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Day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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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ten (留言) 2011年2月27日 (日) 16:21 (UTC)[回复]

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进的条目萨迦巴经推荐后,获选于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关注的条目,欢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进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1篇条目获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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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Dayten!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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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0月28日 (四) 01:36 (UTC)[回复]

目前该页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长但语文版本数目过少(少于十个)的候选只有提名人投票或反对票占总票数三分之一以上,如en: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 Shootingen:Consumer capitalismen:Darwin–Wedgwood familyen:Royal Gold Cupen:Kurganmashzavoden:Mamoru Miyanoen:Unfinished worken:Rap rocken:Image stitchingen:Google Chrome Frameen:Cloud gaming,希望你能参与TOTW候选投票,毕竟先前已经有一些这类的候选落选(如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British comicsen:United States of Africaen:Artistic licenseen:Customer experienceen:List of deadly fungien:Genna crime familyen:Go Ask Aliceen:Four Freedoms (Norman Rockwell)en:Sino-Albanian spliten:Physics and Star Warsen:CD-Texten:LGBT tourismen:Smart poweren:Second Superpoweren:Nomenclature codesen:Basketball (ball)en:Kick-Ass (comics)en:WoWWikien:Asian Centuryen:Lucifer Chu等),我并不希望类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1月12日 (五) 03:40 (UTC)[回复]

关于小乘佛教

你好,小乘佛教这个称呼对于上座部佛教是不可接受的,请不要继续添加入上座部佛教这个条目,谢谢。寒蝉退士 (留言) 2010年11月24日 (三) 01:22 (UTC)[回复]

你好,我觉得问题不是上座部佛教能不能接受。问题是有人是这样看这个问题的。如果这个看法是不对的,或是误解的,那应该说明为什么这个看法是不对的,而上座部佛教又是如何看待其他人的看法。回避这个问题并不能让读者对这个问题有清楚的认识。如果可能最好是列出上座部佛教与小乘佛教的区别以及对这个观点的不同。在小乘佛教条目里,可以看到: “小乘佛教……这个称呼出现在一至二世纪之间,是大乘佛教(梵语:Mahāyāna)对成立在它之前的的各佛教部派的称呼,现代大乘佛教徒也用以称呼南传上座部佛教。因为它的涵义多变,而且充满争议,在学者及佛教徒间,长期存有争议。”Dayten (留言) 2010年11月24日 (三) 05:15 (UTC)[回复]

这个称呼在小乘佛教条目中列出并有相关讨论,应在哪里继续完善,有争议即使发生论诤都无妨,但有何必要蔓延到四处呢。寒蝉退士 (留言) 2010年11月24日 (三) 06:00 (UTC)[回复]

关于条目名称的更改请求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的功能是针对可能不适合存在于维基百科的条目提出讨论;如果希望变更条目之名称,应至Wikipedia:移动请求提出。-Alberth2 汪汪 2010年12月19日 (日) 05:47 (UTC)[回复]

分类

  • 您好。举个例子,您对一个宁玛派寺庙条目添加“佛教”分类,固然不能算错,但如此那些更细的分类就没有了意义。比较适合这个条目的分类——“藏传佛教寺庙”、“宁玛派”都是佛教的子分类,加上这两个就足够了。不然没有层层添加,永无休止,比如某个人物条目,要不要加上生物、脊椎动物、哺乳动物之类的分类呢?余兮 (留言) 2010年12月21日 (二) 20:09 (UTC)[回复]
  • 有道理。非常感谢。Dayten (留言) 2010年12月21日 (二) 21:08 (UTC)[回复]

关于涅槃

在部派佛教时期关于涅槃这个概念不同部派理解不尽相同,南传上座部佛教的阐述不代表那个时期的共同认识。另外原始佛教这个概念是现代人提出来的,对一些概念的诠释代表了现代人读原始经典的体会。现有内容都代表了现存教派或学派的观点,消失了的历史上的观点仍未列出。寒蝉退士 (留言) 2010年12月27日 (一) 02:23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鸡足山大乘教”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04:53 (UTC)[回复]

谢谢提示。正在编辑过程中。Dayten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04:57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鸡足山大乘教”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17日 (一) 16:09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大乘教 (明朝)”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CC-by-sa-3.0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17日 (一) 16:09 (UTC)[回复]

页面分类

请参阅WP:页面分类,里面没有一条提到条目只能有一个分类或必须分层分类,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更方便查询,若只有一个分类,也许只有精确搜寻找得到了吧。-Iokseng留言2011年1月25日 (二) 19:44 (UTC)[回复]

一个条目不应该同时既属于某个类别又属于这个类别的子类别。
   * 例如:黃河不應同時被分類到Category:中國地理與Category:中國河流下。因為Category:中國河流已經歸於Category:中國地理大分類下,因此黃河只須分類到Category:中國河流下。Dayten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9:47 (UTC)[回复]
目前来看,Category:道教不属于Category:东亚传统宗教,因此我原本的修改并未有重复分类的现象。
另外,取消编辑应该是用于破坏条目内容者,若是因为编辑理念不同而回退,也许会引起编辑战而仍不会得到你想要的呈现方式,因此建议你采取侵犯性较小的编辑摘要说明方式。—Iokseng留言2011年1月25日 (二) 19:58 (UTC)[回复]
接受你的建议并向你表示歉意。Dayten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20:19 (UTC)[回复]

模板:ACFUN提删通知

你最近在别的条目添加过的模板:ACFUN已被本人提删,详情请往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2/04#Template:ACFUN了解并发表你的意见。谢谢。-- 同舟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11:39 (UTC)[回复]

Re

相关原则,本人还是研究过的,谢谢你。看了你的讨论页,觉得你也需要研究一下相关规定。本人最初创建条目时,也是不清不楚的,结构也有侵权的问题。后来就没这个问题了。--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3:58 (UTC)[回复]

您提供的条目内容未有明确资料供佐证

二○○○年六月经内政部许可设立财团法人弥勒大道总会基金会。二○○一年五月,获内政部函覆认可为一新兴宗教。虽然弥勒大道和一贯道都信仰弥勒佛,但是弥勒大道非一贯道的延伸宗教。其他的内容也未有详尽资料供佐证。更多关于弥勒大道,请参考: 1. 内政部 民政司网站 http://www.moi.gov.tw/dca/02faith_001_20.aspx 2. <弥勒大道探源> <热爱大自然颂> 汪慈光 着 慈光出版社。谢谢!Mgt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07:09 (UTC)[回复]

  • 谢谢讨论。我没有提供过关于这个条目的直接内容,所做的都是维基化的版面编辑。根据你提供的民政司网站,弥勒大道创始人确实与孙慧明有过往来。如果你认为弥勒大道非一贯道的延伸宗教,请编辑这一部分,并请提供详尽资料供佐证。从民政司网站的内容来看,弥勒大道确实是一贯道的延伸宗教。请不要将先前的维基化内容删去。也请站在中立角度编辑。谢谢。Dayten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3:17 (UTC)[回复]

2011年2月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至少有一项(如阁下在邪教中的编辑)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首先,维基百科一般不允许内部链接;其次,只有说明法轮功在其有足够活跃国家的法律管制情况才有说服力,如果基本没太多活动,甚至普通人都不了解,谈合法非法有意义么?目前法轮功页面中所表现的新加坡韩国两国情况并不活跃,关于新西兰第一句话就是“比较少参与社会活动”,关于日本更是有阻止。“上乘大法”、“真善忍”等核心观点是针对“反人类”等指责的直接反驳,列出有何不可?--∰ 黑目观世界 2011年2月18日 (五) 17:04 (UTC)[回复]

  • 恭录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维基百科不应当提及自己,更不能以自己作为文献来源,因为维基百科自身不属于WP:可靠来源
  • 恭录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在法轮功并未足够活跃的地区,讨论当地政府是否认为其合法,有意义么?从逻辑上说,阁下可以将近200多个国家的名称都列出,说明在这些国家未裁定其违法,但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阁下难道也会在基督教页面内,挨个列举古代中国、东南亚、非洲等众多不活跃地区,基督教并未被国家阻止么?
  • 再次恭录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对于中立性有争论的内容,尽可能列出各方观点,并加以平衡。阁下所做编辑,仅提及“法轮功认为纯属污蔑”,却不愿以同样的篇幅介绍以何种理由如此回应,本人认为有失中立。--∰ 黑目观世界 2011年2月18日 (五) 17:20 (UTC)[回复]

历史提升计画邀请函

历史提升计画邀请函

Dayten,您好

诚挚邀请您参加历史条目质量提升计画,本计画旨在提升历史相关条目的质量,借由募求开放协作方式将更多的历史条目达到一定水准,内容包含历史朝代、国家、文明、文化、专门史、历史事件、制度、战役等等与历史相关的条目都可以提报于此。期盼您能加入我们提升质量的行列,来改善或创建更高品质的百科条目。

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百科各领域的条目数量及品质,欢迎您参与其他子计画,请参阅主计画说明。谨祝编安。

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可使用{{subst:历史提升计画/邀请}}语法张贴至您认识的维基人对话页,将此消息广为推介来共襄盛举,谢谢。

{{subst:#if: |邀请人:

邀请人: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8月27日 (六) 01:00 (UTC)[回复]

繁简破坏和非中立

您在马绍尔群岛条目的部分修正中触犯了繁简转换和非中立,其中将帕劳改为台湾译名请在条目开头自行添加繁简模板,请勿改动文章内容。其次在将台湾修正为中华民国同时,请将中国大陆一并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此保持对等中立,上述问题在下已代为修正,感谢您编辑中对其他非中立内容的处理,还请您多多注意相关问题。AddisWang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2:47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国家工团主义可能侵犯版权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AddisWang (留言) 2011年9月23日 (五) 20:04 (UTC)[回复]

关于在意识形态模板中争议

您好,我们已经为意识形态模板中的争议进行了快三次回退,我想和你说说我的看法。

法西斯和纳粹主义的重要性使得他们应当列入到意识形态的模板中。其实,按照阁下四象限的区分方法,整个模板只该留下这张图所留下的几个链接。阁下是不是也该把保守主义去掉呢。

现在我也并不清楚第三位置主义不该出现在模板中,因为这个模板的原本列入似乎更本没有标准可循了。我想这个模板也许需要一个列入标准,不然想你我这样的编辑在以后也可能发生。

期待你的回复。--SyaNHs 2011年9月27日 (二) 13:04 (UTC)[回复]

非常感谢你的讨论。如果可能,请你将这部分内容拷贝到意识形态模板的讨论页。我希望可以在那里讨论,以便更多的人可以参加。谢谢。Dayten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13:09 (UTC)[回复]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alk:第一世班禅额尔德尼·克珠杰”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9/28#Talk:第一世班禅额尔德尼·克珠杰”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治愈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07:31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治愈留言 2011年9月28日 (三) 07:31 (UTC)[回复]

2011年10月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所有的人来编辑维基百科,所以在与其他编辑者交流时请假定善意,而不是您在第十四世达赖喇嘛那样。请参见欢迎页面来了解更多维基百科的详情。谢谢您的合作!--♠白布¤飘扬§§ 2011年10月3日 (一) 03:35 (UTC)[回复]

关于清朝版面

原版面是按照朝代格式排列,首段部分请勿再改。何况这样已经把内容改乱了--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0月8日 (六) 02:22 (UTC)[回复]

首先,你这样改首段,会把首段空出一大段空白。其次 redirect2|清|中文姓氏|清姓 是要在最前面,而不是后面。图片是放在Main|的后面不是前面。参见就是相关条目,不应该在多一个叫相关条目。最后,阁下多次修改首段,请看看其他条目首段的方式再来改这个条目。--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0月8日 (六) 03:42 (UTC)[回复]

最后,除非因为图片乱掉而调整,不然基本格式不应该被改掉,麻烦请先看其他朝代条目的格式唐朝宋朝,再来修改--[[User:Jason22|<span style=--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0月9日 (日) 03:37 (UTC)"color:navy">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0月8日 (六) 03:44 (UTC)[回复]

  • 你好,可以看看User:Jason22说到的首段空白,以上是屏幕截图。--Shibo77 2011年10月9日 (日) 03:35 (UTC)[回复]
  • 你这样改会更糟糕--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0月9日 (日) 03:37 (UTC)[回复]
  • 我看到的也如同User:Jason22第一个图“15"”一样。为什么Jason22的图会不一样呢?Dayten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3:57 (UTC)[回复]
    • (那前两个“15"”和“21"”是我的截图,最后一张是User:Jason22的)我不太清楚,但是以前把{{中国历史}}这样的模板紧接着首段的大清的简介infobox模板,而且两个模板的宽度不一样的时候会出现问题。参阅这个“考证”和“历史”部分正文与{{中国历史模板}}之间的空白。这是以前没有好的处理办法所以使用“{| table”语法将就,现在所有中国朝代条目都把这个{{中国历史模板}}放到了“历史”章节,不紧跟着首段的简介模板。另外我修改了一下清朝,按你的意思消除了一些“某某px”、“right”等设项(因为已经有“thumb”定义大小了),但是除了使用{{并列图像}}模板以外,一般图片是在相关章节标题之下显示,不是紧紧地放在“== 章节标题 ==”之上。--Shibo77 2011年10月9日 (日) 04:12 (UTC)[回复]
      • Shibo77,谢谢你做出的调整和说明。确实奇怪,因为我看到我的编辑在15"与你的第一张图“15"”是一样的。可能Jason22的电脑特殊一点吧。关于图片在相关章节标题之上或之下,我理解通行的做法。但事实上在标题之上可以将标题右面的空白处派上用处,尤其是“参见”和“主条目”。当图片很多,这种编辑方式变得很重要。你不妨看一下两者不同的效果。Dayten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5:04 (UTC)[回复]
        • 我个人觉得置右的图片放在“主条目”、“另见”模板之上、章节标题之下比较好;若是放在章节标题之上,右侧的“[编辑]”则会在图片的左上角旁边显示,感觉不太美观。“另见”、“主条目”模板、章节标题会影响置左图片的显示。看看试验页的效果。--Shibo77 2011年10月9日 (日) 05:26 (UTC)[回复]
          • 图像在左面,确实是模板之上、章节标题之下最好!Dayten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5:33 (UTC)[回复]
            • 图像在右面呢?(另外可以通知User:Jason22,如果他同意就把图像移到模板之上、章节标题之下)--Shibo77 2011年10月9日 (日) 05:42 (UTC)[回复]
              • 图像在右面,我认为就视觉效果和减少空白来说在两者之上最好。事实上,我现在就是这样做的;即,左:模板之上、章节标题之下;右:两者之上。当然,我同意如果统一定为“模板之上、章节标题之下”可以保证编辑时更方便。事实上,当图片很多时,我会将图片集中一处,让他们自己罗列下来。Dayten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5:56 (UTC)[回复]

关于活佛分类

我理解您的意思。但各活佛目前还是通称“某某活佛”,而且各条目也都是这样命名的,在分类上还是保持一致性比较好。分类并不影响祖古等条目的内容,祖古作为条目名称没有问题,而且毕竟这些活佛分类都放在祖古传承分类下,不会产生歧义。总而言之,愿君开个方便法门也无妨嘛Sgsg (留言) 2011年10月25日 (二) 12:52 (UTC)[回复]

请不要随便填写藏语拼音栏位

藏语拼音是有着比较严格的拼写规则的,阁下所添加的属于一些类似于THDL的传统简拼,如果要添加,可以添加到“t=”参数中去。—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1月2日 (三) 15:04 (UTC)[回复]

关于第三位置的图片

File:Third-position-political-spectrum-zh.png这一图片上的这些思想所居的位置是基于什么理论而得出的,请在图片说明中描述清楚。谢谢。另外在浏览您的讨论页时发现,您的回复多回复在自己的留言板上,这实际上并不容易引发留言者的关注。——全麦面包请张嘴2012年2月25日 (六) 13:31 (UTC)[回复]

Category:附佛外道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Category:附佛外道”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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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Koala0090留言2016年6月25日 (六) 16:01 (UTC)[回复]

王朝社会主义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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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藏地区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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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Cat on Mars 2023年3月6日 (一) 15:1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