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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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落選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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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盡量避免使用「目前」字眼

建議考慮進入保護狀態

接下來會有大量消息,為確保品質,建議進入保護。青雉 2014年5月21日 (三) 10:52 (UTC)

暫時先不要移動條目

@Πrate移動頁面前都不看討論的嗎?虧你討論頁上那行字__^ 2014年5月24日 (六) 06:17 (UTC)[回覆]
@Gakmo煩請見文後請參看上方的投票紀錄,移動回「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因為當前條目名已推翻了先前的表決,另請參考Πrate的封禁紀錄--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7:04 (UTC)[回覆]

請尊重隱私權

台北捷運暴力恐怖襲擊事件

留意到網絡上有人稱呼為「台北捷運暴力恐怖襲擊」,似乎是認為屬於昆明火車站、廣州火車站兩次暴力恐怖襲擊的小小型版本。看看明天媒體怎麼說吧。Lovewhatyoudo ® 2014年5月21日 (三) 12:57 (UTC)[回覆]

中國大陸的事件已經被定義為恐攻,台北的應該更類似於日本的秋葉原的無差別殺人事件。--User:Orion-留言 2014年5月21日 (三) 15:26 (UTC)[回覆]

關於往後條目名爭議

請各位記得放上這個模板!!__請留言 2014年5月21日 (三) 14:46 (UTC)[回覆]

未審先判

未定罪前是否應該放棄使用言之鑿鑿的字眼。--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5月21日 (三) 15:54 (UTC)[回覆]

藍教徒亂版

IP用戶「211.198.139.44」喪心病狂,亂寫一通,建議半保護,以下是牠的創作:

鄭捷為蔡英文青年軍核心成員,是反服貿,支持臺獨的激進分子。其身份已經確認,確實是東海大學學生,也確實是黑島青成員,也確實是蔡英文青年團隊核心成員,其立場也確實是支持臺獨。

Daigaku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16:04 (UTC)[回覆]

人渣。--Towatw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18:12 (UTC)[回覆]
請文明討論,現在謠言也散布到外國了[3]。--Outlookxp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13:14 (UTC)[回覆]

邱毅言論

我建議應當刪除。除非它有什麼重要影響 (如三一九後陳文茜主張為自導自演間接引發長期調查與質疑) 或被各大媒體認真看待 (如各大媒體開始大篇幅討論案件與近期社運的關聯),否則其言論受媒體報導原因應該只是因為發言者身分以及言論的聳動性。維基百科實在沒有必要跟進收錄。 wctaiwan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16:36 (UTC)[回覆]

(±)合併邱毅條目。--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16:38 (UTC)[回覆]
已完成:請加入此段內容的朋友到邱毅條目查看,謝謝。--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16:43 (UTC)[回覆]
類似邱毅的言論都必須刪除!不要一隻阿貓阿狗發表了幻想性言論就加入搞破壞!那一堆人將鄭捷扯上國民黨是不也要加入了?你要是因為政治立場就縱容邱毅的反民運言論,那就不要以為以後沒權力更高的維基編輯人會亂加反國民黨的言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0.119.120.6對話貢獻)加入。

   

加入爭議言論等破壞行為?

有人總是想要加入以下這一段:

鄭捷是經查證確實是中國國民黨青年團成員,是反臺獨,抗獨史陣線,支持服貿,支持識正書簡,支持兩岸統一的激進份子,也是馬英九、吳敦義的超級粉絲。其身分已經確認,確實是國民黨黨部派遣到東海大學的職業學生,同時也是青年團成員,其立場也確實是支持兩岸統一,愛好黨國體系。此刺殺人目的據信,是想嚇阻先前太陽花學運學生企圖癱瘓捷運一事,所作之決定。

請編輯的諸位注意。--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17:38 (UTC)[回覆]

某些編輯一再加入以上這一段,並且不列出任何來源資料,同時又撤銷我添加的媒體對此案的稱呼方式(有來源佐證),刪除地區詞轉換,是否已構成破壞行為?—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17:58 (UTC)[回覆]
看編輯記錄是IP用戶。我懷疑與先前管理員封了User:鄭捷有關(心生不滿?)--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18:07 (UTC)[回覆]
因屢次加入謠言,我已禁封[4]。--Outlookxp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00:54 (UTC)[回覆]

這一段為有心人士疑似KMT黨工,該人和人極少接觸 何來參加 鄭捷為蔡英文青年軍核心成員,是反服貿,支持臺獨的激進分子。其身份已經確認,確實是東海大學學生,也確實是黑島青成員,也確實是蔡英文青年團隊核心成員,其立場也確實是支持臺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Athrunzhung對話貢獻)於2014年5月22日 (四) 18:09‎(UTC+8)加入。

這種東西看看就好了……--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4:00 (UTC)[回覆]

請注意有心人破壞條目,謝謝

當前在Facebook已有支持鄭捷的粉絲團,可能會有人跑來維基百科修改本條目。--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18:20 (UTC)[回覆]

為啥確定是在新北市?

不是在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區間嗎 ?我看了一下正好是在兩個城市之間。--Qa003qa003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02:58 (UTC)[回覆]

有關校外機關通報

昨日有新聞表示所謂的校外機關為國防大學 http://www.ttv.com.tw/103/05/1030521/10305210020600L.htm

是否修正校外機關?--YOYO 2014年5月22日 (四) 03:06 (UTC)

建議推測行兇動機的部份

除非兇手本身已確定動機, 不然不要引用媒體隨便推測之言, 媒體喜歡推給各種發聲弱勢者, 每次都是宅男,電玩等等的, 加深岐視及標籤化特定集團 Newjojo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03:47 (UTC)[回覆]

現在還是看到有些媒體式原創研究存在。如果引用的來源本身有錯是不是該直接移除?--Bhenry1990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11:31 (UTC)[回覆]

快訊/江子翠大逃殺 女乘客驚恐:是中國人砍的嗎

[5]

改以連結方式Grjgt893u34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18:37 (UTC)[回覆]

請一口氣加入七個問題模板的朋友提出說明,謝謝。

掛上這麼多模板,說明一下不為過吧?--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13:45 (UTC)[回覆]

我刪除了六個。同時掛「來源請求」和「來源過多」不知道是什麼邏輯。已經都有本條目為動態「新聞事件」的模板還要掛「需要更新」,理解不能。以後有亂掛的情形請大家直接移除。Kanno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1:04 (UTC)[回覆]
添加{{cleanup}}、{{disputed}}、{{expand}}、{{globalize}}、{{overlinked}}和{{refimprove}}等標記({{multiple issues}})及{{update}}標記到條目,有什麼問題?
oldid
清理、疑欠準確、擴充、來源、更新-{全}、部分區域-{各界反應}、內部連結-{各界反應}、{事件背景、經過}---Jason924tw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9:51 (UTC)[回覆]

關於本條目中是否加入受害者個人資料的投票

(※)注意!照片請求!

這裡有人住台北嗎?拜託到江子翠站照一張擺滿鮮花的照片,我認為這非常值得放上維基百科__^ 2014年5月23日 (五) 04:01 (UTC)[回覆]

我明天就去看看吧。如果花還在的話我會拍張照,不過我的攝影技術實在不太好(可參考我的用戶頁)--M940504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4:50 (UTC)[回覆]
我是台北市人,明早我會過去獻花,也會順便拍照。--Outlookxp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0:40 (UTC)[回覆]

已解決--玄史生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1:57 (UTC)[回覆]

感謝!幫了大忙。--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2:18 (UTC)[回覆]
感謝玄史生!如果其他人有相關相片也可以再放上來__^ 2014年5月23日 (五) 13:06 (UTC)[回覆]

海外條目事件命名

我是霧隱虎,日文版是由本人負責編修,考量各地用詞不同,不知道各位前輩有無提案?--霧隱虎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1:38 (UTC)[回覆]
(?)疑問:不是應該到日文維基發起討論嗎?--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1:46 (UTC)[回覆]
本人日文不算專精,在到討論區討論之前想先行詢問各位前輩有無提案?--霧隱虎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1:49 (UTC)[回覆]
(&)建議可以等中文維基條目名投票結束後再到日文維基發起討論。(話說我不是前輩,前輩都在潛水)--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2:21 (UTC)[回覆]
霧隱虎我只是個盡我自己的能力的晚輩,還比不上各位。如果有能力,歡迎來編修日文版,我的能力有限,沒有辦法全部編譯 (這是第一次日文翻譯時事條目) 。--霧隱虎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5:07 (UTC)[回覆]

關於重定向頁面的討論

由於當前已有19個重定向頁面指向本條目,個人認為應該討論是否有必要(×)刪除(○)保留如此多的重定向。

統計區

  1. 江子翠站隨機殺人案:連入0
  2. 江子翠捷運站醉漢隨機殺人事件:連入2(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3. 北捷江子翠站隨機砍人案:連入0
  4. 台北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事件 :連入5(台灣新聞動態2、用戶頁2、Spam-blacklist1)
  5. 板南線狂魔隨機殺人事件:連入0
  6. 板南線狂魔:連入0
  7. 板南線狂魔殺人事件:連入0
  8. 捷運屠夫:連入0
  9. 鄭捷 (臺灣)連入1 :郑捷(消歧義頁)
  10. 鄭捷隨機殺人事件 :超過100筆連入,可能要保留。--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8:57 (UTC)[回覆]
  11. 台北捷运无差别杀人事件
  12. 台北地铁砍人事件
  13. 台北捷运恐怖袭击事件
  14. 台北捷运屠杀事件
  15. 台北捷运喋血事件
  16. 台北捷运斩人狂魔事件
  17. 江子翠捷运随机杀人事件
  18. 捷运屠夫杀人事件--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7:22 (UTC)[回覆]
  19. 板南線血案:又繁殖了--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09:56 (UTC)[回覆]

意見

  1. 台灣反兩岸服務貿易協定學生團體佔領中華民國立法院事件
  2. 318學運
  3. 318社運
  4. 反服貿
  5. 佔領國會事件
  6. 反服貿運動
  7. 佔領立法院
  8. 向日葵學運
  9. 太陽花運動
  10. 向日葵運動
  11. 318學潮
  12. 臺灣之春--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6月2日 (一) 07:56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

引用自: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

--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07:49 (UTC)[回覆]

當前條目已經把兇嫌從小到大的資訊都寫了,連幾點幾分去哪買東西吃東西,如何殺人、怎麼殺的、事後又有誰如何如何,只要跟他有沾上邊的都加進來,有必要嗎?如果媒體報導他案發前幾點幾分去哪大便小便,我們也要跟著寫到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BBS,是百科全書,請在加筆前先思考您所新增的內容到底是百科全書,還是新聞轉貼,謝謝。--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08:03 (UTC)[回覆]

應移除開頭那一個很像模板的東西

這種東西根本不必要,見Template:不安的刪除理據。--M940504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2:35 (UTC)[回覆]

參見Wikipedia: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不過我個人對此問題保持(=)中立。--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3:00 (UTC)[回覆]
我是霧隱虎,已經看到刪除理由 (感謝M940504前輩找出來) ,雖然每個閱讀者會有不同的反應,但考量道德,我認為應該要放。霧隱虎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3:08 (UTC)[回覆]
(-)反對放這種模板。最近其他的殺人事件新聞條目裡面都沒有放過,為什麼在這個條目裡面就要放?--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3:13 (UTC)[回覆]
早年有此模版時,可以提醒閱讀者是否需要繼續往下看內容,以避免因為往下看完內容產生反感(例如反胃),當時霧隱虎我看到這個模版之後有意引用到我所瞭解的社會事件條目上以便提醒閱讀者,然而在引用時卻不知道原因模版消失至今。霧隱虎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3:23 (UTC)[回覆]
雖然不是很清楚這些模板的歷史,不過牽涉到暴力議題為何就要特別提醒?色情議題呢?只是依據主觀想法就掛模板的話,會引發編輯戰吧。--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3:30 (UTC)[回覆]
當年霧隱虎我沒跟到此討論內容,嚴格定義是只要會引起不適的都應該掛牌提醒(色情也是),如果前輩認為不妥,霧隱虎我沒有關係。霧隱虎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3:39 (UTC)[回覆]
我只是新人一名。以往的討論我也不清楚,但觀察近期的類似事件,條目裡面都沒有掛過這樣的提醒模板。而且我認為是否會引起不適這種話題太主觀,比如說某人太醜太噁心太邪惡是不是會引發不適等等,肯定會引起爭議。--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3:43 (UTC)[回覆]

為何總有人要對《中國時報》和《聯合報》的社論做言論審查?

總有人不斷要刪除《中國時報》和《聯合報》的觀點,換成「《中國時報》和《聯合報》提出扭曲的奇怪觀點,十分荒謬」這樣的批判言論。我記得方針裡面有提到,不應該僅僅為了貶損某個觀點而提及它。有人不喜歡《中國時報》和《聯合報》的觀點,就刻意隱去,替換為自己對它的批判和貶低言論,這樣與言論審查何異?如果你覺得還有別的觀點,可以另外添加,而不是直接刪光,或者用自己的主觀批判來代替觀點內容。--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4:09 (UTC)[回覆]

Swimjay228,我知道您是認為聯合報、中國時報的社論偏頗,所以一直想移除或自行批判,但這種方式並非恰當,是破壞,請用其他方言論來中立化,如我剛才加入的九把刀言論。謝謝。--Outlookxp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14:38 (UTC)[回覆]

無標題

家中開設水電器材公司,經濟優渥,住在板橋曾經地價最高(「地王」)的區域一帶,父母以進口百萬名車代步 此段文案與現實有誤 父母均是普通上班族,家中代步車子為公司產權為公司所有,亦非百萬名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124.88.10對話貢獻)於2014年5月26日 (一) 13:40‎加入。

您好,請勿將他人的留言刪除,再加入自己的留言,正確的做法是點選上方的「加入主題」。因為您可能是透過Google搜尋到這裡,所以我先將您的留言移到下方了,謝謝。--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06:15 (UTC)[回覆]

什麼叫警力

警力全稱警察力量,即是警察的人力資源(包括紀律人員、輔助人員及文職人員等)及資源(包括車隊、船隊、機隊、武器及裝備等),通常包括回應效率、人員及土地面積的覆蓋比率破案率等等及處理各方面的能力水平在內。此外,亦會計算警察隊伍的人力數量及武裝力量效率評級等等。

警力不是「警察」,是指警方的能力水平,是一個抽象名詞。「警力」是無法和「巡邏」搭配的。某用戶執意要使用「警力巡邏」這樣有語病的搭配,只會讓維基百科貽笑大方。--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2:55 (UTC)[回覆]

台灣條目就要禁止大陸用語?

某用戶因為「警察武裝巡戒」是「大陸用語」,就要我別用。先不說這是否是「大陸用語」。台灣條目就不能用大陸用語,這是什麼奇怪的規定?且不說這個條目的敘述方式已經很偏向台灣了,連用詞都必須台灣化,這是什麼理由?語言用詞審查?--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01 (UTC)[回覆]

用詞爭議討論區

當前本條目保護層級已經到自動確認用戶,如果又發生編輯戰,條目將會被全保護。為避免此情況,我建議爭執雙方都先暫停更動文字,如果無共識,則再開投票決定。--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04 (UTC)[回覆]

(~)補充:當前暫時使用noteTA轉換讓兩種用詞並列,只是不得已的臨時變通,不代表認可其中一種;如果兩位討論不出共識,那麼就兩種用詞都不使用。--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40 (UTC)[回覆]
這個辦法有漏洞。某人要是不喜歡甲用詞,只需要提出一個對方絕對不能接受的離譜用詞,就可以藉口達不成共識而「狙擊」甲用詞,讓它不被使用了。--Snorri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49 (UTC)[回覆]
我想問一下,沒有共識的話,不應該遵守先到先得的原則嗎?--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58 (UTC)[回覆]

如果想要討論用詞問題的話,可以開啟投票,noteTA不是拿來做這種事的。--Snorri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52 (UTC)[回覆]

我也知道noteTA不是用來處理這種事,有結果後我會刪去相關noteTA。至於用離譜用詞來「狙擊」不喜歡的用詞,我認為這僅屬於假設,因為太離譜的用詞自然會被其他維基人修改,比方說將原詞全改為粗話之類。--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4:09 (UTC)[回覆]
我想了想,既然有人建議仍無共識就投票,那麼……就投票吧!(雖然我個人認為這種用詞爭議也要投票太無謂)如果到晚上仍無共識,就進行投票。因為下午會有默哀儀式。--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4:26 (UTC)[回覆]

加強巡邏 V.S 武裝巡戒

原章節為後續治安作為,發生爭議的文字是:警力加強巡邏V.S 警察武裝巡戒。--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04 (UTC)[回覆]

@Chinuan12623@叶知秋兩位維基人理性討論,如果被管理員全保護,條目將會被封鎖,只剩下管理員能編輯。--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24 (UTC)[回覆]

我要說的都在上面的章節里說了。「警力加強巡邏」是語病。警力是抽象名詞,指警方的能力水平。「警力巡邏」就和「球感滾得很快」一樣荒謬。--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12 (UTC)[回覆]

還有就是:「警察武裝巡戒」不是什麼「大陸用語」,某用戶自己都指出了,大陸用語是「公安」。「警察」哪裡都通用。--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3:17 (UTC)[回覆]

節錄雙方編輯要點:在無共識前,請暫依台灣用詞習慣。

  • 葉知秋看法:1.「警力」無法「巡邏」,搭配不當。2.警方語文太爛,多學學語文吧。「警力」是不可能巡邏的。3.中文維基又不是台灣開的,先到先得,憑什麼就不能用大陸用語?再說一遍警力巡邏是語病。
  • chinuan12623看法:1.你非警界人,不知警界詞。就警方用詞是"警力加強巡邏",不會有稱-警察武裝巡戒,怎樣的巡邏自有怎樣的配備,不會贅冠"武裝"二字。2.不要用類似大陸-警察武裝巡戒-用詞,台灣就是-警力"加強"巡邏;"加強"就可強化治安。3.不要"原創"標題,來源之題標語與內文-不外乎就是-警力、加強巡邏;這是台灣案件,請尊重地方用詞,如你一開始用"公安武裝巡戒",也要先到先得嗎?
  • 補充台灣"警察""警力",泛指特警、保警、一般警察,都是警察身分,為內政部管轄,什麼警力自配什麼裝備,無須特別強調;在此"來源"之標題與內文-不外乎就是-警察、警力、加強巡邏;這是台灣案件,請尊重地方用詞,故宜用"警力加強巡邏",已有"加強"二字足矣;另台灣警方也無"巡戒"用詞,就是"巡邏"。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4:02 (UTC)[回覆]
「警察」一詞台灣也有使用,並不是說台灣案件就不用「警察」要用「警力」。就算台灣警方對「警力」有自己的解釋,也不需要把"警察"換成「警力」。寫「武裝」是因為內容提到警察加配了武器裝備,比「加強」要準確。這不是「台灣用詞」和「非台灣用詞」的問題,應該遵守先到先得的原則。--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4:12 (UTC)[回覆]
你實不必在"力"字上兜鑚,我挑指是「武裝巡戒」,若要用"警力、警方、警察"均可泛稱。我在台灣公務部門廿餘年,從未聽說此加強防護作為用「武裝巡戒」,不管在民或公,台灣用詞多是"警力加強巡邏",用"警方加強巡邏"、"警察加強巡邏"也可。另你提「武裝」是因為內容提到警察加配了武器裝備,但現已改為一般警察巡邏北捷也有配武器裝備,然到也要強調"武裝",什麼警力自有什麼武器配備,無須在"標題"中加註。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4:30 (UTC)[回覆]
媒體強調的都是加配武器,使用「武裝」有什麼問題?「巡戒」指的是「巡邏戒備」,已經包含了「巡邏」。--葉知秋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4:42 (UTC)[回覆]
標題不要"原創",或有別於"地方習慣用詞"很重要,跟"先到先得"無關。我不再回應,你我聽聽他人看法吧。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4:52 (UTC)[回覆]
  • 路過表示較少聽「武裝巡戒」的表達方式,個人偏好在小標題使用「警方/警察加強巡邏」又或是「警方/警察加強警力巡邏」。— lssrn45 | talk 2014年5月27日 (二) 07:50 (UTC)[回覆]
  • 葉知秋對警力之名詞解釋並非完全無道理,警力前通常會加上其他詞,如「增派警力」、「加強警力」、「增加警力」,「警力加強巡邏」確實不見得合適,但巡戒一詞之使用較不常見,以5·6廣州火車站暴力襲擊事件後之新聞來說,仍以「加強武裝巡邏」使用較多,而在台灣則根本不使用此詞彙。建議改為較中立的「警察加強巡邏」--Alane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8:59 (UTC)[回覆]
  • 認同樓上「警察加強巡邏」。「警方加強巡邏」也可,較符合台灣用詞。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0:17 (UTC)[回覆]
  • 用哪個詞沒我什麼意見,因為警察有拿長槍所以要說「武裝」沒有問題,另外本人奉行用字精簡,「巡邏戒備」改為「巡戒」是不錯的選擇,只要是好的用詞就應該互相採納,沒必要分那們清楚。總而言之:警方/警察加強巡邏、加強巡戒、武裝巡邏、武裝巡戒都行__^ 2014年5月27日 (二) 15:32 (UTC)[回覆]

投票區

抱歉回來晚了。由於參看樓上討論仍無共識,只好進入投票,畢竟noteTA的確不是用來解決爭議的辦法。請在認同的敘述用詞下投下(+)支持,並使用--~~~~簽名。如有其他提案,請參照格式編輯加入,但請新增提案者說明理由,謝謝。

另外,假設投票結果為各提案之得票數均相同,那麼表示經投票後仍無共識,所以各提案的用詞都不採用,以避免再有爭議。--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0:07 (UTC)[回覆]

警力加強巡邏

@Chinuan12623理由見樓上討論

"警力"改為"警察"之正式用詞,改同(+)支持@Alane之"警察加強巡邏",符合台灣用詞。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2:11 (UTC)[回覆]

警察武裝巡戒

@叶知秋理由見樓上討論

警察加強巡邏

@Alane理由見樓上討論

請暫緩投票

這種用詞爭議也要投票太無謂,小事一件應無須至此,因在上述討論,已有多數意見

以多數意見採 "警察加強巡邏"("警力"改為"警察"之正式用詞,改同@Alane之"警察加強巡邏",符合台灣用詞)。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2:31 (UTC)[回覆]
只要另一方同意就可以停止投票。--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6:28 (UTC)[回覆]
發起投票要慎重,應是"討論無共識"才投票,但討論區已有同向多數意見(同上),是閣下未檢視清楚。閣下列三人選項,難道都要三人同意才可停止投票,怪哉?再重申,已有多數同向意見,除非再有異議提案,否則不宜浪費討論資源。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12:50 (UTC)[回覆]
我尊重並了解閣下的堅持,不過我不是爭議當事人,無權代替他做決定,還是先等待另一方( ✓ )同意您指出的「討論區已有同向多數意見」之後再修改為宜,謝謝。--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13:58 (UTC)[回覆]
(~)補充:我在樓上也說過了,為了用詞爭議而投票是無謂的。--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14:01 (UTC)[回覆]
報歉!還是不解你說-為了用詞爭議而投票是無謂的,你卻還在...。是你未檢視清楚"討論區已有同向多數意見,而誤提投票舉動",為何還要先等待另一方( ✓ )同意「討論區已有同向多數意見」之後再修改為宜。請注意,你說你不是爭議當事人,無權代替他做決定,所以要尊重「討論區已有同向多數意見」即可議決,而不是需另方同意與否來投票,應該改是說如"再有異議提案"再投票,你提說要等待另一方來( ✓ )同意「討論區已有同向多數意見」,這是很矛盾的。難道你沒發現此題已無人有興致再討論,蓋因"警察加強巡邏"已獲沉默多數認同之版本,你卻還鑚在那,此題我不再回應了,你我當真不必再為此小事"浪費討論資源"。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0:55 (UTC)[回覆]
  • 既然Chinuan12623已聲明不回應了,那麼就等@叶知秋回應;如果到下午亦無回應,就刪除暫時使用的noteTA,並保留現在用詞。另外,Chinuan12623兄,您不用回應,看著就好。第一,為何我不贊成投票卻又矛盾的提出投票,原因很簡單,詳見樓上。最開始我是建議再無共識就是都不採用,但立刻有其他維基人質疑,是誰質疑的也不是重點,請翻回樓上看就知道,所以我才又提出投票;第二,「討論區已有同向多數意見」是您的個人主張,其他人沉默不一定代表認同您的主張,我們最多只能說,這些人自願放棄他們原有表達意見的權利,我們無權利代表沉默的任何人,我們只能代表自己。我現在後悔了,當初該繼續滑手機,直到讓條目演變成編輯戰後被全保護封鎖才對。--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1:35 (UTC)[回覆]

有關「台」和「臺」的技術問題

目前發現有不少內部連結因為台和臺二字的差異而造成連結失敗,希望有解決方案。青雉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6:59 (UTC)[回覆]

能否就文章中何處出問題作舉例?--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23:48 (UTC)[回覆]
(~)補充:例如下方分類中若將臺改為台,即可成功連結。但基於臺與台之間用法上的爭議,必須有方案解決。青雉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2:05 (UTC)[回覆]
我已修改條目分類。--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7:13 (UTC)[回覆]

國際報導段落有無必要?

如題,此段作用是什麼?為了說明此事受國際媒體關注?

建議將此段挪作「延伸閱讀」一用。- I am Davidzdh. 2014年7月26日 (六) 10:43 (UTC)[回覆]

或者【外部連結】- I am Davidzdh. 2014年7月26日 (六) 10:47 (UTC)[回覆]

編輯請求

段落2.3中,把「遺忘」換成「遺下」。

--流星の雫留言2015年6月20日 (六) 15:40 (UTC) 2015年6月20日 (六) 15:39 (UTC)[回覆]

請求已處理--Cosine02 2015年6月21日 (日) 13:10 (UTC)[回覆]

Category:在世人物?

事件不該放在人物的分類下面。不過我點編輯後底下卻沒看到這個分類標籤,有人知道原因的可以處理一下嗎? Yel D'ohan留言2015年8月2日 (日) 07:59 (UTC)[回覆]

已處理--M940504留言2015年10月29日 (四) 09:16 (UTC)[回覆]

最新判決--冷血殺人 鄭捷再判賠6100多萬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107/769820/冷血殺人 鄭捷再判賠6100多萬元/

括號

括號太多,尤其是事件模板內的括號,何不將這些資訊整合至注釋內?

語法範例:

{{TWN}}[[台北捷運]]{{notetag|[[台北捷運]][[板南線]],[[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之間}}
===注釋===
<div class="references-2column">
{{notefoot}}
</div>

顯示如下:

臺灣台北捷運[註 1]

注釋

--肥羊翻譯機 留言貢獻 2016年5月12日 (四) 23:14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

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罪犯,提名人:Z7504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09:13 (UTC)[回覆]

投票期:2016年5月14日 (六) 09:13 (UTC) 至 2016年5月21日 (六) 09:13 (UTC)
經討論後請求撤銷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Z7504留言2016年5月15日 (日) 01:54 (UTC)[回覆]
(~)補充有各個資料詳細介紹該罪犯鄭捷的一切,並含資料來源。--Z7504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09:15 (UTC)[回覆]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大致看了一下,條目目前的狀態還不符合GA標準:「事件背景及經過」一段內容過長,建議拆分為「背景」、「案發經過」、「調查和審判」三個部分。「各界反應」一段不當使用列表且需要整理,「國外媒體」一段需要併入「媒體反應」一段且出現了不當的內鏈(主編為什麼把大陸的新浪網視為「國外媒體」?)。「後續影響」的內容完全沒有邏輯性可言,而且爛點的地方超多。--蟲蟲超能研究所~實驗志願者報名入口~基礎條目攻堅戰第二波即將打響 2016年5月14日 (六) 09:33 (UTC)[回覆]
@百战天虫關於主編這部分,也許你可能要問他。但是我想要了解您認為該怎麼分段才屬妥當?--Z7504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09:41 (UTC)[回覆]
「事件背景及經過」一段從上,「各界反應」一段併入「後續影響」一段,分國內反應、國際反應、媒體報道、後續影響、悼念活動等,大體上的建議是這樣,此外內容還需要爛點,不能堆砌內容。--蟲蟲超能研究所~實驗志願者報名入口~基礎條目攻堅戰第二波即將打響 2016年5月14日 (六) 09:43 (UTC)[回覆]
(?)疑問:您認為這部分需要刪除嗎? 依照您的意思是這部分:後續影響:計程車載客率上升等之類的??--Z7504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09:46 (UTC)[回覆]
謝謝您。--Z7504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13:38 (UTC)[回覆]
建議您詳細說明,或者有其他人提出意見。--Z7504留言2016年5月14日 (六) 23:35 (UTC)[回覆]
先撤銷好了 囧rz……--Z7504留言2016年5月15日 (日) 01:54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30日 (日) 23:33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中的23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4日 (一) 01:22 (UTC)[回覆]

鄭捷的心理

我在2013年大約7~9月的時候在8591虛擬寶物交易網是一個道具商。當初有一位叫做捷的8591會員在即時通訊裡面詢問我是否能給他先儲值500元的魔法石,過幾天就會還我。當時我想了一下後就同意了。幾天後那位捷的8591會員再次使用即時通訊通知我說要還我錢。後面他跟我說謝謝我相信他,他原本以為不會有人會這樣幫助他。後面他對我說他將在2014年過年在捷運幹一件大事,想要像遊戲一樣亂砍人。他也告訴我說為什麼人要讀書為什麼人要賺錢,不能跟古代的土匪山賊一樣搶劫嗎?等等一些反社會的對話,非常的黑暗。我一直勸導他,洗腦他,希望他打消做壞事的念頭。我對他說父母把你養那麼大不是要看你做這些事情讓他們擔心,後面他說跟我聊一聊後心情好多了。再考慮看看好了,誰知道5/21還是犯罪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Oooiiiuuu對話貢獻)於2018年5月12日 (六) 15:27 (UTC)加入。[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9年2月13日 (三) 02:52 (UTC)[回覆]

建議改名:「2014年臺北捷運襲擊事件」→「鄭捷隨機殺人事件」

2014年臺北捷運襲擊事件」 → 「鄭捷隨機殺人事件」:更為人知的名稱--Meooowiki留言2020年10月24日 (六) 01:31 (UTC)[回覆]

名單中有三位死亡,這是否就是補眠中的那三位?

我剛閱讀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發現一個問題:

案件過程寫道:「先刺殺正在補眠中的3名旅客」這句,對照死傷名單,也剛好有三位是當場死亡,可是我不確定這三位是否就是距離鄭捷最近的,而且「補眠中」一詞只能形容旅客的狀態是處於警戒心最低,這無法表示被刺殺的狀況是如何,不能就此直接斷定那三位死亡的旅客,不過死傷名單真的是太巧合有三位,我還是不得不問。

--2001:B011:A401:56C8:F52F:FDEB:2F1B:3B6E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13:08 (UTC)[回覆]

我只是想找出原因,並無其他想法。若那三位旅客是因為補眠,我們就可以知道要對周遭的人多多警戒;若是因為鄭捷剛好走過,與那三位距離是最近才導致受傷最重,那麼條目寫「補眠」就不妥。總之,我這一個問題有雙重教育的效果,要嘛就是教育我們提高警覺,要嘛就是更正條目錯誤。--2001:B011:A401:56C8:F52F:FDEB:2F1B:3B6E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13:40 (UTC)[回覆]
「更正條目錯誤」指什麼。未理解「補眠」為何會不妥。按您說的內容,只能猜測無法斷定。有文章稱「四位罹難者遇害次序為解姓男子、張姓男子、李姓女子、潘姓女子。」及刺殺過程,但說法來源不明;如果描述真實,張姓男有反抗,李姓女有逃跑,所以不排除「先刺殺正在補眠中的3名旅客」未致死而得以倖存,並非無防備而刀刀致命。「先刺殺正在補眠中」的來源也不太清楚(未細查)。--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14:4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