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与荷兰关系史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湾与荷兰关系史台荷关系史)是指台湾信史以来至今与荷兰双方在历史上不同阶段的关系,荷兰最早于1624年统治台湾。随着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后,实际上与其国家外交关系重叠。

荷兰统治时期

“沈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等”碑(1919年出土,今存澎湖天后宫

1568年起,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下的哈布斯堡尼德兰(或西属尼德兰,今荷兰)开始反抗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引发“八十年战争”。此时荷兰也挑战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垄断的海权香料贸易。1596年,荷兰人的首航船队抵达今印尼爪哇岛万丹,然而铩羽而归。1599年7月19日,四艘荷兰船从万丹满载香料返抵阿姆斯特丹,此举让荷兰人继西、葡、等国之后,崛起于海上。当时这只船队的副司令Wybrand van Warwijck即是中文文献上的“韦麻郎”。[1]:77

1600年,英国女王授予新成立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拥有贸易特许状。荷兰人随后跟进,1602年阿姆斯特丹、荷恩、鹿特丹等地14家公司合组“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联邦议会授予它在东印度的各种统治、征税、宣战、缔约等权力。它虽是一家公司,但是其在海外所作所为代表国家,联邦议会得考核追认。[1]:78荷兰人在印尼万丹(1598)、泰国北大年(1601)、印尼安汶(1605)、日本平户(1609)等地陆续取得据点后,即思取得对中国的贸易据点。[1]:80

1602年,荷兰人一度打算于澎湖建立根据地,然而明帝国将澎湖视为领土,双方引起冲突。最终在明将沈有容压力下撤退。事后沈有容立有石碑,碑上刻着“沈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等

1622年6月,荷将雷尔生一度占领澎湖,于澎湖风柜尾建立贸易据点。最后在明国与荷兰谈判下,明国同意对荷兰占领大员(今台湾)不加干涉。荷兰在8月26日拆毁在澎湖的城堡,[2]:40撤出澎湖,前往大员建立根据地。

今安平古堡中原热兰遮城残迹

162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统治台湾南部,在今天的台南安平建立热兰遮城作为统治中心。

荷兰占领台湾后,马尼拉的西班牙政府也感到威胁。1626年,西班牙驻马尼拉总督施尔瓦西班牙语Fernándo de Silva(Fernándo de Silva)命令伐尔得斯(Antonio Carreño de Valdes)率领大划船(Galera)队及300人到台湾。[1]:88[2]:47施尔瓦的舰队北上5月11日先到三貂角,于鸡笼湾内的小岛(今和平岛)登陆。[3]:1695月12日进入鸡笼港,5月16日在社寮岛举行占领典礼。[1]:88[2]:48将台湾北部纳入西属东印度群岛

1628年,发生滨田弥兵卫事件[2]:42

1642年8月,荷军发动鸡笼之战,并夺取了鸡笼岛上的制高点。西班牙军因无力抵抗,8月26日向荷军投降,从此退出台湾。[2]:50

1651年,爆发在台汉人反抗荷人统治的郭怀一事件。最终在荷兰统治当局与台湾原住民联守下平定,之后荷兰统治当局建立普罗民遮城

1661年4月,郑成功军队登陆台南,与荷方展开战争,1662年2月10日(明永历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和议成立。荷兰人在郑氏保证能安全撤离台湾下,递交降书,全数撤离台湾,[2]:54台湾进入明郑时期

郑氏治台时期

《第二、三次荷兰东印度公司使节出使大清帝国记》书内插图,清荷联军于金门乌沙头与郑军交战

郑成功取得台湾后,荷兰亟思“光复福尔摩沙”,为此一度与清朝政府结为清荷联军。1663年10月间,荷兰舰队司令率领16艘战舰、2000名士兵,与清靖南王耿继茂、福建总督李率泰签定联兵攻郑协定。[1]:1701663年11月清荷联军于金门与郑军遭遇,引发金厦海战,清荷联军攻下郑军所据的金门厦门两岛,郑经退守铜山。然而清军不愿依约与荷兰攻下台湾。荷兰舰队司令一度转与郑经交涉,要求将台湾归还荷兰、释放被郑成功扣留的俘虏以及赔偿。郑经亦欲联荷抗清,曾于1664年覆信约结同盟,若荷兰同意,“即授王以南澳之地,悉还荷兰之人”,即愿割让广东的南澳岛、并遣还荷兰俘虏。但荷方对南澳岛并无兴趣,因此未进一步交涉。[1]:170-171

1664年8月,荷军再度于鸡笼上岸,重新修复1661年废弃的圣萨尔瓦多城(北荷兰城),派鸡笼长官驻守,[1]:171作为进攻台湾的滩头堡。12月,荷军与清将施琅联手从金门出兵攻台,出航不久施琅即以海象恶劣而折返。[1]:171

荷兰人致力于鸡笼发展贸易,只是遇到与西班牙人同样的问题,鸡笼过于仰赖淡水原住民及华商提供粮食,1665年郑军进驻淡水,就让荷军感到补给困难。而且荷兰商船来往福州、鸡笼之间,本来就违反清朝海禁,清廷后来更禁止荷兰人于福建贸易1668年,巴达维亚当局因鸡笼长年亏损,决定撤出,随后郑氏王朝便于1669年占领鸡笼。

在郑氏与清国较劲期间,1671年郑经曾透过印尼万丹一位汉人港主开珠(Caytsoe),向荷方表达愿意结盟。然而荷方以音讯未详,要求郑方先遣还俘虏并道歉再说,此议最后不了了之。[1]:171

清领时期

清国政府针对灭郑的方案,联合荷兰是解决东宁问题的选项之一。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明永历三十三年),福建总督姚启圣康熙皇帝批准下,曾派遣特使团,携带敕书前往巴达维亚,商请荷兰人派遣舰队协攻台湾。[1]:171-172唯据《巴达维亚城日记》1679年12月27日所载,东印度总督以无人统兵,以及当年清荷联军清国失约为由,拒绝合攻台湾。[1]:172

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明永历三十七年),清将施琅发动澎湖海战,率军攻陷澎湖。郑克塽递交降表,明郑灭亡。当时针对台湾弃留,北京当局态度不明。施琅曾请荷兰俘虏带信到巴达维亚当局,探询公司愿意花多少钱买回台湾。不过鉴于当时英、荷在印度经贸此消彼长,荷兰对“光复福尔摩沙”已兴趣缺缺。[1]:172-173当时清方针对台湾去留问题仍并无定见,朝臣也意见不一。如内阁学士李光地曾主张“空其地,任夷人居之,而纳款通贡。即为贺兰(荷兰)有,亦听之。贺兰岂有大志耶?”[4]唯1684年2月,施琅上〈恭陈台湾弃留利害疏〉,主张留住台湾。康熙皇帝亦表态“若徙其人民,又恐致失所,弃而不守,由为不可”,最终拍板定案统治台湾。[1]:173

1858年(清咸丰八年),清政府在第一次英法联军战败后,与英国等国签订《天津条约》,开放台湾(今安平港)、淡水港口。随后西方国家亦立约台湾开港。荷兰与清政府于1863年(同治二年)8月24日立约,开放台湾(安平港)、淡水港口。

台湾开港后,荷兰人再度来到台湾,曾留下荷兰籍船医与安平当地女子的恋爱故事。知名歌曲《安平追想曲》的故事背景经台南市文献委员指出,即发生于同治年间。[5]

日本统治时期

1935年4月7日,发生珠诺号事件(ジュノー号事件)[6]:241。因荷兰籍运油船珠诺号(ジュノー号)以躲避台风为由闯进澎湖马公军港第三区渔翁岛小池湾内,由于马公港属海军“要港部”(第二级军港)所在地,并未对外开放,该船在临检后遭台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检查局侦办。然而在4月一审审理期间引起军方质疑珠诺号系间谍船,并且引起在台右翼势力如“在乡军人会台北市连合分会”的鼓噪、宣誓与法院抗争到底,并进入法院旁听,引发法院出动宪兵、警官巡视。最终于6月10日判决中科以500圆罚款,本案定谳。然而右翼军方在对判决失望下,更加宣传强化国防的必要,并呼吁在台增设师团镇守府,欲达到目标主张废除文官总督制度而恢复武官总督制度。珠诺号事件隔年(1936年),台湾恢复武官总督。[7]小林跻造出任台湾总督

1940年5月10日,荷兰本土遭德军入侵后,日方进一步要求荷方开放荷属印尼对日本企业的限制。5月16日,荷兰本土沦陷后。日本驻巴达维亚领事在向荷印经济局长Van Mook表示哀吊外,更进一步向荷印当局提出“勒索”资源的要求,即石油橡胶、废铁等十三项输出日本的最低数量。[8]太平洋战争爆发期间,亦有台籍日本兵随军进入荷属印尼。

中华民国统治时期

1950年3月27日,荷兰与来台的中华民国政府断交。[9]31日,关闭大使馆。[10]

1979年,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于荷兰海牙成立“驻荷兰远东商务办事处”(Far East Trade Office);1990年9月,更名为“驻荷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1996年7月再更名为“驻荷兰台北代表处”(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荷兰则于1981年在台湾设“荷兰贸易促进会台北办事处”(Netherlands Council for Trade Promotion, Taipei Office);1990年更名为“荷兰贸易暨投资办事处”(Netherlands Trade and Investment Office)。并自1995年5月起对台湾民众核发申根共同签证[11]

1980年代,在范艾格出任荷兰总理时代,荷兰曾售予中华民国海军剑龙级潜舰[12]包括海龙海虎两舰。一度引起中国召回驻荷兰大使,降低双方关系。[注 1]范艾格卸任后,曾于2000年4月[11]、2002年4月[14]及2006年5月三度访问台湾。2006年第三度访问台湾时,曾在亚东关系协会会长罗福全陪同下到台南,获市长许添财招待参访延平郡王祠安平树屋参观,并至四草大众庙参拜,并前往参拜大众庙后方的荷兰人骨骸冢。[15]

2002年11月21日,台湾学者曹永和因研究荷兰东印度公司,获荷兰女王碧翠斯颁授奥伦治-拿骚勋章英语Order of Orange-Nassau,以表彰他对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活动历史之研究的重要贡献,他也是首位获得该奖项的台湾人。[16]

2020年4月27日,荷兰贸易暨投资办事处代表纪维德(Guy Wittich)宣布,办事处业务在过去几年扩展许多新领域,因此即日起将过去名称“荷兰贸易暨投资办事处”(Netherlands Trade & Investment Office)简化为“荷兰在台办事处”(Netherlands Office Taipei),省略“贸易暨投资”等字。纪维德强调,“少一点、多很多”,办事处也配合荷兰改变全球识别形象,发表专属识别标志、更新网站。[17]被视为台荷关系的重大进展。

注解

  1. ^ 当时正值美国雷根政府有意出售FX战斗机予台湾,中国此举被视为带有警告美国的含意。[13]:214

参见

参考文献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翁佳音、黄验. 《解碼臺灣史 1550-1720》. 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初版六刷. ISBN 978-957-32-8033-0. 
  2. ^ 2.0 2.1 2.2 2.3 2.4 2.5 黄秀政、张胜彦、吴文星. 《臺灣史》. 台北市: 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初版一刷. ISBN 978-957-11-2738-5. 
  3. ^ 欧阳泰(Andrade, Tonio). 《福爾摩沙如何變成臺灣府?》. 台北市: 远流出版. 2007年2月一版. ISBN 978-957-32-5940-4. 
  4. ^ 李光地著,陈祖武点校,《榕村语录、榕村续语录》,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页709。
  5. ^ 安平追想曲 「金」有其人. 自由电子报. 2008-06-01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6). 
  6. ^ 绪方武岁 (编). 《臺灣大年表》. 台北市: 绪方武岁/台北印刷株式会社. 1938. 
  7. ^ 梁华璜,〈珠诺号事件与台湾南进国防论〉,收於氏著,《台湾总督府南进政策导论》。台北县板桥市:稻乡出版社。2003年元月。页97-123。
  8. ^ 梁华璜,〈日本帝国南进政策中的石油问题〉,收於氏著,《台湾总督府南进政策导论》。台北县板桥市:稻乡出版社。2003年元月。页125-156。
  9. ^ 《中華民國103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07-2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0-21). 
  10. ^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附錄五、我國與世界各國關係一覽表〉.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07-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1). 
  11. ^ 11.0 11.1 《中華民國89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2-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12. ^ 前荷蘭總理范艾格:台灣是亞洲民主榜樣. 自由电子报. 2006年5月30日 [2020年4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12月28日) (中文(台湾)). 
  13. ^ 王景弘. 《慣看秋月春風:一個台灣記者的回顧》. 台北: 前卫出版社. 2004年7月初版一刷. ISBN 957-801-442-2. 
  14. ^ 公众外交协调会. 荷蘭前總理范阿格特(Anderas van Agt)將於四月二日抵達我國訪問六天。.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02年4月1日 [2022年12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6月14日). 
  15. ^ 荷蘭前總理范奈格參訪台南市. 大纪元时报. 2006年5月31日 [2022年12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12月28日) (中文(台湾)). 
  16. ^ 曹永和院士荣获荷兰皇家勋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研究院
  17. ^ 台荷關係重大進展 紀維德:改名荷蘭在台辦事處[影]. 中央社. 2020年4月27日 [2020年4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4月27日) (中文(台湾)). 

参考书目

  • 欧阳泰(Tonio Adam Andrade)原著,郑维中译。《福尔摩沙如何变成台湾府?》,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2月一版。ISBN:978-957-32-5940-4。
  • 翁佳音、黄验著。《解码台湾史 1550-1720》,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5日初版六刷。ISBN:978-957-32-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