時應付出來的辦法,即使他觸犯維基方針,因為他是流動IP,事實上還是無法有效阻止,這點確實對所有維基用戶是很不公平,誰叫維基百科是開放給不用註冊的IP也能編輯呢?否則相信這事不會因為流動IP而束手無策。--少鵬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2:25 (UTC)[回覆]

雖然我在互助客棧的討論有提議將全部查禁,但有維基用戶反對,考慮到這樣子做會對他們很不公平,我在想,這樣子不對他們這麼做,換來卻是我們這些維基用戶的不公平,就只能眼看這位IP到處騷擾別人。--少鵬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2:28 (UTC)[回覆]

或許以後在投票時,可以對參選管理員的維基用戶發問這種情況,看他怎麼解釋如何處理,否則總是以不搞破壞為由就放任不管騷擾之實,這樣選上去的管理員可怎麼行,人人自危的日子也不是每個人願受吧!--少鵬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15:42 (UTC)[回覆]

圖片與大埔事件及劉政鴻個人事蹟無關,是否可以張貼於別處。

臺灣民主戰車宣揚拆政府以反對國民黨政府黑箱作業與劉政鴻濫權,圖片與大埔事件及劉政鴻個人事蹟無關,是否可以張貼於別處。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pin0706對話貢獻)加入。 at 2013年9月9日 (三) 09:11

該圖中所抗議者不只一端,其中確實包括「我主張拆非法保留的劉政鴻家」,請點圖觀看。--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09:30 (UTC)[回覆]

關於馬英九條目該負面宣傳圖片

我: 移除不具名來源宣傳標語(圖片)

你: 這裏是維基百科, 圖片完全合乎規定, 亂刪將提報破壞!

我: 不屬於合理使用 8.使用原圖出處不明的網上圖片,來說明圖中人物。

你: 這是100%自由版權圖案, 請看清楚規定, 別說外行話!

請問你還好吧?該圖的確出處不眀,連所謂的廣告誰架設的都沒說明,並且明顯是說明條目人物馬英九.結果你回我說版權沒問題.一個沒人說過的問題. 可否正面回應一下我引用的規定哪裏有問題.還是你希望引用另外的規定如:

  • 回退不過三原則不適用於此等移除操作,當發現自己身處和在世人物的潛在誹謗信息相關的編輯戰時,編者應在討論頁上報告並尋求管理員的決定。管理員可以強制移除此等內容並實施頁面保護和用戶封禁,即便他們本人曾經參與過該條目的編輯。重新加入該內容的編者可被警告和封禁,參見封禁方針和禁止毀謗。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08:15 (UTC)[回覆]

已經看到你試圖使圖片來源清楚的努力.已經標出來了拍攝地點.但是你依然沒有指出來幾個關鍵點. 1.標語誰出錢買下廣告的.(最簡單的那廣告上的話誰說的?譬如我能說是民進黨嘛?) 2.該訊息明顯試圖打擊馬英九是台灣人的事實.(簡單來說就是毀謗)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08:25 (UTC)[回覆]

(:)回應:來源與版權都很清楚,毫無問題,如果你看不懂或誤解規定,我也沒辦法。無論是美化或質疑,誰架設的廣告根本不是重點,也毋需說明。照片是個現象景致或意見表達的事實,我看不出與任何維基規範或臺灣言論自由有違。--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08:30 (UTC)[回覆]

那台灣人認為馬英九,現任台灣民選總統,也就是中華民國總統,是台灣人,還錯了不成? 我還刻意追着圖片連結一路回去看作者.發現似乎不是台灣人觀點.(白種人?)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08:39 (UTC)[回覆]

(:)回應:他是臺灣全國人民選出的總統,這點沒問題。至於馬統是什麼人,上上網,看看民調,問問臺灣人就知道了!但這與能否使用圖片根本無關,別劃錯重點了。--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08:53 (UTC)[回覆]

合法加上選舉民意多數,雙重結合才能認證為總統的職務.也可以用民調來當比喻?那圖片的文字,比對一下我們在談什麼.都說了是毀謗了.現在我們討論的這圖片放在馬英九條目就是抹黑.上面都幾個人說你圖片放的有問題了.你放在介紹民進黨的條目或者當年2008選戰的條目沒人會反對.那正是當時的謠言.根本就是假的.偏偏你要把他拿來二次宣傳是什麼意思.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0:25 (UTC)[回覆]

(:)回應:馬統是否其實生於深圳?是否已依程序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他從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資料,他不作為或未充分作為的事實就足以構成/支撐人民對他的質疑、合法的質疑!請你別搞錯文字陳述與做為一個存在現象事實之圖片的差別。我完全看不出彰化花壇人士質疑馬英九有任何問題?哪來的什麼「幾個人說你圖片放的有問題」?我今天才加圖的!這是各種合理有來源資訊併呈的維基百科,不是馬統粉絲專頁,請勿混淆!這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的評論與質疑,完全不屬於誹謗。我可是學過法律、辦過法律案件的,要拿法律名詞來唬弄?不好意思,你找錯人了!--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0:59 (UTC)[回覆]

閣下最好先解釋下幹麻做出跟蹤騷擾的行為?[1]另外你想提法律?雙重國籍的人是不能當台灣總統的.歡迎你以此說法去把2012年連任的現任總統糾舉下臺.不能做到之前都只是有此一說.簡稱謠言.移除謠言毀謗何錯之有?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1:12 (UTC)[回覆]

補句,相對於粉絲還有所謂的 "黑",你想把馬英九條目建設成馬黑專頁幹嘛?根本無法用善意推定來感受你的好意在哪.惡意滿滿啊.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1:14 (UTC)[回覆]

(:)回應:真可笑!我在維基比你資深,見過的人也不算太少,我跟蹤騷擾你幹嘛?請別往自己臉上貼金。圖片是紀錄一項存在的現象事實,請別搞混!維基只論是否有合理可靠可查證之來源,其他多說無益!--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1:25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徐弘庭黃執中楊清欽張斯綱吳威志梁靧陳蓋武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3年9月11日 (三) 02:44 (UTC)[回覆]

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每天關注度提刪列下面的簽名(即是我),不要把自己的提刪插入,讓人誤會?--Nivekin請留言 2013年9月12日 (四) 03:09 (UTC)[回覆]

啊,真抱歉!我一直以為"30天後仍掛有模板的條目"是同一類,所以要擺在一起,與其他非屬30天到期的分開... 以後就知道了!多謝提醒!--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12日 (四) 03:31 (UTC)[回覆]

作惡多端的Shuomingshu

Shuomingshu已因多次惡意破壞、違反維基方針、加入偏激內容替落魄政治打手銀正雄進行廣告宣傳,遭到被大多數為基百科編輯者反對後,仍執意引發大量編輯戰,導致多次被管理員封禁懲罰,封禁前科累累,最近的封禁是從『2013年9月12日 (四) 05:31』開始,『封禁一星期』,此狗作惡多端,請大家特別注意Shuomingshu是否又使用IP魁儡重複註冊帳戶魁儡又進行惡意大量破壞。

——讓風吹吧!二二八屠夫黨發生內鬨,『屠夫黨主席』大戰『屠夫黨前副主席』,歡迎鄉民前往圍觀!留言2013年9月12日 (四) 08:08 (UTC)[回覆]

九月政爭:政界反應

贊成 您說的「標題要能概括內容, 那原有子標題根本無法說明以下各人的意見」

或許不妥,但是中性!!或可以請君重提點更佳標題,以避免過份二分法。

by Special:用戶貢獻/118.166.164.115 拜謝

Re:首頁連結問題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該連結已經修正完畢,祝您編輯愉快。--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3年9月18日 (三) 06:53 (UTC)[回覆]

已修改ok。--Ellery留言2013年9月19日 (四) 05:51 (UTC)[回覆]

倒馬條目需要閣下豐富內容

Hi!Wildcursive兄,倒馬條目由金剛不壞兄創建,條目內容過於簡單,需要閣下您添加補充豐富內容或Upload更多倒馬圖片,感謝!祝編輯愉快!-- Jackac留言2013年10月2日 (三) 18:08 (UTC)[回覆]

特此感謝

您好!特此感謝閣下於本年初提名及投票予本人,從而獲得了維基編輯獎,為了避嫌,於半年過後才特此致謝,多謝!CVS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04:08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 監管會的邀請函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Wildcursive/存檔6,您好!

維基娘
維基娘

中文維基百科監察管理人員協會(Supervise Administrator Council,簡稱SAC), 監管會 會章 可解作監管會。名稱靈感來自香港的監警會。我們的職責是監察管理員、回退員和巡查員的行為有否違規和覆檢管理員的決定。


我們希望您也能夠參與到中文維基百科監察管理人員協會中來,為維基百科與監管會的發展都貢獻出一份力來!(若有打擾,敬希見諒!)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在下--諸路馳 留言(☏) 互助(♥) 新頁面 2013年10月7日 (一) 08:37 (UTC)[回覆]

條目評選邀請

在下之前提名通過的特色列表蘇聯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正在被重審,同時條目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正在參加特色條目評選,還有2011年圖森槍擊事件第76屆奧斯卡金像獎颶風丹尼爾反重力賽車32013年科羅拉多州罷免選舉正在參加優良條目候選。懇請您抽寶貴時間查看條目,發表您的意見,謝謝。--劉嘉留言2013年10月14日 (一) 01:31 (UTC)[回覆]

Re:

已經處理完畢,祝您編輯愉快。--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3年10月7日 (一) 12:26 (UTC)[回覆]

您有新郵件!

您好,Wildcursive。您有一封新的電子郵件!它的主題是:「早餐的奶茶」。
此信息在2013年10月12日 (六) 01:29 (UTC)發出,你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來移除本通知

您創建的條目黃國昌可能侵犯版權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黃國昌」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安可 ♪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04:25 (UTC)[回覆]

是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17/today-fo6.htm 這則有文字雷同之處,還請修正。--安可 ♪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0:30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 監管會的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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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你的維基人是: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13日 (日) 10:00 (UTC)[回覆]

推薦一個Facebook的專頁

--36.228.197.34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15:19 (UTC)[回覆]
👍 ,多謝36.xxx兄告知。--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0月17日 (四) 23:48 (UTC)[回覆]

Re: 機械人判讀欠準確

我沒有設置延遲,但前段時間11日系統維護後包括這個機械人的3個腳本沒能正常重新運行(另外兩個是界面消息轉換和arwiki上清理ILH的工具),直到我15日發現後手動重新啟動,所以這幾天機械人都是在趕這段時間落下沒處理的工作。我剛看了一下,到現在還沒完全趕上,正在檢查的編輯是2個小時前的。Liangent留言 2013年10月18日 (五) 06:15 (UTC)[回覆]

請你上傳黃文雄的圖像到中文維基百科

你好!我是「Jason Lin」,今天參加由黃文雄前輩所主持的演講會,還用智能手機對他照相,已經上傳圖像到以下網址: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Peter_Huang.jpg

我「Jason Lin」正式授權你把以上網址圖像,上傳到中文維基百科,感恩!

--220.129.69.25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07:55 (UTC)[回覆]

這位林先生,能上傳到Wikimedia Commons並獲保留的檔案都是自由圖像而可自動被使用於各語種維基的,所以黃先生的四個條目都有照片了。多謝您貢獻的照片!--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11:13 (UTC)[回覆]
感謝你的幫忙,不用客氣!--220.129.69.25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12:10 (UTC)[回覆]

您好:請問「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官網亦以 4.31 : 1 之比例支持變更名稱」是否有參考來源?若有,建議引用之。另外,中國大陸使用「高山族」,最好也同時考量該如何處理。-Kolyma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14:27 (UTC)[回覆]

不讚同將網站關鍵詞搜尋結果寫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官網……支持變更名稱」,明顯誤導讀者。再者,「高砂族」搜尋結果有很多是日治時期的文獻,或是其再研究之用語,不宜列入比較。--Kolyma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15:29 (UTC)[回覆]
姑且不論中國大陸如何,「高山族」一詞在台灣歷史上仍有其一席之地,如同日治時期的「高砂族」一樣,均可考量在維基上各自有其條目。--Kolyma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15:40 (UTC)[回覆]
改名高砂族(其實也不是改名,而是另一個合併)與合併台灣原住民根本是兩碼子事,您應該是很清礎的,但跟着投票的那位仁兄就明顯將其混為一談了。有一點我倒要提醒您:「高山族」一詞台灣早已不用,因此高山族條目一方面當作台灣的歷史記錄外,恰好也可讓大陸人士繼續把玩,其效果有如台灣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一般,各得其所,妙不可言;您這會兒要改變現況,若無妥善處置,只怕後續爭議不斷。-Kolyma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16:50 (UTC)[回覆]

Re:建議更名

已經移動條目。當初我之所以命名為「關帝廟幼稚園」而不以「臺南共立幼稚園」為條目名是因為我無法確定該幼稚園的正式名稱是文獻館文章所說的「臺南共立幼稚園」還是臺灣總督府民政部公文目錄裏用的「臺南教育會幼稚園」,所以使用當初參考文獻中較為使用的「關帝廟幼稚園」。但既然你認同臺灣文獻館的說法(且文獻館算是一可靠來源),而且也沒有非得使用「關帝廟幼稚園」為條目名的必要,更名我覺得是無妨。--祥龍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14:30 (UTC)[回覆]

上海獨立運動存廢討論現正投票,請參與投票,謝謝!--Jackac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0:39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扔鞋條目需要閣下豐富內容

Hi! Wildcursive兄,英文維基百科扔鞋條目(List of shoe throwing incidents)條目全紀錄馬英九9度遭扔鞋,但是中文維基百科扔鞋條目馬英九僅僅1度遭扔鞋,中文維基百科扔鞋條目--被扔鞋的人物馬英九 扔鞋條目馬英九內容過於簡單,需要閣下您添加補充豐富內容或Upload更多馬英九扔鞋圖片,感謝!祝編輯愉快!--Jackac留言2013年10月21日 (一) 18:30 (UTC)[回覆]

請關注

您好,請關注User:Austin0705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的編輯,似乎又是中國中心。-Hikaru留言2013年10月22日 (二) 02:00 (UTC)[回覆]

Re:Say Hello!

謝謝,不過我是真的覺得很複雜XD。--Howard61313留言2013年10月24日 (四) 04:45 (UTC)[回覆]

請教原創研究的問題

Stewart您好,User:Snorri與在下參與編輯條目,但在下認為他的編輯內容,為個人解讀的原創研究。在下在條目討論頁留下理由(亦有留言給他),但仍遭回退。若您方便得空,希望能撥冗看看在下認知是否符合方針[2]。此外,由於Yhz1221管理員參與編輯該條目,並回退在下之修正編輯,選擇Snorri的原創研究內容。若您得空,再請提供意見。可參考[3]Wetrace留言2013年10月25日 (五) 03:34 (UTC)[回覆]

這是本人的請求,感謝你。--Yehoshua Lin留言2013年10月25日 (五) 18:42 (UTC)[回覆]

這兩個名詞之意涵容有重疊,但本條目之創建基礎是從Defenders的角度出發,並有明確而權威之來源,且使用「護衛者+維護者」的頻律高於「活動家+活動者」,故難以移動。但已設重定向。--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0月26日 (六) 01:42 (UTC)[回覆]

關於改名之討論/投票

關於最近的幾個爭議

「高山族」問題,在下認為其實這個條目直接併入台灣原住民是妥當的做法,具體去爭議叫「高什麽族」沒什麼意義。上海XX運動問題,(原諒,在XX體制下敏感詞用「XX符號」代替,相信您能看懂),這個思潮在上海是有的,但是在XX體制下,沒人敢說,沒有可靠來源,所以當前這個條目不宜建立。中國抗日戰爭問題,或許由於歷史背景不同,所以閣下和在下在此問題上無法統一意見,但是我認為交流是可以的,「大中華地區」是一個中立性且去政治化的概念(無主權爭議),可以避免兩岸在相關問題上的分歧,在下建議使用這個概念。相反,若使用「中國大陸和台灣」反而更有統戰味道(一國論)。台/臺灣光復節問題,在下認為這麼一個詞無關緊要的,雖然在下更喜歡正體字,只是並不清楚正體字到底使用台灣還是臺灣。

在下在用戶Jackac那裏已經說過(之前他也沒有採納在下修改用戶頁內容的建議而導致用戶頁被刪除),雖然在下是大陸的,但對泛綠並無惡感,相反李伯伯是在下十分敬重的政治家(目前大陸人也有越來越多的開明人士認同他),所以我希望閣下也不要把所有大陸用戶一律拒之門外,相信交流對大家都好。在下加入維基9個月,得到了多位台灣用戶的幫助和指導,一直認為台灣用戶是中文維琪百科素質最高的一群,相反很多大陸用戶的所作所為讓在下實在不敢苟同。--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日 (五) 01:05 (UTC)[回覆]

(:)回應
既然來而不往非禮也,我對您的誠意也該有所回應。而我的習慣是:要回,就回得清楚明白,尤其是回覆貴國編輯。
關於上海自成一格的條目,確實不像圖博西藏)、東土耳其斯坦新疆)、南蒙古內蒙古)、甚至香港般有明顯的歷史與人事物可資辨識。所以我並無特定意見。當然,上海忽上忽下的處境與上海人不滿資源外流、外人主政、外人湧入的想法,我是多少瞭解的,這在世界各國屢見不鮮,捷克斯洛伐克已和平歡樂地分家、南蘇丹已自蘇丹獨立、比利時 / 法蘭德斯西班牙 / 加泰羅尼亞意大利北部等等都仍在努力。我知道某些中國用戶能接受「民族自決」、「人民自決」、「住民自決」的概念,但貴國現狀距此仍遙遙無期。
「中」、「華」或「中華」等被建構出的詞彙,許多臺灣人根本拒絕去沾,何況是政治意味更濃厚的所謂什麼「大中華地區」(泯滅臺灣主權、冠上虛浮統戰框架),真正的臺灣人可沒幾個會去用。臺灣的名字就是臺灣 / 福爾摩沙(國際通稱的Taiwan / Formosa就是一個獨立於貴國之外的國家),至於貴國如何解讀,那是你們的事,我們可不在乎。「漢」這個較具生物學概念的字,也許是臺灣人勉強會用的,譬如在區分臺灣原住民與漢人時。但最重要的是「個人意志」!DNA、祖宗十八代、父母姓啥名誰、祖籍籍貫戶籍都無從拘束每位個人的意志,這才是現代國家的主流思維。根據各種來源不同的學術或媒體調查,由這些個人意志彙聚成的臺灣意志是非常清楚的。
臺灣民間雖混用「臺灣」與「台灣」,但官方通常用「臺灣」,尤其是國家法令與政府機關名稱。
貴國有些編輯誤以為臺灣的人事物條目非得加入貴國觀點才叫中立,但貴國許多條目也沒加入臺灣 / 中華民國的觀點啊!
閣下說「相信臺灣可以潛移默化地改變大陸」。大多數臺灣人相信確保臺灣的獨立自主、深化自由、鞏固民主,就是對貴國民主化的最大協助!由於貴國資訊欠流通,某些中華民國史實(如中共的三分或一分抗日)、或各國關注、涉及人民基本權利的事件(從六四到歷次天安門事件等),一些臺灣編輯也會加入非貴黨資訊,以免維基淪為百度(譬如臺灣信/練法輪功的人所佔比例有限,但其他的臺灣人還是認同宗教自由、也相信並支持他們在臺灣等開放國度都有表達意見的自由)。至於這是干涉貴國內政、還是間接對中國民主化有貢獻,就看個人解讀了(也有臺灣人認為毋需浪費時間在貴國事務)。
李登輝前總統在國民黨當政時期當然也有許多問題或導致些問題,但他在12年內以相對低微的代價做到了許多國家一甲子、一世紀都沒做到的事。當然,他提拔錯了幾個人;但臺灣人會將錯誤矯正回來的。
至於Jackac的用戶頁,我不覺得user: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合理到哪去。像鄭南榕般堅持100%不打折的表達自由,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比低頭屈服高尚多了!
雖然數月前就注意到您,但我對您瞭解有限,有些編輯,我能理解;有些,我顯然不同意。但與臺灣 / 中華民國等完全無關的條目,多數臺灣維基人通常懶得去碰,純貴國的史地就由瞭解貴國者去編,誰升誰、誰鬥誰、誰曝誰的照、誰拆誰的房,基本與臺灣無關。
純臺灣的條目,臺灣維基人會有不同意見,但通常有多數共識。臺灣每位國民都可表達自己獨特的立場觀點,各有偏好,只要有符合維基規範的根據,要在臺灣的人物條目內加入什麼批判,就算不喜歡、不同意,通常也擋不了。整體而言,監督政治人物、揭發黨政醜聞是件好事。至於涉及臺灣國家主權的部分,是沒得商量的。
在上述大前提下,當然可以交流;否則就如同法官只在判決書上表達心證般,編輯本身就是交流了。總之,維基就是依合理可靠可查證的資料所呈現的事實來編輯。
--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2日 (六) 12:01 (UTC)[回覆]
感謝閣下的回覆,首先感謝您能理解我們上海人說不出的苦衷。閣下真是快人快語,在下欣賞,不知道在下有生之年能否可以如閣下搬說話暢快而不用怕這怕那遮遮掩掩。在下也理解台灣人的想法(甚至是深綠人士),如此的交流對彼此都是有益的。我記得在不久前的一個討論中,一位台灣用戶(沒記錯的話是Outlookp)說:「台灣人大多想2件事,1是不被XX黨管,2是過好太平日子」,馬上大陸一個用戶(snorri)跟上一句:「其實大多是大陸人也是這麼想」。話說我在這裏的留言可千萬別被蘇州宇文宙武看見,不然他肯定劈了我 囧rz……--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2日 (六) 12:28 (UTC)[回覆]
涉及自身權益與所生活土地周遭的事才是最真實的。前些天看到貴國廣西有人被動員去參加什麼保釣抗議,結果回家後發現房子被拆了!掌權者就是要轉移焦點,才會讓你們無權關心該關心的、卻被虛無飄渺的東西耍得團團轉。重點是資源/價值如何被分配,這才是貴黨(無論您有無入黨,畢竟只有一個黨,應無誤認或侮辱之虞)與公子黨在乎的。但在貴國現有體制下,中國人只有權喊打日本、打臺灣、打美國,完全騷不到癢處。
P.S.如果您的討論頁因而被牆,這也不是你我的錯啊!--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2日 (六) 13:03 (UTC)[回覆]
  • (:)回應:抱歉晚回了。其實閣下的大多數觀點在下即使不能算支持但至少還是理解的,只是您也知道許多話我不像您那樣可以那麼直白地說出來而已,不過保釣這種浮雲就不用說了,三邊的當權者都是為了轉移視線,DC(英語縮寫)的兩方還有拉選票,DC(漢語拼音縮寫)的那方純只是愚民了,還是老李先生現實,不要去爭那個小島什麼「zhu權」,拿到捕魚的Pass最實際。話說閣下學識既然挺淵博,在下建議減少弄那些爭議,不妨去把老李先生的條目好好修修,最近總有人來搗亂。那個條目敘述老李先生Boss期間的12年任期主要是他的政治方面的理念和成績,但在下認為,老李在任期間在經濟民生上也有大的功績(台灣經濟的持續發展,全民健康保險等等,其實大有東西可以寫),這些都是好素材。還有我還是認為彼此的交流是有益的,保持聯絡。--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7日 (四) 11:52 (UTC)[回覆]
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忙,還會被某些條目或狀況給纏住,若非條目爭端/討論,是否或何時回覆,基本無傷大雅。登入時總會偶爾瞥見打過交道的編輯。維基的優勢在於庶民與開放,無階級門檻。我也整理增補過李登輝條目,但時間有限、維基內容太多,現在主要還是維護些臺灣相關條目、編輯些較切身的突發或新聞事件,有空時會再去李前總統條目補些您提到的。之前看到新聞就加了些內容到谷歌中國,有貴國用戶點了感謝給我,但更多的大概是咬牙切齒吧!有些老莊派可以無為和光同塵,愛孟如兄臺,當知「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事涉臺灣的條目,既矇不上眼睛,我們自然會捍衛到底。某些立場觀點畢竟有別,大家打聲招呼,未必能避免將來可能的編輯衝突,但或許能減少些誤判。我知道中國有些開明人士,但他/她們也很辛苦,貴國近來網絡規矩增多的消息,臺灣媒體也注意到了,就靜觀其變吧!--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7日 (四) 13:50 (UTC)[回覆]

Re: 建議改名之討論/投票

Wildcursive 您好,

很久沒連繫了! How are you doing?! :)

感謝您的通知,希望條目改名不久後可以通過。

--Sleepingstar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3:55 (UTC)[回覆]

條目改善,誠邀您檢核

您好,有關蔣康祖古仁波切條目,已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及改善內容,若尚有不當之處,請能予告知,當即修改,感謝您熱誠的協助,謝謝。--深季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07:58 (UTC)[回覆]

蔣公紀念歌

你隨意將我與用戶 Outlookxp取得共識之結果竄改,並添加特定意識形態 ,馬上立即停止 Whimsbowenfb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03:52 (UTC)[回覆]

(:)回應
1. 留言溝通比濫刪、破壞、無據謾罵都具建設性,應予肯定。
2. 蔣家對臺灣的反共與安全有一定貢獻,亦屬公評。您的失落與不適應新時代,我也能理解。
3. 但蔣家外來政權殖民臺灣半世紀,屠殺、迫害、壓制臺灣菁英與百姓不擇手段、不計其數,洗腦灌輸虛幻思想,錯失留在聯合國的最佳時機....過大於功,已屬臺灣定論。沒有他們,臺灣人在戰後可以自行發展成為更好、更現代化的自由、民主、法治國家。
4. 對照西奧塞古格達費海珊皮諾契特等獨裁者,蔣家能吃香喝辣、國葬入棺,已屬萬幸。臺灣人待蔣家實在過於以德報怨!
5. 維基不過是編入與中國黨數十年陳腔濫調不同之意見,您就到處破壞?有沒有想過多少臺灣人在那肅殺的白色恐怖年代只因不同意見、甚至只是因為比那些外國黨政軍特們更有教育教養就人亡家破?
6. 只要有合理可查證來源,就可編入維基百科,此標準適用於所有編者。被引用者具關注度、代表性、與藍血背景,新增內容全屬事實,我看不出有何問題。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12:08 (UTC)[回覆]

須要的修改

一、增加榮民對《蔣公紀念歌》的看法與感情,這是人之常情,也是該條目的中立化。 紀念先總統蔣公127誕辰─緬懷蔣公德澤 黃埔子弟表敬意 爺爺悼蔣公

二、蔣公紀念歌依然在紀念堂播放[4]

三、立法院公報當初修改教材共同歌曲的記錄[5] --Outlookxp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04:36 (UTC)[回覆]

(:)回應:一如往常,兄臺能增補可靠來源是好事!但是否仍每日播放之來源屬空頁面。我也歡迎任何符合維基標準的編輯。--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12:08 (UTC)[回覆]

先前最早的版本指出此歌在1990年代後的李登輝時被廢止不再教唱,應該是直接從[英文版]翻過來的,但Outlookxp指出他小學時也還有教,所以我就改成「現在學校已不再教唱,被民眾遺忘」,卻仍不時被非註冊用戶回退。終於有人討論並做修改了。至於中正紀念堂是否仍每天早上有播放,過去大學時一直想早起去求證,但因為假日總是起晚惡習無法改而未能如願,故還是個謎。建議暫時先保留。

--ITWN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12:23 (UTC)[回覆]

張懸 - 請自重

User:SnorriUser:Wildcursive兩位自重,難道,您忘記「中文維基百科#.E6.89.B9.E8.A9.95」批評,以及Wikipedia:方針與指引嗎?

歡迎留言。此條目之編輯紀錄都在修訂沿革中,參與維護及感興趣者自有公斷。--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7日 (四) 12:48 (UTC)[回覆]

Re:NYT article

確實有提及「DEMONBANE」,我英文不好,靠着谷歌翻譯才了解,有提到我對條目名稱「反圍剿」有意見。--DEMONBANE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11:30 (UTC)[回覆]

請求解封「[6]」的條目

此條目竟然被仇視台灣主體意識的某「在台高級天龍強國人」管理員給永久半保護,麻煩請求解封,感恩!--220.129.79.22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04:23 (UTC)[回覆]

1. 不見得每位臺灣籍管理員都瞭解或關心此主題,我不認同閣下缺乏事證依據的指責。在我看來,臺籍管理員大多數的處理當屬合宜,與他/她們為敵對閣下並無益處。
2. 我見過些您在各處的留言或被掛在您名下的傑作,有些其實還好,有些被視為擾亂/破壞大概沒多少爭議。雖然我對您早期的事蹟恩怨一知半解,但閣下畢竟威名遠播,要普通編輯申請解除半保護這紀錄不少的條目,顯然不切實際。
3. 爾後,如有相關條目被保護而使您無法做合理編輯者,可將意見或資料貼在我的討論頁,我會依平時的編輯標準,斟酌修訂補充。這應該是較能實現的方式。--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07:56 (UTC)[回覆]

藏污納垢的中文維基百科余杰

反正你已經知道我是誰了,就不必自我介紹。

中文維基百科遲早會沒落下去,用戶「百樂兔」很久沒有出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編輯,他(她)也批評中文維基百科的編輯者和管理員素質越來越低劣;的確,有些管理員每十位就有九位是雜碎,他(她)們當時編輯中文維基百科時偽裝中立,獲得管理員權限或行政員權限之後就原形畢露,真是藏污納垢!

我於2013年2月16日參加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的活動,並和余杰首度見面,我跟他的互動不多(因為我認識李敖自由主義思維受此啓發,但他非常厭惡李敖的大中國主義),唯一的交談是我先說:「請問余杰先生是否認識野百合學運領袖之一的顧玉玲?」他說:「不認識。」我再說:「我會在臉書上傳送顧玉玲的流動電話號碼給你。」他說:「好!」就是這樣……。

當時的活動現場已經在這裏的網址公佈,內容有我加入的合照,請你參看,感恩!

--220.129.235.237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11:41 (UTC)[回覆]

Re: 烏龍

這樣就行了,其實不管的話過幾天就沒事了,以後留言留到我的對話頁來。Liangent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1:28 (UTC)[回覆]

使用回退功能可以繞過黑名單和過濾器回退。Liangent留言 2013年11月10日 (日) 12:00 (UTC)[回覆]

對於張懸,中國時報又造假了

[7][8]。我還有看這報紙,不過通常當成笑話看。--Outlookxp留言2013年11月12日 (二) 10:01 (UTC)[回覆]

Hello, 我看到您加入的內容與留言了!中時早已被外人架空了吧,但知己知彼也是很重要的。關於那新聞來源,從Google搜尋、該報網頁、該報屬性、文章標題及用字、資訊完整度,我相信真正的來源應該是自由時報,這也是關於臺灣新聞更有效合宜的來源。故將予替換。多謝增補!--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3日 (三) 07:34 (UTC)[回覆]

感謝您在詢問處的答覆/關於台灣黨禁報禁想再請教一下

你好,十分感謝閣下在詢問處的答覆,閣下回答的內容裏恰好有在下想進一步了解的地方,因此可否就以下幾點給予一些指教呢?

1. 1988年(民77)元月一日行政院新聞局開放新報紙登記,一般是不是把這一天視作台灣開放報禁的日子?

2. 1989年(民78)經修訂後公佈《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因為該法裏新增了有關組建政黨參加選舉的規定,所以該法的公佈,可否視為黨禁開放的時間點?

望閣下不吝賜教,在下先在這裏表示感謝了。--BlueYearning留言2013年11月12日 (二) 23:30 (UTC)[回覆]

(:)回應: 「報禁」一詞,其實有某種誤導性,解嚴前仍有些報紙陸續創刊,但均為黨政軍友好特權人士所辦,內容與張數當然有所限制並自我審查。所以,禁的是臺灣本土的聲音與各界的不同意見,而不是中國殖民黨的親族權貴,並非齊頭式平等的全禁,而只是「禁你不禁我」。

解嚴是具法律性質的政治決定,但因戒嚴/戒嚴法或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賦予總統及其他機關的各種違憲權力和在那種情境下刑法等國家法律、行政機關所制定的散見各處行政命令並未同步當然失效,因此仍要等各相關法令修訂後才算數。八零年代末期新創刊的四家最重要全國性報紙是自立早報聯合晚報中時晚報首都早報,看看日期就知道都是李登輝於1988年繼任總統後才開辦(向新聞局登記取得執照後才發行)。但當然有些小型報刊根本不甩這些規定,早於1988前即逕自刊印。

Ellery兄提到《戒嚴法》第12條:「自解嚴之日起,一律回復原狀。」但該時點的《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規定「人民團體之主管官署,在中央為社會部」,而該部早已不存,且政黨為全國性人民團體,故已無「回復原狀」之可能。

依1989年《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第四十五條「符合左列規定之一者為政黨:一、全國性政治團體以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依本法規定設立政黨,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案者。」由內政部民政司政黨名冊可見,成立日期與備案日期不同。

民主進步黨於1986.9.28成立,並參加198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即使中國殖民黨政府當時不承認,但無損於人民與國內外都視新政黨已成立之事實。民進黨「違法」成立後、新法制訂前,亦有多個政黨陸續成立,現在的政府公文與歷史都承認依事實認定政黨成立時間。所以:
從解除組黨限制的角度:1987.7.15
從法制化政黨備案程序的角度:1989.1.27
從衝破黨禁之歷史事實的角度:1986.9.28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3日 (三) 07:46 (UTC)[回覆]

十分感謝閣下的答覆,對我理解這段歷史很有幫助。確實,事實上衝破黨禁報禁在我提及的日期以前已經就開始了,日後的法制化是在制度上承認這種事實。另外,閣下的答復真的非常用心,文中附上了好些鏈接,在下在這裏再次感謝閣下的賜教。--BlueYearning留言2013年11月15日 (五) 00:05 (UTC)[回覆]
  • 我想您應該不是臺灣人。協助世界各外國人士更全面地瞭解臺灣人民自身所知的真實臺灣是很重要的,才不致於被某些編出來、或洗出來的東西所誤導。我個人與每位知曉臺灣文史法政的臺灣維基人應該都很樂意參與這種拼圖。--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09:13 (UTC)[回覆]

這位在之前的台灣應該都是被鬼隱了。--Outlookxp留言2013年11月14日 (四) 13:02 (UTC)[回覆]

前陣子增補臺灣與印尼關係加入這人物時,就覺得他的故事具有獨立自成條目的潛力,但維基可編的人物實在太多,只好擱著,很高興終於由兄臺創建了!印尼與日本都肯定的人,可惜祖國臺灣卻刻意長期漠視,只能等到他身後由民間來慰靈。在那一代人都凋零前,應該還有些其他人物值得紀錄的。好幾位可增進臺灣與印尼/日本關係的臺灣人就這麼被中國黨給糟蹋了!中國殖民教育儘是灌輸些與臺灣無關、對臺灣無用無益的東西,納稅錢老是養些賣臺碩鼠。--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09:39 (UTC)[回覆]

請補充「中華民國與越南獨立運動」段落,感恩!--220.129.79.146留言2013年11月14日 (四) 14:01 (UTC)[回覆]

武鴻卿是越南革命家,也是越南國民黨末代領導人,他逝世於1993年11月14日,今天是他逝世20週年,敬請創建他的條目,感恩!

參見:en:Vu Hong Khanhvi:Vũ Hồng Khanh的內容……。

--220.129.79.146留言2013年11月14日 (四) 14:11 (UTC)[回覆]

既然您已創建,我爾後會留意此條目,但硬傷是尚無來源。我會看看有無可增補內容,但初步搜尋似尚無可用個人照片。--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5:29 (UTC)[回覆]

Re:誤植

我不明白發生什麼事了--Chippelin留言2013年11月15日 (五) 07:42 (UTC)[回覆]

[9]的「海倫清桃」內容

請你對她的介紹改為「父親是出生台灣的中國湖北省人,母親是越南京族和印度混血的影視演員」吧!感恩!--36.228.198.230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2:04 (UTC)[回覆]

我找不到來源出處,故刪除細節。我的立場與向來做法是:若無可靠可查證來源,則刪除任何所謂祖籍之無意義描述。臺灣多年的國策已是只看國籍、出生地、與戶籍。--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4:56 (UTC)[回覆]
請你參見此「User talk:220.134.82.243」的內容就知道啦!--36.228.197.77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5:13 (UTC)[回覆]
或許您有些私人關係瞭解其父個資,但網絡上訊息混亂、且似無關於中國湖北的可查證資訊,那留白即可,應無刻意介紹之必要。這大概也較符合當事人意願吧。--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5:25 (UTC)[回覆]
User talk:220.134.82.243」不是我的IP,那是對方編輯「海倫清桃」條目,我有所質疑,然後對方回覆的。--220.129.76.206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5:30 (UTC)[回覆]

藏污納垢的中文維基百科遲早會沒落下去

中文維基百科已經赤化了,已經敲起了喪鐘黃禍的勢力真是不敢小看,黃禍已指染中文維基百科,中文維基百科已經淪陷了,中文維基百科已經變色了,變紅了,中國旅客已衝向全世界了,不過醜態百出,中國網特也已衝向中文維基百科了,中文維基百科變色,以後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和行政員會被紅色中國人民/網特/人員佔多數把持。--Jackac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04:17 (UTC)[回覆]

敬請觀看本人在《自由時報》網站討論區的文章連結

--36.228.196.94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13:54 (UTC)[回覆]

封禁申訴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台灣的食品安全之編輯紀錄可知,能被稱為回退的只有三次,並未違規。我在這個條目的第一次編輯前與Snorri之間尚有兩名編者,我的編輯與先前完全無關,純屬新編輯。因此,涉及回退的只有18:02‎/18:08/‎18:23‎共三次,而且我的編輯還修訂過時部會/錯誤機關名稱與增補法規與連結等,並非純回退。無論如何,我並未「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而且編輯理據(內文確實提及多個國家)已如說明,相信可受公評。如此封禁七天並不合理,請管理員重新檢視解封。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或縮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理由不充份,先解封再議
  處理人:--天上的雲彩

幸福的台灣人啊。。。

兩岸三地條目在下已經恢復至閣下所修的樣子,另原本在WP:VIP在下也已經發表看法,來你這裏留言才發現原來您已經獲得解封。話說,台灣用戶真幸福,就算被大陸管理員「咔嚓」了也有台灣管理員能夠救出來,我們上海用戶就慘了,只能被大陸部份濫權管理員折騰,沒人管,除了街燈電箱150號來主持過一次公道。--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9日 (二) 01:08 (UTC)[回覆]

守望者愛孟的IP被封是我無意造成的...。--Outlookxp留言2013年11月19日 (二) 01:24 (UTC)[回覆]
多謝大家理性的編輯與留言!既稱「三」「地」,那比照辦理,純粹是文字上的需要與協調,兼收對等之效。顯然的,維基的前途在於生態需平衡。--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19日 (二) 01:25 (UTC)[回覆]
在下已經對user:烏拉跨氪的濫權行為做出提示,希冀可以使他收斂點。--安可 ♪留言2013年11月19日 (二) 03:40 (UTC)[回覆]

滿族星章

滿族星章
感謝您對滿族相關條目的貢獻和關心,ambula baniha!
此維基百科星章獎滿族星章授予Wildcursive/存檔6,以肯定他(她)對中華條目做出的重大貢獻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Šolon對話貢獻)加入。 at 2013年11月20日 (三) 08:27

回覆: 串門子

多次得閣下禮遇十感榮幸。但我不認為閣下在這幾個條目內的處理是恰當的。首先,閣下在替換繁簡時並非以方針為指引,只是在部分條目內的先例。其次,也無法看出在兩岸用詞上的中立性。所以我認為閣下的編輯行為單純的撤銷原版本的內容。我在選擇封禁理由時沒有注意將編輯戰一同註明,所以引起這一系列的爭議,我有部分責任。所以在某台灣管理員解封後我也不再進一步追問了。但並不意味只要不違反3RR,編輯戰的行為就可以名正言順的進行下去。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之前范給閣下的警告與此有關的原因。閣下僅關注台灣那是閣下的興趣使然,但能否在意一下對面部分用戶的想法?其實兩邊體諒,中間處理不是最好的嗎。烏拉跨氪 2013年11月20日 (三) 14:23 (UTC)[回覆]

您好,原本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的討論內容,在下已經將之移動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臺灣的食品安全用詞問題繼續討論。--安可 ♪留言2013年11月21日 (四) 03:44 (UTC)[回覆]

[14]當然有20萬左右

請參見以下網址連結來當作註釋:

--61.228.234.191留言2013年11月21日 (四) 13:12 (UTC)[回覆]

你怎麼還沒有行動?去改一下吧!--36.228.193.3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10:20 (UTC)[回覆]
因為與政府官方統計數字有差距,所以需再找不同來源確認,已增補阮神父一註。--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14:53 (UTC)[回覆]
已經看到了!感謝你的補充。--220.129.233.149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15:19 (UTC)[回覆]

小心一起行動的某一幫人

不管你的立場和喜好為何,我只能提醒你注意某管理員所提醒的(見此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推廣獎/Legolas1024投的反對票),小心一起行動的某一幫人。而最近發展更加深本人的判斷應是正確無誤見此:WP:VIP#meat_vandal--❦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2日 (五) 09:13 (UTC)[回覆]

2013年台灣維基人冬聚開始討論

台灣維基人冬聚開始討論舉辦地點、時間、形態與主題,請問您有什麼想法?--安可 ♪留言2013年11月25日 (一) 13:05 (UTC)[回覆]

不能說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和編法,但大方向應該是可以的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Wildcursive。您在討論:獨裁者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不能說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和編法,但大方向應該是可以的,若再稍改寫後在討論頁有共識,可以來請求edit protect�。--❦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6日 (二) 11:10 (UTC)[回覆]

呂錦花

今天建立了,之後我很訝異台灣人權運動史的保護養女運動居然是紅的。--Outlookxp留言2013年11月26日 (二) 15:22 (UTC)[回覆]

越來越多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志/用戶/網特/網軍成為管理員

Wildcursive兄,您好,維基赤化,冰凍三日,非一日之寒,情況實在令人憂心。User:Lanwi1據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特,具有仇視台灣主體意識中文維基百科用戶,正在申請成為管理員,而該國同志們一面倒支持!--Jackac留言2013年11月29日 (五) 03:33 (UTC)[回覆]

歡迎參加2013年12月15日東南亞外勞移工大遊行

請你參照以下Facebook連結:

到時我會攜帶Sony Xperia V智能照相手機參加遊行,到時[15]神父、黃文雄前輩、顧玉玲女士也會參加,我也會對他(她)們拍照。歡迎你蒞臨現場!--姓林的流浪漢留言) 2013年11月30日 (六) 14:07 (UTC) (:)回應:所貼訊息已收悉,也歡迎持續上傳有益圖像。如先前已回應的,您對感興趣的條目有修訂意見時,可附建議或參考資料於此頁,我有空時會依規範參酌處理。但您似乎還破壞了些我編輯的條目,耗費關心臺灣相關條目者的心力,這樣就太不夠意思了吧?!--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30日 (六) 15:52 (UTC)[回覆]

我剛才打電話給黃文雄前輩,得知他無法參加2013年12月15日東南亞外勞移工大遊行,真是遺憾!我把注意力轉向[16]神父和顧玉玲女士。到時當天的活動我會用Sony Xperia V智能照相手機對他(她)們照相,就是這樣!--姓林的傳奇留言2013年12月6日 (五) 12:32 (UTC)[回覆]

台灣旗幟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台灣旗幟」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黃居士書房 | 吾績 | 審核 2013年12月3日 (二) 17:58 (UTC)[回覆]

回覆:台灣旗幟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Wildcursive。您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2/03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黃居士 留言計劃進行中 2013年12月15日 (日) 10:25 (UTC)[回覆]

我特地前來通知您,我已將您的保留票劃掉,因為您後來投下合併票。請見諒,若您不同意,可移除刪除線。--黃居士 留言計劃進行中 2013年12月27日 (五) 05:19 (UTC)[回覆]

回覆九華瀑布、千層瀑布及天雲谷瀑布條目的參考來源

十分感謝 Wildcursive 協助改善九華瀑布千層瀑布天雲谷瀑布的參考來源。在下還有許多需要努力學習之處,希望有機會還能夠向您請益。--Link19830831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09:59 (UTC)[回覆]

再次感謝Wildcursive 的協助,讓在下獲益良多。--Link19830831留言2013年12月4日 (三) 14:28 (UTC)[回覆]

優良條目重審邀請

中國禮儀之爭正在進行重審,特此邀請前往評定。--黃居士書房 | 吾績 | 審核 2013年12月8日 (日) 07:00 (UTC)[回覆]

--姓林的傳奇留言2013年12月9日 (一) 14:22 (UTC)[回覆]

2013年12月

請勿再於條目內添加評論及閣下自己的分析(如閣下於台海現狀的編輯),蓋此舉有違中立觀點方針。倘再有違於此,閣下將會遭到封禁。請使用兩岸都能接受的較中立敘述方式,不要將個人政治觀點混入其中,我已經提醒你很多次了,如果再發現將當作破壞處理。--♥VC XC 2013年12月9日 (一) 20:08 (UTC)[回覆]

(:)回應:是有人亂改已維持許久的版本。我看不出回退問題資訊有何可被警告之處。奉勸不瞭解臺灣法律的人不要亂改,讓維基出現錯誤資訊。--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06:48 (UTC)[回覆]
留言給烏拉跨氪
根據您保護的版本和我上次編輯時的版本差異,我認為現在顯示的內容並不妥當。
  • 中華民國國民之定義與範圍應依有多項政府公文/發言之中華民國國民條目,而非泛泛的中華民國條目。貴國某些用戶從政治出發亂改,但這個詞彙是有明確法律界定意涵的,所以臺灣各黨共識基本一致,目前被改過的版本不正確已造成資訊失真不可靠。至於臺灣各項民調中的「中國」定義為何亦非依維基百科條目,根本沒有特別註明的必要(臺灣所稱現在的中國自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頂多自稱中華民國,不會自稱中國)。
  • 臺灣不該被稱為臺灣地區,這與各項民調之內容用字不符。而且引述的民調,兩項親藍、一項中立、一項親綠。但無論機構本身立場如何,問題或結果並無太大差異,畢竟親身感受、民調之非壟斷性、和選舉驗證讓較具公信力機構在民調做假的可能性/範圍都不高,而做假的很容易就被看出來。而且稱臺灣民意並無任何問題。
  • 最後一欄要稱「中國民意」或「中國大陸民意」,我並不在意,問題是那敘述根本沒有可靠可查證來源,是否能代表貴國民意而留存維基百科,着實令人存疑。
  • 還請您解除保護,或依上述意見修訂。
謝謝!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06:48 (UTC)[回覆]
路過兄台的討論頁,看見這個警告,覺得外行人只會越來越退步,現在條目被保護的版本內容竟然是「2005年(民國95年)」 囧rz……,這麼大的笑話也能鬧出來,維基早晚完蛋掉,您說是吧。只是不知道這次高貴的管理員會不會糾正錯誤呢,呵呵[17]。--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2月11日 (三) 05:35 (UTC)[回覆]
年分是個問題,但更重要的是維基不該保護失真或不可靠的資訊。--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06:48 (UTC)[回覆]

re

  1. 請指明,你所指「貴國某些用戶從政治出發亂改」是指哪些人,您有何理據認為「從政治出發」的人是他們;
  2. 中華民國從法理上仍未放棄大陸,這是很明顯的事實。你所稱「但這個詞彙是有明確法律界定意涵的」屬於你自己的原創研究,原文雖然看似較為累贅但沒有任何失實之處;
  3. 最後一段的來源在此,如此簡單易找的來源,網上隨便一搜即是,我想您不是不懂如何搜索來源吧?--♥VC XC 2013年12月11日 (三) 07:00 (UTC)[回覆]

(:)回應
1 & 2. 這個詞彙是指「中華民國國民」,請你看清楚內容再發言。相信你看得出來亂改為問題資訊的是CloudSeaMorning. 法令就是法令,我國的國民就是不包括貴國人士可是國會各黨共識,也不容許任何中國人士自以為是我國國民。那人自行臆測想像解讀所改的東西和我的版本相較自然是錯誤的。
3. 我沒有義務去找我沒興趣的東西,但我也沒有刪除該段。--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07:22 (UTC)[回覆]

原文「(此處「中華民國國民」指台灣地區人民。關於「中華民國國民」的具體含義參見中華民國)」在語法和邏輯上,有提到「中國大陸」嗎?既然沒有提到,你所稱的「我國的國民就是不包括貴國人士可是國會各黨共識」又是哪裏來的。--♥VC XC 2013年12月11日 (三) 07:38 (UTC)[回覆]
中華民國條目是個大雜匯,根本看不出民調對象是誰,將內有明確範圍之中華民國國民連結改掉換成含糊不清的東西自然是誤導,臺灣臺灣人等連結都比中華民國更接近究竟是哪些人的意見或誰接受訪問。你的回應和他的編輯均認為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法理範圍,這應該很清楚是錯誤的。那才是所謂的原創研究!--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11日 (三) 07:55 (UTC)[回覆]
我只問你那個句子在句法和邏輯上有何謬誤,答非所問。我已經盡到和你交流的義務,如果你試圖迴避的話,恕不再陪。--♥VC XC 2013年12月11日 (三) 08:00 (UTC)[回覆]

回覆:被您保護之臺海現狀條目有問題

保護不代表認同該版本的內容。請與對方討論解決編輯爭議,得到共識即可解除編輯。烏拉跨氪 2013年12月11日 (三) 07:35 (UTC)[回覆]

回復通告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Wildcursive。您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3年12月11日 (三) 07:56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VC XC 2013年12月11日 (三) 07:56 (UTC)[回覆]

中時又有搞笑文章

剛才逛中華民國首都,提到有投書說認定台北為首都是台獨。好奇點了那連結進去看,結果還是那種甚麼憲法明定 (實際上根本就沒提過) 等等之類的老掉牙內容。[18]

虧這人還讀到研究所。

P.S 如果覺得我這留言無異議您可刪除無妨。

--ITWN留言2013年12月13日 (五) 15:54 (UTC)[回覆]

該報還有寫過台灣棒球[19]櫻花[20]是代表台灣人懷念皇民化、甘於自我殖民,看久了我還以為是反串文。--Outlookxp留言2013年12月13日 (五) 16:06 (UTC)[回覆]

(:)回應: Hello, Itw & Outlookxp, 臺灣朋友在我的版面分享交流資訊或與談完全不成問題,可我有時未必能得空即時回覆或反應。

該校系的問題在於彭明敏劉慶瑞等人不在之後被清洗換血,長期遭外來殖民勢力把持,不像公職般多少有些新陳代謝,反而近親繁殖,與臺灣社會嚴重脫節,這幾年進去的師資不敢太誇張,但整體仍傾向流亡者之少數邊緣觀點,在聯考等全國公平一致的招生管道以外篩洗過的學生多少會受影響,尤其研究生平均素質比不上大學部或留學美日歐的碩博士生。

至於蔡家外國傳聲筒,已與殖民黨那沒人看的網宣工具中央日X同個等級,其新聞還得編個樣子,但所謂言論,就更便於胡扯了(言論版比不上新聞,若非知名人士,其實不足以編入維基)。也有其內部人士告訴我朋友:缺錢可去該報系投搞啊!

距離臺灣首都市長選舉不到一年,理應會有更多更清晰之法令或政治宣示,過陣子有空再去整理吾國首都條目。

寫那些真心話的人應該多投幾篇,最好能把那些種櫻花、打棒球、吃櫻花蝦、轉播國際棒球賽、看櫻木花道、養櫻花鈎吻鮭、成立或資助棒球隊的學校企業、買日本貨去日本旅遊的全都抓起來、關起來!如果流亡者已屠戮鎮壓洗腦了六十幾年,仍有越來越多臺灣人能分辨「美與文明」及「沉腐醬缸」的差別,那就表示教養讓我們很清楚誰是等而下之的!誰平等待我國族,誰就是盟友,其理至明。持續編輯,讓更多人知道國球等被竄改、被湮沒的真實臺灣史、屬於臺灣人民自己的記憶,就是對那些無知者的最好回應。

P.S. 林桂興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15日 (日) 15:57 (UTC)[回覆]

請見維基百科: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Copyangry7fcvc,已掛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上頭,也謝謝某用戶以140.112.24.57幫助。--Outlookxp留言2013年12月14日 (六) 15:06 (UTC)[回覆]

石油巨頭

望您繼續支持石油巨頭擴編後的新條目推薦。--❦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18日 (三) 09:51 (UTC)[回覆]

石油幫

望您繼續支持石油幫擴編後的新條目推薦。--❦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19日 (四) 12:02 (UTC)[回覆]

今天建好了。接下來我要再去建立中國傳統牌類條目了。

之前我說請你看《撞鬼》中的第三段故事「人肉骨茶」的一段話,就是「抓鬼不是上市場買菜,千萬不要相信鬼的任何話。」--Outlookxp留言2013年12月19日 (四) 14:17 (UTC)[回覆]

提報了這麼多破壞,小弟我決定申請成管理員了[22],希望可以幫忙減少破壞。--Outlookxp留言2013年12月30日 (一) 14:23 (UTC)[回覆]
等待兄臺出馬選管理員這一天已經很久了! 也該是時候了!--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03:09 (UTC)[回覆]

關於閣下在台灣日治時期所做的修改

閣下在台灣日治時期條目所作的編輯中,引述自由時報《李筱峰專欄》從一張照片談終戰,在圖片說明欄寫說「日本在臺北市公會堂向二戰同盟國投降之會場掛有四國國旗與聯合國旗(四國國旗的前面上端,未呈現於畫面)」。但根據聯合國會旗的條目,該面旗幟於1946年12月7日啟用,而日文版條目則寫說「1947年10月20日」啟用,英文維基則在信息框裏寫「 December 7, 1946」,但引言開頭則寫「The flag of the United Nations was adopted on October 20, 1947」。但是不管是哪種說法,顯然現在的聯合國會旗在「1945年10月25日」仍尚未制定,李筱峰教授的「據悉,現場除了照片看得到的場景之外,在四國國旗的前面上端,還掛有一面很大的聯合國旗子」的說法恐怕有誤。--祥龍留言2013年12月20日 (五) 13:57 (UTC)[回覆]

(~)補充:根據此網站的說法,第一版聯合國國旗的設計雖然在1945年4月便已出現,但在1946年12月才被正式採用為聯合國會旗,所以這面旗在1945年10月25日時還不能夠稱作聯合國會旗,故該說法似有修正之必要。--祥龍留言2013年12月20日 (五) 14:11 (UTC)[回覆]

(:)回應:我查了一下,聯合國大會於1946.12通過採用Official Seal and Emblem. 但這個形象至遲在1945.6同盟國等於美國三藩市簽署聯合國憲章時即已成為代表性標記:[23][24][25][26][27][28][29]。但因其性質確有時間差的問題,我將文字改為「代表聯合國的旗誌/標誌」。多謝提醒!--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23日 (一) 00:21 (UTC)[回覆]

問一個和維基無關的

ROC(TW)已經完全民主國家了嗎?好像2011年的時候還只是「部分民主」呢,所以和您求證一下。--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2月26日 (四) 10:30 (UTC)[回覆]

(:)回應

從某個角度說,所有的事都「應該」可在維基找到線索,而維基也「能」和所有的事都相關...

雖然橫跨各國且長時期的精準測量誠屬不易,但由學界通用之Polity IV的各主要國家威權-民主進展五分法臺灣趨勢圖可知:臺灣於1991-2年完成國會全面民選後即成長至+7分而跨入民主國家之列(-10~+10,以+6分為門檻);1996年總統公民直接選舉後再進步至+9分;2004年國會制訂通過《公民投票法》後再昇至+10分,正式成為完全民主國家。另一個常用之Freedom HouseCountry ratings and status, FIW 1973-2013三分法亦評量臺灣自蔣中正亡故後文人副總統嚴家淦依法繼任總統一年半未遭蔣經國或軍方移除且持續進行原訂之國會選舉起的1976年由Not Free昇為Partly Free,再自1996年起由Partly Free邁進Free. 第三個亦頗權威的民主-獨裁二分指標也將臺灣民選元首的1996年起由非民主轉標為民主國家。依這些有長期歷年紀錄之學術性編碼分類,臺灣均屬有進無退。但這些都只是自由民主制國家最起碼的標準,滿分或達標不等於完美。體制、公民權、政治權不過是基本框架,但有些國家連此框架亦付之闕如。

民主的定義與內涵包括但不限於:全民均有制度化管道參與政治/政策制定;由公民選舉包括國會在內各級民意機構之代表;政府高層職務透過政黨競爭產生;定期選舉實踐多數治理政黨輪替與責任政治;憲政主義/依法行政;權力分立/司法獨立;人民有資訊/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結社/宗教自由基本人權;公務員/常任文官中立;軍隊國家化與文人領軍;多元強健的公民社會。簡言之:主權在民,限制菁英權力。臺灣在這些領域至少都符合中高標準。

臺灣人認為馬英九是獨裁者,表示我們認為臺灣民主仍需進一步深化鞏固,以免因選錯人而民主倒退、或選出不該被選出的人。從細部的評量來看,中國國民黨和馬英九再次執政後,臺灣的民主確有部分倒退,已有多項跨國數據映證,但他們那一小群缺乏民主精神、出身獨裁特權者還無力傷筋動骨、也不敢冒革命之險修憲,畢竟臺灣一個世紀培養累積出的公民社會已不容許專制復辟。民主國家也會有人性共通的問題,但被判貪污的總統陳水扁已下獄,貪污腐敗無能叛國的馬英九也快了。民主的品質永遠有向上提升的空間,但除了少數過去的利益集團,沒什麼人願走回頭路!從大歷史的角度看,民主國家的數量和比例都越來越多,獨裁政體則越來越少,所謂「天下大勢,浩浩湯湯」,因為權力易放難收,人民要求平等尊嚴權利是知者所共嚮,這正是GFW特立存在的唯一理由。

總之,臺灣被評為民主國家已是共識,我從未見過哪個跨國跨年代的評量認為臺灣這十年仍處於非民主或部分民主狀態。無論是臺灣或其他國家,這類有客觀評量標準的爭議個案其實不多,譬如新加坡不在民主/自由國家之列,只是個簡單的事實,不存在辯論的餘地。

憑證以供確認。

--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29日 (日) 15:18 (UTC)[回覆]

賀!其實之前在下沒有別的意思,僅僅是因為看見條目:民主指數中ROC(TW)的指數才向閣下求證的。總之希望對岸可以不斷鞏固成果。--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2月29日 (日) 16:05 (UTC)[回覆]
哈哈,我知道這資料,通常是新聞會報,但因其含蓋時間只有非連續的5年份,偏好長期數據以供統計比較的學術圈通常只會用至少有連續二、三十年且標準一致的資料。瞄了一下,經濟學人的衡量包括business與political culture的考量,所以Full Democracy只有25國(Polity IV則有34國,名單亦有出入),第二級的國家如臺、法、義、葡、智利、印度、以色列等則被認為較脆弱或不夠穩定,這也算合理。撇開橫向比較,臺灣人與英、美、法等老牌民主國家的人民一樣都對體制不滿意、覺得還不夠民主,天天罵中央或地方的執政黨,希望選舉趕快到來,才能懲罰執政者...--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2月29日 (日) 17:0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