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航空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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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请求 2022-06-10

请求已拒绝---- ★WPTO★ 2022年8月4日 (四) 06:59 (UTC)[回复]

将条目开首的“中航在1949年的两航事件后解散,其人员与设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收。”改成“中航在1949年的两航事件后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接收了投诚人员及所携带的设备。”,从而反映两航事件条目中提到中航于两航事件发生后仍有31架飞机留在香港并于及后转移到美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仅接收了与另一家航空公司的器材加起来共12架飞机,并不能说大部分或全部设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接收,而只能说接收了其中一部分。--——C933103(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0 (UTC)[回复]

编辑请求 2022-06-10

请求已拒绝---- ★WPTO★ 2022年8月4日 (四) 06:59 (UTC)[回复]

  • 于“重大事故”章节,加回[1]此修订中提及的“*1931年11月19日,[[濟南號空難]],名詩人[[徐志摩]]罹難。”
  • 将“{{提示|中國國際航空|中航工业}}”改为“{{提示|中国航空集团|中國國際航空|中航工业}}”,以该易混淆不同条目的存在
  • 将年表中1930年的部分,“隶属国民政府交通部航政司”,改为“隶属[[中華民國交通部|国民政府交通部]]航政司”,从而提供内部链接
  • 将年表中1938年8月的部分,“专门挑选天气不好的夜晚飞机”,改为“专门挑选天气不好的夜晚飞行”,从而修正误字
  • 将年表中1940年的部分,“从广东南雄把运到香港。”和“发展从缅甸腊戌-昆明的惟一国际航线。”中的“南雄”和“腊戌”加上内部链接以方便读者,并删除“内容包括购买更多运输机提供中航经营使用 ,”此句中在逗号前的多余空格
  • 将年表中1941年的部分,“每周飞重庆-腊戌航班3从”,把“3从”改成“3次”,以及把“美国陆国航空队空运部”的部分,修改为“[[美國陸軍航空軍|美國陸軍航空隊]]空運部”,并将“CBI战场”修改为“[[中緬印戰區|CBI戰場]]”,以修正误字,并提供内部链接--——C933103(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48 (UTC)[回复]

@C933103保护已被解除可自行编辑-- ★WPTO★ 2022年8月4日 (四) 06:59 (UTC)[回复]

请求关注Talk:中国航空集团的讨论

中国航空集团条目此前不当地将其所谓“前身”公司的内容写入条目当中,因此我进行了两次分拆操作,然而两次操作均被Patlabor Ingram强行回退,而Patlabor Ingram更故意牵扯其他条目的情况以意图威胁不同意其意见者放弃自身想法,使相关条目的正确性严重受损。请各位密切关注并参与Talk:中国航空集团的讨论。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22日 (日) 14:03 (UTC)[回复]

属于、不属于,拆分、合并写,都非中立观点。建议阐明“主张”并简述历史、章节中{{see}}前身。另外,该版本的消歧义我认为无可读性。--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2日 (日) 14:23 (UTC)[回复]
我觉得应该要先厘清一下这一批条目的编辑历史,目前这样实在无法解析各种合并或拆分操作的合理性如何,难以正确置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22日 (日) 14:43 (UTC)[回复]
阅,Patlabor Ingram说得很有道理。既然中航自称其历史始于1930年,且没有其他任何来源反对这一声称,那么就应该把中航历史追溯到1930年。否则,就是原创研究而已。Fire Ice 2022年5月25日 (三) 15:10 (UTC)[回复]
利用参见功能也能完全达到相同的目的。此外,目前条目各时期篇幅比重明显不均,并非理想状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26日 (四) 13:05 (UTC)[回复]
查了一些资料后我的看法改变了,认为该条目应从2002年写起。中国大陆资料都以2002年为正式成立。Fire Ice 2022年5月26日 (四) 15:22 (UTC)[回复]
(:)回应:2002年是原中航总公司与中国西南航空合并重组为中航集团的时间。与中航集团将历史追溯到1930年不矛盾。可参见香港中联办的描述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3日 (五) 03:17 (UTC)[回复]
我觉得将国府中航视为“中航集团”之前身与否,不影响维基百科根据条目内容篇幅进行拆分。比方说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迁往云南后,即使名称未变,以其历史之丰富,仍然可以拆出一个时期的独立条目。重点是透过参见等功能,将国府中航与今日之“中航集团”两条目连结起来,并在其中以适当篇幅描述对方,而不割舍二者精神上的承继关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6月3日 (五) 06:36 (UTC)[回复]
若参照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 (垒允时期)之往例,我愿作妥协:以中国航空(内容包含民国与共和国时期)为主条目,拆分出中国航空公司 (民国时期)(或命名为中国航空公司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我同意这样的拆分。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7日 (二) 04:37 (UTC)[回复]
个人举出上述例子只是表明拆分的合理性。就标题而言,我是认为拆分成中国航空集团跟中国航空比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6月12日 (日) 10:41 (UTC)[回复]
(※)声明:Sanmosa声称本人“更故意牵扯其他条目的情况以意图威胁不同意其意见者放弃自身想法”,Sanmosa指控本人“意图威胁”之说法严重违反WP:礼仪指引,在此表达强烈抗议,并保留提报的权利。
Sanmosa的拆分从未经过任何讨论及共识,反倒打一耙,本人深表遗憾。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3日 (五) 03:17 (UTC)[回复]
我觉得就算是随便一个正常人去看你的留言,都能够正常推断你就是在做这样的事情,毕竟我在几年前开始就已经看过这种语调了,我认为我的判断不会有错。如果你不认为那是“威胁”,那就是你的问题,并请你认知到这种情况确实是“威胁”且不被容许。我认为整个讨论从一开始其实就只有你一个人在坚持只能有一个条目,越是这样讨论下去,我就越有一种你在死缠烂打的感觉,这种情况叫作“倾向性编辑”,当然你也不是第一个有这样的情况的人就是了。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3日 (五) 13:48 (UTC)[回复]
(1)原来维基人对条目编辑持有看法都算作“威胁”啊?我反对阁下这样的人身攻击。从几年前开始您就是这样,我一直认为,您这种人身攻击对讨论的正常开展没有任何帮助。(2)“我觉得就算是随便一个正常人”?您如何能代表公众的观点?民意调查?参考文献?(3)若说到“倾向性编辑”,我只倾向于参考文献,也希望阁下拿出参考文献一起交流。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6日 (一) 00:50 (UTC)[回复]
我觉得你说的话确实带有威胁发起编辑战的意思,毕竟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先例,Jarodalien老这样做了,这点你大可以去找他的封锁纪录,而且我深信我一直以来已经尽可能克制自己的用语。如果说实话属于“人身攻击”的话,那维基百科不可能有文明,但事实并非如此。无论如何,你确实是到了现在还在坚持要把两段不相干的历史写在一起,而且在其他人都提出了不同的来源证明你的主张有误的情况下仍然如此,并从未考虑过读者被误导的问题。恕我仍然无法认可你的讨论态度,不然我也用不着在这里开讨论求关注。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6日 (一) 06:21 (UTC)[回复]
对于他说“则需要检讨……”,我不认为算是“也必须修改”其他条目的威胁破坏,而只是提醒参考其他条目的做法(不论是否为闯红灯)。另对于您在客栈该议题及原公告中的行文语气,我认为欠妥、中立性不足,希望您推定善意。--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6日 (一) 06:52 (UTC)[回复]
不好意思,但我是在对相关措辞比较感冒,毕竟如我所说,借这个名头来威胁发起编辑战并非没有先例。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6日 (一) 08:16 (UTC)[回复]

总结

总结Ericliu1912等的讨论,现本人建议参照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 (垒允时期)之往例,以中国航空(内容包含民国与共和国1930-2022各时期)为主条目,并拆分出中国航空公司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着重叙述1949年以前之历史)。现予公示。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2日 (日) 03:59 (UTC)[回复]

怎么看都是拆分成“中国航空集团”跟中国航空比较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6月12日 (日) 10:39 (UTC)[回复]
本人认为有一个主条目叙述中航1930—2022年各时期的历史。不论是轮船招商局系列条目模式,还是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厂系列条目模式,都有一个主条目承载整体历史。拆分成中国航空集团跟中国航空两个条目,现存经营主体反而被挤到一边,个人认为不妥。因此为避免割裂历史,依据类似条目情况,我认为本条目有两种解决办法,供各位商榷:
  1. “垒允模式”(将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拆分为独立子条目):
    中国航空(内容包含民国与共和国1930-2022各时期)为主条目,并拆分出中国航空公司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着重叙述1949年以前之历史)
  2. “招商局模式”(按法人主体拆分、一主多子):
    中国航空(内容包含民国与共和国1930-2022各时期)为主条目,并拆分出中国航空公司 (1949—1952年)(着重叙述1949—1952年之历史)中国航空总公司(着重叙述1988—2002年之历史)中国航空集团(着重叙述2002年以后之历史)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2日 (日) 12:19 (UTC)[回复]
现在的问题就是,以前那中国航空跟现在这“中国航空(集团)”,能算是一个东西么?是不是不一定要存在一个“主条目”,而中国航空与“中国航空集团”这俩页面其实本来就都各是自身的“主条目”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6月13日 (一) 10:06 (UTC)[回复]
中国航空作消歧义不好吗,作主条目,恐怕有歧义、演变成航空业、航空工业等内容的概述性条目。个人建议各条目的序言或小章节简述+内链。--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13日 (一) 15:51 (UTC)[回复]
这也是一个选项,拆分成“中国航空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与“中国航空集团”,消歧义页面还可以容纳其他义近条目,并将“中国航空公司”等亦有歧义之页面重新导向至此。我觉得十分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6月15日 (三) 03:17 (UTC)[回复]
若是此一方案,倒是也可接受。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7日 (五) 11:20 (UTC)[回复]
  • 暂时(-)反对公示。查看上方讨论后还是不理解。先解释为什么要做两种拆分?比如招商局模式拆分成4条目?就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大幅扩充的可行性。另外,我反对以“中国航空公司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这样的称呼,有更好的代称。--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6月15日 (三) 11:54 (UTC)[回复]
要大幅扩充还是有机会,不论是相关地方志还是国航公司志等专著,都可以作为大幅度扩充的资料,这个无需担忧。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6 (UTC)[回复]
既然台湾时期无同名组织,消歧义字眼用中华民国就行。--绀野梦人 2022年6月15日 (三) 12:08 (UTC)[回复]

参酌Yumeto君之意见,现建议将“中国航空”作为消歧义页面,将原中国航空条目移动至“中国航空 (中华民国)”,而“中国航空集团”条目维持原标题不变。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19日 (日) 23:02 (UTC)[回复]

@Patlabor Ingram:如何?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7日 (一) 06:52 (UTC)[回复]
无异议。PATLABOR 英格拉姆Akina 40th Talk 2022年6月27日 (一) 14:06 (UTC)[回复]
已进行移动。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06: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