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關注度/存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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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更新關注度指引

英語維基百科對於維基百科:關注度的內容已經有所更新,其內容增加了許多關於關注度的建議以及為何如此制定的原因,相比之下中文維基百科自從2009年自英文維基百科引入此指引後就沒有重大更新。在此提請各位協助檢查維基百科:關注度/更新草案是否有任何翻譯錯誤、字句不連貫或者與現行共識有違背之處,並且在取得共識後以此更新現行的關注度指引。

這裏也先提及幾個內容重要修改之處(因為是重新翻譯所以字句不一樣處先不提及,當然有更好的寫法也煩請提出):--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3:52 (UTC)

  • 增加了有關當主題具有關注度時並不一定要獨立成條目的參考段落、增加了有關通用關注度指引制定的原因、增加了一些需要考量到關注度指引的情況。
  • 對於過去版本重新編排並且翻譯成更為直接的字句,另外對於參見的連結條目也做了一些修改。
  • 將原本「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改為「如果一個主題獲得獨立於主題實體的數個可靠來源之有效介紹時,則可以假定該主題適合單獨成立其條目或者是列表。」,並且以新修改的內容將下面介紹重新排列。(這裏提出是因為這個字句修改可能會與原本指引的意義有所不同,因此煩請各位注意)
  • 修改了「來源」介紹中對於同一作者提交的內容並非多方來源的註釋(現今版本的「腳註4」和新版本的「註釋3」)
  • 基於後面的理由介紹、英文原句和中文用字習慣,將「『有效介紹』,意味着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有效介紹要比順帶提及深入,但可能會較專門闡述淺顯一些。」改成「『有效介紹』要求能直接且仔細地應證主題內容,進而使得條目中並沒有原創研究。來源的有效介紹應該要比順帶提及更為深入,但是它不必是來源資料的主要議題。」
  • 修改了「有效介紹」中對於順帶提及的例子(現今版本的「腳註1」和新版本的「註釋4」),以求能夠馬上讓人更為明確瞭解所指內容。
  • 刪除了過往對於「父主題與子主題」的內容,因為新版本仍然強調來源的重要性。因此合理的情況下並不是需要辯論父主題與子主題,而是要直接依照通用指引尋找可用的來源。
  • 英語維基百科在「是否需要獨立頁面」中有提到數個例子,但是由於在中文維基百科中不適用所以刪除之。
  • 本草案目前並沒有翻譯英語維基百科中所提到的「There is no present consensus for how to assess the notability of more complex and cross-categorization lists (such as "Lists of X of Y") or what other criteria may justify the notability of stand-alone lists, although non-encyclopedic cross-categorizations are touched upon in Wikipedia:What Wikipedia is not .……Editors are still urged to demonstrate list notability via the grouping itself before creating stand-alone lists.」因為這段似乎只是提到英語維基百科對於這方面的決定並沒有共識,所以刪除之。
  • 單是第3點就把「一個來源」的門檻提升至「數個來源」,後果就是另外數以萬計的條目可以加入提刪之列,除了動漫電玩外,就連明清進士、知縣、生物物種、小行星、法國/西班牙/奧地利/巴西小鎮、各國小島/小湖/小河、南極冰川之類條目都難逃被大規模提刪。從2009年起用機械人或人肉機械人創建的條目,至少有三分二都可以據此提刪,更諷刺的是連提案者剛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1/03」投保留票的條目都難逃一劫。--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6:26 (UTC)
    • 同意這點內容,就算是我撰寫的、有兩個以上的來源的明清人物也會被新晉的巡查員提刪,更不用說那些沒有來源的。如果一旦改為「數個來源」,就會滋生不同的介紹,讓一些用戶藉此方針發揮,以排除異己。雖然明清進士的來源並不難找到,但畢竟牽扯當數百年前古籍;一旦被大規模提刪,工作量上也很難在數日內補回。--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1月6日 (一) 06:49 (UTC)
      • 根據「關於所需要的來源數量並沒有定數,因為來源的文章品質以及深入程度並不一致,但是一般而言多方來源會更受歡迎」,以及在英語中使用的亦為複數型態(If a topic has received significant coverage in reliable sources that are independent of the subject)所以才改為數個,也就是說絕大部分的情況下條目不應該只憑藉着單一可靠來源就可以視為有關注度而創建條目,除非能確定滿足註釋2所提到的「在缺乏多方來源的情況下,該來源必須能夠驗證所反映的中立觀點足可信賴,並且能為一篇全面的條目提供足夠詳細的訊息」的要求。至於提刪部分則並不一定意味着是條目剛創建馬上遭到提刪,也有可能是指好幾年有一些可靠來源找得到但是在當前找不到的情況,這時應該是要參考「關注度需可供查證」該段所提到的「此時如果針對條目可能獲得獨立消息來源的有效介紹而可以找到一篇來源的話,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便是不恰當的行為。」--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6:59 (UTC)
      • 另外現行的方針中也沒有說過「藉由一個可靠來源就能證明關注度、並且創建條目」為通常情況,包括該解釋來所提到的「一般而言,多方來源會更受歡迎」、腳註3提到的「在缺乏多方來源的情況下,必須能夠驗證這一點:單一來源所反映的中立觀點足可信賴,並且能為一篇全面的條目提供足夠詳細的信息。」、腳註4提到的「如若缺少多方來源,那麼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許是將特定主題寫入主題更加寬泛的條目中去。」也就是說以現行的規則來說,雖然「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這裏可的「可靠來源」以中文用法來看可以解釋成1個以上(中文畢竟表達單個和複數表達與英文習慣不同),但是在後面幾個詳細介紹仍然是建議以多個來源作為創建條目的憑據。--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7:11 (UTC)
        • 機械人大批次建立的條目部份只提供單一參考,更多連一個參考都沒有,的而且確是個問題。解決方法應從創建方面入手,移磡就船的話可能有點兒本末倒置。--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月6日 (一) 07:22 (UTC)
  • (!)意見第5點「『有效介紹』要求能直接且仔細地應證主題內容,進而使得條目中並沒有原創研究。」:這是內容的問題,而不是關注度要否刪除整個條目的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07:20 (UTC)
    • (:)回應:原句為「"Significant coverage" addresses the topic directly and in detail, so that no original research is needed to extract the content.」,如果是後面那句問題的話那改回原先的「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或者改成「獲得」)條目的內容」如何?--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7:47 (UTC)
      • (:)回應:我先改成「『有效介紹』要求能直接且仔細地應證主題內容,進而使得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原創研究獲得條目來源」了。--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38 (UTC)
  • 依照英文版copyedit了一下草案的導言,看看會否比較通順?(代碼裏有兩段註釋。)-Lif…lon 2014年1月6日 (一) 08:57 (UTC)
    • 感謝你的修改。至於註釋部分,我個人是覺得「值得獨立描述」看起來好像是在編輯條目而不像是創建新的條目;而「不一定是新的條目,也可能是從現有條目分拆出來的內容」這部分,即便是分拆出來的內容在另立頁面時應該也要視為新條目或者新列表看待。--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38 (UTC)
      • 第二點註釋說「不一定是新的條目」,是針對我對那一句作出的修改而言(我將之前閣下寫的「……值得創立新的條目」改為「……足以讓其成為條目」),因為關注度指引的有效範圍也包括現有條目,而不只是新建的條目(即現有條目也可以按指引檢核是否具關注度)。英文版說的也是「to merit an article」。
      • 至於第一點註釋,是針對閣下寫的「值得另外寫出」而提出的修改。不過修改與否也好,其實這一句的問題是讀上去語意不明:「條目和列表的主題必須……『值得另外寫出』」,是另外於甚麼?是指獨立為文?(英文版的對應部分則只是「must be notable, or "worthy of notice"」,其實是同一個意思說了兩遍,就是「有顯著之處」。)-Lif…lon 2014年1月6日 (一) 14:19 (UTC)
        • 喔……原來如此(因為我英文並沒好到哪裏去)。第二點註釋的確是你的修改比較好,至於第一點註釋我想當時是要提關於主題具有關注度以及主題足以獨立成一篇條目。--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32 (UTC)
          • 關於第一點,由於關注度指引的目的就是要確定某主題應否擁有條目,所以「條目和列表的主題必須……」(條件)背後隱含的意思是「……才值得擁有條目或列表」(結果)。如果像上面這樣寫的話,就會變成循環論證:「條目和列表的主題必須……『值得另外寫出/獨立描述/獨立為文』(才值得擁有條目)」,這樣等於沒有說任何東西。所以我覺得只寫「條目和列表的主題必須『值得注意/有顯著之處』」就可以了。-Lif…lon 2014年1月6日 (一) 15:27 (UTC)
  • (!)意見:非常感謝您的翻譯,尤其那段「為什麼有這些要求」實能教導那些視關注度指引為「洪水猛獸」的用戶,亦為其他關注度子標準的建立訂立方向。建議「有效介紹」中用回原先「意味着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已可,倒是後面那句有更新的必要。所謂「一個來源的門檻提升至數個來源」,現在關注度指引已有「這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一個來源能否符合「這」?一個來源就能使條目被維基百科收錄,實為一廂情願的想法。(+)支持更新。--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2:04 (UTC)
    • 關於「有效介紹」部分,我認為現行的講法跟英語維基百科有所差別。英語維基百科的講法類似於來源中可以直接且仔細地應證條目內容的部分為稱為有效介紹,而有效介紹的長短則應該在順帶提及以上但不必作為主要議題。--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47 (UTC)
  • (+)支持更新的大方向,不過上述討論中不應把數量定型化,而是要將"數量"和"幾方"區分開來。英文方針有下面這一段
  • "Sources"[sources 1] should be secondary sources, as those provide the most objective evidence of notability. There is no fixed number of sources required since sources vary in quality and depth of coverage, but multiple sources are generally expected.[sources 2]
  1. ^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newspapers, books and e-books, magazines, television and radio documentaries, reports by government agencies, and academic journals. In the absence of multiple sources, it must be possible to verify that the source reflects a neutral point of view, is credible and provides sufficient detail for a comprehensive article.
  2. ^ Lack of multiple sources suggests that the topic may be more suitable for inclusion in an article on a broader topic. It is common for multiple newspapers or journals to publish the same story, sometimes with minor alterations or different headlines, but one story does not constitute multiple works. Several journals simultaneously publishing different articles does not always constitute multiple works, especially when the authors are relying on the same sources, and merely restating the same information. Similarly, a series of publications by the same author or in the same periodical is normally counted as one source.
  • 以上文字交待了多方來源的一般期待,單方來源若無中立性及查證問題的可能性,以及單方數個來源只能算單一來源。這句話"There is no fixed number of sources required"應該要翻。做為保留派維基人,我會覺得這方針若要更新的話,上述文字有必要討論出共識以避免落入純數來源註腳數的迷思,而是要看內容和來源的對映需要。另外,獨立來源一詞或可中翻成獨立第三方來源,以避免「相對主題而獨立」的意思被誤解為「絕對獨立來源」。--❦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6日 (一) 12:54 (UTC)
  • (-)反對此次提議的更新,明文提高「獨立第三方的有效介紹」數目的門檻,後果必然是數以萬計甚至十萬計的「條目大屠殺」,為更大規模的關注度提刪開綠燈如同慢性自殺,此外也不符合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在2011年的決議提出"working with colleagues to improve and make friendlier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templates, warnings, and deletion;"[1]。--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10 (UTC)
    • 英語維基百科用了這些關注度指引,有超過400萬個條目,中文維基百科用了這些關注度指引,就「必然」是數以萬計甚至十萬計的「條目大屠殺」,實在笑話。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的決議是"make no deletion"?--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17 (UTC)
      • 我也可以說如果英語維基百科放寬了這些關注度指引,也許會有六百萬個條目也說不定,又或者可以說百度百科、互動百科沒有這些關注度指引,所以可以增長至幾百萬個條目呢。「相比起數年之前,中文維基百科的關注度執法似乎有不斷收緊之勢,近期甚至連一些在過去數年從沒人認為需要刪除的條目也要拿出來提刪,如果情況繼續惡化下去,不但會令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增長速度持續放緩,更會打擊不少熱衷建立新條目的維基編者之參與熱誠,不利中文維基百科長遠發展。」[2]--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02:30 (UTC)
        • 為何有六百萬個條目比400萬個條目好?找個Blog說明了甚麼?關注度指引等於「關注度執法」?收錄沒關注度的條目有利中文維基百科長遠發展?--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2:47 (UTC)
作了個小修改。另外,「數個可靠來源」建議還是去掉「數個」,通過上面說的腳註方式來進一步闡明即可。建議這樣表達「如果一個主題獲得獨立於主題實體的可靠來源之有效介紹時,則基本上可以假定該主題適合單獨成立其條目或者是列表。」(話不要說的太滿,總可能會有一些例外情況,也符合對於「「假定」」的描述:「假定」意指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只構成推論,並不能保證某項主題因此獨立出新的條目或者列表。在更深入的討論後可能會得出「該主題其實不應該另立一篇條目」這樣的共識結論,例如.....)還有在WP:SBST,原來的「例如,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都不足以讓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條目。維基媒體下屬的維基新聞項目是發表當前新聞報道的場所。」在草稿中沒有了,是否加上會更有說服力?更容易讓人明白?在「是否需要獨立頁面」章節的「相關主題」部分,是否可以提一下維基百科不是未經篩選的資料收集處之類的話更為穩妥一些?最後,有人說「除了動漫電玩外,就連明清進士、知縣、生物物種、小行星、法國/西班牙/奧地利/巴西小鎮、各國小島/小湖/小河、南極冰川之類條目都難逃被大規模提刪」,這其實不太可能。這些事物通常都不會僅僅有一個可靠來源,不用多慮。而有人說「機械人大批次建立的條目部份只提供單一參考,更多連一個參考都沒有,的而且確是個問題。」,這其實不是問題。因為「關注度需可供查證」中已經說明了這種情況:「關注度只需要合適地獨立且可靠的來源存在着,並不需要它們直接被引用或者參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21 (UTC)
所以現在問題的關鍵就是「是否需要數個可靠來源」的問題。烏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3:26 (UTC)
會不會「數個」改成「多方」更好?因為「為什麼有這些要求」指出多方觀點是必須,以符合中立的觀點方針,那多方可靠來源確應為要求。--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28 (UTC)
拿生物物種而言,基本上發現人/命名人就會有至少一篇論文,各種生物志至少會有一個獨立介紹,很多還會有DNA測序、生態環境、繁殖育種、生境分佈、保護狀況之類的後續研究論文。如果說可能會有關注度問題的,一般可能會是一些古生物物種的條目(例如發現了幾塊骨頭命名一個物種,可能發篇論文後就完了。一般這種適合合併到屬、目等分類下),亞種、變種的條目(例如一些人工栽培的花卉品種數以百計,很多都是商業公司流水線式培育出來的新品種,沒有什麼關注度可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35 (UTC)
但是事物的發展是需要時間的。從一個物種發現到發表數篇文章短則數年長則數十年。存廢討論出現爭議往往就是對於新進事物的存廢討論中。特別是對於一些新進藝人,若出現了一篇可靠來源我們是否還應該等待第二篇,第三篇甚至第N篇報道後才將其條目保留下來,而這期間又將花費多少無意義的重建-刪除-重建-刪除的精力。烏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3:45 (UTC)
WP:SBST已解答此問題:關注度非推論出的:隨着時間推移,之前尚不符合本指引的主題有可能在未來會符合,但也不應僅憑推論某主題將在未來獲得足夠關注度,當下就記錄之。--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52 (UTC)
我的意見是弱化數量問題,不提「一個」或「數個」,而在指引中具體闡述,詳細說明。重要的不是數量,而是合理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35 (UTC)
使用「一個」或「數個」,反而使複雜問題簡單化了。而簡單化的結果就是使爭議複雜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40 (UTC)
但是只有一方來源就一定不合理,只有一方來源不符WP:NPOV,「多方」也能弱化數量問題。--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43 (UTC)
將「數個」改成「多方」,不過是把毒藥的糖衣顏色改了,用「隨機條目」找幾十個條目去試,就知道有許多條目難以在網上找到「數個的」或「多方的」獨立來源。--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52 (UTC)
對,英語維基百科用了這些關注度指引,有超過400萬個條目,中文維基百科用了這些關注度指引,用「隨機條目」找幾十個條目都不能符合。確保條目符合中立的觀點是毒藥?--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57 (UTC)
隨手拈來Category:清朝南匯縣知縣,每個條目僅有《南匯縣志》一個來源,看來很難符合閣下要求了,我也不期望會有「數個」來源、「多方」來源為這些清朝知縣寫下「有效介紹」,另外Special:用戶貢獻/Trymybestwikipedia也是差不多,在新指引下大概可以排隊等待刪除。--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18 (UTC)
這作為草案的反駁要成立,就要說明為何這「可以排隊等待刪除」是不合理,以及只有在草案通過後這些條目才會「可以排隊等待刪除」,而現時指引已說了「如若缺少多方來源,那麼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許是將特定主題寫入主題更加寬泛的條目中去。」--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4:26 (UTC)
我倒認如果草案獲得共識的,提刪仍應該適用「此時如果針對條目可能獲得獨立消息來源的有效介紹而可以找到一篇來源的話,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便是不恰當的行為」這句,除非討論時得出能出除了該單一來源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來源的結論。--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38 (UTC)
贊同。所以我們是否有必要規定一定是「數篇」?因為如述,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並不是單純的點數,而是考慮能不能找到。烏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4:43 (UTC)
理由同下,「我現在只找得到一篇可靠來源,但是可能還有其他來源足以應證之」跟「我現在創建條目只需要一個來源,但是該主題只有那麼一個可靠來源」應當是不同的想法。--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50 (UTC)
┌─────────────────────────────┘
回Shizhao的「這其實不太可能。這些事物通常都不會僅僅有一個可靠來源,不用多慮」,在現時的「頁面存廢討論」和「存廢覆核請求」大概沒有這回事,主張保留者拿不出「數個獨立第三方來源」擺在大家面前,條目就會被人不斷掛模板和提刪,提刪分子不會接受「不會僅僅有一個可靠來源」的空話,就算條目被保留了,也會有人鬧上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要求刪除。--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41 (UTC)
「如若缺少多方來源,那麼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許是將特定主題寫入主題更加寬泛的條目中去。」一個來源就能使條目被維基百科收錄,實為一廂情願的想法。--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48 (UTC)
我看到的情況,這類問題一大類是對關注度方針的理解出現偏差或歧義,另一大類一般還是因為條目主題本身的關注度的確有問題,比較常見的就是對於保留者提出的參考來源是否符合關注度要求存在爭議。而且我也沒看到「被人不斷掛模板和提刪」這種行為很常見。我看到的類似情況一般是因為關注度模板被人30日內去除,然後有人再掛上這種;或是存廢討論以無共識保留後過一段時間再次提刪。另外,關於「多方」問題,我認為也不用說的這麼直接,在指引中詳細闡述就可以了。關於烏拉跨氪的問題,關注度只能考慮現時的,無法考慮到未來的情況(指引中也已經明確的說明了這個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53 (UTC)
但現在的草案是要把現在部分符合關注度要求而存在的條目劃歸至不符合的範圍內。所以若草案通過,我們是不是需要把這些條目都刪掉。這樣做是否最好的選擇?或者說我們只能這麼做?烏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4:22 (UTC)
既然「這些指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編者創建符合主要內容政策的條目」,POV又要求多方來源,看不為何不把多方來源列為要求,英語維基方針寫"multiple sources are generally expected",現在成為「更受歡迎」,過於宛轉。--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4:09 (UTC)
我個人是認為刪除條目部分部分應該是適用現行的「如果一個主題所需的來自獨立來源的有效介紹仍有被找到的可能,那麼就不宜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夠的努力後仍然無法找到這樣的來源。」或者是草案中所提的「此時如果針對條目可能獲得獨立消息來源的有效介紹而可以找到一篇來源的話,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便是不恰當的行為。」因為提刪的情況應該是提名者找不到來源,而在決定是否要刪除條目時僅找得到的一個來源,那麼善意地推測說創建當時或者現在仍然有許多較難找到的來源可以驗證關注度而將條目予以保留。相對地當編者創建條目時,應該可以假設其在擁有或者能夠掌握最多來源參考的情況下決定創建這篇條目,這時候他創建了只有一個符合關注度指引來源的條目並說明其有關注度並無法說得通吧。--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12 (UTC)
接上段的討論。我們來考慮實際操作的問題。如何定義可靠來源應該達到的量,即幾篇算來源充分?若一個條目只能找到2個可靠來源,可否提刪,可否視作不符合新的關注度要求?烏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4:57 (UTC)
「此時如果針對條目可能獲得獨立消息來源的有效介紹而可以找到一篇來源的話,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便是不恰當的行為」是譯自哪裏?現行的「仍有被找到的可能」不是空說,經37日期限已是「足夠的努力」,如果在提刪通知後連創建的編者也不能拿出足以驗證關注度的來源,就不能再不顧關注度需要可查證的證據而憑空推測關注度。另外,「數篇」不保證「多方」,「多方」才符合POV,量應由是否「進而使得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決定,這反映了來源的介紹深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5:01 (UTC)
該死我嚴重翻錯了……所以請把我先前的理解當成錯誤的想法。似乎應該翻成「但如果有可能找到針對該主題的(數個)獨立來源之有效介紹的話,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便是不恰當的作法。」(If it is likely that significant coverage in independent sources can be found for a topic, deletion due to lack of notability is inappropriate.)。另外個別來源的深度問題我認為應該是由「來源的有效介紹應該要比順帶提及更為深入,但是它不必是來源資料的主要議題」(Significant coverage is more than a passing mention but it need not be the main topic of the source material.)所提供指引。--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6:37 (UTC)
第一句的譯法可能會有歧義並與第二句產生矛盾。第一句開頭譯成「但如果有可能從(數個)獨立來源中找到針對該主題的有效介紹的話……」會否比較直觀?要針對主題的是來源中具有效介紹作用的內容,但整個來源不一定要只針對該主題?-Lif…lon 2014年1月6日 (一) 17:39 (UTC)
我改成「但如果有可能從(數個)獨立來源中找到『有關』該主題的有效介紹的話」,因為講針對好像是說專門為主題所寫的來源,不過前方有效介紹中便提到「來源的有效介紹應該要比順帶提及更為深入,但是它不必是來源資料的主要議題」這句。--KOKUYO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09:57 (UTC)
改來改去都是在為更大規模的關注度提刪開綠燈,「但是一旦條目的關注度遭到質疑時,僅僅聲稱有不明來源的存在是鮮少有說服力的,尤其是隨着時間的推移而實際證明並沒有出現時。但如果有可能從(數個)獨立來源中找到有關該主題的有效介紹的話,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便是不恰當的作法。」後面的「有可能找到」用甚麼來證明?最終還是只有「真的找到了」才能證明,找不到就自然變成「僅僅聲稱」,例如掛上notability模板後一年內都找不到「數個獨立來源的有效介紹」,是不是要刪條目?--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0:42 (UTC)
說了很多次:這作為草案的反駁要成立,就要說明為何只有在草案通過後才會有「更大規模的關注度提刪」「「有可能找到」用甚麼來證明」的問題,而現時指引已說了「如果一個主題所需的來自獨立來源的有效介紹仍有被找到的可能,那麼就不宜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夠的努力後仍然無法找到這樣的來源。」草案又如何為更大規模的關注度提刪開綠燈?--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10:56 (UTC)
你拿「現時指引」來哄我根本無用,你支持的Wikipedia:關注度/更新草案最新版本已經刪掉了「如果一個主題所需的來自獨立來源的有效介紹仍有被找到的可能,那麼就不宜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夠的努力後仍然無法找到這樣的來源。」這一段。--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1:34 (UTC)
要補充的是,現在的通常做法是「找到一個第三方的有效介紹」就可以保留條目(如果你不同意,大可以從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找近期實例反駁我),但是根據Wikipedia:關注度/更新草案文句和這裏一些人的解讀,如果新指引生效就要「找到多個第三方的有效介紹」才可以保留條目。--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1:43 (UTC)

沒想到還是在數量上打轉,英文方針上述註腳有此句:

In the absence of multiple sources, it must be possible to verify that the source reflects a neutral point of view, is credible and provides sufficient detail for a comprehensive article.

基本上就是為來源單一的狀況做解套,基本上意思是,只有該來源能提供足夠內容撐其一篇條目,且符合可驗證及中立觀點的要求,就有可能可以過關。這或許是個可以形成的共識。--❦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6日 (一) 16:00 (UTC)

英文方針上述註腳有此句:

Lack of multiple sources suggests that the topic may be more suitable for inclusion in an article on a broader topic.

我認為綜合可理解為欠缺多方來源的情況下,如果有一個來源能提供一篇條目的足夠內容,且符合可驗證及中立觀點的要求,就有可能可以過關,若非如此,更好的做法也許是將特定主題寫入主題更加寬泛的條目中去。--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2:24 (UTC)

從技術和操作來說,對於一個有經驗和資歷的編輯,尋找到數個來源並非難事;但Mewaqua討論的一個問題是我在過去幾年經常遇到的——批量提刪,比如一次性提刪20個、50個、甚至上百個條目以上的;那麼從工作量來說,對創建人會有非常大的挑戰,往往在保留日期內無法全部拯救。如果不能夠對一次性一類條目提刪的數量進行限制,我恐怕很難贊同這個「要求數個來源」的草案。--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1月7日 (二) 02:38 (UTC)

為甚麼好像說到創建條目時創建人是沒責任確保條目有多方來源似的?以不要求「數個來源」或「多方來源」來解決這問題不是本末倒置了?還有現在的指引已有「若缺少多方來源,那麼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許是將特定主題寫入主題更加寬泛的條目中去」,這不是草案新加的。--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3:01 (UTC)
這個指引新版本如果生效,單是Special:最新頁面的條目就至少有8成(2014年1月6日,減去批量創建的全國人大代表條目後估計)可以掛notability模板了(沒有至少三篇來自獨立第三方的有效介紹),加上現有條目,面對大量有資格入選Wikipedia:關注度/提報的條目,就算是刪除分子也不敢每日提交幾百個條目去激起眾怒,最後當然就會是「選擇性提刪」,例如有仇日用戶會專挑動漫輕小說條目掛notability模板而放過僅得一個來源的南極山峰條目。--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03:12 (UTC),後有修改
Mewaqua學懂對事不對人及善意推定,不要再表演「讀心術」,連人家不敢甚麼仇視甚麼專挑甚麼放過甚麼都知。都說了:這作為草案的反駁要成立,就要說明為何這「至少有8成(估計)可以掛notability模板」是不合理,以及只有在草案通過後這些條目才會「至少有8成(估計)可以掛notability模板」,而現時指引已說了「如若缺少多方來源,那麼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許是將特定主題寫入主題更加寬泛的條目中去。」|球門何時收窄了?--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8:46 (UTC)
某位用戶說過「倭寇一般沒有寫註腳的習慣」、「哈日族認賊作父」的話,不需要讀心術也看得出。--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08:59 (UTC)
你懂不懂對事不對人?現在的討論與某位用戶說過甚麼有何關係?請回應上面,不要再因人廢言。--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9:16 (UTC)
有人要對號入座或者是護主心切,我們是沒有什麼可以做的……--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月7日 (二) 09:54 (UTC)
To:User:Mewaqua,你為何不說仇韓用戶User:Changnick,他故意大量提刪韓國藝人條目,堪稱維基奇杷,沒看過仇韓仇到那麼明顯的。--Znppo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2:13 (UTC)
中文維基百科大約有100萬個已註冊帳號,有編輯的大約有10萬個,我怎能記得那麼多人?以前有個不喜歡基督教的User:Player-23就喜歡用關注度提刪基督教會堂及人物條目。--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2:30 (UTC)
有人不要亂扣帽子,之前自己的言論就打臉自己了,還扯說中文維基人力不夠,然而不是韓國藝人的條目又是什麼態度?我提關注度的原因是韓國藝人的狀況比較誇張,有人就是沒辦法平心而論。--Changnick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08:42 (UTC)
有夠難看,光看你的提刪理由,根本鬼扯一堆,什麼個人條目關注度小於母團體關注度,這種鬼扯理由還好意思拿出來在存廢討論裏面講,根本就為仇韓而提刪,路人都知道你專門在仇韓,也不曉得這種心理是怎麼養成的,要我打你臉就不要自己跳出來被打。--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09:59 (UTC)
還有什麼這裏是中文百科,韓國地區的新聞報導不能當做關注度來源這理由也很搞笑,不曉得User:Changnick你這人的心智年齡是幾歲?--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10:03 (UTC)
還有身為回退員,利用自己是回退員身分,參與釣魚島編輯戰
身為巡察員,連基本提刪手續都不會:
不敢在條目裏面「寫編輯摘要」說你本人要提刪,只敢私下偷刪,連半個字都不敢寫。
提刪頁面時,除了不敢在條目裏面「寫編輯摘要」說你本人要提刪外,只敢在「編輯摘要寫你這次提刪是小修改(Help:小修改,我這算是開了眼界,第一次看到有人提刪條目,在頁面放置提刪模板,卻不敢寫編輯摘要,只敢寫這次提刪是小修改Help:小修改)。
不敢在頁面存廢討論提刪條目「寫下自己的名字」,只敢躲在User:Nivekin的背後利用他的30天存廢批次提刪,在他的批次提刪裏面『偷提刪但不掛名』。
身為巡察員,連基本提刪手續都不會,連提刪條目要通知條目創建者,這種基本知識都不曉得,我看不是不曉得,而是不敢在條目創建者討論頁去留言吧,提刪條目完全沒按照標準流程。
你根本就是來亂的。
--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10:15 (UTC)
請各位對事不對人,不要討論個別用戶。「個人條目關注度小於母團體」即草案中「是否需要獨立頁面」的「主題可能具關注度,但是可能不會有太多關於它的內容可以撰寫,此時編者應該考量條目可能成為永久性小作品的利與弊」,我想這不會比把「穿上情侶服合照、保養無方看起來很「臭老」、年齡最小成員」當成一個歌手的有效介紹更搞笑。--Risk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10:27 (UTC)
這倒不會比User:Riskchard因為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被封禁還要搞笑。被封了也只能跑到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哭訴,看有沒有人要理你,還好有User:ffaarr出面理你,但也僅看到你跟他在雞同鴨講。
還有User:Riskchard在頁面存廢覆核被T.A白河打臉,只會跑到User:Wong128hk討論頁哭訴跟找他取暖,直說「頁面存廢覆核不能沒有你」這更搞笑。
只會在頁面存廢討論玩「誰先停止回文誰就輸了的遊戲」,也不知道是什麼心態。現在比較有爭議的頁面存廢討論都有你參與「這種誰先停止回文誰就輸了的遊戲」。
還有我已經講過都有新聞報導能單獨提出來形容此人:「穿上情侶服合照、保養無方看起來很「臭老」、年齡最小成員」,這就已經是有效介紹,還被你這人鬼扯成花邊新聞不是「有效介紹」。
也不曉得你這人常識是有多缺乏,沒有名哪來這種花邊新聞,如果花邊新聞不是有效介紹,那什麼才是有效介紹,只會搞這種推託之辭,令人不屑。--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10:39 (UTC)
看來您就是不懂對事不對人,紅字不會使你的話更有道理。如果你認為「穿上情侶服合照、保養無方看起來很「臭老」、年齡最小成員」就是對一個歌手的「有效介紹」(意味着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很好奇你平時是怎寫條目。--Risk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10:52 (UTC)
跟你比起來,略懂
首先,我寫「紅字」是方便閱讀,其他閱者自有定見,我從來也不須要被認為我的話更有道理。
其次,要你跟我講「不懂對事不對人」,你根本不夠格,我沒看過你這種「假中立」人士,表面上出來講說:「請各位對事不對人,不要討論個別用戶。」
實際上卻是想講:『我想這不會比把「穿上情侶服合照、保養無方看起來很「臭老」、年齡最小成員」當成一個歌手的有效介紹更搞笑。』
少在那邊表面裝正經,背地行道貌岸然之實。
還有這種花邊新聞本來就是有效介紹,「意味着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到底是哪裏沒來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了?
另外你也不用好奇,我所編輯跟創建的條目都在這裏,我看你也不是新手了,連查詢用戶創建條目跟查詢用戶貢獻之功能都不會用,我列在下面你慢慢找我創的條目,自己慢慢看,我不陪你,也不想浪費時間在你身上多作口舌之譏,我老早在跟你在維基百科詢問處提及「科學是一種宗教」時,就已經見識過你很愛玩「誰先停止回文誰就輸了的遊戲」。我不奉陪。--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11:37 (UTC)
「要你跟我講不懂對事不對人,你根本不夠格」又是一個對人不對事的表現,請問「我想這不會比把「穿上情侶服合照、保養無方看起來很「臭老」、年齡最小成員」當成一個歌手的有效介紹更搞笑」是對了哪位人?「穿上情侶服合照、保養無方看起來很「臭老」、年齡最小成員」就是條目的所有內容,這也算使「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你自己寫的條目都不是這樣。如果回覆別人就是玩「誰先停止回文誰就輸了的遊戲」,那誰不是在玩?有關那個存廢討論的問題請到存廢討論回覆。--Risk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11:52 (UTC)

請各位冷靜,建議各位思考或許在實作上,若特定冷熱門知識範疇若有比較好的來源引用資源、工具及案例,那麼以上的爭議或許不會那麼容易發生並形成情緒之爭。請參考WP:來源專題。--❦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7日 (二) 10:51 (UTC)

(?)疑問,多少個來源才算是「數個」?--M940504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1:23 (UTC)
看你有效介紹的來源其可靠性和涵蓋程度,「關於所需要的來源數量並沒有定數,因為來源的文章品質以及深入程度並不一致,但是一般而言多方來源會更受歡迎」,數個/多方是指絕大部分的情況。--KOKUYO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2:35 (UTC)
若有一個來源的可靠性和涵蓋程度都非常高,那麼只依靠這一個來源是否足以支持關注度?--M940504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2:43 (UTC)
是的,現時版本已有「在缺乏多方來源的情況下,必須能夠驗證這一點:單一來源所反映的中立觀點足可信賴,並且能為一篇全面的條目提供足夠詳細的信息。」(&)建議集中討論草案更新了的地方,「多方來源」的要求不是草案新加的。--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13:17 (UTC)
我家的大房子美女作家截稿前!的例子,User:KOKUYO在存廢討論只列出一個來源,在新指引下是保留還是刪除條目?一句「一個主題獲得獨立於主題實體的數個可靠來源之有效介紹時」始終是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3:22 (UTC)
一併回上面你的話:不要自欺欺人,草案有「但如果有可能從獨立來源中找到有關該主題的有效介紹的話,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便是不恰當的作法」,與現時指引那句同是譯自" If it is likely that significant coverage in independent sources can be found for a topic, deletion due to lack of notability is inappropriate.",是同一意思。你又是在偷換概念,「現在的通常做法」不是「現在的關注度指引」,新指引不生效也一樣是「如若缺少多方來源,那麼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許是將特定主題寫入主題更加寬泛的條目中去。」如果現在的通常做法就是不按指引做事,那新指引生效也一樣可以不按指引做事;如果你認為不按指引做事是合理,也不必參與任何有關方針指引的討論。--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13:36 (UTC)
等到指引通過了,刪除分子又會換另一種說法。另外要提的是,1. 現時版本不是完全依照當時英文版寫,因為在第一次提上互助客棧時受到不少人反對,見Wikipedia talk:關注度/2009年。2. 自從「2013年關注度提刪潮」在2013年中開始後,中文維基百科的每月新編輯人數從年中的四百多人大跌至11月的279人[3],與2012年11月比較亦大跌近三成。 --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3:50 (UTC)
原來Mewaqua不只懂「讀心術」,還有「預知術」。「現時版本不是完全依照當時英文版寫」、「新編輯人數大跌」與草案有甚麼關係?我不懂「讀心術」,只有請你好好解釋了。--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14:04 (UTC)
Mewaqua所述與草案當然是有關連的,未來修改方針指引也必須避免相關弊病產生,而非變本加厲約束導致編者人數不斷下降。這邊再補充現行關注度對維基百科的危害,可參見由菲菇創建的維基百科的關注度#爭議一節,以及外部的維基百科的積疾,--安可 ♪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3:05 (UTC)
所謂「弊病」「危害」不就是阻止了你們創建不合規格的條目?這更反映更新關注度指引的必要,看過Wikipedia:關注度/更新草案#為什麼有這些要求的根本不會說這些話。真正對維基百科有危害的是「只取『維基』,捨棄『百科』」的態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9日 (四) 10:35 (UTC)
或者需要定性一些問題,關於事物的定義(就是「這是什麼,有些什麼」的問題),就無需要嚴格的參考基準,只要至少有一個可靠來源就可以了,而關於事物的評價(就是「它被怎麼認為」的問題),就必須有嚴格的參考基準,需要多個可靠來源來認證。
WP所做的應該是記錄這個事物,記錄其存在的定義,關注度至少說明它存在並有所關注,只要滿足,就行了。現在變成了還要包括評價,一旦包括評價,門檻就高了,如果沒有評價,就連定義也「被」否定了。請認為,我們是做一個從嚴的百科(就像WP前身那個),還是一個相對寬鬆的百科。
另外針對關聯事物(指與其他條目所描述的事物有直接或主題、延伸關聯,像作品的虛擬事物),應該在定義或評價上說明其重要性以至於可以被獨立關注(在定義上可以使用一手來源,因為是定義,在評價上要使用二手來源,因為是評價),如果只包含定義,則應該優先考慮保留定義讓其合併回歸主題條目,而非刪除(我認為這就是提刪與反對提刪關聯事物條目(像作品虛擬事物條目)的一個爭議)。只有連定義都不存在下,就需要考慮刪除。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9日 (四) 03:52 (UTC)

這就是「如若缺少多方來源,那麼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許是將特定主題寫入主題更加寬泛的條目中去。」的意思。--❦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9日 (四) 10:14 (UTC)

(&)建議先將目前關注度指引沒有的部份(是否需要獨立頁面、為什麼有這些要求、常見的關注度情況)加上去,其餘草案沒爭議的內容也更新,有爭議的就先沿用目前指引,討論後才決定是否更新及如何更新。--Risk留言 2014年1月11日 (六) 12:27 (UTC)

將一堆「理想情況」提升為「要求」,「目前關注度指引沒有的部份」不代表它們就沒有爭議,拿"has been viewed 365648 times in the last 90 days. This article ranked 6 in traffic on zh.wikipedia.org"的進擊的巨人為例,該條目是否「主要依靠獨立第三方來源」?--Mewaqua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3:04 (UTC)
「主要依靠獨立第三方來源」是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的要求,是不是連這些方針都要反?現在如何將一堆「理想情況」提升為「要求」?就算是又有何不合理?進擊的巨人是主要依靠獨立第三方來源。--Risk留言 2014年1月11日 (六) 13:14 (UTC)
建議先別加入「個別活動」與「獨立列表」的部份,因為Wikipedia:關注度_(事件)Wikipedia:獨立列表都不是正式指引。--M940504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23:34 (UTC)
我倒認為正因為Wikipedia:關注度_(事件)Wikipedia:獨立列表都不是正式指引,才更有需要在Wikipedia:關注度列出這時內容,不然一些情況下會無指引可依。--Risk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03:50 (UTC)
我認為獨立列表不需要在關注度中,關注度應該專注於獨立條目,而非獨立列表;其他分關注度如果在有相應關注度指引的情況(即使是沒得出共識的草案),就沒必要參照通用關注度。通用的只應該是一個大綱和最終在無其他特殊細化標準下的處理,而非全包。——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15日 (三) 00:24 (UTC)
但即使在維基百科:獨立列表也指「獨立列表需要遵守維基百科的內容方針……知名度(關注度)方針」,可見獨立列表也包含在關注度方針中。其他子關注度方針有必要參照通草案中的「為什麼有這些要求」,否則我們連訂立方針的方向也沒有,亦無法檢視子關注度方針是否合理。--Risk留言 2014年1月19日 (日) 04:26 (UTC)
  • (+)支持是次「更新」,讓全球網民看到中文維基的所謂規則,是如何被Riskchard這類極端刪除派[刪除線]把玩[/刪除線]「改進」,然後讓他這類人以規則作[刪除線]藉口[/刪除線]理由,對條目進行[刪除線]依自己主觀[/刪除線]稱心滿意、多多益善的[刪除線]大屠殺[/刪除線]「貢獻」,使更多用戶看到當今中文維基的[刪除線]荒謬[/刪除線]「德政」。Tvb10data留言2014年1月19日 (日) 01:47 (UTC)

我認為這樣爭執下去並不會有任何結果,加上這樣的解讀方式過於苛刻,不利於後續的指引的運行,過去書生在這裏就有提到說關注度並非強制性質的方針而是指引,因此關注度並非所有維基人一定要去遵守,我認為當時書生對於關注度刪除的解釋就已經說明清楚,不過我認為是這次內文本身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長期下來提交關注度的幾位用戶,卻無法了解每位維基人都來自不同的文化跟背景,因此見解都不一樣。除非任何一方的理據能夠說服大多數的維基人並且達成共識,那麼我會思考是不是我說明的方式有誤,基於關注度只是指引的地位並沒有對於所有用戶具有任何強制性質,加上現在的情況非常複雜,雙方的意見皆不盡相同,所以這次關注度指引的解釋交給行政員來說明。--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1月20日 (一) 12:50 (UTC)

  • 能否說明一下為何「每位維基人都來自不同的文化跟背景」會令對方針見解都不一樣?先加入較軟性的指引如「為什麼有這些要求」「常見的關注度情況」您是否支持?--Risk留言 2014年1月20日 (一) 13:02 (UTC)
    • 例如Riskchard閣下對半澤直樹的[刪除線]破壞[/刪除線]貢獻,就足以證明閣下如何[刪除線]無視社群共識,憑個人喜好刪除資料,並借關注度規則名為目空一切,連別國語言維基的慣常做法也遭閣下指稱為有違關注度方針要刪除[/刪除線]對關注度的「見解」之貢獻有多大。--Tvb10data留言2014年1月24日 (五) 16:51 (UTC)
      • 刪除配音員資料與關注度有何關係?連維基百科的方針也遭閣下指稱為有違慣常做法。--Risk留言 2014年1月29日 (三) 01:29 (UTC)
        • 閣下做出人人都看到的問題還要別人花口水解釋嗎?閣下聲稱配音員資料沒關注度,「根本冇人理」,還要不是在討論頁上尋求共識,只是一來就狂刪,別人還原你的狂刪後你挾「方針(閣下個人[刪除線]扭曲[/刪除線]解讀版)」以令還原者。如果大家的共識、大家的慣常做法,的的確確有違維基「方針」,那麼問題是在過時的不合理的方針上,還是在大家對資訊記錄的需求上?更何況,現在所謂「方針」,有目能見,根本是閣下的個人解讀,復加力排眾議都要令它越來越與資訊記錄作對,[刪除線]以方便閣下這種刪除狂[/刪除線]。若閣下還認為閣下的一己解讀沒有錯,那何不去ja:24_-TWENTY_FOUR-_の登場人物en:List of Neon Genesis Evangelion characters移除它們的「吹替」或「voiced by」,若有人還原還要好好斥訓他違反「方針」,宣示閣下口中的維基「方針」之神聖與絕對性?--Tvb10data留言2014年2月1日 (六) 04:44 (UTC)
(&)建議若干可靠來源改成確切數量,避免定義模糊導致眾多條目遭到刪除♠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2月8日 (六) 09:43 (UTC)
  • (!)意見 繼續提升來源數量門檻,會使大量的動畫以及漫畫條目遭到刪除,關注度最好能根據內容的區別(介紹和評價所需的可靠來源數量就不同)來進行判斷.成傷留言2014年2月16日 (日) 12:49 (UTC)

交通(尤其巴士)條目危機

由今天開始,凡有任何香港巴士條目被刪,我會在路線列表中加入 香港巴士大典 有關該路線的連結。刪除派的人應該討論是否放寬有關關注度的要求,否則路線列表在不久的未來只會因充滿 香港巴典 的連結而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 --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06:40 (UTC)

我也否考慮凡寵物的都拉個wiki.52poke.com,凡ACG類的又拉個萌百?關注度的卻不得不認同,但問題是條目的去向,ACG虛擬事物還好,可以優先考慮合併,線路的,的確要考慮現實的影響。好像記得外鏈不會被蜘蛛follow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2日 (六) 08:00 (UTC)
calm down.--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2日 (六) 08:00 (UTC)
......我好冷靜,但反對派的行為已經一再超越我的底線,再者,我最近留意到部份人凡見到交通條目提刪就會立即投下刪除票,但對於其他無謂條目(例如惡搞、無意義條目甚至無關注度的二次元世界人物條目)卻視而不見,這樣針對交通條目的行為已經漸漸變成一個群體式,實在不能容忍。--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11:28 (UTC)
如果「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成立的話,樓主是在以破壞作為威脅。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3月23日 (日) 12:06 (UTC)
正經八百到書店買本書作參考吧,市面上有很多出版書都在講巴士路線。某生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3:01 (UTC)
@達師:,你真幽默!不加連結,你說冇關注度,就搞來搞去;加連結你說破壞,由此可見達師是一個自相矛盾、自打嘴巴、前後不一、雙重標準的人,真令人毛骨悚然!另外,你說我破壞,這是一個嚴重指控!你講之前用你個腦諗清楚先la!--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13:14 (UTC)
@某生:,謝謝,我會試試去找了。--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13:14 (UTC)

「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是你自己說的,我只是告訴你「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是破壞而已,由於我並不認為「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成立所以我不會指控您破壞。香港巴士大典並不是可靠來源,因此並不是關注度來源,故不能證明其關注度。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3月24日 (一) 19:08 (UTC)

「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是一個結果,造成的原因是有人投刪除票。我沒有做任何事導致「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我只是為那些投刪除票的人「執手尾」而已。簡單來說,投刪除票代表支持「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我只是被動的角色,責任全屬他們負責。--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5日 (二) 17:54 (UTC)

投刪除票是按方針行事(關注度與刪除守則),而亂加外鏈以「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為要挾就是擾亂。雖然對於一部分投票和基於現有的討論參與度確實有點缺失,但不能為了表達不滿而故意做出不合理的行為。那只是暴徒才出去做的。你可以行使IAR說明你拒絕方針是為了更好地完善WP,但你真打算這樣做但如果你真打算把擾亂行為付諸於行的話,只能送你去小黑屋裏反思一下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6日 (三) 00:22 (UTC)
投刪除票代表支持「淪為該網站的宣傳廣告」?誰允許你強加看法給別人了?誇張一點,是不是我只要說投保留票代表支持自己應該被封,然後管理員就可以把你封了(這不是威脅,僅是舉例)?看來我也需要搬Snorri的聲明了:

我的留言不允許任何人在不得到我的允許的情況下進行單方面解讀、總結、摘要,如有以上行為者,其解讀、總結、摘要與本人言論無關,不代表本人任何立場或用意。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3月26日 (三) 03:32 (UTC)

@達師:,既然你對關注度有這麼高的要求,你一定會贊成提刪如朱宸濠此等全無"可靠來源"的條目吧,是嗎?--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09:34 (UTC)
如果你覺得《刑部問寧王案》、《涌幢小品》不算是可靠來源來的話。最終沒解決公交線路的關注度問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7日 (四) 12:00 (UTC)
WP:OTHERCRAPEXISTS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3月27日 (四) 13:13 (UTC)
@cwek:,不是吧?什麼<刑部案>、<小品>只有書名,我甚至質疑是否確實存在!既然毋須證明該文獻的真確性,我同樣可以以一本詳列全港古今各巴士路線的書作為所有被提刪的巴士條目的免死金牌?--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4月4日 (五) 07:19 (UTC)
同樣地,我也可以按照你的思路,質疑你提出的「一本詳列全港古今各巴士路線的書」是否確實存在。但現在問題是,你舉得出這本書嗎?連糊弄人家都不會,你還好意思呆着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4日 (五) 07:28 (UTC)
《刑部問寧王案》《涌幢小品》既然有書名,稍微google一下不就知道存不存在?條目內也有正文引用。與其在這裏四處找碴,不如多找幾個有用的來源較實際。--Boc 2014年4月4日 (五) 18:42 (UTC)

建議在WP:FAILN中要求將條目提報

條目掛上缺乏關注度的模板後,應該至WP:NP提報;然而有些人掛上後,卻沒有至WP:NP提報,使得其他編者無法及時改善條目。因此我建議在WP:FAILN中要求將條目提報至WP:NP,不知道各位是否支持?--M940504留言2014年4月21日 (一) 06:31 (UTC)

(+)支持,PS:愛用TW路過~♠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4月23日 (三) 10:23 (UTC)
如果沒人反對,我會在本次討論存檔後修改以下語句:
  • 「將{{notability}}標籤貼上條目,以提示其他編者。」改為→「將{{notability}}標籤貼上條目,並且將條目提報至WP:NP,以提示其他編者。」
  • 「請確保關注度模板已掛上足夠長(至少30日)的時間,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改為→「請確保關注度模板已掛上足夠長(至少30日)的時間,同時確保條目已提報至WP:NP,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M940504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06:11 (UTC)

條目的關注度來源

在存廢討論中,很多時有編輯提出有效的關注度來源而讓條目保留,可是那些來源只放在存廢討論裏,卻沒有加入條目內,對提昇條目質素一點幫助也沒有。能不能設指引,要求結案的管理員把來源COPY到條目中?--Nivekin請留言 2014年6月15日 (日) 16:29 (UTC)

應該鼓勵提供有效關注度來源的編者自己把它加到條目裏吧,因為他們自然最清楚要加到哪一部份去。不然結案的管理員還得花時間檢查一下要把來源加到哪一字哪一句。-Lif…lon 2014年6月15日 (日) 17:29 (UTC)
然後SiuMai一下子刺破了這個大泡,然後一大群人跟着補鍋,深藏功與名。只能怪人少關注少,而且很多類似的條目都在早期時編寫,甚至連關注度在那時都沒存在的(通用關注度是09年中通過的),本來這類條目也有翻譯日文區的風氣,基於情景編寫,關於作品的參注又懶得寫進去。英文勝在參與人多,有問題還能合作修正好,才有保證現實關注的維護。這裏要麼人都跑去吵架,要麼現實太累,完美主義者挑三揀四,又不想自己動手,然後一刪了之。這種人如果說是有利於百科的貢獻,我只能說「呵呵」了。
PS.不過,也正因為這個,才挖出這麼多黑歷史出來修補,要不然真有可能要躺倒積灰塵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18日 (三) 07:01 (UTC)
話說按WP:FAILN,"如果一個主題所需的來自獨立來源的有效介紹仍有被找到的可能,那麼就不宜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夠的努力後仍然無法找到這樣的來源。對於關注度不明了的條目,刪除應是最後訴諸的手段。"——C933103(留言) 2014年6月22日 (日) 15:59 (UTC)

關於:Wikipedia:關注度/提報 - 公車站、地鐵站、捷運站及周邊公路運輸資料

  • (!)意見:公車站、地鐵站、捷運站及周邊公路運輸資料,獨立條目顯得單調,又容易失去「關注度」,建議統一合併到母條目,省得一建再建,wiki一再處理,避免雙方進入無窮迴圈,畢竟,生命應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誤)。淺見 --220.136.17.39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2:49 (UTC)
  • 其實英文維基百科有這樣的共識:巴士總站具有關注度,普通巴士車站沒有;鐵路車站,地鐵車站具有關注度,而規劃中的車站沒有。見en:WP:OUTCOMES。我有時也在反思這個問題:到底無休止的afd戰爭對維基百科有什麼好處?
    ……The WP community wisely decided a long time ago that all rail stations are considered notable (see WP:OUTCOMES) as it prevents the it from having to tirelessly scrutinize the viability of the tens of thousands of rail station articles when editors time is much better spent improving existing articles or creating new ones as well as improving an amicable working relationship with each other.--Oakshade (talk) 00:12, 3 September 2014 (UTC)

……If we start deleting Chinese railway stations, which have always been presumed notable, albeit borderline, then this must be the first (as Oakshade says) of 10,000s of similar AfD's right across the globe for similar small stations—otherwise we are not applying policy equanaminously. Do we really want to waste thousands of hours of productive editing time on such an exercise? Philg88 ♦talk 16:26, 3 September 2014 (UTC)

--114.81.255.40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3: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