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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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媒體使用滿足感-維基百科Wikipedia 學術調查問卷

各位維基人,您好:
本人目前正在進行有關社群媒體使用的相關研究,依照學者 Kaplan and Haenlein在2010年時[1],提出六種社群媒體的分類,
維基百科屬於Collaborative projects類型的社群媒體,而不同類型的社群媒體使用者,所被滿足的動機則將有所不同,
本人碩士論文將對其中四種類型的社群媒體(Blogs、Collaborative projects e.g., Wikipedia、Social networking sites e.g., Facebook、Content communities e.g., YouTube)進行社群媒體使用者滿足感與社群媒體滿意度的學術調查,以下是線上問卷的網址連結,再麻煩各位維基人填答。

http://www.mysurvey.tw/s/SQ3yPp8P

本問卷旨在了解網友使用維基百科Wikipedia時所獲得的滿足感,您只需要依照您的維基百科Wikipedia使用經驗來填答即可,
所有的問題皆無標準答案,請您真實的填答自己的感受與認知即可。
本問卷所有資料僅提供學術研究之用,絕對不會對外公開或轉用他途,請安心作答,您的答案對我們的研究相當重要,感謝您撥冗填寫本問卷。

若您有任何問題都可以email給我,懇請您幫忙填答問卷~

參考資料

  1. ^ Users of the world, unite! The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of Social Media

--Alice99993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4:13 (UTC)

「請勿公開姓名、地址、電話、電郵地址等聯絡資料。……」這是互助客棧頁首寫的,這些東西放在閣下的用戶頁比較好。
本人尚未回答問卷,然而大致瀏覽後發現問卷的問題似乎不太適合維基百科,維基百科跟一般的社群媒體有很大的差異,不希望用戶在網站上做工作(編輯條目等)以外的交流,所以維基人多會使用其他社群媒體做交流空間,還有維基百科可以不註冊帳戶就使用(編輯、閱讀),這點也請閣下注意。--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5:12 (UTC)
還有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並非「臺灣維基百科」喔,你的問卷設定的對象似乎是臺灣的維基百科使用者?--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5:52 (UTC)
您好~感謝您的提點與建議,已先將個人資料在此頁面刪除。
關於您所提及的「維基百科跟一般的社群媒體有很大的差異,不希望用戶在網站上做工作(編輯條目等)以外的交流,所以維基人多會使用其他社群媒體做交流空間」,這也正是我的研究假設與目的,這也代表著不同類型的社群媒體使用,所被滿足的使用者動機會有所不同,您認為問卷的敘述不符合您的維基百科使用狀況,您可以填答"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此份問卷是依據各文獻所指不同類型社群媒體的使用者動機改編,本問卷將測量(Blogs、Collaborative projects e.g., Wikipedia、Social networking sites e.g., Facebook、Content communities e.g., YouTube)此四種社群媒體,採用同一套問卷來做衡量比較,所以在填答時,您若認為不符合您維基百科的使用經驗,還請您選擇填答"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
而您提到的「維基百科可以不註冊帳戶就使用(編輯、閱讀)」,在第一部份第4提我則用是否曾發表或回應,並非詢問填答者是否有維基帳號,
最後,您提及「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並非「臺灣維基百科」」,在最後第六部份基本資料填答,填答者地區別有"其他"的選項,並非只有台灣,所以應該不影響海外填答者的填寫。若還有其他建議,還請您在留言指正,感謝您--Alice99993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6:14 (UTC)
很明顯的,發起這份問卷的研究生沒有先對中文維基百科做過徹底的了解,因此設計出來的問卷會出現這種台灣中心以及與其他社群網站混為一談的選項。--Ellery留言2014年2月1日 (六) 02:48 (UTC)

請關注 IP 用戶 111.124.189.41

剛開始注意到是此君在中國人口史條目添加大量無標點符號內容,以及將帝王稱謂改成罕見型式;後來又發現他(她)會在條目中作一些參考來源根本沒有記載的小修改(多為數字),例如最近的四次編輯都是如此。其編輯歷史(Special:用戶貢獻/111.124.189.41)顯示編輯次數已達832次,不知還有多少這類問題尚未被發掘?-Kolyma留言2014年1月31日 (五) 02:03 (UTC)

Special:用戶貢獻/117.148.198.26Special:用戶貢獻/119.1.206.158也是。--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6:19 (UTC)

為什麼已修改設置就變成不是滿屏的了?

如題~我只要一修改我的設置,不管是主頁還是其它條目,維基百科在瀏覽器中的顯示都由寬屏變成窄屏的了。只有點【還原所有默認設置(所有分項)】後才能回到寬屏顯示。什麼原因,有什麼操作問題沒有? --思想螞蟻·greation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5:48 (UTC)

若是指(圖)請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技術/存檔/2014年1月#首頁
--Jason924tw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2:55 (UTC)
是的,已經運用,確實管用,謝謝你!--思想螞蟻·greation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3:10 (UTC)

互助客棧鏈接第五次消失

已解決: 重複: bugzilla:5092

左邊帶互助客棧鏈接的一欄又再次不見了。這是我至少第五次看到這樣的情況,至今仍沒有人解釋原因。每次消失我都會在這裡說一聲,直到有人解決這個問題為止。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1月27日 (一) 20:18 (UTC)

原來這與服務器上的cache有關係。你那個bugzilla頁面自06年以來還沒被解決,去年9月又重新開啟了,顯然現在問題還在。解決方法是,sysop用戶每次都要到MediaWiki:Sidebar重新保存一次(不用更改),就可清cache了。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1月31日 (五) 15:25 (UTC)
這個bug有時甚至是有用戶報告後管理員看看沒發現問題,用戶自己回去再看看也自己好了。Liangent留言 2014年2月4日 (二) 08:38 (UTC)

新聞動態繞過討論

在看到兩則中菲關係相關的新聞上了ITN之後,起了疑心,看了一下{{tl:Itn}}和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的修訂歷史,發覺ITN模板完全是KOKUYO獨自更新,而且兩則菲律賓相關新聞從未在ITN候選中通過討論。不知KOKUYO為何在沒有討論的情況下就可更新ITN?相信不少人已經多次對首頁ITN內容有意見了,包括事件的輕重不分,這次則是帶有地域傾向性。不知我是否已找到了問題的根本?如果是因為不夠人提交新聞候選,所以要單以一個人的判斷來決定首頁重要的(且很容易表現出政治、地域傾向的)ITN內容,那我寧願讓ITN過時。我寧願讓社群來慢慢決定ITN該登甚麼,甚至完全照搬英文等語言的ITN內容,因為這些語言的ITN至少已得到了社群共識。(在此並非批評KOKUYO,而是指出個人的判斷往往是不全面的,所以維基百科才有「經討論,求共識」這一做法。)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2月8日 (六) 06:23 (UTC)

任何新聞,如果等經過所謂的討論再上首頁,那早就不再是新聞了。--♥VC XC 2014年2月8日 (六) 06:39 (UTC)
好,如果無法經社群來討論,至少該有多於一人決定ITN內容吧。無論如何KOKUYO一個人的判斷之缺陷已經體現出來了,應至少有兩三人同時負責查看。我提議KOKUYO(或者任何更新ITN的人)在把新聞放上ITN時,至少必須先在Wikipedia:新聞動態候選上提名,再自行決定放上ITN。這樣就算沒有討論,也至少有個事後反對的地方,而不至於每次都要在互助客棧中公開投訴。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2月8日 (六) 17:35 (UTC)

問:[百無一用是書生][shizhao]

[百無一用是書生解任post]究竟當年心入面有團火嘅香港人去哂邊?你地對得住當年烈士「百樂兔」和「蘋果派」嗎?仲喺度嘅出句聲。定係已經全部走哂? --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22:40 (UTC)

夠膽去對阿爺講啦。聽信謠言,喺度攻擊個無辜嘅人算乜嘢啊?--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44 (UTC)
系同老大哥講,唔系阿爺。--107.148.2.2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49 (UTC)
都唔係1984,本地都話阿爺。--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3:00 (UTC)
....邊有攻擊人姐......激死!我想睇下仲有冇人有心清理門戶之嘛==—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8:19 (UTC)
@Zhxy 519,佢係危險人物黎!佢以前濫用checkuser功能,即係等於知道其他人住在什麼地方!清醒D啦唔該!—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8:25 (UTC)
係咪濫用Checkuser去meta提出。呢度中文維基百科佢唔做呢份工。搞清再來,小朋友。--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8:34 (UTC)
又把當年用全域的監管權跑CU(永遠記住:全域監管是允許在沒CU人員的域行使CU權限,這是meta的許可,有本事去meta吵)炒冷飯吧。→_→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7日 (五) 08:54 (UTC)
湯米提斯黨徒又來了。--107.148.2.2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8:37 (UTC)
監管員和用戶查核員濫用Checkuser權限應該找m:Ombudsman commission申訴。--GZWDer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10:35 (UTC)
請問能用現代漢語留言麼…… --LunarShaddowღIvy 2014年2月9日 (日) 03:15 (UTC)
不要歧視粵語語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9日 (日) 04:00 (UTC)
樓上沒有歧視粵語語法,請不要無故指責。本維基百科的通用語言是現代漢語,如果以別的漢語方言溝通,等於把眾多不懂粵語的用戶拒之門外,無助社群討論。當然小圈子或個人之間的討論可取任何語言,並無限制。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2月9日 (日) 07:09 (UTC)
在中文維基的公共討論頁面上使用大部分用戶不懂的語言對話,尤其話題對象是一個不懂粵語的用戶時,是非常不禮貌的事。如果要利用粵語對話請移駕至個人討論頁。--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2月9日 (日) 08:12 (UTC)

維基百科/維基文庫是否應該加入Kindle的.mobi輸出?

大家好!我是一名Kindle用戶。由於Kindle的方便與舒適,我在有空時就看它。它使用e-ink,與傳統印刷的書籍感覺十分接近。有時候,我用它閱讀長篇的維基百科條目,但之前需要把條目轉換為.mobi格式。雖然目前中文維基還不支持文檔輸出,當相信以後會有的。但目前只支持.PDF輸出,而且這種格式很笨,相對於.mobi格式,在kindle和其他很多種掌上設備上的體驗很差。如果維基本地支持.mobi輸出,將會對Kindle和其他電子閱讀器用戶十分方便,也會使用戶更多更仔細地閱讀維基文章。你支持嗎?--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6:03 (UTC)

請向技術部(mw官方或者collection插件開發組)提出,另目測非開源類格式不受,再另,collection一直用字模式(繁簡轉換)沒解決,根本不能用在這裡--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9日 (日) 15:21 (UTC)
最近出了一個新的PDF輸出器。Liangent留言 2014年2月10日 (一) 04:28 (UTC)

請允許我繞過封禁一次,因為很多天沒管理員回應,只好被迫用此方法申訴。

我會繞過封禁的原因寫在這裡,我想請求管理員測試我的電郵功能是否正常,因為好幾天下來很多發電郵沒有得到管理員回應,質疑是維基百科的電郵功能出了問題。--114.46.9.226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9:01 (UTC)

管理員願意處理封禁申訴的人太少。--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9:05 (UTC)
@Outlookxp, Lanwi1, T.A Shirakawa, , GZWDer:--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9:07 (UTC)
完成
@byfserag:,echo壞了。-Mys_721tx (留言) 2014年2月9日 (日) 09:11 (UTC)
我這裡是好的。--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9:14 (UTC)

已經收到Mys_721tx申訴結果通知,但是我看來溝通變成是單方面,管理員只顧講他的,而我又不明白管理員,變成我只好照自己想法去做,最後淪為自己是跳入陷阱,濫用申訴、繞過封禁、擾亂他人,管理員卻都沒教我怎做,只懂得讓申訴的人更加無法申訴,因為我申訴了就變成怎樣申訴都是在管理員眼中就是在濫用申訴,卻又一直不願去教不想去說,誰知道怎樣做才不會是濫用申訴,當然變成你們有理可以不讓封禁的人申訴,相對地也枉顧人情人理,被說了不高興就拒絕讓我申訴。--114.46.9.226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9:39 (UTC)

我這以前echo是壞的,好像最近好了。Liangent留言 2014年2月9日 (日) 11:55 (UTC)
確認可用。--廣雅 范 2014年2月10日 (一) 09:55 (UTC)

[重開][反書生post]希望香港人給一些意見(當然大陸人也可以,但未必被留意)

  1. 請說明shizhao的具體濫用權限行為,例如日誌和差異連結;
  2. 你給的User:百無一用是書生不是shizhao本人,是冒名用戶。

--GZWDer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11:27 (UTC)

[重開] Shizhao

請注意你的言行!--ZLCLCLC談話 2014年2月11日 (二) 11:44 (UTC) 我引述某網站對某人的某段評價,所以不是「我」的言行;你最多只可以話我言論不中立。請你停止對我誹謗行為!--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12:07 (UTC)

呵呵,這是誹謗你。自己不看看你說什麼,「另外,SiuMai你在網典已列為「刪除派維基人」核心成員,在香港已慘成眾矢之的、千夫所指之人,純粹妖言惑眾。」你什麼意思?--ZLCLCLC談話 2014年2月11日 (二) 12:13 (UTC)

正如我們一樣,網典也是人寫的,何必信到像曾曾呢?只是針著人家曾做過的「錯」(有些的確是錯,但有些根本就是訛)來批鬥,沒意思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12日 (三) 00:30 (UTC)

轉帖

中文維基有一個黑暗的日子--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1日 (六) 07:09 (UTC)

被迫害妄想症 + 大字報 + 批鬥 = 之。烏拉跨氪 2014年2月1日 (六) 07:14 (UTC)

啦啦啦~--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2日 (日) 04:08 (UTC)
謠言止於智者。--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2日 (日) 08:40 (UTC)

謠言止於來源請求。

-- By LNDDYL.(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1:32 (UTC)

提出論句卻要別人去證明,世上焉有如此滑稽之事

電郵為何被封鎖?

請問為什麼Kai3952使用電郵功能被封鎖了?我都沒看到通知。--36.233.183.68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8:32 (UTC)

MediaWiki:Talkpagetext

詢問處現已更名為「知識問答」,能否改下MediaWiki:Talkpagetext介面(包括子頁面)。如下:

-- By LNDDYL.(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9:43 (UTC)

今天打算幫忙找侵權條目,在伊莉百科新晉條目中發現一些抄襲維基百科的,會否是伊莉百科新手不熟悉方針?希望各位關注。 --關注2014新年大掃除 2014年2月3日 (一) 02:34 (UTC)

隨便他們吧……維基被抄已經不算是新聞了--M940504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2:17 (UTC)
你應該去告訴伊莉百科編者,不是告訴我們--Jason924tw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2:54 (UTC)
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鄙視他們,但是我們只有做得更好。--思想螞蟻·greation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3:14 (UTC)
不同意前面一位的看法,在被侵權的問題上,我們應該主動一點。建議閣下向Wikipedia:中文維基百科版權事務協會尋求幫助。(PS:我想加入,不過不明白加入規則.....「反破壞100次」是什麼意思不太明白。。。。。。)- I am Davidzdh. 2014年2月12日 (三) 13:29 (UTC)原來你已經是協會成員,沒弄清楚情況= =見笑了- I am Davidzdh.

對於新手不懂得簽名的問題提出改善建議

由於新手不懂得簽名的機率實在太高了,同時機器人(如User:Jimmy-bot)在為社群頁存檔時只會補充說「在(存檔日期)前加入」(見[1][2]、[[3] ]),許多還是我幫忙補上簽名的(請見[4][5][6]),我建議在中文維基百科有維基人可協助建立像英文版的Sinebot類似的機器人,基本工作如下:

  1. 定時監視社群討論頁面、討論頁以及用戶討論頁。
  2. 若用戶忘記簽名,根據歷史版本,在留言尾部自動掛上{{subst:unsigned}}。
  3. 在用戶的討論頁輸入{{subst:uw-tilde}}提醒。

當然也有其他繁瑣的工作需由機器人完成。可參考en:User:SineBot

大家意下如何?--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19日 (日) 14:20 (UTC)

(+)支持,另外聽說英文維基里還有個做法是讓新人新建的頁面不直接進入內容頁面,而是一個獨立的命名空間,讓老維基人維基化之後才能移動到條目空間。感覺這對中文維基也很有用啊--學有機化學品人生百味 2014年1月21日 (二) 05:34 (UTC)

請問您是在英文維基百科的哪裡看到這個做法?那麼「新人」的定義是什麼?要讓哪些「新人」不直接進入?因此這個做法不實際。--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23日 (四) 08:54 (UTC)
(:)回應:忘記在哪裡看到的對英文維基的報導了,「新人」應該指的是編輯數少於50次的非自動確認用戶。--學有機化學品人生百味 2014年1月23日 (四) 12:27 (UTC)
(:)回應:閣下誤會了,中文維基百科的自動確認用戶必須已註冊7天並編輯至少50次,而英文維基百科則是必須已註冊4天並編輯至少10次。--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25日 (六) 03:36 (UTC)

(+)支持,更希望某天可以自動簽名。這個應該不難辦到啊~ --greation 留言2014年1月25日 (六) 06:57 (UTC)

(+)支持,Sinebot是個好東西。大部分的新人(這裡特指僅做過少量編輯且不清楚維基百科基本方針的用戶)都容易忘記簽名。俄事實上我有時候也會忘記…… --LunarShaddowღIvy 2014年1月28日 (二) 17:36 (UTC)

我不信任WP:BOT。有時看到錯誤位置討論,加入{{movedto}}和{{movedfrom}}以移動,L大大的BOT也會來標個{{Unsigned-before}}, 囧rz……。所以,我傾向(-)反對上述建議。--關注2014新年大掃除 2014年1月29日 (三) 01:36 (UTC)

(:)回應那做一個半自動化的東西如何,將疑似未簽名的討論頁改動都用過濾器標識出來,然後讓巡查員或者乾脆所有自動確認用戶幫忙,掃一眼changelog然後點一下「代為簽名」,這樣不會出錯也不會麻煩吧。現在煩的就是看到沒簽名的東西,還要翻看歷史記錄然後用手工測試,逐步逼近上下界來確定是「誰」在「什麼時候」加入的內容,我基本三分鐘內找不出是誰寫的就懶得管了。 --LunarShaddowღIvy 2014年1月30日 (四) 03:57 (UTC)
其實不必,只要利用瀏覽器的Find工具尋找「新段落」字眼,再對照章節名,是很簡單的。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30日 (四) 08:05 (UTC)
(:)回應 Carrotkit:可設置若是加入模板或無實際內容就忽略而不作出任何修改。本站的機器人可能不怎麼好,但在英文維基百科,有許多很好的機器人,按照程式語言作出修改,如回退破壞的ClueBot NG。--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30日 (四) 08:02 (UTC)
那可以接受,但我覺得上述"半自動化"的提議好像更好。如果加個{{movedto}}就來滋擾提醒一次,我真的吃不消;討論頁新信息是會電郵用戶的,因此必須謹慎。--關注2014新年大掃除 2014年1月30日 (四) 08:10 (UTC)
{{Unsigned-before}}的unsigned是次要,before是主要的。目的是為了留下一個最後活動的時間戳,用於存檔時間參考。Liangent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15:38 (UTC)

我認為搬運這個bot很有幫助,但是也可以不必要一定去用戶討論頁留言。因為如果那個維基人在維基百科呆更長時間,想必早晚也會了解簽名的方針,更何況有了bot,以後也不愁沒簽名的問題。--Techyan留言2014年1月31日 (五) 13:35 (UTC)

(=)中立:對全自動簽名機器人有點不放心啊,如何區分頁面和留言是個很難的問題(尤其是WP名字空間),萬一機器人把頁面內容當成留言打上各種標籤那就...--南瓜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14:12 (UTC)
(+)支持:改投支持票。有一個這樣的機器人應該是一件好事。--南瓜留言2014年2月16日 (日) 07:52 (UTC)

(+)支持試行一下,有任何問題立刻關bot。--Temp3600留言2014年2月14日 (五) 15:27 (UTC)

由傾向反對改為反對。一向巡查頁面的時候,如有可疑,通常我會看看創建者的用戶警告,了解之是否破壞者;但老手有時太趕,也會忘掉簽名,並不是不懂得簽名,不必要在用戶的討論頁輸入{{subst:uw-tilde}}提醒。如取消「在用戶的討論頁輸入{{subst:uw-tilde}}提醒」一項,本票作廢。--User:Carrotkit <> 請關注其他網上百科對本人條目的侵權 2014年2月16日 (日) 07:55 (UTC)

(:)回應:可改為「如果某位用戶在24小時以內作出3個或以上的未簽名留言,機器人將在其討論頁輸入【模板】」。還有我並不懂得設立機器人,也不打算這麼做。看來大家都誤解了,我原本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求助留言就是看有沒有人願意設置,後可在機器人申請頁面申請。可是卻有些用戶多事地移動到這裡來。還有上述建議我只是略談,看有沒有用戶願意這麼做,怎麼閣下也把我的留言當作申請機器人?--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2月21日 (五) 13:50 (UTC)
(:)回應,感謝閣下通知;但本人需要澄清一下觀點。本人沒有把閣下的留言當作申請機器人WP:BOT申請根本不是在此頁進行。如閣下是因為「本票作廢」而誤會的話,希望閣下明白,本人只是非常不想因太趕忘掉簽名而被警告罷了;其實,本人原本不打算反對,但看見那麼多用戶沒想到「老手有時太趕也會忘掉簽名」及「討論頁新信息會電郵用戶」而支持,本人實在很擔心建議會成為事實。原諒我說話不客氣,但事到如今,本人實不得不反對。--User:Carrotkit <> 請關注其他網上百科對本人條目的侵權 2014年2月21日 (五) 14:01 (UTC)

小心臺灣媒體

條目賈斯汀·比伯被加上這個,條目原本說「……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向小賈斯汀發出國際通緝令……」很容易令人誤會國際刑警組織已經發出通緝了,所以現在我把他改成「……要求國際刑警組織向小賈斯汀發出國際通緝令……」。

不論阿根廷真的是否有這樣的要求,經本人查證國際刑警組織的網站並沒有找到對賈斯汀·比伯發布紅色通緝令,而該新聞的三個來源僅有星洲網同外國媒體的說法陳述「可能被通緝」但是標題誇大,而自由時報不清不楚地說「將會被通緝」,但是Ettoday誇大地說「已經被通緝」(雖然文末表示尚未確定,但是從下面的留言來看都被顛三倒四的陳述誤導了)。

現在的台灣媒體素質實在不(消音),但是編者不要看了亂七八糟的新聞後就被搞混了,提醒各位維基人。--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6:40 (UTC)

與書籍和學術論文相比,新聞報導一般都由非專精於該領域的記者編寫,可靠性比較低是很正常的。然而台灣媒體畢竟是由一群將女王當成首相的人組成的,所以可靠性能與其他國家的媒體相比的大概只有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吧。--M940504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4:35 (UTC)

Wikipedia:ACGA提名審核是何人負責?

Wikipedia:ACGA提名審核是何人負責?已經近兩個月沒有更新了......- I am Davidzdh. 2014年2月12日 (三) 14:54 (UTC)

前段時間的大提刪把ACG黨的心都傷透了你現在還找人更新?負責個頭啊。--116.20.35.72留言2014年2月14日 (五) 00:19 (UTC)

Category:尚未清空的已重定向分類

居然暴漲到了近100項。誰知道分類重定向有沒有方針制約?Bluedeck 2014年2月6日 (四) 09:34 (UTC)

一般認為分類重定向是明顯的技術問題,所以相關的限制措施討論也較少。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7日 (五) 07:24 (UTC)
這種屬於積壓的維護工作,建議@Kolyma:將其列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安可 ♪留言2014年2月14日 (五) 01:21 (UTC)

請求Wing閣下給願意貢獻維基的編者一次機會

尊敬的Wing閣下您好:

首先祝您新春愉快!這次關於兩名活躍用戶:「行走京滬線 (User:Legolas1024)」和「守望者愛孟」的封禁案。的確,縱使這件事背後卻有什麼隱情,但他二人利用微博散發不當信息的行為是錯誤的,他們二人也對此深表歉意,我們也認為他們這麼做是不對的,是應該受到懲罰的。 只是維基百科,真正的目的是分享知識,需要無私奉獻的編輯來擴充修繕條目,他們二人現在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他們也保證絕不再犯此類錯誤,並且已經將維基站外的不當言論全部刪除了。由於封禁目的並非懲罰用戶,而是防止更大的破壞,所以,既然他們二人已經停止了不當行為,所以請求能夠解除永久封禁。

同時,他們二人表示:十分希望能夠能繼續貢獻維基百科,為維基編寫出更多好條目。因此永久封禁也會使2位願意積極貢獻維基的用戶離開,我們認為那對維基也是一種損失,所以我們希望能給他二人一次機會。這次封禁到現在已經足夠警告他們二人,我們也願意監督他們二人,若他們二人再有站外的不當言論,則絕不姑息,予以永久封禁。

懇請您和其他管理人員能網開一面,讓他們二人可以繼續編輯,不勝感激。

共同聯署人:Fayhoocoolmanjackey782galaxyharrylion我愛波音哈NigelThe powder toy9shi南瓜 2014年2月4日 (二) 16:55 (UTC)

於此聯署,懇請閣下考慮。-- 782Talk2014年2月4日 (二) 17:23 (UTC)
給上述兩位一次機會,也給維基百科一次機會,維基中無私奉獻者正在流失,在補充一句不要因為一件捕風捉影的小事造成中文維基族群的對立,編者與管理員的對立。-- Galaxyharrylion 2014年2月5日 (二) 00:41 (UTC)
聯署。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懇請閣下考慮。--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2月5日 (三) 01:48 (UTC)
他們對維基百科的貢獻也很出眾,相信他們在這次封禁後能安分守己。我愛波音哈 The journey is reward.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02:12 (UTC)
(+)支持,他們曾經為維基百科做出的貢獻想必您也是知道的,就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吧。 ——Nigel 2014年2月5日 (三) 03:04 (UTC)
(+)支持為zh wiki 很大貢獻--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5日 (三) 03:13 (UTC)
(+)支持:現在真相未明,封禁只會讓人感覺管理員團隊欲蓋彌彰,還請解封並予以正式的澄清,方能讓人信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2月5日 (三) 05:05 (UTC)

希望能給努力貢獻的維基人一次機會。-- ZLC. talk 2014年2月5日 (三) 05:53 (UTC)

(+)支持:他們為條目做的貢獻很多,解封也許對於維基百科更有利。--南瓜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07:14 (UTC)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他們犯錯,可是願意改過;而且他們對維基百科的編纂也不是毫無貢獻。懇請大人高抬貴手,給他們一個機會。--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2月5日 (三) 07:37 (UTC)
(+)支持:人非聖賢,孰能無錯。縱使兩位編輯者之前的不理智行為確實造成了一些不良影響,但他們一直在為維基做出努力,貢獻有目共睹。永久封禁的處罰確實有些過重,實際也剝奪了兩人悔過的機會。因此懇切希望給與兩位維基人一次改過的機會,寫出更多優秀的條目為自己的行為「贖罪」。相信維基是個和諧寬容的大家庭。--Vickyzw大蘋果cogito ergo sum 2014年2月5日 (三) 08:44 (UTC)
本來不是什麼大事,雙方互相及時理解就沒事了。二人對維基有不小內容貢獻,應該肯定。本來不應該是在wing閣下這裡說的,但也跟隨留言了。如有煩攪,請閣下原諒。其他意見同於蘇州。支持。Bluedeck 2014年2月5日 (三) 11:09 (UTC)
我也覺得處罰過重,我因此解封這二人。--Lanwi1(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12:00 (UTC)
(!)意見又一次封禁了--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5日 (三) 15:09 (UTC)
請別太急。共識的達成需要時間。范恢復封禁設置估計是因為時間太短討論範圍太小不能太早處理。(@:)。再有,白河提到的那些內容我並沒有機會看到,所以也不能保證所有判斷都是完整準確的。那麼這樣處理並沒有錯。再耐心等等吧。Bluedeck 2014年2月5日 (三) 17:25 (UTC)
首先祝您新春愉快!這次關於兩名活躍用戶:「行走京滬線 (User:Legolas1024)」和「守望者愛孟」的封禁案。的確,縱使這件事背後卻有什麼隱情,但他二人利用微博散發不當信息的行為是錯誤的,他們二人也對此深表歉意[來源請求],我們也認為他們這麼做是不對的,是應該受到懲罰的。 只是維基百科,真正的目的是分享知識,需要無私奉獻的編輯來擴充修繕條目,他們二人現在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他們也保證絕不再犯此類錯誤[來源請求],並且已經將維基站外的不當言論全部刪除了。由於封禁目的並非懲罰用戶,而是防止更大的破壞,所以,既然他們二人已經停止了不當行為,所以請求能夠解除永久封禁。
-Mys_721tx (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17:36 (UTC)
我就是過來說在Echo壞掉的期間@是@不到任何人的……--廣雅 范 2014年2月5日 (三) 17:38 (UTC)
哦。Bluedeck 2014年2月5日 (三) 17:46 (UTC)
行走京滬線(User:Legolas1024)以及守望者愛孟(User:守望者愛孟)在維基百科之外進行不文明行為[來源請求],經用戶檢舉,兩人在維基百科以外的網站毀謗他人[來源請求],以及煽動他人在各大社群網站散發不實[來源請求]資訊,相關當事人在無任何證據支持自己是正確的情況下捏造流言[來源請求],故意吸引站外社交網站等無關人員對用戶的投票行為進行施壓和干擾[來源請求]通過大量人潮轉發和評論對其他管理員施壓[來源請求],並對該維基人的聲譽乃至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來源請求],此類行為對維基百科的投票和管理制度構成明顯擾亂,加上恐嚇他人以及維基百科內外拉票的行為是社群不能夠允許的行為,證據確鑿並且動機明確[來源請求],經管理員討論後判定違反WP:NPA、WP:CIV、WP:POINT、WP:HA等方針與指引,將兩人依照封禁方針給予「永久封禁」。
--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5日 (三) 18:33 (UTC)
樓上:相關的證據均提交在unblock-zh郵件列表中。目前我只能以管理員身份證實上述內容均有充足證據。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5日 (三) 20:04 (UTC)
(!)意見:以前在哪裡看過,維基百科並不存在真正的「永久封禁」。只要被封禁用戶確實承認之前的錯誤並且正式保證不會再犯,在得到社群的諒解之後,就應該解禁。--Gilgalad 2014年2月5日 (三) 20:09 (UTC)
(+)支持:有句話叫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二人雖然犯了種種的錯誤,但對維基百科一直是懷著赤誠的心。中文維基百科現在人才漸漸流失,如果用戶都因為錯誤被處以極刑,不念及以前他們為維基百科無私做出的貢獻,只會涼了老用戶的心。本人建議將永封改為有限封禁1個月,不能因為犯錯而不受到懲罰,這樣維基百科的規則何在?二人能及時糾正錯誤,說明已經有悔悟之心,還望管理員有一顆海納百川的心,尊重維基百科的自由方針,給他們一個機會。二人如果再次犯錯,再永封不遲。周子儀浪漫謊言 2014年2月6日 (四) 02:08 (UTC)
(+)支持:希望給他們兩人最後一次機會。--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2:32 (UTC)
  • (!)意見:我覺得應該順便檢討一下永久封禁及其相對解封的制度。現在任何一個管理員都可以將普通用戶永久封禁或解封的做法似乎過於主觀化和一言堂,透明度略嫌不足。--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6日 (四) 02:47 (UTC)
(+)支持:孰是孰非仍未明?但不管真相為何,我也私下請守望要自律言行,尤其身為管理員者更要自律,莫引非議。1、守望者愛夢被封禁,似因他私下支持天天參選投票頁面與一群管理員意見不同互指摘而起,守望被檢舉遭封禁。2 、2014年2月5日 (三) 11:44 Lanwi1(討論 | 貢獻)解封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 (處罰過重,給您一次機會),隨即被2014年2月5日 (三) 14:56 范(討論 | 貢獻)「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帳戶創建停用、不能編輯自己的討論頁面)再次查封,終止時間為永久 。3、我說范你倒真不避嫌,渠等方被疑身為管理員搞到最後三小時才搞小動作投票拉人下馬不甚光明,現仍案移客棧討論中,現在Lanwi1解封守望,你馬上復禁倒明快不手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望請尚有爭議的Jimmy Xu烏拉AddisWang廣雅 范等管理員莫涉此申訴案以避嫌。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4:15 (UTC)

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而絕非懲罰用戶。

一般情況下,我們建議給該用戶一個最後機會——在某段時間暫時解封該用戶,並在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他/她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政策。

對一個用戶不斷的封禁和解封被稱為車輪戰。車輪戰是十分有害的,要極力避免。解封之前儘可能同實施封禁的管理員討論,並理解他們可能更了解整個事件的經過和細節。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6日 (四) 04:12 (UTC)

我的確沒有處理此申訴啊,Lanwi1也沒有處理呢。沒有處理卻解封用戶,且該事件尚在討論中,恢復封禁有何不對?@Chinuan12623:。--廣雅 范 2014年2月6日 (四) 05:06 (UTC)
說Lanwi1沒有處理。摘1、2014年2月5日 (三) 11:44 Lanwi1(討論 | 貢獻)解封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 (處罰過重,給您一次機會)。2、我也覺得處罰過重,我因此解封這二人。--Lanwi1(留言) 2014年2月5日 (三) 12:00 (UTC)-難道是我眼拙?任何管理、行政員均可妥處此申訴案,唯就你等三人宜避嫌,此連署討論,是在加其深度,避免你等妄斷。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5:25 (UTC)
請列出用戶明顯申訴的證據。若用戶未申訴則更改封禁的管理員必須先聯繫執行封禁的管理員。我可以明確的告訴您 Lanwi1沒有聯繫。--廣雅 范 2014年2月6日 (四) 05:27 (UTC)
你真明確的知道守望無訊於Lanwi1或他人協處?就你上次對我的烏龍封禁(幸由他人解封),與你對天天的"要再段煉"之無俚頭反對理由,還撐到最後三小時投票的小動作,現又火速恢復守望封禁,坦言說對閣下言行沒多大信心,觀後再說吧。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5:45 (UTC)

(!)意見:我認為此案該封或解封答案已出,本人將不再論述,棧論非我所在。摘~1、執行禁封T.A Shirakawa-因為兩位沒有對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並沒有對當事人做出正式的道歉,其實本來只是一場誤會而引發的糾紛,但是演變到後來變成自己人攻擊外來者般的敵對,因此我將兩位同時封禁,其實我本來不想封禁兩人...(意指可封與不封,全在白河考量)2、198.2.232.80-說白了,管理員你們是否真的執行社群共識,還是你們自己的共識呢。最後一句話我給白河兄一點面子,就不標識黑體了。3、Galaxyharrylion-維基中無私奉獻者正在流失,在補充一句不要因為一件捕風捉影的小事造成中文維基族群的對立,編者與管理員的對立,4、蘇州宇文宙武-現在真相未明,封禁只會讓人感覺管理員團隊欲蓋彌彰,還請解封並予以正式的澄清,方能讓人信服 。5、Lanwi1-解封守望者愛孟 處罰過重,給您一次機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8:37 (UTC)

(+)支持:人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望給予兩人機會--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4年2月6日 (四) 09:17 (UTC)
(+)支持:處罰過重,詳細描述在下面。--小鄭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13:34 (UTC)
(+)支持:二位對於維基百科有過不小的貢獻,寫了很多高質量的條目,雖然因性情過於剛烈有時和其他用戶發生衝突,但大家對二位的貢獻還是比較認可的。最近他們因此我贊同給二位一個機會,不要因為社群的內部紛爭而使維基百科流失優秀的編者。--DeBit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1:41 (UTC)
(+)支持:處罰過重,管理員有區別對待之嫌。觀光團小F 2014年2月7日 (五) 04:42 (UTC)
(+)支持解除永久封禁「User:Legolas1024)」和「User:守望者愛孟」,Wikipedia:封禁方針;「封禁的目的是透過移除干擾來源,或鼓勵其改過,以避免未來出現問題的機會。封禁不應被用作復仇和懲罰的工具,也不應在不涉及行為問題的情況下使用封禁。」。--安可 ♪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10:32 (UTC)
(+)支持永封重了點--Temp3600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16:22 (UTC)

笑話:請求維基皇帝Wing陛下給願意貢獻維基的編者一次機會

尊敬的Wing陛下您好:

首先祝您新春愉快!這次關於兩名活躍用戶:「行走京滬線 (User:Legolas1024)」和「守望者愛孟」的封禁案。的確,縱使這件事背後卻有什麼隱情,但他二人利用微博散發不當信息的行為是錯誤的,他們二人也對此深表歉意,我們也認為他們這麼做是不對的,是應該受到懲罰的。 只是維基百科,真正的目的是分享知識,需要無私奉獻的編輯來擴充修繕條目,他們二人現在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他們也保證絕不再犯此類錯誤,並且已經將維基站外的不當言論全部刪除了。由於封禁目的並非懲罰用戶,而是防止更大的破壞,所以,既然他們二人已經停止了不當行為,所以請求能夠解除永久封禁。

同時,他們二人表示:十分希望能夠能繼續貢獻維基百科,為維基編寫出更多好條目。因此永久封禁也會使2位願意積極貢獻維基的用戶離開,我們認為那對維基也是一種損失,所以我們希望能給他二人一次機會。這次封禁到現在已經足夠警告他們二人,我們也願意監督他們二人,若他們二人再有站外的不當言論,則絕不姑息,予以永久封禁。

懇請您和其他管理人員能網開一面,讓他們二人可以繼續編輯,不勝感激。

共同聯署人:Fayhoocoolmanjackey782galaxyharrylion我愛波音哈NigelThe powder toy9shi南瓜 2014年2月4日 (二) 16:55 (UTC)

中文維基百科之所以搞到今日之田地,條目數稀疏,內鬥不斷,管理遲滯,不就是因為全體維基人(包括行政員管理員一般帳號)的這種君臣心態?不要怪管理員獨裁,獨裁的是你們自己的心。

(以上為笑話,與相關用戶無關)--107.148.2.226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2:57 (UTC)

你是不是某人的小號 ?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6日 (四) 03:56 (UTC)
我認可這位ip的部分觀點。不過尊敬語氣不能和君臣心態混為一談。請閣下再做思量。Bluedeck 2014年2月6日 (四) 04:12 (UTC)
為什麼要用尊敬語氣呢?--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4:15 (UTC)
為什麼不使用尊敬語氣呢?Bluedeck 2014年2月6日 (四) 07:02 (UTC)
他不是你的上司。--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11:13 (UTC)
不明白上司和此有何關係。但我已明白您的顧慮。不是因為管理員所以使用尊敬語氣。對絕大多數編輯我都如此。連出於善意創建了A1的ip也不例外。我最尊敬的內容貢獻者也不是我的上司。如果您覺得我稱呼您時可以放鬆平常打哈哈稱兄道弟,我當然更不介意。Bluedeck 2014年2月6日 (四) 16:31 (UTC)
這人想建立皇帝制度 ?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6日 (四) 04:17 (UTC)
重點不在於語氣,而在於他們找wing申訴。請看下面例子,覺得合理的舉個手。--183.28.102.49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5:45 (UTC)
  • 維基百科正常管理機制:用戶破壞-管理員共識封禁-用戶向管理員群體提出申訴-管理員經討論合理後解禁
  • 中文維基百科人民民主專政:用戶破壞-管理員封禁-用戶跪在人民大會(ke)堂(zhan)向老大哥求情-老大哥解封

話雖難聽,道理一樣

有個故事:某一年的春天,一群羊駝經過廣場,舉起牌子「小翼您好」,若干年後,這群羊駝又在同一地點舉起牌子「小翼慢走!」--183.28.102.49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5:39 (UTC)

  • 任何管理、行政員均可妥處此申訴案,此連署討論,編者可能是在加深其民意度,避免范等某些特定管理員妄斷一再阻繞,如上頁所示,多數支持解封,是也有管理員已解封,但又被范管理員恢復封禁?還請不要誤解找wing申訴之本意。煩請wing或有擔當之管理員審視社群意見卓處,不必然到激烈對立而有礙合諧,見可即收吧。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6:08 (UTC)
就本次事件,在unblock-zh已有7位管理員參與了討論。我都已經想不起來上次unblock-zh里這麼多人發言是什麼時候。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6日 (四) 06:15 (UTC)
IP用戶也能關討論?(約半天后紅字將變成藍色,等不及的可以直接翻閱歷史。)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6日 (四) 06:51 (UTC)
diff主要給編輯摘要用,平常用起來還不如diff模版方便Bluedeck 2014年2月6日 (四) 07:04 (UTC)
我還以為是你關的,坦克師開得真快。對了,關討論的IP,不如你去申請半保護這個頁面實際點。--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6:55 (UTC)
那現在unblock-zh那邊什麼進展呢?達師可以轉播一下麼?--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6:57 (UTC)
郵件討論是非常緩慢的,請耐心等候。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6日 (四) 07:52 (UTC)

關於行走京滬線與守望者愛孟的封禁解釋

關於行走京滬線(User:Legolas1024)跟守望者愛孟(User:守望者愛孟‎)兩人的封禁案,由於兩人在社群網站新浪微博以及相關的通訊軟體QQ進行人身攻擊,並且將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然後經過當事人的舉報因此執行永久封禁,決定封禁的人不是當事人Addiswang與Yhz1221兩人,而是我白河,因為兩位沒有對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並沒有對當事人做出正式的道歉,其實本來只是一場誤會而引發的糾紛,但是演變到後來變成自己人攻擊外來者般的敵對,因此我將兩位同時封禁,其實我本來不想封禁兩人,但是鑒於過去的百樂兔、蘋果派以及黃世澤的案子,惡意推定其他用戶的行為,甚至達到使用錯誤使用方針與指引來誣陷其他用戶的地步。玩弄規則屬於嚴重阻礙和防止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質管理。雖然在過去許多用戶已試圖通過各種渠道與他們溝通、討論以及勸導措施,儘管過去因此被短暫封禁,但是始終並未達成任何成效。為了保持中文維基百科的有效運行,以及為了保持項目能夠恢復到合作、互重的基本思想,我決定提出這項極端手段,也就是永久封禁。其實這樣下去冤冤相報何時了,就拿蘇昭旭老師所發表的《競爭者思維與共存者思維 現實勢利的反省》以及《理性與平衡 在冷漠與激情之間》這兩篇來當作例子,今天假設您寫了一個條目,A覺得有幾句寫得不好,動手去修改B所寫的條目,但是B跳出來說『這是我寫的東西,我不准有任何人修改我的編輯』,『我今天寫了新條目,我希望有其他人能夠去編輯』,前者是競爭者思維而後者就是共存者思維,簡單來說競爭者思維與共存者思維兩者的差異是,共存者思維的人,對任何事物有較有所分寸,不會為了一點小事而計較,相對的競爭者思維的人,只會往自己有利的地方走,認為自己才是對的,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曾經說過『一個人的知識見解,不可能超出他的經驗』,因此開拓自己的人生視野必須透過閱讀與旅行,多觀看、多傾聽以及多思考培養自身的同理心才是打破自身的偏見與知識的疆界,並且提升知識水平的關鍵,如果自己無法承認自己有偏見與知識的疆界,對於每一個人都有固定的刻板印象,尤其是對於自己學歷與權力的高大,更容易這樣看待每一件事物,不過這個論點其實適用於維基百科,既然您同在一個大團體裡,就要懂得如何團隊合作,去如何思考如何協作一個條目,而不是弄出分散的小團體,把別人弄得你死我活的,到最後搞得雙方都很僵。

我認為守望者愛孟跟行走京滬線本來的用意是良好的,不過,每一位用戶對於理想的維基百科的管理有不同的見解是很自然的,任何人用戶來自於世界各地不同的角落,就連學習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從一個用戶到維基媒體基金會,維基百科創立到現在也有十幾年了,許多的維護與管理方式也跟著改變,但是他們的行為導致了社群內的氣氛惡化、管理機構癱瘓,這是無法接受的。對於某些反對並沒有包含建設性意見。並且選擇性的忽略了有些用戶提出的反對意見,當然,這些人之中也有一些別人的過激言論,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其次,該用戶在互助展開的討論所發生的紛爭,已經影響到了維基百科的正常運作了,畢竟維基媒體計畫的最主要的使命是編輯一本百科全書,而不是來客棧參與討論或民主試驗場。我想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這次這兩位用戶所表現出一些極端行為,但是極端畢竟還是不好的方式。我始終認為在維基百科,要做一件正確的的事情,而不能以一種極端甚至是錯誤的舉動來完成,這也是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宗旨。如果只是一味地使用不堪入目的攻擊性字眼來否認其他編輯者的行為,這個不但不會受到社群的認可,我真的不希望有人因為一點小事情而選擇永遠離開維基百科,今天您編輯一個條目,就是在寫一部百科全書,就應該接受其他人的意見,我想請問各位與他人善意的溝通有這麼難嗎?為什麼各位不會在互助客棧提出問題的癥結點再來進行討論?然後一定要弄到激烈的手段再來討論,要多為他人設想才是上上之策。

管理員的義務在於保證維基百科的正常運行,假如有用戶嚴重阻礙維基百科的運行的話管理員的義務在於使得原來的秩序重新獲得建立。可以通過溝通、解釋、幫助的手法做,但是在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也通過封禁的方法。我相信每一個人會隨著時間而成長並且改變自己對於任何事物會有改變的看法,進行有限期封禁只會使得他們在封禁期間到期後還會繼續相同的行為,因此無法根本性的解決這個問題。鑒於目前情況非常緊迫並且嚴重阻礙了維基百科的運行,我決定提出永久封禁。假如不想承認自己的錯誤,不改變自己的行為的話,維基百科的社群無法容忍過度的擾亂。封禁並不是讓其他人冷靜下來用的,而是要放讓每一位用戶了解到維基百科無法容忍這行為,什麼事情能做,什麼事情又不能做,讓對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才能鬆手。我在2010年的時候在百樂兔的封禁申訴有提到『與其他維基人之間的互動要保持文明,假如您對別人友善當然了別人自然而然地對您友善,反之您對別人不友善,理所當然的別人會對你您不友善,人是互相的動物,要懂得去尊重它人,不要為了一件小事而吵,然後因此大鬧一場』。過去Wing將百樂兔跟蘋果派封禁的時候他認為封禁不是為了將反對的用戶排除在外,而是要讓它們兩位了解社群對於哪些事情是可以接受的,那些看法是無法接受的,我跟Wing的看法其實是相同的,在這個世界上並沒有永遠的敵人,當然了也沒有永遠的朋友,昨日的正義可能將成為明日的邪惡,所以我也希望您與對方進行善意溝通,而不是繼續在社群網站以及通訊軟體之間聽取自己人的意見,將溝通的管道封閉,然後開始咒罵他人,如果沒有汲取過去的教訓,那麼未來還是會繼續發生相同的事情,百樂兔、蘋果派以及黃世澤最後因為不尊重社群的共識,因此繼續擾亂維基百科到最後社群沒有任何人願意聽它們的意見,因此不要做出前人所犯下的錯,我將過去的經驗在這裡告訴各位,如果無法與他人文明的溝通的話可能成為用戶對用戶之間的的對立將加升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此我希望各位可以先想一下我說的話再來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當然,做為一位管理員,我思考這件封禁案有一段時間,我之所以把這件事情拖到現在,因為這件事情使得用戶的權利受到嚴重的影響,並且傷害到當事人的心靈,這種矛盾是從一步一步的從小到大被衝突出來的爭議,在這個過程當中,有可能雙方都有一些不些理智的地方,最後一句話,如果各位沒有做到到真正的互相尊重以及禮貌,當然別人也不會做,停止無謂的爭論吧,好好的溝通才是維基百科的宗旨,至於本案的解封與否,必須要看行走京滬線與守望者愛孟願不願意與當事人Addiswang與Yhz1221兩人做出道歉,並且承諾未來不得再用各種管道(包含各大社群網站、通訊軟體以及聚會時口頭提出)做出人身攻擊的行為,以及未來與社群的其他用戶不能再做出各種不文明的行徑,以上。--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2月6日 (四) 07:00 (UTC)

感謝白河君發言,我也早就看出就是因為避免爭議所以白河君才動手抓人(避嫌),也得知這是大部分管理員的看法。現在的問題就是在於,鎖人(不好意思這個詞比較暴力)是基於管理員共識還是用戶共識呢?在大部分用戶對此二人提出不要永久封禁的意見之時,管理員執行永久封禁是否恰當呢?是否可以相應縮短封禁期限呢?說白了,管理員你們是否真的執行社群共識,還是你們自己的共識呢。最後一句話我給白河兄一點面子,就不標識黑體了。-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7:11 (UTC)
如果各位有興趣,不妨將這個案例搬上meta那邊聊聊,我感覺會相當的有意思呢。管理員朋友們,你們真的不打算參考一下「民意」嗎?--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7:19 (UTC)
拿meta取暖………像中文維基的用戶。Bluedeck 2014年2月6日 (四) 16:26 (UTC)
我就這麼說一句你就慌了?果然是中文維基管理員。多擺一個攤子去meta有什麼可怕的讓你這麼激動?幾個小時跟幾天又有什麼區別?欲蓋彌彰就是欲蓋彌彰啊。話說,我不是中文維基用戶難道我是中文百度用戶?智商.......-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10:55 (UTC)
抱歉失禮。收回發言。另我不是管理員。Bluedeck 2014年2月6日 (四) 14:36 (UTC)
抱歉失禮,我認錯人。--107.148.2.2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54 (UTC)
(+)支持搬上meta那邊聊聊(雖然。。。。。。),同時應對封禁作出新的規則,是否應看「民意」及引入監管員--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6日 (四) 17:04 (UTC)
SiuMai你既然都是管理員了,又不是不知道此事既是可行(技術上)又是不可行(政策上)?--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7:24 (UTC)

還請大家不要轉移話題,永久封禁這一「刑期」是否恰當,歡迎管理員們出來說句話。也可以跟上面那些支持解封(?)的朋友的意見對比參照。看看大家有沒有商量餘地?--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7:26 (UTC)

我幾時當了管理員連我自己都不知道。--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6日 (四) 07:30 (UTC)
記錯?總之不行就是啦。--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7:32 (UTC)
比如說,上面支持解封的朋友,會善意推斷京滬線等二人在約一年的封禁後,冷靜下來不再破壞。--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7:34 (UTC)
我想說的是,低調一點,再開兩個帳戶就是了,吵吵鬧鬧做什麼!--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6日 (四) 07:36 (UTC)
你確定你這樣做不是在嘲諷維基百科的傀儡政策?--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7:38 (UTC)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嘛XD--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6日 (四) 07:42 (UTC)
低調些好XD--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7:45 (UTC)
  • 我認為此案該封或解封答案已出,本人不再論述,棧論非我所在。摘~1、禁封人T.A Shirakawa-因為兩位沒有對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並沒有對當事人做出正式的道歉,其實本來只是一場誤會而引發的糾紛,但是演變到後來變成自己人攻擊外來者般的敵對,因此我將兩位同時封禁,其實我本來不想封禁兩人...(意指可封與不封,全在白河考量)2、198.2.232.80-說白了,管理員你們是否真的執行社群共識,還是你們自己的共識呢。最後一句話我給白河兄一點面子,就不標識黑體了。3、Galaxyharrylion-維基中無私奉獻者正在流失,在補充一句不要因為一件捕風捉影的小事造成中文維基族群的對立,編者與管理員的對立,4、蘇州宇文宙武-現在真相未明,封禁只會讓人感覺管理員團隊欲蓋彌彰,還請解封並予以正式的澄清,方能讓人信服 。5、Lanwi1-解封守望者愛孟 處罰過重,給您一次機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8:33 (UTC)
  • 在微博上對其他用戶的評價,是否直接決定一個用戶在維基中的編輯資格?為什麼對維基人行為的評判,必須是規避站內言論、而改以他在站外的言論為依據?兩人對維基的貢獻或行動,究竟多少程度上與百樂兔、蘋果派、黃世澤等人有相似?為什麼我在此案中觀察不到任何一類形式的「共識」?基於此等理由,我從程序意義上,反對這此永久封禁,並認為這種決斷是失智、無禮、武斷的。我請求行政員出面解禁,並對以後此類封禁做出具有可操作性、可追溯性的規範性解釋。謝謝。--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2月6日 (四) 09:53 (UTC)
  • 別說在站外了,就算維基百科上,隨便罵我兩句,也不會有人在意。守望者愛孟剛剛發來了一封「道歉信」,並表明了解釋誤會的意向。我對這些誤會,對其提出了詢問。雖然還沒有收到答覆,我相信其既然有此態度,想必不會搪塞糊弄,欺騙處理本次事務的管理員和行政員。並回復樓下,Makecat是全部承認了自己破壞的全過程,而不是僅僅因為作出保證而被解封。以上。--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9:05 (UTC)
  • 不知道進行的人身攻擊有多麼嚴重。但是當年管理員makecat利用傀儡破壞先被永久封禁6個月,作出保證交代全部作案過程,29日之後就解封了。不知道這二位是否也該用舊的做法。--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10:37 (UTC)
京滬線以前最愛談宋朝士大夫,明朝士大夫什麼的,想必對赴死早有決心。但是我不知道他對自己認錯有沒有決心啊。我早就跟他說過了嘛,你去死容易啊,你怎麼不去死。說話輕浮,思維混亂,自我意識過剩,這就是京滬線跟愛孟今日被封的原因。反正我是攔不住他們破壞了,但是解封上我還可以為他們說幾句公道話。管理員大人們,是否給他們個機會,縮短封禁期限至一年呢?--198.2.232.80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11:01 (UTC)
這位ip用戶能否對「我是攔不住他們破壞了」進行幾句公道的解釋呢。--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9:11 (UTC)
前後事情這麼多,涉及人員數這麼大,你確保你能說清楚去年年底你某一天在家吃過什麼菜?就算是他說出所謂的事實,你覺得真的是事實,而不是編造出來的事實?是打算讓他們說清事實作為承認錯誤的證據,還是想假公濟私「尋求真相」羞辱他們?認錯就是認錯,只能以下一次再犯錯否定他們是否真正意識到自己做錯。--107.148.2.2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47 (UTC)
  • 在下認為京滬線和愛孟已經做出了一定的讓步,而且永封這個處罰絕對過重,在下認為這兩位在維基上的貢獻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某些權限的行為好比是一個人摔了個瓶子被判處死刑,就算不解封給予短期封禁即可,況且之前已經被封禁一個月。殺人犯放出監獄都能好好改造。兩位用戶的熱情必將會受到極大的打擊。一些維基百科的管理員,排除異己,不讓別人有批評的機會,那這和中共控制輿論、封禁維基百科、壓制言論自由的行為有什麼區別?維基的精神何在?如果不是被逼無奈走投無路不讓人有說話的機會愛孟又何必再發帖?現在卻用這個缺陷來作為封禁的理由,不覺任何不妥嗎?不要總說百度百科怎麼樣怎麼樣,有些時候維基的管理員未必做得比百度機器要好。有一個離任的大陸維基管理員寫過一篇文章,的確,維基百科落後於其它中文百科的原因不僅僅是政府的封鎖。我來到維基,就是堅信這是一個可以說真話的地方,是一個可以表達自己意見的地方,但一些大陸用戶去修正,就被說成「破壞」,那麼,我倒是更願意回到那個意識形態相符的抄襲百科去。--小鄭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13:18 (UTC)
  • 「一些維基百科的管理員,排除異己,不讓別人有批評的機會,那這個中共控制輿論、封禁維基百科、壓制言論自由的行為有什麼區別?」;有趣,能不能麻煩您隨便舉個例子,說一說您的「真話」。--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6日 (四) 19:15 (UTC)
    • 「摔了個瓶子」?對於這種不當的比喻表示強烈的不滿。如果由於該人的言行,維基人在現實受到的實實在在的傷害,不管是精神的,或是肉體的。這難道真的能與摔了個瓶子相當?如果閣下堅信維基百科是一個可以說真話的地方,那麼就看看是誰在編造被迫害的謊言,到底是誰在真正威脅別人的人身安全。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擇手段,這才是真正的恐怖主義吧。所謂處罰過重根本不成立,百樂兔、蘋果派、黃世澤等人做過擾亂、做票、人身威脅的事,他們都做了,有什麼理由認為不應該進行永久封禁。維基百科不是完美的,但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可能是文化大革命式的大字報、批鬥會,其中多少的謊言與迫害。各位若認為他們是無辜的,請參考文革中的造反派的言行。烏拉跨氪 2014年2月6日 (四) 17:12 (UTC)
  • (!)意見:上面那位小鄭說出了問題的實質:「個別管理員把用戶逼得走投無路,他人才會去站外發表言論」。而目前個別管理員的言論也很明確,就是不希望他們二人解封,但所用的理由依舊蒼白無力。不但說貢獻上,此次被封禁的二人與所述蘋果派等例子無可比性。而且他二人儘管卻有錯誤,但友善提示烏拉,將一系列的意見糾紛扣上「擾亂」、「做票」、「人身威脅」甚至「文革造反派」等帽子,如此描述其他編者是也不妥當的。再者,其中另一位Addis管理員說了自己都自相矛盾的話,前者剛剛才自述「守望者愛孟剛剛發來了一封「道歉信」,並表明了解釋誤會的意向」,後者有馬上推翻「可能本人之前並沒有注意到,能不能麻煩閣下告訴我在下認為京滬線和愛孟已經做出了一定的讓步[來源請求]在哪裡,是什麼。」豈不是自擺烏龍?再者,其二人此次被封禁,相信社群均可見是為言語立場衝突,和Makecat等濫用傀儡之惡意性相距甚遠。以上目測有3位本該避嫌卻未避嫌還一再阻止解封的管理員:「Addis」和范等人,我只想告訴3位,您三人今日之所為,再過不出3年,回想起來,一定會覺得自己當初的所作所為是相當地幼稚。
  • 言歸正傳,我們討論封禁案本身,二人已經做出致歉和保證,且該封禁案不管多少都是出於懲罰之目的,然而維基方針早已明確,封禁目的並非懲罰,故提請Addis等人注意,「維基百科精神」:「人人參與,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故此案仍應以解封為上
  • 同時,告誡此次被封禁的二位編者,認真吸取此次教訓,以後宜請多做出貢獻,少牽涉爭議為上;遇見爭議,也當以友善溝通為上

--36.19.159.37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1:25 (UTC)

  • 擾亂、做票和人身威脅是他們實實在在做過的事,如果這不是文革式的手段那我真的沒有辦法描述這種行為的拙劣。守望者愛孟所謂的道歉,輕描淡寫,其中不見曾被作為攻擊對象的我在其中有任何的文段,哪裡有什麼誠意。Makecat單單因為濫用傀儡,未有人身威脅即被永封,而這兩位的做法有過之而無不及,當然相差甚遠。若這樣的行為仍能使其在維基百科自保並得以繼續,那麼我真的無法想像3年後維基百科是否還能納百川,都去玩做票,玩站外威脅吧。烏拉跨氪 2014年2月7日 (五) 03:40 (UTC)
  • 你們可以搞來源請求,那我就要求把守望者擾亂、做票、人身威脅的有效證據拿出來,因為那時我在期末考試。烏拉前輩,去年我曾因侵權被封禁三天,我到今天也認為那個條目我是沒有侵權的,如果你願意翻舊帳的話不妨聽我解釋一遍所謂的真話。--小鄭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1:24 (UTC)
  • 再補充一點:所謂的「證據」,不外乎,就是寫網頁或者QQ聊天記錄的截圖之類。然而請注意,以今日之高科技,任何圖片均可制,且將QQ等私人聊天記錄作為所謂「證據」提交以求得封禁與自己立場相異之用戶,和將維基內信息發到站外以求對他人造成不利影響為半斤八兩,異曲同工之手段,故,這些「證據」的真實性、提交證據的動機(即到底是為了防止維基被破壞,還是借一些捕風捉影的東西打壓其他用戶)都是備受懷疑的。

--36.19.159.37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1:33 (UTC)

就守望封禁與烏拉跨氪烏語錄事件簿論,封禁烏拉?

本說不要再發言,但當..烏拉、AddisWang、廣雅 范..等此管理員在此依序大談闊論後,讓我感覺很不舒服,汝等除多些權限,其他在我看什麼都不是,尤其在"天天選舉管理員"中,會採最後三小時集票式投反票時(依理要有12支持票方可抵沖,拉人下馬意圖甚明),已知渠等管理員是懂等玩規則的人,尤其AddisWang在最後幾分鐘的連續6次編輯,有製造編輯衝突之嫌,手法不甚光明,除證明爾等有能力以少搏大,搞點小聰明外,什麼都不是。另烏拉跨氪去年二月烏語錄事件簿,對他人回應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Symplectopedia示警烏拉人身攻擊,並刪兩段羞詞烏拉回應Symplectopedia-人參公雞長這麽大啊,管這麽寬啊。並回復羞詞內容,我怎不見70多管理員中有人處份封禁烏拉?他是連二次羞詞,別人示警刪他詞,還反嗆對方,且再恢復羞詞,更重要的是烏拉至今未承認罵人,也沒管理員正式說這話是人身攻擊。烏拉、AddisWang、廣雅 范..檢討此案時,先想想自己,守望者愛孟對此案至少還有表示歉意,烏拉呢?餘管理員也請比較,是否合理對待。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14 (UTC)

Chinuan12623如果是用羞辱回應羞辱,那你的話不看也罷。汝等、爾等這種詞明顯是你想俯視他人。另外IP用戶們,冷不丁的出沒只會讓你們更多蒙上傀儡的陰影。再有就是上面參加過上海線下聚會的人,人多也好聲大也好不等於有理,何況有的用戶連自動確認都是虛的。--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40 (UTC)
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上詞是去年烏拉應人的話。Zhxy 519你要否表個態?因為至今還沒個管理員處理或封禁,我們的烏拉閣下還將別人刪詞做恢復並回嗆-人參公雞長這麽大啊,管這麽寬啊,但我至少有請守望對他要注意修詞,勿有羞人讓人不禮貌不適之處。我會平視他人,不會俯視他人,你應觀察某些管理員會不會俯視他人,還是希望用戶都來仰望他?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5:49 (UTC)
Chinuan12623詞窮了也就會拿這些無關的事情出來晾曬,以表示他位於道德制高點上。然後也不見Chinuan12623對同信人士編造他人言論事實的詭辯上有任何的所謂歉意。所謂的合理不過取決誰會與之同流,誰不會罷了,何必說得這麼清高。烏拉跨氪 2014年2月7日 (五) 03:40 (UTC)
我不會詞窮。我也沒這麼清高,你去翻老本,本人若與他人論戰要是理虧,還會至個歉,我也認為守望有不當可議處,但須永封嗎?你也可問守望,我有無請他要注意修詞,勿有羞人讓人不禮貌不意之處,且此頁多人已引述守望已表歉意,倒是烏拉你對你的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至今未表,也無管理員參理,倒讓我常提做類比,與回贈他人,你若要向社群致歉,自封禁或請他人封禁個月,我會另外看你,重新評估,站務能力行,也得搭個高尚人品,可早投天天反對票,偏與三個人來個最後三小時回馬槍,只是證明熟念規則技巧,而行事做法不光明點,則什麼都不是,此頁面這麼多人支持解封,甚質疑與影射某些管理員打壓,難道還不自省嗎?本案守望應適處與適封,不必要到永久封禁,再犯則累懲。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5:30 (UTC)
還是那句話,你對幫助M某編造事實的詭辯你什麼時候致歉了?你就顧左右而言他吧。我不認為我存在什麼過失,即是Jxu有不同意見我也依舊這麼認為,所以我不會致歉,你也不用再問。若你想作為道歉的標杆,請你就幫助M某編造事實的詭辯先致歉吧。投票規則里規定了只要在投票期內投票即為合理,請問閣下你所謂的合理又是以什麼個人標準制定的?你口口聲聲說的雙重標準,在你身上都體現得淋漓盡致了。我還能和你辯解什麼。閣下自省吧。烏拉跨氪 2014年2月7日 (五) 06:43 (UTC)
你是管理員嗎?問話思維讓我為難?你說-你對幫助M某編造事實的詭辯你什麼時候致歉了?"M某是Marvin 2009嗎?我跟他熟嗎?你質疑與處份他捏造jsjsjs1111事,關我何事?我是質問你(全摘)--煩請烏拉跨氪閣下釋疑!因我是真無法說服自己-你話"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與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不是人身攻擊,大家都是用戶,有些還多些權限,如這都不算損罵,那是否意味爾後可使用這些話應搭,而管理員是無權制止。論辯讓人生火生氣難免,情緒用語克制很重要。Chinuan12623--請問用戶就算真錯,管理員就可罵人嗎?我有質你處份你所謂M某編造事實而做之處份嗎?還無厘頭的要我先致歉,怪哉!另我何時又說天天投票是雙重標準,只是認為管理員頭腦都很清晰,要正、反票應早有譜,不必到與三個人來個最後三小時回馬槍投反票,光明正大點,至少我不會做那事,還有人搞最後幾分鐘的6次連續編輯有製造編輯衝突讓人無法進票之嫌,但現閣下等已教了這點小技巧,以後會不會就不知?是要光明正大論表,還是有樣學樣,贏了再說,手段其次呢?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7:14 (UTC)
烏拉跨氪,你總是拿別人的道歉作為先決條件,總是把皮球踢給別人,那麼照你這個邏輯,守望者攻擊別人也不應該道歉,因為還有許多人攻擊別人沒有道歉,那麼這個制度就運行不下去了,我們抓貪官也沒法抓了,因為你可以說還有很多貪官你沒有抓,我抄作業老師也不能批評我了,因為老師還沒懲罰很多抄作業的人。還有,我去年因為所謂的侵權被封禁三天,我至今認為我在那個條目沒有任何侵權,後來天天幫我改善過條目。不知烏拉是否把這個當作錯事。--小鄭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6:56 (UTC)
Chinuan基友,我建議你還是不要讓某些管理員的好朋友模糊焦點。我們現在討論的話題不是管理員何德何能,而是兩個用戶的封禁期限是否正確,是否需要修正。--107.148.2.2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8:35 (UTC)
重申前述看法:此頁面這麼多人支持解封,甚質疑與影射某些管理員打壓,難道還不自省嗎?本案守望應適處與適封,不必要到永久封禁,再犯則累懲。另此案遷連天天之管理員投票選舉,而最後三小時三位管理員烏拉、AddisWang、廣雅 范★ 之集票反投,作法不甚光明正大爭議,尚有難以服眾之議,如三人對此案避嫌討論,本人同併止論,尊重討論共識決。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9:04 (UTC)

Zhxy你又不是不認得我,我不用登錄你都知道我是誰啦。--107.148.2.2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47 (UTC)
為什麼把貼吧帖子刪了。只好換個地方強勢圍觀。觀光團小F 2014年2月7日 (五) 03:50 (UTC)
不錯,所以有一個要點又不能看了。--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4:04 (UTC)
沒看懂這個封禁的理由,在維基百科站外進行人身攻擊,為什麼會在維基維基被永封?如果這樣的理由也能成立的話,那維基人在百度貼吧的進行人身攻擊,豈不是也會被永封。在qq群里的人身攻擊的話被截圖出來,也會被永封了?那維基人要被永封多少......觀光團小F 2014年2月7日 (五) 04:10 (UTC)
WP:騷擾裡邊有不可站外攻擊的規定。當然,封禁的期間(準確說是希望反省)未嘗不可商榷。--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4:15 (UTC)
這還真是百度來的觀光團啊。世萌吧11級路過。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7日 (五) 06:18 (UTC)
看了ID才發現居然是你……震驚了……,完全顛覆了我對中文維基管理員的認知。觀光團小F 2014年2月8日 (六) 02:36 (UTC)
喜羊羊與灰太狼小吧路過--小鄭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7:14 (UTC)

站外人身攻擊,站內封禁又有什麼用呢?--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6:00 (UTC)

因為站外他們管不了吧。。反正是站內的延續--小鄭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7:34 (UTC)
這樣反而會導致一種最壞的結果:被封禁的人會報復性的在站外進行更嚴重的人身攻擊。--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7:45 (UTC)
所以說這次事件的管理員不妥當。。隨隨便便封人也不考慮後果--小鄭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7:48 (UTC)

路過...順便(?)疑問:這次事件的討論怎麼這麼多的ip用戶?—— ZLC. talk 2014年2月7日 (五) 06:11 (UTC)

故意登出,讓別人不知道他到底是誰,而且還能避開CU。--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6:14 (UTC)
為免得罪別人或被秋後算帳,故意登出屬情有可原。--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2月7日 (五) 06:48 (UTC)
樓上Qui cherche trouve的無奈之言-為免得罪別人或被秋後算帳-,我再加黑,維基哪時變這恐懼,社群們深思,管理員要自省。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8:00 (UTC)
我只能說,你的主張是互相矛盾的。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7日 (五) 15:56 (UTC)


@lanwi1, , 烏拉跨氪, Outlookxp, hat600:由於封禁很可能會導致在站外進行報復性的人身攻擊,所以請管理員儘快解封。--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9:38 (UTC)

怎麼感覺這個理由可以為任何被封禁用戶開脫呢?--HNAKXR1142014年2月7日 (五) 11:21 (UTC)
@HNAKXR:如果是其他純破壞用戶,那麼也沒辦法,但這個封禁本來就是為了……--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11:26 (UTC)

行走京滬線與守望者愛孟的解封

我將兩人的封禁解除了,以下是我寄給兩人的信:

行走京滬線與守望者愛孟您好:

在看這封郵件之前,我希望您能先閱讀過去Wing寫給百樂兔的解封信件,至於我為何要將您們兩位封禁,其實封禁並非懲罰這一直以來都是我作為管理員的第一原則,其實做為一個指導者,我希望您們了解這一點絕大多數的原因歸咎於您所帶領的上海社群所引發的的事件。有時候人們對於反對自己的事物非常敏感,在網際網路(網際網路)的時代其實人們對於負面的事物變得更加敏感,我希望您能夠去正面的眼光去看待您反對的事物。至於當時百樂兔、蘋果派以及黃世澤三個用戶將中文維基百科的制度完全崩潰,因此導致書生被三人當成活箭靶,因此引發嚴重的罷免程序。時任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長Wing用管理員的權限將兩人封禁,他並沒有動用理事長或是行政員的權限去封禁他們兩位,因此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將您們兩位封禁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我不希望讓2011年所發生的事情再發生一次,這樣下去只會讓維基百科再度進入無限迴圈的爭執狀態。

所以,您們必須要項當事人進行道歉之外,然後必須在用戶頁面以及互助客棧進行道歉聲明,並且說明整件事情發生的經過原委。雖然我從來沒有參與過台北社群的聚會,不過我能夠了解各地社群有可能會發生怎樣的狀況,因為這是這只是時間的問題,只要參與的人越多就一定會有不同的意見,因此需要更多包容心去接納不同的聲音,就算是來自不同的地區也是一樣的。因此人類最大的敵人是時間,時間能夠將一個人成為朋友,也可以變成敵人,這個法則不論是套用任何一個地方都適用的。

最後,我希望您可以原諒JuneAugust,因為他拉拔了您們兩位,由於他看到上海社群長期以來的排斥外人的現象,因此他不希望整個上海社群瀕臨瓦解的命運,所以他選擇用這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因此我希望兩位跟他道歉。其實我欣賞的是你們兩位最原始的初衷,如果違背了自己的意志力,不管做甚麼事情都是錯誤的,當然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環,我希望經過這次的事件兩位都可以帶領上海社群指引到正確的方向。

感謝您耐心閱讀。

祝好

T.A Shirakawa

行走京滬線與守望者愛孟兩人回信保證決不再使用類似手段處理維基內部紛爭,以及願意和兩人在維基百科公開溝通,因此我將他們兩位的封禁同時取消,並且相信每一位維基百科的用戶有心解決爭議,我希望這次的爭論到此為止,因此我希望各位也能互相溝通,而不要針鋒相對,不要忘記各位來到維基百科的初衷是什麼,一旦忘記自己來維基百科的目的,就會開始失去自己的目標。謝謝各位的關注。--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2月7日 (五) 20:05 (UTC)

管理員是怎樣相互打臉的?

2014年2月8日 (六) 03:02 人神之間(討論 | 貢獻)「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帳戶創建停用)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無限期 (封禁申訴理由不成立,恢復無限期封禁)--107.148.2.229留言2014年2月8日 (六) 03:29 (UTC)

又封了 囧rz...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8日 (六) 03:57 (UTC)
如此這般的當作兒戲,好玩嗎?這麼嚴肅的永久封禁簡直被當作笑話在玩弄。維基有WP:編輯戰,以後是不要弄一個WP:封禁戰?--天天 (留言) 2014年2月8日 (六) 04:04 (UTC)
恐怕只有在處理累犯和長期破壞者(例如影武者)方面有經驗的管理員才能處理了…… 囧rz...--Lanwi1(留言) 2014年2月8日 (六) 06:56 (UTC)

wp:車輪戰--ZLCLCLC談話 2014年2月8日 (六) 05:07 (UTC)

在維基媒體基金會掌管外的論壇上騷擾其他維基人會引起猜疑,編者在維基上的行動是否出自善意。在爭端解決過程中,包括仲裁案件,維基外騷擾將可以被管理員視為加重處罰的因素與可接受的證據。在某些情況下,證據將通過私人電子郵件提交。如同維基上騷擾的情況,維基外騷擾可以進行廣域封禁,而在極端情況下,甚至是禁止使用維基百科。在維基外侵害隱私權應特別加重處理。 透過使用外部連結來騷擾其他維基人,被認為是相當於在維基百科上張貼人身攻擊。

--ZLCLCLC談話 2014年2月8日 (六) 06:44 (UTC)

昨天-T.A Shirakawa才解封,今天人神之間又立馬將兩人永久封禁,請問永久封禁是管理員一個人說的算嗎?難道沒有一個標準嗎?永久封禁是這麼重大的事情,難道不用經過全體管理員討論、投票嗎?話說回來,既然守望者愛孟、Legolas1024兩人都表示不會再犯,那就應該將兩人的永久封禁解除,難道有人願意認錯、改過,都不能給他機會嗎?--首醫女張德 2014年2月8日 (六) 07:25 (UTC)
我贊成這次的事件宜在管理員在經討論達到共識後才進行永久封禁,不過較不贊成「經過全體管理員討論、投票」的作法,至少要以活躍的管理員來考慮,而且管理員也可能需要考慮避嫌的問題--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4年2月8日 (六) 16:39 (UTC)
不是說管理員已經達成共識了麼? 囧rz...車輪戰啊車輪戰。--我愛波音哈留言貢獻 2014年2月9日 (日) 07:04 (UTC)

管理員-人神之間?強烈要求立即解除守望者愛孟與行走京滬線的再次永久封禁

那位管理員的意思是不是我們這麼多討論都是屁話?一句「封禁理由不成立」就結束了?前幾次封禁的管理員,好歹還能向我們解釋和討論,你倒好,說封就封,什麼時候也讓你嘗嘗這種滋味?--小鄭留言2014年2月8日 (六) 11:50 (UTC)

血氣方剛的初中生,呵呵呵。--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3:59 (UTC)
哇噻前輩我真心崇拜你。--小鄭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5:30 (UTC)
(+)支持後生可畏,敬佩、敬佩!不過,小鄭說的對,什麼理由都沒說明,一句「封禁理由不成立」就打回票?這是什麼情況?管理員的權力就可以這樣無限上綱嗎?難道沒有相關人員可以出面制約嗎?原來管理員可以自己說了算,不用管什麼規範,改天我也考慮考慮來申請當管理員好了!要亂大家一起來亂!--首醫女張德 2014年2月9日 (日) 06:08 (UTC)
有擔當且尊重社群討論共識的管理員:摘~管理員不可無視於社群討論的共識,我已先解封-Outlookxp。我Chinuan12623希望有越多清流的管理員服務維基。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12:11 (UTC)
現在好像又解封了。。--小鄭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6:26 (UTC)
新任管理員Outlookxp解封的,但人神之間尚未出面說明當時為何要將守望者愛孟再度封禁!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都很亂,完全沒有一個制度可言,導致現在管理員的權力無限上綱!--首醫女張德 2014年2月9日 (日) 07:04 (UTC)

突然覺得換個馬甲,並避開爭議只做良性的編輯是個不錯的方法

如題。--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2月8日 (六) 14:53 (UTC)

應Shirakawa要求就封禁事所做之聲明

應Shirakawa的要求,就1月31日以來事件,做如下聲明。全文抄錄2月8日至管理員最後的申訴書。

致: 事情發生到如今已經一個星期,很多人被卷了進來,有關的無關的都參與到了這場討論。但是如今,個人認為應當做一個了斷,以弭平紛爭。

作為維基百科上海社群微博帳號的創建人和主要管理人員之一,維基百科上海社群前主要活動組織者的本人,為1月31日至2月1日的兩條由維基百科上海社群帳號發出的微博,向當事人Addiswang表示歉意,尤其是首條包含@Addiswang的微博,以致其個人微博帳號被諸多微博用戶關注而導致生活和人身上的困擾表示歉意。

另,根據JuneAugust於2月2日的承認,我個人對於長期以來因不正面與Addiswang和Yhz1221進行溝通,以致讓JuneAugust有機可乘使得我個人與兩名用戶之間互生嫌隙。為此,向一直被本人誤會的Addiswang和Yhz1221表示歉意。

其三,本人對於與JuneAugust之間私人聊天中談到的關於一系列不妥當的言論負責。但該類話語均為氣話,截止目前,連JuneAugust本人尚無人身安全之危險,所以更不會有與Addiswang和Yhz1221人身安全危險地實際可能。本人確保兩人不會受到來自本人和社群的再次威脅,並今後保持有效地溝通環境,不再使嫌隙產生。

第四,本人可以原諒JuneAugust的所作所為,此前幾日其隱匿的狀態,或許其也有所體會。我個人乃至整個社群很感謝他之前所做的實務性工作。但是,基於個人對於其一年來真實行為和個人情感,本人無法應白河閣下要求向其立即致歉。

第五,本人為此事牽連原本競選投票的Dreamliner以致其受到了無端的猜忌和質疑,而表示歉意。

最後,此案至今,本人無意破壞維基,但願以後能各守分義,以享太平。專意從事編輯工作,同時由於精力有限,不再參與上海社群的活動組織與管理。同時,感謝T.A Shirakawa花了大量時間為這次封禁和解禁做的解釋工作。並且,也感謝Lanwi1做出的辛勤努力。最後,一併致謝所有關注本案的人員。

此致

行走京滬線 2014年2月8日

  • --SP RailwayGuest 2014年2月9日 (日) 06:08 (UTC)
    跟DreamLiner也有關係?--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6:35 (UTC)
    也就是說是JuneAugust挑撥離間?--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6:51 (UTC)
    @Legolas1024:--byfserag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6:55 (UTC)
    • (:)回應@Addiswang閣下:1.本人不是找任何的替罪羊。例如24小時的最後通牒,這種話我承認是我向JuneAugust在QQ的兩個人的私人對話中說的。這不會賴到JuneAugust身上,而且我從來沒有像《半澤》裡的銀行行長那樣,逼著JuneAugust承認我所說的話。2.JuneAugust確實承認自去年2月的雙周聚會引入政治人物為其所做,並且對我和閣下及Yhz1221之間的關係做出了不利的行為。3.JuneAugust人身安全問題,是因為本人必須不再使用人身安全威脅,所以為了讓公眾見證,為了讓管理員明確我們切實在履行我們的承諾。所以對於後來承認從事過不利於社群和諧的JuneAugust,我做出如此承諾。4.人身攻擊的對象,本人承認此前曾於上海社群的QQ群和與JuneAugust的對話中有針對閣下和Yhz1221兩人的過激言論。但現在JuneAugust既然承認其「yyy和aw都被我蒙在鼓裡了,從一開始就是我在玩遊戲……這兩邊……都以為是自己在耍人,到最後都不會相信我才是在挑唆。」。那我自然要對於曾經的過激言論負責,絕不是輕描淡寫的道歉,而是在此為此前的不明情況,而錯將JuneAugust所說的Addiswang怎麼說信以為真而向同樣被蒙蔽的Yhz1221和Addiswang在全體中文社群的人的見證下,表示誠摯的歉意。此致--SP RailwayGuest 2014年2月9日 (日) 14:49 (UTC)
    • (:)回應@byfserag閣下:1.事件因Dreamliner競選管理員案而起,或多或少都給Dreamliner有所影響,因此致歉。2.JuneAugust的事情已經是昨天的事情,所以我們和大家再去回顧不愉快的往事,請見諒吧。--SP RailwayGuest 2014年2月9日 (日) 14:58 (UTC)

致歉並請求給予繼續編輯之機會

不管爭議多麼大,不管誤會多麼深,在下對於之前在站外及維基內部對他人所做的不禮貌的行為感到十分抱歉和後悔,並誠意向Addiswang、Yhz1221及其他受連累的人士道歉。保證決不再站外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和名譽詆毀,保證使用友好溝通的方式解決爭議,並恪守維基百科的禮儀。

在下其實加入維基百科時間不長,貢獻也不大,但在下確有大量條目貢獻計劃尚未完成,請求社群原諒在下之前的魯莽行為,給予我一次機會,讓我用條目貢獻補償之前所做的事情。

其實在下知道「耶葉爺」等人也不過是去年夏天時候的事情,在下在沒有了解情況下就偏聽偏信,對相關人士就產生對抗意識是魯莽的、失智的。在下也表示十分後悔。

對於JuneAugust,在下最近一直在聯繫他,下面是我給他發的一條消息:「JA,你不用害怕,更不用躲起來,我現在並不生氣,只是有滿肚子的疑問,我希望與閣下單獨會面,因為有很多事要閣下出面來講清楚,盼回復」。可是JA這幾日形同消失一樣,在下真心希望他能出來講事情原原本本地告知在下,徹底消除彼此誤會,因為他是在京滬線和Addiswang兩邊都有聯絡的人。

在下也對因為在下而使得Dreamliner的參選管理員一事遭到影響向Dreamliner道歉,相信您能再接再厲,達成心中理想的。

最後,我再次向相關人士和社群作出道歉,希望大家原諒。同時最近對於我的車輪戰已經讓我心力交瘁,在下最近私人事務十分繁忙,實在沒時間多上線,還請各位諒解。等我有時間了,我會到「耶葉爺」和「Addiswang」等人的討論頁那裡溝通彼此的編輯爭議,以求讓條目達到共識,力求中立性。謝謝大家的關注和支持,守望者愛孟敬上!

--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2月9日 (日) 10:14 (UTC)

我沒聽說你們之間還有編輯爭議。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10日 (一) 02:48 (UTC)
@達師,這兩次算比較嚴重的:[7][8],其他的就不舉例了,相信以後大家能夠友好討論,感謝您的關注。--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2月10日 (一) 03:18 (UTC)
人家把反破壞稱為編輯爭議你有什麼辦法。--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0日 (一) 06:52 (UTC)
Addiswang閣下,本該來您討論頁討論的內容,那就在這裡公開討論吧。7月份那兩次,第一次,的確是您誤認為自己是反破壞,且您也的確在條目中加入了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失實內容,還有處理這個VIP的管理員「街燈電箱150號」最後也把那次事情明確判定為「編輯爭議」[9]。第二次,客棧當時討論都有結果,且我也在條目里給出了可靠來源腳註,只要看過Talk:海天盛筵事件就應該明白了。還望您能實事求是、捐棄前嫌,謝謝!--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2月10日 (一) 07:52 (UTC)

流行開新標題麼

送給大家三個疑問:

  1. 客棧所有的討論內,幾乎都只有一方的觀點,不知以上參加討論的用戶,是如何通過這些內容「作出自己的判斷」。
  2. 原來找個替罪羊就能把所有事情解決了
  3. 一個連發到封禁申訴郵件列表都沒訂閱的管理員,即沒有收到任何封禁申訴的管理員,也不知道行政員對此事回應的管理員,就把相應用戶解封了。這是大家期望的維基百科的運行方式嗎

再送大家一段古文:三人成虎

《戰國策·魏策二》
龐蔥與太子質於邯鄲,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疑之矣。」「三人言市有虎,王信 之乎?」王曰:「寡人信之矣。」龐蔥曰:「夫市之無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鄲去大梁也遠於市,而議臣者過於三人矣。願王察之矣。」王曰:「寡人自 為知。」於是辭行,而讒言先至。後太子罷質,果不得見。  

以上--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9日 (日) 10:33 (UTC)

哦,對了,忘記分享給大家這個了:確認偏誤是個人選擇性地回憶、搜集有利細節,忽略不利或矛盾的資訊,來支持自己已有的想法的片面詮釋。這種偏見尤其顯見於感情問題和傳統觀念。人們常偏好支持自己原立場的觀點,也傾向將模稜兩可的事實做有利於自己的解釋。--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9日 (日) 10:39 (UTC)

雙方都不能避免這個偏誤。--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09:42 (UTC)

剛才看到byfserag在上面詢問了幾個問題,我也請大家對整件事情「用自己的邏輯和想法」去思考,不要受到他人的干擾。我替大家開個頭:

  • 上面兩位用戶提到「JuneAugust挑撥離間」,為什麼突然又提到了「JuneAugust本人尚無人身安全之危險」?這次人身攻擊和安全威脅的目標不該是AddisWang和Yhz1221嗎?

以上--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9日 (日) 10:48 (UTC)

  • 「一個連發到封禁申訴郵件列表都沒訂閱的管理員,即沒有收到任何封禁申訴的管理員,也不知道行政員對此事回應的管理員,就把相應用戶解封了。這是大家期望的維基百科的運行方式嗎?」,嗯,就是指我這位來自台灣的菜鳥管理員了,請多指教。我是讓大家都能在這看看兩方的發言聲音,免得大家在這亂猜造成更多誤解、對立,這是台灣民主的方式,我想這是大家期望的運行方式吧?--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03:51 (UTC)
    所以閣下覺得,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並不需要和其它管理員溝通,並不需要採取任何其它建議的方式(臨時回復用戶編輯討論頁的權限)。難道台灣的民主是,某黨籍典獄長擅自將一名同黨籍的「疑犯」從監獄中放出,理由是,司法機關對該「疑犯」的「審問」是不透明,我們需要讓大家在公開的場合聽到雙方的聲音。比喻不恰當的話抱歉了,民主的基礎是制度,為了所謂的民主違反制度,本質上才是真正的破壞民主。存在弄虛作假的投票,投出來的結果是民主嗎?誘導言論,利用大家不明真相,及對管理員本身的不滿,對人不對事的在客棧上口誅筆伐,就是民主嗎?不參與,不了解正在進行的封禁申訴,就直接解封相關用戶,擺出一副,我是為了民主,這是民主嗎?在不了解情況的時候,動用自己的權利,造成混亂,就是民主嗎?--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0日 (一) 06:45 (UTC)

獻給AddisWang兩個疑問:

  1. 有些封禁管理員根本沒有給出使人信服的理由,一句話就把這麼多天的討論亂棍打死,不知管理員是如何通過這些內容「作出自己的判斷」。
  2. 管理員一開始封禁草率,不給人解釋機會,到後來封禁戰頻發,這是大家期望的維基百科的運行方式嗎。--小鄭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12:16 (UTC)
  1. 封禁申訴不是在互助客棧進行的
  2. 是嗎,郵件列表里似乎收到了不少被封禁用戶的解釋郵件,閣下的推斷從何而來。而且閣下仍未回應您說的「在下認為京滬線和愛孟已經做出了一定的讓步」到底在哪裡。
  3. 所謂封禁戰,真是因為解封的兩位用戶在解封前均未訂閱申訴郵件列表,不了解申訴處理進度二直接解封。
  4. 閣下的批判性思維這麼強,不去順便回答一下本人提出的問題嗎?
--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9日 (日) 17:44 (UTC)

(*)提醒(?)疑問,請Zhengpuzhizpz立刻回答,為何要更改他人的留言簽名?具體看這[10] --ZLCLCLC談話 2014年2月9日 (日) 13:16 (UTC)

(:)回應:AddisWang的留言已還原。詳:[11]。@The powder toy,請善意推定,可能他/她是在複製AddisWang的用戶名時不小心用的剪切。 ——Nigel 2014年2月9日 (日) 14:14 (UTC)

(:)回應:還請Zhengpuzhizpz立刻回答。--ZLCLCLC談話 2014年2月10日 (一) 05:49 (UTC)

(:)回應:估計是不小心的,因為我用的是PAD,複製粘貼格式相對麻煩,望理解哈--小鄭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10:32 (UTC)

這樣子不如發動對AddisWang的解任投票算了

看看閣下是否仍獲社群信任。--223.16.112.194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09:16 (UTC)

  • 麻煩您先看看解任程序。還有下面那位。一邊鬧著要民主,一邊連被害者說兩句話都要解任了,真是令人無語。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10日 (一) 09:34 (UTC)
  • 這裡尚沒有談到要解任那位管理員問題,但此案確實造成用戶對部分管理員的不信任。管理員是社群選出,理應遵守社群共識,且此支持解封意見中也包含幾位管理員,故少數持異議者應止論,莫再撕裂和諧,併謀修規則,以防杜類似事件之再生。在台灣常有閣揆與閣員因意見與主政或民意不同者,只因他們為堅持己念,不惜掛冠求去,留得風骨。是而我也認為,此案再持反對解封之少數管理員,如不能說服社群變更多數共識,時不我予,倒不如自解權限掛冠求去也好。對部分管理員的不信任,很多是出在己身不正,何以達人。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11:02 (UTC)

@hat600, AddisWang:請問AddisWang如何受害?--Temp3600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18:18 (UTC)

  • @hat600,南京彭宇案彭宇,徐壽蘭和法官誰是受害者?夏俊峰和申凱、張旭誰是受害者?一件事,一個人並非黑即白。他可以是受害者同時也是加害者。觀光團小F 2014年2月13日 (四) 13:25 (UTC)
    • 就是這樣連AddisWang如何受害都不知道,卻在上面投了支持票,如此共識真的站得住腳?陶片放逐制?回Fzlins:目前處理的人身攻擊案中誰是受害者誰是加害者沒有問題;如果說利用規則集中投反對票,受害者也不是被封禁的兩位,還是說他們認為是自己受害?如果說不當封禁,上面有人提出改成封一年,如果申訴順利估計一兩周內就解封了,也未必談得上受害吧。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14日 (五) 07:10 (UTC)

@hat600:如果管理員不願交代清楚事件,恐怕我只能基於無罪假定,認為管理員是次封禁有不當了。--Temp3600留言2014年2月14日 (五) 15:23 (UTC)

關於封禁與解封的簡要描述

因為種種原因,我看到社群之中就此事產生了許多誤解和猜疑,所以我在這裡簡要介紹一些此事的起因和發展,以及管理員的處理情況,希望至少能夠解決一下上面的一些很明顯的誤解,並消除大家的一些誤會,最重要的是希望社群能夠清楚,管理員和當時人的溝通一直都在進行,並沒有被故意擾亂。

注意維基的時間是用的UTC,而談到郵件的時間可能是UTC+8,個別時間可能為其它時區。

  • 2014年2月2日,TA查封了行走京滬線守望者愛孟,同日,unblock郵件列表收到行走京滬線的申訴,開始討論,最後否決了申訴申請,否決的理由抄送給了行走京滬線,再此期間,並未收到守望者愛孟的解封申訴。
  • 2014年2月3日,行走京滬線再次提出申訴,與第一次相比申訴內容有所改變,管理員開始第二次複查。
  • 2014年2月5日,Lanwi1在沒有參加討論的情況下,解封了兩人,范在當日發現此問題,撤銷了解封。同日,Lanwi1加入了unblock郵件列表。
  • 2014年2月7日,TA在管理員尚未完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並未按照Wikipedia:封禁#如果你反對某個封禁繼續討論而突然解封了兩人。
  • 同日,我在郵件列表內總結了大家的共識,在沒有反對的情況下,我做出了否決申訴的決定,並郵件告知行走京滬線,然後撤銷了兩人的解封(註:到此時,仍然未收到守望者愛孟之申訴,所以解封本來就是不應該的)。
  • 同日,行走京滬線再次提出申訴,進一步改變了一些申訴內容,管理員開始第三次複查。於此同時,管理員也收到另外一些質疑和證據。
  • 2014年2月8日,Outlookxp在不知道上述溝通和討論的情況下,做出了解封兩人的決定。我於當日前去其討論頁留言,詢問是否有額外的原因或證據,若有,請他提交,如果沒有,希望他能夠解封並回到現有的溝通框架來解決問題。
  • 2014年2月9日,我複查了行走京滬線提供的申訴理由,並回郵想要澄清一些具體的情況。同時,Outlookxp做出回復,但並未提出新的原因或證據。故我請其撤銷解封的決定。
  • 2014年2月10日,行走京滬線回覆郵件,澄清問題,現在管理員正在進一步核實中。(註:到此時,仍然未收到守望者愛孟之申訴)
  • 同日,收到守望者愛孟的回覆,經查,郵件為TA轉遞,開始進入核實中。
  • 同日,根據User_talk:Outlookxp#關於閣下解封的討論,撤銷上次解封。(註:此次封禁是推翻上一次的不當解封,並不表示封禁申訴流程停止)
  • 同日,郵件回復行走京滬線,繼續澄清還不清楚的內容。
  • 2014年2月11日,行走京滬線回覆郵件,回應了4個問題中的2個,我回郵詢問剩下兩個問題的回應。
  • 同日,行走京滬線回郵,回應了其中一個問題,並說晚上回復另外一個。我等待所有的回應以便做出決定。
  • 同日,回復守望者愛孟申訴郵件,提出3個問題,等待回復。
  • 2014年2月12日,行走京滬線回郵,基於回郵內容,我再次提出三點,其中一點是進一步澄清之前的一個問題,第二點是再次確定我對他之前郵件的理解是否正確,第三點是詢問是否需要申訴之前最後一個封禁理由。
  • 同日,守望者愛孟回郵,因為某些原因(可能是他依然沒有回郵件進入unblock郵件列表),我之前沒有收到他的回郵,但交流之後他重新發送我也收到了,正在覆核中。我同時提請他注意回覆郵件到unblock郵件列表,因為隱私需求,不要將郵件向不相關的人散發,否則封禁申訴將會被迫停止。
  • 2014年2月13日:行走京滬線回郵澄清三點
  • 2014年2月16日:因為現實事務太多,而行走京滬線又忘記cc unblock,所以其它管理員無法幫忙處理,直到今日我才回復行走京滬線郵件。關於第一點和第三點,基於行走京滬線提出的理由和道歉,我認為封禁理由已經不存在了,但是第二點卻和我們所知道的事實相悖,正在繼續詢問,如果屬實,又無道歉之類,我將會提議維持封禁的決定。
  • 同日,向unblock提交了對守望者愛孟封禁申訴的意見,等待回應中。
  • 2014年2月22日:經過多位管理員討論,決定駁回守望者愛孟封禁申訴。理由主要為兩點,第一、並非初次因為人身攻擊而被封禁;第二、在封禁申訴中仍然推諉問題,加入不實描述。故駁回封禁申訴,維持之前管理員做出的無限期封禁。
  • 同日,向unblock提交了對行走京滬線封禁申訴的意見,等待回應中。

我會儘量的及時更新處理的進程,但因為Wikipedia:封禁#保密資訊,具體的內容不能寫在這裡,希望大家理解。我也希望社群不要有太多誤會,相信雙方都是為了維基百科的更好發展而在努力,謝謝大家的關注,祝維基愉快!--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4年2月10日 (一) 19:34 (UTC)


(:)回應:仍未收到我的申訴?出什麼問題了?我給公共郵箱和管理員發了很多郵件,在這個客棧公開場合也做了致歉和說明,為何說仍未收到我的申訴?看樣子這次我是被封定了…呵呵!無奈啊…----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2月10日 (一) 20:20 (UTC)
(:)回應:經查,你確實發了郵件給TA,然後由TA轉發給unblock,抱歉由於郵件太多之前沒有找出來,我會開始處理。因為上述提及的隱私問題,我認為單獨的郵件交流是一種很好的選擇,故請見諒無法在公開場合對申訴做出回復。--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4年2月10日 (一) 20:47 (UTC)
好的,感謝您的確認,在下近日現實生活忙碌,所以沒辦法一直在線,今晚我會爭取給閣下發封郵件,閣下所有疑問也可以郵件或者公開詢問。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2月10日 (一) 21:41 (UTC)
(!)意見:摘上-你確實發了郵件給TA,然後由TA轉發給unblock抱歉由於郵件太多之前沒有找出來,我會開始處理。~所以說在處理上是遲鈍有瑕疵的,管理員在埋怨與不滿社群對其誤解之同時,應該要深切反省其處理之細膩度,更不要一再而三對社群解封之共識視而不見,少數管理員對抗社群是不智之舉。另對照廣雅範執意恢復封禁後與我對話,是格外諷刺:廣雅範2014年2月6日-請列出用戶明顯申訴的證據。若用戶未申訴則....。本人覆2014年2月6日-你真明確的知道守望無訊於Lanwi1或他人協處?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01:18 (UTC)
(!)意見:閣下似乎壓根沒提到互助客棧的聯署和投票,那我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即「我們的意見不足以成為封禁的證據」,那開創互助客棧幹嘛呢,是不是我們一長串的討論都是廢話。難道管理員單打獨鬥?--小鄭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1:20 (UTC)

抗議管理員黑箱作業

如果沒有大家的努力,恐怕就連二人的道歉信和事件發展流程都看不到。大家還要繼續忍受這些「有信件扮看不見」,漠視社群共識的管理員嗎?--124.248.205.54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17:59 (UTC)

Linode比閣下的VPS便宜多了。-Mys_721tx (留言) 2014年2月11日 (二) 18:19 (UTC)
我想,如果把每天每個管理員處理得封禁和申訴都寫在這裡的話,客棧會爆掉的...所以當社群有所要求的時候,公開才是可行的。--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4年2月11日 (二) 20:01 (UTC)

人神之間——幾個管理員是否有逾越社群共識和違反維基方針的特權?

管理員人神之間再次無視社群要求解封的共識,將兩位用戶封禁了。其再次封禁理由是:「之前解封的理由不成立」。然而,目前社群共識已經十分明確,就是解封二人。且社群共識也認為,該封禁案本身處罰過重,本身社群共識認為此次封禁不合理,應當撤銷,所以,人神之間拿所謂「之前解封理由不成立」再次封禁已經完全顛覆社群共識。另,依據封禁方針和管理員方針,管理員是社群共識的執行者,然而現在管理員根本無視社群方針,因此,已經違反了管理員方針人神之間拿出的所謂「流程時間點」也完全沒有將社群意見考慮在內的意向

此外,依據維基百科封禁方針:「永久封禁是一個永不失效的封禁。永久封禁通常用於防止嚴重干擾或威脅維基百科正常運作的行為,或嚴重侵犯維基百科政策的行為。這能避免該用戶的行為產生更多的問題。」而此次因為站外爭議於站內封禁,等於關閉了維基內溝通的渠道,只能激化站外矛盾,故該封禁違反封禁方針。試問,難道管理員有逆社群共識執行權限和違反方針的特權嗎

最後,我在這裡看到只有兩位編者的道歉和保證,以及個別管理員對這兩位用戶落井下石式的彈壓。請原諒我隱匿身份,因為我怕成為少數管理員下一個封禁的目標。 --122.229.71.104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4:07 (UTC)

請冷靜。之前是守望者愛孟的申訴信傳遞出了狀況,導致彼此溝通誤會。--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4:47 (UTC)
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12日 (三) 07:01 (UTC)
請稍安勿躁,現在是不合程序,相信不久就能再次解封了。另外回應管理員達師,雖然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但看著上面如此眾多的支持票,你能否認這已經形成了一種共識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2月12日 (三) 07:42 (UTC)
  • 守望封禁記錄與申覆:
2014年2月22日:人神之間-經過多位管理員討論,決定駁回守望者愛孟封禁申訴。理由主要為兩點,第一、並非初次因為人身攻擊而被封禁;第二、在封禁申訴中仍然推諉問題,加入不實描述。故駁回封禁申訴,維持之前管理員做出的無限期封禁。(同日,向unblock提交了對行走京滬線封禁申訴的意見,等待回應中)
2014年2月11日 (二) 08:05 人神之間(討論 | 貢獻)「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帳戶創建停用)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永久 (撤銷之前的解封,因為該解封理由不成立,討論詳情請參考User_talk:Outlookxp#關於閣下解封,保留用戶頁編輯以便進一步溝通,解封申訴進行中。)
2014年2月10日 (一) 05:01 范(討論 | 貢獻)解封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 (錯誤操作,管理員已回應)
2014年2月10日 (一) 04:55 范(討論 | 貢獻)「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帳戶創建停用)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永久 (未經溝通擅自解封,解封管理員拒絕回應疑問)
2014年2月9日 (日) 05:19 Outlookxp(討論 | 貢獻)解封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 (管理員不能忽略現有之討論並按其意而行。)
2014年2月8日 (六) 03:02 人神之間(討論 | 貢獻)「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帳戶創建停用)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永久 (封禁申訴理由不成立,恢復無限期封禁)
2014年2月7日 (五) 19:57 T.A Shirakawa(討論 | 貢獻)解封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 (封禁申訴成立:用戶保證今後在討論的時候尊重禮儀和保持和睦)
2014年2月5日 (三) 14:56 范(討論 | 貢獻)「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帳戶創建停用、不能編輯自己的討論頁面)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永久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於站外持續對用戶進行人身攻擊,因此永久封禁,詳見用戶討論頁面)
2014年2月5日 (三) 11:44 Lanwi1(討論 | 貢獻)解封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 (處罰過重,給您一次機會)
2014年2月2日 (日) 11:55 T.A Shirakawa(討論 | 貢獻)更改守望者愛孟(討論 | 貢獻)的封禁設置,到期時間為永久(帳戶創建停用、不能編輯自己的討論頁面)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於站外持續對用戶進行人身攻擊,因此永久封禁,詳見用戶討論頁面)
122.229.71.104是老用戶,怕被清算而隱匿身份投書,雖請本人關注,唯已先允Outlookxp止論坐觀後效。僅摘-守望封禁記錄-其間各管理員之封、解禁宜否?交社群自判,管理員之聲譽自負。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7:58 (UTC)
守望者都已經認錯,難道不能給他一個機會嗎?再者,上面多數人都支持解封,管理員還要漠視群眾的意見?我看不見民主在哪裡!封了又解,解了又封,這是遊戲啊?!--首醫女張德銅匭 2014年2月14日 (五) 07:55 (UTC)

outlookxp和人神之間之間的對話

因這封禁案受社群關注,故將討論內容移動於此。

剛才發現閣下以「管理員不能忽略現有之討論並按其意而行」為理由推翻了我昨日做出的封禁。但不理解何為閣下會認為我忽略現有討論,我所有解封的理由在Unblock郵件列表都說的很清楚,且沒有明顯反對意見。在給相關人士的申訴回覆中我也寫得很清楚,同時cc給了unblock。閣下完全可以查證。如果你沒有訂閱unblock郵件列表,我建議閣下在做出封禁之前最好訂閱一下,可以便於討論和決定,https://lists.wikimedia.org/mailman/listinfo/unblock-zh 。我同時希望閣下在沒弄清楚情況之前,能夠回退你的解封,因為閣下的解封我個人覺得才是忽略了現有的討論。謝謝,祝維基愉快!--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4年2月9日 (日) 09:01 (UTC)

如若閣下仍不做出回應,閣下將被視為拒絕就此事進行溝通。閣下的解封將被回退。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10日 (一) 02:54 (UTC)
因我注意到羊咬兔子的現象,所以暫時解封已讓大眾先快看看兩方的聲音。其他事我就無言。--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03:25 (UTC)
所以我是否可以認為,閣下此次的解封才是「忽略現有隻討論並按其意而行?」如果閣下沒有其它需要提供給unblock討論的理由的話,請儘快撤銷你的解封,如果有,請儘快將相關理由發送到unblock郵件列表,以便管理員複查。如果沒有異議,且閣下沒有時間撤銷解封的話,我將於8個小時以後進行撤銷。謝謝,祝維基愉快!--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4年2月10日 (一) 06:30 (UTC)
2011年7月,就是User:人神之間User:Wing永久封禁蘋果派後,私下和蘋果派溝通,並被蘋果派說服,在全體社群未知情況下,擅自解封蘋果派,最終導致後者繼續在維基搗亂近一個月後;迫於社群壓力,人神之間再次將蘋果派封禁。這段歷史,恐怕幾位當事人都不願被重提吧。如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User:人神之間,只是不希望貴兄成為第二個他,罷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2月10日 (一) 12:33 (UTC)
路過。樓上是說User:人神之間在「全體社群未知」情況下擅自解封蘋果派,覆再次將蘋果派封禁,可見User:人神之間思維是欠周延,也要對自己苦果負責。而今守望案是依「社群討論共識」要求下解封,Outlookxp是執行社群共識,人者非神,無人料準來人是否再犯,果犯,亦是犯者自囚,不關Outlookxp責任,兩者不甚類比。User:人神之間應不是希望別人成為第二個他,而是另有他想,現如再封,引發眾怒,也是他自嘗苦果,願他抓好他的評量吧。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13:16 (UTC)
維基百科的所有討論都有存檔,如果不清楚事情詳情,請在參與討論之前查閱相關檔案。就蘋果派的事件來說,我是在得到蘋果派的保證之後,在unblock及討論頁徵詢大家意見之後,沒有異議之時,我才做出的解封。之後的再次封禁,並非思維欠妥,而是蘋果派明顯違反了自己解封時所做的承諾,解封自然無效。就這件事,我不是希望誰不要成為什麼,是因為之前的解封和這次的解封是明顯違背維基的方針,如果非要說我希望什麼的話,我是希望大家都能夠按照維基百科的方針來辦事,儘量把維基百科辦得更好。--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4年2月10日 (一) 18:49 (UTC)
User:人神之間閣下是否忽略了互助客棧裡面一長串大家的討論呢?而且基本所有人都是持贊成解封意見的,如果只是依據管理員而將大多數維基人排除在外,公平嗎?符合維基原則嗎?如果將閣下所說的,套用格式針對閣下封禁的行為,我覺得一樣成立。--小鄭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14:31 (UTC)
第一,我之所以撤銷解封,其原因是解封的理由不成立,流程也不對。如果閣下不清楚解封的流程,請參考Wikipedia:封禁#如果你反對某個封禁。第二,因為Wikipedia:封禁#保密資訊,關於封禁的某些帶有隱私的信息只有管理員才能知道,並且根據善意推定「在一般情況下[管理員]也是為大家熟知並信任的維基社群成員。」,我應該可以合理的認為,在此情況下,管理員的判斷應該是較為準確的,當然,為了更好的溝通並消除誤會,我會在互助客棧簡要介紹此事的進展及處理方式和結果。閣下到時可以移步前去關注。--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4年2月10日 (一) 18:49 (UTC)
人神之間覆-你(守望)確實發了郵件給TA,然後由TA轉發給unblock抱歉由於郵件太多之前沒有找出來,我會開始處理。~所以說在處理上是遲鈍有瑕疵的,管理員在埋怨與不滿社群對其誤解之同時,應該要深切反省其處理之細膩度,更不要一再而三對社群解封之共識視而不見,少數管理員對抗社群是不智之舉。另對照廣雅範執意恢復封禁後與我對話,是格外諷刺:廣雅範2014年2月6日-請列出用戶明顯申訴的證據。若用戶未申訴則....。本人覆2014年2月6日-你真明確的知道守望無訊於Lanwi1或他人協處?故人神之間與廣雅範恢復封禁是有處理瑕疵,不要一再怪於社群之反彈或誤解。借修人神之間上面的話~我同時希望閣下在沒弄清楚情況之前,不要回退別人的解封,因為閣下的復封我個人覺得才是忽略了現有社群的討論。謝謝,祝維基愉快!--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02:25 (UTC)
雖我是個菜鳥管理員,但我在維基算是很資深了,情理法的很多事我是知道,希望您能諒解我的作法,希望您不要見怪。社群已聽到了兩方的聲音,看到兩方都有的誤解(如上)與缺失,產生有正向的建議。--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09:19 (UTC)
2012-Chinuan12623菜鳥用戶,問候2005-Outlookxp與2006-人神之間,希望人神之間您不要見怪我的論述,並諒解Outlookxp解封立場。社群已聽到了兩方的聲音,請閣下妥處。重申-社群共識若不牴觸方針,共識決仍高於一切,任何人應遵守,如無他人有再特殊發言,本人即止此相關論述,祝 編安。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09:26 (UTC)
我在客棧回應-122.229.71.104的話沒指責,不用緊張。不過以我在公職廿餘年又曾司監察之經驗,此管理單位之處置反覆、壓文又默視民意,輕則議處,重則裁廢。你也在台灣,試想真有這麼一個機關,還混的下去嗎?守望者是應適處,但重點在處置者之質效低落。還是社群續觀吧!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11:57 (UTC)

我們是否要開始討論愚人節版本之首頁

雖然我不無法確定這樣的效果是會讓多少人乃至於多少媒體報導,乃至於愚人節本身是否對於中文圈有所意義,但如果我們要一個類似於英語維基百科的愚人節首頁應該要趁早討論,而我個人是樂觀其成。我得說先不提趕不趕著上愚人節的問題(畢竟有提名時間問題,但是個人認為非常時期有非常作法),這樣的效果比起自己去提刪地球條目相比更讓許多人知悉,同時也比捏造出假新聞可能還要更貼近百科全書的嚴肅性質,當然真的新聞不小心報導的話也應該是會比什麼「維基百科每年編輯人數逐漸減少」還要正向許多。

如果按照英語維基百科的參考規則,這些指定在愚人節首頁的條目內容應該是正確資料而並非我們自己憑空生成的,同時新聞動態並不適合愚人節玩笑。或許有人覺得這樣詆毀的維基百科的嚴肅性,或者說愚人節不過是少數人在玩的自我滿足遊戲(不過我是知道Google每年都會玩……),但個人還是支持先前英語維基百科主要編輯者所說的:

從純粹實用的角度來看,維基百科的編者是計畫的資本。如同任何企業或者組織,沒有這些資本維基百科便不能成長和傳播出去……沒有資本(作家)該計劃就會死……我們應該認識到大多數人編輯維基百科只是作為一種業餘愛好、一種打發時間的方法,同時還兼顧百科全書以外的生活。就像任何的愛好一樣,其最終目標是要找到快樂的感覺、找到了一些成就……有一個愚人節的頁面讓編者(和讀者)有所期待,並讓人們得以自由發洩而不會造成人身攻擊或者惡意破壞……有個愚蠢的一天讓人感到好玩,總好過笨拙且無聲做著嚴肅工作三四個月。

--KOKUYO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16:26 (UTC)

新聞:百度收購維基百科,專注於中文用戶體驗(給維基搞審查,刪除鎖定敏感條目,加入競價排名,加入廣告,允許隨便複製進侵權內容,用戶貢獻內容(包括過去的)一律歸百度版權所有,)。--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23:09 (UTC)
不妥,他們真的相信了,瘋狂地在維基百科上寫廣告(中文維基人少),怎麼辦?-- By LNDDYL.(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7:41 (UTC)
G11濫用過濾器我的屏蔽列表又豐滿不少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13日 (四) 09:12 (UTC)

可以參照很久以前的條目競賽模式,從二月下旬為4月1日首頁的DYK準備條目,包括表面看起來風趣幽默但是並不脫離條目實質的DYK問題;優良條目和特色條目也採用相關競賽的方式,為現有的優良、特色條目撰寫令人捧腹但字字屬實的引文;特色圖片也可以從現有的圖片裡找一找比較有趣的圖片張帖上去;新聞愚人話似乎比較難,中文維基的新聞動態長期被訃告占據,將訃告改寫的話可能不合時宜,當然也可以考慮當日撤下訃告換點輕鬆的新聞,不過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比較失禮。當然,還是要看大家有沒有這個興趣,大家沒有熱度的話幾個人想辦也辦不下去的。-- 2014年2月14日 (五) 07:32 (UTC)

我現在在寫我很富有,不知道能不能撐到愚人節那一天。-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4年2月15日 (六) 09:46 (UTC)
愚人節活動確實算推廣維基的一個捷徑了。我很贊成,不過我沒有好點子。要幽默而不淪為爛俗好像還挺不易。Bluedeck 2014年2月16日 (日) 01:44 (UTC)

小作品模板的去除

剛剛通過了維基百科:投票/小作品判定條件修正案這個投票。任何正文內容超過200字的條目就都不算做小作品了。還望大家巡查和編輯的時候注意。--Techyan留言2014年2月17日 (一) 00:44 (UTC)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積壓投票

為何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積壓投票沒更新?
上頭不是寫了 討論會在提報起計五個星期後(即1月9日之前提報的內容),或者討論裡的最後意見發表一星期後(即2月6日後無新的討論),取以上兩者中較早者為準,作無共識保留處理並關閉。 嗎?--Jason924tw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13:17 (UTC)

因為近半年以來超大量的批量提刪,造成之前相關工作已經積壓很多個月,但近一個多月以來其實已經處理掉不少累積工作,進度比較接近規則了,但還是有很多積壓工作,其中很多存廢討論不是很容易處理,比如那一堆要合併的條目,每個合併都需要一番工夫,而且不是每個管理員都熟悉特定領域條目適點作。無共識保留是一個方式,但只能暫時解決問題(可能之後又會再被提刪)而增加未來的工作量,最好還是大家儘量多參與積壓投票的討論,把爭議解決。ffaarr (talk) 2014年2月15日 (六) 02:15 (UTC)
順便提醒一下:積壓投票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存在爭議,需要繼續討論的,這種很可能最後的處理方式是無共識保留;另一種是已經有共識,但是管理員因各種原因沒有及時處理的,例如合併、大批量刪除(要刪的太多,暫時沒有足夠時間來處理)等,這種情況就只能等待處理了,而不能採用無共識保留的方式。我說這些的原因是,發現有些積壓處理把這兩種情況都以無共識保留的方式來處理了,而沒有分別對待--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2月17日 (一) 01:55 (UTC)

請注意用戶sgsg可能存在的侵權行為

用戶:Sgsg曾參與的幾個條目,如莫力廟蔡巴寺福因寺等均存在內容侵權問題。請各位用戶協助發現更多可能存在的問題。--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7日 (一) 07:25 (UTC)

補充,還有巴音善岱廟。隨便其中找幾句話出來都有問題。更為奇怪的是,這些條目都有資深用戶甚至管理員參與編輯,但他們多數視而不見,這是搞什麼?部分內容我已經修改了,餘下請有興趣的維基人努力,或加入提刪討論。--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7日 (一) 07:32 (UTC)
寫得太像原作沒被發現,或者反侵權?反侵權檢查一下,疑似侵權源的發布時間,晚於這邊等位編輯就是我們贏了,否則當侵權處理掉。誰會沒事有事都拉去Google一下是不是侵權,一般寫比較正經不像C+V的都不管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17日 (一) 09:14 (UTC)
我比較傾向於修改後保留,莫力廟我已經改完。從語法來看我覺得那些內容比較不像是原創,但至於哪邊先後說實在沒有比較過。--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00:37 (UTC)
讓我覺得神奇的是,討論:莫力廟顯示這個條目還上過DYK。一個侵權的條目上過DYK........--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00:45 (UTC)
dyk的現狀不解釋。--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01:36 (UTC)
DYK刷票隊太多,一般不投也罷。——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18日 (二) 01:47 (UTC)
沒有刷票隊,又怎能登上DYK。你對條目有異見就去反對,在這裡抱怨沒有用。--Dragoon17cc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08:49 (UTC)

國畫資源,需要人民幣¥10,000

網上看到有高清國畫提供,希望可以下載並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聯繫了提供者,說完整的庫需要4000多元拷貝費(每張¥0.08),硬盤費估計要5000元。他人在四川,如果有維基人在四川也可以上門拷貝,這樣就無需硬盤費用了。不過8T的數據量也需要很多硬盤。另外存在的問題包括,部分圖片文件大小高達300M(共享資源好像只支持100M以下的文件),以及8T文件的上傳。可能上傳的最好辦法是把硬盤寄到維基百科服務器託管地點?而且資金不知如何得到。把這個資源列在這裡供維基人參考。--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11:00 (UTC)

還要跑一趟OTRS……——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10日 (一) 11:26 (UTC)
上載可以幫忙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2月10日 (一) 11:30 (UTC)
四川維基人列表詳見:Wikipedia:四川維基人列表Category:四川維基人。如果那個人在四川成都的話或許我可以上門找他。 @維基小霸王 ——Nigel 2014年2月10日 (一) 12:15 (UTC)
可以考慮寫一個RFC問基金會要錢。-Mys_721tx (留言) 2014年2月10日 (一) 15:20 (UTC)
已經電郵聯繫了User:維基小霸王,這件事情我覺得沒什麼難度。--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0日 (一) 20:53 (UTC)
這個錢應該問基金會要。可惜國內沒有維基組織,只能由個人出面。—Snorri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15:29 (UTC)

不如你們先確定一下那個人持有的東西有沒有侵權比較實在。拿著硬碟就可以去拷貝的內容......--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01:15 (UTC)

最想說這句。——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11日 (二) 03:09 (UTC)
公有領域內容沒有版權問題。--維基小霸王留言
其實這個網站上能夠下載那些歷史人物的高清國畫,只不過沒有人能夠協助上傳到維基上而已。--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2月11日 (二) 05:29 (UTC)
也不是特別清晰吧?--維基小霸王留言

看起來版權大多過期了。 --達師 - 276 - 465 2014年2月11日 (二) 10:08 (UTC)

清朝和以前的肯定過期了,民國的可能小部分沒有過期,對於這些,先保存在本地,等到過幾年過期了再上傳。

我想到的問題是即使有四川維基人可以上門複製,自己也要準備8T硬碟,很少人有這麼多的硬碟。如果新購買硬碟的話,用完後幹什麼?貼上維基的logo再出售嗎?--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10:20 (UTC)

煩請你搞清楚原作跟照片的區別。這些作品的原作版權已經過期,並不代表這些原作的照片或掃描件已經過期。那個所謂的出售圖片的人,他們的版權來源根本不明;User:Walter Grassroot的那個網站自稱是版權所有,但按照大陸的「習俗」是不是真的有版權又是另一疑問。而且這麼多的圖片收集起來花費不菲,金額何來?想想都知道大概是盜版的。--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12:10 (UTC)

重製作品不獨立計算版權期限。-Mys_721tx (留言) 2014年2月11日 (二) 20:05 (UTC)

拋給大家一個問題,假如基金會出資將這6T的數據(4萬張圖片)導入到了Commons,在Commons的整理工作及在Wikipedia上得使用的問題如何解決。如何避免這些內容稱為無用數據。--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2日 (三) 01:21 (UTC)

美國檔案局發起了分類請求,而且成功。我們也這樣做,並且在本站sitenote發布相關告示怎麼樣?部分文件名中包括朝代,因此可以自動加朝代分類。考慮到Commons是多語言使用,建議先發起行動把文件名譯成英文(參與者可以修改機器翻譯的英文)或拼音,不知道可行性有多大。另外請仔細看,6T只是一部分,實際更大。--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2:47 (UTC)
假使我們現在有100GB原始數據,折合五千張照片,那麼至少需要1萬次編輯(Wikipedia和commons各一次)。這一萬次編輯顯然都不是機器人能夠替代的,那麼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才是整件事情的關鍵。--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2日 (三) 08:09 (UTC)
維基共享資源不是維基百科的附庸,因此即使不應用到維基百科也不是垃圾數據。而且不會每個畫家、主題都在維基百科有條目,所以即使最理想的情況下也不會全部文件都應用到維基百科。美國檔案局上傳的124,941份文件可以做到人工分類,我相信這些圖片也可以。而且也沒有必要立刻就做好全部分類、應用工作,有一定的時間,相信包括中文用戶的維基共享資源上的國際用戶會幫助做好分類的,如果能用戶能提供像以前對合作夥伴的文件上傳時那樣的幫助。而且即使最壞的情況發生:沒有人願意做任何工作,維基百科的編者依然會知道維基共享資源有大量的中國古代資源,可以那時候再應用到條目之中,至少避免了以前的沒有圖片使用的苦惱;用戶也可以直接在Commons上欣賞圖片。--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9:34 (UTC)
「沒有人願意做任何工作,維基百科的編者依然會知道維基共享資源有大量的中國古代資源,可以那時候再應用到條目之中,至少避免了以前的沒有圖片使用的苦惱;」---我並不認為沒有人整理和應用,而單單為commons打來一大批用不用得到都兩說的數據,不是一個向WMF申請資助的合理理由。--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2日 (三) 19:41 (UTC)
數據中包括名家畫作的高清圖片,這些內容可以上傳後就可以給維基百科當作插圖。也包括作者在維基百科還沒有條目的作品,這些作品有被使用的潛力。編輯維基百科本來就是一個逐漸的過程,因此沒有追求上傳後立刻完成插入維基百科的必要。而且加入sitenotice等做法可以加快這個進程。
上傳到commons給用戶欣賞研究本來就是一個用處,所以我認為不是不加入維基百科就算用不到。--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22:56 (UTC)
Artstor上有密西根大學收藏的九千多張作品,另外尚未完成收錄的Asian Art Archive也包含有一萬張作品。我們不妨先考慮從這些圖片下手,檢查一下Commons上是否已有這些圖片。同時我們也可以聯繫密西根大學或Artstor看看是否能讓其與Commons結為合作夥伴。-Mys_721tx (留言) 2014年2月13日 (四) 07:37 (UTC)
雖然不一定有中國古代藝術品,不如同時聯繫這些我請求Fæ上傳的大學/博物館成為合作夥伴吧。還有以下大學/博物館/美術館:

我以前聯繫過http://dl.ndl.go.jp/ 提供這些關於中國的畫冊。但是他們的意思好像是得有雇員來請求。( 「If you apply as Institution (Wikimedia Commons), We need the full name of the contact person of Wikimedia Commons. Please tell us the full name of the contact person of Wikimedia Commons in your reply.」,之後回復了我的名字,回應是「Before NDL makes a reply document for Wikimedia Commons,we need the name of the Contact Person of Wikimedia Commons.Contact Person means who is responsible about whole Wikimedia Commons.We can make documents only to the responsible person(or Institution).Because anyone can be the user of the Wikimedia Commons,we cannot consider each users as responsible person of Wikimedia Commons.You wrote that you are a one of the volunteers of Wikipedia.」)我聯繫了一位wmf雇員,她說「I wish I could help, but I can't assist with that particular request. For legal reasons,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and its staff, in official capacity) cannot be officially involved with content, even to the point of personally accepting content donations.」,之後建議我去找commons的一個用戶或者聯繫分會。發過郵件他沒有回覆。本人家裡最近有些事情,暫時還沒有繼續聯絡某個分會。

考慮到各種困難以及不可能聯繫到上面的所有美術館,還是覺得以八分錢每張的價格購買比較合適。記得以前看到WMF批准資金允許某個分會購買MAC。我覺得用買一台MAC的錢換取這些照片更值。--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9:04 (UTC)

基金會不能參與內容編輯是常識。--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3日 (四) 09:36 (UTC)

經Walter Grassroot提示及各位的討論,我決定將Walter Grassroot提供的來源的部分畫作上傳至維基共享。此外,我在觀察八大山人的作品過程中,發現File:Chu Ta 001.jpg的來源是The Yorck Project: 10.000 Meisterwerke der Malerei. DVD-ROM, 2002. ISBN 3936122202. Distributed by DIRECTMEDIA Publishing GmbH。我感覺那個人拿著的硬碟,很有可能也是來源於此類DVD。那請問,我們為何要給此人10000元人民幣?--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1:24 (UTC)

因為那一萬幅畫所在的資料庫是Directmedia從Yorck Project那裡買的。-Mys_721tx (留言) 2014年2月13日 (四) 01:37 (UTC)
問題還是,為何要為一個極有可能是盜版的來源付費10000人民幣?--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7:04 (UTC)
其中一半是硬碟費用,其實可以自己購買而不通過他購買,所以不算給他。而且這是個公有領域內容,根本不是盜版。--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7:33 (UTC)
收集公有領域作品侵犯了誰的著作權?為什麼Yorck Project可以賣DVD,別人就不能賣硬碟?-2014年2月13日 (四) 07:37 (UTC)
[12]:
I’ve had a number of people ask about this situation, and it seems to me that the 「Bridgeman Art Library vs Corel」 case (50 USPQ2d 1110) is exactly on point. It’s a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case from 1999. Bridgeman produced slides of public domain artworks, and sued Corel for including the photos on one of their CDROMs, claiming that they had expended a great deal of work to make their copies as accurate as possible.
In this case, plaintiff by its own admission has labored to create 「slavish copies」 of public domain works of art. While it may be assumed that this required both skill and effort, there was no spark of originality — indeed, the point of the exercise was to reproduce the underlying works with absolute fidelity. Copyright is not available in these circumstances.
That makes sense to me – otherwise, you would be essentially recreating copyright every time you fed something into a scanner and edited out the dust, or fixed the odd typo. Every copy of Huckleberry Finn would be subject to a different copyright, because somebody had to enter the text into a typesetter, proofread it, etc.
--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7:46 (UTC)
如果真的是公有領域,為何要「買」DVD?為何不是博物館提供?退一萬步,為何要基金會出錢買硬碟,不是某個維基人拿個硬碟拷?前述如果有四川維基人可以拷,後面又定這10000。有熱情是好的,想問題先想清楚。或者你自己去基金會那邊寫個申請書吧。--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8:43 (UTC)

消息更新

以下是計劃:

  1. 對目前找到的一些文件(100GB左右)進行上傳及處理,進行實驗,驗證社群對大量數據處理的能力及效率,以及研究相關活動的發起方式。
  2. 根據實驗結果,按照需要(數據處理能力和挖掘能力),向基金會提出資金申請。
  3. 若批准後,在約為期六個月的時間內,處理目標內的藝術文檔及其在維基百科的運用,並以此需求擴展維基百科使用者和參與者的方式。
  4. 我建議我們組建一個小組,對東亞文化藝術類作品的數據開放達成相關機構與Wikimedia Commons的合作計劃。(如果大家覺得這些事情在運作中有資金需要,可以提出來一併向基金會提出申請)。

以上。--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3日 (四) 09:03 (UTC)

這個可以參與,不過前面說的100G是指哪些,請明示?此外前面提到的「讓基金會出錢以獲取內容」其實仔細一想的確不可能實現。此例一開,賣資源給維基百科將成為一項不錯的生意。--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14日 (五) 00:34 (UTC)
這方面,WP:GLAM會比較有經驗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2月14日 (五) 02:03 (UTC)
回應幾點:
  1. 「讓基金會出錢以獲取內容」不等於讓基金會出錢買數據和數據
  2. 你覺得人家「叫賣」的數據,網上會沒有能直接下載的嘛
  3. 這件事情如果要做的話,肯定就是作為GLAM的活動。
--AddisWang (留言) 2014年2月14日 (五) 07:08 (UTC)

這麼多數據還是存到SD卡什麼的然後寄過去比較合適吧。。。2q1w2007留言2014年2月15日 (六) 01:55 (UTC)

用戶推給捐錢的,管理員推給一個英文小組,呵呵.--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20日 (四) 05:20 (UTC)

解任

我鄭重而嚴肅地正式根據WP:RFDA/A提出在此討論有關正式罷免Shizhao及耶葉爺一事,我希望的是認真討論,不要再浪費時間。理據:
Shizhao:在條目香港島小巴1號討論存廢中,他在1票保留、0票刪除、零討論之下刪除頁面,有濫權之嫌。
耶葉爺:在忽略我給他的留言之下封禁我,事後亦無向我正面交代事件,這樣濫權和不負責任之人,試問怎可以擔當管理員一職?
--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2月18日 (二) 19:27 (UTC)

這麼快存檔?1.給出完整討論原鏈或條目名,找不到討論了,另注意可能投票不能取代討論。2.估計對方認為你是故意以闡述觀點而擾亂吧,還好有人諒解,收下脾氣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19日 (三) 00:51 (UTC)
條件: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裡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複提起解任。
連溝通的誠意都沒有就貿然提出解任是為擾亂。-Mys_721tx (留言) 2014年2月19日 (三) 01:08 (UTC)
了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19日 (三) 01:55 (UTC)
我就知道一旦汪汪不管存廢討論,我來處理一小部分後,很可能就會遇到這種情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2月19日 (三) 02:13 (UTC)
存廢討論的問題只要留言問一下管理員原因就能解決了,這樣就提罷免,實在是把罷免當兒戲。另外雖然我了解刪除原因(贊成者未能提出支持關注度的來源),但也許這種情況(只有保留意見,且尚未被反駁)可以在刪的時候稍微寫一下刪除原因。ffaarr (talk) 2014年2月19日 (三) 02:48 (UTC)
其他網站對Shizhao的負面批評我可以因沒有親眼目睹而站於中立觀點,但耶葉爺的無賴行為絕對不能容忍,他不被解任只會令更多無辜的人受害!
另外,shizhao那件事是我看漏了1票,我撤銷解任討論吧,但耶葉爺我維持發起討論。而耶葉爺你不避嫌地close掉討論令我更堅持發起對你的解任。--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2月19日 (三) 03:42 (UTC)
另外,我回應耶葉爺:你可以翻一下你自己討論頁,在你封禁我之前已留言給你,但你並沒有回覆,究竟是誰沒有「溝通的誠意」?

回應ffaarr:簡單來說,關注度指引中我看不到明確指明須「獨立媒體」作出報導才算關注度來源。最後長遠來說,整個問題可以歸納為一位前維基人提出的「提刪無責任主義」,你們從來只有吃著花生等7日無人找關注度便提刪,這樣我認為是不能接受的。--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2月19日 (三) 03:54 (UTC)

(:)回應 請看看大家每天花多少時間為沒有寫來源但有關注度的條目「執手尾」。應該這樣說,在這裡最少真真正正動手為條目補充來源的可能是閣下。--Nivekin請留言 2014年2月19日 (三) 04:08 (UTC)
(:)回應,我沒有關閉討論。指責別人之前請先看準名字。--♥VC XC 2014年2月19日 (三) 12:25 (UTC)
Template:RepIy:Sorry,看錯了,我將矛頭改為指向mys721x.但你好像仍未就不願意溝通一事作出回應。--靈車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2月19日 (三) 15:38 (UTC)

DYK機器罷工了

有2-3天沒更新--Dragoon17cc留言2014年2月21日 (五) 06:03 (UTC)

Yinweichen-bot正在移除年份日期連結

Special:用戶貢獻/Yinweichen-bot,「最近變更」預設為隱藏機器人的編輯,所以一般用戶未必會留意,如果有意見可以向機器人主人提出。--Mewaqua留言2014年2月17日 (一) 04:56 (UTC)

謝謝提醒。隱藏是為避免「洗版」情況。如有實質的過度移除,一可自行恢復,二可向我提出新的篩選條件,避免日後再修改同類條目。所有目前正在處理的條目列表可見User:Yinweichen/Testpage2,如出現錯誤請管理員立即終止User:Yinweichen-bot作業。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2月17日 (一) 18:08 (UTC)
我認為這機器人的運作很值得支持,而且變更紀錄預設隱藏是合理的,不這樣做監視列表應該會被洗得看不到真正該看的資訊。--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2月21日 (五) 14:41 (UTC)

首頁的新聞動態說:「位於烏克蘭西部的利維夫州議會在經歷數個月的示威抗議後,宣布脫離維克多·費奧多羅維奇·亞努科維奇領導的烏克蘭政府獨立。」然而利維夫州的官網上的這篇文章表示這是誤傳,不過發布日期是2月19號,所以?--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08:03 (UTC)

Wikipedia:特色條目評選/中華民國

Wikipedia:特色條目評選/中華民國
(9)符合特色條目標準、(5)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
為何撤銷特色條目?--Jason924tw留言2014年2月19日 (三) 09:52 (UTC)

支持需要超過三分之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2月19日 (三) 12:43 (UTC)
真嚴格...看了規則後如果絕對票有8票把我弄暈了,不過他(Jarodalien)寫的結果是9支持, 4反對耶...---Jason924tw留言2014年2月19日 (三) 13:50 (UTC)
有一票過了最後時限,所以不算。按絕對票,總數相當於5支持,0反對。--劉嘉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09:26 (UTC)

請問這個模板有什麼用?剛剛對一個類似模板提速刪,後來發現有好幾個。--Towatw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2:25 (UTC)

曾被原Template:NoteTA調用Template:NoteTA/isHiddenGroup檢測參數,配置決定是否顯示轉換規則組的內容在TA的提示框中(太多則不應顯示)。目前新版的Template:NoteTA或許已經不需要此參數,可能已被棄用。但留作歷史也沒什麼不好的,速刪沒必要吧。--YFdyh000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8:09 (UTC)

誠摯地邀請各位參與2014年上海春聚的討論

聚會討論邀請函

各位尊敬的維基人

您好!
我是上海社群的南瓜。這幾天,冬日的梅花開得正艷,而春天的腳步正在緩慢地靠近。縱然依是冬天,我卻可以在呼吸中感受到春天的味道。春天快要來了。
上海社群從第一次舉辦聚會至今已經有9個年頭了,前幾天我在做上海社群的聚會宣傳視頻,看到一張張過往聚會的圖片,我不禁感慨萬千。正是因為每一位前輩的努力,聚會才能一步步走到今天。
2013年的上海季度聚會非常遺憾地未能成功舉行,我希望2014年上海的季度聚會能夠成功地開展。而聚會的開展,需要樂於奉獻的您。小到提個建議,大到提供場地,您的一點一滴都能成為上海社群進步的動力!我也在這裡感謝各位維基人對於上海社群的長期幫助。
現在,我在這裡誠摯地邀請各位對於2014上海春聚有興趣的維基人參與2014年上海春聚的討論,分享您的建議、提議,讓維基人在一起碰撞出思維的火花,將聚會辦得有聲有色!我因為學業繁忙,也許無法為這次聚會做很多,也許邀請您參與是我能做的唯一貢獻吧!

此致

南瓜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2:51 (UTC)


機器人怎麼搞的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2月23日 (日) 06:13 (UTC)
機器人好像不認識把日期和用戶名拆開的簽名方式。--南瓜留言2014年2月23日 (日) 06:49 (UTC)

提請人神之間就烏拉跨氪罵人的烏語錄處分烏拉

  • 正義的人神之間?給個答案。
  1. 2014年2月22日人神之間覆-經過多位管理員討論,決定駁回守望者愛孟封禁申訴。理由主要為兩點,第一、並非初次因為人身攻擊而被封禁;第二、在封禁申訴中仍然推諉問題,加入不實描述。故駁回封禁申訴,維持之前管理員做出的無限期封禁。
  2. 今日本人提訴-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這是烏拉去年二月回應他人,管理員最大,就算用戶真有錯,烏拉可以如此人身攻擊。當事人Symplectopedia示警烏拉人身攻擊,並刪兩段羞詞烏拉回應Symplectopedia-人參公雞長這麽大啊,管這麽寬啊。並回復羞詞內容,我怎不見70多管理員中有人處份封禁烏拉?這話質已討論多少次了,來回幾次怎沒管理員講話,前些日我再質疑,烏拉仍強硬回覆:我不認為我存在什麼過失,......所以我不會致歉...。
  3. 就人神之間覆守望永久封禁理由~並非初次因為人身攻擊而被封禁;在封禁申訴中仍然推諉問題,加入不實描述,故駁回封禁申訴。(事實上守望等已多次致歉,也被封廿餘天處份,重要的是社群的投票與討論共識是解封,)。比較烏拉連二次人身攻擊,當事人示警他併刪除羞詞,烏拉還狂詞回復,多次質問烏拉不認錯,也無管理員正式封處。烏拉是管理員,知法違法,理應加重處份。
  4. 本案之當事人曾正式提報,但管理員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本人當時質問,仍被吃了。(節錄本人當時最後無奈之語-(!)意見我預判整個管理員群七十餘名,或光此提名頁露臉的就多少人,大家算算看,沒人會當壞人,這話要別人講,不用正式舉發先給正式警告單一張,似烏君連犯,又回復羞詞,再辯解,早就封禁,尤為職司管理職知法違法,以觸適格檢討。此案突顯法規還是不過於情面,本頁面已出現之管理員,爾後以何標準糾處他人之人身攻擊言論,渠等如欲開單給別人前,請先回頭看與此兩句羞詞比較合為嚴重,不要自打嘴吧。Chinuan12623 2013年2月18日 ) 。現與守望案並論,提請客棧社群關注免再被吃案,請人神之間正式處裡,如烏拉不致歉,你也不做處份敢吃案,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那以後大家就用此兩句來免責罵人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01:30 (UTC)
  • 提案:你是否認同烏拉為人身攻擊應予處分。同守望案開個投票討論,好讓人神之間等三、四位管理員有社群共識據辦,但可不要又置共識不理。
節錄二人情節對照:
  1. 人神之間覆守望並非初次因為人身攻擊。但我說烏拉連二次穢詞又恢復別人刪其穢詞。
  2. 人神之間覆守望在封禁申訴中仍然推諉問題。但烏拉已多次強調他沒錯-至今。
  3. 守望等已公私開道歉也實際封禁廿餘天現再永久封禁。但烏拉仍強硬回覆我不認為我存在什麼過失,......所以我不會致歉;這爺啥事也沒有。
  4. 特定幾位管理員對守望案處份明快,且不理社群之解封共識。而烏拉被正式舉報人身攻擊,摸個頭吃掉了,至今還沒管理員給個交待是否人身攻擊。
  5. 以上,守望情節與犯後態度應較烏拉為輕,守望現判永久封禁,烏拉為管理員知法玩法,更要嚴處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06:46 (UTC)
(+)支持-是人身攻擊應予處分,並公開向社群致歉。管理員要己身正方以正人,否則應自退職務。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06:46 (UTC)
僅從這麼一個投票來看,之前圍繞Wetrace等人的爭議已然很大,你依然無視之而提名這種從開始就不可能的投票,為甚麼?挑釁的責任你也有,別全拋給別人。--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06:36 (UTC)
Zhxy 519你是皇帝嗎?竟妄詞-我挑釁提名這種從開始就不可能的投票,Wetrace有不符提名條件嗎?如無,你不要口無遮欄,投票過與否才是重點,更何況還有達師提前結票之爭議未決?搞清我所問,就算用戶真又錯,烏拉可以罵人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06:56 (UTC)
先搞清楚封禁目的是抑制對維基企劃的破壞,而不是懲罰。維基百科鮮有單單因為禮儀或口角問題而封禁用戶,通常都是伴隨其他擾亂維基的行為而受到處置。-- 同舟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07:05 (UTC)
樓上是宣示罵人又死不認錯的,鮮有會受封禁,是或不是?還是管理員開罵的例外。雖然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是非明尺,但我預見同前-法規還是不過於情面,且投票用戶恐會明則保身不敢表態-,哀!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07:15 (UTC)
維基百科是人的社會,不是電玩攢夠積分就可以晉級拿稱號的系統。符合條件?沒有眾望就是不能得到榮譽,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你這些天在此的運作不就是如此嗎?--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09:44 (UTC)
樓上說-你這些天在此的運作不就是如此嗎?請問我多久沒上來你還沒搞清楚,還胡言亂語說我搞運作。維基百科是人的社會,但會被人玩偏的,不光明正大論述投票選舉,搞些分身、威嚇如誰上..就退維基、提前結票、最後三小時集中反投、最後幾分鐘連續編輯致編輯衝突讓人難進票....再來說別人不符合條件沒有眾望,虧你也說的出,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轉送你烏語錄。再次問你,就算用戶真又錯,烏拉可以罵人?請你對此烏語錄表個態,投個票,老師應該有教是非對錯吧。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10:36 (UTC)
陳舊報告如用戶再次進行破壞,請回報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2月24日 (一) 12:30 (UTC)
達師-如用戶再次進行破壞-模板錯置?讓人摸不著?此案是提就算用戶真又錯,烏拉可以罵人,要否處份?雖老案,但懸而未決,你應貢獻意見,投個票,以解眾惑?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12:51 (UTC)
時間太久,現在不可能再去封他。放在當時,如若警告充分可以封禁。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2月24日 (一) 12:53 (UTC)
在當時,當事人是有提出警告並刪羞詞,但烏拉又恢復羞詞還嗆聲,當事人也正式舉報,烏拉也不認錯致歉,案子聊聊沒了。我看你的意見與回述當況應是可以封禁,且烏拉前幾天還強硬回覆此事件說-我不認為我存在什麼過失,......所以我不會致歉-。雖是老案,他依舊不認錯,該封囉!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13:03 (UTC)
現在封鎖只能是違反WP:封禁方針。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2月24日 (一) 13:26 (UTC)
如不能追訴前封禁?唯現今他仍堅認沒錯,你們應以現行不適格(任)追處,總不能讓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從他口中變成了罵人免責句,除非你們也認同這不是罵人的話,否則應該清楚立場,或是有更好意見。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14:12 (UTC)
你追究他,我就可以考慮追究你先挑釁的問題。--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14:35 (UTC)
再送Zhxy 519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烏語錄,讓你體會烏拉罵人受此話之感覺。人之有別於獸,就是知是非,而非理盲,不相信在文明維基裡,無法將此烏語錄之罵人屬性定出,不信公理喚不回,死不認錯罵人的管理員可以續任,還有類似Zhxy 519的少數盲從追隨者,也哀有明則保身不敢表態者。第三次再問你,就算用戶真又錯,烏拉可以罵人?那話是不是罵人,請明確回答我,不必在那說四道三,是或不是?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14:53 (UTC)
不錯,知是非就更要追究元兇,不是看你煽動就聽信你。--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15:02 (UTC)
追究元兇?罵人的元兇是烏拉,不會是被罵的Symplectopedia,更不會是看不過而出來發聲的我,然你一再袒護烏拉,小心變了幫凶?一路人氣不過殺死了小偷,殺人的沒罪,小偷變成元兇,這像話嗎?像落後國家民眾可動私刑,這像話嗎?可悲的是還有盲從的在附喝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1:17 (UTC)
Chinuan12623,不要再要求處理一年前的不當發言問題,現在處理沒有用。--Lanwi1(留言) 2014年2月24日 (一) 16:46 (UTC)
只會追舊帳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5日 (二) 00:20 (UTC)
舊帳還是帳要還,不還就跟你一輩子。如封禁有議,以烏拉前幾天還回應他自認沒錯不會道歉,就依解任要求:一再發生的、嚴重違反社群共識及禮儀-來的嚴重,提解任足矣。現有達師與Lanwi1發言,唯探人神之間還神隱,Zhxy 519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沒是非的迴護;正也因於管理員群的礙於情面怠處,不對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烏語錄做出是人身攻擊的罵人屬性定出,才讓烏拉至今仍有侍無恐,展現權力傲慢。故請達師與Lanwi1明確告訴社群這話是不是人身攻擊,是或不是?但莫像某管理員說"我說是也不為過"之場面話。處分烏拉在沉默多數恐秋後算帳不敢表態,但都在看,勸他回頭,莫再官官相護,如烏拉再執迷與罵話屬性未定,此烏語錄恐將任游維基,幸與不幸?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0:55 (UTC)
私以為如此不息事寧人,抓住雞毛當令箭的人才是不幸,和好像前段事件又拿shizhao說事的人沒什麼區別,上年的帳還能拉到今年算,孩子,你這麼較真何必呢?(另忘了某位OP在自己用戶討論頁提過烏拉出名火氣大吧,但只要能做事,在意細節的都是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5日 (二) 01:40 (UTC)
-孩子,你這麼較真何必呢?-羞詞出自你嘴,就不難理解你執意回護烏語錄的罵人話,我已留言給達師警告你對人貶詞,再犯封禁。我已五十多歲,可能與你父同輩,不是要你敬老尊賢,是教你懂禮儀。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1:53 (UTC)
一副小孩子耍賴「我要,我要,我不要」的樣子,難道你想我再叫更噁心點?熊孩子?小學生?(思想)長不大?→_→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請Chinuan12623停止鞭屍,你的行為已經逐步構成擾亂維基百科,無異於其他因為類似行為而遭無限期封禁的用戶。-- 同舟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2:02 (UTC)
讓我們找WP:擾亂有什麼藥可用的,可不能停藥哦。——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5日 (二) 02:17 (UTC)
已正式提報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連續人身攻擊。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3:45 (UTC)
連最大克制的詞都不受,還說人家人參公雞,只能說,呵呵,老者,架子不小嘛。令箭慢用,I shutted up.——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5日 (二) 04:23 (UTC)
Chinuan12623,你現在追究烏拉在一年前的人身攻擊問題沒有用,你已經構成擾亂維基百科。假如在日文維基百科擾亂的話,早就因此被封了。--Lanwi1(留言) 2014年2月25日 (二) 02:45 (UTC)
請大家不要互相諷刺,這非維基之福。TO Chinuan12623,我自己也在維基濫罵過人,事後別人也沒禁封我,但我心裡感到後悔,也沒向人說。我認識的烏拉是有良知的人,他沉默您的指責就已是他的回應了。--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2:56 (UTC)
Lanwi1、Outlookxp你們是否有從頭到尾看過烏拉跨氪罵人的烏語錄?烏拉被舉報,他當時否認有錯不道歉,還嗆聲恢復別人刪的羞詞,即應封禁,管理員鄉愿草了結,留下遺憾。日前烏拉再強調沒過失不會道歉,此案真了嗎?請你對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烏語錄做出是人身攻擊的罵人屬性定出,這麼困難嗎?還影射在日文維基百科擾亂的話,早就因此被封了,你在威嚇嗎?慎言!另Outlookxp你說他沉默您的指責就已是他的回應了,請見烏拉前幾天強硬回覆此事件說-我不認為我存在什麼過失,......所以我不會致歉-,有罵人但承認致歉當然不可能封禁,但罵了人死不認錯,不應處分嗎?還是管理員呢,這次守望事件已用戶管理員各傷五分,還要在官官相護,是非不分嗎?要烏拉對自己羞詞認錯道歉,有那麼困難嗎?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3:45 (UTC)
樓上的-多了些尋釁滋事之徒?不知你講誰,但要妥慎用詞。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5:37 (UTC)
  • 停止討論-提請人神之間就烏拉跨氪罵人的烏語錄處分烏拉提案:遠離客棧有益健康-是本人原則,如各自解讀多說無益。摘錄討論要點:
  1. 請管理員就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烏語錄做出是人身攻擊的罵人屬性判定,還是無人願給定,是情面或鄉愿,社群自判。
  2. 烏拉至今仍堅認該話沒過失沒錯不致歉
  3. 案發當時無人處份烏拉,現提封禁,幾位管理員認有違反WP:封禁方針之虞;若改以不適任追處,則意朝不擴及處裡。
  4. 仍有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同舟Zhxy 519回護烏拉罵人事實,又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甚至在此頁多次人身攻擊,已正式舉報處裡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5:12 (UTC)
在關閉時,翻看了一下封禁方針,突然覺得這位兄弟提出的問題結果只是一個不值一提的問題。
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而絕非懲罰用戶
所以特此關後多插一句,另請相關人員細細品味這句。--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2月25日 (二) 06:06 (UTC)

PTT指稱的對象(台灣以外使用者)

請問台灣以外的使用者,提到PTT時想到的主題為何?--Towatw留言2014年2月19日 (三) 12:25 (UTC)

看來上面提及的兩個縮寫因為各地區認知差異的關係,都比較適合改成平行消歧義。有些縮寫因為一開始時只有一條對應條目所以沒有預先寫成消歧義頁而是以重定向方式存在,但並不表示之後有重複的指向時不能改成消歧義頁,大家見到時就順手做一下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2月23日 (日) 17:34 (UTC)
認同泅水大象的意見,慎重起見,已在CCTV (消歧義)提出移動請求。--Towatw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13:52 (UTC)

不要用繁(正)體寫大陸地區詞!

大家在寫條目時,不要用繁(正)體大陸地區詞!這樣會使中文轉換失效的。例如「操作系統」一詞,要麼是簡體的「操作系统」,要麼是繁(正)體的「作業系統」。-- By LNDDYL.(留言2014年2月21日 (五) 11:56 (UTC)

反之亦然。仍以它為例,寫作簡體的「作业系统」同樣不大合適。-- By LNDDYL.(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12:41 (UTC)
原來是統的偏旁不一樣,我可能有做過類似的事;/--Towatw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2:29 (UTC)

請問這是幹什麼的?--黃居士(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2月27日 (四) 12:31 (UTC)

(:)回應:這是用戶框分類,某種程度上也算是一種維基幽默。意思是覺得烏拉跨氪兄的豬籠草系列條目之貢獻令人敬佩-- 都叫獸千送醫 2014年2月27日 (四) 16: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