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編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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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概述中打錯字了。

我在會出現在編輯歷史中的編輯概述裏面打錯字了。我想編輯概述中的錯字會誤導其它使用維基百科的人而可能是很嚴重的事,請問該如何修改?光輝十月 (留言) 2009年4月25日 (六) 04:58 (UTC)[回覆]

  • 編輯摘要的typo儲存了就改不了啦…我相信一般用戶都不會太介意小小的typo的,如果真的一個錯字把整個摘要的意思扭曲的話,扭得您接受不了的地步,只好再做一個無謂的修改,然後在摘要寫道:「剛剛的摘要寫錯了…」只可以這樣做,就好似我的示範這樣?:p─域奇(UTC) @ 2009年4月25日(六)13時05分 (HKT)
或者可以在該條目的討論頁里說明一下了。—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4月25日 (六) 15:57 (UTC)[回覆]
遇到漏寫/寫錯編輯摘要的時候,再進行一次空編輯,然後在摘要中補上「前一次的編輯摘要為xxx」就可以了—124.155.201.34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5:02 (UTC)[回覆]
可以在討論頁中說明。--Advisory 2009年5月5日 (二) 00:26 (UTC)[回覆]

提議WP:ES(編輯摘要)為指引

詳細的在User:Fantasticfears/tmp

  • 創建條目時需要寫編輯摘要。
  • 寫摘要時除了常用縮略語,必須使用中文。

但是還有幾個問題:

看群里的維基人討論對此提議貌似很不爽,再說說:
編輯摘要是什麼?是給人看的。寫了編輯摘要能讓他人更迅速了解你的編輯,總之方便別人不必總是去看差異。
對於一些維基人所說,以後修改條目不方便,可以改成當您認為您的修改對條目影響足夠大或修改超過1000位元組時,應該寫摘要。--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2009年8月13日 (四) 00:25 (UTC)[回覆]
雖然支持寫摘要,但基本上我自己也做不到 (^^ゞ
如果「條目歷史」也能和「最近更改」一樣有位元組的增減表示就好了,有助於快速找出關鍵版本。前陣子試圖寫個JavaScript小程式來實現,但隨即卡在抓不到那些位元組的節點,只好無期擱置了。--百楽兎 2009年8月13日 (四) 00:57 (UTC)[回覆]
只是提醒一下,Liangent有一個這樣的腳本。或許這個也可以扔到Bugzilla。--Jimmy Xutalk·+ 2009年8月13日 (四) 03:00 (UTC)[回覆]
bugzilla:20211,開始休假前再交個Bug。--Jimmy Xutalk·+ 2009年8月13日 (四) 03:09 (UTC)[回覆]

個人認為小修改可以不用,大修改(超過約500位元組數)一定要附上編輯摘要,但模版跟MediaWiki無論大小也要附上編輯摘要,因為就算很小的修改,影響都會很大,但不支持"寫摘要時除了常用縮略語,必須使用中文。",謝。— Kiva兔也2009年8月13日 (四) 06:44 (UTC)[回覆]

(-)反對

有兩種編輯:

  1. 善意
  2. 惡意

看最近更改看「差異」主要是為了對付惡意的編輯,但惡意編輯也可以在編輯摘要中亂寫一個看起來是善意的摘要。--<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06:51 (UTC)[回覆]

跟惡意編輯又扯上關係了?維基百科不是反破壞用的,是編百科的。--Fantasticfears留言+記錄2009年8月13日 (四) 07:24 (UTC)[回覆]
依然(-)反對,還是自願好。--<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07:36 (UTC)[回覆]
不能強制,由用戶自行決定。—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8月13日 (四) 08:59 (UTC)[回覆]

我建議要求任何編輯,無論字節變動大小,都要留下編輯摘要。一個例外是,除非編者絕對確定該編輯(±500位元組以下)不會引起別人的爭議,編者可以將這個編輯標記為小編輯,不留下摘要。—Choij (留言) 2009年8月13日 (四) 11:11 (UTC)[回覆]

編輯摘要很麻煩,若非特殊情況我也不會加。窗簾布(議會廳)(為動員令加油) 2009年8月17日 (一) 02:36 (UTC)[回覆]

對聯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By Mr. L.(留言)於2013年11月6日 (三) 01:08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要求編輯註釋取消字數限制

如題,很簡單,寫不下(僅僅兩句話,但又到不了使用討論頁的地步,況且寫了討論頁也沒用,根本沒什麼人去看)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09:00 (UTC)[回覆]

本來就是一個摘要,不是用來隔空喊話的,都寫一堆頁面歷史還能看嗎。--Kuailong 2016年3月18日 (五) 21:37 (UTC)[回覆]
(&)建議:我覺得這樣勉強可以,不過我建議放寬限制而不是取消限制。--SolidBlock討論 2016年3月19日 (六) 12:35 (UTC)[回覆]
現在是85漢字(255位元)。不過您不覺得現在已經很多了嗎,看起來很醜...--Stang 2016年3月20日 (日) 08:45 (UTC)[回覆]
不需要放寬限制。有爭議的更改應該用討論頁解釋,而不是編輯摘要。--Gqqnb留言2016年3月26日 (六) 07:05 (UTC)[回覆]
建議摘要就針對內容而寫,不要利用編輯摘要交流,很多誤會都來自於在編輯摘要對話。如果摘要欄位太短無法明確指出修改的意義,可於摘要寫下「詳見討論頁某某段落」,在討論頁記載。另外,如果要討論,但是討論頁乏人回應,可以在客棧發起討論,之後再存回討論頁。 --Jasonzhuocn留言2016年3月31日 (四) 01:16 (UTC)[回覆]

刪除消息

因為它是錯誤的信息,希望有人可以放新的資訊- 介紹 速食愛情 Morden Love MV 小賴在YouTube 影片說Wiki 有錯誤的信息 希望小賴來Wiki, 補充資訊, 改成對資訊 PS: 小賴Wiki- 請多加入類似資訊,失掉資訊,請多加資訊,謝謝 Unknown363留言2020年4月16日 (四) 08:45 (UTC)[回覆]

@Unknown363:請問閣下能否把語言組織得稍微清楚一些?我似乎沒有理解閣下所說的內容——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5月17日 (日) 06:35 (UTC)[回覆]

為什麼在編輯摘要一欄不能自己重改理由?技術上能否實現?

認為是這樣:舉例用戶A想自行重新改該次編輯的理由時,應該要開放讓用戶A可以在登入自己的用戶頁後,從某個頁面的歷史中找到用戶A所有自己編輯過的次數中,自由、自行的更改編輯摘要框理由。要不然說實在的,在頁面的內容中只要有來源、事實,想改就可以改;但在編輯摘要就只能填一次理由,而且如果事後才發現輸入錯誤就不能再改理由,這樣也頗麻煩的。如果都已經知道編輯摘要也都能ping用戶了,那回歸想問的:為什麼編輯摘要一欄不能自己重改理由?技術上能否實現?以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7月24日 (五) 05:59 (UTC)[回覆]

從可以修改頁面內容推論到應該允許修改編輯摘要的邏輯不正確,實際上修改頁面內容是保存新的版本,之前保存的錯誤內容都無法再修改,同理編輯摘要也不能修改,能做的也就是保存新的編輯摘要。--Xiplus#Talk 2020年7月25日 (六) 04:1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