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Uiophj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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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能享受编写人類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乐,成为一名快樂的维基百科人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Mywood--2007年11月16日 (五) 03:21 (UTC)(via Welcomebot)[回复]

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

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条目北京潮州会馆經推荐後,獲選於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關注的条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3篇条目獲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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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侵權刪除請求:通知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许烺光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其實,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在未獲原作者授權而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他人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過,請不要擔心,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不需要很長的篇幅,區區兩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經是對維基不小的貢獻。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意見。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的時候,繼續以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謝謝您的配合,更希望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Wing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4:18 (UTC)[回复]

小小条目

阁下最近创建了大量的小小条目(正文少于50字),根据相关方针,长时间得不到扩充的小小条目将被删除。希望阁下创建条目时,创建内容翔实的条目。—Ben.MQ留言-邮件 2008年12月8日 (一) 04:47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张承业」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1:05 (UTC)[回复]

December 2008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您可能没有意识到,您最近的一次编辑从张承业移除了维护性模板。当您移除维护性模板时,请确定您已经解决了模板所提到的问题,或者在编辑摘要里清晰的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如果这只是你操作失误,请不要担心,因为你所做的这个操作已经被回退了。如果您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测试,请使用沙盒。您也可以阅读我们的介绍来获取更多相关信息。谢谢您的合作。 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1:45 (UTC)[回复]

有興趣負責Portal:朝鮮的維護嗎?

你好,看到你對朝鮮半島的歷史和文化很有興趣,請問有興趣負責Portal:朝鮮的日常維護嗎?例如更新新條目推薦、新聞動態等--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17:38 (UTC)[回复]

漢字文化圈專題

你好,看見你有編輯不少朝鮮半島相關的條目,而朝鮮半島又屬於漢字文化圈,現邀請你加入Wikipedia:專題/漢字文化圈,你亦可加入以下Skype聊天室,也可於用戶頁加上以下Skype用戶框: {{Sinosphere Skyperoom}}

漢字文化圈@
SKYPE
假如你有使用Skype3.0,歡迎加入中文維基漢字文化圈討論室,與大家交流。




史學專門討論室:

東亞史學交流@
SKYPE
假如你有使用Skype3.0,歡迎加入東亞(日韓越)史學交流討論室,與大家交流。







語學專門討論室:

東亞語學交流@
SKYPE
假如你有使用Skype3.0,歡迎加入東亞(日韓越)語學交流討論室,與大家交流。






--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17:38 (UTC)[回复]

警告

您好,请勿手工复制粘贴条目文字,这样做会丢失页面历史,并被视为Wikipedia:破坏!请仔细参阅Wikipedia:合并和移动页面,多谢合作。—瓜皮仔Canton 2009年3月21日 (六) 22:29 (UTC)[回复]

好的,我一定註意。謝謝您的提醒! Uiophjkl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22:40 (UTC)[回复]

小提醒

提醒一下如果您在移動分類內容的過程中將某個分類清空,確定再也沒有作用後,請記得加上快速刪除模版{{delete}},否則管理員不知要來幫忙清理您改完的殘餘。—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5月9日 (六) 03:57 (UTC)[回复]

世界遺產分類

注意到您把原本分開的亞洲與大洋洲世界遺產分類合併,個人認為這並不是個非常有意義的分類改變方式,建議下次有這種重大變動時應該先行討論。雖然我知道您的目的可能是要與英文、德文等幾個語版的分類法看齊,但請注意中文維基並不是英文版的附庸也不用在分類上處處與英文版看齊,再說英文版的分類方法其實是亞洲與『亞澳地區』的世界遺產而非『大洋洲世界遺產』。雖然很多其他語言的版本可能因為英文版的分類方式之故所以也採了類似的分類法,但也不乏像是法文版與義大利文版之類與中文分類方式雷同的主要語版,重點是,既然傳統上中文領域中習慣把亞洲與大洋洲的的概念分開來整理,我們的分類方式就應該盡量看齊,特別提出希望能跟您討論一下。—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5月10日 (日) 16:06 (UTC)[回复]

非常感謝您提出的寶貴意見。我的確是進行了上述分類調整。之所以進行了上述調整,並非因英文版分類的緣故,而主要是看到了『亞洲和大洋洲世界遺産』條目,因大洋洲世界遺産數目不多,且因應該條目進行分類有利于今后編寫世界遺産條目歸並分類。中文中亦習慣于把南美洲和北美洲的的概念分開。既然南美洲和北美洲現在可以統一在『美洲世界遺產』分類下,則亞洲和大洋洲分作一類也屬可以理解。我想之所以以前出現『美洲世界遺產』分類,其主要思路也就是要建立一種与四個世界遺産列表相對應的分類法。若亞洲和大洋洲分開,則南北美洲也理應分開才對,這樣才符合世界七大洲的分法。目前這個分類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文維基在這一領域的特色。鄙見淺薄,還請您多加指教。希望您今后多提寶貴意見。—Uiophjkl (留言) 5月10日 (日) 18:40 (UTC)

新條目

好像有不少條目都未有翻譯,在創建後更放棄他們,到底你會不會翻譯它們嗎?另外,個人習慣從自已的用戶頁瀏覽你的意見,希望到我的討論頁回應。—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5月26日 (二) 00:48 (UTC)[回复]

很抱歉,如果該條目在三個月內未有一句翻譯的話(參看Wikipedia:翻譯守則),我可能會將未翻譯內容刪除,建議你還是將條目一條一條地認真翻如來,如果到了限制再翻的話將會是維基的一個損失。

教宗

閣下所編寫的「教宗XX」的命名好像有點不對。應該為「XX一世 (教宗)」--澳門歡迎你!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13:42 (UTC)[回复]

能给我解释一下你把所有教皇的条目名称改为「教宗XX」的原因吗?!只是为了模仿英语维基?这样做取得共识了吗?如果没有,很可能不久就会被其他反对你的写法的基督教维基人回退(虽然我是无所谓)。--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5月31日 (日) 15:38 (UTC)[回复]

教宗名前加papa乃罗马天主教会的传统,这和枢机名中须嵌“枢机”是类似的。这类教会传统名称是名字的一部分,非世俗头衔可比。根据维基百科命名法之名从主人原则,此类条目须依教会传统立名。况且教宗中许多均已宣圣,称呼教宗全称也是圣人称号中的固定命名法,以区别于其他大量名称类似的圣人。再者,对立教宗也一律前加“对立教宗”称号,此乃与教宗的对应称呼。又,其他教会如东方正统教会中的亚历山大科普特正教会也有教宗,其教宗名前一般加亚历山大教宗称号。

东方虽无此类历史传统,但也有相类似的情形。如藏传佛教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之类,必须把世俗眼中的“头衔”和名字连起。这虽和天主教传统并不相同,但可以帮助有兴趣的朋友理解宗教传统的某些特点。

另:教皇非天主教会传统称呼。教会内一般均称教宗。 --Uiophjkl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20:04 (UTC)[回复]

按照中文维基百科的命名常规应该不加头衔。假如想更改命名常规的话请首先讨论,然后再更改。请不要随意破坏常规。谢谢。--Wing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21:22 (UTC)[回复]

谢谢您的帮助。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中有如下规定:

  • 使用全称: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
  • 名从主人:如果一个条目所描述的主体事物,它的拥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资料里有出现到该事物的中文名称的,一般使用该中文名称。

该条附款1对于人物姓名中译进行了规定,指出“人物,其所工作或隶属的机构、组织、公司的中文资料中出现他的中文姓名或译名的,‘名从主人’原则仅起参考作用。”

首先,像天主教会内教宗、枢机之类的称号在其人的名称中并非普通头衔,而是名称的一部分。东方类似的情况如藏传佛教的活佛称号,情况虽不相同,但都体现了宗教名称的某些特点。这种称号和名称不能分开,后面所接的名称也非普通姓名,而是一种宗教名称,称号和名是一体不可分的。比如“教宗本笃十六世”,后面那个本笃十六世并非西方家族传承中的姓名,而属于特定宗教名称的一部分,和“教宗”是一体的。“名从主人”条附款1是对人物姓名的规定,而并未涉及宗教名称。譬如藏传佛教中的“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并不受此条款影响。应适用名从主人第2条,以宗教组织对该种名称的拥有为凭,根据该条命名。

其次,教宗名称确实可以分开使用,比如“教宗本笃十六世”在实践中既可被称呼为“教宗”,亦可被称呼为“本笃十六世”。但根据使用全称规则,在维基百科命名时,应以全称命名。

再次,该命名常规中还列出了一个“中国歷代君主”命名常规,而并没有宗教名称命名规定。其实应依各宗教组织传统定条目名称,实践上目前维基有关各宗教组织的条目也是如此确定有关名称的,并无大碍。

又次,天主教、东正教、圣公宗等基督教传统中还有圣人一节。教宗圣人的全称均为“教宗圣某某”,如“Papa San Giovanni I”,即应译为“教宗圣若望一世”。但“圣”字实可谓一种标明圣人身份的头衔,所加于其上的名称各异,大部分即为本人姓名,少数如教宗圣人则是宗教名称。东方情况不同,但类似的如“至圣先师”加于孔子名上,几可类比。但“教宗”是不能省的。比如“教宗圣若望一世”、“金口圣若望”、“圣若望·鲍思高”,均可去圣字称“教宗若望一世”、“金口若望”、“若望·鲍思高”。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天主教会有时也将同名圣人简称为“圣若望”之类。但在全称中必须完全称呼。

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中未见有有关头衔的禁止性规定。即便有此规定,由于其不涉及宗教名称,故和本主题并无关系。本次修改并不涉及维基百科法规之修订,若您有兴趣对我们各宗教方面的名称进行规定,还望在命名常规中进行讨论。

再次向您表示感谢!欢迎您批评指正。

--Uiophjkl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22:50 (UTC)[回复]

您的观点我不同意。首先,您说“像天主教会内教宗、枢机之类的称号在其人的名称中并非普通头衔,而是名称的一部分”,请给出来源。--Wing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08:43 (UTC)[回复]
不我全部不同意。您最基本的理由是说教宗的名字是“教宗某某”,因为前面的教宗不是头衔。第二个理由和第四个理由是衍生出来的。第三个理由也不正确,因为欧洲的君主的命名也没有用英王某某或者法王某某的,而全部是某某 (英国国王),在不必要的情况下直接某某。您的主要理由完全没有根据。因此整个论据没有基础。--Wing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11:00 (UTC)[回复]


您好!首先非常感謝您繼續同我進行討論。我拜讀了您的最新回復,現談談拙見。

首先我先談談對您的回復的意見。我的五條理由是以首先、其次、再次、又次,及最後討論順序展開。按您對我第三條的批評,似乎您是將我的第二條即“使用全稱”當作了第三條。為幫助您進行梳理,我已將上次回復中的五條理由逐一編號,當對您進一步批判我的觀點有所裨益。希望您能再次閲讀。

在上一個回復中,我已經説明希望您對我的各項理由逐一進行回復。在您的新回復中,我很高興地看到您對我的前四項理由進行了質疑(雖然我不知道您理解的是哪四項理由)。在此也希望您對我的第五項理由提出有根據的批評。既然您在第一次回復中以“按照中文维基百科的命名常规应该不加头衔”為由提出質疑,希望您能援引《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的相關規定條文,以便我進行回復。若無相關規定可据,則您的最初質疑就難以成立,自然不用進一步回復。

我再說說您對我第二條理由(您似作爲第三條?)的質疑。根據您的回復,您是將我的第一和第三條理由(您似作爲第二、四條?)歸為同類,而第二條理由(您似作爲第三條?)則單列。其實第一、二條理由才是一體的。既然我在第一條理由中已經點明宗教名稱的特殊性質,則根據其一體性,方有第二條理由中援引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之“使用全稱”規定进行的说明。在第一條理由中我已説明了教宗不同于普通頭銜,故您用歐洲君主之類普通頭銜的命名例子來反駁我的第二條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若如您單獨駁我此條,似應該以同屬特殊宗教名稱的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寫成“丹增嘉措 (達賴喇嘛)”之類來反駁我。又,建議您依據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的條文來進行反駁,畢竟例子再多也還是例子,不是法规,您應當根據正式規定來判斷。若用舉例子的方式進行批評,想必作爲資深維基人的您也清楚,維基百科中尚有以人名加頭銜的方式命名的條目,我不以此為据正是据例子不足采之理。

我的第四條理由即天主教會聖人命名法,這是我据以支持宗教名稱論的一個極顯明的理由,而非您所誤認爲的是後者的結果或與後者同因。有關該命名法的論據,最方便、權威的可見教廷所出聖人歷等。您若對根據名從主人採用教會習慣有質疑,希望您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提出,以便修改相關規定。

暫回復如上,待您將我提出的五條理由詳細回復後,咱們再進行進一步討論。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0:00 (UTC)[回复]

Uiophjkl您好,您已经说过了教宗是名字的一部分,但是您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即这个说法不是您的原创研究,您没有给出任何来源来支持您的这个说法。在许多西方语言维基版本中,包括天主教的官方语言拉丁语版本中,直接使用教宗名字,因此您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依然没有根据。既然这个说法没有根据,那么其它理由(全名等等)也没有根据,因此只要这点不成立其它论点也不必讨论。--Wing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9:36 (UTC)[回复]


您好!很高兴又收到了您的回复。

首先,您在回复中指出,“在许多西方语言维基版本中,包括天主教的官方语言拉丁语版本中,直接使用教宗名字,因此您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依然没有根据。”此點是不符合維基百科·列明來源的規定的。在維基百科·列明來源中明确规定,“請留意,各維基版本是不能互相參考的。”即便所有西方语言维基版本均直接使用“教宗名字”,也不能即援引其来确定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名称与内容。作为资深维基人,我想这一点您比我清楚得多。您特别青睐拉丁语版本维基的内容,似认为该语言版本维基在有关天主教的条目上具有权威性,但需要提醒您的是,语言和权威性是两码事。我使用中文编辑维基,但我就对中国的道教、周代礼制、中国核武器之类的主题毫无研究,更不用说具有权威性了。若有道教研究者或道教徒,周代礼制专家,中国核武器研究者在其他语言维基上编制条目,其权威性当然可能比我强。权威性不属于任何特定语言的维基版本。如果像您说的举点其他语言维基版本的例子就能当论据的话,那我也能根据意大利文、英文等维基版本来说,“在许多西方语言维基版本中,包括天主教教廷所在地意大利的意大利语版本中,使用教宗本笃十六世之类命名,因此您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依然没有根据。”作为维基人,不应这样讲。

其次,您又一次未认真阅读我的回复。我在上个回复中写得十分明白,“有關該命名法的論據,最方便、權威的可見教廷所出聖人歷等。”您却说我“没有给出任何来源来支持您的这个说法”。这说明您对我的回复并没有仔细阅读。

最关键的是,即便我没有指出上述来源,您也应该首先回答我的第五个问题,即您所称的有关头衔的禁止性规定的来源在何处。该问题是基于您最根本的质疑,这个问题并不附属于其他四个问题,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因此您对我其他四个问题的反驳并不能代替您对该问题的回答。您说“按照中文维基百科的命名常规应该不加头衔”。可能我眼神不济,我查阅了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但没找到该规定。首次回复时,我只要请您给出您的来源就行了。您言之有据,咱们进一步讨论才有价值。但为了将问题说透,我除了在理由五中向您提出该问题外,还另行向您提出了四个理由,以表讨论之诚意。您迟迟不愿回答您理应回答的问题,却仅质疑我的前四条理由。我在理由五中说得很清楚,您如果不能回答您的这个问题,是根本没有凭据来质疑我前四条理由的。

自您提出要求讨论后,我一直感到十分荣幸,几次回复均秉持维基百科“尊重其他参与者”的关键方针,详细阐述本人观点,实盼望您能在阅读后进行认真的回复,以便咱们共同讨论,相互学习。我还为您阅读方便调整了原回复。可您既不认真看我的回复,又对我的问题避而不谈,令我倍感失望。是您首先提出质疑,您总得先给您的质疑找点法规上的正式理由不是。若您的质疑是基于维基百科的正式规定,那我当然要进一步学习相关规定并进行相应答复。希望您在答复中谈一谈,您所说的“按照中文维基百科的命名常规应该不加头衔。”的来源。先把您最初质疑的来源谈清楚,让我相信您确有诚意认真讨论,咱们再讨论我后来提的那四条理由的来源问题。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23:33 (UTC)[回复]

为了再次帮助您回复,我特别归纳咱们的第一争点如下:

  • Wing:“按照中文维基百科的命名常规应该不加头衔。假如想更改命名常规的话请首先讨论,然后再更改。请不要随意破坏常规。谢谢。”
  • uiophjkl:“请在《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中指出您的质疑的来源,谢谢。”(即我的理由五的第一部分)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23:42 (UTC)[回复]

Uiophjkl您好,首先维基百科中的规则不是德国民法,也从来没有设计为德国民法的用法。一般是在就某问题发生社群中的讨论,讨论后把共识结果写下来成的。欧洲君主、贵族,包括教宗的命名方法始终是不加头衔,过去没有过讨论,因此这个做法实际上是一个至今为止社群一直使用的常规和共识。其次,您说的“教廷所出圣人历”并没有说教宗某某是教宗的全称,想法,比如天主教百科全书中就没有这样的说法。因此您提出的“来源”依然不成立。--Wing (留言) 2009年6月4日 (四) 14:19 (UTC)[回复]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问题的回复。

我在上次回复中说:“先把您最初质疑的来源谈清楚,让我相信您确有诚意认真讨论,咱们再讨论我后来提的那四条理由的来源问题。”您这次终于初步回答了您质疑的来源问题,(虽然还纠缠了一下我的那四条理由),让我初步相信您也有诚意讨论。为免模糊焦点,咱们现在只先讨论咱们的第一争点,待该问题讨论清楚了再讨论其他四个问题也不迟。

首先应当说明的是,我记得我在历次回复中从来没有提到过德国民法。您若对其感兴趣可以自行研究,咱们这里不谈。

您既然说这个做法是社群一直使用的共识,那么我就先说说这个“共识”。《维基百科:共识》中指出,“一个共识是人们依照诸如中立的观点等方针,并通过有礼貌地讨论辩论来达成的。”您自己都明确承认:“过去没有过讨论。”连讨论都没有,哪里来的共识?您却说,“过去没有过讨论”,因此这个做法才是共识。这就令人感到十分困惑。照咱们维基百科·共识的规定,恰恰应当相反地说“过去没有过讨论”,因此这个做法才不是共识。不待我辩驳,您的叙述首先就自相矛盾。

您还说,“欧洲君主、贵族,包括教宗的命名方法始终是不加头衔”。抛开教宗不谈,就是您自己提出的欧洲君主、贵族,其条目命名也不像您所说的“始终”不加头衔。现在维基百科里就仍有为数不少的“欧洲君主、贵族”条目不像您说的那样,这一点想必作为资深维基人的您知道的比我多。如果您是想用列举例子的方式通过数量来证明您的观点,那么我已在前几次回复中反复说明,这种通过列举例子证明规则存在的办法是无效的,翻遍维基的规定也没有哪一条说,某种条目的数量达到多少多少或占类似条目的百分之几,就能自动产生出个“共识”来。您如果知道这种数量要求或百分比规定,不妨提出。一些条目名类似这一事实本身只能证明有若干维基用户的个人编辑习惯相同而已。您有您个人的编辑习惯,我也有我个人的编辑习惯。咱们应该充分尊重对方的个人习惯,此即维基百科“尊重其他参与者”的关键方针之表现。

《维基百科:管理员》中写明:“應當指出的是,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这段话说得非常明白,作为管理员,其唯一的天职就是实现“共识”,而且为了强调共识的性质,还重点申明必须是“社群讨论”所得。换句话说,没有讨论,不存在共识,管理员就没有权利干涉其他用户的正常编辑行为。这就是维基百科对管理员最根本的要求。相信您比我更能理解和体会其中的深义,更相信您不会以个人编辑喜好代替管理员对共识的尊重。

以上叙述并不表明我对您所持的有关条目名称中头衔的见解有什么特殊的反对意见。我充分尊重您的个人观点,并无特别的意见。条目名称加头衔也好,不加头衔也罢,都和我编辑的这些宗教名称没什么关系。哪怕将来维基百科真的在条目名称头衔问题上达成了某种共识,也不能自动扩展其适用范围至宗教名称上。更重要的是,宗教名称的编辑规则也不会自动适用于编辑像您说的欧洲君主、贵族之类的条目上。您和喜欢在条目名里加头衔的维基用户各安其便也好,讨论并达成共识也罢,都和我们这些宗教名称的编辑者相安无事,大家各自编辑就好。现在您还不待您所关注的条目名称头衔领域里达成共识,就先强要扩展您所喜欢的条目名称头衔编辑方法至我们这些宗教名称条目上,窃以为似乎有所不妥。还请您千万再慎重考虑考虑,非常感谢您。

另:鉴于您在答复中回答了我有关您的质疑的来源的问题,我郑重撤销上次对您的诚意的怀疑,并诚心向您表示最深切的歉意。希望您不要介怀。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4日 (四) 20:12 (UTC)[回复]

第一,请不要把你一个人的意见说成是“所有天主教徒的共识”。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一点。维基上天主教徒很多,他们不见得支持你的做法。第二,汉语中对罗马主教的标准称呼现在就是“教皇”,无论天主教内部是怎么做的。如同英语称中国为china一样,这和受体本身的意愿无关。--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6月5日 (五) 02:34 (UTC)[回复]

您好!很感謝您的回復。上次您說“虽然我是无所谓”,現在看來您並非認爲無所謂,其實還是很認真的嘛。閑話少敍,咱們言歸正傳。

首先,我在之前歷次回復中從未說過“所有天主教徒的共识”這話。不知這話您是從哪裏看到的。既然我沒說過這話,您也就不必費心找證據了。您說“维基上天主教徒很多”,具體有多少我也不知道,估計不會一個沒有吧。您說“他们不见得支持你的做法”,這話説得很好。雖然他們也不見得不支持我的做法吧,但如果真要有其他維基用戶包括其中的天主教徒不支持甚至反對我的做法,我很願意和他們進行誠摯的討論,就像咱們之間正在進行的討論一樣。您似乎就不必替其他用戶擔心了吧。

其次,您說“汉语中对罗马主教的标准称呼现在就是‘教皇’”。您既然這麽重視證據,何不先為您所說的“標準”拿點證據出來呢?有哪條證據說漢語中只許說“教皇”,不許說“教宗”,“教皇”為正確,“教宗”是錯誤?這個標準是誰定的呢?如果您是想用例子的數量來證明您所說的標準,那麽好,您用google簡單搜索“教宗”一詞,馬上就能看見大約3,720,000條信息,比單用您鈡愛的“教皇”一詞搜出的2,360,000條還多了1,360,000條(至少在格林尼治時間2009年6月5日19:30是這樣)。一百多万條呢,數目不算小吧。何況我已經在和其他用戶的討論中說過,單凴舉例子是不能證明規則存在的。如果您是想通過可靠的來源證明您所說的標準存在,那還要請您把它提出來,以便咱們進一步討論。

您還說,“這和受體本身的意願無關”。既然您認爲條目名稱和條目所指對象(您把它稱爲“受體”)無關,咱們不妨就再來説說。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維基百科·命名常規裏名從主人項下有不少條規定,恐怕這麽些條規定和您說的“無關”都不是太符合吧。如果都按您說的,“這和受體本身的意願無關”,咱們維基百科又何必有這樣的正式方針存在呢。您還拿“英语称中国为china”當例子,須知,China也好,Japan也好,這是人家英文維基裏的問題,咱們這裡是中文維基,有咱們自己的方針和規定。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您初次提出討論的時候,還義正詞嚴地大大質疑了一下“只是为了模仿英语维基”的做法,言猶在耳,您不會這麽快就忘了吧。

我非常高興有機會同您進行討論。既然是您主動提出討論,還望您在回復中先說一說您口中所稱的“標準”的出處,讓我確信您的質疑是有根據的而不僅僅是個人好惡,咱們下一步的討論才有價值。非常感謝!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9:04 (UTC)[回复]

说这么多没有用,去搞一个投票。拿google这种网络资源当例子是非常不恰当的。你难道不知道网上的东西是copy来copy去以讹传讹的吗?事实上,一切网页搜索结果都不应作为参考依据,因为网络作为一个草根媒体其学术价值根本不值一提(例如如果百度百科这种东西的内文中引用了10万次“教皇”,你前面的例子就完了;而你现在得到的这个数字,就是由同样多与百度一样的毫无参考价值的网页堆积而成的)。纸面出版物(尤其是新闻媒体和工具书)要比网页有说服力得多。去看看大陆的所有公开出版物就知道“教宗”这用法在简体字范畴内根本不存在;而且,新教徒也没有这种叫法。另外,除非你能向教皇或某位枢机亲自发出信件证明他要求全部中文媒体把pope翻译成“教宗”,才能符合名从主人方针;但名从主人原则是否可以实施,还要看对方国家的接受态度(比如以前汉城-首尔的例子,在证实中文媒体已全部改用首尔之后才使名从主人生效),但据我所知中国不是天主教国家。而名从主人和最常用原则之间的牵制关系,也请您去看一看。最后,有义务去查询其他天主教维基人之意见的人是您,不是我。--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6月6日 (六) 12:33 (UTC)[回复]

您好!非常令我高興的是又收到了您的回復。我先順便提醒您一下,我在上次回復中講得特別明白,“您似乎就不必替其他用戶擔心了吧。”您所稱的“其他天主教維基人”來和我討論也好,不和我討論也罷,那是人家的自由,實在和您一點關係也沒有。您一點義務也不用擔。至於您非得說我有這種義務,我就實在不能理解了。其他用戶如果提出和我討論,那是我的榮幸,我相當歡迎。別人沒提出討論,自然沒有什麽理由強迫人家非跟我討論不行。

言歸正傳,首先,令我倍感欣喜和榮幸的是,不知您是沒仔細閲讀我的回復還是對我的觀點太熱愛,您在您寶貴的449個字的回復中,足足花了180個字(佔您縂字數的40%)來從另一個角度重述我的觀點,非常感謝。我之所以以google搜索結果為例,恰恰就是要説明這種方法是多麽的可笑。我特別高興您也對此發出了鄙夷的笑聲。

可惜我同樣發現,您所恥笑的對象和我並不完全相同。我上次已經說得很明確,“單凴舉例子是不能證明規則存在的。”而您在恥笑列舉網頁例子數量的方法的同時,卻大力鼓吹通過列舉紙面公開出版物數量的方法證明規則存在。須知,網頁和“紙面公開出版物”並非毫不相干,您如果看看您最喜歡的新聞媒體和工具書設立了不知多少官方和非官方網頁,而網上信息又不知多少次出現在紙面公開出版物上,恐怕就不會如此輕率地厚此薄彼了。您堅持“紙面出版物”比網頁“有説服力得多”。不知您是怎樣得出這個結論的。同樣一篇文字,發在網絡上就比發表在紙面出版物上沒有説服力嗎?如果靠改變媒體就能獲得説服力,哪裡還用廣大作者殫精竭慮構思潤色,換個媒體不就行了。您還用百度百科作爲例子,說如果它引用10万次教皇,“你前面的例子就完了”。我倒要問問您,如果我出上幾百本工具書或發上幾千條新聞,都用上教宗二字,是不是也能說“你前面的例子就完了”呢?專靠例子數量來證明規則存在,不是同樣地不可取嗎。再者,您說“去看看大陆的所有公开出版物”,說這可以證明“‘教宗’这用法在简体字范畴内根本不存在”。先不說您光依據大陸公開出版物是否就能證明有關“簡體字範疇”内的事情(簡體字的使用好像不僅限於中國大陸公開出版物吧,況且大陸中心可是屬於正式方針《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嚴格禁止的哦!),只談大陸公開出版物中的簡體字出版物。蒙您指引,孤陋寡聞的我隨手找了幾個簡體字的大陸公開出版物。且不說大陸天主教會公開出版的不可勝舉的帶“教宗”二字的出版物,就連教會外的大陸公開出版物上,教宗二字也不是“根本不存在”。就拿您舉的工具書來説,不用説一些專業宗教辭典,就是翻開簡體字本《中國大百科全書》、《辭海》之類,您也不會找不到教宗。至於新聞媒體的公開出版物,其中最常見的就有報紙雜誌。先不談天主教期刊報紙,在下手邊正好有本《南風窗》雙週刊2008年第11期報道中國愛樂樂團等赴梵蒂岡演出事,裏邊就不僅用了“教皇”,還用了“教宗”。面對這種唾手可得的證據,您怎麽就能說出“根本不存在”這樣的話來呢?您既然敢說“大陆的所有公开出版物”,估計一貫嚴謹求實看重“學術價值”的您把大陸出版的數以萬計的公開出版物都看過一遍了吧(這一點我非常非常欽佩您),那麽上述幾個漏網之魚恐怕您早就看過了吧。是您數百年來遍覽大陸公開出版物時眼睛疲勞偶爾看花了,還是您故意略去不提呢?如果是前者,我倒可以原諒,畢竟人縂有失誤嘛,只要您收回您說的話就可以了。如果是後者,那可就不得不令人懷疑您的誠意和“學術價值”了。出於“善意推定”,我還是很願意相信您屬於前者的情況。

您還說什麽“网络作为一个草根媒体其学术价值根本不值一提。”真是不知道抱持這種態度的您正在維基上做什麽。您既然這麽看不起網絡,估計自然更看不起網絡上的維基百科,看不起我們在網絡上辛辛苦苦進行編輯和討論的廣大維基人了,又何必跑到這裡來進行什麽討論呢。我們這些在“草根媒体”上的“根本不值一提”的維基人有我們“根本不值一提”的維基共同目標。您如果確實不喜歡这里當然可以自行选择退出,但您如果真打心眼裏熱愛維基,就實在不應該說出這樣侮辱維基百科的尊嚴和價值的讓我這個維基人倍感痛心的話來。

您特別請我去看一看“名从主人和最常用原则之间的牵制关系”,還說什麽“中國不是天主教國家”就不能适用名從主人采天主教會稱法定條目名。我認真尋找了一下,在命名常規中看到一個“命名冲突”的規定,不知是不是就是您所指的。通過學習這個規定,我發現只有在一種情況下“名從主人”原則不具有優先性,即“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在全部中文使用地区皆不常用时,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而不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的名称。”您給出的證據頂多是希望説明您認爲在“簡體字範疇”内“教皇”常用而“教宗”不常用,但按維基的規定卻是“中文使用地區”,而非您認爲的“簡體字範疇”,也不限於“中國”(只看中國可是又一次嚴重違反正式方針《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哦!)。

您尤其看重简体字,非得以“‘教宗’这用法在简体字范畴内根本不存在”来论证维基条目不能用“教宗”。“教宗”一词繁体、简体写法皆同,我想您的意思可能是指简体字文章而非“教宗”这个名词吧。先不说简体字范畴内也存在“教宗”,即使真如您所说,简体字范畴内不存在“教宗”这种用法,我只要找几篇用了“教宗”的繁体字的文章变变字体岂不就有了。况且最重要的是,作为维基百科正式方针的《维基百科:文明》里清楚说明,“人数居多的简体用户不会侵害繁体(正体)用户的应有权益。”维基百科不是简体字维基百科,也不是繁体字维基百科,它是中文维基百科,是使用中文的维基人的共同家园。每个希望用中文编辑的维基人都有权利选择他们喜欢的字体。您个人喜欢简体字,我对此表示完全尊重,但也请您同样尊重广大繁体字使用者的权利,不要把简体字作为维基的唯一选项。

您又說讓我去“向教皇或某位枢机亲自发出信件证明他要求全部中文媒体把pope翻译成‘教宗’”,“才能符合名從主人的方針”。首先,不知道您是覺得遍佈全世界的天主教會僅僅等於您所稱的“教皇或某位枢机”,還是覺得“教宗”這個名稱僅屬於您所稱的“教皇或某位枢机”。哪天您當了國家主席,您自己說“我不叫國家主席,我叫玉皇大帝”,這有效嗎?其次,您還非得讓“教皇或某位枢机”“要求全部中文媒体把pope翻译成‘教宗’”。如果您看看“名從主人”的規定就知道,這個規定從來沒有提到必須“全部中文媒體”都使用或被要求使用同一中文名稱才能適用該規定。即使真按您的説法,那麽當上國家主席的您只要哪天心血來潮,不僅說“我不叫國家主席,我叫玉皇大帝”,還同時要求全部中文媒體都稱您玉皇大帝,維基百科就可能適用名從主人規定把您稱爲玉皇大帝了嗎?除非您是金口御言,說什麽是什麽,一言即可代制度、規定、習慣、傳統等等,否則無論您怎樣稱呼、怎樣要求,恐怕都屬無效。須知天主教會乃一法治團體,且有其深厚的傳統與長久形成的習慣,不像是一言九鼎的黑幫老大加一幫小弟(就連黑幫也不能說一概全都是老大就等於組織,老大説話就頂組織的規定等。中國皇上還有個祖宗家法在呢)。放著符合名從主人規定的天主教會各級官方資料不用,偏去找什麽個人信件,不知您這做法依據何來?

您說“新教徒也没有这种叫法”,這未免也過於武斷了吧。全世界數以億計的新教徒中,不知有多少使用中文者,其中有沒有用教宗這種叫法的,我不敢斷言。可是您不應該利用您認爲的新教徒的叫法來説明天主教會内存在的叫法就不正確。各個宗教應該相互尊重。現在維基百科中,就既有按一些新教派別習慣訂立的條目,也有按照天主教會習慣所撰寫的條目,大家相互尊重,相處融洽。維基百科的關鍵方針之一就是“尊重其他參與者”嘛。您在提到您所稱的“简体字范畴”、“纸面出版物”、“公开出版物”的時候,似乎絲毫沒有考慮天主教的紙面出版物、公開出版物,仿佛天主教就不能有“公開出版物”,不能涉足“簡體字範疇”一般。天主教難道只有繁體、網絡、地下出版物嗎?(另:凴什麽繁體、網絡、地下出版物就不能作數呢?這是誰規定的呢?)凴什麽天主教的簡體、紙面、公開出版物就不能納入您的計算中呢?難道這些出版物因爲沾上天主教的邊就不存在了嗎?您非得以宗教劃綫,把一部分出版物從您的統計中抹去,是不是不能不讓人覺得您對宗教有點“另眼相看”、不夠平等呢?

您非得說“说这么多没有用,去搞一个投票。”我記得維基百科·争论的解决裏寫得十分明白,它建議對某個問題存在爭議的用戶先進行對話討論,對話不成再考慮投票。我不認爲咱們的討論已經結束。相反,我認爲它才剛剛開始。我非常願意繼續同您進行對話,可您還不待提出可靠的證據證明您抱持的維基中只能用教皇而不能用教宗的觀點以供進一步討論,就想結束討論,這似乎過於草率。《维基百科: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中明確規定:“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您似應根據這一正式方針繼續討論,而不宜半途而廢,放棄這個對你我都很難得的機會。況且目前進行討論的只有你我而已,討論爭取意見並不是什麽難事。

熱切盼望早日看到您的回復。您如果真有誠意討論,只要您能為您所持的維基條目只能用“教皇”不能用“教宗”的觀點找出切實可靠的依據,和我共同切實遵守維基百科正式方針中對於禁止地域中心、繁簡歧視、宗教歧視等的嚴格規定,我想我們的討論就有進一步開展的價值。謝謝您!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20:53 (UTC)[回复]

对不起最近比较忙所以未能及时回复。我把您和我的讨论提到这里去了。--Wing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05:13 (UTC)[回复]

需要您的意见和建议

汉字文化圈语言专有名词的中译规则的草案刚刚完成,尚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讨论以获得社群的共识。如果可以的话,恳请您阅览一下这个提案,我们非常需要您的意见和建议以让它更完善。非常感谢!--서공・Tây Cống・セイコゥ (相談 / / ) 2009年6月5日 (五) 12:59 (UTC)[回复]

景山公园

邀请讨论

谢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9日 (二) 05:40 (UTC)[回复]

關於移動請求

您好,提醒您在提出移動請時時,應參考Wikipedia:移動請求#移动请求的步骤,在提出移動請求的同時,請務必在該條目的討論頁(Talk:太克斯的格鲁吉亚人起义)上發起討論並加上移動模板{{move|建議之新名稱}},以讓其他關切該條目之用戶可以了解您提出的建議。—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2日 (日) 14:10 (UTC)[回复]

關於教宗匝加利亞移動至聖匝加

您好!我發現您在6月25日將教宗匝加利亞移動至聖匝加。我查看了維基百科有關移動請求的規定,該規定稱“在請求提出七日後,管理員將依據討論共識進行處置:如已有共識,則依共識決定是否移動,並進行存檔。如未有共識,或仍存有爭議,則予以延長繼續討論;未有共識之請求在最後的討論意見發表一星期後,視為無共識並存檔結束討論。”按照這一規定,我又查看了本次移動的討論,發現在6月9日用戶Begantrue提出討論后,一周内(即6月16日前)我就提出過兩次不同意見,而且對用戶Begantrue的各條理由均進行的反駁。這很明顯是尚未達成共識。按照上述管理員規定,本討論又進行了延長,而最後討論意見是用戶: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於6月22日發表。按照上述規定,應該在6月22日之最後意見發表一星期後,即6月29日,將本次討論“視為無共識並存檔結束討論”。我看您卻在6月25日,即距離一星期期限還有4天時間時就結束了討論,而且沒有按照規定“視為無共識並存檔”,反而是徑行決定移動。上面的規定說得很明白,只有“已有共識”時,方能“依共識決定是否移動,並進行存檔。”現在您還不待討論時限完成,又不待討論取得共識,就徑行移動頁面,竊以為似乎大有不妥,希望您能再斟酌斟酌。盼您依照規定取消您當時所做的移動,並將本次討論實事求是地按照其無共識之結果結束討論並存檔。非常感謝您!--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8:27 (UTC)[回复]

對方之意見是否不正確,並不是我們可以自行判斷的;當雙方意見不同時,必然都是認為自己的意見是正確的。雖然參予此次討論的人並不多,但是您的意見仍是屬於少數,因此我執行了這項移動。如果您仍然堅持您主張的名稱是正確的,建議您繼續在該討論頁中提出,如果希望可以獲得更多人之意見,也可以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提出看看。—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3日 (一) 18:58 (UTC)[回复]

您好!剛剛收到您的回復,非常感謝您。在認真閱讀了您的回復後,我現有以下幾點意見,在此冒昧提出,供您批評指正。 一、您可能沒注意看我上文的内容。我在上文中一個字也沒對對方意見進行評判與攻擊。我只是陳述了我在討論期限内及時在討論頁提出過和另一用戶不同的觀點這一事實。您的頭一句話我非常贊同,但這似乎和我上文所述沒有關聯。 二、參與了該次討論的用戶總共有三位,您說“參予此次討論的人並不多”,我很贊同。我查看了維基百科關於共識的正式方針。根據維基百科正式方針的規定,若想取得共識,須循如下四种方式之一。(1)觀點一致:“严格意义上,‘共识’意味着大家观点一致,这是最理想的情況。”顯然,由於在本次討論中,我和其他兩位討論者觀點不一致,故本條不能適用。(2)無人反對:“提出一个观点或建议,在相关页面的讨论页或者更醒目的地方放置一段时间,一般为1个月,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则放置时间可以缩短,比如在互助客栈中放置1周就会引起足够多人的注意,在确保有足够多的编辑者了解这一观点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则共识就达成了。”而在本次討論期限内,明顯三位用戶相互反對對方意見,這自然和無人反對的要求相差甚遠。況且,您說“參予此次討論的人並不多”,故本次討論也有滿足不了足够多編輯者這一要求的嫌疑。(3)反對者妥協:“如果在讨论期限内各种反对观点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反对者不再反对修正后的提议,则共识也达成了。”這一條就更不符合本次討論的實際情況。首先,我和其他用戶都未表示不再反對對方的意見,且我們三人中誰也沒有提出折中的修正后的提議。其次,您還不待規定的討論期限到達就徑行結束了我們的討論,更何談在讨论期限内達成什麽共識呢。(4)投票:您在回復中強調,“您的意見仍是屬於少數,因此我執行了這項移動。”由於上述三种取得共識的方式均不能適用于本次討論,故我只能認爲您是根據某項投票的結果認定我們達成了共識。然而在重新閲讀了本次討論的討論頁后,我並沒有發現成功舉行過任何投票。首先,我們來看看舉行投票的條件。根據維基百科關於通過投票達成共識的正式方針,投票只能在如下情況下舉行:“單純投票可能會使一些維基人覺得聲音被淹没,所以仅仅在充份討論後才可以进行。”本次討論連維基規定的討論時限還沒到達就被您結束了,而且您又說“參予此次討論的人並不多”,我不知道這能不能算得上“充分討論”。其次,我們來看看投票的功能。維基百科的方針中還說,“但注意:投票結果不必是共識。投票只是建立共識的工具,絶大多數同意只是共識的指標。”也就是說,即使投票取得了任何結果,這種結果也並不能徑行被視爲共識。況且“當討論仍爭持不下,才適合藉著投票尋求解決糾紛的方案,但投票不能代替討論。”“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再者,本次討論中根本沒有發起任何有效的投票。維基正式投票中沒有關於本議題的任何投票。如果您是認爲我們三個用戶在討論頁進行過什麽非正式投票的話,那麽我在又一次看了討論頁留言後發現,那裏根本沒有誰發起過投票。如果您將用戶:蘇州文武……的發言當作投票的話,那麽根據維基百科關於投票程序的規定,該用戶只表明的態度而並未“說明理由”,故不能算作有效投票。況且哪裏有只有一個投票者的投票可以作數的道理呢?上述四個達成共識的方法在本次討論中都未實現,您究竟又是從哪裏“依共識決定是否移動,並進行存檔”的呢?您這個共識是怎麽超越維基百科規定的四項條件而產生出來的呢?

我們三位(主要是兩位,第三位沒有提出任何可討論的理由)這次討論本來是很好的,有不同觀點的編輯者在一起就共同關心的問題相互討論,互相提出值得認真研究的有價值的觀點,非常符合維基善意、文明、尋求共識的方針。但是,我們的這次很有價值的討論卻被您斷然結束,既不待維基規定的討論時間完成,又不待我們各位用戶討論達成共識就自行決定頁面移動。這給我們參與討論的各方都帶來了莫大的遺憾。您還在回復中說什麽“建議您繼續在該討論頁中提出”。您連上次正常的討論都不讓我們繼續,哪裏還能容我們搞什麽“繼續提出”?況且所謂繼續提出,只有當上次討論取得某种共識后,有用戶不同意此种共識的情況下才有意義。現在上次討論大家沒達成共識時就被您給強行結束了,您又怎麽好意思提出這樣的“建議”來呢?

根據維基百科的善意推定,我非常願意相信您上次的移動和結束討論是無心之疏漏。畢竟人非聖賢。大家每天都會在各種工作中出現各種各樣的疏漏,這種情況大家都能理解,也都能原諒。當然,如果您上次的移動並非疏漏而是有根有據的話,那麽還望您説明您上次移動時所遵循的“共識”究竟出於何處,以及為什麽提前結束我們兩三位用戶的討論的理由說一說。您只要是完全嚴格依照維基的各項方針和規定行事,我相信大家都會認同您上次的管理行為的。再次向您表示由衷的感謝,並祝您工作順利,萬事如意!--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20:42 (UTC)[回复]

我已經在Talk:聖匝加簡單回覆,如還有疑問,可以繼續在那邊提出。-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4日 (二) 01:35 (UTC)[回复]
首先建議您未來在留言時,希望可以盡量精簡字數,文字太多會讓他人閱讀的有點......辛苦。另外,我也建議:不需要對於條目的名稱太過於執著,一次移動的成功或不成功,並不表示這就會是此條目未來永遠的名稱。回到您的主題,我重新看了一次當時的討論,我還是認為此次的移動沒有太大的問題,當時提出請求之理由加上同一時間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之討論,確實有部分理由是被多數人認同的,因此我完成這項移動。如果真的認為此次的移動不妥,建議是繼續在討論頁中提出,甚至是可以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中尋求更多人的意見及看法。—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5日 (三) 14:09 (UTC)[回复]
抱歉我的建議讓你有這樣的感覺!不過,我是從來不以個人喜好來決定是否移動,但是不同人對於同一個討論確實是會有不同的解讀,對於方針的文字也可能會有不同的解讀。關於此次移動是否洽當,看來我們兩個暫時還無法取得一致的看法;個人建議是如果希望變更此次的移動處理,可以尋求其他管理員協助處理,或是可以至互助客棧提出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5日 (三) 16:00 (UTC)[回复]
有點尷尬,想一想之後,其實我也不知道該建議誰給你,而且由我推薦人選來確認我自己過去的處置內容似乎也怪怪的......;雖然每個管理員的作法可能都會有些不同,不過目前活躍的管理員應該都是可以信賴的,我大概只能請你從Wikipedia:管理员名单中挑自己常在社群中看到的管理員吧。-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21日 (二) 01:26 (UTC)[回复]

Template:Usage of IPA templates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emplate:Usage of IPA templates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Template:Usage of IPA templates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Bcnof留言 2009年11月10日 (二) 15:14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八次动员令

中文维基百科 第八次动员令次动员令邀请函
查查资料,完善条目!
查查资料,完善条目!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Uiophjkl您好:

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数量及品質,第八次动员令會於2010年7月1日开始,8月28日结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中動員令的四个主题分别是世界各地自然与自然科学最多语言待撰写条目基础条目,小動員令的二个主题分别是战争及军事武器以及侵权待拯救条目

  •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 {{subst:动员令/8}} 此模板指示轉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務及品质!感謝您

你好

請不要直接剪貼內容來改名,這樣會淹沒編輯歷史,請用移動功能或提出移動請求,謝謝。--Gakmo (留言) 2010年7月28日 (三) 10:54 (UTC)[回复]

哥哥好棒,功德无量

文化星章
中国的天主教教区,扑朔迷离。哥哥整理出T: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天主教教区,实在是功德无量。--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04:52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醇亲王墓可能侵犯版權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醇亲王墓」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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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 Wolffy.C跟我去環校跑雪梨及獎牌·手冊·扣分 2014年9月21日 (日) 08:50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清代碉楼可能侵犯版權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清代碉楼」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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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 Wolffy.C跟我去環校跑雪梨及獎牌·手冊·扣分 2014年9月21日 (日) 09:46 (UTC)[回复]

三所会馆并非独立。[1]"马大猷是潮阳人。他父亲原在上海当律师。他母亲是河北人。父亲去世后,家庭生活发生了变化。马大猷从 毕业,他都一直住在北京潮州会馆。马大猷和他母亲先住在北馆,后搬至西馆 ..."--114.81.255.37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8:28 (UTC)[回复]

三所都管。这是原始资料[2]--114.81.255.40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8:55 (UTC)[回复]

之前也没太注意阁下写的条目。主要是这个编辑令我出离愤怒了。--114.81.255.37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9:01 (UTC)[回复]

Special:Contributions/180.172.239.231 Special:Contributions/180.155.78.186 Special:Contributions/180.155.72.174在这里--114.81.255.40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9:19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你好!本人最近对韩流一文做了大幅度的提升并提名参与维基百科:优良条目评选,如果阁下有空,不知是否可以投票支持下?谢谢!螺钉留言2014年11月2日 (日) 08:54 (UTC)[回复]

Category:住宅類型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東東留言 2017年2月12日 (日) 17:31 (UTC)[回复]

維基百科獎勵紙本授獎機制調查

維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實踐策略調查

您好。身為一個較新使用者具備更多經驗的的維基百科社群成員,您可能已經了解到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參與貢獻的狀況,而為尋找優化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與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利用調查取得的結果作為研究及策略規畫參考之用。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現在就參與調查!-]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7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執行)[回复]

Template:Death date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emplate:Death date」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该页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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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孝贞 (韩国演员)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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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olic-Hierarchy.org的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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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天主教礼拜仪式礼仪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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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3年5月26日 (五) 11:56 (UTC)[回复]