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國航空 (中華民國)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品質評定標準被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中國專題 (獲評丙級低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中國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中國領域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低重要度
航空專題 (獲評丙級低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航空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航空相關條目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丙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丙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低重要度

編輯請求 2022-06-10

請求已拒絕---- ★WPTO★ 2022年8月4日 (四) 06:59 (UTC)[回覆]

將條目開首的「中航在1949年的兩航事件後解散,其人員與設備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接收。」改成「中航在1949年的兩航事件後解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接收了投誠人員及所攜帶的設備。」,從而反映兩航事件條目中提到中航於兩航事件發生後仍有31架飛機留在香港並於及後轉移到美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僅接收了與另一家航空公司的器材加起來共12架飛機,並不能說大部分或全部設備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接收,而只能說接收了其中一部分。--——C933103(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0 (UTC)[回覆]

編輯請求 2022-06-10

請求已拒絕---- ★WPTO★ 2022年8月4日 (四) 06:59 (UTC)[回覆]

  • 於「重大事故」章節,加回[1]此修訂中提及的「*1931年11月19日,[[濟南號空難]],名詩人[[徐志摩]]罹難。」
  • 將「{{提示|中國國際航空|中航工业}}」改為「{{提示|中国航空集团|中國國際航空|中航工业}}」,以該易混淆不同條目的存在
  • 將年表中1930年的部分,「隸屬國民政府交通部航政司」,改為「隶属[[中華民國交通部|国民政府交通部]]航政司」,從而提供內部連結
  • 將年表中1938年8月的部分,「專門挑選天氣不好的夜晚飛機」,改為「專門挑選天氣不好的夜晚飛行」,從而修正誤字
  • 將年表中1940年的部分,「從廣東南雄把運到香港。」和「發展從緬甸臘戌-昆明的惟一國際航線。」中的「南雄」和「臘戌」加上內部連結以方便讀者,並刪除「內容包括購買更多運輸機提供中航經營使用 ,」此句中在逗號前的多餘空格
  • 將年表中1941年的部分,「每周飛重慶-臘戌航班3從」,把「3從」改成「3次」,以及把「美國陸國航空隊空運部」的部分,修改為「[[美國陸軍航空軍|美國陸軍航空隊]]空運部」,並將「CBI戰場」修改為「[[中緬印戰區|CBI戰場]]」,以修正誤字,並提供內部連結--——C933103(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48 (UTC)[回覆]

@C933103保護已被解除可自行編輯-- ★WPTO★ 2022年8月4日 (四) 06:59 (UTC)[回覆]

請求關注Talk:中國航空集團的討論

中國航空集團條目此前不當地將其所謂「前身」公司的內容寫入條目當中,因此我進行了兩次分拆操作,然而兩次操作均被Patlabor Ingram強行回退,而Patlabor Ingram更故意牽扯其他條目的情況以意圖威脅不同意其意見者放棄自身想法,使相關條目的正確性嚴重受損。請各位密切關注並參與Talk:中國航空集團的討論。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22日 (日) 14:03 (UTC)[回覆]

屬於、不屬於,拆分、合併寫,都非中立觀點。建議闡明「主張」並簡述歷史、章節中{{see}}前身。另外,該版本的消歧義我認為無可讀性。--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4:23 (UTC)[回覆]
我覺得應該要先釐清一下這一批條目的編輯歷史,目前這樣實在無法解析各種合併或拆分操作的合理性如何,難以正確置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22日 (日) 14:43 (UTC)[回覆]
閱,Patlabor Ingram說得很有道理。既然中航自稱其歷史始於1930年,且沒有其他任何來源反對這一聲稱,那麼就應該把中航歷史追溯到1930年。否則,就是原創研究而已。Fire Ice 2022年5月25日 (三) 15:10 (UTC)[回覆]
利用參見功能也能完全達到相同的目的。此外,目前條目各時期篇幅比重明顯不均,並非理想狀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26日 (四) 13:05 (UTC)[回覆]
查了一些資料後我的看法改變了,認為該條目應從2002年寫起。中國大陸資料都以2002年為正式成立。Fire Ice 2022年5月26日 (四) 15:22 (UTC)[回覆]
(:)回應:2002年是原中航總公司與中國西南航空合併重組為中航集團的時間。與中航集團將歷史追溯到1930年不矛盾。可參見香港中聯辦的描述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3日 (五) 03:17 (UTC)[回覆]
我覺得將國府中航視為「中航集團」之前身與否,不影響維基百科根據條目內容篇幅進行拆分。比方說中央杭州飛機製造廠,遷往雲南後,即使名稱未變,以其歷史之豐富,仍然可以拆出一個時期的獨立條目。重點是透過參見等功能,將國府中航與今日之「中航集團」兩條目連結起來,並在其中以適當篇幅描述對方,而不割捨二者精神上的承繼關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3日 (五) 06:36 (UTC)[回覆]
若參照中央杭州飛機製造廠 (壘允時期)之往例,我願作妥協:以中國航空(內容包含民國與共和國時期)為主條目,拆分出中國航空公司 (民國時期)(或命名為中國航空公司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我同意這樣的拆分。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7日 (二) 04:37 (UTC)[回覆]
個人舉出上述例子只是表明拆分的合理性。就標題而言,我是認為拆分成中國航空集團跟中國航空比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2日 (日) 10:41 (UTC)[回覆]
(※)聲明:Sanmosa聲稱本人「更故意牽扯其他條目的情況以意圖威脅不同意其意見者放棄自身想法」,Sanmosa指控本人「意圖威脅」之說法嚴重違反WP:禮儀指引,在此表達強烈抗議,並保留提報的權利。
Sanmosa的拆分從未經過任何討論及共識,反倒打一耙,本人深表遺憾。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3日 (五) 03:17 (UTC)[回覆]
我覺得就算是隨便一個正常人去看你的留言,都能夠正常推斷你就是在做這樣的事情,畢竟我在幾年前開始就已經看過這種語調了,我認為我的判斷不會有錯。如果你不認為那是「威脅」,那就是你的問題,並請你認知到這種情況確實是「威脅」且不被容許。我認為整個討論從一開始其實就只有你一個人在堅持只能有一個條目,越是這樣討論下去,我就越有一種你在死纏爛打的感覺,這種情況叫作「傾向性編輯」,當然你也不是第一個有這樣的情況的人就是了。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3日 (五) 13:48 (UTC)[回覆]
(1)原來維基人對條目編輯持有看法都算作「威脅」啊?我反對閣下這樣的人身攻擊。從幾年前開始您就是這樣,我一直認為,您這種人身攻擊對討論的正常開展沒有任何幫助。(2)「我覺得就算是隨便一個正常人」?您如何能代表公眾的觀點?民意調查?參考文獻?(3)若說到「傾向性編輯」,我只傾向於參考文獻,也希望閣下拿出參考文獻一起交流。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6日 (一) 00:50 (UTC)[回覆]
我覺得你説的話確實帶有威脅發起編輯戰的意思,畢竟這種事情不是沒有先例,Jarodalien老這樣做了,這點你大可以去找他的封鎖紀錄,而且我深信我一直以來已經盡可能克制自己的用語。如果說實話屬於「人身攻擊」的話,那維基百科不可能有文明,但事實並非如此。無論如何,你確實是到了現在還在堅持要把兩段不相干的歷史寫在一起,而且在其他人都提出了不同的來源證明你的主張有誤的情況下仍然如此,並從未考慮過讀者被誤導的問題。恕我仍然無法認可你的討論態度,不然我也用不着在這裏開討論求關注。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6日 (一) 06:21 (UTC)[回覆]
對於他說「則需要檢討……」,我不認為算是「也必須修改」其他條目的威脅破壞,而只是提醒參考其他條目的做法(不論是否為闖紅燈)。另對於您在客棧該議題及原公告中的行文語氣,我認為欠妥、中立性不足,希望您推定善意。--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6:52 (UTC)[回覆]
不好意思,但我是在對相關措辭比較感冒,畢竟如我所説,借這個名頭來威脅發起編輯戰並非沒有先例。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6日 (一) 08:16 (UTC)[回覆]

總結

總結Ericliu1912等的討論,現本人建議參照中央杭州飛機製造廠 (壘允時期)之往例,以中國航空(內容包含民國與共和國1930-2022各時期)為主條目,並拆分出中國航空公司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着重敘述1949年以前之歷史)。現予公示。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2日 (日) 03:59 (UTC)[回覆]

怎麼看都是拆分成「中國航空集團」跟中國航空比較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2日 (日) 10:39 (UTC)[回覆]
本人認為有一個主條目敘述中航1930—2022年各時期的歷史。不論是輪船招商局系列條目模式,還是中央杭州飛機製造廠系列條目模式,都有一個主條目承載整體歷史。拆分成中國航空集團跟中國航空兩個條目,現存經營主體反而被擠到一邊,個人認為不妥。因此為避免割裂歷史,依據類似條目情況,我認為本條目有兩種解決辦法,供各位商榷:
  1. 「壘允模式」(將某一特定歷史時期拆分為獨立子條目):
    中國航空(內容包含民國與共和國1930-2022各時期)為主條目,並拆分出中國航空公司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着重敘述1949年以前之歷史)
  2. 「招商局模式」(按法人主體拆分、一主多子):
    中國航空(內容包含民國與共和國1930-2022各時期)為主條目,並拆分出中國航空公司 (1949—1952年)(着重敘述1949—1952年之歷史)中國航空總公司(着重敘述1988—2002年之歷史)中國航空集團(着重敘述2002年以後之歷史)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2日 (日) 12:19 (UTC)[回覆]
現在的問題就是,以前那中國航空跟現在這「中國航空(集團)」,能算是一個東西麼?是不是不一定要存在一個「主條目」,而中國航空與「中國航空集團」這倆頁面其實本來就都各是自身的「主條目」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3日 (一) 10:06 (UTC)[回覆]
中國航空作消歧義不好嗎,作主條目,恐怕有歧義、演變成航空業、航空工業等內容的概述性條目。個人建議各條目的序言或小章節簡述+內鏈。--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15:51 (UTC)[回覆]
這也是一個選項,拆分成「中國航空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與「中國航空集團」,消歧義頁面還可以容納其他義近條目,並將「中國航空公司」等亦有歧義之頁面重新導向至此。我覺得十分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5日 (三) 03:17 (UTC)[回覆]
若是此一方案,倒是也可接受。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7日 (五) 11:20 (UTC)[回覆]
  • 暫時(-)反對公示。查看上方討論後還是不理解。先解釋為什麽要做兩種拆分?比如招商局模式拆分成4條目?就目前看來似乎沒有大幅擴充的可行性。另外,我反對以「中國航空公司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這樣的稱呼,有更好的代稱。--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 2022年6月15日 (三) 11:54 (UTC)[回覆]
要大幅擴充還是有機會,不論是相關地方志還是國航公司志等專著,都可以作為大幅度擴充的資料,這個無需擔憂。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6 (UTC)[回覆]
既然臺灣時期無同名組織,消歧義字眼用中華民國就行。--紺野夢人 2022年6月15日 (三) 12:08 (UTC)[回覆]

參酌Yumeto君之意見,現建議將「中國航空」作為消歧義頁面,將原中國航空條目移動至「中國航空 (中華民國)」,而「中國航空集團」條目維持原標題不變。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19日 (日) 23:02 (UTC)[回覆]

@Patlabor Ingram:如何?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6:52 (UTC)[回覆]
無異議。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27日 (一) 14:06 (UTC)[回覆]
已進行移動。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06:4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