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兆元
吴兆元(?—1644年),字公策,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今福建省莆田市)人,明末政治人物,万历癸丑进士。
生平
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福建乡试举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联捷进士,授确山县知县,累官至广东韶州府知府[1],累升至广东参政[2]。崇祯元年(1628年),郡守卓异赐宴者四人,兆元第一。升任江西左布政使。随后降为江西右参议。崇祯三年(1630年),改江西副使[3]、后升任江西按察使。崇祯四年(1631年),改广东右布政使[4]、随后任云南左布政使[5],上京入觐,军民土司送者至马不得行。崇祯十二年(1639年),任云南巡抚[6],召见平台,御赐银币,因面陈机宜,奖劳有加。甲申(1644年),闯赋陷阙,兆元痛哭勤王,鞠躬尽瘁,卒于官,临殁无一语及私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