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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維基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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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貢獻wallop和gmail邀請,不過wallop我自己是不上的。--Googoz【■⊥■】 07:22 2005年4月22日 (UTC)

巴別貼

把維基榮譽和創作獎的標誌做成巴別貼好不好?我還有個更長遠的打算,就是一切用戶標記都做成巴別貼。 Burea Acupotter'n TALK? 吹特中~ 12:29 2006年1月9日 (UTC)

是巴別貼和非巴別貼的差別在那?--ffaarr (talk) 12:47 2006年1月9日 (UTC)
巴別貼可以放在右邊的框中。就像這樣:{{Babel-1|ProduceStar-1}}顯示為:
維基百科:巴別
Template:User ProduceStar-1
查閱所有用戶語言
用戶巴別信息
查看用戶語言

Burea Acupotter'n TALK? 吹特中~ 11:33 2006年1月10日 (UTC)

這樣的好處在那呢?我覺得二者有個差別是一個是自己加的,一個是自己不能加的,弄成一樣會不會可能會混淆?--ffaarr (talk) 01:27 2006年1月11日 (UTC)
應該不會呀,實在不行就把「自己能加」的和「自己不能加」的放在兩個框裏。 Burea Acupotter'n TALK? 吹特中~ 11:12 2006年1月11日 (UTC)
巴別的最大好處應該是不用每級也弄一個新的模版。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15:30 2006年9月9日 (UTC)

這樣好像比較佔地方呢,原來弄得小就是為了省地方,有的人喜歡大的也不礙事,如果弄大了喜歡小圖標的就有意見了。有人還想把創作圖標再弄小一點。--維游 (+_+) 11:28 2006年1月11日 (UTC)


改良的巴別貼

11 級以上的維基創作獎圖標星星很多,很難作得好。巴別化的話,一個參數就好辦了:{{User ProduceStar|20}} 派翠可夫 (我的討論處) 04:45 2006年9月12日 (UTC)

(+)支持+1,我倒是認為應該可以加上Switch函數。但是你這樣做就變成只能用於Userboxes語法內了喔。下一號大人物─布洛克參見大人物 16:08 2007年1月12日 (UTC)

有關維基百科:維基榮譽的澄清

請問必須要當事人親自申請才能授予維基榮譽嗎?如果是發現到其他應該被授與榮譽者,自己具有授予資格時,可否直接授予?--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8日 (二) 04:22 (UTC)[回覆]

可以不接受的,例如KBE--Qazwsaedx留言2014年7月8日 (二) 05:05 (UTC)[回覆]

...我是指一定要到維基百科:維基榮譽/申請與變更#申請區嗎?--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9日 (三) 04:54 (UTC)[回覆]
「『維基榮譽與獎勵』原則上是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的,但由於參與貢獻的維基人眾多,很可能您的貢獻沒有被人關注到,您可以在這裏提出申請,由其他維基人根據得獎條件授予您相應的榮譽。此外,如果發現到其他應該被授與榮譽者,但自己尚未具有授予資格時,亦可以到這裏來提名推薦」,從這段話看如果你具有授予資格應該可以直接授予他人維基榮譽,不必由本人提出申請。申請是在自己符合條件但沒被授予榮譽或你發現別人符合條件但沒資格授予榮譽時的補充辦法。 --SFSQ2012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3:55 (UTC)[回覆]
看來如果你具有授予資格是可以直接授予他人維基榮譽的吧。--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17日 (四) 03:27 (UTC)[回覆]

提議WP:維基榮譽中新增條目的要求可改為同等數目的DYK

原因:現在這個制度對改良條目者這很不公平。明明在DYK/特優條目選舉都可以承認改良者是主編,為什麼獨獨是助理編輯/執行編輯一定要自己新增條目,不容許優化條目。

我提議保留目前條件的同時,容許以DYK代替新增條目數量,即有5個DYK一樣可以當助理編輯。--Temp3600留言2014年12月30日 (二) 08:38 (UTC)[回覆]

贊成新方案

  1. (+)贊成算我一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1月7日 (三) 06:34 (UTC)[回覆]
  2. (+)贊成:改良條目很重要。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消除歧見、互助合作、共創美好未來!2015年1月16日 (五) 01:30 (UTC)[回覆]
  3. (+)贊成--WildCursive留言2015年1月16日 (五) 11:29 (UTC)[回覆]
  4. (+)支持如果是在原標準上補充的話並無不可,老實說用處不大,然而要盡善盡美才是--淺藍雪 2015年1月17日 (六) 03:10 (UTC)[回覆]
  5. (+)贊成:維基百科現在需要改良條目的人,而非創建新條目者。--Carrotkit討論頁新設計 ~ 維基和平約章 2015年1月17日 (六) 03:12 (UTC)[回覆]
  6. (+)贊成:改良條目也一樣。 --Lanwi1(留言) 2015年1月17日 (六) 19:49 (UTC)[回覆]
  7. (+)贊成 #ForeverLove 凡人丶 2015年1月27日 (二) 15:05 (UTC)[回覆]
  8. (+)贊成:有時改良條目(尤其是一些基礎條目)比創建新條目的貢獻還要更大一些。--SnowKylinLi|Sn|ΔH2015年1月27日 (二) 16:04 (UTC)[回覆]
  9. (+)贊成,這樣增加了獲取榮譽的難度,以及榮譽所具備的含金量。--Walter Grassroot () 2015年1月30日 (五) 14:59 (UTC)[回覆]
  10. (+)贊成--首醫女張德奏本 2015年2月1日 (日) 06:26 (UTC)[回覆]
  11. (+)贊成--Whaterss留言2015年2月9日 (一) 02:58 (UTC)[回覆]
  12. (+)支持,說的就是。--Techyan留言2015年2月13日 (五) 02:22 (UTC)[回覆]

不作改動

意見區

再沒反對我就當提案通過了喔~--Temp3600留言2015年1月18日 (日) 14:22 (UTC)[回覆]

問:維基榮譽ABC哪個較高?

-- ~Alexanderlimetalk~ 2015年4月6日 (一) 11:58 (UTC)[回覆]

@Alexanderlime:C>B>A。其實根據標準就能分辨的……好像不太符合習慣,一般遊戲裏評價A都是最高的。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5年4月6日 (一) 13:27 (UTC)[回覆]
不是吧,應以A為最高、再來是B、接着才是C。-Rick Shaw留言2015年4月7日 (二) 15:31 (UTC)[回覆]
並沒有寫誰比較高,平常也不會顯示。但是Wikipedia:維基榮譽自己看可以感覺得出C要求最高,A跟B則明顯比C低,但分別是以不同項目低,所以A跟B比較難比較--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7日 (二) 17:41 (UTC)[回覆]
C>B>A,以執行編輯為例,A是edit>2000、DYK=2,B是edit>1000、DYK>3,明顯B是指用更少的編輯數就完成更多的DYK成就,明顯難度略高一些。至於級別識別的確有反直覺問題,不過也可能方便未來增加高評級(雖然已經基本固定了)。——不挖舊坑的Sakamotosan嚮往舊坑死里鑽的愚者致意 2015年4月9日 (四) 03:46 (UTC)[回覆]
說到了模板,為什麼不顯示ABC呢?113.52.126.162留言2015年4月22日 (三) 13:14 (UTC)[回覆]

對於獲得熱新編輯和優秀新人榮譽的賬號,如果之後被判明為傀儡賬號並被永封,是否應當剝奪其獲得的榮譽?

因為這些人顯然不是新人,開小號刷榮譽有違其設立本意,應當從榮譽列表中劃除。->>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4月15日 (三) 00:23 (UTC)[回覆]

其實我覺得應該算成「頒授無效」。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4月18日 (六) 01:03 (UTC)[回覆]
請詮釋「頒授無效」的意思。-- BenedictusFX 會議廳 題字冊 2020年4月19日 (日) 15:29 (UTC)[回覆]
視同從未頒授(而非曾經有),並刪除頒授紀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2日 (六) 07:29 (UTC)[回覆]

放寬維基百科:維基榮譽新人獎勵的獲得條件

通過:
7天(實際是8天?)公示期間沒有有效異議,本提議視為通過。--2, 3, 5, 7, 11, 13, 17... 2021年5月19日 (三) 12:25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的規定如下:

現行條文

維基熱新編輯: 7天或以內達到250次或以上

維基優秀新人: 7天或以內創造3篇新條目或以上(1500位元組或以上、非小作品)

提議條文

維基熱新編輯: 放寬至30天內,必須包含10個條目/草稿/用戶草稿中可見的編輯

維基優秀新人: 放寬至30天內,並包含30天內已開始寫作,最終成功發佈的草稿

現在的規定有以下問題:

  • 現時中文維基中,方針指引相當複雜,對條目的發佈要求亦比往日高。新人「7日內寫3條」,難度極高,也對「慢工出細貨」者不友善。
  • 「7日規定」亦忽略了草稿空間中,一來一回批改所花費的時間。
  • 要求新人7日內適應中文維基,恐怕只有整個星期都泡在電腦前的人才能辦到。
  • 「7天刷250次編輯」鼓勵的是刷編輯次數,而不是改善維基內容。
  • 目前兩項新人獎都是約一年產出6位,個人認為已反映其門檻的不友善。

因此,建議將門檻放寬至30日,並配合其他措施,鼓勵新人在社群中尋找自己的發展方向,而不是刷編輯次數/條目數。

歡迎各位發表意見。--Temp3600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18:27 (UTC)[回覆]

可。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0日 (一) 03:49 (UTC)[回覆]
舉雙手贊成。--~~Sid~~ 2021年5月10日 (一) 10:07 (UTC)[回覆]

公示期已過,沒有有效的反對意見(即沒有人提出新的修改提議或只是單純抬槓),此提議通過。--2, 3, 5, 7, 11, 13, 17... 2021年5月19日 (三) 12:25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維基創作獎

原標題為:重提廢除維基創作獎一事

可以換一個角度思考,如果有人要「故意刷DYK數量」,他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看到上面的討論,只提出了兩個可能的緣由:

  1. 維基創作獎
  2. 巡查豁免權

其中,維基創作獎是中維獨有的東西,激進派編者可能會呼籲直接廢除這個獎項。巡查豁免權則從頭到尾都只是「推薦」有75個有效條目,人為把實際操作限定為75個DYK,顯得比較微妙。

我對維基創作獎提一點個人看法。把貢獻數碼化、機械化在一方面保證了絕對的「客觀」,但是也變得非常刻板,少了很多迴旋空間,導致只能不停打各種各樣的補丁。如果變成提名+概述自己做出的貢獻,會不會更加有人情一些? --MilkyDefer 2023年7月11日 (二) 03:37 (UTC)[回覆]

維基創作獎的問題至少2020年的時候已經討論過一次了,我跟UjuiUjuMandan那時候就已經提議過將維基創作獎模板直接改成顯示究竟他有多少個DYK通過了,要是大家同意的話,我覺得可以重新推進此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5 (UTC)[回覆]
贊成(雖然不知IP用戶的贊成是否有用)。--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3:49 (UTC)[回覆]
有用,畢竟IP用戶也是社群的一部分,Antigng也是IP用戶起家的,UjuiUjuMandan有一段時間都是用IP用戶示人(當然,他沒有同時用注冊帳戶跟IP)。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51 (UTC)[回覆]
@MilkyDefer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6 (UTC)[回覆]
此外,巡查豁免權確實只要求「75個有效條目」,理論上只要建立了75個滿足基本品質要求的條目(我理解成初級條目,有些人理解成丙級條目)就可以了,但判定上用75個DYK來判斷簡單得多,畢竟如果不用DYK來判斷的話,這就代表需要逐個逐個條目來檢查,大家都是懶人,不喜歡這樣做。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49 (UTC)[回覆]
我還是覺得取消創作獎最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7月11日 (二) 03:53 (UTC)[回覆]
同意。我也只是因為維基創作獎模板已經放了在大量用戶頁上才提議將維基創作獎模板直接改成顯示究竟他有多少個DYK通過,我覺得還要把維基創作獎模板上的文字改掉,讓「維基創作獎」不復存在。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1日 (二) 04:00 (UTC)[回覆]
敝人都贊成取消創作獎,甚至完全不再計數(用戶自己想計的話那也可以自己做),這種獎項一直以來都讓我覺得在鼓吹大家單打,甚至有鼓吹霸佔條目之虞,與協作精神有所違背。取消的話基本上不用再顧慮上面出現的種種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1日 (二) 04:21 (UTC)[回覆]
同意廢除創作獎。可以像{{User GA}}那樣改成讓用戶自行計數。DYK提名不設「主編」,只有負責解決評審人意見「提名人」(提名人負責制,而不是主編負責制)。然後一篇條目User:甲寫了6000位元組、User:乙擴充4000位元組後,User:丙潤色後提名DYK並讓條目上首頁。三個人可以都認為自己貢獻了1篇DYK,也可以都認為自己貢獻了0.5篇DYK。這樣貢獻者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努力依然可以彰顯,亦不會陷入現在「主編獨佔榮譽」的死胡同,更不會有一個條目上兩次首頁算幾分的問題(按條目算或次數算都行,現在沒有創作獎了,who cares?)。--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1日 (二) 12:38 (UTC)[回覆]
我覺得不是「不符規則」而是「不公平」,如果真的有人像「街燈」所說「多次增批同一條目刷數量」,這實際上就是同樣的工作量實現個人利益最大化,對於同樣的工作量實現質量最大化的人完全不公平。然而規則都是平等的,我們制定規則不是致力於實現維基百科志願者人格的理想化,即便很多人真的是為了某些利益才刷條目,只要他不違背維基百科的利益和目的,哪怕他承認是為了個人利益我也不會怪罪,英文維基百科想要成為管理人員的比比皆是,沒有理由因為動機否認貢獻。如果按照「Milky」說的「從動機下手」反對追逐利益過於標榜道德義務,維基百科志願者沒有必要一定清高,這實際上違背了真實人性,以後真實溝通的成本也會變得很高。我覺得從動機入手並不是一種好思路,應該還是主要完善貢獻的標準。----Cat on Mars 2023年7月11日 (二) 04:16 (UTC)[回覆]
有關類似維基創作獎,但是是用提名+概述貢獻來取得的獎項,目前已有「維基原創獎」及「維基翻譯獎」。--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4:22 (UTC)[回覆]
@MilkyDeferUjuiUjuMandanCdip150LopullinenCatOnMars:已分拆出重提廢除維基創作獎的討論至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03:20 (UTC)[回覆]
所以這要怎麼推動?--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09:08 (UTC)[回覆]
很簡單,不要受理就好了,沒辦法處理自然也不會有創作獎產生。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7月14日 (五) 09:26 (UTC)[回覆]
維基創作獎不是一個要去申請的獎項,而是一個放在用戶頁的模版{{template:produceEncouragement}},後面會有通過dyk的次數,Dyk通過後,數字會自動加1, 也會依Dyk通過次數,將用戶頁放在「x0-x9級維基創作獎」的分類裏。--2001:B400:E258:7DE1:D50:F912:5081:771C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10:13 (UTC)[回覆]
@MilkyDeferMilkypine:現時明確提到「維基創作獎」的地方只有Wikipedia:維基榮譽#維基創作獎一處,因此理論上只要廢除那部分的規定,然後把{{ProduceEncouragement}}顯示的文字和裏面的設定調整,接着再把維基創作獎相關分類全部刪除即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1:19 (UTC)[回覆]
敝人建議仿效Category:維基內容專家那般把創作獎凍結,不撤銷已頒發的創作獎,單純停止頒發新的獎項和停止增加計數即可,不需要刪除分類或更改模板。--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1:26 (UTC)[回覆]
(1)先説一下我剛剛想説的事:剛參照了UjuiUjuMandan在2020年1月28日 (二) 08:57 (UTC)的意見寫了{{ProduceEncouragement/sandbox}}。此外,他在2020年1月29日 (三) 09:49 (UTC)的意見也提到了這種做法會導致模板自帶的分類可能需要移除,所以我在沙盒裏直接移除了分類。(2)考慮到現在存在{{ProduceEncouragement}}模板的用戶頁比較多,以及現在bot預設會更新{{ProduceEncouragement}}的計數,我感覺直接只改掉模板顯示的東西可能影響更小,而且這「維基創作獎」能不能真的算「獎」我個人也非常懷疑(畢竟如IP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0:13 (UTC)所言,這「獎」並不是申請得來的),這樣的話凍結後要做的事情可能比直接廢除後要做的事情更多(比如要修改bot的設定,而且考慮到bot還在試運行,這有機會會產生更大的問題)。此外,我也私心覺得讓用戶知道自己寫了多少個DYK是他們的知情權,畢竟有些人真的寫了很多DYK,這種情況下會很容易算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1:33 (UTC)[回覆]
單純廢除{{DYKEntry}}的author參數即可停止bot計數,完全不用改bot。而且我認為應該像GA、FA那樣不設主編制,取消創作獎項但卻保留主編制,這跟不取消創作獎根本沒有分別,還是鼓吹大家單打,與及分拆的公平性爭議依然存在。您想知道寫了多少個DYK,不懂自己用{{User DYK|n}}做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00 (UTC)[回覆]
我好像有説過「這種情況下會很容易算錯」這句話,對吧?此外,2020年當時的討論有意見認為「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仍要有」(A2569875),我覺得這類意見不可能到了2023年就完全消失。老實說,我覺得你上面説到的那些甚麽「鼓吹大家單打」、「鼓吹霸佔條目」完全是誇大其詞,我倒是覺得就算中文維基百科沒了所謂的「主編制」大家也還是照樣單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0 (UTC)[回覆]
「這種情況下會很容易算錯」應該是貴客自理的問題了,不應依賴管理員。還有@Lopullinen上面也明確表示「不設『主編』」,不認為3年前的所謂共識今天不可變。取消了之後會不會繼續單打是一回事,但也不應該在制度上還是予人單打的感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17 (UTC)[回覆]
我甚至覺得你這裏説到「在制度上還是予人單打的感覺」也同樣是誇大其詞。GFAL其實也沒有甚麽主編欄位,但同樣也存在一種不成文(但不具強制性)的所謂「主編制」,要是這樣説的話,其他人也可以説GFAL評選「在制度上還是予人單打的感覺」,但我也不需要你解釋GFAL評選為何並非「在制度上還是予人單打的感覺」的情形,因為這裏事實上是否如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群普遍認為是否如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0 (UTC)[回覆]
「GFAL其實也沒有甚麽主編欄位,但同樣也存在一種不成文(但不具強制性)的所謂「主編制」」也很明顯是您自己的原創想法了,GA、FA有重審制度,如果理解為主編制,變相承認該條目永遠由某人主編,與WP:OWN違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9 (UTC)[回覆]
我覺得你對「主編制」本身的含義有誤解。就拿革命之雨這篇條目來説吧,一開始是我翻譯過來的,所以那時我是主編,但我翻譯得不好,於是一年之後Milkypine重新翻譯了,那時候Milkypine取代我成為主編了。這種情況下這個條目的主編並非永遠都是同一個人,但仍然是「主編制」的情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5 (UTC)[回覆]
這樣就明顯涉及到時效性的特質了,GA、FA並不管時效的,您把有時效特質的「主編」概念強加上去就有問題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3 (UTC)[回覆]
這到底是我「強加」還是單純是你跟不上(或無法理解)現在社群普遍的套用方式我覺得值得商榷。不過其實我比較重視的還是要顧慮「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仍要有」之類的意見,現在都不到一個小時就已經有兩個這類的意見出來了,我認為這進一步印證了我的顧慮不無道理。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7 (UTC)[回覆]
能用Bot搞好的事,為什麼要人手自己算?我想知道自己寫了多少條DYK,用您的Bot就已經幫我算得一清二楚了。--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既然這類意見不可能到了2023年就完全消失,那還是有必要顧慮此類意見,而且社群一直也在依賴bot計數(我個人也認同Ghren的意見),如果真的要計劃取消這個安排的話,我認為有必要先通知所有用戶頁上有{{ProduceEncouragement}}的用戶,不然到了取消安排以後他們就會跳出來問為甚麽{{ProduceEncouragement}}不計數了,但用戶頁上有{{ProduceEncouragement}}的用戶頗多,就算是批量發送消息,從規模而言也有滋擾用戶的感覺。這樣看來,我的提議是副作用最小的方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2 (UTC)[回覆]
這樣的話廢除與不廢除還有甚麼分別?衹要是給人家認可的計數,那實質意義上還是一種「榮譽」,換湯不換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9 (UTC)[回覆]
這裏也只有你一個人認為這「還是一種『榮譽』」而已,其他人並不這樣覺得,我甚至還覺得現在的「維基創作獎」本身也不能算是「榮譽」。我之所以贊同廢除「維基創作獎」,根本的原因就是「維基創作獎」這個名字很容易讓社群將之誤解為一般意義上的「榮譽」或「獎勵」,在Wikipedia:維基榮譽#維基創作獎而不是其他更合適的地方介紹「維基創作獎」更是錯上加錯的安排。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32 (UTC)[回覆]
這樣去理解的話,衹能是叫做把維基創作獎變質,而非真正意義上的「廢除」(都覺得他本身就不是「榮譽」了,哪還要「廢」甚麼?)。--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3 (UTC)[回覆]
反正我這裏的目的就是要消除我上面説到的誤解而已,這到底該叫作「廢除」還是「變質」對我而言並不重要,但至少我做的事情的方向某程度上跟這裏的各位有一致的地方。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11 (UTC)[回覆]
其實所謂的「這「獎」並不是申請得來的」是否真的可以說明它不應該是個榮譽?維基助理主編、維基執行主編、維基資深主編實際上也不需要另外申請才能獲得,而是依賴其他投票結果而可以自動獲得的,與維基創作獎也是按推薦的投票結果自動獲得而不需要申請的性質相同;這豈不是說前三者其實也不應該視為「榮譽」?所以看來所謂的「誤解」根本不存在,「這「獎」並不是申請得來的」不能是「變質」的合理理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55 (UTC)[回覆]
實務上的操作確實如你所説的一樣,但理論上維基助理主編、維基執行主編、維基資深主編這三個維基榮譽都是要到Wikipedia:維基榮譽/申請與變更那邊去自己申請的,而現在並沒有任何的規則明確容許那套實務上的操作,因此這三個維基榮譽不能跟維基創作獎直接類比,它們的性質也不相同。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1 (UTC)[回覆]
Wikipedia:維基榮譽/申請與變更其實並無規定各項榮譽「必須」透過申請才能獲得的,衹是規定不可自我授予,所以您的理論並不成立,實際上不經申請直接頒予他人榮譽是可行的,正如 閣下的資深主編榮譽並非經申請而是直接按賽果授予一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19 (UTC)[回覆]
所以我才説「實務上的操作確實如你所説的一樣」啊,但Wikipedia:維基榮譽/申請與變更也有説明「如果發現到其他應該被授與榮譽者,可以在其用戶討論頁使用{{subst:HonorNomination|榮譽名稱|榮譽附加分類|subst=subst:}}留言以提示這名用戶可以前往本頁申請榮譽」,但確實沒有説過可以不經申請直接頒予他人榮譽。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8 (UTC)[回覆]
法無禁止即可為啊,「確實沒有説過可以不經」≠「不可以不經」,不然您現有的資深主編榮譽會變得不合法了,因為您真的沒有申請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5:45 (UTC)[回覆]
「法無禁止即可為」好像不是這樣用的,這應該只適用於私權,對公權而言應該是「法無授權即禁止」,授予榮譽應該不是私權的範疇。要是我現有的資深主編榮譽真的被確認為「不合法」,那我大不了自己走一遍申請程序,反正我本來也符合申請資格。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0 (UTC)[回覆]
個人榮譽當然是私權啊;不然就不需要規定「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6:14 (UTC)[回覆]
「如果您申請的是維基榮譽,則由助理編輯或以上榮譽(註冊達30天、編輯達250次)的維基人根據維基榮譽的得獎的條件授予」的規定又是怎麼一回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37 (UTC)[回覆]
「如果您申請的是維基榮譽」≠「維基榮譽必須透過申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34 (UTC)[回覆]
如果所有管理人員都如此不自重的話,那也難怪中文維基百科當時會出現社群無力自治的局面。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6 (UTC)[回覆]
難道要說當時直接給您頒授資深主編的人也是「不自重」麼?我想不應該這樣解釋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回覆]
不要拿其他人來道德綁架我。而且當時頒授資深主編榮譽給我的人又不是管理人員,我們也只是人微言輕的一般用戶而已,你覺得我們有能力enforce那些規則?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23 (UTC)[回覆]
那還一樣,他作為一般用戶作出如此的頒授,並未違反任何規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1 (UTC)[回覆]
如果現在連管理人員也帶頭任意重新闡釋規則的話,那我無話可説。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5 (UTC)[回覆]
您將「可以」闡釋為「必須」,不知道誰才是帶頭任意重新闡釋規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9 (UTC)[回覆]
我覺得你把屬於公權範疇的東西解釋成屬於私權範疇比較有問題。如果這真的屬於私權範疇的話,那就不應該限制只有具助理編輯或以上榮譽的人才能授予榮譽。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41 (UTC)[回覆]
為何是「私權」,我想已經解釋過「不然就不需要規定『不可以自己授予自己』」,再說下去衹是輪迴,還有私權本來就是可以施加限制的,您要是不認同我也沒有辦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46 (UTC)[回覆]
我是認為DYK計數應該和GA計數那樣「去正式屬性」。比如兩人合寫了一篇條目,說兩個人都貢獻了這個DYK,這完全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按現在的統計模式,要麼只能歸功一個人,要麼兩個人都別要。自己給自己+1吧,好像又是「對全社群造假」;給自己+0.5吧,DYK又沒按半數算的。而且如果編者關注自己寫了多少DYK,就說明他應該在乎(也希望別人在乎)自己寫過哪些條目。既然這樣,最好的方式是直接把條目名單列在用戶頁,這樣數字就很清楚了。然後在申請翻譯獎/原創獎時,這個列表也一樣好用。至於去除「維基創作獎」,只是去正式屬性的副作用。
既然DYK被去正式屬性了, 「主編」這個概念自然也不存在了。當然,「主要貢獻者」確實是事實上存在的,而且可以不止有一個。我認為主要貢獻者的意義在於,他有能力解答評審者的問題,而其他提名人可能是隨手提名,對於評審人的意見很可能完全無法應付。--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2:40 (UTC)[回覆]
我只能說不只這一個理由。某一次在DYKC討論的時候,有一個先輩和我說:「我在參選DYK就是為了宣傳,讓自己喜歡的東西上首頁」之類的說話。能上首頁本身就是很大的吸引力。--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2:24 (UTC)[回覆]
上首頁和取消正式計數不衝突的。FA/GA也沒有正式計數,但是吸引力比DYK大多了。DYK也按FA/GA的模式走就好。--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3:00 (UTC)[回覆]
@Lopullinen:但存在量級的分別。GFAL的提名沒有正式計數沒錯,但一般人並不會像提名DYK那樣提名GFAL(就提名頻率而言),而且GFAL是條目狀態的資格,而不是像DYK那樣上了首頁就完事,因此GFAL的計數方式與DYK有很大的不同(而且也簡單得多),沒有可比性。這個量級的分別我不認為可以忽略。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0 (UTC)[回覆]
我想大多數用戶的DYK也不見得比這位用戶的GA多。而且一位用戶沒什麽FA/GA,就說明他最值得展示的條目也就是DYK了。他自己都費幾個小時寫的條目,現在連列出條目(甚至手動更新計數)的時間的不想花,那說明他大概也不把DYK當回事,不計數也就不計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7 (UTC)[回覆]
參Ghren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的意見,我認為你「連列出條目(甚至手動更新計數)的時間的不想花,那說明他大概也不把DYK當回事,不計數也就不計了」的假設違背已知事實。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8 (UTC)[回覆]
我也想知道我創建了多少條目。如果有這樣的工具當然好,但沒有也就沒有了,我不是特別在乎我創建多少條目。真的在乎的編輯會自己開個頁面把所建條目全部列一遍,如果他不列,還是說明他不在乎,或者更準確地說「不夠在乎」。--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回覆]
我不認為你這個揣測是妥當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4 (UTC)[回覆]
我喜歡吃牛肉和我要養牛是兩回事啊。--Ghre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8 (UTC)[回覆]
可以寫個JS自動+1啊,或者你設定一個條件,以個人身份找機械人自動幫你+1也行。但我認爲現在給DYK正式計數的方法(即將所有貢獻排他性算到一人頭上)負面影響很大,不應該作爲正式計數。--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4:16 (UTC)[回覆]
首先,請不要假設所有人都懂得寫JS。其次,如果社群普遍並不認為這樣做「負面影響很大」的話,那你不斷重複這個觀點是沒有意思的,上邊那個提議限制DYK上首頁的「提案」也是同樣的情形,我不希望這裏的討論也變成那個樣子。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0 (UTC)[回覆]
所以既然您理解了我的論點及理由,就不要好老回覆我了好嗎。我不回覆您,顯得我不禮貌;我切題地回覆您,您又說我「不斷重複觀點」。--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7 (UTC)[回覆]
我只是單純覺得我問的那些並不重複的問題不應該獲得完全一成不變的回答,還有你提出的那些見解可能要先論證存在相當的社群普遍認可會比較好而已。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47 (UTC)[回覆]
如果我的見解和社群共識抵觸,您直接把總結貼出來便是。而且這個討論是給所有人看的,有些問題相信其他看客已經有了答案,所以我點到爲止。--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6:34 (UTC)[回覆]
另外如User:MilkyDefer所言。我認爲DYK是應該有人情味,而不是一個「4支持=1分」的機械數字。而且這個1分更把其他或多或少付出貢獻的編輯排他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3 (UTC)[回覆]
如果這種「人情味」會引致嚴重的副作用的話,那我寧可不要有這種「人情味」。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9 (UTC)[回覆]
現在的編輯很少完整審閱其他編輯的條目。我想原因很大一部分就出在DYK的身上——再認真地幫助其他編者校對,最後的榮譽只能是主編一個人的。我認爲現在的「沒有人情味」整個就是負向操作(連副作用都談不上,起碼副作用還是在指整體向好東西的次要方面)。--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2 (UTC)[回覆]
Lopullinen君的意見正好就反映了為甚麼我會說這種計數是在「鼓吹大家單打」。--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4:07 (UTC)[回覆]
還是如我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30 (UTC)所説的一樣,「事實上是否如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群普遍認為是否如此」,如果你(們)是打算直接忽略下邊的那些意見的話,那我不認可。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18 (UTC)[回覆]
但我覺得街燈您們要面對現實,實際上多數維基好的條目主要靠「單打」而成,不論DYK或GA、FA都是。你們鼓吹的「協同」當前現行屬於烏托邦,不如您們先把維基百科:協作計劃救起來吧。--Djhuty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20:23 (UTC)[回覆]
「協作」不等同於吃大鍋飯,文革時候自己單幹還要被治罪,維基百科的多人協作並不簡單說是每個人一起做同一件事,也可以是在廣闊的平台上承包自己的一份田地。----Cat on Mars 2023年7月14日 (五) 23:03 (UTC)[回覆]
其實我覺得一個人寫出來的FA/GA未必能叫「好」。有時候我評審FAC,都能見到條目一些句子語焉不詳;而GA已經要求句子意思清楚(FA是句子優美),所以FAC結果連GA標準都不符合。而這些問題如果其他編者願意協助潤色(比如就在DYK前潤色一次),那問題早就解決了。所以您說的對,現行DYK模式是鼓勵編者本人寫出總體效果好的條目。但這樣的結果是,細部改善方面其他編者不想幫忙。這概括來說就是「下限高,上限低」吧。十年前我們很缺條目,這種快速吸引編者創建條目的做法很不錯,但現在我認為也是注重品質的時候了。而DYK的「寫條目只是主要編輯者的事」的思路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的維基人,我認為這是需要改變的。--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5日 (六) 01:13 (UTC)[回覆]
這倒是--Djhuty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2:56 (UTC)[回覆]
不過您們也不得不承認是如果真的有幾個人合力寫一個條目來DYK,他們最終也還是顆粒無收的,沒有任何管理上給予的計數。--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45 (UTC)[回覆]
確實,如同上面Lopullinen和您闡揚的,當前制度也有所缺陷,但也如同Sanmosa也提醒,「多人主編」問題在動員令上也有。整個綜觀來說,並不是只有DYK、GA等在鼓勵「單打」,是當前整個中文WIKI環境都是,包含動員令或編輯松、非洲月等活動。要翻轉整個生態,不是靠小小的DYK改革了,要整個革命了吧。--Djhuty留言2023年7月15日 (六) 03:15 (UTC)[回覆]
「『多人主編』問題在動員令上也有」……其實也還是DYK惹的禍,早期的動員令甚至是跟DYK直接掛鈎的,就算動員令現在沒有要求DYK,我想很多參與動員令的人仍然會把DYK的單打計數作為考量,從而令動員令的條目終究還是以單打為主。所以即使其他的地方都有單打的情況,我想問題的根源其實還是來自DYK的計數方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06 (UTC)[回覆]
那你還是看不到問題真正的根源(真正的問題)是甚麼,問題真正的根源是如何在多人主編的情況下「承認並適當表彰這些主要貢獻者」,廢除DYK計數並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只要如何在多人主編的情況下「承認並適當表彰這些主要貢獻者」未有合適處理,那你就算廢除了一切的計數大家也還是在單打。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4:17 (UTC)[回覆]
我的想法是:廢除單打計數,大家就會失去想單打的誘因,從而寫條目時不再以單打作為首要考量,而可能更多地選擇與人合作。以不鼓勵功利主義的我來說,不論單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實就是最公平簡單的方法。所以根源的確還是圍繞DYK衹對單打進行計數的問題上,「那你就算廢除了一切的計數大家也還是在單打」恕敝人不認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4:42 (UTC)[回覆]
所以我才説你還是看不到問題真正的根源(真正的問題)是甚麼,計數並不是單打的「誘因」,就算是也沒有你想得那麽重要,因為單打是習慣問題,當時DYK規則的設定想必也受到習慣的影響。換言之,你把社群個人習慣與DYK規則的關係搞混了:應該是社群個人習慣催使了DYK規則的規定,而不是DYK規則的規定催使了社群個人習慣。「不論單打和合作都不彰表其實」一來不可能為社群所接受,我覺得下方的意見已經足夠清晰地表達了這個觀點了,我也不想重複,二來這樣做很有可能適得其反。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7:57 (UTC)[回覆]
對不起,我認為「DYK規則的規定催使了社群個人習慣」這個現象的確是真的,才不是「社群個人習慣催使了DYK規則」,很簡單,往年動員令裏不參加DYK的條目佔了多少?其實已經可見一斑。--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6 (UTC)[回覆]
我都明明白白地跟你説了問題真正的根源(真正的問題),但你堅持不信,我也沒辦法。而且,你一樣還是無法反駁「社群個人習慣催使了DYK規則的規定」這點,難不成當時DYK規則的規定是完全不依照社群個人習慣制定的嗎?我想表達的意思就是「單打」的傾向是社群裏的人本就有的,而不是被DYK規則的規定帶出來的。再者,你拿「往年動員令裏不參加DYK的條目佔了多少」來説也完全沒有說服力,這完全可以是因為絕大部分提交到動員令的條目的主編本來就習慣寫或提交DYK。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19 (UTC)[回覆]
但我還是認為因為DYK的計數緣故,從而導致動員令的條目絕大多數都是獨力完成,這一點看法我不會改變。--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4 (UTC)[回覆]
只要你不是想嘗試強套你這個想法給其他人並逼迫他們接受的話,那我一切都好。我之所以這樣説,是因為我在現實上非常討厭強套他們自己的想法給我的人。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7 (UTC)[回覆]
  • (!)強烈抗議:我仍然覺得「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仍要有」,不然條目經過各種改動,我要怎麼「證明」我曾經主編過?抗議取消所有「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不然條目經多次迭代更改,根本沒能證明「曾經主編過」,連「曾經」,都不給留了是不是,用戶不能聲稱條目所有權,所以我認為「留下『曾經』主編過 的紀錄」至關重要,至少要留有一種「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這同時也能增加新手編輯意願。要說「曾經主編過」任何人都能聲稱,而且各個人標準不一,但「用共識決定」至少還有一個依據,也是一種可參考的標準,所以(!)強烈抗議把「用共識決定誰是主編的評選」全部弄到沒有!!(!)強烈抗議。--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4日 (五) 12:44 (UTC)[回覆]
我把ProduceEncouragement直接刪了,沒必要顯示這個。Fire Ice 2023年7月14日 (五) 13:25 (UTC)[回覆]
  • (!)強烈抗議:我認為將主編的名頭刪除絕對不是好事,將會減損創作條目的熱情。既然無法證明該人對條目好壞的貢獻,為何需要將條目寫好並維基化,而不是將各項資料列好就行?個人認為這種磨滅創作熱情的作法會讓維基百科的水準降低。Waylon1104 2023年7月14日 (五) 13:30 (UTC)[回覆]
我認為相關制度目前還有存在的價值,直接廢除並沒有什麼好處。有人視之為阻撓多位編者協作的障礙,同時也有視之為促進編者貢獻百科全書之動力者。我不認為社群應當輕易否定這其中任何一種意見。當然,我想社群意見會很分歧,事實上這在目前的討論中也體現出來了。現階段我認為應該先考慮改革新條目推薦主編制度,讓對條目有相當貢獻者都能獲得創作獎肯定;不是「一分為多」,而是「共享」榮譽。至於具體標準如何,可以由參與評選的編者定奪。我想這應該是有益無害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0 (UTC)[回覆]
連動員令也無法處理的多人主編的情況,到現在談DYK卻能處理得了的話,我只能説非常神奇。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2 (UTC)[回覆]
維基百科社群神奇之處可不少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5 (UTC)[回覆]
那倒確實。既然如此,我倒是想看看如果真的從這個方向來談的話到底能談出些甚麽東西出來,如果有足夠建設性的話,我個人很樂於參與相關討論。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7 (UTC)[回覆]
另外,我意料廢除創作獎的決定將遭到不少編者反彈。應當廣泛徵詢社群意見,謹慎研討改進或替代方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4 (UTC)[回覆]
我感覺我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1:33 (UTC)的正式提議就很溫和,畢竟就是換了個名字、不再叫作「創作獎」而已(反正我不覺得那能稱之為「獎」)。我翻查了一下2020年的討論,當時似乎並沒有任何對此本身的反對意見,但我感覺這裏提議的具體的執行方式的不同都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到社群的態度。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5:43 (UTC)[回覆]
你們覺得多人主編實現不了這是技術問題呢,還是別的什麼問題呢?--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14:28 (UTC)[回覆]
我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但就算大家知道了,關鍵還是怎麽處理那個問題,如果沒有一個好的處理方法,那不還是徒勞嗎?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4:32 (UTC)[回覆]
其實Waylon1104說到了一個重要的點:應該具體的表彰榮譽者作出的貢獻,即他的條目具體好在哪裏。或許真的可以把創作獎改成提名制:編者積累一定的條目後可以提一次名,提名中展示這段時間他貢獻的條目,並分享一下他編寫條目的秘辛。比如我就很希望獲獎理由是「Lopullinen雖然寫了很多小條目,但也翻譯了許多內容充實的條目,其中包括長條目XXX。除電子遊戲條目外,他還嘗試了XXX領域的XX條目。此外,他也協助潤色了XXX條目。」而不是「Lopullinen寫了5篇DYK。」
共享分數這個出發點是很好,但這樣做會不會讓分數精確到0.1分之類?然後長條目編輯者會說「我條目比他長10倍,就不能多加0.5分」?然後我擔心這個分數會陷入另一種更有爭議的循環。如果這個分數能被看淡,就像編輯次數那樣浮動一點沒有人在意就好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8 (UTC)[回覆]
「Lopullinen寫了5篇DYK。」 --Iridium(IX) 2023年7月15日 (六) 03:58 (UTC)[回覆]
「抵制住貼標籤與道德說教的誘惑,讀者可能並不會接受你告訴他應該怎樣思考的好意。讓事實自己說話,讓讀者自己決定。」雖然這本來是拿來說中立的觀點的,但我感覺在這情境下也適用。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4:33 (UTC)[回覆]
在這裏「每個人怎樣思考」就是「事實」。而表達清楚自己的觀點,就有助於其他人了解更全面的「事實」。其他編者能否理解並接受我的觀點,取決於我的表達內容和表達方式。我的意見是否會改變,也取決於您和其他編者的表達內容(和表達方式)。只要沒有把自己的觀點說成社群的共識,那大家都自由表達意見就好。好了,還是回歸創作獎的事情吧,不要跑題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5日 (六) 05:25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希望通過「雖然寫了很多小條目,但也翻譯了許多內容充實的條目,其中包括長條目XXX。除電子遊戲條目外,他還嘗試了XXX領域的XX條目。此外,他也協助潤色了XXX條目」這種句子來理解一個用戶做過了一些甚麽,因為這類型的描述(用你的話來説,應該是有「人情味」的描述?)是主觀的,但每個人的主觀感受都不一樣。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0 (UTC)[回覆]
榮譽這個東西是為了激勵人的,而正是因為每個人受到激勵的點都不同,所以我們才要陳述自己的想法,看大家的想法有沒有共同點,能否讓榮譽能激勵到更多的人。畢竟就算「只有我一個人有這樣的想法,其他人持有和我完全相反的想法」,您也需要其他人發表自己的觀點後才能看出來啊。(而且如果我不說,您又能否知道居然還有人持有這樣的想法?)--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0 (UTC)[回覆]
但社群更偏好客觀的描述。另一方面,我就單説你給出來的那段主觀描述好了,我總感覺有些流於虛無縹緲。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33 (UTC)[回覆]
比如我剛做完的Talk:極地戰嚎3:血龍GAN,很多工作其實也可以默默無聞地校對掉,而不是放在曝光量較大的評審區讓人看到。而且即使放在評審區,我也絲毫不奇怪有人想「這個叫洛普利寧的用戶是不是有問題,有那麼點翻譯能力居然不給自己給寫dyk拿創作獎,而是花幾個下午一句句看其他人的條目」。我青睞英文維基「提名人和評審人共同改善條目」的理念;我不能證明社群其他人怎麼看(畢竟都想您這樣「理性」的說話,那永遠也證明不了),但我是認為社群多少是有「條目是其他主編的,給他看條目就是白給他幹活」的氣氛。我希望校對者、審閱者也把能促成GA/Dyk也當成貢獻,完整仔細的檢查條目,並且也希望社群將他們的貢獻是為重大貢獻。讀條目固然比寫條目快,但如果條目比較長,這也不是十分鐘半小時能搞完的。DYK機械性的主編名頭讓這種「合作」分享榮譽的可能性疏遠,這就是我希望不要單純以數字來欽定貢獻者的原因。當然,我理解您認為我說的話是胡扯。在做這項工作之前,我見這句話大概也是覺得在胡扯。--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5日 (六) 09:04 (UTC)[回覆]
個人以為這與目前學術界"共同一作"、"通訊作者"一類的銜頭有共通之處。如果要搞這個(先說我不認同條目有主編之稱),建議向學術界借鏡。--Temp3600留言2023年7月14日 (五) 14:34 (UTC)[回覆]
我認為大家都心知肚明維基百科大多數條目實際上是有主要貢獻者的。社群內部予以承認並適當表彰這些主要貢獻者,並不代表讓特定編者壟斷條目所有權。我想社群還是能很清楚區分兩者的差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7 (UTC)[回覆]
但我感覺這裏有一些用戶似乎沒有區分兩者的差別的能力。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16:04 (UTC)[回覆]
事實上如果有較公平的算獎方法,我是不介意保留創作獎制度。現有的計數方法有甚麼不公平不合理,上面我想都已經說到口臭。但要怎樣才可以有更公平的計法?似乎又真的很難想。--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4日 (五) 16:10 (UTC)[回覆]
同意Cdip150君。--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4日 (五) 16:38 (UTC)[回覆]
這應該不是強推會引致嚴重的副作用的提案,並阻撓副作用非常小或無的提案的理由吧?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4日 (五) 23:49 (UTC)[回覆]
這之所以說「似乎又真的很難想」,我也很想有一個副作用非常小或甚至無的提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0:54 (UTC)[回覆]
我覺得我的提議副作用非常小。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1:53 (UTC)[回覆]
沒有解決問題那還講甚麼副作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5日 (六) 02:35 (UTC)[回覆]
我對這裏的具體問題的理解跟你不同。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3:03 (UTC)[回覆]
先整理一下問題。
1. 第一個問題也就是一開始的廢除維基創作獎機制的爭論
ProduceEncouragement機制本質就是dyk計數器,雖然名義上叫做獎勵,但實際上和級別和獎勵關係都不大,(+)支持改名。
2. 第二個問題是討論維基創作獎提名機制的改革方向
如果要將維基創作獎轉化為真正的獎項,需要的是一整套評價機制,這可能需要另外一個討論區集中討論,相對而言改名的成本會比較低。
3. 第三個問題是維基創作獎和多人主編之間的關係
有人主張個人獎項不利於多人協作,這就讓我想起文革大躍進的吃大鍋飯。雖然維基百科主打協作,但協作只是達成維基百科的目標的手段,很多時候包產到戶比起多人協作更有效率,我心目中的協作不是一堆人寫同一個條目,而是是某個人負責自己擅長的領域,相互評鑑達成更好的質量。如果追求協作的話,巡查員應該把那些小小條目全部打撈起來,事實上條目質量往往需要有人負責。--Cat on Mars 2023年7月15日 (六) 04:31 (UTC)[回覆]
贊同上述意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5日 (六) 08:00 (UTC)[回覆]
我覺得我不妨問這樣一個問題:有多少人是支持把維基創作獎模板({{ProduceEncouragement}})改名,也就是把模板上顯示的文字改掉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04 (UTC)[回覆]
@MilkyDeferUjuiUjuMandanLopullinenCatOnMarsMilkypineGhrenDjhutyA2569875Fire-and-IceWaylon1104Ericliu1912。我之所以要問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這裏的討論還是沒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如果能確立一個比較明確的方向的話,我會比較好辦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09 (UTC)[回覆]
@SIridiuM28Temp3600Cdip150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6日 (日) 12:10 (UTC)[回覆]
明明歷史記錄裏就能看出來誰是第一貢獻者,FA和GA的實踐也已經證明了這點,結果一個小小的DYK評審居然還能讓這個社群還誕生出「沒有主編頭銜就無法證明主要編者」的想法。這個社群你們自己玩吧,我累了。BTW:我贊成CatOnMars的意見。不過我想補充的是,負責條目品質的人是提名者,這個人一般是主要貢獻者,但只要提名人願意負責提名流程,那也可以不是。--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6日 (日) 13:46 (UTC)[回覆]
常言道要誰來負責,反正負的是職責而不是責任,是誰負的也其實差不多啦。常言道編者每一個都是來當義工,主編開個DYK評審然後滾蛋的事也不罕見,畢竟當義工的不是皇皇然擾亂秩序也唯有多多包容,還能要求什麼?你看今時侯選上多半的條目也不是新條目,一個不是『新條目』的『新條目』多時又哪能分出真正的主編,沒有主編又何來所謂的個人獎項?難不成真要以歷史頁所記錄的某某貢獻字元比另某某多出兩千來定奪誰的貢獻才是貢獻?這也不過是多次提過為了編者冠冕堂皇而不矯揉造作的『自我滿足/激勵人心』目的而為吧,乃至也不乏假DYK真GA來順便蹭獎的事。因此當務之急便是把獎勵的形式去除,至於另確立為獎項還是多人主篇的問題只能容後才談。要說搞個什麼維基拓基獎,獎勵長期建立具有質素潛力的DYK短條目,能造福後人發展成GA/FA而成他人之美(從評級而非領域出發的拓荒獎)的編者也總比現時這維基苦力獎帶多點意義。--Iridium(IX) 2023年7月16日 (日) 17:02 (UTC)[回覆]
既然兩邊不討好(雖然很明顯是某登能兒故意搗亂),我能給的意見只有「擺爛」。不管日後大家怎麼提交DYK、投票DYK,只要沒人存檔、上首頁、添加次數,自然而然就不會有問題。畢竟許多人會提交、投票,但也有許多人不會處理存檔、上首頁、添加次數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7月16日 (日) 14:22 (UTC)[回覆]
恕無法支持改名。管理上授予的計數,意味着就是在彰表人家,那本身就是一種榮譽,不見得改名有何實質意義。--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8日 (二) 02:44 (UTC)[回覆]
看完一長串討論,我覺得我比較認同User:靖天子所提的觀點。因此回應上面這三個問題:
1. (-)不支持改名,維基榮譽仍然可以作為鼓勵新手、讓新手參與條目編寫的動機。
2. 調整維基創作獎的評選機制,是廢除現行以DYK計數的機制為前提。但是既然沒有要調整DYK計數機制,僅是調整創作獎的等級上限,自然無需調整評選機制。況且,目前已有提名制的原創獎、翻譯獎、主題拓荒貢獻等獎項,若再加上創作獎,同質性是有點高了。
3. 原文便有提到,希望藉由在10等(50個DYK)之前仍保留維基創作獎,之後便不再計數的方式,鼓勵編者朝着更遠大的目標前進,包含參與清理、修訂、協作等,在寫新條目之外的其他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方式。--巴波留言2023年7月18日 (二) 03:22 (UTC)[回覆]
『維基創作獎(或者說DYK數量)這樣的制度,本意應該是為新手設計 ... 但讓維基百科變成像yahoo奇摩知識加或百度百科那樣功利的獲獎榮譽制度,是否有點不合維基百科的初衷?』
『我甚至覺得創造這種友好的環境,淡化甚至遏制現在榮譽獎項氾濫的風氣,是我們這些老手的責任。』--Iridium(IX) 2023年7月18日 (二) 04:14 (UTC)[回覆]
我再確認一下,您的意見是「1. dyk計數與創作獎不分離;2. 創作獎評選機制不改變;3. 限制創作獎的等級上限」。----Cat on Mars 2023年7月18日 (二) 05:30 (UTC)[回覆]
是的。--巴波留言2023年7月19日 (三) 01:39 (UTC)[回覆]
同意Cdip150君的意見。希望社群還是先考慮改革獎項內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8日 (二) 06:40 (UTC)[回覆]
是討論Cdip150評選「DYK的計數」的問題,還是「取消創作獎」的問題,是如何評選DYK的問題,還是如何評選創作獎的問題。----Cat on Mars 2023年7月18日 (二) 13:25 (UTC)[回覆]
@Cdip150Ericliu1912巴波:我覺得CatOnMars在他2023年7月15日 (六) 04:31 (UTC)的留言的第一點説得很好,把DYK計數視作「榮譽」本來就是misconception。我自己的意見如果連DYK計數模板({{ProduceEncouragement}})都無法改名的話,那這裏整個討論串的討論基礎都是錯誤的,這裏的討論也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了,而我也可以説在沒這種misconception的情況下,乍得湖事件根本一開始就不會發生。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29 (UTC)[回覆]
衹說改名但又不實質改變制度本來就已經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可言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4 (UTC)[回覆]
把DYK計數視作「榮譽」本來就是misconception,改名了不就能更正這個misconception了嗎?怎麽可能「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可言」?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7 (UTC)[回覆]
由於是官方給的計數,自然就是官方給您的認可,所以不存在您所謂的misconception。除非把計數從制度上完全非官方化,否則乍得湖的問題依然會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0 (UTC)[回覆]
你把「官方認可」與「榮譽」、「表彰」掛鈎本身也是一種misconception。不過既然你能完全無視問題真正的根源並堅持認為是DYK計數催生了社群個人習慣,甚至還否定問題真正的根源本身,那我也不預期你會意識到你認知上的錯誤。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4 (UTC)[回覆]
「官方認可」都不視為「表彰」才是misconception,表彰人家的同時當然就是在認可人家啊,連這種常理都不識的話,我反而覺得您的認知有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7 (UTC)[回覆]
改名的實質是dyk計數和創作獎分離,如果社群認為創作獎有脫離dyk計數獨立存在的必要性,才有必要討論創作獎評選的形式問題。dyk記錄作為「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的一種形式,實際上和創作獎表彰的作用並行不悖,沒有必要一定要把dyk計數和榮譽綁定在一起。----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3:58 (UTC)[回覆]
正如Lopullinen君所說:「明明歷史記錄裏就能看出來誰是第一貢獻者」,如果另外還要DYK的計數作為「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那麼這種形式實質上還是一種表彰作用,把它脫離榮譽但卻仍要官方給予計數,當然是相悖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4:29 (UTC)[回覆]
這兩種說法實際上也是有區別的,DYK的計數是一種「共識」,不是光看編輯記錄就可以得出的。----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5:27 (UTC)[回覆]
那為甚麼還要「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除了是為了表彰之外,我實在看不出這是為了甚麼。--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5:55 (UTC)[回覆]
  • 為什麼需要「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道理很簡單,因為單看歷史記錄編輯位元組數很大的並不一定能看作貢獻,也沒有一個實質的標準能夠判斷是不是有效貢獻。就好比說你今天為實驗室寫了一個程式,程式有幾萬行,那就是貢獻了嗎? 幾萬行在資料記錄上位元組數變化量肯定大,但重點還是要看這程式的幫助性大不大,比方說我要給指導教授用用看,指導教授說,OK不錯,那這才叫做有貢獻;不然隨便寫,寫出來像垃圾一樣還用不着,一億行也沒有屁用。同理,條目也是要經過評審才能知道這段貢獻到底是不是貢獻,有了「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才有「Ok這個人的這段貢獻是一個有用的貢獻」,作為一個比「位元組數大小」更靠普的標準。--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16:42 (UTC)[回覆]
@Cdip150:那請問我編輯完之後有人編輯比我更多,我要用甚麼依據來說明那個曾經我有主要編輯過?沒有東西留下?我被消失了,我的存在沒有了,大家都討厭我,我可以死了。--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45 (UTC)[回覆]
參Ghren在2023年7月14日 (五) 12:21 (UTC)的留言:「能用Bot搞好的事,為什麼要人手自己算?我想知道自己寫了多少條DYK,用您的Bot就已經幫我算得一清二楚了」,我們就只是想要個bot計數器而已,這就是我們的共識,這又跟表彰有甚麽關係?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10:46 (UTC)[回覆]
因為「共識」是一種標準。我認為比主張我編輯過XX條目更客觀的標準。比起誰編輯幾位元組更好的標準,他是由評選參與者討論出來的,共識的價值我認為勝於數值。嚴格來說有存檔就可以了 記不記數也不重要。-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21 (UTC)[回覆]
那考試為什麼要有及格線,除了獎勵那些好學生之外我看不出來有什麼意義。法考、駕考、語言考試什麼的都不需要,反正就讓那些學過的拿個證書獲取成就感。----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06:25 (UTC)[回覆]
至於為什麼 因為我會焦慮 我不知道我寫了多少算是足夠的貢獻 想問別人這樣是否夠了 作為是否要繼續畫大量心思的停損點 如果用評選獲得共識是「Ok」一定程度足夠了 那我就可以放心力到下一個條目;原有條目轉成維護模式-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28 (UTC)[回覆]
「成就感」,讓人有成就感終究還是一種表彰,完全看不出其他意義。--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6:49 (UTC)[回覆]
@Cdip150:那請問我編輯完之後有人編輯比我更多,我要用甚麼依據來說明那個曾經我有主要編輯過?沒有東西留下?我被消失了,我的存在沒有了,大家都討厭我,我可以死了。--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51 (UTC)[回覆]
我覺得不是成就感,我希望有管道能傳達我有在做事,我不希望我還要努力裝作我有做事的樣子。證明曾經是主編的共識紀錄正是我有做事的證明。我想證明我不是沒有做事,我想證明我不是隨便修錯字裝忙好像感覺有在做事,是社群共識認證的我有在做事。我想證明我是真的有在做事而不是自我感覺良好。我不希望沒有東西能證明我有在做事的狀況出現。如果沒有相關管道,沒法證明我會非常焦慮不知所措。--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55 (UTC)[回覆]
我現在的想法沒有把DYK當作榮譽,而是諮詢方式,諮詢社群這次貢獻的足夠程度,不夠 那我就繼續改,夠了的話 就可以把主力移動到下一個條目,原條目轉成維護模式 不放全部心力。不然連諮詢管道都沒有很無助耶。-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30 (UTC)[回覆]
如果連這種諮詢確認管道都要移除,那我寫條目真的很無助耶,我怎麼定義停損點?不讓我問社群共識?那我寫起來很心累耶。又不是每個條目都有時間弄到GA。-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32 (UTC)[回覆]
然後我諮詢社群取得共識叫做榮譽?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34 (UTC)[回覆]
所求:「我對這條目做的夠不夠」。就這樣。我想要知道「我對這條目做的夠不夠」,想請社群鑑定。夠了,下一條目;不夠,原條目繼續改善;當然,夠了也可以選擇是否繼續往GAFA走。--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40 (UTC)[回覆]
如果你們要移除,那我要請求新的鑑定管道,謝謝。--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41 (UTC)[回覆]
而且按您們的邏輯,GA/FA其實也沒有任何官方給的計數,那是否要說FA/GA不能讓大家有成就感、不能確認自己做得夠不夠?--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6:53 (UTC)[回覆]
@Cdip150:GA/FA要花的時間成本太高了,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時間精力。--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16 (UTC)[回覆]
時間成本跟做得夠不夠並沒有關係。--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7:24 (UTC)[回覆]
@Cdip150:DYK有分提名人和主編者,提名人不能證明提名人有做事,唯有主編者能證明主編者有做事。請注意要後者存在才能證明。只是提名不能證明--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27 (UTC)[回覆]
@Cdip150:我希望有管道能傳達我有在做事,我不希望我還要努力裝作我有做事的樣子。證明曾經是主編的共識紀錄正是我有做事的證明。我想證明我不是沒有做事,我想證明我不是隨便修錯字裝忙好像感覺有在做事,是社群共識認證的我有在做事。我想證明我是真的有在做事而不是自我感覺良好。我不希望沒有東西能證明我有在做事的狀況出現。如果沒有相關管道,沒法證明我會非常焦慮不知所措。--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6:59 (UTC)[回覆]
如果你們要移除,那我要請求新的證明有在做事的管道。我就是那麼不安,一定要有人告訴我我算不算有在做事,不然我就是會非常不安,也不知道怎麼半。你們的提案即將摧毀的心理建設了,我快要死掉了。我整個研究所都是在這個狀況,每周都在想辦法跟教授證明我有在做事,不然寫一個程式算是有貢獻嗎?我不知道,教授說我有貢獻我才能安心地接受我有貢獻。同理,我寫了一個條目,我算是有貢獻嗎?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只能問社群,我有貢獻嗎,DYK說有,那我應該就是我有貢獻了吧,但如如果沒有這個,我要怎麼知道我有沒有貢獻,算不算貢獻? 我要寫到哪裏 才算貢獻? 我人生值得花那麼多時間來研究甚麼東西算貢獻嗎? 我不知道 我算不出來拉QAQ。 我現在覺得沒了DYK天要塌下來了 世界要毀滅了 怎麼辦才好--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00 (UTC)[回覆]
那還是同一個邏輯:是否要說FA/GA不能讓大家知道某人有做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07:20 (UTC)[回覆]
@Cdip150:GA/FA要花的時間成本太高了,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時間精力。我需要一個門檻較低的。--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21 (UTC)[回覆]
DYK有分提名人和主編者,提名人不能證明提名人有做事,唯有主編者能證明主編者有做事。--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07:23 (UTC)[回覆]
我認為有沒有獎項其實並不重要,希望保留的是一個能以共識的形式留下紀錄的「誰曾經主持過某個條目的編輯」,請注意是「曾經」,留下一個共識性的紀錄。因為編輯可以是修錯字或小改什麼的,每個人都可以說我編輯過我有編輯過的每個條目,什麼是「曾經主持過」透過共識本身也可以作為一個標準,我的訴求只有希望能留下至少一種這樣的評選方式,GA跟FA有時難度太高,並不一定有時間弄,這是對於現實生活忙碌的人,類似DYK這樣的評選似乎是目前僅存的唯一一種方式。所以有沒有獎勵其實不重要。-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8日 (二) 08:38 (UTC)[回覆]
Reputation is what people think of you. Character is what you are.--Wikimycota🧬 2023年7月20日 (四) 00:00 (UTC)[回覆]
我還是一樣意見,我需要一個「證明我有沒有做事,做的事是否足夠,由社群討論共識決定」的管道,至於社群認定「你有做事」了,要不要榮譽都不重要。另外再次聲明「證明了我有做事」不代表我會產生成就感,有做事和有成就感是兩回事,有時做了事不一定會有成就感,甚至只是有時太久沒寫條目需要生出條目來不然虧待了維基百科,這時硬逼自己寫條目哪來的成就感。。。但是動力不足時就只能問社群「我這樣算是有做事了嗎」只有DYK主編制能問出來,因此僅需要「證明了誰有做事」的共識資料以存檔的形式存留就好。我的焦慮症就是需要這種管道緩解,謝謝。- -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20日 (四) 04:20 (UTC)[回覆]

不再默認用戶開啟DYK計數

之所以一開始只要求改名,就是考慮到DYK計數存在的激勵作用,我覺得沒有必要全部廢除,同時將條目送去進行評審也是比較好的改進方式,最後討論創作獎是否有必要改革才不會一定和dyk聯繫在一起。我覺得既然有人需要有一個dyk計數器,並且既然社群已經有一個了,那就繼續保留又有何不可,反正都是機械人執行,也不一定要管理員的腳本執行,要麼不必默認開啟,就叫有需要的用戶自行添加到機械人的執行列表上。
既然管理員的意見已經很明顯了,DYK計數才是導致個人主義的源頭,所以覺得DYK和創作獎綁定、創作獎評選形式根本不重要,只有DYK不計數才會善罷甘休。既然多數維基百科榮譽都是自主提名、自願參加,那麼維基百科創作獎也應該是自主提名、自願參加,只有用戶主動要求才去添加。我現在的提案就是DYK計數自願,甚至沒有必要管理員維護,社群維護一個公共腳本,是否改革DYK評選形式的話後面再說。--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12:16 (UTC)[回覆]
這有點兒仿效維基香港內容獎,通過評選後不會自動獲獎和計數,而是主編者事後自行另外登記申請,由他人再三確認後才給計數。其實也不失為一種折衷的辦法,衹是能不能根治個人主義的現象?倒成疑問,要看之後評定機制改成怎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19日 (三) 12:58 (UTC)[回覆]
如果考慮評定機制,甚至你可以在申請DYK的時候要求是否積分,就像現在還有很多人還不希望DYK之後給自己加模版一樣,默認就不要積分;如果你們要積分,可以設立多樣化的DYK評選標準,允許多人協作共同獲獎,自選一種DYK達標方式要求多少積分。反正對於新手就是花樣、有趣,寫得多了也無所謂要不要積分,多幾種DYK評選標準也免得現在DYK通關像流水線批發一樣。----Cat on Mars 2023年7月19日 (三) 15:09 (UTC)[回覆]
的確,要不要計數這本身就是私權,應該交由主編者自己決定要還是不要。像是上面@巴波君引述@靖天子君的情況,現在有理沒理都要先給主編者加計數,然後主編者根本不想計數而又自己減回。那倒不如讓主編者想要的時候才自己申請,這種管理模式應該較為合理,也便於多人協作要怎樣評分、甚至出現把草稿分拆幾次上DYK要怎樣評分、當選後立即把內容推倒重寫再選要怎樣評分等等問題,可以在另外申請計數的時候再個別詳細評估。@AT--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20日 (四) 03:40 (UTC)[回覆]
我還是一樣意見,我需要一個「證明我有沒有做事,做的事是否足夠,由社群討論共識決定」的管道,至於社群認定「你有做事」了,要不要榮譽都不重要,要不要記錄誰做了幾件事也不重要。所以是否要取消自動計數或申請後計數,我沒意見。另外再次聲明「證明了我有做事」不代表我會產生成就感,有做事和有成就感是兩回事,有時做了事不一定會有成就感,甚至只是有時太久沒寫條目需要生出條目來不然虧待了維基百科,這時硬逼自己寫條目哪來的成就感。。。但是動力不足時就只能問社群「我這樣算是有做事了嗎」只有DYK主編制能問出來,因此僅需要「證明了誰有做事」的共識資料以存檔的形式存留就好,其他你是否要映射到計數,也就看申請人決定吧。--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7月19日 (三) 16:26 (UTC)[回覆]
我本就認為Cdip150的認定不合理,這種提案我是絕不可能支持的,這點我是不可能妥協的。社羣沒有責任為個別管理員的錯誤判斷負責。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23:40 (UTC)[回覆]
我感覺這個議題如果要推動下去,需要U:sanmosaU:Cdip150之間單獨討論一段時間,感覺又是無解。----Cat on Mars 2023年7月25日 (二) 09:18 (UTC)[回覆]
我覺得但凡Cdip150意識到他這裏做的一切實際上都是在公然故意與社群意見作對的話,這裏的討論也不至於如此,畢竟這裏也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非常堅決反對他的觀點。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5日 (二) 10:25 (UTC)[回覆]
您可以說我的提議可能不為部份人所接受(事實上也不是只有一個人支持如上的觀點[如AT、Lopullinen],閣下經常使出「不只一個人」的論調來支持自己,本來就已經不妥),但就此把我形容為「公然故意與社群意見作對」實乃對本人非常不文明的貶低。您近期屢屢對本人一言不合就口不擇言,經即場提醒後不久又依然故我,本人認為現在有必要對閣下之言論移送WP:ANM評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7月25日 (二) 13:10 (UTC)[回覆]
評估就評估吧,讓社群看看你對我的指控是否公允也不失是一件好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6日 (三) 09:2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