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封禁方针/存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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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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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管理員發現某用戶利用其他帳戶蓄意逃避封禁繼續編輯,除了利用的帳戶和IP位置會被封禁外,原有被封禁的帳戶的封禁期限也可能被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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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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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管理員發現某用戶利用其他帳戶蓄意逃避封禁繼續編輯,除了利用的帳戶和IP位置會被封禁外,原有被封禁的帳戶的封禁期限也可能被調整。

=== 特殊情況 ===

若一使用者已被證實不幸身亡(如在自己使用者頁加入了{{death}}),管理員可以不限期封禁有關使用者。

……

原因:看完了WP:VPM的一則討論後,才發現{{death}}明明寫著

在用戶頁上自己掛上此模板可能會被認為已故,從而招致不限期封禁。請勿隨意掛此模板。

封禁方針並沒有相關條文。

以上修改可以嗎?懇請社群審議並指出不足之處。 --Hello903hello && 點擊這裡留言 2018年1月15日 (一) 05:51 (UTC)

(-)批判一番:暂时没有找到有必要封禁已经去世的用户的必要:英文维基的Template:death和封禁方针未有说明需要封禁,而Shizhao先生的封禁只是一个个例。同时圈做出这笔更改的@Hat600关注。--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15日 (一) 06:04 (UTC)
(!)意見WP:是英文维基说的!我個人覺得封禁已去世使用者並沒有問題。--Hello903hello && 點擊這裡留言 2018年1月15日 (一) 06:15 (UTC)
(!)意見:其實有助於確保這個帳號不會被盜用吧?--Reke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10:48 (UTC)
(-)反对:死人还不得安宁?--Yangfl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12:31 (UTC)
@Yangfl哪不安寧了……封禁衹是防止賬戶被盜後被用來到處破壞,況且封禁不是懲罰--Hello903hello && 點擊這裡留言 2018年1月16日 (二) 09:20 (UTC)
那也不是预防犯罪,照这种理论,所有不活跃用户都得封禁,防止破坏?只封死人算什么事啊。--Yangfl留言2018年1月16日 (二) 10:20 (UTC)
(-)反对:吃饱了要么。galaxyharrylion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15:31 (UTC)
那么对已逝的账号应该怎么处置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16日 (二) 01:12 (UTC)
对,应该把棺材板钉紧些,免得突然诈尸,然后被北京人捉去研究了,被上海人卖了,被广州人吃了。[開玩笑的],既然挂出{{death}},也就是说这个账号以后不应该再有真人操作,如果再有操作的话,只有一个可能,傀儡了。当然,这样的封禁只是充分而非必要,可做可不做。另外还是那句,不要“诅咒”自己死了,退出的话,挂退休即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6日 (二) 01:51 (UTC)
个人感觉没有必要。--Leiem留言2018年1月16日 (二) 04:27 (UTC)
  • (-)反对:除了上面各位反对者所述之外,阁下提议的条文本身就不大对。“在自己使用者頁加入了{{death}}”?如果一名用户能够编辑自己的使用者页,说明他应该还未去世。要是我也因此被封禁了,怎么办?坚决反对该邪恶提议![開玩笑的]--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CuSO4 2018年1月17日 (三) 08:52 (UTC)
  • (-)反对:在下認為目前沒有此必要修改該方針。於在下的理解中,{{death}}的意義是聲明在該模版掛出之後,該用戶將不會有任何的操作,當該帳號有操作(包括刪除{{death}})的時候,管理員就可以根據WP:MJ方針執行永久封禁,因此在模版頁上才會有這樣的“風險提示”。然而不應該是在用戶掛出{{death}}的時候,管理員就需要去封禁。該條方針如果修訂,管理員的積壓工作就又多了一項了[開玩笑的]。-Tazkeung留言2018年1月17日 (三) 15:06 (UTC)
认同这种说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8日 (四) 00:52 (UTC)
(-)反对+(-)批判一番:這個提案過於唐突,對逝者缺乏尊重。-- 西門豹治鄴·入報河伯 2018年1月20日 (六) 14:38 (UTC)
單純只是因為有人把封禁當成榮譽吧,不能太輕易給一個帳戶,看看某用戶精美的多次永久封禁和解封史。講正經的,如果已經證實死亡,永封是必要的。舉個可能的例子,善意推定的原則限定下,不會主動懷疑一個已經活動100年的帳號是否是活人在使用,也不會懷疑已經10年沒被使用的帳號是否使用者已經亡故。

扯了這麼多舉例,講實際一些的問題,帳號可以買賣、轉讓、繼承使用嗎?為了避免褻瀆死者或冒充死者還活著的假象,讓買賣、轉讓、繼承的人甚至是駭客破壞死者生前的名譽或利用死者的帳號權限,永封是必要的,因為這是對死者的褻瀆。--101.9.195.102留言2018年1月20日 (六) 23:13 (UTC)

“父亲的咳嗽愈发地激烈起来。‘我亲爱的孩子,我这辈子碌碌一生,到头来也没混出个啥,反而欠了一屁股债。能留给你的东西不多……除了我身下的这个病榻,也就只有,我那有着巡查豁免权的维基百科账号了。编辑次数不多……只有3万多次,连个管理权限也没有。’儿子悲伤地点了点头,眼睛红红的,却一直逞强地没让眼泪落下来。‘但是,但是!’父亲的眼睛突然睁大了些,‘它一次也没有被管理员封禁过!一次用户查核通知都没收过!除了一次层级2的编辑战警告之外,它的讨论页,清清白白!’父亲因激动涨红了脸,咳嗽一次比一次激烈了起来,耗尽了他所剩无几的体力。时间不多了。‘曾几何时,我幻想着哪一天……这个号会成为资深编辑……获得荣耀无数……我也曾憧憬着它变成管理员的模样。但我快要与这个账号永别了……我把它……留给你……孩子……我相信你不会滥用它……你会用它开创一个崭新的、光辉的明天……你会成为管理员……然后是行政员……监督员……查核员……孩子……日后会有很多流言蜚语和磨难……你要……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你会成为维基百科的未来……爸爸妈妈会一直爱你……’颤抖着将写着密码的纸塞给儿子后,父亲就再也没有醒来。看到了密码的那一刻,儿子终于还是泪如泉涌。是母亲的生日。儿子回想起母亲还在的时候,一家人为了VPP上的一个方针提案争吵不休的日子。他们终于能够团聚了。处理完后事之后,儿子登入了父亲的账号,并挂入了{{death}}。这是这个账号的第一次死亡,也是第一次重生。”[開玩笑的]我觉得没有必要封禁已逝用户。燃 灯 2018年1月21日 (日) 00:53 (UTC)
为上面的精彩文章鼓掌。现有的挂上{{death}}的例子处理结果均为全保护用户页,而其它的不管。私以为现在的处理结果并无问题,应该修改的是不是{{death}}模板本身呢?-- Stang 2018年1月22日 (一) 06:05 (UTC)
女儿(燃灯):你说你混了这么久怎么只混到个巡查豁免。父卒[開玩笑的]。--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23日 (二) 05:54 (UTC)
@Lnnocentius父亲是自豪的写条目党,面对某A管理员为了满足问问题的欲望而抛出的巡退大礼包不为所动燃 灯 2018年1月23日 (二) 17:30 (UTC)
这是个民法问题。不知道佛罗里达州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月30日 (二) 17:06 (UTC)

修訂封禁方針

方針小修改‧封禁方針

已通過:
先修訂後審議完成,展示已越七日,下列修訂通過。--J.Wong 2018年7月8日 (日) 13:19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依旧是关于小广告的事

[1][2]这些页面是否应该删掉?我认为应该删掉,而Super Wang说“举报他的用户名不当,可移步WP:UAA”,但是这样做会使广告出现在UAA那里,正中了博彩网站的幕后人的下怀(没准儿他们会窃喜呢),使维基沦为博彩网站的宣传平台。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2018年7月4日 (三) 12:00 (UTC)

請求增加不能透過本地申訴全域封禁的事實。--1233( T / C 2018年8月8日 (三) 16:41 (UTC)

常识,因为那是meta区操作的话,本地的确无能为力。——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9日 (四) 00:49 (UTC)
从lock信息框转到meta看一下就知道了,况且禁制和封禁不同。--BR 2018年8月13日 (一) 07:35 (UTC)

諮詢是否啟用部分封鎖

已部署:

提案已通過,並已完成部署,且已由User:Xiplus於2019年4月17日(三)16:12(UTC)複查。--宇帆留言·歡迎簽到R₁R₂NKC2019年4月17日 (三) 16:3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根據2019年第12期技術新聞部分封鎖現已提供各站選擇啟用,於此諮詢社群是否要提早試用這個功能,該功能的詳細說明請見meta說明頁。--Xiplus#Talk 2019年3月20日 (三) 01:41 (UTC)


已回報本地討論結果,待回覆。--Xiplus#Talk 2019年3月29日 (五) 13:35 (UTC)
參考文件已經翻譯完成。如有問題,請盡早提出。--J.Wong 2019年4月6日 (六) 05:06 (UTC)
將於2019年4月17日 (三) 16:00 (UTC)部署。--Xiplus#Talk 2019年4月17日 (三) 00:42 (UTC)
已部署。--Xiplus#Talk 2019年4月17日 (三) 16:12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似乎不能禁止编辑不存在的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4月18日 (四) 04:00 (UTC)
將其比擬為針對單一用戶的編輯保護(如同保護一樣,頁面移動並不會導致封禁失效),而白紙保護的功能目前尚未實現。--Xiplus#Talk 2019年4月20日 (六) 03:11 (UTC)

封禁原因

刚才在unblock里看见user:ceviagermany被用户名封禁。那么原因是用户名里不能有germany嘛?这样不行吗?我觉得这个用户名并不过分呢。(@wong128hkBluedeck 2017年11月21日 (二) 13:10 (UTC)

@Bluedeck:此為Spam帳號,請善用Google。-- By Jimmy Young. (Talk) 2017年11月21日 (二) 13:51 (UTC)
哦哦哦哦哦。Bluedeck 2017年11月21日 (二) 14:23 (UTC)

细化有关用户讨论页编辑的两条规定

诸位好。当前维基百科对用户编辑自身的用户讨论页管理非常宽松,任何人自由删除、存档自己用户讨论页里的内容。尽管实施起来时,还不能与其他方针冲突,如只可以删除、存档,但不能修改留言。但最近遇到的几例封禁申诉案让我想要细化这一方针。具体而言,是增加如下的新规定:

当用户遭到封禁,并提起封禁申诉时,该用户不能继续移除其用户讨论页上其他用户有关这次封禁的通知、讨论。

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当某用户被封禁时,管理员通常会通过封禁通知里(或在该用户提出封禁申诉后)阐明自己封禁该用户的具体原因和考虑,而其他用户有时也会就封禁案进行讨论;管理员还会在决定是否解封之前,向用户提出质询,要求用户作出承诺。最近的一些经历证明,的确会有一些不理性的用户在被封禁、提出申诉后,移除他人留言的情况。如果此时其他人(包括复查管理员在内)没有及时看到其他用户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本人作出的留言,容易误操作;同时,一般来讲对某一用户的封禁案讨论都是在该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上进行的,若该用户持续通过移除他人留言来阻挠讨论,将不利于社群判定。

另外,我还希望明确规定:

当用户被不限期封禁后,应该在该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上标记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

所谓“消息发送”功能即WP:MMS,是《求闻》和其他一些站务通知使用的大量信息发送方式。凡用户讨论页有这一分类的,都会被大量信息发送机器人跳过。此举可以防止被不限期封禁的用户长年累月,用户页被各类消息通知堆满的情况出现。

请各位发表意见。

--Techyan留言2019年10月26日 (六) 17:11 (UTC)

「當用戶遭到封禁,並提起封禁申訴時,該用戶『不能』繼續移除其用戶討論頁上其他用戶有關這次封禁的通知、討論」不妥,一來普通用戶對於判定一個用戶是否應該獲得解除封禁並沒有任何責任,二來這樣其實和直接禁止編輯用戶討論頁分別不大。我反建議應該提醒管理員要查看用戶討論頁歷史。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30日 (三) 09: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