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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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法系刑法
三階層論
構成要件該當性

行為作為 · 不作為
結果
主觀要件(故意 · 過失 · 意圖
構成要件錯誤德語Tatbestandsirrtum · 不能犯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預備
繼續犯 · 狀態犯德語Zustandsdelikt

違法性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 自救行為

罪責(有責性)-

心神喪失 · 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為 · 責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假想防衛
法律認識錯誤 · 許可認識錯誤德語Erlaubnisirrtum

參與論
正犯間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謀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幫助犯
罪數論
想像競合

吸收原則德語Absorptionsprinzip

實質競合德語Tatmehrheit

數罪併罰 · 連續犯
加重原則德語Asperationsprinzip · 累加原則德語Kumulationsprinzip

-法條競合-

特別法原則 · 輔助性原則 · 吸收犯
牽連犯

刑罰論
法定刑日語法定刑

死刑

無期徒刑 · 死刑緩期執行
有期徒刑 · 拘役
沒收 · 從刑
罰金 · 科料(小額刑罰)

褫奪公權 · 剝奪政治權利

處斷刑

自首 · 累犯

宣告刑

自由裁量權

-執行刑-

數罪併罰
易科罰金 · 緩刑
假釋 · 減刑

保安處分
保護管束 · 驅逐出境 · 終身禁業
法律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 · 罪責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 平等原則
刑事訴訟 · 刑事政策
其他學說
四要件論
犯罪主體

責任能力
刑事責任年齡 · 精神障礙

犯罪客體

法益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犯罪的主觀方面

故意 · 過失
目的

犯罪的客觀方面

危害行為作為 · 不作為
危害結果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預備

二階層論

危害結果,是一類刑法學的概念,是指由行為人的危害行為所引起的一切對社會的損害事實。

它包括危害行為所導致的直接結果和間接結果,同時也包括屬於犯罪構成要件的結果和不屬於犯罪構成要件的結果。狹義的僅僅是前者,也就是對直接客體所造成的損害事實。在刑法意義上的危害結果,只是實際的損害[1][2]

未觸犯刑法,但根據民法或行政法的規定,構成危害結果的也應當承擔民事法律責任或行政法律責任[3]

特殊情況

在一些特殊類型的犯罪中,罪行的確定並非要求危害結果成為犯罪客觀要件[4]

參考

  1. ^ 渎职与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实证分析. 新浪網. [2014-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2. ^ 犯罪客观要件. 新浪網. [2014-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3. ^ 无危害结果不得处罚. 華商晨報. [2014-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4. ^ 两女子偷了客人钱 虽主动还钱仍涉嫌盗窃. 嘉興在線-南湖晚報. [2014-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5. ^ 冀中星缘何被判定系故意引发爆炸. 成都搜索新聞. [2014-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6. ^ 从案例中看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的区别. 光明網. [2014-11-26].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